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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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0 页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2条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供电系统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充电作业,并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二、安全规定第3条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第4条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第5条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第6条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第7条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的硫酸纳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第8条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第9条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第10条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第11条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第12条每周应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第13条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第14条严禁占用机车充电。第15条在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后进行。第16条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第17条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第18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三、操作准备第19条认真检查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第20条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1.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2.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第21条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第22条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四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第23条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第24条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行送电。第25条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第26条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27条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第28条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第29条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它物品代用。第30条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四、正常操作第31条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启动整流器开始充电。第32条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第33条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第34条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方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汽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第35条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时)或比重为1.300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时)调整;碱性为1.171.220。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第36条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纳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块电池。第37条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第38条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第39条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第40条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第41条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五、收尾工作第42条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第 5 页 共 10 页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1.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2.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3.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5.充电工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6.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7.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8.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车上的四个固定插销,在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9.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起重物下不准站人。10.充电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充电器及充电器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在送电。11.先擦净电池箱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12.电源装置每次充电前都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3.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14.充电器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15.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代用。16.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17.充电作业:(1)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2)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3)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4)在有80%的单位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一个新的水平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5)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时)或比重为1.3的稀硫酸(当小于1.25时)调整。碱性为1.171.22,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1530毫米。(6)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钠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小于3块电池。(7)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8)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9)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18.充电室设施:(1)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洗蓄电池之用。(2)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检测仪表。(3)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4)必须设置充电架及推移电瓶的设备或起吊设备,严禁占用机车充电。(5)必须放置有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靴及橡皮围裙等,以备配制电解液时使用。(6)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坚固耐酸,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7)配制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内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碳酸钠溶液,遇有电解液烫伤应先用其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8)配制碱性电解液时,事先准备好足够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备皮肤沾有碱液时,立即用以冲洗。19.其他规定:(1)每周测量一次漏泄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2)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3)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4)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5)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20.充电完毕必须停止工作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准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拴,待用。21.工作结束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仪表,填好当班工作日记及交接班记录,再行交班。第 9 页 共 10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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