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组织、法制、信息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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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3 妇幼卫生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能,一、妇幼卫生行政机构网络 (一) 国家卫生部 1 卫生部是妇幼卫生行政管理的最高机构,由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司主管,妇女卫生处和儿童卫生处负责,对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起政策领导和业务指导作用。 2 妇女卫生处和儿童卫生处的主要职责: 拟定法规,监督实施。(1、6,1、6) 拟定工作人员的在岗培训计划,指导实施。(2、3,2、5) 拟定危害健康的疾病的防治规划,指导实施(5,3) 拟定相关保健的国际合作和交流(8,8) 其它(4、7,4),(二)地方政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执行机构 各级妇幼卫生行政机构的职责范围是在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妇幼保健工作组织领导。 第一,根据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妇幼卫生现状,制定妇幼卫生工作计划;同时负责布置、督促、检查和总结等工作,为此,应掌握必要的数据,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当好参谋助手。 第二,协助制定本地区妇幼卫生事业的规划,包括机构的设置,队伍的建设以及业务工作开展的目标。,第三,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本地区内各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与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开展有关妇幼保健的医疗、预防、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并督促检查其质量,协助解决某些困难 第四,依据目前妇幼卫生队伍中素质较差、专业水平不高的现状,有计划有组织地培训进修,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培养妇幼保健高、中级人员的教学计划,对妇幼卫生人员的奖惩、任免及提升、晋级等工作提出办法和建议。,二、妇幼卫生业务机构及其基本功能 妇幼卫生业务机构包括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所(院),儿童保健所,计划生育指导站,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妇幼卫生研究机构等。这些机构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上一级妇幼保健业务机构的业务领导。 在省、市、自治区、县都设有妇幼保健机构,一般妇幼保健院既有临床部又有保健部,没有病房只有门诊设施的为所,只有管理部门的为站。 街道、区或乡卫生院设妇幼保健组或防保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妇幼保健组在业务上受县(区)妇幼保健院(所、站)的领导以及县(区)医院妇产科、儿科的指导。 村至少有一名医生或接生员负责妇幼保健工作。,(一)省级妇幼保健院的职责 第一,全面掌握全省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主要的健康问题、常见疾病和妇女儿童群体的多发性疾病、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主要致死原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出生人口质量及影响妇女儿童群体健康的主要生物、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省的妇幼保健规划和支持性规划。省级妇幼保健院作为业务的牵头单位参与规划的具体实施。 第二,掌握全省妇幼卫生专业队伍数量、知识和技术水平,根据妇幼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在职人员及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要有计划地培训妇幼保健方面的短缺专科人才,以满足保健工作的重要。,第三,能承担国家、省级科研课题和进行国际合作;针对本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主要问题、重点疾病,开展应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四,负责服务、整理、分析、储存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指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人口出生质量、各项妇幼卫生工作指标及妇幼卫生资源转入等数据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反馈给市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主要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开展防治工作,承担国家的监测任务。,(二)市(地)妇幼保健院的职责 第一,以提高本地区妇女、儿童群体的健康水平和人口质量为目标,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优育为中心任务,指导基层的重点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业务,肩负着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规划的实施与监测任务。 第二,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健康问题、主要疾病、孕产妇和婴儿死亡情况及主要死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以及防治计划并牵头实施。,第三,承担基层医疗保健单位妇幼卫生人员的专业进修、本院人员的在职教育并全面掌握本地区妇幼卫生技术人员的现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负责本地区妇幼卫生常规报告、抽样调查、监测点的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及上一级妇幼保健院。 第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建立实验地段,在地段内承担妇女儿童的系统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等各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 第六,承担必要的科研课题和国际合作项目。,(三)县级妇幼保健院的职责 第一,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掌握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存在问题、并发症及并发症发生乃至转归情况,负责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优生咨询工作,掌握人口质量,为提高人口素质服务。 第二,负责全县妇幼卫生常规报告等统计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并同时报上一级妇幼保健院。 第三,正确指导农村的新法接生,努力创造条件,提高乡卫生院产科助产水平,改善产科住院及接生条件,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负责乡卫生院、中心乡卫生院产科的技术指导,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生育技术事故的审评工作。 第四,负责县、乡镇儿童入托、入学前健康体检及托幼机构保健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四)乡级妇幼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一,掌握全乡(镇)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06岁儿童数、出生数、死亡数以及各年龄组儿童系统管理数、孕产妇总数、孕产妇系统管理数、孕产妇死亡数及出生缺陷数等,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第二,定期参加县级例会并召开村级例会,布置、实施和落实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并进行业务培训,掌握村级工作情况,布置、督促、检查村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指导村级接生工作,乡镇卫生院协助卫生局加强对接生员的管理,监督检查接生员的接生质量、产包配备、消毒使用情况,指导和解决接生中的疑难问题。定期培训村级人员,指导、检查、督促村级人员完成正常产妇的产后访视工作。,第三,对本乡(镇)的孕产妇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包括早孕(3个月内)建册(卡)和初查,定期产前检查(不少于5次),孕管册(卡)的回收、总结和分析,定期上报县妇幼保健机构。进行高危孕妇筛查,并专册登记和重点管理。对高危妊娠者及时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健全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的妇产科,开展住院接生,严格执行产科工作操作常规,积极创建爱婴卫生院,提高母乳喂养率。承担高危孕产妇和难产产妇的产后访视。负责产后4256天的健康检查。,第四,承担一定地段范围内的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对体弱儿、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根据情况给予特殊指导,增加访视次数。开设儿科门诊,积极开展小儿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尤其是儿童肺炎、腹泻的防治工作。提供村级人员实习基地。开设儿童保健门诊,定期进行儿童体检和生长发育监测,根据情况开展儿童眼保健和口腔保健工作。定期总结儿管工作,汇总分析有关资料,反馈指导工作并上报县妇幼保健机构。,卫生部,儿童医院,省、市、自治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基妇处,基妇司,计划生育研 究 所,妇产科研究所,儿科研究所,医学院校儿科、妇产科、妇幼系,乡(街)卫生院妇幼保健,县(区)妇幼保健院、所、站,地(市)人民医院 妇产科、儿科,地(市)妇幼保健 院、所、站,地(市)卫生局基妇科,地(市)计划生育办公室,儿保所,妇保所,计划生育指 导 所,省、市人民医院 妇产科、儿科,妇产医院,妇幼(婴)保健院,县(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卫生员、接生员、保育员,乡村医生,村(里弄)卫生站,县(区)卫生局,行政领导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图12-1 中国妇幼卫生组织示意图,12.4 妇幼卫生工作的法制管理,一 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二、妇幼卫生工作的管理方式 (一)法律方式 实施法制管理是实现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最重要的措施。 1完善立法,形成妇幼法律体系 在完善母婴保健法配套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国家与省两级立法途径,规定公民和社会实体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保险法以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尽快制定妇女儿童保健保险法规,从根本上解决保健经费筹资及风险化解的问题;完善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技术、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市场准入规定。 2加强执法和监督 加强现行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二)行政方式 要依据部门职能分工和科学的学科分类方法,明确界定妇幼保健的业务范围、服务内容和项目,为实施行业准入服务。制定完善有关标准,包括技术质量服务标准、人员准入标准、机构设立标准。适应网络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网,完善妇幼保健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指标信息。 各级领导对妇幼保健工作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三)业务管理方式 根据卫生部规定的各种业务管理规范,例如婚前保健工作规范、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全国城市围产保健管理办法(试行)、城乡儿童保健工作要求等,对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 (四)经济方式 运用经济手段进行有效管理,通过争取实施适度的财政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和投资政策,对妇幼保健各类机构的发展方向、规模、速度和节奏进行有效调节。,12.5 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管理,一、信息在妇幼卫生管理中的作用 信息在妇幼卫生工作中的作用: (一)信息是妇幼卫生机构制定计划和决策的依据 对于妇幼卫生行业的管理者和决策者来讲,三种类型的信息是必须的: 必须知道所辖地区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疾病结构、卫生需求,当前主要的卫生问题及其优先级; 必须知道众多的预防、诊断治疗、保健及干预措施中哪一种是适宜、经济而有效的; 必须知道什么是妇幼卫生服务的决定或影响因素,确定什么样经济有效的干预措施以改善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二)信息的沟通联络作用 妇幼卫生系统是一个牵涉到很多部门的组织结构,它要求每个成员都有沟通情报的技能。信息不仅是最高主管人员发出,其他人接收,也不仅是下级发出信息,上级主管部门听取信息,事实上,组织中的每个成员既是信息的发出者,又是信息的接收者,信息沟通上下级之间的联系,也沟通了不同部门之间的联络,以便于各部门及时了解掌握信息,有的放矢地搞好妇幼保健工作。,(三)信息是监督、评价妇幼卫生规划实施进展的依据 所谓监督、评价是判断预定卫生目标取得的数量、进展和价值的过程。它包括完善卫生目标,阐明目标取得的进展,测量与判断目标取得的效果,衡量达到目标获得的社会意义,通过监督、评价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等五个方面 (四)信息是对工作有效控制的工具 可以通过基层妇幼工作的信息反馈来调节和控制系统的速度和规模,使系统具有灵活性、稳定性,保持系统趋向于目标的运行。,二、妇幼卫生信息的资料来源 (一)经常性资料 1日常工作记录 日常医疗卫生工作的原始记录,例如门诊、住院、接生、临床化验、健康检查等的记录;专门内容的报告单,如出生、死亡等的报告单。 2统计报表 是在日常工作记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规定的报告制度,由医疗或卫生保健机构定期整理和统计后逐级上报的,我国现已经制定了统一使用的妇幼卫生和其他卫生统计的报表,此外其他与妇幼卫生有关的经济、文化、交通、环境、人口等情况的资料也可以为妇幼保健服务。统计报表是定期取得的、系统的、全面的统计资料的主要形式,是各级卫生和其他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制定政策和检查工作效果的重要科学依据。,目前使用的妇幼卫生常规统计报表有五张,即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年报表、孕产妇保健年报表、妇女病查治工作年报表、节育手术数量和质量年报表、婚前医学检查报表。这五张报表是卫生部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统一使用的统计报表,均为年报汇总表。为了方便工作,有些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简单、方便的月报表、季报表和半年报表,供乡村填报后再汇总上报。其中,婚检报表只在婚检单位填报。,二妇幼卫生监测 1)孕产妇死亡监测 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于19891995年在全国247个监测点进行。初步摸清了我国孕产妇死亡的基本情况。1996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网同中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及出生缺陷网实行“三网合一”,全国监测点调整到116个市(县)。 孕产妇死亡检测是以人群为基础的监测,其监测对象是在监测区内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不论计划内外生育者,不论妊娠各期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原因造成的死亡均属监测对象。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者除外。 监测报表包括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孕产妇死亡报告卡。,2)儿童死亡监测 全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监测开始于1991年,在1996年前,其监测网选取81个监测点。在原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孕产妇死亡和出生缺陷的情况,确定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116个监测市县作为全国“三网合一”实施的监测点。调整后的116个监测点,包括原5岁以下儿童死亡网所有监测点,100(86)个监测点与原孕产妇死亡监测点吻合,这样确保了监测系统的连续性。,监测地区家庭户中04岁儿童作为监测对象,包括居住该地区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中04岁的儿童。监测地区孕满28周,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缩动四项生命指标之一,而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均报告死亡和死因。监测网在农村抽取24个乡,城市抽取1个城区为监测范围。监测报表包括04岁儿童死亡监测报表(季、年报)、儿童死亡报告卡。,3)出生缺陷监测 出生缺陷监测是指在某一地区(或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一定代表性的医院或人群,对围产儿进行长期、持续的动态观察,将监测期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与事先设置的标准(基线率)进行比较、评估,及时获得某些出生缺陷的突然增加或发生新型出生缺陷的信息,分析其消长的原因,以利于尽快发现和消除致畸因素,促进提高人口素质。 出生缺陷的监测是以医院为基础的监测,对象是凡在监测医院分娩的孕满28周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包括死胎、死产和7天内死亡的新生儿。监测网抽取县级或以上的医院为监测医院,在大城市抽取10个医院,中小城市抽取4个医院,县级抽取2个医院参加监测。监测报表包括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还有一种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系统(不属于妇幼卫生三网监测),由北大医学部生育健康研究所牵头,1992年开始,覆盖了河北、山西、江苏、浙江 4省的 32个县、市的所有孕满20周的新生儿。该监测系统以研究最完整、最准确的出生缺陷诊断与报告的方法,以反映各种出生缺陷率及其动态变化为目的。所有新生儿在出生时到生后 6周期间至少进行 3次体检;任何有出生缺陷或怀疑有出生缺陷的婴儿均以出生缺陷病例上报,上报时间为每月1次;上报材料包括当地每月的出生资料、出生缺陷病例报表及病例体表照片;出生缺陷病例的诊断是由 3位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儿科专家及 1位来自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的专家完成。,该监测系统在 19931996年共监测了100万出生儿,监测到1万例出生缺陷新生儿,收到上报出生缺陷儿童体表照片3万张,其中重大出生缺陷达5000例,排前几位的为神经管畸形、唇腭裂及肢体畸形等。该监测系统是一种世界上独特的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其资料主要被用来进行出生缺陷监测报告 (月报、季报、年报 )、出生缺陷资料交换,为所有以出生缺陷监测资料为结局或因素的流行病学及临床医学研究提供数据。其特点为以人群为基础和以体表照片为数据及诊断依据。,该系统具有完整的质量控制手段,其监测结果已用于分析性研究及监测报告。现在,该监测系统已电子化,使用方便,操作简单,大多数据可通过点击鼠标或由计算机自动赋值。数据的远距离传输主要采用远程拨号的方式进行,为中心存储器以保存主数据库。采集的数据可即时被整理、汇总和统计,并按照各级保健、医疗单位和人员的工作需要反馈,并可直接打印出各类报表,可以做到实时性,准确性,免除了医务工作者大量繁重的工作 (二)一时性资料 既通过专门组织的调查而获得的资料,如调查孕产妇死亡的危险因素,仅靠经常性的医疗卫生日常记录和有限的报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组织专门的调查来收集资料。,三、妇幼卫生信息的资料分类 (一)人口资料 例如总人口数、活产数、孕产妇数、14岁儿童数、育龄妇女数等。 (二)健康资料 1死亡资料 例如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 2疾病资料 发病数和患病数 (三)卫生服务资料 1孕产妇保健服务 如产前检查人数、产后访视人数、住院分娩产妇数等; 2儿童保健服务 婴幼儿系统管理人数等; 3计划生育服务 上环、人工流产等人数 4卫生资源和支持性资料 1)卫生资源:妇幼卫生人员、房屋、设备、经费等。,妇幼保健机构何去何从? 最近,在某省卫生厅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上,来自省、地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就妇幼保健机构要不要合并、要不要转制、是否和怎样引入竞争机制才有出路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很多代表提出了现阶段妇幼卫生机构的重要性及改革的设想。 一是妇幼保健机构地位特殊、责任重大。 在2000年推行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该省曾有13个市、县考虑将妇幼保健院与疾病控制中心合并,或将其转制成妇女儿童医院。对这件事该怎么看?,案 例,该省卫生厅厅长认为,由于生理特点,占人口23的妇女、儿童是脆弱人群,最需要保护。在加强机构建设时,不能把妇幼保健机构等同于医院或其他防保机构。其工作性质不是单纯的医疗,也不是针对环境致病因素、生物致病因素的预防和控制。因而,更不能因建立综合性预防保健体系,而使妇幼保健工作处于被取消或削弱的状态。与会者认为,全省的妇幼保健机构曾经几分几合,最后一次从防疫站分出来后,有的甚至连个窝都没有,多年喘不过气来。现在再折腾,受损失的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利益。某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说,妇幼卫生改革,必须有利于妇女、儿童的基本保健需求。母婴保健法是妇幼卫生改革的法律依据,妇幼保健功能,必须由妇幼保健机构及其专业人员承担,这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把妇幼保健机构改成妇女儿童医院或并入疾病控制中心,势必削弱其保健功能,也没有法律依据。 二是妇幼保健机构坚持以保健为中心。 这是妇幼保健院的办院宗旨。多年来,由于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妇幼保健机构的运行机制多数都是以“临床养保健”的模式,保健与临床本末倒置,致使保健工作和“两个面向”不到位。如何改变这一局面?另一个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说,他们院领导班子经过充分研究,提出了“立足保健,发挥优势,拓展临床,谋求发展”的口号,全力以赴把工作重心放在保健上,围绕保健工作适当地拓展临床。经几年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妇幼保健任务,临床工作也有起色,业务收入从1997年的8万多元提高到2001年的43万元,为保健工作提供了资金。,在如何理顺保健与临床关系的问题上,大家认为,前提是各级政府兑现妇幼保健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在补偿到位情况下,突出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适度结合,在做好保健及两个面向的基础上,通过保健来拓宽临床阵地,创出妇幼保健的临床特色和品牌,使保健与临床发展互相促进。 三是妇幼保健机构必须引进激励机制。 一位来自基层妇幼保健院的代表说:1999年底以来,我们妇幼保健院针对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人浮于事,专业人员知识结构比例失衡的实际,实行了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竞争上岗,职能科室由9个减为7个。重新制订了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向管理、技术含量高的岗位、苦脏累岗位倾斜。竞争机制的引入,激发了医院职工的积极性,改革初见成效。 在这次会上,还有许多代表提出在执行母婴保健法中存在婚前医学检查率低,一些农村住院分娩率低,孕产妇死亡率上升以及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素质偏低等严重问题。 经随机抽样检查,2001年A县4800对婚姻登记的男女中,只有2310对做了婚前检查,婚检率为48%。2001年l10月,B市婚检率为41%,C县为34,D县仅为12。其中D县有一半以上的乡镇,近几年婚姻登记时不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婚前医检率低的原因首先是民政部门的法律观念不强。不少民政部门对母婴保健法中关于婚姻登记时必须查验婚检证明的规定不清楚,甚至认为没有这样的规定,因而在登记中出现许多不查验婚检证明就予以登记的现象。其次是婚检查验工作不规范。一些地方查验的婚检证明是由非指定婚检机构出具的,这些机构人员医疗资质低下,疾病查出率很低,致使婚检流于形式。如E市市区婚姻登记点的婚检表,属合法婚检机构出具的仅占30%。在F市、E市、G市的一些婚姻登记点,均发现县计划生育指导站非法从事婚检;甚至一些乡镇计划生育指导站以孕检代替婚检,也出具健康检查证明。第三是婚检费被婚姻登记机构分成截留。大部分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情况,有的地方分成比例越来越高。例如E市市区婚姻登记机构在80元婚检费中分成35元,G市在120元婚检费中分成50元。不少地方出现不分成婚检费,就不予查验婚检证明的现象。此外,有些人通过各种关系,不进行婚检也能办理婚姻登记;而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又大多采取放任姑息的态度。 检查中还发现,农村部分地区孕产妇死亡率有上升趋势。A县、G市孕产妇死亡率分别由1999年5910万、3l10万上升到2000年的117710万、4110万;C县2001年孕产妇死亡率为8010万,远远超过全省2710万的平均数。造成此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有些地方规定医疗单位接生时要查验准生证,否则会因造成超生受处罚。一些医疗单位因此将没有准生证的产妇拒之门外,导致产妇因转院延误接生,或找私人接生处理不当而死亡。,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也是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不少县的妇幼保健机构没有一个妇幼保健专业的本科生,甚至大专文化的技术人员也很少。并非社会上没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而是因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严重超编新人进不去。检查中发现,一些妇幼保健所人员超编1倍以上,而这些超编人员全部是非技术人员。 上述情况已引起省政府有关领导的重视,并表示要尽快组织一个调研组就妇幼保健机构是否合并、如何运行、如何解决已出现的问题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此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切实加以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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