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制食品专项整治方案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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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预案:_熏制食品专项整治方案姓名:_单位: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5 页熏制食品专项整治方案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全面规范全镇食品干制加工行为,促进农业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党政联席会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全镇实施熏制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决定成立镇禁止使用硫磺熏制食品(辣椒)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二、整治工作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各村参与”的办法,由领导小组印发硫磺熏制食品(辣椒)相关通告、宣传单和拟定墙体标语。各村(居)负责在显眼地方张贴通告,对本村(居)涉及种植、加工、收购、销售和村民发放相关宣传单,在显眼位置刷写相关标语,并在标语后写明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安监站牵头,各村(居)召集辣椒种植户、辣椒经纪人、加工户等,召开全镇禁止使用硫磺熏制食品(辣椒)专项整治动员会,使大家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使用硫磺熏制辣椒的危害性、违法性。由领导小组制定责任承诺书,下发各村(居),组织食品(辣椒)收购、加工户、签订承诺书,承诺其加工过程中不使用硫磺进行熏制,保证其加工的食品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二)自查整治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1、由镇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居)干部走访排查,认真做好辣椒种植户、收购加工户、经纪人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食品(辣椒)收购、加工户台帐。收集、整理好摸底信息,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归档、订册。2、各村(居)认真配合镇领导小组督促食品(辣椒)收购、加工户办理相关关证照,禁止其在加工过程中不使用硫磺进行熏制。3、各村(居)要组织人员走访、清查、整治辖区范围内加工、经营、使用硫磺熏制辣椒产品的违法行为。(三)重点巡查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0日)根据各村(居)自查整治和案件排查情况,镇安监站会同派出所、工商分局等职能部门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大查处整治力度。组建三个重点巡查组分片开展工作,巡查组安排如下:通过各巡视组集中检查和上报的情况,对违规熏制食品(辣椒)且无证照的辣椒种植、收购、加工户,进行思想教育和法规培训,没收硫磺熏制食品(辣椒),并上报县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坚决打击。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强烈的责任心,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禁止使用硫磺熏制辣椒专项整治行动。(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硫磺熏制辣椒的危害性,形成全镇整治硫磺熏制食品(辣椒)的浓厚氛围,鼓励举报,举报投诉电话:。(三)相互配合整治。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积极配合,依法打击,切实将此项工作整治到位,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第 4 页 共 5 页方案预案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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