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信息三查三清活动方案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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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预案:_居民信息三查三清活动方案姓名:_单位: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8 页居民信息三查三清活动方案为积极应对春节后新居民返城流动高峰,加强和摸清新居民底数和现状,不断优化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举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八大”党代会顺利召开。经研究决定,自2月1日至5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三查三清”为主要内容的新居民登记管理基础信息百日排查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精神,以加强新居民登记办证、人走注销工作为切入点,着力推进特色“以房为主、以业为辅、以证为线”三位一体新居民服务管理模式,借鉴以往基础信息排查、人口普查工作等经验和方法,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新居民事务所(站)及社区民警、保安、新居民协管员的作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调动用工单位和房屋出租人的积极性,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排摸,进一步提高新居民的居住登记及信息质量,尤其要强化人走注销工作,使新居民信息数据库更加准确和真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实”,不断夯实新居民服务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二、目标任务以“三查三清”(查登记注销,清底数;查证件办理,清发放;查出租房屋,清责任)、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主要内容,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任务:1.进一步规范居住证发放工作,完善居住证发放工作制度和相关台帐资料,切实做好居住证办理、换领、补领、变更等工作,确保居住证发放质量有明显提高。2.进一步提高新居民登记办证工作,实现新居民居住登记率达到90%以上、新居民“人户一致”率达到75%以上。3.进一步加强居住房屋出租、用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房产和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等登记管理工作,实现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备案率达到95%以上;确保居住房屋出租、物业服务企业、房产和职业中介服务机构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4.进一步夯实新居民基础信息工作,实现新居民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准确率达到95%以上。5.进一步强化实时倒查工作机制,新居民“人走注销”率达到90%以上。6.规范填写、正确使用协管员工作手册,确保手册数据与数据库数据、新居民实际数据相一致。7.新居民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专项行动,服务现实斗争能力有效提升,及时发现一批违法犯罪线索、列管一批高危人员、打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抓获一批网上在逃人员、破获一批刑事案件,逐步建立完善“新二代”中高危人群的帮教管理制度,努力减少新居民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三、阶段安排1.动员部署阶段(2月1日到2月20日)。研究制定百日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2.全面实施阶段(2月21日至4月30日)。要突出重点,按照“三查三清”的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开展“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规范一本工作台帐、开展一项专题调查”的“三个一”活动,实现专项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3.总结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总结和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四、工作措施1.抓好宣传发动,增强主体意识。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活动始终,将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宣传紧密结合,通过发放温馨提示、上门讲解、签订责任状等多种手段,加强对用人单位、出租房屋、物业企业、中介机构等守法履责的宣传教育,增强新居民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新居民基础信息登记、报送义务。对房屋出租人,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逐个签订责任书,当面告知责任书内容,切实落实好房屋出租人的管理责任。严禁弄虚作假、代签责任书现象的发生。要推行“以房管人、责任连带”的“契约式”管理模式,将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形成村(社区。养殖场)、房屋出租人、新居民事务所、派出所等多部门、多主体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规上用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要在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工作检查,督促用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切实担负起做好新居民登记办证和房屋出租登记工作的责任。对不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协调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工作中还要强化居住证配套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新居民对居住证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提高新居民办证主动性。要对一线具体从事新居民居住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熟悉掌握信息采集录入、居住证办理、出租房屋登记管理等基础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提高工作实效。2.强化实时登记,落实动态管理。要以责任区民警、保安、新居民协管员为骨干,协同劳动、计生、建设、卫生、工商等部门,充分依靠各镇综治工作中心和社区、村、规模企业综治工作室,组织基层干部和社会力量,采取“分片包干”和“地毯式”集中排查等形式,开展逐村、逐户、逐单位、逐人的排摸活动。按照“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人户一致”的原则,准确采集信息,全面掌握底数,切实做到“来则记、易则变、离则销”。排查中对于变更信息项目的,统一使用县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事项变更信息表,力求使数据库信息与新居民的实际情况相一致,转变“重登记、轻注销”的思想,改变“只管登记、忽视管理”的观念。3.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办证质量。要强化新居民专职协管员的制度化管理,明确信息采集和办证责任人,规范协管员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台帐,确保每位协管员规范填写、正确使用协管员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居住证发放工作,完善居住证发放工作制度和相关台帐资料,切实做好居住证办理、换领、补领、变更等工作,确保居住证发放质量。建立信息办证质量“三个把关制”,辖区协管员严把采集办证关,信息录入员严把输入审核关,领导严把督查考核关。排摸中要求协管员全面采集和输入新居民身份信息、政治面貌等各个项目信息。同时,要注重省居住证的办理质量,对办证过程中出现的降低标准、材料不全、该办不办、办理超期等问题要进行整改,做到坚持标准、材料齐全、应办尽办、及时办理。对办证中弄虚作假、“一人多证”、“搭车收费”等现象要进行一次清理,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要以排摸活动为契机,对原采集的信息和办理的居住证进行全面梳理、复核、纠正,确保数据信息和省居住证质量符合上级要求。4.增强责任意识,强化配合协作。派出所、新居民事务所要密切配合,既要充分调动全体社区民警、保安队员、新居民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更要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在排摸活动过程中,社区民警要主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评三访”活动,紧扣建设最具幸福感和安全感城市的具体目标,积极主动开展不安定因素排查工作,注意收集隐藏在新居民中的流窜作案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及时发现可疑人员、物品和治安隐患及苗头。新居民事务所要积极配合派出所开展工作,及时传递报送各类涉及社会稳定治安隐患信息,积极排查调处涉及新居民的矛盾纠纷,主动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两所要结合实际,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治安复杂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确保新居民登记管理工作有序推进。5.加强服务维权,开展专题调查。要拓宽信息社会化采集方式,主动提供和完善更多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的申报登记途径,通过开通电话、传真、网络等远程申报渠道,增设各村(社区、养殖场)、企业居住登记受理服务站点,采取上门办证、预约办证等便民措施,增强服务意识,方便新居民登记领证。同时,在登记服务管理之中,要认真开展春节后全镇新居民返城情况抽样调查和用工单位开工状况抽样调查,掌握新居民的数量、流向、结构等方面的新特点和新动向(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准确分析形势,为党委政府做好参谋。五、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部署。春节后是新居民返城务工的高峰时段,开展“三查三清”排查活动是加强基础信息工作的有效载体,也是促进和谐稳定工作的基本前提。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三查三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排查作为当前新居民登记管理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部门工作责任。2.切实落实责任,注重方式方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派出所、新居民事务所主力军作用,派出所(新居民事务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组织有力、人员到位、责任落实。要列出时间进度表,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工作奖惩措施,严格派出所、新居所和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考核指标。要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改进考核方法,进一步提升新居民基础信息登记管理工作。3.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百日排查活动期间,新居民事务所和派出所将联合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和抽查考核,做好新居民基础信息登记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先进做法经验,研究分析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专项活动扎实、全面开展。第 7 页 共 8 页方案预案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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