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讲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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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_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讲话姓名:_单位: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21 页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讲话一、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不可或缺的基本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根本大计。对这项功在当代、恩泽子孙、惠及千秋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必须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准确把握其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第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就是工业革命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伴随生产力的发展逐步建立起来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既是我省构建新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进一步加快改革发展的重要配套条件。这几年,随着体制转轨、结构调整的深化,企业优胜劣汰、资产流动重组、职工岗位变换越来越剧烈,越来越频繁。我省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从*年底的237万人减少到20*年底的81万人,下岗职工和城镇失业人员合计最高峰时超过40万人。假如没有“两个确保”,没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我们就不会有改革与发展的宽松环境;假如没有独立于企业之外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人和要素资源就难以充分流动,束缚生产力的旧体制链条就不可能打破,我省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也就难以实现。同时,作为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方式,社会保障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改变人们消费预期、刺激社会购买力、扩大有效需求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将有效促进和调节经济增长,为发展先进生产力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第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推动先进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途径。社会保障的萌芽,来之于人类对理想社会的探求。中国古代儒家就曾描绘“大同”社会:“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西方文明也有诸如“乌托邦”等美好构想,这些都蕴含着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险意识和扶穷济困的社会救助理念。当然,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会保障体系与文化先哲们的梦想有本质的区别,但不能否认其中的基本精神有相通之处。另一方面,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体现了公正、平等、互助、诚信等先进文化的特征。比如,这几年我省抓民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对企业主讲得最多的道理:一是富而思源,应当回报社会;二是依法参保,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在一定意义上,参加社会保险体现了企业的社会公德和诚信品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进一步推动先进文化的繁荣和发展。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选择。社会保障与群众切身相关,这项工作抓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势头很好,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但必须看到,我省地区之间、群体之间的发展还很不平衡,有相当比例的乡镇农民人均收入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少城乡群众的生活还十分贫困。发展社会生产力,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前提。对于因疾病、失业和意外灾害等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我们绝不能撇在一边,这是共产党的宗旨所决定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城乡群众少有所学、青有所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困有所济,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必须致力解决好的,是我们真正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总之,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社会保障体系将一切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制度的覆盖范围,这为最广大的社会成员系上了一根保障基本生活的“安全带”,同时也安上了一个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有利于增进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也有利于更好地处理、协调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化解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从更深的意义来讲,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我们在新时期坚持工人阶级政党的政治立场、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所有这些,充分说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总揽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件大事,是摆在各地各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我省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努力健全城镇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完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各项制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势头良好,企业参保人员从*年底的378万人提高到目前的659万人,在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退休待遇连续提高的情况下,不仅确保所有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而且基金支付能力也从最低时的7.7个月增加到目前的12.3个月。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顺利并轨,参加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分别从*年底的3万人和191万人提高到目前的382万人和450万人。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7万城镇居民和42万农村居民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总的看,我省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为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不容回避,我省社会保障工作还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养老基金历史欠债负担沉重,个人账户“空账”潜伏较大风险,各地的养老保险政策需进一步规范完善;医疗保险中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尚未有效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较为突出;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加大,部分县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难度较大;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被征地农民保障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隐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应保未保、应补未补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还有相当一部分城市“三无”(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特困残疾人员,他们的生活很艰苦,必须切实给予帮扶。可以说,上述问题或多或少在每一个县市都存在,有的矛盾还日渐突出。近年来,社会保障也是各地群众来信来访所集中反映的焦点之一,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绝不能停留在口号上。我们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真正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把头脑中的、纸面上的道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来抓社会保障工作。因为这是真正为老百姓排忧解难、雪中送炭,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党和政府温暖的事。我们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得民心、顺民意、谋民利的大事抓好。二、立足*省情,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全新的探索,在许多方面并不能按哪一种模式照抄照搬。国有国情,省有省情,即使每一个市县也有各自的实际。我们要充分考虑现阶段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根据中央的部署,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实践。只有把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在省情的基础之上,这项工作才能更好地扎实推进。第一,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差别始终是我省乃至全国发展的一个突出矛盾,社会保障工作也必然面临这个问题。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我省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制度已经建立,不少工作还走在全国前列,但我们不能有丝毫懈怠和自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着眼于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我省要率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另一方面,更应看到我省农村和农民的保障程度还很低,主要的依托仍然是家庭,因此面对生老病死,往往缺乏抗风险能力。特别是那些城乡困难群众,衣食住行都难以为继,他们最需要关心和帮助。我们要站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从解决“三农”问题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实际出发,加快构筑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为他们切实建立起长效帮扶机制。考虑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现状,当前城镇与农村的社会保障内容、方式应当有所区别,对农民和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可以适当低于城镇职工。但必须明确,我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绝不能仅把视野局限于城镇职工范围,而把广大农民和城乡困难群众排斥在外。第二,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确定社会保障标准。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应当说,我省已经到了全面构建社会保障新体制的阶段,也具备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在继续搞好城镇社会保险的同时,本届省政府提出要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孤寡老人集中供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等几件实事。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大投入,舍得花钱,建立起满足群众基本需要的保障制度。同时,保障标准要坚持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既不能太低,解决不了群众实际困难;又不能太高,超出财力范围和企业承受能力。在后一方面,即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是有教训的,由于实行了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的高待遇保障,一些西方福利国家已不堪重负。何况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不可能超越发展阶段来确定保障标准。欠发达地区更应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尤其不能有依赖省里搞高标准保障的心理。各地不妨先从低水平起步,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承受能力的增强,再逐步提高标准。第三,要按照现阶段工作推进的实际,选择社会保障统筹层次。互助共济是社会保障的特点,符合大数法则。参保人数越多,基金规模就越大,抵御风险能力也越强。从长远来讲,要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在更大的地区范围内统筹。但是,我省区域发展还不平衡,各地经济状况、就业结构、生活水平差异明显。即使同一个市的所辖县,现行社保费率、待遇以及低保标准都有较大差别,很难执行完全统一的制度;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尚未实行社会保障立法,统筹层次过高,极易引发吃大锅饭的倾向,因此省级统筹的条件还不成熟。这几年,我省坚持社会保险县(市)统筹,既与现行财政体制相适应,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实践效果是好的。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区域社会保障工作要负全责,抓一地社保,保一方平安,共同推进全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健全。第四,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法则,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享受社会保障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近年来,我省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尤其基本养老保险已将所有企业作为参保对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不可能再由国家统包统揽,企业有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在享受权利前也应当足额缴费。而多种所有制经济在我省竞相发展,民营企业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且绝大多数是小企业,承受力有限。不少地方于是因势利导,允许新参保的民营企业降低缴费标准。但是缴费少了,待遇也应随之作调整,否则对正常缴费的企业就不公平。省政府提出“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指导意见,目的是将权利与义务对应起来。总之,在研究不同对象、不同人群的社会保障政策时,各地应当把权利与义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处理好,这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以上几点,是我们立足省情,在多年探索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我们只有科学把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内在规律,既积极又稳妥,因地制宜、脚踏实地地工作,才能进一步开创*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局面。三、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我省城镇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体系已基本成型,并形成一系列富有特点的做法,为今后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的目标要求,我们要再接再厉、积极探索,努力在制度创新上求得更大的突破。(一)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时最长,覆盖人数也最多。把这项工作做好了,对整个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有很大的带动作用。这几年,各地围绕提高基金支付能力,“抓两头、带中间”,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深化改革,还是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继续坚持分类指导。第一,推进经济发达县市养老保险全覆盖。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是*所有制结构的最大特色。只有把民营企业包容进来,基本养老保险才是真正社会化的,也才能适应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在我省,养老保险全覆盖不限于城镇企业,而是全省辖区所有企业。去年,省政府对26个经济发达县市提出了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必须认真抓好落实。首先是要保证企业全覆盖,同时因企制宜推进职工参保。实施过程中,也可以借鉴一些地方的做法,先将企业主、管理技术人员、生产经营骨干、转业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断缴费人员、残疾人等几类人员,以及其他劳动关系相对稳定的职工先行纳入,通过分步骤推进,最终实现全员参保。到明年年底之前,经济发达县市要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其他县市也要结合实际,搞好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第二,切实提高困难县市基金支付能力。去年,省政府与13个基金支付困难县市签订了脱困责任书,明确了当地的工作目标和省市县各自的职责,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由于这些困难县市大多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必须从实际出发多管齐下,才能切实提高基金支付能力。一是要坚持扩面与保面并举。这几年,伴随企业改制改组,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断缴费人员日渐增多。可以说,保面与扩面同样重要,而且是另一条战线上的扩面。对中断缴费人员要采取相应制约措施,坚决遏制“边扩面、边脱保”的现象。二是要强化基金征缴。*是率先全面实行地税征收保险费的省份,还形成了“银税联网、税保挂钩”等有效做法,要加以总结和完善。同时,着力夯实缴费基数,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提高收缴率。三是要多渠道筹资。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并从土地批租、国资转让等收益中挤出钱来充实基金。通过3至5年的努力,要缩小并最终消除这些市县的养老基金收支缺口。第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极具探索性的工作。近年来,不少县市对新参保的民营企业实行了“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政策。实践证明,这一起始于基层的创新,很好地推动了我省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但也应看到,各地制订的“双低”政策确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省里根据去年修订的养老保险条例,将进一步出台规范性意见。今后各地制定养老保险政策,一定要好好算账,不仅算眼前账,更要算长远账,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同时,积极稳妥地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分门别类研究和完善有关参保办法。(二)整体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我省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在改革公费医疗和企业大病统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目前,全省所有县市都已实行此项制度,运行也比较平稳。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医、患、保、药等多方利益,政策牵涉面特别广,管理的复杂程度也甚于其他社会保险,必须讲求整体推进、协调运作。第一,要彻底改变医保改革单兵突进的做法,真正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配套联动。首先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职工就医的基本需要。而这项改革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广大群众在一定程度上仍普遍感到看病难、看病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运行的关键,必须力求突破。一方面,着眼于解决看病难,要努力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格局。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切实维护病人对医院和医生的选择权。研究出台有关政策,鼓励和发展民营医院,可以通过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也可以通过社会力量自行创办,打破垄断,推动竞争。在公立医院内部,大力推进人事、分配制度创新,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估和奖惩机制,激发和调动医务工作者弘扬医德、钻研医术,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着眼于解决看病贵,要下大力气降低虚高药价。放开零售药店规划布局上的限制,从政策上保障患者持医院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制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规范办法,进一步强化药品价格管理,调整医院医药费用结构,遏制流通领域不正之风,把过高的药价降下来,让老百姓更放心、称心地看病,从改革中真正得到实惠。第二,在扩大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基础管理上。我省部分县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起步阶段仅限于原享受公费、劳保医疗的人群。随着改革的推进,应该将城镇其他从业人员也逐步纳入。更应看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医患双方的制约机制。基础管理搞得好不好,对制度的健康运作具有重要意义。医疗保险扩面要抓,各方面基础管理工作也必须夯实。去年,省级和杭州市出现多起大额违规配药的事,个别参保人员甚至同药贩子勾结,骗药倒卖金额几十万元。这说明我们的基础管理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要完善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医疗保险费用控制和医疗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药店“退出机制”。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决不姑息,坚决堵住管理的漏洞。第三,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应当看到,我省还有一些困难企业,特别是那些破产、关闭企业,它们的职工尤其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还没有很好落实。困难企业职工本来收入就低,再得一场大病,整个家庭都将被拖垮。所以对这些职工参保,要研究针对性措施,可以先把住院医疗费统筹待遇解决好,资金由资产处置、主管部门调剂等途径落实。对医疗费负担过重而影响正常生活的,要通过社会救济给予帮助。(三)切实加强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最大的社会保障。解决就业问题,根本途径在于发展经济,特别是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大的社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同时,还要在促进就业、保障失业的良好机制和环境上下工夫。第一,落实完善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失业人员必须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但也应看到,多数失业人员缺乏就业竞争力,如果仅靠市场自发调节,就业难度很大。去年以来,国家和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在促进就业过程中,最需要给予支持和帮助的是文化程度较低、无技术特长的“4050人员”(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夫妻双失业、残疾人以及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人员,对他们要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在实行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面上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尽可能开发一些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采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更加优惠的措施。第二,强化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一方面,搞好再就业培训。适应就业市场需求,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实行“订单式”定向培训,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就业率。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以创业促就业。另一方面,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按照“一站式”、“一条龙”的要求,在求职登记、职业介绍、鉴定申报、档案管理、信息服务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方面,对失业人员推行即时服务和承诺服务。失业保险具有保障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职能,要完善失业保险基金中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两项补贴的使用办法,用好用活这笔资金。第三,尽快扭转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赤字的局面。近两年,我省失业保险基金连续当期收不抵支,这固然有下岗失业制度加速并轨的因素,但我们必须努力扭转这一局面。要以城镇民营企业为重点推进失业保险扩面,逐步将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部纳入。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搞好清欠工作,并实现失业保险和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统一。研究完善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同时,做细做实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合理剔除隐性就业人群,使有限的基金用来保障真正的失业者。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工作还包括工伤、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是倍受国际劳工组织关注的险种。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要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搞好生育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四、构筑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改革开放到今天,*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我们不能忘了还有许多城乡困难群众。只有让困难群众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起来,才能真正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而帮助困难群众,光靠逢年过节“送温暖、献爱心”远远不够,必须在健全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上下工夫。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统一、标准有别,管理规范、法制保障,城乡联动、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支撑,其他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一)加快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生命线”。自*年至今,全省各地都已建立覆盖城乡范围的低保制度,但这张“安全网”还不能算很健全。下一步,一是对已经制订的城乡低保标准,各地要进一步研究测算,使之更加符合当地实际和保障要求;二是认真检查低保实施情况,准确核实保障对象家庭实际收入,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杜绝应保未保、应补未补现象的发生;三是规范申请、评议、审定和发放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加强与失业保险制度的衔接,对失业保险到期仍未再就业的困难群众,要及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各县市要通过探索和实践,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就必须为他们的生活筑起最后一道防线,绝不允许存在任何“盲点”和“死角”!(二)努力探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自古以来,土地都是中国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失去了土地,一定程度上等于失去了最大的生活保障。对被征地农民,要通过构筑相应的保障制度,建立起长效帮扶机制。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必须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找路子。一要坚持合理保障、因地制宜。从发展方向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应当接轨城镇社保体系。当前则要处理好保障水平与承受能力的关系,近期可根据实际,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等五部门的指导意见,先从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入手。有条件的,也可按照养老保险“双低”办法,直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或者根据不同的年龄段,实行基本生活保障与社会保险相结合。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被征地农民就业后,都要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二要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对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所有属于或超过劳动年龄段人员,都应作为保障对象。操作时可先重点保障市区和规划区内的人员,再分步解决农村其他地区被征地农民的保障问题。三要坚持统筹考虑、分类处置。被征地农民情况各异,既有新近或即将被征地的,也有已被安置多年的;且不同时期的征地政策,规定的待遇也差别较大。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比较现实的思路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原被征地农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为其补建相应的生活保障制度。四要坚持多方筹资、专户管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应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政府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的30%,可先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集体和个人承担部分,分别从土地补偿费、征地安置补助费中列支或抵交。上述资金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扣缴,并及时足额转入专户管理。当然,对被征地农民来说,就业是最根本的保障。对劳动年龄段的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服务,促使他们就业并尽快地融入城市社会。(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医疗救助制度。当前,导致农民贫困的诸因素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因病致贫。因此,要通过政府推动、农民互助、社会参与,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这项制度目前应以县为单位统一筹资、统一管理,重点解决参保农民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指定项目的大额医疗费用,这是制度设计的核心。我们不可能把农民的小毛小病一下子全管起来,而首先应把矛盾最集中的大病就医问题解决好。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在县级统筹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的合作医疗作补充。从当前实际出发,按照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在改革起步时,可以先把标准定得低一些,今后随着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再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坚持个人出一点,集体拿一点,政府资助一点,多渠道筹措资金。省财政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将通过与当地财政出资相挂钩,分类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家庭和特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个人缴费,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有的地方将城镇非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纳入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范围,这也是一种积极的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为前提,政府加以组织、引导和支持,不作硬性规定,更不能变相向农民乱摊派。改革将先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争取20*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县(市、区)推开。此外,对少数患特大病而陷于极度困难的城乡居民,还要通过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伸出援助之手。(四)认真解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问题。到去年底,我省共有城市“三无”对象1万多人,农村“五保”对象6.7万人,其中实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比例还不到三分之一。总体而言,散居在社会上的这些城乡孤寡老人生活水平明显较低,推行集中供养,是保证他们衣食无虞的重要措施。从今年起,这项工作将在江山、富阳、慈溪、苍南和金华婺城等县(市、区)进行试点。在试点县(市、区),凡有意愿参加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都应有计划纳入。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加快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乡镇为单位集中供养的,尽可能利用现有设施或通过置换方式进行改扩建。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可以采取定点挂钩、定向捐赠、挂牌命名、结对认养等方式,建立起多元化投入、多形式供养的机制。要坚持分级分担,健全保障机制。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所需经费,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实际,由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按比例分担,乡镇、村筹集资金有困难的,县(市、区)政府要予以研究解决;城镇“三无”对象供养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在试点的基础上,要力争3年内全省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五)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这几年,为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不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贫困不能就学或辍学,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资助贫困学生的有关制度。从目前情况看,解决贫困大学生入学的工作比较到位,矛盾较为突出的是中小学教育阶段。对此,我们要实行更进一步的帮扶措施。对贫困家庭子女,目前主要是低保家庭的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以及高中段教育的,一律免收学费、杂费和代管费;其中对接受义务教育的,还进一步免收住宿费和借读费,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对高中段贫困学生免收住宿费。要推行“教育券”制度,由政府发给一定量的有价凭证,以此充抵贫困家庭子女的就学费用。实施“阳光工程”,鼓励各地多渠道筹资,通过单独建校、单独编班、随班就读等途径,有效地解决贫困家庭子女的就学问题。困难群众致贫的因素还有很多。我们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困难群众劳动就业、租住公房、水电气供应、公共交通、环卫保洁、法律援助、灾害救助等,都要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给予救助。要切实保障残疾人尤其是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对象的生活,努力缓解他们遇到的各方面困难。五、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头。“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在科学发展观理论研讨会上强调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就是我们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的体现。各地各部门要带着对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第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社会保障工作事关全局、意义深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持研究和决定一些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集中相当的精力,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协调政策、探求措施。在这里,我对各级领导干部说一番心里话:社会保障工作是一件“苦差事”,没有半点风光,短期内也看不出多少政绩,但是把这件事真正抓好了,千百万老百姓就能更好地吃上安心饭、睡上安稳觉,这就是最大的政绩!当然,这样的政绩一般不会对号入座,记在某某人的身上,但是为官一任,能办这样一件事已经问心无愧了。在位的时间总是有限的,而所干的事是留下来的,会由时间来评判,让老百姓心头这杆秤来衡量。所以说,我们抓社会保障工作,是不能有半点浮夸、半点浮躁的,要定下心、扑下身子来抓。对各地的社会保障工作,我们要分级落实责任制,建立市县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强化督促和考核,从机制上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第二,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这几年,全省各级财政都增加了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但总的看来,这项资金所占的比例还比较小。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标志,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现在,我们政府一方面包揽太多,管了不少不该管的事,也投了不少没有多大功效的钱;另一方面,像社会保障这些需要真正管好的事,又严重“缺位”,财政投入明显不足。各级政府当前都很强调投资环境,搞了不少“形象工程”。但我们更应看到,社会保障制度正是投资环境的基本因素;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正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大的“形象工程”!各级财政都要下决心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且每年增幅不低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比例。在安排年度预算盘子的时候,要根据社会保障各个项目的需求,把当年的资金打入打足。我们宁可压缩一些其他方面的开支,也要先保这件事,腾出钱来增加社会保障资金。第三,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社会保障工作遍及千家万户,涉及各类人群,健全的组织网络是做好工作的基础。要把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工作重心下移到乡镇、街道和社区,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的“六到位”。乡镇、街道要设立劳动保障与救助管理事务所,社区要设立专门的工作站,综合承担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事务性工作。要赋予基层社会保障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相应的事权,对下一个口子,对上分别负责,实现经办机构、服务网络、活动设施和工作程序的便民化、规范化和集约化。所有居民尤其困难对象的就业、社保、救济、优抚、走访、慰问、结对、认证等,由基层工作平台汇集并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积极探索企业退休人员从单位到社区属地管理的途径和办法。同时,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第四,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极为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推进这项工作,必须充分调动和聚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奋斗。各级劳动保障、民政、财政、卫生、计划、经贸、体改、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群策群力,积极参与到社会保障工作中去。要结合此次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贯彻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与发动。进一步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让社会保障的政策和措施深入人心,为我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同志们,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需要付出长期而艰辛努力的实践探索。实践没有止境,探索不能停步。现在,这项使命已经落在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肩上。只有坚持不懈的改革和创新,*社会保障工作才能打开新局面。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同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是紧密联系的。千百年来,人类对理想社会曾经有过一代又一代的探索,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一切只能是空想。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今天,我们要努力把这些理想化为实践,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全省人民织一张牢固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系一根坚实的基本生活“保险带”。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我们相信,只要大家共同奋斗、锐意进取、锲而不舍,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够达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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