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大会领导发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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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_农村税费改革大会领导发言材料姓名:_单位: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3 页农村税费改革大会领导发言材料一、总结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坚定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年我市在铜梁等4个县(市)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开。4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三提五统”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的各种收费,清理整顿各种摊派及达标升级活动,有效遏制了农村“三乱”现象。今年,按照中央的要求,又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使农民负担得到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农业税比上年下降了14.5%,加上农业税减免准备金由5%提高到8%,农民负担的农业税实际比去年下降了17.5%左右。全市基本实现了村村减负、户户受益,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二是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税费改革以后,规范了税费征收行为,初步理顺了农村分配关系。财政体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乡村组织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正常经费得到了基本保证,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机制。三是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干部的行政行为,增强了基层工作的透明度,减少了基层干部与群众的摩擦和矛盾,从制度上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近几年涉及农民负担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大为减少,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四是推动了农村上层建筑的调整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带动了乡镇机构和人员精简、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农村教育布局调整等多方面改革,促进了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带动了村民自治和村级事务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几年来,我市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效,实现了中央、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三满意”。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农村税费改革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改革的各项政策是符合实际的,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带动了整个农村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改革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民的负担水平依然偏高,特别是在经济落后地区农民耕地多负担就越重;二是配套改革相对滞后,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公共财政制度建立都还没有完全到位、不够完善,农民减负的基础还不牢固。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通过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来认真加以解决。二、明确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切实做好下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的设想,农村税费改革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概括起来是六个字:“减轻、规范、稳定”。主要是正税清费、治理“三乱”,取消“三提五统”,将农民应缴纳的税费规范为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把过重的农民负担减下来。第二步改革的任务也就是税费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在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在,农村税费改革第一步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两步改革是一个整体,第二步改革是在第一步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是第一步改革的延续和深化。中央在认真总结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加快农村税费改革步伐。从今年起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用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同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改革乡镇机构,精简人员,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有效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改革县乡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概括起来就是“两取消,三改革”。各地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方向和目标,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切实抓好以下改革试点工作:(一)全面落实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农业特产税政策今年按照中央要求,我市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随正税同步降低。各地要认真做好减征农业税测算工作。要如实核定每户农民减征税额和应继续缴纳的税款及附加,并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户。要继续做好农业税征管工作。要向农民群众解释清楚,我市周边省及全国部分粮食主产省和我市农业税税率降低水平不一致是中央的决定,是有步骤地安排进行,广大干部和群众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在没有全部取消农业税之前,依法缴纳农业税仍然是农民应尽的义务。农业税征收必须公开透明,必须按程序征收,不准税费混征。对困难户、遭受自然灾害严重的农户,要及时给予减免。真正做到该减的减,该征的征,保证应收税款能够及时足额征收入库。中央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烟叶特产税适时并入工商税种。农业特产税全面取消以后,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统一征收农业税,不得以任何名目变相征收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各地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二)做好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997年以来,中央多次下发文件,稳定和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我市按照中央的部署开展了此项工作,总体上全市各地基本完成了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现在还有少数地方至今未按要求完善二轮土地承包,一些地方承包合同不完善,承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承包纠纷时有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印制不统一,全市没有统一的样本,一些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及时,到现在为止还有一定数量的承包经营权证至今未发放到农户手中;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关档案资料不齐全,丢失也很严重。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性,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认真把握工作原则,摸清情况,抓住重点,明确政策,细化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做到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加强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和承包档案资料“三管理”。各地还要及时妥善地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工作。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就此专门下发了紧急通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要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为依据,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从各地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要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随意收回农户的承包地。要规范土地流转,乡村干部不得代替农民决策,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做法。对欠缴税费的农户,要加强说服教育,但不能收回承包地。要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同时,适应税费改革的新形势,各地要在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三)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规范农村税费征缴项目减免以至完全取消农业税以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还要继续加强。要建立健全能够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要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和“一事一议”制度。要健全约束机制,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发放工作。要把完善监督卡制度作为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到实处。要认真组织填写,不准漏填、不准省略、不准随意更改、不准增项加码,保证监督卡的内容准确齐全。农民负担监督卡由市统一印制,今年10月底以前务必将监督卡全部发放到户。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四)全面推行农村地区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去年,我市在部分区县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试行“一费制”,这对于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村居民子女入学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继续按原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实行“一费制”。对今年秋季推行“一费制”的地区,市政府将按照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各地一定要认真、严格地贯彻执行,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迟执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五)扎实做好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工作实行财政资金直补农民,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对于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我市将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和补助粮食折现金、撂荒地复耕补贴、再生稻补贴、计划生育和种粮补贴等6项财政补贴纳入直补范围。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与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利用好税费改革中核定的基础数据,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切实做到补贴工作全过程公开,给广大农民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直接补贴的公平合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工作,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补贴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户。(六)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位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目标是: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为此,各地必须把中央、市级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连同区县(自治县、市)安排的补助资金按照规范的办法分配并足额落实到乡镇和村级,重点向农业税收入大镇和财政困难乡镇倾斜。同时,农业税及附加增收部分应全部用于农村税费改革支出项目。年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减少的财政收入,中央和市财政将适当给予转移支付补助。也就是说,我市降低农业税一个百分点和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后,财政收入出现的缺口,中央给予我市适当的补助,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市财政再安排一定的资金与中央的补助金一起配套对全市进行转移支付补助。按照中央提出的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分配到粮食主产区和财政困难地区的要求,市里对各区县(自治县、市)采取分类指导、分档补助的办法。一是对财政减收额度较小、影响收入不大的主城区,原则上不予补助;二是对18个国家和市里确定的扶贫工作重点县和减收额度较大且农业税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较大的区县(自治县、市)实行全额补助。三是除一、二两部分以外的其它地区,根据农业税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给予50%和80%的补助。市里准备对这部分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按照三类地区、四个档次进行补贴。财政减收额以年特产税(扣除烟叶)和农业税实收数(包括附加)计算确定。市财政局要按照以上原则,制定规范的转移支付办法,尽快将两块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区县(自治县、市)。各地要严格按照转移支付办法确定的使用范围,管好用好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对截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扣减下一年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七)深入探索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涉及面广,关联性强。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深层次问题将进一步凸现出来,各地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配套改革,以筑牢基础,防止反弹。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二步改革要求,进行以下几方面改革的探索和推进。一是不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确保基层政权有效运转。要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主要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要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严格核定和控制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5 年内不得突破。要重视乡镇站所等事业单位改革,大力整合乡镇事业站所 。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事业单位要分类管理。从现在起,乡镇政府不再新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对分流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要探索多种分流方式,帮助他们实现重新就业,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农村稳定。二是积极探索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要落实分级管理的责任,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区县级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进一步做好学校布局的合理调整,统筹配备县域内城乡中小学校教职工。要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要调整和优化政府教育支出结构,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学校公用经费的正常需要,确保危房改造资金的必要投入。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管理。三是研究探索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研究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问题,不断改善农村卫生医疗条件,建立增加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机制。要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改革。按照“坚持自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规范,确保农民受益”的原则,进一步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确保农民能够买到安全、有效、价廉的药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四是研究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要围绕提高财政资金效率、保障基层正常运转、促进基层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探索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等管理方式。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的乡镇,财政支出可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要进一步明确县乡财政职能和支出结构,将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和乡级道路建设等农村公益事业经费,列入县乡财政支出范围,增加农村教育、卫生、文化、水利、农业技术推广等投入。村级组织因减免农业税减少的附加收入,乡镇以上财政要给予必要补助,保证农村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的正常开支需要。五是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税费改革后,农村各项公益事业还要进一步加快发展,这需要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要增加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支出,建立增加农村公益事业投入的体制。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特别是要借鉴开县麻柳乡“八步工作法”的做法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鼓励农民依靠自身力量,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六是研究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各地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研究措施,搞好试点,稳妥地开展乡村债务清理和化解工作。在这方面,我市一些区县已取得了一些积极的经验,如有的区县对乡镇债务规定每年从乡镇财政收入的增收部分中拿出一定的比例来偿债,并且由县级财政按照乡镇偿债的比例进行1:1的配套清偿。这个做法,对于鼓励负债重的乡镇化解债务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这方面的情况,市税改办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总结经验,进行典型推广。这里还要强调的是,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前发生的农业税尾欠,各地要登记造册,可以暂缓清收,以后再作处理。对改革后新发生的农业税尾欠,不符合减免条件的要制定还款计划,依法逐步清收。但要向同志们再三强调的是,对税费改革后新发生的农业税尾欠,在清收的时候,还是要以宣传、教育、说服、动员为主,要依照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行为来进行清欠工作,不能采取牵猪、牵羊、拆房子等强制性手段,特别是动用公安的手段来进行清欠工作,防止造成新的恶性案件发生,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这一点政策性很强,对干部工作水平的要求很高,请各区县(自治县、市)帮助基层同志做好这方面工作,特别是要帮助他们总结一些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在各地进行推广。三、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进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涉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现在,农村税费改革又进入一个新的攻坚阶段。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税收制度是国家一项带根本性的经济制度。农村税费改革涉及农村生产、分配、土地关系等各个方面,涉及上层建筑许多领域的深刻变革,是继土地改革和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农村的又一项重大改革。要从制度上、机制上理顺农村分配关系,从根本上杜绝农民负担反弹,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对改革试点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应对方案,务必把工作做细、做扎实,把好事办好。(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摆在重要位置,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财政要牵头负责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或取消农业税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编办要牵头落实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教委要牵头做好教育体制改革的工作。进一步明晰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税改办要调整和充实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改革政策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财政、农业、教育、编制等有关部门都要从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动作,共同做好深化税费改革的工作。新闻媒体要注意宣传税费改革的政策措施,宣传改革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为改革试点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领导特别是区县(市)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对改革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要加强对从事改革试点工作的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素质。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减免农业税的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农民,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变调走样的情况发生。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任重而道远。我们一定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农村税费改革任务,努力开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第 12 页 共 13 页演讲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13 页 共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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