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出口退税培训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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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培训,1、新规范及企业新申报系统介绍 2、分类管理办法 3、日常申报及4月应注意事项,新规范及企业新申报系统介绍,税务机关系统:出口退(免)税审核系统、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电子数据传输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出口退(免)税宏观分析及预警监控系统 出口企业系统:申报系统,出口企业所有涉及退(免)税业务均通过申报系统生成电子数据及报表。部分因为系统原因无法生成的报表,可先手工上报。,对出口企业申报的符合规定的退(免)税,主管国税机关应在20个工作日内从受理退(免)税申报之日起,至将税收收入退还书传递至国库办结相关退(免)税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将具体内容及处理意见一次性书面告知出口企业。,目标与前景:通过推行网络电子签名、完善远程预审、远程申报、税库银联网等措施,充分利用电子数据受理申报、审核、审批、办理出口退(免)税,逐步实现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与税务机关新规范配套的申报系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4.0版 本次升级调整内容如下: 资格认定相关业务调整: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表单结构及校验规则调整;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表单结构及变更事项范围调整;,新增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申报流程; 新增申请注销退(免)税资格认定企业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 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申报流程及校验规则调整; 新增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声明申报流程; 新增企业信息配置扩展表; 资格认定相关申请申报方式、撤销方式及向导调整; 优化企业信息登记。,免抵退税业务调整: 免抵退申报流程及申报向导调整;明细数据不再生成,只是确认,数据生成在汇总生成模块。 取消收齐出口单证申报; 取消免税出口货物申报; 取消收齐免税出口单证申报;,新增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申报; 新增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右上角上有两个日期,分别是申报日期和出口日期,在此期间若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的,由于系统代码升级,只能输入调整后的商品代码,导致与报关单上代码不一致,企业应报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申报时会出现疑点,“申报商品代码与海关不一致”,凭此表格及相关原始报关单,可予以挑过。,当企业申报的FOB价与海关数据不一致时,会跳出疑点“申报FOB价超过海关%”,目前可以挑过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尾数差异 2、汇率差异,进料加工业务调整: 1. 新增进料加工业务计划分配率变更申报; 2. 进料加工业务计划分配率使用规则调整; 3. 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申报流程调整及申报控制调整; 4. 进料加工业务核销调整额计算规则调整。,单证申请业务调整: 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表单结构调整; 新增补办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申请申报; 单证申报方式调整; 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校验规则调整;,其他调整: 系统参数设置新增“数字签名”配置项,无纸化试点地区企业在生成申报数据时增加数字签名处理。 目前我市仅限于一类企业,其他注意事项: 一台电脑只能安装一套系统,系统安装后在进入系统时有提示,此时应输入企业的代码及识别码。如果输错无法修改,必须重新安装。,涉及企业的部分业务流程,资格认定管理 退税审核管理 证明开具流程 实地核查管理,3项管理内容,(一)资格认定流程和业务处理规范,(二)资格认定变更流程和业务处理规范,税款结清后,应通过审核系统制作出口退(免)税结清税款报告表。,如果变更内容涉及需要结清税款的,(三)资格认定注销工作流程和业务处理规范,税款结清后,应通过审核系统制作出口退(免)税结清税款报告表。,一类企业无需人工审核,二类抽取20%以上人工审核,三类抽取60%以上人工审核,四类逐笔人工审核,退(免)税证明出具流程图,实地核查的范围,1、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 2、出口企业首次申报部分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退(免)税的; 3、生产企业申报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符合3类情形;,4、生产企业申请“先退税后核销”资格的; 5、出口企业申请变更适用退(免)税办法的; 6、其他需要核查的疑点。,流程,人工审核岗、计算机审核岗发起,调查评估岗录入进户实地核查台账,经复审岗同意,骗税线索移送稽查,2人进户实施核查,复审岗签署意见,返回到申报受理岗、人工审核岗或者计算机审核岗处理,报批,需追回已退税款,按33条处理,其他基本信息不符,变更,退(免)税办法不符的,变更,退回重新申报,财务核算不健全,整改,发起,录入实地核查报告,向企业出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2015年第2号),管理类别及标准,管理类别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上一年度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可评定为一类,(一)年末净资产大于当年已办理的出口退(免)税总额。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级以上。 (三)能主动配合国税机关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能按规定收集、装订、存放出口退税凭证及备案单证。 (四)出口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 (五)未发生过违反出口退(免)税相关规定的情形。 (六)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风险可控的条件。,(一)出口企业年末实收资本500万元(含)以上; (二)有自有的生产经营场所; (三)有固定的办理出口退(免)税的财务人员; (四)未发生欠税且已结清以前年度的欠税; (五)一年内因税收违法、违规行为被国税机关行政处罚罚款累计1万元(含)以下的。,一类企业在评定时须填列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一类企业自评表报主管国税机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三类:,(一)自首笔申报出口退(免)税之月起至评定当日未满12个月,或尚未申报过出口退(免)税。 (二)上一年度内,累计6个月以上未申报出口退(免)税。 (三)上一年度内,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 (四)上一年度内,发生过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的情形,但尚未达到税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标准的。 (五)存在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上一年度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一)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 (二)发生过拒绝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等情形。 (三)因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被税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过的。 (四)海关信用管理类别认定为失信企业。 (五)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C级。 (六)存在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 截至评定之日,出口企业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限届满后未满2年的,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上一年度内,除分类管理办法第八条外,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也应评定为四类: (一)发生过因涉税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的出口企业; (二)现有征管系统记录出口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的其他企业(含已注销的企业)存在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税权未满二年及发生过因偷税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未满三年的情形。,被评定为一类、三类、四类以外管理类别的出口企业,其管理类别应评定为二类。,分类管理措施,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在出口退(免)税申报相关电子信息齐全并经预审通过后,即可进行正式申报,申报时不需要提供原始凭证,对应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留存企业备查,管理类别为二类、三类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按规定提供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除提供上述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外,还须同时按规定报送收汇凭证。,一类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国税机关受理该类企业的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后,经核对申报信息齐全无误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 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可优先安排该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国税机关可向该类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区),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联系企业,及时解决其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 该类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国税机关应定期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对其申报的出口退税进行复核,对复核有误的,应按规定处理。,一类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二类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对该类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机关应先审核电子信息,再抽取一定比例的原始凭证进行人工审核。抽取比例应不低于该类企业每个申报批次所附原始凭证的20%。,该类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对其申报的出口退税,国税机关应先使用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办理退税,再定期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进行复核,对复核有误的,应按规定处理。 国税机关每年评估该类企业的退(免)税的户数,应不低于所辖有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的该类企业总户数的3%。,二类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三类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对该类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机关应先审核电子信息,再抽取一定比例的原始凭证进行人工审核。抽取比例应不低于该类企业每个申报批次所附原始凭证的60%。 该类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对其申报的出口退税,国税机关应使用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审核办理出口退税。,国税机关每年评估该类企业的退(免)税的户数,应不低于所辖有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的该类企业总户数的5%。 对该类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每年国税机关应抽查不低于20%的对应备案单证及收汇凭证。,三类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四类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对该类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机关除审核电子信息外,还应逐笔人工审核对应的原始凭证。 该类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对其申报的出口退税,国税机关应使用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审核办理出口退税。,该类企业属于生产企业的,对其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自产产品,国税机关应对其生产能力、纳税有关情况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退(免)税。 对该类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外购出口货物或视同自产产品,国税机关应对每户供货企业的发票,都要抽取一定比例发函调查。,四类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国税机关对所辖该类企业,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出口退(免)税评估。 该类企业自评定之日起,2年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四类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国税机关通过预警评估发现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已办理的退(免)税存在骗税疑点的,应按规定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理。,国税机关发现管理类别为二类、三类、四类的出口企业申报的退(免)税存在骗税疑点的,须按规定排除相关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已办理的,国税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暂缓办理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相应疑点排除后,国税机关方可办理暂缓的退税或解除担保。,评定工作要求,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应于每年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完成管理类别评定工作的次月起,对出口企业实施对应的分类管理措施。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完成后,国税机关应在评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告知出口企业,并主动公开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各省国家税务局可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以及与相关部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合作备忘录、协议等规定,逐步公开管理类别为二类、三类的出口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 出口企业对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评定国税机关申请复评。评定国税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复核。,动态管理,实施时间:发现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 具体情形: 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的出口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组织评定并相应调整管理类别。 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的出口企业发生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管理类别直接调整为四类。 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未按规定将原始 凭证留存企业备查的,管理类别直接调整为 二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的出口企业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暂按管理类别为三类的出口企业管理,待案件查结后,依据查处情况调整管理类别;管理类别为三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暂按原类别管理,待案件查结后,依据查处情况调整管理类别。,主管国税机关在核实一类企业自评过程中发现出口企业未如实填报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一类企业自评表的。管理类别应评定为三类 出口企业名称、经营地址发生变更或退(免)税办法发生变更的,原适用类别不调整,但发生以下情形,按下列规定调整:,出口企业发生存续分立,继承主要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的分立出口企业适用原管理类别,其他分立出口企业视同新办理认定出口企业; 出口企业发生解散分立,分立出口企业均视同新办理认定出口企业; 出口企业发生吸收合并,合并后出口企业管理类别适用存续合并方出口管理类别; 出口企业发生新设合并,合并出口企 业视同新办理认定出口企业。,评定工作的实施税务机关,评定工作由我局开展,评定后上报宁波市局审核。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发生调整的,应重新评定。,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 实施时间按文件规定是3月1日,但目前来说,是从4月1日开始,因为系统原因,另外2014年的纳税信用等级刚刚出来,在4月份还有一次调整。 目前企业在预审后,系统会自动反馈分类,可以在申报系统中查询。,生产企业的管理类别评定后,实行单证无纸化管理的企业申报免(抵)退税时不需要提供原始凭证,事后抽查管理仍按照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宁波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退(免)税实行单证无纸化申报管理办法的公告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贸企业的管理类别评定后,原实行直通申报管理办法的二类、三类和四类外贸企业在申报免退税时须提供原始凭证,其余的管理措施按照分类管理办法及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日常申报及4月前应注意事项,一、手工需要报送的报表:,商品扩展码申报表:扩展码申报是指企业在输入海关出口商品10位代码后系统提示无此商品码,需要输入第11位,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来认定的,企业在申报前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商品扩展码认定表,同时附送该产品的说明书及生产工艺流程。,二、备案单证有关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生产企业备案单证: 1、装货单 2、运输单据:海运“提单”、其他单证称为“运单” 核查主要项目: 出口货物装货单:号码、目的港、货名、毛重量千克、时间 提运单:号码、到货港或站、货物名称、重量、发货人或承运人签章、签发日期或发运日期,三、退(免)税资格变更录入,打开菜单“基础数据采集资格认定相关申请录入退(免)税资格变更录入”,如图:,填表说明: 1.“所属期”规则: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1401 2.“序号”规则:4位流水号,如:0001、0002. 3.“变更事项”:认定申请时所填事项。主管税务机关变更时,需要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名称同时变更; 4.“原认定内容”:认定申请时所填内容; 5.“变更后内容”:变更后的内容; 6.“附送件”:针对该项变更需要附送的资料。,输入上述内容后,应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具体模块如下:,“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的操作步骤同“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生成的文件就只包含资格认定申请业务的相关新增表数据。如图:,目前为止,申报数据路径只能选择“本地申报”,则默认路径为“C:所属期+ZGRD”,如图:,四、退运货物或补税的处理,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及需改为免税或征税的,应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不论本年或上年。,五、出口货物有关证明,出具的种类:退运证明、补办报关单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补办时应注意事项: 1、所有单证都在申报系统录入并生成。 2、所有单证补办时必须有电子信息。 3、报关单补办时如丢失全部联次的,需提供电子口岸打印的表头及表体信息表。,4、退运证明开具时,如报关单尚未申报退税的,在系统录入时,只需填报至退运计税金额即可,如已申报退税的,原退税率、原免抵退税额、冲减免抵退税额、冲减所属期等均应填写,冲减所属期一般为出具单证的月份,如单证出具日期为2015年4月5日,冲减所属期为2015年04月。,六、日常申报中的可以挑过的主要疑点,因为申报错误而调整的疑点,如汇率适用错误、业务类型申报错误 进入保税区仓储转的货物,主要疑点“报关单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或保税退区”,同时附送备案清单 收汇样品出口,疑点“该贸易性质(3010)存在退税或不退税”,出口发票因系统原因与报关单金额存在尾数差异 首次出口货物,企业需提供相关举证材料。 如出口的是自产货物,需提供该产品的说明、生产工艺流程;,如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应分情况提供不同资料:如是外购与本企业货物名称、性能相同产品,需提供出口合同,该产品的注册商标;如是外购配件出口,需提供出口合同,外商需要该产品的理由邮件或QQ聊天记录、该配件使用在产品中哪一部分的示意说明等;如是外购原材料,需提供出口合同,产品主要原材料组成说明,该原材料的年度明细账等;如是外购的生产设备,需提供出口合同,该固定资产的明细账、该设备主要使用在哪一环节的说明示意等。,出口商品是关注商品,且关注级别3级以上,需提供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自查表及相关附送资料。 部分退运货物申报退税 退运或免税、补税货物红冲 报关单信息尾数差异 因汇率波动较大,申报时出现的疑点 因海关变更商品码,由于申报日期与出口日期隔年,申报时引起的疑点 因发票号码重复,申报时引起的疑点,七、未申报数据查询,查询时间:每年3-5月份,宁波市局会在远程申报系统中发布提醒数据。数据按市局原先通知,是每周更新一次。 查询模块:远程申报平台中“综合服务平台”,自2014年起,企业应在本年度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附件4)及电子数据,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企业申请核销后,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其上一年度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4月20日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八.年度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在申报系统的操作步骤: 1、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中点击“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核销申报数据。一个手册跨数个年度的,应按年度逐条分别进行录入。“报核起始时间”不需要录入。分配率年度为上一年度。核销申报可以在月度免抵退申报完成后进行,申报所属期应与已完成申报的最大所属期一致。如企业已经完成201401的免抵退申报,但是尚未完成201402的申报,此时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年月应该是201401。 如图:,2、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申报”中点击“生成进料加工数据”。,3、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中点击“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12号公告附件4)。如图:,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核销申请后,应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提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计算生成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附件5),交企业确认。,4、在“进料加工”向导第四步“进料加工反馈接收”中读入税务机关审核反馈数据。,企业应及时根据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发生的进出口情况对反馈表中手(账)册实际分配率进行核对。 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中对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进行确认。 经核对相符的,企业应对该手(账)册进行确认;企业应在“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中的“企业确认意见”栏填入XF(相符),在纸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上签字盖章报税务机关,电子数据不用再进行申报,年度核销申报到此结束。,5、调整数据,重新申报 (1)如果税务机关反馈的实际分配率不符,企业应通过“向导进料加工反馈查询核销手册明细查询”核对该手册项下的进口、出口报关单数据情况。 可通过导出模块将具体手册数据导出至EXCLE文件,方便手册多的企业核对。,(2)对进口、出口报关单数据缺失或数据不正确的,在“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和“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中录入相关数据。录入数据的申报年月应与原申报进料加工核销的年月一致。如企业申报进料加工核销的年月是201401,那么,即使在录入数据时企业已经完成201402的申报,进口、出口报关单的年月仍应是201401,且重新申报的进料加工年月仍应是201401。,注意:在录入时,如果是原报关单内容不正确而重新录入的,金额需要按正确金额减去反馈数据金额的差额录入。如果是反馈数据和正确数据由于四舍五入而导致的金额差异,不需要重新录入,因这些数据只是计算实际分配率,其尾数差异对分配率的影响微乎其微。 实际分配率根据进口、出口报关单及其贸易性质进行计算,如果企业难以判断实际分配率是否正确,可以核对手册项下的进口、出口报关单与实际是否相符,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报关单号码、手册号码、贸易性质、金额等。,录入时务必分清是进口还是出口报关单,并录入正确的贸易性质。进料加工核销,对企业而言,核心是能准确反映手册的进口出口的完整情况,只要进口出口情况清楚,就能进行准确的核销。进口出口情况主要由2部分数据组成,一部分是税务机关反馈的核销报关单数据,另一部分就是录入的进口出口报关单。,通过“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重新生成进料加工申报。 通过“向导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出口报关单)、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 将有关申报数据和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 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的要求,企业申报时需要同时提交相关报关单原件。,6、企业读入反馈数据,完成手册核销 1.在完成进料加工核销后,税务机关会最后反馈免抵退调整数据,企业需将此反馈信息读入申报系统。 2. 在“免抵退税核销数据查询”模块,可查询到应调整的免抵退税额和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企业次月申报时,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应调整免抵退税额和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将参与免抵退汇总表的计算。 表中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企业从次月起作为新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九、报关单未能收齐可延期情况,法规依据:2013年12号公告第十八条 上报时间: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 上报资料:延期表及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可延期的情形:,1.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2.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 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6.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企业在4月申报期之前如有上述原因确需延期的,根据甬国税函201395号规定,填写出口货物劳务延期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企业海关代码: 企业名称(公章) 所属年度:,出口货物劳务延期申报审批表,延期需提供的举证材料,1.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需提供国内外报刊报导此事件的相关新闻材料 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 提供相关公安立案的材料 因邮寄丢失、误递 提供邮寄公司的邮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 邮寄公司的公章,货代的情况说明,延期需提供的举证材料,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主要是海关查验,需提供加盖海关章的查验通知书 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需提供离职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需至当地社保部门打印、离职人员的考勤记录、工资发 放表,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需提供在海关改单的证明:进出口报关单修改/撤销表,有海关经办人员的意见及签名,货代的情况说明,延期需提供的举证材料,十、无信息备案,备案条件: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如果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申报退(免)税的凭证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无法完成预申报的。,备案时间: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 备案报送资料: (一)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 (二)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备案后的申报: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报送的退(免)税凭证资料齐全,且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与凭证内容一致的,企业退(免)税正式申报时间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未备案后果: 未按上述规定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退(免)税凭证资料的,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不得进行退(免)税申报,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纳税申报。,【所属期 】4位年份+2位月份,每年4月征期前。 【申报批次 】生产企业无意义,可选择01。 【序号 】4位流水号,如:0001、0002. 【单证种类 】生产企业主要是报关单、代理证明 【单证号码 】报关单填写21位报关单号码;代理证明填写12位或19位代理出口证明号码 【出口(开具)日期】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代理证明的开具日期 【审核结果标志 】1-存在信息;2-重复申报;3-存在信息并重复申报 【超期申报标志 】1-超期;空-未超期,关于信息问题: 目前审核系统已做到报关单信息与出口发票信息由系统自动更新。一般而言,出口发票信息可在开具后2天内有信息,报关单信息可在提交操作后5天左右有信息。所以一般而言,大部分生产企业是不用信息备案的,除非企业在申报截止日前遗忘提交或改单信息海关尚未发送或电子口岸传输系统发生故障。,如果企业在提交后发现国税总局已接收,但在预审时无信息的,请先核对号码,再确认提交时间,如提交日期超过1个星期以上的,请致电给各分局初审人员,由初审人员在系统中查询,如果初审人员查询不到的,由初审人员致电给市局,由市局在税务总局数据库中查询。,十一、不能收汇申报表报送,文件依据:2013年30号公告 出口货物由于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不提供收汇资料的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的原因及证明材料 (一)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原因代码:01。 (二)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原因代码:02。 (三)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提供进口商有关函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 单位书面保证函。原因代码:03。,(四)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4。 (五)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5。 (六)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或外汇局公布的汇率资料。原因代码:06。,(七)因溢短装的,提供提单或其他正式货运单证等商业单证。原因代码:07。 (八)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提供出口合同。原因代码:08。 (九)因其他原因的,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凭证。原因代码:09。,合同约定全部收汇的最终日期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的,出口企业应在合同约定最终收汇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收汇凭证,不能提供的,对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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