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常见事故及法律责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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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常见事故及法律责任 湘潭市中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刘志敏,幼儿园里的幼儿伤害事故,是指入园幼儿在园期间和离园参加集体活动但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如春游、秋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幼儿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从幼儿园方面来说,有管理问题、制度问题、教职工责任心问题等方面的原因,也有设备设施问题、幼儿自身问题等方面的原因。无论何种原因所导致的幼儿伤害事故,都要分清责任,妥善处理。,厂家拖延园方大意,滑梯压伤张翼 案例:,一天,某幼儿园中班的小朋友正在操场开展户外体 育活动,张翼小朋友趁老师不注意,溜到活动场地 旁边的滑梯玩,不慎从未固定好的滑梯上摔下,并 被倾倒的滑梯压住,造成伤残。该滑梯是幼儿园本 学期新购的设施,上周发现滑道和滑梯平台间出现 断裂,园方已在滑梯周围上栏杆,并在旁边和滑梯 口出示“禁止攀玩”的警示牌,通知各班教师不能让 幼儿玩滑梯。同时幼儿园已在玩具生产商取得联 系,要求维修或更换,生产商答,应一周内上门维修。但不幸的是,悲剧竟然就在此 间发生了。 事发后张翼的家长向幼儿园索赔。但幼儿园认为,滑 梯在购置不到半年内就出现问题,尚在保修期间内, 园方报修后,厂家亦未上门维修,生产商和销售商提 供不合格产品和不及时、不到位的服务造成这起事故 的主要原因,家长应向滑梯生厂商、销售商索赔。至 于园方,发现滑梯出现问题后已经采取了防范措施, 应该没有责任。 到底谁说得对呢?家长应该向幼儿园还是滑梯的生产 商、销售商提出损害索赔?,评析,本案涉及幼儿在幼儿园里玩滑梯发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根据关于对幼儿园伤害事故过错责任的规定,幼儿园是否要对这起事故承担法律责任,应根据幼儿园在这起伤害事故中有无过错进行分析。 事故中,幼儿园虽及时发现滑梯出现问题,存在安全隐患,但采取的安全措施存在如下不的力之处: (1)护栏摆放未能有效阻止幼儿进人危险区;,(2)警示牌用文字书写,不符合幼儿的认识发展能力,对幼儿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 (3)在户外活动室教师疏于全面管理照料,没有发现幼儿离开了安全的活动范围。 此外,滑梯在保修期内出现断裂是造成伤害的直接原因,生产商、销售同样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1)幼儿园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定期对房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作书面记录,签名负责。 (2)发现问题必须快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一定要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考虑安全保护的方法,有效避免安全隐患危及幼儿。 (3)幼儿教师必须提高责任、安全意识,全面照料幼儿,对幼儿的行动给予必要的组织管理,保证幼儿在安全范围内活动。,(4)幼儿园应向玩具生产商、销售商购买合格的产品,签订质量保证书和保修、维修合同。 (5)家长也应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儿听从老师的指挥,经常提醒其遵守园内外的各种规定,注意自我的保护,养成良好行为规范。,园内伤害:教具铁钉生锈伤人,老师隐瞒违反规程 案例:,幼儿园中班的小朋友进行分区活动,科学区的小朋 友兴高采烈地玩沉浮实验,尝试着将老师给出的各 种材料放进水中,观察其沉浮情况并用在给出的标 记上打勾的方式记录自己的观察结果。孩子们争抢 着,突然陈华小朋友被其中的一种实验材料一 枚生锈的铁钉划破了手,当班教师黄映急忙为 他贴上止血贴。 事后,陈华的家长向幼儿园提出了索赔要求,理由 是教师没有及时带孩子去医院进行防破伤风处理, 也没有在离园时将真实情况告知家长,只是说孩子在自由活动时不小心擦破了皮,使得家 长在询问陈华得知具体情况后,不得不送孩子去医 院处理。为此,他们向幼儿园索赔医疗费和误工 费,还要求幼儿园对当班教师黄映进行行政处分。 面对家长的要求,幼儿园认为事件因黄映违反幼儿 园工作规程引起,家长应直接向其索赔医疗费和误 工费;而黄映则认为幼儿只是被铁钉划破一下,家长 是大惊小怪,本人及幼儿园都无需赔偿,更不应该 对自己进行行政处分。 三方各执一词,这场纠纷到底应如何处理?,评析,这是一起关于在幼儿园里做实验而发生伤害事故后法律责任的认定案件。 结合此案来看,虽然幼儿只是划伤,但教师黄映提供给幼儿使用的教具生锈的铁钉,对幼儿来说是危险物品,容易造成对幼儿的伤害,教师在使用相关的教具前应认真检查其安全性,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教具应及时维修,更换,消除安全隐患,并教育幼儿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调查了解,本案中的教师没有履行上述职责,违反了国家对幼儿园教具的安全规定,出现幼儿争抢铁钉的现象老师也没有及时制止,未尽到法定的,管理和注意的义务,存在过错。同时,在孩子受伤后,教师黄映麻痹大意,草率处理,对家长有意隐瞒自己的失职,同样有过错。由于黄映是在执行职务时出现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属职务行为,所以最终的赔偿责任应有幼儿园承担。至于对黄映本人,由于她的行为违反了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直接造成幼儿伤害,幼儿园可根据相关法规或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建议】,(1)幼儿园及教师应熟悉幼儿园教具、玩具设备的有关安全规定,并遵照执行。 (2)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卫生保健制度,并切实进行监督、执行。 (3)加强教师对幼儿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教师的责任意识。,园内伤害:孩子午睡老师也睡,无人照顾江海摔破了头 案例:,某幼儿园中班的孩子正在午睡,值日老师柳陶哟与感觉很疲倦,就在寝室一张空的幼儿床上睡着了。幼儿江海想起床上厕所,但看不到老师,一直憋着不敢起来,后来实在憋不住了,只好自己急急忙忙从床上下来准备去厕所。结果由于匆忙,一下子从床上摔下,被窗边的椅子碰破了头,又由于憋尿太久后摔倒在地,造成膀胱受损。柳陶老师听到江海的跌倒声和哭声,立即起来,将江海送到医院救治。,两个月后,江海痊愈出院了,江海的家长将 幼儿园和柳陶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 损失。 本案中,到底谁应对这起幼儿伤害事故承担 法律责任?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评析,本案涉及由于老师失职而导致发生幼儿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 本案中,造成这起幼儿伤害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值日教师柳陶在执行职务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规程,存在过错。不过责任应该向幼儿园追究,应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项规定,学校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是教师柳陶违反幼儿保育的工作要求,没有,认真履行看管、照料幼儿睡眠的职责。直接导致江海小朋友人身受到伤害,但由于她是代表幼儿园履行照料幼儿的责任,她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应由幼儿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造成幼儿伤害事故,可根据法律或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和主要管理负责人作出行政制裁,因此可以对教师柳陶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建议】,(1)幼儿园应要求教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幼儿在其视线范围和安全范围内活动,履行好保护幼儿的职责。 (2)教师须明确各教育、保育工作环节的安全规程,园方要加强对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园内伤害:东东报复伤人,老师无法预见 案例:,一天下午,到了离园时间,家长纷纷到班上接孩子,父母 还没有到的孩子就在活动室里玩玩具。东东和明明两名幼儿 因争抢意支玩具手枪扭打起来,正在与其他家长沟通的老师 文珊闻声立即走上前去阻止他们,并没收了玩具手枪,教育 他们不能打架。待两名幼儿各自去玩其他玩具后,文珊继续 接待来园的家长。此时东东心有不忿,突然跑到明明身后, ,用力将其推到,造成明明额头被摔破,缝了四针。事故发 生后,明明的家长要求幼儿园和东东的家长共同承担赔偿责 任。但幼儿园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而 东东的家长则认为,孩子是在幼儿园将人推倒致伤,是教师文珊监管不力造成,应该由幼儿园负全责。 这起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究竟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呢?,:,评析,本案是关于幼儿在幼儿园里争抢玩具发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 结合这起事故来看,幼儿东东的行为与明明受损害的后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东东是伤害事故的责任者。教师文珊发现东东和明明之间发生纠纷打闹时,及时劝阻幼儿间的不当行为并进行了教育,尽到了管理教育职责,东东事后报复伤人是她无法预见和制止的突发行为,教师和园方在此事件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并无过错,故无需负法律责任。这起幼儿间的伤害应有致害人承担责任,但造成伤害发生的幼儿东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应由东东的监护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建议】,(1)幼儿园应加强对幼儿进行友爱教育,通过开展各类适合幼儿的活动,帮助幼儿社会性的良好发展,指导孩子掌握合理解决矛盾的人际交往方法。 (2)在日常生活中,家长也应密切注意幼儿的行为,发现幼儿有危险行为或举动时必须及时有效地制止,并进行教育。 (3)对攻击性强的孩子,教师要协同家长共同做好教育工作。,自己玩耍失衡衡致骨折,老师无过 案例:,体育课上,小朋友在老师的指导下在操场上玩“老狼老狼几点钟”的追逐游戏。活动前,老师已经带领孩子们做好了相关准备工作。活动中,幼儿亮亮被扮演老狼角色的小枫定为追逐目标,不料在一次转身奔跑躲闪中,亮亮突然一下子失去平衡,摔倒在地,造成骨折。在场教师林晓立即与幼儿园保健医生为亮亮进行折肢固定,并送院治疗。但事后,亮亮的家长还是向幼儿园和小枫的家长提出损害索赔。,幼儿园认为这是体育活动中的意外,不应负 法律责任;小枫的家长则认为小枫追逐亮亮 是正常教学活动中的合理行为,是亮亮自己 失去平衡跌倒的,小枫并无过错,也不应承 担责任。 这一来,亮亮的伤害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评析,本案涉及幼儿在体育课堂上发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 本事故中,亮亮受损害的事实存在,但教师、小枫均无过错,并不存在违法行为。原因是:教师对体育游戏组织合理,活动 前检查清理了场地,对幼儿服装也作了检查整理;所选活动内容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年龄特点,没有超出幼儿的现有运动水平;游戏前安排了适当的准备活动,对游戏玩法和注意事项作了详细说明,游戏前,安排了适当的准备活动,对游戏玩法和注意 事项作了详细说明,游戏进行时一直在旁看 护;运动场地也合乎规定。而小枫也并无违 反体育游戏规则,没有故意伤害亮亮。根据 民事责任的归则责原则中的过错责任原则, 任课教师和小枫都无需承担责任,亮亮的跌 倒纯属意外。 至于幼儿园方面,事故发生前,学校已履行 相应的职责,而且履行的职责,而且履行的,职责并无不当之处,学校无法律责任,从而 免除民事责任。 总而言之,在这起事故中,造成幼儿的伤害 的因素是幼儿动作突然失去平衡,这是幼儿 园及教师在主观上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 所以幼儿园无法律责任,亮亮及其监护人所 提出的损害赔偿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损失依 法应由其自行承担。,建议,(1)幼儿园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的各项活动,消除场地、设施的安全隐患,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和活动中的指导、照料、保护以及活动后的休整工作。 (2)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指导,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3)幼儿园要加强对保教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正确掌握意外事故的急救办法,发生事故时能冷静、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 (4)有条件的家长可以考虑为幼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万一发生意外事故可由保险公司按规定予以赔偿。,开水管理存漏洞,幼儿烫伤各有责任 案例,一天,某幼儿园小班保育员将半桶开水放在老师办公休息的小房间内。幼儿张俊和黄小清嬉闹追逐闯进老师办公室,黄小清不慎跌进开水桶中,导致身体严重烫伤。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已直接向医院支付了医疗费79722.81元。但由于双方一直不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黄小清的家长诉诸法律,要求法院判令幼儿园赔偿包括伤者生活补助费、护理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赔偿金等共计20.65万元。,但幼儿园则认为,黄小清被烫伤,是由于与另一幼儿嬉闹追逐闯进老师办公室造成的,教师已尽到一定的安全义务,行为并无不当,幼儿园只能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此案中,幼儿园是否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案涉及幼儿园在里被烫伤后幼儿园的责任认定问题。 (1)幼儿园平时应注意控制开水的温度,提出开水房时温度(即出室温度)一般不能超过40度,以防止烫伤事故的发生。 (2)幼儿园应定期检查教育活动场所的安全,确保环境的安全卫生。,遵嘱喂药老师无过,家长园方共担其责 案例,某幼儿园中(1)班小朋友王佳感到有点发热,谢老师立即打电话通知了王佳的家长。王佳的妈妈带王佳去了医院,经诊断室扁桃体发炎导致发热,医生为她开了两天的消炎药和退烧药。 当晚,王佳服药后烧已退去。不过第二天王佳妈妈在送王佳入园时还是将两包药放进王佳的书包,打算交给老师喂王佳早上和中午的药。但是在幼儿园的途中,单位有急事让她马上回去处理,王佳妈妈只好托另一位,同园幼儿的家长带王佳上幼儿园,并交代说: “王佳书包里有两包药,让老师早上和中午各 喂一次。” 保育老师按这位家长的转告将两包药分别 在早上和中午给王佳喂药。结果下午2点钟王 佳被发现起不了床,老师怎么叫也醒不来。 老师马上找来幼儿园保健医生。医生问明情 况,确诊是超剂量用药引起的药物中毒,立即 将王佳送医院抢救。,因抢救及时,王佳平安无事。但王佳的家长 还是要求幼儿园承担所花的1200元医疗费。 幼儿园是否应承担这起药物中毒事故的责 任?,本案是一起幼儿误用药物引起药物中毒事故的责任处理纠纷 (1)幼儿园应加强药品管理,聘请合格的专业医务人员,药品由医务人员统一管理,同时建立幼儿用药审查登记制度。 (2)建议小型幼儿园由医务保健人员亲自喂药,大型幼儿园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由教师喂药,以有效避免药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好奇加上不听话,小明鼻孔遭了殃 案例,一天下午,某幼儿园中班小朋友李明不知什 么时候在哪里捡了一个小纸团,乘老师不注 意时塞入鼻腔,后来他想用手指把纸团挖出来,谁知道越挖纸团却陷得越深。老师问 他为什么老挖鼻孔,李明才把情况告诉老师。 由于纸团塞得较深,很难取出,园保健医生 马上送李明去医院,并立即通知家长到医院 共同处理。,由于处理及时,医生最终将异物取出,但因 为鼻黏膜出血,需要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 费1000元。 家长要求幼儿园承担这笔费用,幼儿园是 否应该承担呢?,评析,这是一起由于异物进入幼儿的鼻子而导致的伤害事故的责任纠纷。 了解到幼儿园老师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多次强调小朋友不要把小东西塞进嘴里、鼻子或耳朵里。作为园方已经履行了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行为并无过错。同时李明小朋友趁老师不注意将小纸团塞进鼻子的行为也是老师不能预见的,而且老师在发生事故后及时将幼儿送诊,并通知了家长,行为并无不当。因此,幼儿园无需承担责任。本案中的事故责任是由于幼儿本人不听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而引起的,应自行承担责任。,(1)幼儿园及家长应教育幼儿不要将异物 放入自己的身体。 (2)幼儿园和家长提供给孩子的玩具不要 太小,容易导致孩子窒息的物品要放在孩子 拿不到的地方。 (3)幼儿园及家长应掌握一些一般事故的应急处 理方法。,火灾事故:无证保育员渎职,园长、班主任同责 案例,某幼儿园急需一名保育员,经园长李珍同意,接收了无上岗证、未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的吴茗担任中(1)班的保育员。一天晚上,中(1)班班主任郭晴在寝室点燃蚊香用于驱蚊,交班时将此事告知了当晚值班的保育员吴茗。谁知吴茗单独值班至半夜时,竟然离开寝室长达45分钟。在此期间,蚊香将搭落在床沿边的棉被引燃,火势迅速向四周蔓延,引发火灾,致使3名幼儿在火灾中死亡,多名幼儿受重伤,酿成特大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保育员吴茗、班主任郭晴、园长李珍均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罚制裁。但郭晴和李珍认为,酿成惨祸的直接原因是吴茗玩忽职守,自己只是有一定过失,应该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涉案人员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评析,本案涉及因老师失职引发火灾导致的幼儿伤害事故中,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认定问题 根据对幼儿伤害事故过错责任的规定,此案中,幼儿园存在重大过错。造成这起严重的幼儿伤亡事故的原因是:班主任郭晴防火意识淡漠,在寝室内留下火种,造成安全隐患;保育员吴茗玩忽职守,导致酿成火灾;园长李珍等管理人员聘用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保育员,对幼儿园的防火工作监管不力。由于几名事故责任人的过错,导致火灾发生,多名幼儿伤亡,所以幼儿园负有全部责任。,建议,(1)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聘用符合任职条件的工作人员,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均应按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2)保证幼儿园内走火通道畅通,教育幼儿防火和火灾逃生的方法;有条件时要进行消防逃生演习。,(3)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向教师、幼儿、家长宣传防火知识。 (4)幼儿园应配齐消防设备,维持其有效性,定期检查,落实责任人、检查人、维护人等。,幼儿园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是幼儿园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由于幼儿园的过错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幼儿园要承担相应责任;反之,幼儿园即不负责任,过错的大小是幼儿园承担责任大小的依据。在处理幼儿园事故问题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待,遵循谁有过错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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