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xx年计生工作计划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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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_关于做好xx年计生工作计划的意见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2 页关于做好xx年计生工作计划的意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全面加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我市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XX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的主题,突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优化海西人口环境”这个中心内容,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基础,加大利益导向,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二、主要目标 1、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以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状为准。 3、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值范围。 4、积极开展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邵武、建瓯、建阳和延平、武夷山、浦城要巩固国家(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成果;顺昌、光泽、松溪、政和等县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进入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5、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 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委三届五次全会通过的中共AA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意见和中共AA市委关于发挥纵深推进的前锋作用在建设海西两个先行区中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把握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要求,科学判断和清醒认识人口发展的新形势。 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更加自觉地服务发展第一要务,突出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注重统筹兼顾,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海西先行、人口计生工作要先行的要求,努力做到围绕全局、谋划人口计生工作的先行,强化运作、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先行,落实责任、保障人口计生工作的先行,力争使我市人口计生各项工作成效持续好于全省平均水平,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要把“四求先行”的要求贯穿始终。要解放思想求先行,把握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推进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丰富和拓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内涵和途径;要以人为本求先行,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科技等多种手段,着力从发展上、利益上、工作上、服务上让人民群众特别是计生家庭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好字当头求先行,坚持用先进的标准、先进的科技、先进的方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持续运作求先行,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用心运作、合力运作、有效运作,着力解决影响、制约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问题,持续我市人口计生工作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持续强化综合治理,努力形成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的齐抓共管格局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现行生育政策以及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加强新型生育文化长廊建设,加强基层“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阵地建设,重点推进社区和乡村婚育文化和人口文化创新活动。积极推进乡、村两级 “农家书屋”人口计生读物的配套建设,丰富农村的业余文化生活,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要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每年集中组织策划一批人口计划生育公益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长期坚持不动摇的氛围,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生育政策的模糊认识,提高社会各界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积极支持市人口计生委与中国人口报、省人口计生委举办市(县)人口计生委主任(局长)人口论坛。 二是积极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一要倡导新型婚育观念。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二要继续实施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产继承和土地承包等权益,提高女孩家庭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三要继续加大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力度。依法打击贩卖、残害和遗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企业、药店和诊所。要在全市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专项治理活动,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牵头工作,公安、计生、药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县(市、区)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综合施治,积极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三是加快建立流动人口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要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市区一体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促进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加快建立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流入地和流出地互动互补的“一盘棋”格局。要把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的经常性管理服务范围,落实流入地和流出地各自的管理服务职责,建立和完善及时、准确的流动人口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遏制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各县(市、区)在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要建立“一站式”服务管理中心,推行集治安、计生、劳动就业、法律救助综合服务等为一体的“一站式”管理模式;加快建设包括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合作医疗等信息在内的信息网络服务系统,确保明年投入使用;要配齐城区专职计生管理员,县(市、区)城区每个社区居委会至少配备1名专职计生管理员,以强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是严格依法征收、管理、使用社会抚养费。要认真贯彻执行AA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多管齐下,运用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促使社会抚养费及时征收到位,让违法超生的家庭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对事实清楚、拒不缴纳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惩处,不能姑息迁就;对富人名人和社会公众人物超生的,要严肃查处,依法按照其实际收入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突出以人为本方针,积极构建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核心的优质服务体系 一是全面提升计生服务站(所)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做强省市、做大县区、做实乡镇、做活村居”的思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XX年力争实现优质服务基本覆盖,所有县(市、区)计生服务站达到一级站要求;乡(镇、街道)计生服务所全面达到合格所要求;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在人员调配上,加大非技术人员调整分流力度,确保非专业技术人员只出不进;全面提升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紧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职责分工,按照AA市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技术规范(试行)要求,落实孕前管理;临床类服务所开展的上取环手术量应达到当地上取环手术总量的70%以上。各级计生服务机构要按照“非营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定性原则,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是重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要继续全面拓展好国际合作计划生育结合项目,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科学知识,倡导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保健,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行孕产妇系统保健和住院分娩属地管理,以县为单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大力倡导优生优育优教,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相结合的预防工作。邵武、建瓯、建阳、延平、武夷山、浦城等“国优”、“省优”县(市、区)应率先建立高危人群数据库,全面开展优生检测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等服务,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免费婚检率要达到95%以上;市计生服务站全面完成优生实验室的建设,确保XX年投入使用。 三是深化药具工作改革。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免费药具发放模式,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在城区街道、住宅小区(管理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地和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增设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要关注流动人口、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需求,确保育龄群众使用安全、有效、便捷的药具产品。 四是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为核心的各级网络平台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全面完善WIS数据库的各种信息。市级基本建成本级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有条件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也要建立县级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并做到基本应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信息系统,建立相应数据库;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基本建立公众信息网,开通网上办事窗口;乡以上人口计生部门行政执法、规划统计、技术服务、宣传教育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要业务基本实现网络环境下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和稳定信息化建设工作队伍,确保县级至少有1名计算机专业管理人员,乡级至少有1名合格的微机操作人员;积极推广应用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在XX年所有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实现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全面应用。 (四)加大政策推动力度,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 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出台惠及计生群众的政策措施,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优先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是认真实施计生家庭奖扶系列制度。规范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贡献奖励、特别扶助等制度,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960元、农村二女绝育家庭的一次性奖励由500元提高到800元的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标准,并做好配套资金安排,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继续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制度、中考加分奖励政策等优惠政策措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保险制度。 二是做大做强利益导向“五大工程”品牌。围绕计生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的需求,整合“三结合”、“挂钩帮扶”、“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三优”服务等各项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扩大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等系列工程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大运作力度,积极推广计生“三结合”小额贴息贷款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与农办密切配合,规范做好省、市、县各级财政补贴的小额贷款贴息帮扶计生家庭的工作。XX年,要在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中,对二女结扎困难户实施“安居工程”,市里对二女结扎困难家庭给予每户补助XX元的资金补助(今年控制在100户左右),县(市、区)对二女结扎困难家庭给予每户补助XX元的资金补助,每个县(市、区)2030户。要全面推行农村生育第二个女孩并在住院分娩期间落实绝育手术的二女户实行分娩住院费全免的奖励,资金从各县(市、区)财政安排的计生经费投入中解决。三是统筹协调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各级各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土地、社保、就业、医疗、教育、集体林权等涉及个人和家庭利益分配的具体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和照顾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征地补偿等普惠政策与计生政策的衔接,避免简单地按人口数量分配各种集体福利和财政补贴,要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 (五)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网底建设 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关键在干部,重心在基层。在机构改革和编制调整中,要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稳定,切实按照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足人员。要选好配强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乡(镇、街道)要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拔到计生工作岗位上来,要落实由后备干部担任乡镇计生办主任的规定,注意培养和使用优秀干部。要健全村计生管理员“县管、乡聘、村用”管理机制,做好村级计生管理员的选聘、培训和考核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对表现优秀的村计生管理员给予一定的奖励。积极继续做好县、乡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各级计生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继续抓好全市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要继续加强党建“三级联创”、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单位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大力推进政务、村务公开;积极参加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完善行风热线和舆论监督,不断巩固和扩大纠风工作成果;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工作,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六)充分发挥协会优势,着力打造计划生育工作生力军 各级计生协会要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整体素质,真正把计生协会建设成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有作为”的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要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对协会“三联创”工作的指导,努力实现巩固一流村、提升合格村,促进一般村和后进村转化的目标。加快在流动人口和企业中建立计生协会的步伐,努力实现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各地要想方设法为计生协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市、区)要继续实行村协会会长每人每月40元的补贴,并落实好省上对村协会会长每人每月100元的补贴,要积极争取省上关于对财政困难地区基层计生协会开展活动给予适当补助的支持。二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要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做大做强幸福工程,推广“三结合”小额贴息贷款工作,拓展协会作为空间。各县(市、区)要继续落实好在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划拨5%作为幸福工程资金的要求。三要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决策机制,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要听取23次人口计生工作汇报,帮助解决人口计生工作难点、热点问题;要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建立科学的管理指标考核体系,实行党政领导、责任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三线考核。要求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决制止弄虚作假行为,坚持分类指导,抓两头、促中间,实行阶段点评、预警通报、黄牌警告、单列管理等措施,有效推动责任制的落实。要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把计生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奖惩相挂钩,失职的追究责任。 二是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问题,定期对本级和下级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当好同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主动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充分考虑人口因素,努力解决部分经济社会政策和管理办法与计划生育工作不兼容的问题。市、县(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每年要将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向领导小组作述职。 三是切实加大计划生育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决定要求,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确保到XX年县及县以上财政投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以上。根据中央决定和省上要求,“国优”、“省优”县(市、区)人均计生经费投入要在XX年人均26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7元;“市优”县要在XX年人均22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4元。其中县(市、区)公共财政投入不少于16元,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平衡推进。坚持树典型、抓后进、促平衡,不断提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要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事件、重要指标的测报制度,对出生人口统计、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计生服务站所建设等方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不打招呼抽查,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要加大预警督查力度,每月一次进度通报、每季一次工作运行情况的分析通报、全年进行年度分析,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对列入XX年黄牌警告的乡镇进行重点帮促,帮助乡镇分析存在的问题症结所在,提出整改建议,促进工作平衡发展。通过抓好后进县、乡、村的转化工作,积极推动工作平衡发展。第 11 页 共 12 页工作计划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12 页 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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