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LQ 0003 S-2015 济南鲁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保健食品 欣希安牌高吉星片.doc

上传人:丁** 文档编号:1727879 上传时间:2019-11-04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61.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QJLQ 0003 S-2015 济南鲁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保健食品 欣希安牌高吉星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QJLQ 0003 S-2015 济南鲁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保健食品 欣希安牌高吉星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QJLQ 0003 S-2015 济南鲁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保健食品 欣希安牌高吉星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Q/JLQ0003S-2015 Q/JLQ济南鲁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Q0003S-2015代替 Q/JLQ0003-2012保健食品欣希安牌高吉星片2015-06-01发布 2015-07-15实施济南鲁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代替Q/JLQ0003-2012鲁强牌高吉星片。本标准由济南鲁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燕红,李嫦娥。本标准有效期3年,到期复审。委托单位:名称:济南鲁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蓝翔路15号时代总部基地5区30号三层。生产单位:名称:山东欣希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蓝翔路15号时代总部5区30号。I 1 Q/JLQ0003S-2015欣希安牌高吉星片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保健食品欣希安牌高吉星片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与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山楂粉、甜菊粉、纤维素、淀粉、蔗糖、鸡蛋粉为主要原料,经混合干燥等工艺精制而成的具有免疫调节功能的保健食品欣希安牌高吉星片。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191 运输储运图示标志GB 2749 蛋制品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4 食品中锌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93 食品中硒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67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YBB00122002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管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3.1.1 鸡蛋粉 应符合GB 2749及附录A的要求。2 3.1.2 山楂粉4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的要求。3.1.3 甜菊粉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的要求。3.1.4 纤维素粉 应符合FAO/WHO标准要求。3.1.5 淀粉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的要求。3.1.6 蔗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的要求。3.1.7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3.2 生产工艺原料混合制粒干燥压片包装检验入库。3.3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浅黄色取样品片剂放在无色的玻璃容器内,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形态完整的圆形片滋味和气味味甜、有清香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杂质3.4 保健功能免疫调节。3.5 功效成份指标功效成份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功效成分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锌(以Zn计)/(mg/kg) 32.9GB/T 5009.14硒(以Se计)/(mg/kg) 0.69GB 5009.933.6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3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水分% 8.0GB 5009.3蛋白质% 20GB 5009.5铅(以Pb计)/(mg/kg) 0.5 GB 5009.124 Q/JLQ0003S-2015总砷(以As计)/(mg/kg) 0.3GB/T 5009.11总汞(以Hg计)/(mg/kg) 0.3GB/T 5009.173.7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微生物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菌落总数 /(CFU/g) 3104GB 4789.2大肠菌群/(MPN/g) 0.92GB/T 4789.3 MPN计数法霉菌和酵母菌/(CFU/g或ml) 50GB 4789.1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GB 4789.4、GB 4789.103.8 净含量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管管理办法。4 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公告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7405的规定。6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的规定进行。7 检验规则7.1 出厂检验7.1.1 产品由本公司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锌、硒、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2 组批同一生产班次,同一次投料生产的产品为一批。7.3 型式检验7.3.2.1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7.4 抽样7.4.1 在成品库中,按产品批次随机抽样,抽样单位以盒计。7.4.2 每批产品按1/1000抽样,不足1000盒时按1000盒计。每批产品抽样量不得少于3盒。7.5 判定规则检验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可加倍抽样重检一次,检验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1 7.1 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规定。7.2 标志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标志、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厂名、厂址、规格、净含量以及“小心轻放”、“防潮”、“防晒”标志。7.2 包装 7.2.1 内包装容器采用YBB00122002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并符合要求。7.2.2 外包装用纸盒,应包装牢固,注明“小心轻放”、“防湿”、“请勿倒置”等标志。7.3 运输运输工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防止挤压、曝晒、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7.4 贮存7.4.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7.4.2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24个月。5 附录A规范性附录鸡蛋粉质量要求鸡蛋粉卫生标准应符合GB2749蛋制品卫生标准。鸡蛋粉的功效成分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鸡蛋粉功效成分指标项 目指 标蛋白锌(以Zn计)/(mg/kg) 50-120蛋白硒(以Se计)/(mg/kg) 1.0-4.0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各类标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