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分公司车险理赔两核标准(第五版)-XXXX1226原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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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两核标准目录 一 人伤审核标准 人伤查勘审核规则 01 人伤早期报价规则 02 人伤调解规则 03 人伤诉讼规则 04 人伤索赔计算规则 05 人伤赔付数据 06 经济数据 07 西药目录 08 中药目录 09 诊疗服务目录 10 二 车物审核标准 车物查勘审核规则 11 车物报价规则 12 车物核损规则 13 维修工时费 14 油漆工时费 15 配件换修标准 16 施救费 17 物损审核标准 18 物损数据标准 19 公路物损 20 三 核赔标准 核赔规则 21 索赔需单证标准 22 四 特殊理赔政策 特殊理赔政策内容 23 合作协议厂名单 24 协议工时费标准 25 五 其它标准 车物争议案件处理标准 26 灾害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标准 27 六 相关附件 协议工时费标准 医保文件(各地) 详见附件 法院文件(各地) 行业文件(各地) 监管文件(各地) 交通法规(各地) 详见附件 太平人伤预估规则 规则索引 规则内容 规则内容 判断类型 新规则编号 新总公司规则 预估原则 总体原则 TPRYG-0001 1、预估按实际 根据实际伤情、赔付标准、案件处理进展等进行预估 2、就高不就低 例如:责任不明,按可能的最高责任预估;诊疗不明,对可能评残 的预估残疾;户籍不明,须按城镇标准预估;无证与醉酒驾驶的在 交强险内预估等 3、调整有依据 经调查跟踪,案情明确且原则上应取得相应资料(含复印件)的,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估损金额;首次回访可以电话查勘无资料方式修 改预估,后续回访应取得相应资料。 4、调整趋平稳 对于因治疗方案、恢复情况、我司调解等原因,造成核损金额不断 变化的重大案件,应做到预估修订平稳,及时、逐步追加;对于个 案突然追加或减少较大金额(5万以上),专家岗必须出具详细意 见录入规则 TPRYG- 0002 1、人伤类型选预估,各个字段完整录 2、损失金额分项录,预估依据必备注 3、单保交强超限额,按照交强限额录 4、单保商业无交强,扣除交强录商业 5、涉及主挂分责任,比例分摊再录入 退回原则 TPRYG-0003 逐级退回 信息录入 责任比例 TPRYG-0004 有责任认定书,实际责任预估无责任认定书,按照可能的最大责任责任预估 伤情诊断类 型与处理状 态 TPRYG- 0005 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录入伤情诊断类型与处理状态;伤情不明确的就 高不就低 TPRYG- 0006 门诊案件医疗费花费超过同等伤情住院花费的,须在当前处理意见 中注明治疗情况。 TPRYG- 0007 住院、伤残案件超过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终结时间处理 状态为住院治疗中的,须在当前处理意见中注明治疗情况。 案件处理方 式 TPRYG- 0008 人伤损失金额超过(2)万的案件,门诊案件伤后、住院案件出院 后、预计伤残案件休息期结束后、死亡案件身份确定后超过1个月 案件处理方式为“暂未调解”的,须在当前处理意见说明情况 主要伤情诊 断 TPRYG- 0009 需填写伤情最重的诊断 伤情描述 TPRYG-0010 详细描述伤情。例如肋骨骨折需描述根数、牙齿脱落需描述颗数, 面部损伤需描述伤口长度,四肢骨折需描述具体部位、颅脑损伤需 描述意识情况,老年人需描述既往病历等 目前医疗费 与预计医疗 费 TPRYG- 0011 需按询问医院情况填写,在追加过程中修改。 伤势程度与 治疗措施 TPRYG- 0012 需按实际情况填写,人伤损失金额超过(5)万或残疾的案件必须 详细描述治疗措施 查勘方式 TPRYG- 0013 对按作业标准需实地查勘但还未查勘的案件,须在当前处理意见中 备注安排情况。 TPRYG- 0014 对按作业标准需实地查勘因特殊情况无法查勘的,须在当前处理意 见中备注说明情况 查勘照片 TPRYG-0015 查勘方式非“电话查勘”与“其它”时,须上传照片或者相关调查资料。特殊情况须在当前处理意见说明。 查勘报告 TPRYG- 0016 医院查勘,人伤损失金额超过(2)万或残疾的案件需填写人伤查 勘报告 TPRYG- 0017 复勘、调查等,需填写调查报告 预估标准 医疗费 TPRYG-0018 按预计医疗费用金额的100%预估,探视信息中录入的预计医疗费用与赔付信息中医疗费金额不符的退回 住院伙食补 助费 TPRYG- 0019 按各地标准*预计住院时长预估 后续医疗费 TPRYG-0020 需二次手术的按各地主要二次手术金额标准预估,综合考虑二次手术期间的伙食、营养等费用 营养费 TPRYG-0021 1、伤者年老体弱或消化系统损伤 2、昏迷较大面积烧伤等比较严重的 3、伤残的 以上按住院伙食费标准预估 整容费 TPRYG-0022 面部损伤有致残嫌疑、年轻女伤者应当预估 误工费 TPRYG- 0023 工作年龄内,工作不详的,按全省平均工资预估 TPRYG- 0024 工作年龄内,所属行业明确的,按行业平均工资预估 TPRYG- 0025 时长按误工评定预估。有残疾可能的,应考虑延长到可能评残 的日期前一天 TPRYG- 0026 已了解实际情况并取得理赔资料(含复印件)的,按实际情况预估 信息录入 护理费 TPRYG-0027 1、按当地护理标准*预计住院时长计算预估2、对8级以上伤残必须预估 残疾赔偿金 TPRYG- 0028 1、存在肢体骨折但具体情况不详时,暂时按10级伤残预估 2、一般昏迷,情况不明的,暂时按10级伤残预估 3、严重脑外伤 TPRYG- 0029 电话查勘了解到具体诊断、是否手术的,按可能情况预估。 TPRYG- 0030 查勘后根据实际情况按残疾评定与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 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预估 残疾辅助器 具费 TPRYG- 0031 截肢伤者预估,按4-5年一次计算至70-75岁。假肢标准参照当地市 场。 被扶养人生 活费 TPRYG- 0032 伤者为青壮年,被扶养人情况不详时,按扶养3人预估,核实后按 实际情况修改 丧葬费 TPRYG-0033 按各地标准预估 死亡补偿费 TPRYG- 0034 工作与居住情况不详时,按城镇标准预估 TPRYG- 0035 取得明确资料,死者方与被保险人按农村调解的 按农村标准预估 精神损害抚 慰金 TPRYG- 0036 1、死亡案件必须预估 2、伤残案件首次无需预估,回访半年以上的必须预估 预估标准 审核操作 风险评估 (分公司在不考虑地方性差异的情况下,对客观存在的风险进行自评 估,进行以下填写)分公司规则 退回 记错 转专家岗 转总 公司 风险程度(分三 档:较小、中等 、较高) 风险分值(风险 程度对应分值为2 分、4分、8分) 3、通过电话跟踪了解情况 后可调整估损金额。 中等 4分 一致 分公司要求直接退回查勘 人的案件类型 有:单证不全,不清晰;录 入不规范,应要求退回的 情况。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太平人伤预估规则 规则内容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取内固定上肢5000元 ,下肢5000元,牙齿500 元/颗),后续的二次手术期 间的伙食、营养等费用时 长15天。 一致 一致 一致(增加:农民无业:按 农林牧渔业;城镇无业: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致 在人伤预估环节通常无法 取得资料,但能了解实际 情况的,可按实际情况预 估,备注说明。 1、农民无业:按农林牧渔 业;城镇无业: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2、工作不 详,按全省平均工资或行 业平均工资预估或按服务 业标准*预计住院时长核实 后按实际情况修改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备注(说明原因及行业情况或出 于怎样的管理需要) 现在山西分公司8个机构,另已 上报明年将开设13家机构,业务 规模扩大,现分公司只有一人伤 专家岗和一名人伤查勘员,尤显 人力不足,预估阶段只能通过电 话查勘了解情况后调整预估,取 得相应资料后再调整预估较为困 难。 风险评估 (分公司在不考虑地方性差异的情况下,对客观存在的风险进行自评 估,进行以下填写) 太平人伤报价规则 规则索引 规则内容 判断类型 规则编号 总公司规则 报价原则 总体原则 TPRBJ-0001 1、立足实际,同伤同价 报价以客观医学诊断及伤情恢复为主要依据(结合考虑年龄、性别等医 学因素),同样伤情因素下报价标准相同 2、建立标准,指导调解 建立人伤案件客观赔付基准值,让人伤调解工作有数据标准基础,调解 必须是在报价金额及调解权限以内 3、衡量赔付,评价依据 建立人伤案件客观赔付基准值,从个案及总体不同角度衡量分公司人伤 工作成效 4、宏观平均,个案微调 报价金额主要以同伤情情况下(结合考虑年龄、性别等医学因素),当 地合理的平均水平为基准,个案特殊情况需要微调的,应当注明具体原 因并由分公司专家签字,中心初核并由总公司审核通过 资料规则 TPRBJ-0002 1、资料完整(含复印件)、真实的(含疑似假案、假伤情但未证实的 ),按照各费用的报价规则报价 2、资料真实但不全的,按照机构报备数据(如后续医疗费、精神抚慰 金)、相应规定(如三期鉴定治疗指南误工评定等)进行 初步报价;初步报价在资料齐全后应修订准确为标准报价。结案时仍不 能补齐材料的,可按暂时报价金额计算标准报价。 3、分公司发现资料不真实的,按资料金额报价 4、中心发现资料不真实的,扣除相应项目报价金额 5、有鉴定报告的,原则上按鉴定金额作为基准,结合具体赔付项目进 行不同的比例折标后报价;鉴定结果对我司有利,报价无需折标的,分 公司专家必须提出专业意见,由中心复核 6、由我司主导的鉴定,鉴定结果经分公司专家提前沟通确认的,按同 等伤情实际鉴定结果与市场一般鉴定结果的中间数值报价 报价录入 TPRBJ-0003 1、按照报价规则进行报价,超过限额的按照限额报价2、单商业险的,扣除交强部分后,只报商业险部分 报价处理 TPRBJ-0004 1、客户直接索赔案件,中心报价超过5千的案件转交分公司专家岗确认 报价和索赔金额 2、分公司调解案件,中心复核报价标准、索赔标准,有异议的转专家 处理 3、分公司、中心意见不统一,两次以上转交不能达成统一意见的,转 总公司复议 报价标准 医疗费(含 医药费、诊 疗费、住院 费) TPRBJ- 0005 就诊资料,作为主要客观依据 TPRBJ- 0006 查勘照片、人伤查勘报告,作为辅助判断依据 TPRBJ- 0007 就诊未结束,根据查勘资料可判断伤情的,按预计医疗费暂时报价。 TPRBJ- 0008 就诊结束,但未提供清单的,按总体医疗费90%暂时报价 TPRBJ- 0009 1、已提供费用清单的,根据清单按医保标准准确报价 2、诉讼案件,按照清单、医疗发票金额100%报价 3、在我司主导下提前出院、更改治疗手段等,医疗费比一般情况降低 的,应按照一般治疗费用报价;但已经体现在后续医疗费的部分应从报 价中剔出 住院伙食补 助费 TPRBJ- 0010 未出院,按合理的预计住院时间暂时报价 TPRBJ- 0011 1、已出院,按实际住院时间报价,应当扣除其中非必要住院时间 2、在我主导下提前出院的,按照三期鉴定等报价 后续医疗费 TPRBJ- 0012 治疗未终结,按客观医疗情况做暂时报价 TPRBJ- 0013 1、治疗已终结,按后续可能发生的费用报价,机构报备当地常见后续 医疗费用标准 2、在我司主导下提前出院、更改治疗手段等,医疗费比一般情况降低 的,后续医疗费报价应当比一般高,最多高20%;但已经体现在医疗费 报价增高的部分应从后续医疗费报价中剔出 TPRBJ- 0014 二次手术费用 1、通常按机构报备价报价;报备价是区间值的,不超过上限的90% 2、有司法鉴定报告的,按鉴定报告90%报价 3、诉讼案件,有鉴定报告的,按鉴定报告100%报价:没有司法鉴定的 ,按医嘱金额100%报价 营养费 TPRBJ-0015 1、重伤昏迷、肠道损伤、残疾伤者按三期评定报价 2、有司法鉴定报告的,按鉴定报告90%报价 3、诉讼案件,有鉴定报告的,按鉴定报告100%报价;没有鉴定的,按 住院伙食标准100%报价 整容费 TPRBJ-0016 1、未鉴定整容费,不构成残疾的,按照医嘱金额80%报价; 2、未鉴定整容费,构成残疾,未评残,按照医嘱金额100%报价 3、未鉴定整容费,已评残,按照医嘱金额80%报价 4、有鉴定报告的,按鉴定报告的90%报价 5、诉讼案件,在以上基础提高10%进行报价,上限100% 误工费 TPRBJ- 0017 误工资料 TPRBJ- 0018 调查报告 报价标准 医疗费(含 医药费、诊 疗费、住院 费) TPRBJ- 0019 误工标准: 无误工资料,分户籍按照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或农林牧渔平均工资暂时报 价 TPRBJ- 0020 误工标准: 1、提供完整资料,按资料显示误工标准报价 2、提供部分资料,可明确行业的,按照行业标准报价 3、提供部分资料,不能明确行业的,分户籍按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或农 林牧渔行业收入标准报价 4、缺乏纳税证明的,报价标准不超过3500/月 TPRBJ- 0021 误工时间: 1、无鉴定报告的,按医嘱或误工评定三期评定上限时间较短 者报价 2、有鉴定报告的,按鉴定报告显示时间报价 护理费 TPRBJ- 0022 住院护理,没有鉴定报告: 1、一般按三期鉴定报价,含住院和门诊留观 2、住院时间真实无挂床行为,但超过三期鉴定的,按住院时间报 价 3、住院时间存疑,超过三期鉴定的,按三期鉴定报价 4、诉讼案件,按住院时间报价 TPRBJ- 0023 住院护理,有鉴定报告: 按照鉴定报告报价 TPRBJ- 0024 长期护理 1、有鉴定报告,未诉讼,按鉴定标准报价,时间最高为10年或鉴定时 间的75% 2、有鉴定报告,诉讼,按鉴定标准和时间报价 残疾赔偿金 TPRBJ- 0025 医疗诊断、病历资料,收入和居住证明 TPRBJ- 0026 查勘照片、报告 TPRBJ- 0027 残疾金额标准 1、城镇户籍,按城镇标准报价(含因政府规划统一规定,视为城镇居 民的农村地区人口) 2、农村户籍无资料,按农村标准报价 3、农村户籍,收入、居住等证明均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按城镇标准 报价 4、农村户籍,城镇证明不全的,非诉讼的按农村户籍标准120%-150% 或城镇户籍标准80%-85%中低的报价 5、农村户籍,城镇证明不全的,诉讼的按农村户籍标准120%-150%或 城镇户籍标准80%-85%中高的报价 TPRBJ- 0028 残疾等级标准 1、未鉴定残疾的,根据伤情及恢复,按残疾评定标准报残疾等级 2、有鉴定残疾等级的,按鉴定报告等级进行报价 报价标准 误工费 死亡补偿费 TPRBJ- 0029 收入与居住材料 TPRBJ- 0030 查勘照片、报告 TPRBJ- 0031 死亡金额标准 1、城镇户籍,按城镇标准报价(含因政府规划统一规定,视为城镇居 民的农村地区人口) 2、农村户籍无资料,按农村标准报价 3、农村户籍,收入、居住等证明均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按城镇标准 报价 4、农村户籍,城镇证明不全的,非诉讼的按农村户籍标准120%-150% 或城镇户籍标准80%-85%中低的报价 5、农村户籍,城镇证明不全的,诉讼的按农村户籍标准120%-150%或 城镇户籍标准80%-85%中高的报价 精神损害抚 慰金 TPRBJ- 0032 诉讼案件报价(分公司按各地区法院判决水平上报) TPRBJ- 0033 非诉讼案件报价,原则上不报价,特殊情况最高按诉讼标准30%报价, 需转总公司审核 被扶养人生 活费 TPRBJ- 0034 死亡案件及8级以上残疾报价标准 1、城镇户籍,按城镇标准报价(含因政府规划统一规定,视为城镇居 民的农村地区人口) 2、农村户籍无资料,按农村标准报价 3、农村户籍,收入、居住等证明均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按城镇标准 报价 4、农村户籍,城镇证明不全的,非诉讼的按农村户籍标准120%-150% 或城镇户籍标准80%-85%中低的报价 5、农村户籍,城镇证明不全的,诉讼的按农村户籍标准120%-150%或 城镇户籍标准80%-85%中高的报价 TPRBJ- 0035 1、非诉讼9、10级伤残,原则上不报价 2、诉讼的9、10级伤残,可报价 残疾辅助器 具费 TPRBJ- 0036 依照鉴定报告报价,否则不报价 TPRBJ- 0037 对交强险内超医疗费限额赔偿的医疗费项目费用,录入残疾辅助器具费 用的,按相应费用规则报价 丧葬费 TPRBJ-0038 按照分公司所在地区丧葬费标准报价,仅对死亡案件报价 报价标准 交通费 TPRBJ-0039 按照分公司所在地区交通费标准报价 1、非诉讼案件仅对残疾、死亡的报价 2、诉讼案件按照司法解释合理报价 住宿费 TPRBJ-0040 按照分公司所在地区住宿费标准报价,仅对死亡案件报价 报价标准 审核操作 风险评估 (分公司在不考虑地方性差异的情况下,对客观存在的风险进行 自评估,进行以下填写)分公司规则 退回 记错 转专 家岗 转总 公司 风险程度(分 三档:较小、 中等、较高) 风险分值(风险 程度对应分值为2 分、4分、8分) 一致 一致 一致 1、中心报价超过5万 的案件转交分公司专 家岗确认报价和索赔 金额 较小 0 一致 一致 较小 0 太平人伤报价规则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较小 0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依照鉴定报告报价实 际产生的发票金额报 价 一致 一致 一致 较小 2 一致 备注(说明原因及行业情况或 出于怎样的管理需要) 1、小金额人伤案件中心审核 风险较小,2、分公司人力不 足,故考虑5万以上转交专家 岗。 本部及机构人伤查勘人力不足 ,尤其是无机构的县级区域, 资料不做强制要求 风险评估 (分公司在不考虑地方性差异的情况下,对客观存在的风险进行 自评估,进行以下填写) 人伤查勘人力不足,无法做到 陪同评残故评残机构无照片的 ,我方无法提供相关照片 通常调解内容中含交通费,且 条款有此项赔偿项目,金额较 小,为减少争议,适当报价。 太平人伤调解规则 规则索引 规则内容 规则内容 判断类型 规则编号 总公司规则 调解原则 总体原则 TPRTJ-0001 1、立足实际,鼓励减损 调解案件必须是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非通融)。调解目的是通过协 商沟通,让被保险人或三者放弃不合理赔付,降低人伤赔付水分,合 理减损,平衡费用成本、赔付成本、人力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 2、低于报价,因人授权 调解案件的调解金额原则上应当低于案件的报价金额。经总公司授权 的分公司相关人员,可对个别超标准的非标件提出调解意见,在授权 范围内进行赔付;授权金额因人而异。 3、审核严格,适当便捷 调解(诉讼)方案和调解(诉讼)结果的审核,应当严格遵循报价和 索赔标准,避免产生水分。对于我司主导或认可的调解,在案件真实 性、保险责任、损失程度无疑义的前提下,可减少外部单证要求,由 内部单证代替 调解处理 TPRTJ-0002 1、分公司提出调解方案,索赔权限内的无须上报,超权限的由中心复 核。方案低于认可的报价金额或在分公司调解权限内的,予以通过; 否则中心转分公司专家确认修改。 2、中心、分公司对方案金额(含核损金额、报价金额)意见不统一, 连续退回或转交两次以上的,转总公司复议 3、调解上报必须勾选正确系统选项,勾选预估的不能视作调解上报。 调解单证 TPRTJ-0003 内部单证需求:必备调解照片、我司主吃调解应当有调解协议。缺乏内部单证的,必须由分公司专家提出明确意见。 特殊调解 TPRTJ- 0004 人伤现场快速调解 1、经授权的查勘员现场人伤查勘,取得伤者照片、身份证等,被保险 人索赔可不提供其他人伤证明。 2、现场快速调解的案件必须由分公司人伤查勘录入带入索赔数据。 3、原则上,头部软组织伤600以内,非头部软组织伤300以内,超查勘 员权限由专家岗补充意见。 TPRTJ- 0005 精神抚慰金调解 1、诉讼案件允许调解精神抚慰金 2、非诉讼案件调解精神抚慰金的,转总公司审批 TPRTJ- 0006 鉴定费、诉讼费等费用调解 我司主导的司法鉴定、申请的再审费用等,可以调解 除此情况以外的费用,必须由专家岗、车险领导同时签字同意 TPRTJ- 0007 其它特殊调解 1、因机构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保监会、行业协会要求,开展的特殊 调解 2、因机构自身需要,开展的特殊调解工作 调解权限 一般调解权 限 TPRTJ- 0008 小额绝对处理权:小额人伤案件,不涉及通融或道德风险的,被授权 人可在授权的金额范围内调解案件,不受报价约束 差额调解权:任意人伤案件,不涉及通融或道德风险的,被授权人可 在报价金额基础上增加的核损金额 差额比例调解权:任意人伤案件,不涉及通融或道德风险的,被授权 人可在报价金额基础上增加核损金额占报价金额的比例 除小额绝对处理权范围内的案件外,其它案件调解超过差额调解权或 差额比例调解权中任意一个的,视为超权限 人伤现场快 速调解 TPRTJ- 0009 分公司完善人伤现场快速调解授权查勘员姓名、授权金额 其它特殊调 解 TPRTJ- 0010 分公司完善其它特殊调解授权人员姓名、授权金额 调解原则 特殊调解 审核操作 风险评估 (分公司在不考虑地方性差异的情况下,对客观存在的 风险进行自评估,进行以下填写)分公司规则 退回 记错 转专家岗 转总公司 风险程度(分三 档:较小、中等 、较高) 风险分值(风险 程度对应分值为2 分、4分、8分) 一致 一致 一致 无 分公司调解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权 限: (每级2500元)金额以下无需转总 公司 较小 2 太平人伤调解规则 无 无 分公司专家岗王小美权限如下: 小额绝对处理权:1千; 差额调解权:超报价标准1万 差额比例调解权:10。 无 无 备注(说明原因及 行业情况或出于怎 样的管理需要) 为处理伤残类案件 ,避免诉讼时调解 使用 风险评估 (分公司在不考虑地方性差异的情况下,对客观存在的 风险进行自评估,进行以下填写) 太平人伤诉讼规则 规则索引 规则内容 规则内容 判断类型 规则编号 总公司规则 公共 诉讼原则 TPRSS-0001 总体原则:各地法院情况作为诉讼案件的是否调解,是否上诉,是否再审 ,是否追偿问题的重要参考,法院判决金额(特别是二审判决金额)作为 确定调解方案的风险参考值 争议案件 TPRSS-0002 争议案件:作业中心与分公司专家岗处理意见有争议的,作业中心内部有争议的,转交总公司。 专业意见 TPRSS-0003 分公司对是否上诉、不合理的判决内容、专业处理意见不明确的、原告证据不全的,退回或者转交分公司专家岗 特殊情况 TPRSS- 0004 不分项判决地区(详见分公司规则),在明确答辩要求分项的前提下,不 上诉。未答辩的,转专家岗。 TPRSS- 0005 无责按有责判决的,须上诉 记错情形 TPRSS-0006 1 法院处理案件在索赔计算完成时缺少损失核定的资料的情况 2 指在诉讼案件中未遵守提前上报审批的制度,导致不合理的法院调解或 者法院判决出现的情况。未提前上报,但结果合理的情况不记录 3 机构处理人员在案件调解过程中,超越自己权限,擅自给客户承诺,导 致不利结果的情况 4 在诉讼过程中,错过举证期,未及时向法院提交证据,导致不利结果的 情况 5 指在诉讼过程中,错过上诉期,导致应上诉的案件无法上诉的情况 6 指诉讼案件未经提前审批同意未出庭,导致不利结果的情况 7 被强制执行:指未及时执行法院判决,导致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我司 接到强制执行通知书即记录,不包括协助执行通知书转总公司情 形 TPRSS- 0007 1、涉及农村按城镇计算并且符合单个人伤任务差额在5万元以上的案件; 2、两核标准没有不分项判决内容但不分项判决的案件; 3、超过专家岗调解权限超标准额的案件;单个人伤任务金额超过50万元 的案件; 4、涉及风险代理,两核标准未明确规定的。 双代案件 TPRSS-0008 超标准调解案件需要转交承保地专家岗出具处理意见。 信息填写 TPRSS-0009 案件处理方式、责任比例、是否作为赔付数据勾选错误、分段赔付未按全 部估损录入(系统提交未备注分段赔付的默认交强险与商业险一起处理) 无法判断上报目的的案件,退回机构 医疗费 内部单证 TPRSS-0010 医疗费扣减清单(限开庭前已经取得清单的与法院允许庭后补充清单的) 答辩规则 TPRSS-0011 按医保标准答辩,开庭前已取得清单的,需在答辩时明确自费金额,争议金额超过5千元的,需申请医疗费合理性鉴定 是否上诉 TPRSS-0012 法院无合法理由拒绝我司申请医疗费合理性鉴定的上诉 法院习惯 TPRSS-0013 不支持扣除自费部分的法院清单见分公司规则 后续医疗费 答辩规则 TPRSS- 0014 后续医疗费鉴定不合理金额超过5000元的,申请重新鉴定 TPRSS- 0015 后续医疗期超过2年的,答辩待实际发生另行起诉 是否上诉 TPRSS-0016 法院无合理理由拒绝我司重新鉴定申请的,上诉 误工费 答辩规则 TPRSS- 0017 严格按完整资料要求寻找对方证据瑕疵答辩。 TPRSS- 0018 超过我司最高调解标准5000元且我司因客观原因无法取证的,申请法院取 证 是否上诉 TPRSS-0019 我司已提供证据或者法院无合理理由拒绝申请取证的,上诉 残疾赔偿金 答辩规则 TPRSS-0020 鉴定报告不合理的,申请重新鉴定 是否上诉 TPRSS-0021 法院无合理理由拒绝我司重新鉴定申请的,上诉 被扶养人生 活费 答辩规则 TPRSS- 0022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死亡仅赔付丧葬费、与死亡赔偿金,不包含被扶养 人生活费。按被扶养人生活费属于重复请求答辩 死亡补偿费 答辩规则 TPRSS- 0023 按完整的工作与居住两方面的要求寻找对方证据瑕疵答辩。 TPRSS- 0024 客观原因我司无法取证的,申请法院取证 TPRSS- 0025 我司已提供证据或者法院无合理理由拒绝申请取证的,上诉 精神损害抚 慰金 答辩规则 TPRSS-0026 精神抚慰金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法院习惯 TPRSS- 0027 习惯判决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精神损失费的法院见分公司规则 TPRSS- 0028 法院判决金额损失费的计算标准详见各分公司规则 律师费 审核规则 TPRSS-0029 律师代理费,按代理协议核定,不符合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退回分公司 审核操作 风险评估 (分公司在不考虑地方性差异的情况下,对客观存在 的风险进行自评估,进行以下填写)分公司规则 退回 记错 转专家岗 转总公司 风险程度(分 三档:较小、 中等、较高) 风险分值(风险 程度对应分值为2 分、4分、8分) 一致 一致 分公司对是否上诉、不 合理的判决内容、专业 处理意见不明确的,转 交分公司专家岗;对原告 证据不全的按判决结果 审核,无需转专家岗。 较小 2 山西分公司目前运城地 区按不分项判决,在明 确答辩要求分项的前提 下,可不上诉。未答辩 的,转专家岗。 较小 1 一致 1 法院处理案件在索赔 计算完成时缺少损失核 定的资料的情况,无需记 错. 较小 0 一致 一致 一致 太平人伤诉讼规则 规则内容 一致 一致 一致 山西地区法院均不支持 扣除自费部分 较小 0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当地有明确规定的(包 括中院法文、司法解释 、工作指引等),可不 按此答辩。 一致 一致 一致 一致 当地是否优先判决精神 抚慰金(是) 本地精神抚慰金标准为 :伤残1级5000元递加, 最高5万,死亡的按5万 判决 一致 备注(说明原因及 行业情况或出于怎 样的管理需要) 法院判决案件资料 不全的通常按实际 情况有参照理由, 风险较小。 地区法院现认为高 院对辽宁复函文件 没有普遍约束力 1、有异地出险处 理的案件,取得资 料困难,2、有的 法院认为只有判决 书就可执行,无需 其他资料,3、法 院收集的资料没有 两核标准资料要求 得多4、考虑诉讼 案件得处理时效性 。 风险评估 (分公司在不考虑地方性差异的情况下,对客观存在 的风险进行自评估,进行以下填写) 太平人伤索赔计算规则 规则索引 规则内容 规则内容 判断类型 规则编号 总公司规则 公共 法律规定 TPRJ-0001 效力原则: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无明文规定的,按我司补充规定处理。法院会议、内部处理意见等文件,仅作为参考文件使用。 客户单证 TPRJ-0002 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或机动车辆保险简易案件处理记录表 2、出险司机驾驶证照片或复印件注明已验原件 3、标的车行驶证照片或复印件注明已验原件 4、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简易处理认定书原件(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案件除外) 5、事故调解书原件(司机险伤者为司机本人的除外,此项单证可与责任认定书 为同一单证) 6、死、伤者本人身份证照片/复印件、或者死、伤者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含首页 )/户籍证明(按城镇标准赔付的死亡伤残案件必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者户籍 证明) 7、无发票费用的收条(伤者出具,主持调解机构(含我司)盖章证明或者工作 人员核实签名或者系统备注核实情况)或者被保险人出具的委托我司支付给伤者 的赔款委托书。调解书已经载明实际赔款支付情况的或者法院处理的无需提供。 该项单证可由系统备注在理算时补充 计算规则 TPRJ-0003 单证审核:单证不清晰、不齐全、不符合要求或者有疑点的 TPRJ-0004 保险责任:出险时间未在保单有效期间、出险时无有效驾驶证、醉酒驾驶、车上人员损失在三者交强险内4种情形,未经机构人伤专家岗处理的 TPRJ-0005 伤者户籍:判断优先顺序1、户籍证明/户口本记载性质2、户口本地址或者身份证地址判断 TPRJ-0006 案件流程:调解诉讼案件以审批意见为准,未经人伤查勘审核平台/123流程审批处理或者审批意见不明确的案件,转专家岗 TPRJ-0007 录入规则:按实际损失金额录入;单交强险超分项限额的,可以按限额录入;主 、挂车商业险在不同公司承保:商业险按照按比例录入。主、挂车同时在我司承 保且承保险种与约定等情况一样,所有商业三者险赔付一律录入主车中,并按条 款计算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有交强险的,险别只录交强险。 TPRJ-0008 标准时间:按处理时间选择标准适用年份。 TPRJ-0009 标准地区:按处理地选择标准适用地区。 TPRJ-0010 索赔计算内容仅包括实际产生的且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由我司承担的 TPRJ-0011 争议案件:作业中心与分公司专家岗处理意见有争议的,或者作业中心内部有争议的,转交总公司。 医疗费 (医药费、 诊疗费、住 院费) 法律规定 TPRJ-0012 1、人身赔偿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 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 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 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诊疗指南第二篇第三条 在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临床诊疗的过程 中,各项临床检查、治疗包括用药和使用医用材料,以及病房和病床等标准在当 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范围内选择。 3、各地社保规定:社保药品目录诊查服务目录特殊材料规定临床 用血规定等文件规定,详见各分公司附件。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终结时间(暂无全国版,无规定的按北京版 ,有规定的报备地方版)关于治疗时长的规定。 客户单证 TPRJ-0013 门诊伤者必须提供资料1、病情证明原件(医院盖章)2、门诊发票原件3、门诊 病历本原件或复印件、检查报告单、治疗、药品清单、或者处方签(视情况提供 ) TPRJ-0014 住院伤者必须提供资料:1、出院证明原件(医院盖章)2、住院发票原件3、住 院费用清单(医院盖章 (含汇总清单与明细清单)4、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 )含(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 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 护理记录、出院记录)。常见的医院不提供的单证见分公司规则,不做强制要求 ,但是按照TPRJ-0016与TPRJ-0017规则审核存在疑点的案件需要转专家岗处理 ;出院记录和出院证短缺其一的,能根据其中内容不影响核定的可已视单证齐全 予以核定通过。 内部单证 TPRJ-0015 按作业标准需查勘案件需要的查勘照片:1、医院照片,包含医院大门照片、床 头卡照片2、伤者照片,包含伤者全身照、伤者面部近照、受伤部位照片3、伤 者检查照片,包含影像检查报告单、X片照片、CT片照片、MRT片照片 计算规则 TPRJ-0016 治疗内容合理性:参照诊疗指南核定治疗是否合理,剔除治疗非本次保险事 故导致的创伤或与本次损伤无关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胃病,呼吸道用药 ,颈腰椎疾病、生产、人流等,或者故意拖延出院时间而延长住院的医药费。涉 及金额差距5000以上的的案件退回单证收集建议机构做“医疗费用合理性鉴定”或 者“车祸参与度鉴定”。 TPRJ-0017 住院时长合理性:无手术、昏迷情形住院超过30天,有手术、昏迷情形住院超 过60天,在早期查勘过程中没有说明住院时间合理的意见的,转专家岗处理。 住院天数计算:入院当天不计入住院时间,当天入出院的,计1天。 TPRJ-0018 计算依据:参照当地社保规定:社保药品目录诊查服务目录特殊材料 比例临床用血等文件规定。剔除自费与自负比例部分。对社保无明文规定 的必要的医疗性材料费可报销或者比例报销,生活类用品与一次性用品不予报销 。床位费须按医院级别统一限额标准。 TPRJ-0019 清单缺失情形:金额2000以内的住院清单缺失,按80%核定;金额500以内的门 诊清单缺失,按50%核定;病情证明与发票缺失的或者超过限定金额的,超过退 回机构补充 公共 计算规则 TPRJ-0020 特殊情形:手写发票、无标准地区案件,未经过专家岗处理的,退回单证收集 特殊赔案 法律规定 TPRJ-0021 交强险条款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 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 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 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 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客户单证 TPRJ-0022 交强险垫付/支付需要提供以下单证 1、经办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被保险人的委托书(单位或者他人代办) 2、驾驶证与行驶证照片或复印件;体检回执(限A、B照) 3、交警垫付通知书原件 4、责任认定书原件(若无责任认定书须交警在垫付通知书上注明有责或无责) 5、伤者身份证/户口本照片或复印件; 6、伤者病情证明(盖章); 7、已发生的医疗抢救费用明细清单(若无,须在病情证明上注明预计治疗费用 ) 8、医院银行帐户 TPRJ-0023 预付、分段赔付资资料:法院判决书与按具体费用参考各费用所需材料 内部单证 TPRJ-0024 非诉讼案件的预付/分段赔付,需查勘照片1、医院照片,包含医院大门照片、床 头卡照片2、伤者照片,包含伤者全身照、伤者面部近照、受伤部位照片3、伤 者检查照片,包含影像检查报告单、X片照片、CT片照片、MRT片照片 计算规则 TPRJ-0025 垫付与支付范围:仅限交强险医疗费,不超过1万。 TPRJ-0026 预付范围:仅针对商业险,确定属于保险责任,已确定的损失金额,且不超过50%。 TPRJ-0027 分段赔付范围:已确定的损失金额,我司提前预支鉴定费、诉讼费 住院伙食补 助费 法律规定 TPRJ-0028 人身赔偿解释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 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 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 赔偿。 计算规则 TPRJ-0029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合理的住院时间计算,挂床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不计算;门诊观察治疗,有床位费票据,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 后续医疗费 法律规定 TPRJ-0030 人身赔偿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 发生的数额确定。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 一并予以赔偿。客户单证 TPRJ-0031 视实际情况提供:医院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报告 内部单证 TPRJ-0032 现场快速处理案件:伤者全貌照片,受伤部位照片(能看见外伤) 特殊赔案 计算规则 TPRJ-0033 轻伤病情证明或出院证明未写明需继续治疗或复查的,不核定 TPRJ-0034 轻伤病情证明或出院证明注明需做x片,B超、拆除石膏等检查治疗的,根据病情按300以内核定。 TPRJ-0035 轻伤病情证明或出院证明注明需做CT等复查项目,根据病情600以内核定。 TPRJ-0036 取内固定术的续医费核定,则采取当地报备主要肢体骨干骨折的后续医疗费市场 价80%核定。对于复合伤,可视伤情情况30%内上浮,非肢体骨干骨折,10%以 上下浮。 TPRJ-0037 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后续医疗费的,核定鉴定的合理性,不合理的退回机构处理 营养费 法律规定 TPRJ-0038 1、人身赔偿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 见确定。 2、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暂无全国版,无 规定的按北京版,有规定的报备地方版关于营养期的规定客户单证 TPRJ-0039 医院证明(营养师出具)或者司法鉴定报告 计算规则 TPRJ-0040 无医院证明(营养师出具)或者司法鉴定报告不核定营养费 TPRJ-0041 标准: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 TPRJ-0042 时长:按合理的住院时间或者司法鉴定营养期或者三期评定计算 整容费 法律规定 TPRJ-0043 人身赔偿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 发生的数额确定。适当的整容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 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 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客户单证 TPRJ-0044 司法鉴定报告 内部单证 TPRJ-0045 伤者鉴定时的伤情照片 后续医疗费 计算规则 TPRJ-0046 按合理的鉴定报告费用计算,不合理的退回机构;整容费与容貌损伤导致的残疾赔偿金只计算一种。 误工费 法律规定 TPRJ-0047 1、人身赔偿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 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 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 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关于各种类型外伤的误工损失日 的规定 3、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暂无全国版,无 规定的按北京版,有规定的报备地方版关于休息期的规定 客户单证 TPRJ-0048 完整正式误工材料如下: 1、劳动合同(单位盖章) 2、受伤前3个月至休息结束期间的工资报表或工资条(单位及财务盖章) 3、受伤前3个月至休息结束期间的银行对账单或者纳税证明(税务章)(3500 以上必须为纳税证明) 4、单位缺勤证明(单位及人事盖章) 5、医院病休证明(可在出院证明或者病情证明上注明)或者误工期鉴定报告 内部单证 TPRJ-0049 16-18岁之间以及农村55(女)/60(男)-60(女)/65(男),或者月工资超过 一定金额(分公司标准确定)以上,需出具真实性调查报告,包含调查照片、笔 录或者录音等 计算规则 TPRJ-0050 年龄:16岁以下,农村60(女)/65(男)以上,城镇55(女)/60(男)以上不核定误工费,但能提供完整误工证明且分公司出具详细查勘报告的除外 TPRJ-0051 标准1:未提供误工材料,按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农村/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林牧渔业平均工资计算 TPRJ-0052 标准2:提供部分或者非正式误工材料,实际收入低于“相同或者相近行业平均工资标准”与“全省平均工资”中最低的一个值,按实际标准计算。 TPRJ-0053 标准3:提供部分或者非正式误工材料,实际收入高于“相同或者相近行业平均工资标准”与“全省平均工资”中最低的一个值,按最低值计算。 TPRJ-0054 标准4:提供完整误工资料,则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TPRJ-0055 时长1:轻伤门诊无病休证明,就医金额小于500元的,核定3天;就医金额大于500元的,核定7天。 TPRJ-0056 时长2:重伤纯门诊治疗且无病休证明的,按照误工评定下限核定误工 TPRJ-0057 时长3:住院无病休证明,按误工评定或者三期评定的低值核定 TPRJ-0058 时长4:病休证明低于误工评定或者三期评定上限的,按病休证明核定 TPRJ-0059 时长5:病休证明高于误工评定或者三期评定上限的,按误工评定或者三期评定上限核定 整容费 TPRJ-0060 时长6:评残前一天低于误工评定或者三期评定上限的,按评残前一天计算。 TPRJ-0061 时长7:评残前一天高于误工评定或者三期评定上限的,根据伤情判断是否合理,合理的计算至评残前一天,不合理的退回机构处理。 护理费 法律规定 TPRJ-0062 1、人身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 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 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 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 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 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 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暂无全国版,无 规定的按北京版,有规定的报备地方版关于护理期的规定) 3、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关于护理依赖的规定。 客户单证 TPRJ-0063 视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护理人材料 1、护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护理证明(医院出具) 3、护理费发票或收条(收条需医院或交警盖章)(限聘请护工的情况) 4、按护理人误工损失赔偿的,参照误工费资料内部单证 TPRJ-0064 按护理人误工损失赔偿的,按误工费要求 计算规则 TPRJ-0065 护理人数:按一人计算,重伤医院证明需双人护理的,双人护理期不超过1个月。 TPRJ-0066 标准1:未提供护理人材料或者护理人员为无收入人员的,按按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或者农村/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林牧渔业平均工资/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 算 TPRJ-0067 标准2:提供护理人资料的,按误工费标准核定 TPRJ-0068 时长1:按合理的住院时间(扣除挂床时间)或者司法鉴定护理期或者按三期评定标准计算 TPRJ-0069 时长2:司法鉴定护理依赖的,需机构专家岗处理,未经专家岗处理的,退回机构 误工费 计算规则 残疾赔偿金 法律规定 TPRJ-0070 1、人身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 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 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 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 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02以上简称伤残评定 3、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暂无全国版,无规定的按 湖北版,有规定的报备地方版关于护理期的规定) 客户单证 TPRJ-0071 司法鉴定报告,包含听力、视力检查报告、精神科病情证明等 内部单证 TPRJ-0072 对涉及听力,视力,精神,瘫痪、功能丧失、面部损伤等主观因素大仅通过鉴定 报告不能判断合理性的需评残时或后的调查报告,包含伤情照片、x片照片,ct 片照片等 计算规则 TPRJ-0073 残疾等级:按伤残评定与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标准审核等级合理性,不合理,或者因内部资料缺失无法确定合理性的退回机构 TPRJ-0074 评残时机:对功能性损伤(如骨折内固定、神经精神损伤、听力视力损伤、面部损伤等)评残时间低于误工评定上限的,退回机构处理 TPRJ-0075 计算标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对涉及农村户籍按城镇标准计算案件,按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处理 TPRJ-0076 计算时长: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TPRJ-0077 残疾系数:多个残疾的系数计算规则详见各分公司规则。 残疾辅助器 具费 法律规定 TPRJ-0078 人身赔偿解释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 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 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客户单证 TPRJ-0079 1、司法鉴定报告 2、假肢安装机构证明 3、假肢安装发票 内部单证 TPRJ-0080 安装辅助器具后的伤情照片 计算规则 TPRJ-0081 按司法鉴定与假肢安装机构证明核定,拐杖、短期外固定支架属于医疗费自费材料,不属残疾辅助器具费。 康复费 法律规定 TPRJ-0082 人身赔偿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 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赔偿权利 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 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客户单证 TPRJ-0083 司法鉴定报告或者康复师诊疗证明、康复治疗发票 计算规则 TPRJ-0084 按鉴定报告或者康复师诊疗证明 被扶养人生 活费 法律规定 TPRJ-0085 人身赔偿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 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 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 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 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 有其他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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