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资料 is in 960s in lc (is to of is is to as of is to of in to of In lc as a lc is no is a in It to in as of of or to a to is a be to a is . 5m/s. is to Its to of s. of s 2. 768 of of B 7025 of of B 7588 B 10058 B 10085 of B 10089 B 12974 C B 11368 of B 191 of of ts of of to of of :1 it of in of of s 0058is to B 10058of as 1) In of of of as as of 2) of to of in 3) In of of is to is as in 4) , to in of B 10058 is a is of s is is o., o., o., is i 988 997. 1 of is to or is s; is to 2 he in of by is be so as 828588N 811985) In , , , , ( , b), ) ( , , , A is B 75881985) on 1998 is 998 in of 985, 998 of of a to is to 998. In 1. 588a so B 7588of 1:1998. 2. 998. (1) If or 998 or as (2) is in no 998 in so it is in of ), is B/T 4728, c) is in B 8903, (3) 998 we 3. In to as in 998 B/T 7024 In 4. to 998 or (1) .1 be mm in in to to in be as as (2) .1 (3) .1 of in of a as as or of , B, C, D, F, H, J, K, L , E, G, M, ZA , 2004 B 7588in of of 588is to is is is by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 o., o., i, 介 可编程控制器是 60 年代末在美国首先出现的,当时叫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目的是用来取代继电器。以执行逻辑判断、计时、计数等顺序控 制功能。提出 念的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 活、通用等优点和继电器控制系统的简单易懂、操作方便、价格便宜等优点结合起来,控制器的硬件是标准的、通用的。根据实际应用对象,将控制内容编成软件写入控制器的用户程序存储器内 ,使控制器和被控对象连接方便。 70 年代中期以后, 广泛地使用微处理器作为中央处理器,输入输出模块和外围电路也都采用了中、大规模甚至超大规模的集成电路,这时的 不再是仅有逻辑 (断功能,还同时具有数据处理、 节和数据通信 功能。国际电工委员会 (布的可编程控制器标准草案中对可编程控制器作了如下的定义:可编程控制器是一种数字运算操作的电子系统,专为在工业环境下应用而设计。它采用了可编程序的存储器,用来在其内部存储执行逻辑运算,顺序控制、定时、计数和算术运算等操作的指令,并通过数字式和模拟式的输入和输出,控制各种类型的机械或生产过程。可编程控制器及其有关外围设备,易于与工业控制系统联成一个整体,易于扩充其功能的设计。 可编程控制器对用户来说,是一种无触点设备,改变程序即可改变生产工艺。目前,可编程控制器已成为工厂自 动化的强有力工具,得到了广泛的普及推广应用。 可编程控制器是面向用户的专用工业控制计算机,具有许多明显的特点。 可靠性高,抗干扰能力强; 编程直观、简单; 适应性好; 功能完善,接口功能强。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速度小于 25 m/s 的电梯曳引机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病床电梯、载货电梯用曳引机。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和额定速度不小于 2. 5 m/s 的各类电梯用的曳引机。额定速度小于 2. 5 m/s 的各类电梯用的其他曳引机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768 噪声源声功率的测定简易法 025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0058 电梯技术条件 0085 圆柱蜗杆传动基本参数 0089 圆柱蜗杆、蜗轮精度 2974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1368 齿轮传动装置清洁度 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 术语 曳引机额定速度 of 应于轿厢额定速度的曳引轮节径上的线速度。 曳引机额定载重 量 of 曳引比为 1:1、平衡系数为 ,曳引轮切向曳引的轿厢额定载重量。 电梯技术条件 0058家技术监督局 1997准 1998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 2 5m s 的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的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本标准不适用于液压电梯和杂物电梯。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828 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 588 1995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N 81 1: 1985) 903 88 电梯用钢丝绳 (344: 1983) T 10059 1997 电梯试验方法 0060 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T 13435 92 电梯曳引机 T 5072 1 一 1996 电梯 T 型导轨 (465: 1983) 3 技术要求 3 1 基本要求 3 1 1 电梯及其所有零部件应设计正确、结构合理、遵守机械、电气及建筑方面的通用技术要求。 3 1 2 制造电梯的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合适的性能。 3 1 3 电梯整机和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维修和保养,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3 1 4 需要润滑的零部件应装有符合要求 的润滑装置; 3 2 电梯工作条件 a)海拔高度不超过 1 000m; b)机房内的空气温度应保持在 5 40之间; c)运行地点的最湿月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为 90,同时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不高于 25; d)供电电压相对于额定电压的波动应在土 7的范围内; e)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存在。 3 3 整机性能 3 3 1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电梯轿厢在 50额定载重量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 (除去加速和减速段 )时的速度,不得大于额定速度 的 105,且不得小于额定速度的 92。 3 3 2 乘客电梯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最大值均不应大于 1 5m 3 3 3 当乘客电梯额定速度 (v)为 1 0m sv 2 0m s 时,其平均加、减速度不应小于 0 48m 乘客电梯额定速度为 2 0m sv 2 5m s 时,其平均加、减速度不应小于 0 65m 3 3 4 乘客电梯的中分自动门和旁开自动门的开关门时间不应超过表 1 的规定 。 本标准的第 1、 2、 3、 4 章以及 分内容 )、 分内容 )、 分内容 )、 分内容 ), )(部分内容 )、附录 C、附录 E、附录 G、附录 M 及附录 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是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标准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1998 年版,对 588 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等效采用 1:1985)进行修订的。经本次修订后的 588 2003 在技术内容上与 :1998 等效,条文编号与之一致。 欧洲标准 1:1998 与 1:1985 相比,内容有较大变动。增加了许多新的技术内容和计算方法。本次对 588 的修订除少部分内容根据我国电梯行业情况有所变更外,基本上接受了 1:1998 的内容。 在本次修订中,主要技术内容变更如下 : 588 1995 适用范围简洁明确,因此仍保留 588 1995 适用范围,为了明确起见,加上 “ 病床电梯 ” ,删去 1:1998 的使用范围。 1:1998 所引用的标准做了以下转化 : (1)属于 1:1998“ 引用标准 ” 一章中列入的国 际标准或国外先进国家标准已被我国等效采用后成为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直接引用相应的我国标准号。 (2)属于 l:1998“ 引用标准 ” 一章中没有列入的,在 1:1998 中也未提及标准代号,但其内容上涉及我国应实施的有关标准的,则也列入 “ 引用标准 ” 。如 :)中原文为 “ 使用 号 ” ,列入对应的我国标准 4728电气图用图形符号。又如:对于 c)的要求,列入对应的我国标准 903电梯用钢丝绳。 (3)属于 1:1998“ 引用标准 ” 一章中已列入的,但我国尚未转化的国外先进标准,我们直接引用国外标准号,如 :磁兼容性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系列标准辐射, 磁兼容性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系列标准 抗干扰性。 1:1998 中与 7024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术语相同的术语不再列入,仅保留专用术语,并增加了 “ 检修活板门 ” 及 “ 井道安全门 ” 等。 1:1998 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或调整。 (1)增加的内容:如 在 增加 “ 观光电梯可除外 ” ;在 增加了 “ 对于载货电梯,此间隙不得大于 8;在 增加 “ 特殊情况,为了满足底坑安装的电梯部件的位置要求,允许在该隔障上开尽量小的缺口 ” 。 (2)删去的内容: 如删去 “ 具有缓冲作用的瞬时式安全钳 ” 及其他条文中相关内容;删去 “ 具有缓冲复位的蓄能型缓冲器 ” 及其他条文中相关内容。 (3)调整的内容:如对 厢有效面积的规定进行了调整;轿厢采用的瞬时式和渐进式安全钳的速度范围作 了调整; 在附录 2j)中, 将: “ 额定速度 ” 调整为 “ 检修速度 ; 将 具有缓冲作用的蓄能型缓冲器 ” 的试验方法内容调整为 “ 线性蓄能型缓冲器 ” 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的各项安全准则以及附录内所有的要求,为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制造、安装与检验提供了全国统一的技术依据和安全要求,对于电梯交付使用前的检验、定期检验以及重大改装或事故后的检验的内容不应超出本标准的范围。 本标准的附录 A、 B、 D、 F、 H、 J、 K、 L、 N 均为标准的附录,附录 C、 E、 G、M、 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从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与此同时代替 588 1995。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过渡期为 1 年,过渡期满后, 588 1995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中国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沈阳东芝电梯有限公司、杭州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 限公司、上海东芝电梯有限公司、上海永大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苏州江南电梯 (集团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鑫、康红、张广健、万忠培、叶丹阳、朱健、徐文刚、金来生、马凌云、黄启俊、杨锡芝,严建忠、王伟峰、林曼青、陈路阳、魏山虎。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87 年,第一次修订于 1995 年,第二次修订于 200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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