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oc

上传人:丁** 文档编号:1629175 上传时间:2019-10-31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35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A1)行为类别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A1-1建设程序A1-1-01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A1-1-02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不按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A1-1-0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A1-1-04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A1-1-05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A1-1-06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A1-1-07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伪造、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法第七条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A1-1-08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或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A1-1-0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A1-2招标发包A1-2-0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四条 招投标法第四十九条A1-2-02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A1-2-03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A1-2-04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勘察、设计、货物擅自进行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A1-2-05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A1-2-06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A1-2-07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A1-2-08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三条A1-2-09资格预审或者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有排斥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七条A1-2-10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A1-2-1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泄露标底的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A1-2-1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A1-2-1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A1-2-14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A1-2-1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七条A1-2-16不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A1-2-17应当回避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参与评标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七条A1-2-18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七条A1-2-19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七条A1-2-20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七条A1-2-2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A1-2-22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A1-2-23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招投标法四十七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A1-2-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A1-2-25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A1-2-26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或强制要求中标人垫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三条A1-2-27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A1-2-28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A1-2-29在工程发包中索贿、受贿的建筑法第十七条建筑法第六十八条A1-2-30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A1-2-31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A1-2-32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A1-2-33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A1-3质量安全A1-3-01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A1-3-02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A1-3-03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A1-3-04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A1-3-05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同意施工的建筑法第四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筑法第七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A1-3-06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办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办法第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办法第三十一条A1-3-07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A1-3-08建设单位未提供或挪用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二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六十三条A1-4拖欠工程款A1-4-01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工程款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检测试验等费用,或违规收取费用合同法第十六章第二百八十六条勘察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B1)行为类别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B1-1资质B1-1-0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B1-1-0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业务的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B1-1-0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B1-1-04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B1-2承揽业务B1-2-0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的建筑法第十七条建筑法第六十八条B1-2-02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B1-2-03以他人名义投标,利用伪造、转让、租借、无效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代为签字盖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二条B1-2-0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又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同一个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一条B1-2-05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B1-2-06将承揽的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B1-3质量安全B1-3-01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B1-3-02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四、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B1-3-03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的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B1-3-04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B1-3-05不参加施工验槽的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九条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B1-3-06项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的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C1)行为类别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C1-1资质C1-1-0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C1-1-0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业务的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C1-1-0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C1-1-04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C1-2承揽业务C1-2-0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的建筑法第十七条建筑法第六十八条C1-2-02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C1-2-03以他人名义投标,利用伪造、转让、租借、无效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代为签字盖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二条C1-2-0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又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同一个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一条C1-2-05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C1-2-06将承揽的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C1-2-07不执行国家的勘察设计收费规定,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C1-3质量安全C1-3-01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C1-3-02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C1-3-03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建筑法第五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六十三条C1-3-04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行为类别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法规依据处罚依据D1-1资质D1-1-0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D1-1-0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建筑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D1-1-0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D1-1-0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D1-1-0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D1-1-0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D1-2承揽业务D1-2-0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的建筑法第十七条建筑法第六十八条D1-2-02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D1-2-0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D1-2-0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D1-2-0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D1-3工程质量D1-3-0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建筑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D1-3-02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D1-3-03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建筑法第五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D1-3-04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八条D1-3-05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D1-4工程安全D1-4-01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之后或者逃匿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D1-4-02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建筑法第七十一条D1-4-03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D1-4-0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建筑法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D1-4-05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D1-4-06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D1-4-07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D1-4-08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D1-4-09违法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D1-4-10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D1-4-11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D1-4-12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D1-4-13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D1-4-14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D1-4-15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D1-4-16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D1-4-17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D1-4-18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D1-4-19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D1-4-20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或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D1-4-2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D1-4-22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D1-4-2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或逾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四条D1-4-24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接受转让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四条D1-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D1-5-01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E1)行为类别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E1-1资质E1-1-0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建筑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E1-1-0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业务的建筑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E1-1-0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E1-1-04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E1-1-0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E1-2承揽业务E1-2-01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E1-2-0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E1-2-03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E1-2-04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建筑法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E1-3质量安全E1-3-01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建筑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E1-3-03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建筑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E1-3-03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E1-3-04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E1-3-05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E1-3-06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E1-3-07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代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F1)行为类别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F1-1资格F1-1-01未取得资格认定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F1-1-02超越规定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F1-1-03在申请资格认定或者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F1-1-04出借、转让或者涂改资格证书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F1-2招标代理F1-2-01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招投标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九条F1-2-02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招投标法第五十条,招投标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九条造价咨询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G1)行为类别行为编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G1-1 资质G1-1-01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G1-1-0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G1-1-03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G1-1-04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G1-1-05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G1-2承揽业务G1-2-01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十条G1-2-02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G1-2-03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G1-2-04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G1-3合同履行G1-3-01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检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H1)行为类别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H1-1资质H1-1-01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H1-1-02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H1-1-03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H1-1-04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H1-1-05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H1-2承揽业务H1-2-01转包检测业务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H1-3合同履行H1-3-01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H1-3-02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H1-3-03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H1-3-04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H1-3-05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H1-3-06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I1)行为类别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I1-1资质I1-1-01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准,擅自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四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四条I1-1-02超越核准的等级和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六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I1-2业务I1-2-01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I1-2-02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I1-2-03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I1-2-04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I1-2-05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I1-2-06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各类标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