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统计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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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体顶端工业统计知识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计算工业增加值应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1、工业增加值计算原则。计算工业增加值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第一,本期生产的原则。工业增加值是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只有进入了企业的工业生产过程,通过工业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产品和劳务,才能作为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果进行核算;并且,必须是企业报告期内的生产成果,非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即使在报告期内出售,也不能作为本期的生产成果;反之,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出的产品,不论是否出售,还是自产自用货物均应计入本期的生产成果。第二,最终成果的原则。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从产品形态上看,体现为本期生产的,已出售、可供出售和自产自用的产品和劳务,不包括用于生产过程的产品和劳务;从价值形态上看,生产过程同时又是价值转移过程,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产品(中间投入)价值随同生产过程转移到产品的价值之中。因此,为了避免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必须在工业总产值的基础上扣除中间投入的转移价值。也就是说,工业增加值的总量取决于中间投入与最终产品划分的界线,界线规定到哪里,增加值总量就计算到哪里。第三,市场价格的原则。工业增加值是以价值形态表现的工业生产最终成果的总量,它取决于产品的数量和价格两个因素。关于增加值的计算价格,国际上采用的有两种,即按基本价格和按生产者价格计算。我国目前采用的是按生产者价格计算。按生产者价格计算的增加值是指按生产者价格估价的产出减去按购买者价格估价的中间投入。2、工业增加值有哪两种计算方法?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价值的方法。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3、工业增加值(生产法)如何计算? 目前工业统计主要采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在实际计算中,工业总产出是直接用工业总产值代替,工业总产值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价格计算。但是增值税是企业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的一部分,是企业对国家所作的贡献,属于增加值范畴。为确保工业增加值要素的完整,并符合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在计算工业增加值时,应加入本期应交增值税。按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完整公式应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按“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总量由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三项内容所决定。4、什么是工业增加值率? 工业增加值率是指报告期工业增加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是反映工业生产降低中间消耗的经济效益指标,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率=(报告期工业增加值(当年价格))/报告期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100% 5、如何用工业品价格指数紧缩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1)价格指数紧缩法的基本原理。现行工业增加值的变动既包括物量变动因素,也包括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和工业品消耗的原材料等价格)变动因素。为了真实地反映工业生产总量(物量)的变动情况,必须利用价格指数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计算出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然后计算实际工业发展速度。根据我国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用价格紧缩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确定用单紧缩法。单紧缩法是指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只考虑消除工业品出厂价格变动因素,不考虑原材料价格变动因素,即先用报告期当年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乘以上年工业增加值率得出当年价格工业增加值,再除以报告期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以剔出价格变动因素,得到与基期当年价格可比的工业增加值,并据以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其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报告期当年价格工业总产值上年工业增加值率)/报告期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工业生产发展速度=报告期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基期当年价格工业增加值100% 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率采用上一年度的工业增加值率计算发展速度,如:计算2004年各月工业发展速度,则报告期工业增加值率采用2003年数据,基期工业增加值率采用2002年数据。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首先计算代表规格的价格指数,然后计算代表产品的价格指数,再计算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及各个行业价格指数。(2)计算工业发展速度计算工业发展速度有两种方法,均根据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基本原理和收集汇总的基础数据进行计算。总量缩减: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缩减报告期当年价格工业增加值总量,得到可比价增加值总量,除以基期当年价格工业增加值总量,就得出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工业增加值总量的发展速度,这种方法也适用于总量的各项分组指标,如经济成份和轻、重工业等分组指标。分行业(中类)缩减:首先用报告期分行业的当年价格工业总产值,分别乘以分行业(中类)的工业增加值率,得到当年价格的各个行业(中类)工业增加值,再用相应行业中类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进行缩减,得到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分行业工业增加值;然后加总得出本地区行业中类合计的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总量,最后用报告期行业中类合计的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除以基础行业中类合计的当年价格工业增加值,计算行业中类合计的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发展速度。用这种方法计算本地区发展速度更为准确。6、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应注意哪些问题?(1)各地区要加强对工业总产值(包括同期数)、工业增加值率、价格指数、行业总产值等基础数据的评估和审核,汇总的基础数据与实际不符要即时纠正,不得人为调整基础数据。(2)增加值率使用以上一年度为准,如计算2004年各月工业发展速度,报告期各月工业增加值率采用2003年的数据,基期各月工业增加值率采用2002年数据,增加值率不得在各月中任意更改。(3)有个别行业的增加值及增加值率出现负数,各地区在计算发展速度时将该行业作为“0”处理,不参与计算发展速度。(4)有些行业有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但没有价格指数和增加值率,各地区在计算发展速度时可参照所在上一级调查的价格指数和工业增加值率代替。窗体底端窗体顶端现行价格,是报告期当年的实际价格。用当年价格计算的一些以货币表现的物量指标,反映当年的实际情况。可比价格,是按当年价格计算的以货币表现的指标需要在不同年份之间进行对比时,为消除价格变动的因素,将不同年份的当年价格指标采用一定的计算方法固定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计算得到的数值,以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动态。不变价格,也叫固定价格,它是用某一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来计算各个时期的产品价值,目的是为了消除各时期价格变动的影响,保证前后时期之间、地区之间、计划与实际之间指标的可比性。窗体底端窗体顶端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是衡量工业经济效益总体水平的一种特殊相对数,是反映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的综合指标。它是以每项指标的实际值分别除以该项指标的全国标准值,并乘以其权数,加总后再除以总权数而求得。我国现行工业统计制度中,计算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的评价考核指标有七项:总资产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产品销售率。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可以进行横向对比,也可以纵向对比窗体底端窗体顶端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简称GD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GDP是生产概念,是指该国家或地区经济领土范围内,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所生产的可供最终使用的货物和劳务价值。不论是本国居民投资,还是外来居民的投资;不论是本地居民生产,还是外来居民生产,只要是发生在本国或地区政府控制的经济领土范围内的常住单位生产的,都应计入该国或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中。目前GDP采取国家、省、市(州)、县(市、区)和乡镇分级核算,各级一般不汇总下一级的数据,但要对核算结果进行报审,必须经上级审核同意后才能向当地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 需要注意的是,国内生产总值是专用名词,不能叫“县内生产总值”或者叫“市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是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增加值的总和,只有作为一个国民经济总体时,才能称国内生产总值;一个行业、一个部门时只能叫增加值。目前能构成国民经济总体的,一般是指一级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政府各行各业增加值总和称GDP,其他都称增加值。 GDP的计算方法有三种: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 (一)生产法 生产法是从生产角度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一种方法。从国民经济各部门一定时期内生产和提供的产品和劳务的总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从而得到各部门的增加值,各部门增加值的总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公式为: 总产出-中间投入=增加值 GDP=各行业增加值之和 1、总产出:是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总和,既包括新增价值,也包括转移价值,反映一定范围内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总规模,也叫总产值。总产出按生产者价格计算。各主要部门总产出的计算方法如下: 农林牧渔业总产出就是农业总产值,按产品法计算,即以核算期农产品产量乘单位产品价格求得,其中农产品产量包括生产者自产自用的农产品产量。 工业总产出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同一企业内部产品价值不允许重复计算。它包括核算期内生产的成品价值、工业性作业价值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在实行增值税后,工业总产出等于工业总产值加销项税额。 建筑业总产出就是建筑业总产值,指建筑企业或自营施工企业单位在核算期内自行完成的工程价值。具体包括建筑工程产值、机器设备安装工程产值、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价值。建筑业总产出一般按完成工程实物量或进度乘预算单价计算。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总产出等于其营业收入,是核算期内各种运输邮电业务的总收入。具体包括公路、水路、航空、铁路、管道等运输总收入,电话、电报和传送邮件等邮电业务营业收入。 批发和零售业总产出等于商业附加费,也就是商品的销售收入净额减去商品销售成本,即通常所说的毛利。为了避免流通过程中的重复计算,保持商品购进价格的一致性,需要扣除对外支付的运输费和装卸搬运费。 住宿和餐饮业总产出等于其营业收入。 银行业总产出等于金融媒介服务活动的虚拟服务收入加实际服务费收入。 保险业总产出等于保费收入与理赔支出之差加其他营业收入。 房地产总产出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总产出、物业管理总产出、房地产中介服务总产出和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 其他服务业总产出,按营利性单位和非营利性单位两种情况分别计算。营利单位的总产出就是其营业(业务)收入,如社会服务业的营业收入。非营利单位主要是事业、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一般没有经营收入,或有少量的经营收入但抵补不了支出,这些部门的总产出就是核算期内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按经常性业务支出加虚拟固定资产折旧,不计算营业盈余。 2、中间投入:是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在生产过程中,消费和使用的非固定资产货物如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各种服务的价值。计算中间投入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与总产出的计算口径范围保持一致,即计算与总产出相对应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中间产品的价值。因此,各部门中间投入的计算方法是与其总产出的计算方法相对应的,如工业总产出按工厂法计算,工厂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那么其中间投入就应该按生产中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计算;农业总产出按产品法计算,其中间投入既包括外购的也包括自产自用的中间产品(如种籽、饲料)的价值。二是一般为本期一次性使用的,即本期消耗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非耐用品;低值易耗品则按本期摊销的部分计算。 3、增加值:是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余额,是生产单位生产的物质产品和服务的价值超过了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中间投入价值后的差额部分。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部门、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 (二)收入法 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各生产要素创造收入的角度计算GDP的一种方法。即各常住单位的增加值等于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项之和。这四项在投入产出中也称最初投入价值。各常住单位增加值的总和就是GDP。计算公式为: GDP(国内生产总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1、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劳动者通过各种渠道从生产单位获得的一切货币形式和实物形式的收入和个体劳动者通过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工资,二是福利,三是从利润或成本中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相当于工资性质的劳动报酬,四是实物性收入,指农民自产并用于个人消费的农副产品的价值,以及劳动者免费或以低于市场价格从单位得到的实物的价值。 2、固定资产折旧:是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生产活动中所消耗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固定资产折旧并非本期生产活动新创造的价值,而是生产中消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属于转移价值。GDP之所以包括这部分转移价值,是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是从固定资产中游离出来作为折旧进入成本,记入成本中的折旧也作为折旧基金被提出来用于新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入企业的资金循环运动,而不是像其他成本一样消耗完毕,从这个角度讲,它类似于增加值的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另外,从收入的角度考虑,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可以避免由于把折旧计算在中间投入中,因折旧的大小不同而带来营业盈余的大小不一,从而造成增加值的波动。而如果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就会避免这个问题。因此,如果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既可以提高GDP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也可以增强GDP的可比性。 3、生产税净额:是指各部门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各部门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生产税是政府向各部门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销售税金,二是进成本的税,指国家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活动而征收的税金,但有的行业把这部分税统一作销售税金处理。三是各种附加和规费。生产补贴是政府为控制价格又要扶持生产而支付给某些部门的补贴,包括粮食企业的价格补贴和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实行增值税后,生产税中还要包括本期应交增值税(产品销项税额与购买货物、服务进项税额之差)。 4、营业盈余:是指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后的剩余部分,它是常住单位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偿,对劳动者进行了分配和上缴国家税金以后所余下的份额。 (三)支出法 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来计算GDP及其使用去向的一种方法。GDP的最终使用包括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 GDP(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1、最终消费: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用于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支出,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其中,居民消费是常住单位居民在核算期内满足个人最终消费需求而购买的全部物质产品和服务,包括商品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消费、住房及水电气消费;政府消费是社会公共服务部门为了满足公共的需要而向全社会提供的服务,以及企业为了满足企业职工的公共需要而向他们提供的服务。 2、资本形成总额: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投资支出的合计,分为固定资本形成和库存增加两项。固定资本形成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购置、建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各种有形的固定资产和无形的固定资产。库存增加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末与期初存货变动的价值。 资本形成总额=固定资产形成+库存增加 库存增加=期末库存额-期初库存额 3、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是指出口总额减去进口总额的差额,如进口总额大于出口则用负数表示。出口是指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及无偿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总值;进口是指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及无偿得到的货物和服务总值。地区净出口还包括流入和流出。 净出口=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货物和服务进口总额 从理论讲,通过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这三种不同方法计算出的GDP是相等的,即生产法计算的GDP等于收入法计算的GDP,也等于支出法计算的GDP,称为三面等值。也就是社会最终产品的生产及收入分配的结果与最终使用应是相等的,因此必须保持三种方法的计算口径一致。但在实际计算中,由于资料来源不同,计算结果会出现一些差异,称为统计误差,是正常的。三种方法各有特点,相互补充。就我省而言,核算年度GDP时三种方法都采用,核算季度GDP时通常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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