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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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虚报数额为出资金额30%以下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的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虚报数额为出资金额30%-50%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8%以下罚款虚报数额为出资金额50%以上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8%以上15%以下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情节较轻或尚未造成后果的处以5万元罚款情节较重或已造成一定后果,但在工商机关处罚时当事人已经改正并消除不良后果的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后果较为严重,无法消除或当事人不作消除后果的努力的责令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虚假数额为出资金额30%下,且扣除虚假出资部分后的实际出资额不影响公司成立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的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虚假数额为出资金额30%-50%,且扣除虚假出资部分后的实际出资额不影响公司成立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8%以下罚款虚假数额为出资金额50%以上,或因虚假出资导致实际出资达不到公司设立基本要求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8%以上15%以下罚款第二百零一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抽逃数额为出资额30%以下,且抽逃出资后所余实际出资额仍能达到公司设立要求的责令改正,处以抽逃出资额5%罚款抽逃数额为出资额30%-50%,且抽逃出资后所余实际出资额仍能达到公司设立要求的责令改正,处以抽逃出资额5%以上7%以下罚款抽逃数额为出资额50%以上,或因抽逃出资造成公司不能达到设立基本要求的责令改正,处以抽逃出资额7%以上15%以下罚款第二百零五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时间10日以下,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10日以上,或债权人举报,或造成轻微后果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60日以上,或已经实际造成债权人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危害后果较小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危害后果较大的没收违法所行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危害后果较小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危害后果较大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二百一十一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经营额的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至3万元罚款经营额在5万元以下的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至5万元罚款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责令改正,可并处5万元至7万元罚款经营额10万元以上的,责令改正,可并处7万元至10万元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规定,限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超过责令限期登记时间10日以下的处以1万元-3万元罚款超过责令限期登记时间10-30日的处以3-5万元罚款超过责令限期登记时间30日以上60日以下的处以5-7万元罚款超过责令限期登记时间60日以上处以7万至10万元的罚款第二百一十三条外国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并可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下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万元至7万元罚款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7万至10万元的罚款经营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万至15万元的罚款经营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5万至20万元的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虚报数额为出资金额30%以下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的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虚报数额为出资金额30%-50%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虚报数额为出资额50%以上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10%以上15%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六十九条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未造成后果,且自行及时改正的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罚款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造成一定后果,但能够及时改正的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造成后果较为严重,或后果难以避免的责令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虚假数额为出资金额30%以下且扣除虚假出资部分后的实际出资额不影响公司成立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的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虚假数额为出资金额30%-50%,且扣除虚假出资部分后的实际出资额不影响公司成立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8%以下罚款虚假数额为出资金额50%以上,或因虚假出资导致实际出资达不到公司设立基本要求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8%以上15%以下罚款第七十一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抽逃数额为出资额30%以下,且抽逃出资后所余实际出资额仍能达到公司设立要求的责令改正,处以抽逃出资额5%罚款抽逃数额为出资额30%-50%,且抽逃出资后所余实际出资额仍能达到公司设立要求的责令改正,处以抽逃出资额5%以上10%以下罚款抽逃数额为出资额50%以上,或因抽逃出资造成公司不能达到设立基本要求的责令改正,处以抽逃出资额10%以上15%以下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责令改正时间10日以内的责令改正,处以13万元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超过责令改正时间10-30日的责令改正,处以35万元罚款超过责令改正时间30日以上的责令改正,处以510万元罚款第七十四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告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时间10日以下,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10日以上,或债权人举报,或造成轻微后果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60日以上,或已经实际造成债权人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超过规定期限60日以内的处以1万元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超过规定期限60-90日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超过规定期限90日以上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年检中隐藏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较轻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年检中隐藏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较重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年检中隐藏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危害后果较轻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危害后果较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危害后果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七十八条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经责令改正后3日内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罚款经责令改正后5日内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2000元罚款经责令改正后10日内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第(一)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没收非法所得,处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无需取得前置审批的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处以非法所得额一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需要取得前置审批并已经取得的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处以非法所得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需要取得前置审批未取得的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处以非法所得额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无需取得前置审批,没有非法所得的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需要取得前置审批并已经取得,没有非法所得的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需要取得前置审批未取得,没有非法所得的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伪造营业执照的,没收非法所得,处非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危害后果轻微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非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危害后果较重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非法所得1至2倍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伪造营业执照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款第(三)项: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非法所得额1倍以下的罚款,但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时间在一个月以上二个月以下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非法所得额1至2倍的罚款,但不超过三万元;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时间超过二个月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非法所得额2至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不需要专项审批,没有违反国家其他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有违反国家其他专项规定属于严重扰乱经济秩序行为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需要专项审批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款第(六)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危害后果较小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0.5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危害后果较大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0.5倍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危害后果严重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七)项: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一款第(八)项 :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抽逃、转移资金数额占出资数额的30%以下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0.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千元以下的罚款抽逃、转移资金数额占出资数额的30%至50%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0.5倍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000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抽逃、转移资金数额占出资数额的50%以上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九)项:拒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期限30日以内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超过期限30-60日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超过期限60日以上的处以2000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一款第(十)项:不按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度检验的,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规定期限30日以内的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1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规定期限30-60日的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2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规定期限60日以上的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十一)项: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除责令其接受监督检查和提供真实情况外,予以警告,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情节较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四条对提供虚假文件、证件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其赔偿因出具虚假文件、证件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外,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造成轻微危害后果的处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造成较重危害后果的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从事经营活动时间在1个月以下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从事经营活动时间在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从事经营活动时间2个月以上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8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项: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改变名称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改变名称虽造成一定影响但较轻微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改变名称造成公众误认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处5000至1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项: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虽造成一定影响但较轻微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000至10000元以下的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项: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不按期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规模较小或超期30日以内未交回证书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规模较大或超期30日-60日未交回证书的处以1000至2000元的罚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规模巨大或超期60日以上未交回证书的处以2000至5000元的罚款第(五)项: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与登记注册的名称不同,或者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简化后未备案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1000至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至5000元的罚款擅自使用他人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虽造成一定影响但较轻微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0至200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0至50000元的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5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超过规定期限30日以内的处以1-2万元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司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超过规定期限30-60日的处以2-5万元罚款公司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超过规定期限60日以上的处以5-10万元罚款非公司企业法人或者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在年检截止日前未申报年度检验,超过规定期限30日以内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非公司企业法人或者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在年检截止日前未申报年度检验,超过规定期限30-60日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非公司企业法人或者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在年检截止日前未申报年度检验,超过规定期限60日以上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在年检截止日前未申报年度检验,超过规定期限30日以内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在年检截止日前未申报年度检验,超过规定期限30-60日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在年检截止日前未申报年度检验,超过规定期限60日以上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5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二十条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显著轻微,属于公司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情节较轻,属于公司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属于公司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显著轻微,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显著轻微,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情节较重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撤消企业登记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影响或后果较小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影响或后果较重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天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无需取得前置审批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需要取得前置审批并已经取得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需要取得前置审批未取得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责令改正时间10日以内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超过责令改正时间10-30日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责令改正时间30日以上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7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登记时,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营业执照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未造成实际不良后果的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从事经营活动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下罚款从事经营活动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1500元罚款从事经营活动时间六个月以上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500元2000元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7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较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伪造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无需取得前置审批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500元以下罚款需要取得前置审批并已经取得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需要取得前置审批未取得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责令改正规定的期限10日以内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责令改正规定的期限1020日的处以五百元以上八百元以下罚款超过责令改正规定的期限30日以上的处以八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无需取得前置审批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500元以下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需要取得前置审批并已经取得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需要取得前置审批未取得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登记时,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从事经营活动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下罚款从事经营活动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从事经营活动时间六个月以上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00元2000元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责令改正规定的期限10日以内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超过责令改正规定的期限10-20日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超过责令改正规定的期限30日以上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时间将分支机构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备案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备案10日以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备案30日以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备案30日以上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个人独资企业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在年检日期截止后一个月内不申报年检的责令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在年检日期截止后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不申报年检的责令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在年检日期截止后二个月后仍不申报年检,或虽不足上述时限但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责令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处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个人独资企业在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轻微,无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较重的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出现严重后果的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声明作废的,由登记机关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损,不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的,由登记机关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未声明作废或申请补领、更换,且时间较短,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未声明作废或申请补领、更换,造成轻微后果的处以100-300元罚款因未声明作废或申请补领、更换,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00-500元罚款第四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后超过10日仍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后超过20日仍不改正的处以100-300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后超过30日仍不改正的处以300-500元罚款铁岭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和事实要件(处罚阶次分类)裁量标准处罚决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个人独资企业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较轻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款1万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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