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957-8-1998中文版 [歐盟健身器材標準].doc

上传人:丁** 文档编号:1573731 上传时间:2019-10-2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EN957-8-1998中文版 [歐盟健身器材標準].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EN957-8-1998中文版 [歐盟健身器材標準].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EN957-8-1998中文版 [歐盟健身器材標準].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歐 洲 健 身 器 材 標 准固定式健身器材第8部分:踏步機附加安全標準和試驗方法EN957-8EN957-8:1998 第1頁概述本歐洲健身器材標準由健身器材、運動場設備以及其他娛樂設備CEN/TC136技術委員會起草,此委員會DEN所設秘書處。該歐洲標準給出了國家標準的水準,1996年出版的任何國家標準相衝突的條款將取消。 本標準包括以下幾個部分:EN957-1 通用安全技術條件和試驗方法EN957-2 力量型健身器-附加安全標準和試驗方法EN957-4 力量型舉重台-附加安全標準和試驗方法EN957-5 腳踏車(曲柄踏板類)健身器-附加安全標準和試驗方法EN957-6 跑步機-附加安全標準和試驗方法EN957-7 划船器-附加安全標準和試驗方法EN957-8 踏步機附加安全標準和試驗方法征得CEN enguiry同意,第3部分同第2部分合併。按照CEN/CENELEC規定,標準委員會組成成員有: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荷蘭、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冰島、義大利、盧森堡、瑞士、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等國,本標準在標準委員會成員中必須執行。本標準英文版EN957-8:1998固定式健身器材第八部分:踏步機、階梯機和攀牆機附加安全標準和試驗方法。由SW/136技術委員會起草,由歐洲標準委員會發佈。EN957-8:1998 第2頁簡介 EN957標準的這部分涉及踏步機、階梯機和攀牆機的安全性,它補充了EN957-1。該特別標準優先於通用標準。1 範圍EN957標準的這部分詳細說明踏步機、階梯機和攀牆機的安全要求,以補充EN957-1的一般安全要求。EN957標準的這部分適用於固定式健身器材-踏步機、階梯機和攀牆機,包括S級、H級、A級及A級以下精度。任何用於健身器材的補充條件須以EN957-1要求以及EN957標準有關部分的特殊要求為基礎。2 引用標準 本歐洲標準引用資料資料如下所列。對於有發佈日期的資料,按順序修改的或這些出版物的任何修訂版,引用於該歐洲標準中;對於無發佈日期資料,最新修改版參照實用情況而定。EN71-1 玩具安全 第1部分:機械和物理性能EN957-1:1996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部分:通用安全技術條件和試驗方法ISO5904 體育器材地板訓練用蹬踏墊層和表面:滑動阻力的確定3 定義本標準引用EN957-1的定義以及以下定義。3.1 踏步機:人腳不需離開踏板並做往復運動的固定式器械。3.2 階梯機:類似於移動的樓梯或扶梯的固定式器械。3.3 攀牆機:配備有可作往復運動的腳踏和手把的固定式器械。3.4 關聯動作:各腳踏直接或間接相連的運動。3.5 非關聯動作:各腳踏無連接的運動。3.6 踏步:腳踏板或階梯的向下運動。3.7 腳護邊:腳踏板凸起的邊緣。4 分類按EN957-1:1996第4條進行分類5 安全要求5.1 總則健身器材的產品設計應滿足5.2至5.8條的要求。5.2 外部結構5.2.1易接近區域的擠壓、剪切點和往復運動部件(見圖3)EN957-8:1998 第2頁75圖2:視野圖1:踏步機示例5.2.1.1運動部件與鄰近運動部件或固定部件之間的最小距離為60mm,若該部位只危急手指時,則該距離最小為25mm;若使用者無危險,可省去所需的擋塊。若在使用過程中,擠壓點始終處於使用者的視野內,上述有關最小距離25mm和60mm的有關要求不適用。 5.2.1.2若兩腳踏之間的距離超過60 mm,腳踏板內側不需要護板。當兩腳踏板間由健身器的一個寬度大於或等於30mm的固定部件(例如機架、護板或平滑的罩蓋)隔離時,腳踏板與隔板之間的恒定距離不得超過9.5mm;此時腳踏板內側不需要護板。若腳踏板內側帶有高30mm的護腳板,兩踏板的距離最小不低於25mm。5.2.1.3在上述三種情況下,在兩個腳踏板之間的自由空間不應有任何凸出物,如螺栓等。5.2.1.4若杠杆或腳踏板用做易觸及的擋塊,該擋塊應有不小於800mm2的平整的接觸面,擋塊邊緣的最小半徑應為2.5 mm;擋塊承受的載荷不應超過人體重量。腳踏板底面與地板或底架的最小距離不應小於60mm(不包括擋塊)。5.2.1.5試驗按6.2條進行。5.2.2 傳動零件與旋轉部件所有傳動零件如風扇、飛輪等都應進行保護,以防止使用者的手指被捲入;試驗按6.2條進行。5.2.3 溫升按6.3條進行試驗後,易觸及零部件的溫度不能超過65。5.3 靜負荷5.3.1 對靠人體重量載入的器械,H級應能承受2.5倍人體重量(100kg)的試驗載荷而不斷裂;EN957-8:1998 第3頁S級應能承受2倍人體重量(100kg)的試驗載荷而不斷裂。 試驗按6.4條進行。100 2 100 3 1003060 9.5 30 25 1 1 1a) b) c)注:1 自由空間 2 帶恒定間距的封閉區域 3 護腳板圖3:擠壓點5.3.2當按6.4條進行試驗時,腳踏板(負載承受面)的變形不得大於f=1/100,懸臂式腳踏板(懸臂表面)的變形不得大於f=1/150,其他尺寸的變化不應大於1%。5.3.3對健身器材整體施加4倍於人體重量的靜負荷而不斷裂(人體體重按100kg)。試驗後,腳踏板(負載承受面)的變形不得大於f=1/100,懸臂式腳踏板(懸臂表面)的變形不得大於f=1/150,其他尺寸的變化不應大於1%。5.4 扶手/手把如配備有扶手或手把,當按6.5條進行試驗時,其永久變形不得超過3%,所有易觸及的邊角應有不小於2.5mm的圓邊。5.5 腳踏板和梯級腳踏板和梯級上所有易觸及邊角應有不小於2.5mm的半徑。當按ISO5904標準進行試驗時,腳踏及梯級表面摩擦係數應大於0.5。腳踏及梯級的最小寬度(不含護腳板)為100mm。5.6 耐久試驗EN957-8:1998 第4頁當按6.6條進行試驗時,健身器械應能承受:H級12000次、S級100000次迴圈的載入測試;試驗結束後,健身器械應能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操作,並且不應有目視較明顯的損壞,如漏油等。5.7 飛輪對風阻式或飛輪式踏步機,傳動元件應採用飛輪式。試驗按6.1.2、6.1.4進行。5.8 A級附加要求指示功率或按指示值確定的功率與輸入功率的允許偏差,當功率小於和等於50W時,為5W;當功率大於50W時,為該功率的10%。6 測試方法6.1 總則6.1.1尺寸檢驗6.1.2 目測檢驗6.1.3 感官檢驗6.1.4 功能檢驗6.2 擠壓點、剪切點和往復運動點的傳動部件和旋轉部件的試驗檢測裝置為符合EN71-1標準H級要求的B型測試指或符合EN957-1:1996標準6.5條S級要求的測試指。將測試指從各個方向靠近各運動部件;確定測試指是否被捲入。6.3 溫升試驗A) 檢測裝置:精度為1的接觸式溫度計。B) 用(1005)kg測試物進行測試;以(60步/分鐘)10%的速度進行20分鐘。C) 腳踏板中點的踏步高度應為(1805)mm,若達不到上述高度應採用健身器材的最大踏步高度。運動阻力應設定在最大阻力位置或調至在兩次踏步之間無明顯停頓並能保持60步/分鐘速度;記錄溫度是否超過65。D) 對速度關聯型健身器材,使用100kg的載荷及能產生(18010%)W的機械功率的速度進行試驗。6.4 靜負荷試驗A) 將阻力設定在師健身器材能產生最大拉力的位置。B) 對H或S級健身器材,在其一只腳踏板的擋塊位置處90*90mm的面積上分別施加規定的靜載荷,載入時要保證不產生衝擊載荷,保持5分鐘;卸掉載荷後,測量變形量。對另一個腳踏板重複上述試驗。C) 當需要做多功能試驗時,可在做每個單項試驗之前,將腳踏板放在其運動範圍的中心點,EN957-8:1998 第5頁並將其鎖定在遠離腳踏板的阻力機構的固定點上(例如從用一台關聯型的踏步機鎖定其他踏步機的腳踏板)。D) 在腳踏板或梯級的顯眼位置的90*90mm的面積上施加規定的試驗載荷F,使整個器械受到載荷的壓力。(見圖4)試驗時,健身器材的底架不應固定在地板上;使用說明書另有規定的除外。F圖4 靜負荷試驗6.5 扶手及手把試驗 在扶手/手把的垂直最大受力位置上用寬度為(805)mm的皮帶向下施加一個1000N的靜載荷,保持5分鐘;然後,用皮帶在上述同一位置沿扶手/手把的水準最大受力方向施加一個500N的靜載荷,保持5分鐘。卸掉載荷後,測量永久變形量。6.6 耐久試驗A) 對非速度關聯型健身器材,使其以(6010%)步/分的踏步速度、腳踏板中點的踏步高度180mm(若達不到這一數值,應採用可能達到的最大的踏步高度),在每個腳踏板或梯級上,施加人體重量100kg的載荷進行試驗。 對速度關聯型健身器材,以能產生(18010%)W的機械功率的踏步速度進行試驗,腳踏板中點的踏步高度180mm(若達不到這一數值,應採用可能達到的最大的踏步高度)。B) 按下述步驟進行耐久測試驗H級:共做12000次迴圈,運行15分鐘後休息15分鐘,重複進行直到完成試驗。S級:共做100000次迴圈,運行10小時,冷卻至室溫,重複進行直到完成試驗。EN957-8:1998 第6頁檢查健身器材是否能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正常運行。6.7 A級附加要求試驗A) 將輸入的機械功率與顯示功率進行比較:通過對輸入作用力、距離(運動範圍)及時間進行計算,確定輸入的機械功率。上述輸入功率應取10分鐘試驗期的平均值。B) 顯示功率與上述用製造商的試驗參數確定的功率值(單位:W)的偏差不應超過1%。C) 測量力、距離及時間的檢測裝置的精度應在各自數值的1%內。7 附加使用說明除需滿足EN957-1的要求外,每台踏步機、階梯機、攀牆機應隨機提供簡單易懂的說明書;根據健身器材的等級,使用說明書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A) 制動系統的內容(速度關聯型/非速度關聯型): B) 踏步動作的內容(關聯或非關聯) C) A級:試驗參數,包括試驗時的訓練速度、阻力設定及運動範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各类标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