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讨论稿)为进一步深化学院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院事业的科学发展,在总结2003年以来院内岗位津贴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一、改革的基本原则1.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岗位聘任制度。根据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需要,设置教学科研岗、教学辅助岗、党政管理岗、工勤服务岗四个系列岗,在科学设岗、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任职条件的基础上,强化岗位聘任和岗位聘后考核。2.坚持“以岗定薪,按绩取酬”的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鼓励创新相协调的分配激励机制,向教学、科研一线和管理骨干倾斜。3.坚持“总额包干、二次分配、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推进院系两级管理,扩大系部二次分配自主权,增强系部办学活力。二、津补贴类别1.岗位津贴:对教学、科研、实验人员及学生辅导员设立教学、科研系列岗位津贴;对机关、系部、图书馆及其他教辅单位的非教学系列人员设立管理系列岗位津贴;工勤人员设立工勤系列岗位津贴。2.奖励津贴: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上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以及取得的教学或科研成果给予奖励而设立的津贴。3.生活补贴:在实行岗位津贴的同时,统筹考虑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对离退休人员设立的补贴。三、岗位津贴切块奖励津贴和生活补贴单列,由学院统一发放。岗位津贴的实施,按照“总额包干、二次分配、分级管理”的办法,将津贴切块核拨到各包干单位。(一)确定全院津贴总额学院根据财力,以上年度院内津贴总额为基础,按照逐步提高的原则,对全院院内津贴总额做出安排。(二)确定切块比例将我院实有在岗教职工(不含后勤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院人员),划分为教学系部和非教学系部人员两类。每年度院内津贴总额按在岗教学系部和非教学系部人员分开,按4:1核定各自的分配额,然后两类人员在各自津贴总额中分配,互不挤占。四、津贴核拨(一)明确包干单位1.机关及教辅部门(非教学系部)为一个包干单位。2.各教学系部分别作为一个包干单位。(二)机关及教辅部门岗位津贴的核拨1.机关及教辅部门岗位津贴标准(1)党政管理岗位津贴标准(分/年)岗位院级副院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科级科 员办事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 员科员津贴标准180140100704840353026(2)教学科研岗位津贴标准(分/年)岗 位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津贴标准130905030(3)其他专业技术和教学辅助岗位津贴标准(分/年)岗 位副高中级助师级员级津贴标准60352826(4)工勤服务岗位津贴标准(分/年)岗 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津贴标准40343026242.计算津贴总分,确定分值根据岗位津贴标准,计算机关及教辅部门各类人员的年津贴标准分和总分。按划块的总额确定分值。其计算公式为:津贴分值=机关及教辅部门各类人员岗位津贴总额对应人员的年津贴标准总分3.核拨机关各处室及教辅单位的岗位津贴总额津贴总额=本部门年津贴标准总分津贴分值(三)教学系部岗位津贴的核拨学院按各系部教学人员数及所聘岗位状况及相应的教学任务、学生人数、教育教学管理等因素切块划拨。由各系部根据教学人员岗位、职称、教学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自主分配。全院公共课课时津贴直接划给承担该课程的系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时津贴划拨学生所在系;跨系上课由各系协商解决。1.按学生数核拨教学工作津贴:每学期根据教务处核定的各系部课时总量,在充分考虑各系部学生人数和教师职称结构的基础上,确定津贴的下拨办法。(1)公共教学及专业教学系课时平均系数计算办法专业教学系课时平均系数1公共教学课时平均系数说明:公共教学课时包括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及外语系公共外语课时。(2)专业教学系津贴核拨:以各系标准学生数为依据下拨的津贴计算办法1)系标准学生数系学生数系专任教师职称系数说明:系专任教师职称系数为: 2)按系标准学生数下拨到各系的津贴为: (3)公共教学津贴核拨1)标准课时计算办法公共教学标准课时数=教务处核定课时数专任教师职称系数2)以系标准学生数划拨给公共教学的津贴为:3)按标准课时数下拔给公共教学的津贴为:2.公共选修课酬金全院公共选修课课时酬金由教务处按黄河水院系部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统一核算后下拨给教师所在的部门,由部门计算核实后同岗位津贴一起发放给任课教师。下拨到系部的津贴含系部所有专任教师、教辅人员的岗位津贴及外聘教师、兼职教师课时酬金。(四)岗位津贴的核拨和部门年度考核(详见学院绩效考核办法)结果相结合。根据部门年度考核结果适当提高或核减划拨津贴额。年终考核为一等的部门,划拨金额在所核定本部门津贴总额的基础上提高2%;年终考核为二等的部门,不增不减;年终考核为三等的部门,划拨金额在所核定本部门津贴总额的基础上核减2%。五、津贴的发放(一)机关及教辅部门津贴的发放核拨各部门津贴总额的80%部分,按照各类岗位标准的计算发放;余下20%部分作为部门调控,根据教职工的贡献大小、业绩高低、考核结果等情况发放。各机关及教辅部门津贴的分配,须经本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报人事处备案。(二)教学系部津贴的发放各系部在学院核定的津贴总额内,自主发放。系部进行二次分配时,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具体的二次分配方案,该方案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审定,报院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实行。二次分配方案及收入分配明细应在内部公开,坚持民主理财,接受群众监督。(三)奖励津贴的发放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和贡献奖励津贴,分别按学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四)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在职人员实施院内津贴,学院对离退休人员给予适当补贴。标准为离休1500元人年,退休1200元人年。六、有关规定(一)教学系部正、副职领导的岗位津贴可参照机关标准执行,各系部可按照不低于同级别行政管理人员的津贴标准从系部切块经费中补贴。(二)各部门主持工作的副职按正职和副职对应津贴标准的各50%执行。(三)机关党政管理干部,若兼任一部分教学工作(全年一般不超过210个课时),课时补贴由承担课程的系部核算发放。(四)没有担任实职,但承担有明确工作任务的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按本人行政级别享受相应岗位津贴。(五)各部门创收提成部分可纳入本部门津贴分配。(六)岗位津贴随岗位变动而变动,受聘者岗位变动的,从变动的下个月起按新聘岗位计发岗位津贴。(七)岗位津贴的发放要坚持在职在岗和守法守纪的原则,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学院关于病事假管理规定,如实上报教职工请病、事假情况。有关人员的停发、扣发或减发按以下规定办理:(1)国家政策规定的婚假、探亲假、产假、节育假、哺乳假等假期,不发放岗位津贴。(2)因个人原因提出调离本院的,从提出申请调离的当月起,停发岗位津贴。(3)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50%。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扣发当年全部岗位津贴。(4)聘期内因公(含公派自费)出国出境讲学、访问、进修人员及自费出国出境留学、探亲人员的岗位津贴从离院之日起停发。(5)经学院同意借调到院外工作的人员,从借调之日起停发(由借调单位支付工资的,同时停发国家工资)(6)辞聘或被聘用单位辞退人员从待聘的当月起停发岗位津贴,其他待遇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7)造成2级以上教学事故1次,或3级以上教学事故2次以上者,停发5个月岗位津贴。(8)对于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以及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在一定期限内,扣发其岗位津贴的50%100%。(9)受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的,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50%;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有处分期的,在处分期内停发,没有处分期的,停发当年全部岗位津贴;正在立案审查但尚未做出结论者,暂不发放;受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在拘留或处罚期内停发。(10)月累计病假5个工作日或事假3个工作日者,扣发1个月岗位津贴的50%;月累计病假10个工作日或事假5个工作日者,扣发1个月岗位津贴;旷工1个工作日停发1个月岗位津贴,旷工2个工作日停发2个月岗位津贴,以此类推。七、组织实施(一)学院成立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和保障新一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二)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科外处配合核算,每年学院以书面形式将下年度岗位津贴总额通知各包干单位。(三)各包干单位明确目标,具体贯彻落实。(四)各部门津贴分配情况报人事处汇总后,由财务处负责发放。八、其他(一)后勤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二)本方案自201年月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之后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三)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办法2.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机关及教辅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系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4.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系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5.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6.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2013年4月15日 附件1: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办法为加强学院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激发各部门的工作活力,强化全院教职工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的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绩和效率的原则;奖惩并举的原则。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一)考核范围。考核的范围是学院各机关及教辅部门(包括党群工作部门)和各教学系部。院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执行。(二)考核对象。根据工作的属性和部门工作特点将考核对象分为以下两类:1.机关及教辅部门。包括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外事处、人事处、计财处、学生处、国资处、保卫处、纪委、工会、团委、图书馆、学报、督导室、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数字办、基建办、后勤办。2.教学系部。包括水利系、水资源工程系、环境与化学工程系、交通工程系、土木工程系、测绘工程系、财经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外语系、旅游系、艺术系、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部。三、考核内容(一)机关及教辅部门机关及教辅部门绩效考核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实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门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师生公认测评情况。1.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根据学院年度工作报告及各部门工作职责确定,一年一定。主要考核工作目标及任务的饱满程度以及完成的程度。2.部门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周例会、队伍建设、内部管理。3.师生公认测评情况。测评内容包括教职工与学生满意度、领导满意度。主要测评各部门履行职责与转变职能、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工作实绩与办事效果、公正与廉洁等四个方面。以上考核目标的确定要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各类指标应尽量数据化。(二)教学系部 教学系部绩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招生就业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党团组织、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研科研、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等。四、计分标准(一)机关及教辅部门。考核总分100分,即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70分、部门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占20分、师生公认测评情况占10分。(二)教学系部。考核总分100分,按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执行。 (三)加分与减分。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酌情加分,对出现重大失误或严重问题的部门酌情减分。具体内容和记分标准分别见机关及教辅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系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五、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等次确定(一)考核方式。采用分类考核方式,机关及教辅部门、系部分别进行考核。注重常态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将日常检查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年终考核时,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网上评议评选等方法,综合被考核部门的全部考核内容得分及加减分,计算出被考核部门的最后得分。(二)考核结果等次确定在分类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部门的最后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机关及教辅部门和教学系部分类排名,分别确定一、二、三等。1.一等部门(1)一等部门的确定:分别将机关及教辅部门得分排名在前六位、系部得分排名在前六位,且不少于90分的确定为一等部门。(2)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不能确定为一等。综合治理出现严重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部门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追究的;给学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经过学院认定其他严重问题的。2三等部门机关及教辅部门得分排名在最后两位、系部得分排名在最后两位,且少于70分,确定为三等部门。3二等部门除一等、三等部门外,其余确定为二等部门。六、考核结果的运用(一)考核结果与部门津贴挂钩。具体分配办法,依据学院岗位津贴分配方案执行。(二)考核结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一等的机关处室和教学系部,组织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在选拔任用时可作为参考依据。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三等的机关及教辅部门和教学系部,组织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警示(诫勉),连续两年受到警示(诫勉)的,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按程序免去其领导职务。(三)考核结果与人事部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当年优秀指标比例酌情向取得一等的部门倾斜。绩效考核确定为一等的部门即为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定为优秀,部门职工优秀比例上调2个百分点;绩效考核确定为三等的部门,年度考核个人评优比例适当缩减,其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优秀,部门职工优秀比例下调4个百分点。(四)对绩效考核确定为一等的部门,学院授予年度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的称号,并发放一定奖金。七、组织领导(一)成立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刘国际 张惠贞副组长:王卫东 杨士恒成 员:相关的其他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决定学院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组织协调绩效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被考核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二)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内设两个绩效考核工作组。1.绩效考核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草拟并修改学院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2)具体组织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3)综合考核督导信息,及时记录绩效考核档案。(4)做好与考核、教学督查有关的调研工作。(5)当好院领导参谋,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绩效考核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分别负责机关及教辅部门和教学系部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年终考核分组如下:(1)机关及教辅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组;(2)教学系部绩效考核工作组。八、工作步骤和程序绩效考核每年一次,按以下步骤和程序进行:(一)各部门制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分管院领导审查,交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专家初审,再报请院党委审定,作为年终处室绩效考核目标的依据。(二)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民意调查、测评,收集各类考核信息。(三)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综合考核测评情况,初定考核结果、等次和奖惩方案,报院党委审定。九、考核纪律(一)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考核对象、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1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织提供虚假数据和情况。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2不准拉人情票,不准泄露测评信息。3绩效考核工作组成员在考核本人所在部门时,应实行回避制度。(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和人员,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十、其他(一)本办法由院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附件2: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机关及教辅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做好机关及教辅部门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学院绩效考核办法,按照突出绩效、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考核对象学院各机关及教辅部门。二、考核内容包括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部门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师生公认测评情况三个部分,另设加减分项目。三、考核工作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实绩的原则;定量与定性结合的原则;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四、考核程序与方式(一)绩效考核工作由学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二)各项目标考核采取自评与互评,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三)考核采用听取汇报、查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五、考核计分(一)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基础分100分,占总权重70%):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先由各部门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要点、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及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并参照上年度工作业绩提出,经主管领导审阅后报学院绩效考核办公室审核,最后报院党委研究确定。工作目标的评价注重绩和效两方面,注重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时效、工作质量、取得成效等方面,按照 “好”、“较好”、“一般(基本完成)”、“差(未完成)”四个评价档次进行评价。处室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好”个数1+“较好”个数0.8+“一般(基本完成)”个数0.6+“差(未完成)”个数0.5)100有效项目评价数。(二)部门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基础分100分,占总权重20%):考核包含以下内容:1廉洁自律(20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廉洁自律,无违反党纪、政纪行为;遵守国家和学院财经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校务公开制度落实好。2制度建设(20分)(1)规章制度健全完备。(2)内部分工明确,工作协调顺畅。(3)办事程序明确、规范,办事效率高。(4)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或旷工现象,出勤率高。3行政执行力(20分)(1)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决策和决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重工作落实,工作效率高,无拖延、推诿现象或重大失误。(2)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各种会议,无迟到、早退或旷会现象;按时、保质报送有关材料。4服务意识(20分)(1)注重为教学一线服务,体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宗旨。(2)全局观念强,积极协调部门关系,主动配合工作。5综合性工作(20分)(1)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做好普法、综合治理、安全稳定、保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2)无违法、违规现象,无相关责任事故。(3)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做好相应记录。(4)重视档案建设,立卷、归档及时,档案资料管理规范。(5)认真、及时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三)师生公认测评(基础分100分,占总权重10%): 1.测评计分:师生公认测评总分100分,其中院领导占30分、同级部门主要领导占30分、服务对象占40分。2.测评内容:主要测评处室履职与转变职能、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工作实绩与办事效果、公正与廉洁等四个方面。各民主测评表设上述四个测评项目,每个项目分别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师生公认测评得分=(“好”个数1+“较好”个数0.8+“一般”个数0.6+“差”个数0.5) 100有效项目测评个数。3.参加测评人员:根据机关及教辅部门工作对象不同,分别在院领导、同级部门(每个部门1票)、服务对象(在职教职工、学生、离退休人员)中进行。服务对象测评中,工作与学生关联不大的只在教职工中测评;工作与学生有关联的,既在在职教职工中测评,也在学生中测评,其中测评分教职工占23,学生占13;离退休工作,既在教职工中测评,也在离退休人员中测评,其中测评分教职工占13,离退休人员占23。各类人员参加测评人数,根据年终考核时具体情况而定。4.测评的组织:师生公认测评,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测评方式进行,由院绩效考核办组织实施。六、加分与减分规定1年度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酌情加分,最多加15分:(1)获国家级表彰奖励加10分;(2)获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加8分;(3)获省教育厅、科技厅、社科联表彰奖励加6分;(4)获省属其他部门和市(厅级)表彰奖励加4分;以上各类加分项目中,主要承担部门占奖分12,参与部门占奖分12。(5)系部获奖加分时,对担负主要工作量的相关部门按奖分的20%计算加分。2年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核减相应分数:(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扣10分;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扣6分;发生一般责任事故扣3分。(2)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扣2分;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扣4分;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扣6分;在5000元以上的扣8分。(3)出现工作差错或失误扣2分次。(4)未按规定时间上交材(资)料的部门,由接收部门上报考核办,每次扣0.5分。职能部门因保管不善,将接收材(资)料丢失,由上交材(资)料部门上报考核办,每次扣0.5分。(5)出勤:迟到或早退,每人次扣部门0.1分。行政人员旷工每人每半天扣部门0.2分,教师旷课每人每节扣所在部门0.2分。未按要求坚持考勤的,扣责任部门1分。(6)无故不参加全院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根据签到情况,每人次扣部门0.1分。组织活动部门在两个工作日时间内将签到结果报人事处。3.加分与扣分,由考核办计入部门考核档案,年终计入部门考核总分。以上加分与减分项目计算时间以上次年度绩效考核时间至本次年度绩效考核时间为止。同一项目不同级别的奖励加分取最高分。七、处室考核最后得分计算公式:考核最后得分=处室主要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得分70%+部门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得分20%+师生公认测评情况得分10%+加分项目奖分-减分项目扣分。 - 9 -附件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系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了加强系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创建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强化系部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形成规范、科学、高效的教学科研机制,根据学院绩效考核办法,特制定本细则。一、考核对象各教学系部二、考核内容包括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等工作的考核,具体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党团组织、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研科研、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等。三、考核工作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实绩的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常规工作与特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师生评价、系部自评和学院考核相结合。四、考核程序与方法1.考核工作由学院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2.考核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各系部依据黄河水院系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要求,全面客观地总结全年系部工作,前准备相关材料,上报自评报告。3.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及合议评分等方式进行。五、考核记分黄河水院系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等工作的考核,具体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党团组织、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研科研、学生管理等,考核总分为100分,另设加减分计入总成绩。考核最后得分=系部绩效考核得分+加分项目奖分-减分项目扣分。六、加减分细则1.加分项目(总分15分)序号类别项目名称考核计分办法1教研科研类科研成果奖1国家级:一等奖5分/项;二等奖4分/项;三等奖3分/项。2省部级(含全国性学会、省级一级学会):一等奖3分/项;二等奖2分/项;三等奖1分/项。3地市级(含省级二级学会):一等奖1分/项;二等奖0.5分/项.。2教学成果奖1国家(部委)级:一等奖5分/项,二等奖4分/项,三等奖3分/项。2省部级(含全国性学会):一等奖3分/项,二等奖2分/项,三等奖1分/项。3地市级(含省级学会):一等奖1分/项,二等奖0.5分/项。3科研立项1国家级项目:4分/项。2省部级项目:3分/项。3地市级项目:1分/项。4质量工程类专业建设1国家级建设专业:5分/个。2省部级建设专业:3分/个。5教学名师1国家级教学名师:4分/人。省部级教学名师:2分/人。6课程建设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等:1国家级建设课程:3分/门。2省部级建设课程:1分/门。7教材建设1 国家级规划教材:2分/部。2 省部级规划教材:1分/部。8生产性实训基地(培训基地)认定1国家财政支持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培训基地):5分/个。2省部财政支持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培训基地):3分/个。9技能竞赛类教师竞赛教师参加教学、说专业、说课、多媒体课件制作等竞赛获奖:1国家级:一等奖4分/项,二等奖3分/项,三等奖2分/项。2省部级(含全国性学会):一等奖2分/项,二等奖1分/项,三等奖0.5分/项。10学生技能竞赛1学生参加专业性学习竞赛和职业技能竞赛获(1)国家奖励:一等奖.5分/项,二等奖4分/项,三等奖3分/项。(2)省部级(含全国性学会)奖励:一等奖3分/项,二等奖2分/项,三等奖1分/项。(3)地市级(含省级学会)奖励:一等奖1分/项,二等奖0.5分/项.。2.学生参加文化、艺术、体育等大型活动获团体类奖:(1)国家级奖励:5分/项。(2)省部级奖励:4分/项。(3)地市级奖励:3分/项。11集体荣誉类系部工作获奖、组织活动社会影响情况1系部工作获奖:国家级每项5分,省部级每项4分,地市级每项3分。2系部组织活动获良好社会影响(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与获得市级以上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等合并考虑):国家级每项加5分,省部级每项4分,地市级每项3分。注: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所有加分项目超过15分,按15分记; 所有项目按年度只计1次,跨年度不重复计算;加分项目涉及多个系部的,所在系部按1/2计,其他系部按1/2分配;除上述项目外,集体获得其他奖项或荣誉,由考核组酌情加分;除上述项目外,个人获得奖项或荣誉,不加分;行政教辅部门获奖加分时,对担负主要工作量的相关系部门按奖分的20%计算加分。2.减分项目(同机关及教辅部门) - 19 -附件4: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系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与材料指标分类指标权重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观测点1.共性目标20%20%1.1党建与思政工作(20分)1.1.1思想建设(10分)理论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积极主动、形式多样,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资料齐全。部门政治学习材料、记录。1.1.2组织建设(10分)班子团结民主决策有健全的民主生活会和部门会议制度并得到落实;内部团结和谐,积极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情集体协商解决,重大事项经过教代会通过。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各项基层党建工作材料。1.2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50分)1.2.1工作任务执行(20分)公文处理参加活动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按要求参加学院会议及活动;按要求处理公文、报送材料;执行力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院级活动签到统计表,部门报送工作计划等材料情况。1.2.2信息建设(10分)二级网站信息建设二级网站建设内容丰富、管理规范,更新及时;积极参与学院信息化建设。系部网页。1.2.3人员管理(20分)岗位设置考勤考核岗位职责明确;考勤管理规范,考勤记录严格;部门人员考核公正认真。考勤月报统计表;考勤抽查记录。1.3精神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内容)(30分)1.3.1廉政建设(10分)如出现一票否决内容违规行为,则该部门当年不能评为一等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决定;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切实履行部门反腐倡廉职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1.3.2计划生育(10分)宣传落实计划生育国策,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工会提供材料。1.3.3安全稳定(10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的道德、法制和廉政教育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部门内部无违法犯罪问题。保卫处档案材料,党政办记录材料。2.业务目标80%50%2.1教学管理(100分)2.1.1日常教学管理(40分)管理规范组织严密(25分)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认真组织、制定各类教学文件(如学期教学计划、学期考试计划、教学进程计划表等)并按规定时间和格式上报;每周上报教学通报,按时提交学期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等资料。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考试,监考教师没有出现监考事故。系部原始档案材料,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教学档案管理完整(15分)课程教学资料完整,包括教学文本、授课计划、试题(卷)、实验实训实习大纲、指导书等;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完整,包括教师工作手册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顶岗实习记录、科技作品和获奖材料等。系部教学档案建档体系;档案目录及相关材料;教务处的提供相关材料。2.1.2教研室管理(20分)教研室管理规范高效(20分)教研室管理规范;有学期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总结;定期有效开展教研活动;教研、教改及内涵建设成效显著;有内容、有记录、效果好;全员参加。系部原始档案材料,教研室工作记录等。2.1.3教学质量监控(40分)教学质量高,学生满意度高(40分)建立多元化的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运行与效果良好。教学听课制度、教学检查制度和专业社会调研制度等均得到较好的执行;及时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切实开展教学督导、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等活动,成效显著。系部原始档案材料,听课记录汇总表、座谈会记录,评学、评教记录,督导通报等。5%2.2教研、科研工作(100分)2.2.1教研工作(50分)教科工作(50分)高度重视专业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探索、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教学练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系部原始档案材料,专业调研资料、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资源、论文论著等,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2.2.2科研工作(50分)生产科研(30分)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鉴定等工作,生产服务效益高。系部原始档案材料,科外处统计资料。论文著作(20分)高度重视教材建设,积极推荐教师参与教材的编写、出版工作;鼓励教师撰写教研、科研论文。论文、论著及教材原或复印件,科外处统计资料。15%2.3学生工作(100分)2.3.1组织领导(10分)领导机构(5分)系部学生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专题会议,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系原始资料,学生工作管理机构及分工情况一览表,会议记录。制度建设(5分)学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系原始资料,学生访谈,团委、学生处提供的资料记录。2.3.2队伍建设(30分)辅导员队伍建设(15分)学生管理人员热爱学生工作,团结协作,工作积极主动,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经常深入学生当中开展工作,学校分派的工作能积极组织、圆满完成。系部始资料,学生代表座谈等,团委、学生处提供的资料记录。学生干部队伍建设(15分)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有序;职责分明,团结协作;学生干部整体素质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系原始资料,学生访谈,查阅党、团组织及学生自律组织机构、章程及组织活动计划、实施过程、总结报告等,团委、学生处提供资料记录。2.3.3学生管理(50分)学生教育(15分)日常教育常抓不懈;学生管理人员能经常深入学生中,为学生服务,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记录齐全;在本系网页中开设有学生工作专栏,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与管理;精心组织每周班团活动,活动效果好。领导重视各项专题教育;教育专题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学生参与面广,记录详实。积极组织征兵工作、毕业生预征工作、士官直招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真指导学生社团。各项专题教育有规划、有保障、实施得力。系原始资料,学生座谈查阅学生管理人员工作笔记,班团活动开展情况(思政、纪律、卫生、安全、养成教育等内容),学生座谈、问卷等,团委、学生处提供的资料记录。日常学生管理(25分)学生考勤管理规范,学生请销假制度健全,有审批记录;及时发现、处置、上报学生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宿舍管理(思政、行为、安全、卫生等),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工作;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合理;毕业生离校工作扎实,做到“文明、安全、有序”。系原始资料,系日常考勤记录;查寝情况;寝室卫生总评;奖惩情况等。团委、学生处提供的资料记录。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10分)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学生危机事件报告渠道畅通。系原始档案,学生座谈,团委、学生处提供的资料记录。2.3.4学生资助(10分)各类奖助学金、补贴的评选与发放(10分)贫困生认定科学、合理。实行贫困生资料库科学动态管理;资助档案齐全。评选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示及时。系原始档案,学生座谈,系贫困生档案,系奖助学金评定方案,团委、学生处提供的资料记录。10%2.4招生与就业工作(100分)2.4.1招生工作(40分)招生宣传(20分)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与招生工作相关的网站信息更新及时。系档案材料,招生宣传资料。专业咨询(20分)积极开展招生期间的专业咨询工作,有专人咨询电话公开、畅通。2.4.2就业工作(60分)就业教育(20分)成立就业工作机构,定期组织专门就业工作会议,定期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纳入学校公共课必修课程体系。系档案材料,招就办提供数据。就业服务(30分)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广泛开辟就业市场,拓展就业渠道,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供需见面会信息并发布,掌握毕业生的动态,就业材料及时更新,指导学生就业方向和协议签订,及时发放报到证。系档案材料,招就办提供数据。就业管理(10分)做好就业协议的收交工作,及时统计就业状态数据;搞好“专升本”选拔、推荐工作。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校园招聘会及各项活动、毕业生与企业回访工作。 系档案材料,招就办提供数据。备注:1.考核总分实行百分制,各类指标权重系数为:共性目标20%,业务目标中教学管理50%,科研工作5%,学生工作15%、招生与就业工作10%。(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三部教学管理75%,科研工作5%)。2.依据各考核观测点考核内容确定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等,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中等和合格。各等次对应的得分系数为:A(100%)、B(80%)、C(60%)、D(40%)。3.各系绩效考核得分计算方法:考核总分=共性目标得分20%+教学管理工作得分50%+科研工作得分5%+学生工作得分15%+招生与就业工作得分10%。4.各部绩效考核得分计算方法:考核总分=共性目标得分20%+教学管理工作得分75%+科研工作得分5%。附件5: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计算原则与教学安排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实验实训室辅助教学三个部分。实践教学包括各种实习、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综合练习、顶岗实习等。教学工作量以标准教学班教学课时为计算当量进行统计。一个标准教学班按40人计算(体育课按22人计算),一个标准教学班1节课为1个标准课时。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安排,见表1。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由各系负责安排。表1 全院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安排责任部门一览表序号课程名称课程系数责任部门1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1.10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2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1.10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3形势与政策1.10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4高等数学1.30基础部5交流与表达1.20基础部6体育与健康1.00体育部7计算机文化基础各系8英语1.30外语系9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招生就业服务中心、各系10军事理论学生处、各系11全院人文素质公共选修课1.10教务处、相关系部二、计算方法1.各系计算方法依照各系年度平均在校生人数,按全年每生30个课时的标准进行计算。各系教学工作量包括其教学任务范围内的所有理论与实践教学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其计算公式为:S1 年度教学工作量;N 年度平均在校生人数。 2.各部计算方法(1)课堂教学根据各自然教学班的课程计划学时、学生人数、课程系数等因素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为:S2 课堂教学工作总量;n 课程门次(每个自然教学班每门课程分别计为1个课程门次)Ni 自然教学班人数;M 标准教学班人数(体育课取22,其它取40)Ki 课程计划学时;Qi 课程系数。(2)教学辅导与考核S3 教学辅导与考核工作总量;n 课程门次;Ni 自然教学班人数;M 标准教学班人数(体育课取22,其它取40)Ki 课程计划学时。3.各系部实训室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实训室教学工作量划入相应的责任教学系部或职能部门,其计算公式为:S4 实训室教学工作总量;n 实训室承担的实验实训课程门次;Ni 自然教学班或实训分组教学班人数;Ki 计划实验实训学时;Qi 实训室类别系数(计算机类实训科目取0.1,其它取0.3)4.教师人文素质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教师人文素质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计算并划入任课教师所在教学系部或职能部门。课堂教学及考核辅导工作量计算公式为S5 教师人文素质公选课教学工作量;n 课程门次;Ki 课程计划学时;Qi 课程系数Ni 自然组合教学班人数;Pi 组合班班级规模系数,见表2。Pi计算公式为:表2 组合教学班人数(Ni)与班级规模系数(Pi)对照表NiPiNiPiNiPiNiPiNiPiNiPi601.0000901.18751201.37501501.56251801.75002101.9375701.06251001.25001301.43751601.62501901.81252102.0000801.1251101.31251401.50001701.68752001.8750附件6: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教职工进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精品力作,不断提升我院的科技水平和层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的对象为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奖励的成果含科研和教研成果。每年进行一次,只奖励按规定在学院进行登记的科研成果。未按时申报登记的不予奖励。下列成果不在奖励之列。1摘要、访谈、宣传性报道、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论文;发表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及其它非正规期刊上的论文;2不包括各类学会、研究会及其它非政府组织举办的全国、全省、全市等学术、展览、演出等活动交流编撰的文章、艺术作品、评奖;3不包括非政府组织如各类基金会、学会、出版单位、企业等设立的研究项目及其奖励;4成果完成单位未注明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第三条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规定的科研成果,自选项目及其成果或奖励、未经学院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的科研项目及其成果或奖励;未经学院同意或备案,私自与外单位联合上报奖励的科研成果;学院及其有关部门已单列奖励的科研成果,不予奖励。第四条 项目级别的认定国家级项目是指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等单位下达的项目;省部级项目是指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仅限教学研究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发展研究中心等下达的项目;厅局级项目是指省政府直属厅局、市委、市政府、市科技局、我院等单位下达的项目。第二章 论文奖励第五条 论文发表奖励的对象仅限第一作者或独著,且单位署名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当年在不同类别期刊上发表或被检索的论文奖励标准如下:(1) 凡在我校认定一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2) 凡在我校认定二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3) 凡在我校认定三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4) 凡在我校认定四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00元。学院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等对期刊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以各期最新版本为准。一类期刊指影响因子大于1的著名期刊。二类期刊指公开发表且被SCI、EI、SSCI、A&HCI、CSSCI收录以及在人民日报理论版。三类期刊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除已列入一类、二类之外的刊物以及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四类期刊指一般CN学术期刊(含该类英文)以及其它地市级以上报纸理论版。第六条 若一篇论文在同一年度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第七条 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字数一般应在3000字以上;发表在报纸(理论版)上的论文,字数一般应在2000字以上,不足上述标准的,奖励金额减半。第八条 发表的论文被转载或复印的,学院给予奖励;多次转载或复印的多次奖励。奖励标准如下: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奖励5000元,要点和部分转载的奖励1500元;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高等学院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奖励2000元;要点和部分转载的奖励500元。 第三章 著作与教材奖励第九条 学院对第一完成单位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学术专著和教材进行奖励(已获得学院其他项目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奖励分为五个档次:优秀学术专著奖励15000元;一般学术专著奖励7000元;国家级重点规划教材奖励8000元;普通教材奖励4000元;其它书籍奖励2000元。1获优秀学术专著奖励的需同时满足下列2个条件:(1)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重要的理论或应用价值,并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学术著作;不包括教材、译著、工具书、辅导材料、修正再版书,以及一般普及性、宣传性读物等;(2)核心内容是第一著者完成的工作,并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2符合第1条(1)的按一般学术专著奖励。3国家级重点规划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4不属于国家级重点规划教材的按普通教材进行奖励。5参与第一完成人为本校教职工出版的著作或教材的本校参编者,学院不再给予奖励。第十条 对学院教职工参加外单位主编的学术著作或教材编写的,以撰写每万字100元为标准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高于1000元。第十一条 译著和其他出版物(辞书、工具书等)按其它书籍标准奖励。参与外单位主编的该类书以撰写每万字50元为标准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高于500元。 第四章 科研项目奖励第十二条 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为主持单位的主持人,在国家级、国家直属部委、省级、地厅级立项并获资金资助的项目,学院按级别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用于支持项目的研究。其中国家级按1:15奖励,省部级按1:1奖励;地厅级按1:05奖励。横向课题由课题委托单位奖励。第十三条 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为主持单位的主持人每完成一项不带资金的项目结项后,学院奖励如下:1国家级项目奖励50000元,国家部委项目奖励30000元;2省级自然科学项目奖励20000元,省级人文社科及教学研究项目奖励10000元;3地厅级自然科学项目奖励4000元,地厅级人文社科及教学研究项目奖励2000元;第十四条 参与外单位主持的项目,学院不给予奖励。第十五条 带资金项目在学院奖励后所得资金总数,低于同级别学院奖励的不带资金项目经费数的,可按后者进行奖励。第十六条 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为主持单位的项目,申请省部级以上鉴定并获通过的,学院奖励鉴定费6000元(自选项目鉴定按该标准同等对待;结项后又通过鉴定的仍可获得奖励)。第五章 专利奖励第十七条 凡属职务发明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以学院名义申请获得批准、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专利授权后给予专利发明人以下奖励:1发明专利每项奖励8000元。2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000元。3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000元。第六章 获奖成果奖励第十八条 第一完成单位署名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科研项目获得由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评定授予的国家级、省部级、厅级科学技术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优秀社科奖、实用社科奖、发展研究奖、教学成果奖等奖励的成果,学院给予奖励。每项奖励标准如下:1国家级一等奖 1000000元2国家级二等奖 500000元3省部级一等奖 50000元4省部级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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