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KSF 0004S-2012 山楂洛神花 风味饮料.doc

上传人:丁** 文档编号:1523047 上传时间:2019-10-23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QKSF 0004S-2012 山楂洛神花 风味饮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QKSF 0004S-2012 山楂洛神花 风味饮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QKSF 0004S-2012 山楂洛神花 风味饮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Q/KSF康师傅(沈阳)饮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KSF 0004S-2012山楂洛神花 风味饮料2012-02-01发布 2012-03-08实施 康师傅(沈阳)饮品有限公司 发布Q/KSF 0004S-2012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康师傅(沈阳)饮品有限公司、哈尔滨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适用于康师傅(沈阳)饮品有限公司、哈尔滨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家武、杨光、贾美佳。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KSF 0004S-2012山楂洛神花 风味饮料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楂洛神花 风味饮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白砂糖、山楂浓缩汁、玫瑰茄浓缩汁、红葡萄浓缩汁、紫薯复合果蔬浓缩汁(紫薯浓缩汁、苹果浓缩汁、黑胡萝卜浓缩汁)、食用盐、食品添加剂(柠檬酸、葡萄皮红、柠檬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果胶)、食用香精为原料,经调配、杀菌、灌装、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风味饮料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1904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GB 1906 食品添加剂 乳化硅油GB 198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酵和酵母计数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4 食品中锌的测定GB/T 5009.16 食品中锡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90 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GB/T 5009.185 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6782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0789 饮料通则1GB 11333 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Q/KSF 0004S-2012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3113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3886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1732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GB 255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果胶QB 1505 食用香精QB/T 3531 液体食品复合软包装材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2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的规定。3.1.3 浓缩果汁:应符合GB 17325 的规定。3.1.4 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3.1.5 柠檬酸:应符合GB 1987的规定。3.1.6 柠檬酸钠:应符合GB 6782的规定。3.1.7 羧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GB 1904的规定。3.1.8 黄原胶:应符合GB 13886的规定。3.1.9 果胶:应符合GB 25533的规定。3.1.10 食用香精:应符合QB 1505的规定。3.1.11 葡萄皮红: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色 泽紫红色性 状澄清透明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滋、气味酸甜,具有山楂和玫瑰茄滋味,无异味杂 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2Q/KSF 0004S-2012表 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g/100mL)8.0总酸/(以柠檬酸计)/(g/100mL)0.1-0.5总砷/(以As计)/(mg/L)0.2铅/(Pb)/(mg/L)0.05锌/(Zn)a /(mg/L)5铁/(Fe)a /(mg/L)15锡(Sn)a /(mg/L)200二氧化硫残留量/(SO2)/(mg/kg)10展青霉素b/(g/L)50a 仅适用于金属灌装。b仅适用于苹果汁、山楂汁。3.4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项 目指 标菌落总数/(cfu/mL)100大肠菌群/(MPN/100mL)3霉菌/(cfu/mL)20酵母/(cfu/mL)2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3.5 食品添加剂3.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3.7 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 试验方法4.1 感官要求4.1.1 色泽、形态及杂质3 Q/KSF 0004S-2012取5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样品杯(或100ml小烧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4.1.2 滋、气味 样品开启后,仔细鉴别滋、气味。4.2 理化指标4.2.1 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 12143规定的方法测定。4.2.2 总酸 按GB/T 12456规定的方法测定。4.2.3 总砷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4.2.4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4.2.5 锌按GB/T 5009.14规定的方法测定。4.2.6 锡按GB/T 5009.16规定的方法测定。4.2.7 二氧化硫按GB/T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4.2.8 铁按GB/T 5009.90规定的方法测定。4.2.9 展青霉素 按GB/T 5009.185规定的方法测定。4.3 微生物指标4.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4.3.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验。4.3.3 霉酵、酵母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4.3.4 致病菌按GB 4789.4、GB/T 4789.5、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4.4 净含量偏差 按JJF 1070规定进行。5 检验规则5.1 组批与抽样以同一班次、同一批投料、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中随机抽取18瓶(包)进行检验。5.2 检验分类4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Q/KSF 0004S-20125.3 出厂检验 由工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总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4 型式检验5.4.1 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中的全部项目。5.4.2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a) 产品定型投产时;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 原辅料产地、供应商发生改变或更新主要生产设备时;d) 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差异较大时和质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e)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请第三方进行仲裁时;f) 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5.4.3 判定规则产品经检验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品。若有不合格项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6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6.1 标志 应符合GB 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6.2 包装6.2.1 内包装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包装材料及容器应符合GB 13113的规定。液体食品复合软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应符合QB/T 3531的规定。6.2.2 外包装食品包装用缩膜应符合GB 9687的规定。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6.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清洁。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防止挤压、雨淋日晒。装卸应轻搬轻放。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室内。不得露天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污染的物品或其它杂物混存。 符合上述贮存条件,常温未开启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5Q/KSF 0004S-2012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溶性葡萄皮红A.1 产品描述:本品是从葡萄的皮、渣中提取、制得的天然色素。A.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A.1 感官要求项目要 求色 状深紫红色液体口 味产品具有特定温和的香味A.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A.2的规定表A.2 理化指标项 目指标推荐检验方法色价E1cm1%(buffer pH3.0)4.02W-5010-073A.4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A.3的规定。A.3 微生物指标项 目指标推荐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mL)500GB/T 4789.2大肠菌群/(MPN/mL)10GB/T 4789.3霉菌/(cfu/mL)50GB/T 4789.15酵母菌/(cfu/mL) 50GB/T 4789.15A.5 包装要求A.5.1 包装:HDPE桶,净重25kg。A.5.2 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及GB 7718的规定。6A.6 储存要求Q/KSF 0004S-2012A.6.1 储存:2-10冷藏,密封保存。A.6.2 保质期:自制造之日起9个月。 7Q/KSF 0004S-201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各类标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