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JY 0002S-2013 辽宁聚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果汁饮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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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JY辽宁聚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JY 0002S-2013果 汁 饮 料 2013-09-22发布 2013-10-12实施辽宁聚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LJY 0002S-2013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符合GB 19297-2003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规定。本标准由辽宁聚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刘同洁、贾志斌、张事娟、王佳莹。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 Q/LJY 0002S-2013果 汁 饮 料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汁饮料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果汁(浆)或浓缩果汁(浆)为原料 ,加入水、白砂糖、果葡糖浆,添加柠檬酸、阿斯巴甜、甜蜜素、麦芽糖醇、焦糖色、D-异抗坏血酸钠、山梨酸钾,经调配、过滤、杀菌、灌装工艺制成的果汁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GB 198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的检验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的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6 食品中锡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185 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3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8817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488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1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Q/LJY 0002S-2013GB 13736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732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GB 19297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 19416 山楂汁及其饮料中果汁含量的测定GB/T 20882 果葡糖浆GB 22367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3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根据所用原料不同分为山楂汁饮料和葡萄汁饮料。4 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果汁(浆):应符合GB 19297规定。4.1.2 浓缩果汁:应符合GB 17325的规定。4.1.3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4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的规定。4.1.5 果葡糖浆:应符合GB/T 20882 的规定。4.1.6 麦芽糖醇:应符合GB 28307的规定。4.1.7 柠檬酸:应符合GB 1987的规定。4.1.8 甜蜜素:应符合GB 12488的规定。4.1.9 阿斯巴甜:应符合GB 22367 的规定。4.1.10 D-异抗坏血酸钠: 应符合GB 8273的规定。4.1.11 山梨酸钾:应符合GB 13736的规定。4.1.12 焦糖色:应符合GB 8817的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色 泽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组织形态透明液体、允许有少量果肉沉淀香气与滋味具有原果的香气和滋味,无异味,酸甜适口杂 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2Q/LJY 0002S-2013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要 求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 %5.0果汁含量a(g/100ml)10总酸(以柠檬酸计)/(g/L)1.0总砷(以As计)/(mg/L)0.2铅(pb)/(mg/L)0.05锡(Sn)b /(mg/L)200二氧化硫残留量(SO2)/(mg/L)10展青霉素c/(g/L)50a、c 仅适用于山楂汁。b 仅适用于金属罐装。4.4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项 目要 求菌落总数/(cfu/ml)100大肠菌群/(MPN/100ml)3霉菌/(cfu/ml)20酵母/(cfu/ml)2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金属罐装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4.5 食品添加剂4.5.1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和相关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规定。4.6 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4.7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34.8 净含量偏差Q/LJY 0002S-2013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 感官要求取适量样品,打开包装立即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取50ml被测样品于洁净的100ml烧杯中,置于明亮处,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5.2 理化指标5.2.1 可溶性固形物按GB/T 12143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 果汁含量按GB 19416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总酸按GB/T 12456规定方法测定。5.2.4 铅按 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总砷按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5.2.6 锡按GB/T 5009.16规定的方法测定。5.2.7 二氧化硫按GB/T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5.2.8 展青霉素按GB/T 5009.185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指标5.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5.3.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5.3.3 霉菌和酵母菌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5.3.4 致病菌按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5.4 净含量偏差按JJF 1070规定的进行。6 检验规则6.1 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包装材料入库前由检验部门按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组批4以同一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规格产品为一批。Q/LJY 0002S-20136.3 抽样按表4规定的抽样方案抽取样本,样本以瓶为单位。表4 抽样批量1500箱1500箱样本大小n(瓶数)260ml/瓶83260ml/瓶12330ml/瓶6330ml/瓶86.4 抽样方式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n箱,再从n箱中各抽取一瓶,抽取的样品一半作该批产品的样本进行检测,另一半供需双方共同封存,留做复核,仲裁用。6.5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可溶性固形物、总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6 型式检验 6.6.1 检验项目:本标准中全部要求项目。6.6.2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a) 产品定型投产时;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 原辅料产地、供应商发生改变或更新主要生产设备时;d) 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差异较大时和质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e)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请第三方进行仲裁时;f)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6.7 判定规则产品经检验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品。若有不合格项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经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7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7.1 标签、标志7.1.1 应符合标签 GB 7718、 GB 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7.1.2 产品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包装材料及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避免强烈振荡,日晒、雨淋、防止冰冻,装缷时应轻拿轻放。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运。7.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525的清洁、阴凉、干燥、通风 、无虫害、无鼠害的库房,并离地面10cm隔墙30cm以上, 严禁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物品混贮。5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 。 Q/LJY 0002S-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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