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304-2009(非正式版)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非正式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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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TB TB10304-2009J 947-2009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afety Constructional Regulations for Railway Tunnel Engineering20090924 发布 20090924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Safety Constructional Regulations for Railway Tunnel EngineeringTB10304-2009J 947-2009主编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施行日期:2009年9月24日2009年北京前 言本规程是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374号)的要求,为适应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全面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建设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在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003)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规程编制过程中,认真贯彻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施工安全的先进理念和方法,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铁路隧道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现状和典型事故案例,全面总结了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的经验和教训,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本规程从技术、管理两个方面,并按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等三个层次,规范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建设各方的工作内容与技术要求,体现了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了对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的控制和指导作用,建设各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共分1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洞口工程,超前地质预报,洞身开挖,装碴与运输,支护与加固,衬砌,监控量测,施工排水,通风、防尘与风水电供应,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斜井与竖井,全断面岩石掘进机(TBM)施工,盾构施工,逃生及救援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 纳入了近几年来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2. 规定了建设各方管理层、技术层和作业层的详细工作内容及具体操作要求。3. 明确了施工现场危险源和危害因素辨识与管理、风险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等方面的内容。4. 提出了施工安全管理检查表、施工安全技术检查表及施工安全作业检查表,促进安全管理标准化。5. 采用了作业层易于理解和接受的直观简图,细化和有效落实安全操作要求。6. 强调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明确了施工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7. 突出了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全断面岩石掘进机(TBM)施工、盾构施工等的安全技术内容。 8. 增加了隧道工程进出洞人员动态的管理要求。 9. 增加了隧道施工典型风险的应急救援措施,对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物资配备和应急培训与演练进行了规定。10. 增加了隧道施工中建立有线联络系统和长大隧道可视监控系统的规定。本规程全部条文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通锦路16号,邮政编码:610031),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8号,邮编:100038)。本规程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本规程主编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卿三惠、刘仁智、倪光斌、陈朝全、钟友江、李朝辉、谢思东、钟山、王平、李福华、杨家松,钱蔷薇、唐坤全、魏庆阳、刘沪宁、吴正宇、易良成、王崇绪、辜文凯。-2-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六项施工安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9181号现印发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1-200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2-2009)、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3-2009)、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4-2009)、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5-2009)、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6-2009),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铁道部原发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册)(TB 10401.1-2003)及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下册)(TB 10401.2-2003)同时废止。本标准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技术标准所、中国铁道出版社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目 次1 总 则12 基本规定3 2.1 一般规定32.2 隧道施工机械72.3 风险管理83 洞口工程103.1 一般规定103.2 洞口工程开挖及防护113.3 明 洞123.4 洞 门154 超前地质预报175 洞身开挖195.1 一般规定195.2 全断面法开挖205.3 台阶法开挖215.4 分部法开挖225.5 钻爆作业246 装碴与运输27 6.1装碴与卸碴27 6.2运 输287 支护与加固33 7.1一般规定337.2 管棚和超前小导管347.3 预注浆367.4 喷射混凝土36 7.5 锚 杆387.6 钢 架398 衬 砌428.1 一般规定428.2 衬砌台车438.3 防水板448.4 钢 筋458.5 混凝土浇筑459 监控量测479.1 一般规定479.2 施工安全性评价4910 施工排水5110.1一般规定5110.2 斜井和竖井排水5211 通风、防尘与风水电供应55 11.1 通风与防尘55 11.2 供 风57 11.3 供 水58 11.4 供 电5912 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62 12.1一般规定62 12.2 岩 溶6212.3 富水软弱破碎围岩64 12.4 风积沙和含水砂层65 12.5 瓦 斯67 12.6 岩 爆73 12.7 膨胀性和挤压性围岩75 12.8 黄 土76 12.9 高原冻土7813 斜井与竖井8013.1 一般规定8013.2 斜 井8013.3 竖 井8414 全断面岩石掘进机(TBM)施工87 14.1一般规定87 14.2 施工准备8714.3 掘 进89 14.4 支护与衬砌90 14.5 到达掘进91 14.6 拆 卸9214.7 特殊地质条件下施工9314.8 施工运输9415 盾构施工97 15.1 一般规定97 15.2 施工准备9715.3 始 发99 15.4 掘 进99 15.5 管片制作及拼装102 15.6 接 收102 15.7 过站、调头及解体103 15.8 洞门、联络通道施工10415.9 特殊地段施工10515.10 施工运输10716 逃生及救援10916.1 一般规定10916.2 应急救援111本规程用词说明116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条文说明1171461 总 则1.0.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铁路建设管理要求,规范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保障人身、设备、设施及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隧道工程施工。1.0.3 铁路工程施工应建立健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安全作业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与控制。1.0.4铁路工程施工应严格按设计文件进行,全面贯彻设计意图,达到设计要求的安全使用功能,保障铁路运营安全。1.0.5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建设各方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0.6 建设各方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程的规定,经培训合格方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1.0.7 建设各方必须采用合格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等。1.0.8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安全保障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经审批后实施。1.0.9 建设各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进行危险源辨识,对重大危险源应编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配备应急物资,并按规定组织培训和演练。1.0.10 安全生产费用应及时足额拨付并专项管理使用。1.0.11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积极改善施工条件,降低作业人员劳动强度,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等用品。1.0.12 同一工点有多个单位同时施工或不同专业交叉作业时,应共同拟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做好协调,共同执行。1.0.13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掌握气象、水文和地质灾害等相关信息,做好防范和应急工作。1.0.14 建设各方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1.0.15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0.16 联调联试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必要的人员、机具及测试仪器的配备,并必须严格做到试车不施工,施工不试车。1.0.17 营业线施工及有可能影响营业线运行安全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及铁路有关安全生产及施工安全的规定。1.0.18 本规程应与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配套使用。1.0.19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基本规定2.1一般规定2.1.1 建设各方应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2.1节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特点,明确施工安全责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2.1.2 建设各方应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2.2节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按表2.1.2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表2.1.2 施工安全管理检查表项目(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情况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安全资源配置3安全管理制度4安全管理目标5安全教育培训6专项施工方案7安全技术交底8风险管理9应急救援预案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2.1.3 建设各方应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2.3节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技术工作。施工安全技术工作应按表2.1.3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表2.1.3 施工安全技术检查表项目(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序号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情况1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齐全设计文件现场核对2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标准齐全、有效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包含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程序符合要求4专项施工方案隧道开挖、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等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符合要求5机械设备制定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计划设备检验、鉴定记录建立管理台帐6安全生产培训按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有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7施工安全协议签订相关施工安全协议8作业指导书包含相应的安全操作要求编制、审批程序符合要求9安全技术交底编制各级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并按规定交底交底记录签认齐全10安全检查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检查、整改记录齐全11施工日志施工安全情况记载真实完整12大型临时工程及过渡工程编制设计、施工方案检查验收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2.1.4作业班组每班应按本规程各章节中“施工作业安全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2.1.5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1.5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表2.1.5 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项目(工程)名称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限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成检查方: 受检方: 检查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日 期: 日 期:整改措施:受检方负责人(签名): 计划完成日期: 年 月 日验证结果:验证人(签名): 验证日期: 年 月 日2.1.6 建设各方应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2.5节的规定对参建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2.1.7 作业班组负责人在每班开工前,应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向作业人员强调安全注意事项。2.1.8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2.1.9 隧道洞口应设专人值班,建立隧道进出人员动态管理制度。2.1.10 隧道施工应建立有线通信联络系统,长、特长及高风险隧道施工还应建立可视监控系统,并定期维护,保证洞内外信息及时传达。2.1.11 隧道施工中,应在一侧设置宽度不小于0.7m的安全通道,用警示牌、安全标识等明示其位置,并设置必要的应急照明,安全通道上严禁放置任何障碍物。2.1.12 隧道内施工应制定防火责任制,并配备消防器材。2.1.13 高压水池应根据所需水压选择适宜高度,水池应牢固可靠、无渗漏,且不应设在洞顶正上方。2.1.14 弃碴场不应设置在堵塞河流、污染环境、毁坏农田的地段,严禁将弃碴场设在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地方。2.1.15 隧道施工应对设计文件中涉及施工安全的内容进行核对,并将结果及存在的问题报送建设、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措施。重点核对下列内容:1 穿过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的设计方案;2 地下管线和相邻建(构)筑物;3 施工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预防措施;4 隧道与辅助坑道的洞口位置及边、仰坡的稳定程度;5 弃碴场位置、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要求。2.1.16 隧道施工高处作业和临时用电应遵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的有关规定。2.2 隧道施工机械2.2.1 隧道施工机械应根据隧道长度、断面大小、地质条件、施工方法等因素合理配置,并做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2.2.2 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应有必要的照明,光照度不得小于50Lx。2.2.3 混凝土拌合设备、运输设备、混凝土喷射机、混凝土输送泵、通风机、抽水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应有备用设备。备用机械设备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2.2.4严禁汽油机械进洞,如图2.2.4 所示。洞内使用柴油机械应安装废气净化装置或掺入柴油净化添加剂。图2.2.4 严禁汽油机械进洞2.2.5 隧道施工机械还应遵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的有关规定。2.3 风险管理2.3.1 隧道施工应将风险评估与管理贯穿于隧道设计和施工全过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地质、施工环境和条件对隧道工程实施动态、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跟踪处理。2.3.2 建设单位应制订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督导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高度和极高的风险等级进行审查,必要时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风险监测;检查、监督、协调和处理评估工作中的有关问题。2.3.3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阶段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纳入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进行有关风险的技术交底和资料交接,参与施工期间的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监测结果提出风险处理意见。2.3.4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阶段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在施工期间对风险实时监测,定期反馈,根据风险监测结果,调整风险处理措施。2.3.5 监理单位应参与制订和监督施工阶段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并检查风险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2.3.6 在隧道施工中,应通过风险计划、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和风险监测等程序积极进行风险管理。其基本流程示意图2.3.6。2.3.7 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在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环境和地质条件、施工工艺、设备、施工水平、经验和工程特点等,对新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提出风险处理措施供建设单位决策,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监测。2.3.8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识别的风险,其内容包括风险描述、监测方案、应急措施和责任等。2.3.9 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的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工况和环境巡视、工作面状态描述、风险处置过程和发展趋势等内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将地质超前预报、监控量测纳入施工的重要工序,按照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监测的实施方案,对工程自身结构及环境风险进行全面监测;提前识别和预测地质风险因素,保证施工安全。2.3.10 施工中,参建单位应建立风险的预警、响应及信息报送机制。施工单位应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工况、环境巡视和工作面异常状态等确定预警级别,形成异常状况报告;对可能发生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预警状态,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处理,并报建设、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 3 洞口工程3.1 一般规定3.1.1 洞口工程施工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对边仰坡坍塌、地表下沉、地基承载力不足、工作面崩塌、偏压、滑坡等情况未及时处理或加强防护;2 洞口各项工程与洞口相邻工程、临时工程的统筹安排不当;3 土石方开挖违反作业顺序要求;4 施工机具失稳及安全性能缺失、下降;5 高处作业台(支)架失稳、安全防护失效;6 爆破方式方法不当、防护措施不足、违规处理火工产品。3.1.2 隧道洞口施工前应核对施工图与现场实际地质、毗邻建(构)筑物情况,当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上报,并按变更设计处理。3.1.3 洞口各项工程应与洞口相邻工程、临时工程统筹安排,及早完成。施工时还应采取下列措施:1 洞口的截、排水系统应与路基排水系统顺接,不得冲刷路基坡面、桥台锥体和农田房舍;2 施工道路的引入和施工场地的平整应减少对原地貌的破坏和对洞口岩体稳定的影响。3.1.4 洞口工程爆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洞口石质边、仰坡的开挖应采用预留光爆层法或预裂爆破法,严禁采用深眼大爆破或集中药包爆破开挖;2 洞口邻近有建(构)筑物时,开挖爆破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并监测振动速度,其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3.1.5 洞口施工过程应该按规定进行监控量测工作。3.1.6 洞口工程施工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周围建(构)筑物、既有线、洞口附近交通道路的防护。3.1.7 隧道进洞前必须完成洞口工程。3.2 洞口开挖及防护3.2.1 洞口开挖及支护前,应先清理洞口上方及侧方可能滑坍的表土、灌木及山坡危石等,疏通流水沟渠,排除积水。3.2.2 洞口边、仰坡上方的天沟应及时施作。对土质天沟应随挖随砌,不使水冲刷坡面。3.2.3 洞口土石方开挖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边、仰坡放线,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分层支护。严禁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如图3.2.3所示。图3.2.3 严禁掏底开挖3.2.4 洞门端墙处土石方开挖应结合地层稳定程度、施工季节和隧道施工方法进行。3.2.5 洞口开挖的土石方应避免因弃碴堵塞造成排水不畅、过大土压力引起山坡坍塌和对桥梁墩台的偏压,以及对其他建筑物的危害,并不应影响交通运输安全。 3.2.6 处于陡峭、高边坡的洞口应增设安全棚、安全栅栏或安全网,危险段应采取加固措施。3.2.7 挖掘机、风动钻机等常用施工机械及机具在操作和使用时,应检查和观察其安全性能和安全状态。3.2.8 当采用大管棚、抗滑桩、注浆、地表锚杆等措施进行洞口地层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棚施工时应遵守钢管吊装和使用时的起吊安全规程,严格按钻机操作程序进行作业;2 抗滑桩施工采用打桩机作业时,应采取措施加固和稳定重型机械;采用人工挖孔作业时,应设置人员上下升降设备、通风设备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坠物伤人;3 注浆作业时,应加强对注浆软管和接头的完好性和可靠性检查,施工人员应有完善的保护用具,堵管处理应采取先减压再处理的措施;4 地表锚杆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卡钻,注浆人员要佩戴防护用具;5 施工脚手架和作业平台应搭设牢固,设扶手栏杆,并应有安全检算。 3.2.9 洞口开挖作业区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网及人员专用上下通道。在高于2m的边坡上作业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3.2.10 洞口开挖及防护作业应按表3.2.10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1.5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表3.2.10 洞口开挖及防护作业安全检查表项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序号检查项目对应条文号检查情况1班前安全讲话2.1.72劳动保护用品佩戴2.1.83爆破作业3.1.44洞口地表及危石处理3.2.15天沟施作3.2.26洞口边、仰坡土石方开挖3.2.37洞门端墙处土石方开挖3.2.48洞口土石方堆弃3.2.59洞口危险段防护3.2.610施工机具3.2.711地层加固3.2.812脚手架、工作平台3.2.9检查方: 被检查方:检查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3.3 明 洞3.3.1 明洞应避开雨天施工,当确需在雨天施工时,应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同时应加强对山体稳定情况的监测、检查。3.3.2 明洞开挖前,应采取洞顶及四周的防水、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冲刷导致边、仰坡落石和坍方。3.3.3 明洞土石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边仰坡稳定程度和采用的施工方法,确定全段或分段开挖及边仰坡的坡度,开挖时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2 石质地段开挖,应控制爆破炸药用量,减小爆破振动的影响,开挖后应立即进行边坡防护;3 在松软地层开挖边、仰坡时,应随挖随支护;4 开挖的土石不应堆弃在危害边坡及其他建筑物的地点。3.3.4 明洞的基础应设置在稳固的地基上。3.3.5 明洞衬砌施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模板及支(拱)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进行检算;2 模板及支架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模板及支架与脚手架之间不得相互连接;3 脚手架和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4 衬砌钢筋安装时应设临时支撑;5 衬砌端头挡板应安设牢固,支撑稳固,并有防止模板移动的措施;6 起重吊装作业时应符合起重吊装安全规定。3.3.6 明洞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涂抹热沥青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口罩、手套、安全带等防护用具;2 卷材铺设时应严格遵守作业程序,不应上下同时作业。3.3.7 明洞回填应在防水层完成,且衬砌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3.3.8 明洞施工作业应按表3.3.8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1.5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表3.3.8 明洞作业安全检查表项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序号检查项目对应条文号检查情况1班前安全讲话2.1.72劳动保护用品佩戴2.1.83雨天施工的安全及防护措施3.3.14洞顶及四周的防、排水措施3.3.25土石方开挖3.3.36明洞衬砌安全措施模板及支架安全性能检算及验收3.3.57模板及支架的安装稳固性8脚手架、工作平台的安全防护9衬砌钢筋临时支撑10端头挡头板加固11起重吊装作业12明洞防水施工3.3.613明洞回填3.3.7检查方: 被检查方:检查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3.4 洞 门3.4.1 洞门应避开雨天和严寒季节施工,并应及早完成。3.4.2 洞门基础必须置于稳固的地基上,当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结合具体条件采取加固措施。3.4.3 洞门施工的脚手架不应妨碍车辆通行,还应符合第3.3.5条的有关安全规定。3.4.4 洞门完工后,其周围边、仰坡受破坏处应及时处理。3.4.5 洞门施工作业应按表3.4.5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1.5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表3.4.5 洞门作业安全检查表项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序号检查项目对应条文号检查情况1班前安全讲话2.1.72劳动保护用品佩戴2.1.83特殊季节施工3.4.14洞门基础加固3.4.25洞门施工安全措施模板及支架安全性能检算及验收3.4.36模板及支架的安装稳固性7脚手架、工作平台8起重吊装作业9洞门周围边、仰坡受破坏处的处理3.4.4检查方: 被检查方:检查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4 超前地质预报4.0.1 超前地质预报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工作面坍塌;2 找顶不彻底;3 高处作业台(支)架失稳、安全防护失效;4 突泥、突水。4.0.2 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必须纳入现场施工组织统一管理,并应编制超前地质预报的安全保障措施。4.0.3 对于地质复杂和较复杂的隧道工程,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统一招标,选择有经验的队伍承担超前地质预报;对于地质中等复杂和简单的隧道工程,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超前地质预报。4.0.4 对位于区域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根据区域地质勘测资料,选择以钻探法为主,结合物探法、地质调查法的多种不同原理的预测预报方法,并对所测得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达到相互补充、相互印证,提高预报准确率。4.0.5 超前地质预报人员必须经过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并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4.0.6 特殊地层及存在高地温、地应力问题的隧道进行地质预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对含可燃气体、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特殊地层的隧道及存在高地温、地应力等地质问题的深埋隧道,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分析判断。2 对含瓦斯和天然气的隧道,应遵守国家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等的有关规定。3 进行隧道地质预报时,必须先监测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时应加强通风,浓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后方可进入工作面。4.0.7 隧道通过煤系地层、金属和非金属矿区中的采空区时,应查明废弃矿巷与隧道的空间关系,分析评价其危险程度及对隧道的影响程度。4.0.8 地质预报工作必须在隧道找顶作业结束后(高地应力区隧道应待工作面支护完成后)进行,开始工作前应观察操作空间上方、周围有无安全隐患,特别是钻探开挖工作面附近是否还有危石存在,确保预报人员的安全。4.0.9 超前地质预报当使用作业台架、高空升降车等设备时,设备应安设牢固,操作人员应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4.0.10 采用钻探法预报时,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编制钻孔作业规程,开钻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 应采用电机驱动的钻机,施工用电应由持证上岗的电工负责;3 孔口管必须安设牢固;4 钻机使用的高压风、高压水的各种连接部件应采用符合要求的高压配件,管路连接应安设牢固并经常检查;5 钻孔时,钻机前方应安设挡板,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域。4.0.11 在可能发生突水、突泥的地段,进行超前钻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斜井和反坡地段施工,当其处于富水区时,超前钻探作业应做好钻孔突涌水处治的方案,确保人员与设备的安全;2 必须安装孔口安全装置,并将孔口固定牢固,装上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要求后,方可钻进施工;3 当地下水压力大于一定数值时,应在孔口管上焊接法兰盘,并用锚杆将法兰盘固定在岩壁上;4 对软弱破碎带地层,应设置止浆墙;5 钻探过程中发现岩壁松软、掉块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立即上报处理,并派人监测水情;6 当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0.12 采用钻探法预报时,严禁在残孔内加深炮孔进行探测。4.0.13采用地震波反射法预报时,使用的炸药量不得大于75g。炸药和雷管必须由持有爆破证的专人领取和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爆破作业。4.0.14 超前地质预报作业应按表4.0.14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1.5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表4.0.14 超前地质预报作业安全检查表项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序号检查项目对应条文号检查情况1班前安全讲话2.1.72劳动保护用品佩戴2.1.83作业环境4.0.84高空作业4.0.95设备及设施4.0.107突泥突水预防4.0.118加深炮孔探测4.0.129爆破法探测4.0.13检查方: 被检查方:检查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 洞身开挖5.1 一般规定5.1.1 隧道洞身开挖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开挖方法选择不当;2 开挖循环进尺过大,支护不及时;3 找顶不彻底;4 开挖作业台架防护措施不到位。5 爆破作业时无安全防护,爆破作业违章操作,如图5.1.1所示;图5.1.1 爆破作业时无安全防护5.1.2 隧道开挖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开挖专项技术方案,方案应包括开挖方法、工艺流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5.1.3隧道开挖方法应根据其地质条件、断面大小、施工装备、工期等条件的变化,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适宜的调整。5.1.4 钻爆开挖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控制循环进尺,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并不应对初期支护、衬砌结构和施工设备造成损伤。5.1.5 两座平行的隧道开挖时,其两个同向开挖工作面应保持合理的纵向距离;间距小的隧道,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后行洞开挖对先行洞产生不良影响。5.1.6 隧道双向开挖接近贯通面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当隧道两个开挖工作面距离接近15m时,必须采取一端掘进另一端停止作业并撤走人员和机具的措施,同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5.1.7 隧道采用钻爆法开挖必须进行钻爆设计,钻爆设计应考虑爆破振动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减小振动和降低噪声的技术措施。5.1.8 隧道采用机械开挖时,应根据其断面和作业环境合理选择机型,划定安全作业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5.1.9 隧道采用人工开挖时,作业人员应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并设专人指挥。5.1.10 隧道开挖使用的作业台架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检算,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台架四周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5.1.11 隧道找顶必须在通风后进行,并有专人指挥,照明应有充足的光照度;找顶后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合格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作业,如图5.1.11所示。 图5.1.11 找顶作业5.1.12 隧道在开挖下一循环作业前,必须对照设计检查初期支护施作情况、确保施工作业环境安全。5.2 全断面法开挖5.2.1采用全断面法开挖隧道时,应控制一次同时起爆的炸药量,减少爆破振动对围岩的影响。5.2.2 在地质条件较差地段采用全断面法开挖隧道时,必须对围岩进行超前支护或预加固,并控制循环进尺。5.2.3 当隧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根据情况及时变换适宜的开挖方法。5.2.4 隧道开挖爆破后应先采用机械进行找顶,然后用人工找顶。5.2.5 全断面法开挖作业除应按表5.2.5进行安全检查外,对采用钻爆方式的还应按表5.5.4进行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1.5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表5.2.5 全断面法开挖作业安全检查表项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序号检查项目对应条文号检查情况1班前安全讲话2.1.72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情况2.1.83开挖作业平台安全防护措施5.1.104现场开挖循环进尺、炸药用量5.2.15地质条件较差时,对围岩进行超前支护或预加固5.2.26地质条件变化后开挖方法及时变换5.2.37爆破后机械找顶5.2.48两并行隧道开挖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及防护措施5.1.59隧道贯通前的安全措施5.1.6检查方: 被检查方:检查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3 台阶法开挖5.3.1 采用台阶法开挖隧道时,应根据围岩条件,合理确定台阶长度和高度。围岩稳定性较差时,台阶长度应控制在一倍洞径。5.3.2当围岩地质较差、开挖工作面不稳定时,应采用短进尺或上下台阶错开开挖或预留核心土措施,必要时采用喷射混凝土或玻璃纤维锚杆对开挖工作面进行加固。5.3.3台阶上部开挖循环进尺应根据围岩地质条件和初期支护钢架间距合理确定,并不得超过1.5m。5.3.4 当围岩地质较差、变形较大时,上部断面开挖后应立即施作锁脚锚管(杆)、扩大拱脚、临时仰拱等措施,控制围岩及初期支护变形量。5.3.5 台阶下部断面一次开挖长度应与上部断面相同,不得超过1.5m。5.3.6台阶下部开挖后,必须及时喷射混凝土进行封闭;当设有钢架时,必须及时安装下部钢架并喷射混凝土,严禁拱脚长时间悬空。5.3.7 仰拱开挖应控制一次开挖长度,开挖后应立即施作初期支护,封闭成环。5.3.8 台阶法开挖作业除应按表5.3.8进行安全检查外,对采用钻爆方式的还应按表5.5.4进行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1.5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表5.3.8 台阶法开挖作业安全检查表项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序号检查项目对应条文号检查情况1班前安全讲话2.1.72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情况2.1.83现场台阶长度和高度5.3.14地质条件较差、工作面不稳定时,开挖进尺调整和采取加固措施5.3.25现场开挖循环进尺控制5.2.36控制围岩及初期支护变形的措施5.3.47下台阶一次开挖长度5.3.56下半断面开挖后初期支护及时施做5.3.67仰拱一次开挖长度及封闭5.3.78开挖作业平台安全防护措施5.1.109爆破后找顶5.1.11检查方: 被检查方:检查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4 分部法开挖5.4.1采用分部法开挖隧道时,应选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的方式,特殊情况采用弱爆破开挖时,必须严格控制炸药用量。5.4.2 采用分部法开挖隧道时,应根据地质条件、隧道断面等情况合理进行分部,开挖进尺应控制在1.0 m以内。5.4.3 分部开挖的各部,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及临时支护,并尽早封闭成环。5.4.4 采用分部法开挖,各部钢架基脚处应施做锁脚锚管(杆)或采用扩大拱脚等措施,减少拱脚下沉量。5.4.5采用中隔壁法、交叉中隔壁法开挖隧道时,同层左、右两侧沿纵向应错开一定距离,错开距离应控制在1015m范围内,同侧上、下层开挖工作面相距应保持35m。5.4.6 采用双侧壁导坑法开挖隧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侧壁导坑形状应近似椭圆形,导坑宽度不应大于0.3倍隧道宽度; 2 侧壁导坑、中槽部位开挖应采用短台阶,台阶长度35m,必要时应预留核心土; 3侧壁导坑开挖应超前中槽部位1015m。5.4.7 采用分部法开挖的临时支护应根据监控量测结果逐段拆除,每段拆除长度不得大于15m。5.4.8 分部法开挖作业除应按表5.4.8进行安全检查外,对采用钻爆方式的还应按表5.5.4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1.5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表5.4.8 分部法开挖作业安全检查表项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序号检查项目对应条文号检查情况1班前安全讲话2.1.72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情况2.1.83开挖作业平台安全防护措施5.1.104选择的开挖方式5.4.15现场各分部的合理划分,循环进尺控制5.4.26开挖后及时施做初期支护,封闭成环5.4.37控制围岩及初期支护变形的措施5.4.48中隔壁法、交叉中隔壁法开挖时,各部工作面错开距离5.4.59双侧壁导坑法侧壁导坑形状5.4.610台阶长度,预留核心土11侧壁导坑超前中槽长度12临时支护逐段拆除长度5.4.713爆破后找顶5.1.11检查方: 被检查方:检查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5 钻爆作业5.5.1 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孔前,必须由专人对开挖作业面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2 钻孔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湿式钻孔。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如图5.5.1所示。 图5.5.1 严禁在残孔中钻孔3 钻孔作业中应注意观察开挖工作面有无异常漏水、气体喷出、围岩变化等情况;4 凿岩台车工作前,必须检查泵、空压机等,使其处于正常状态;应检查管路与接头无漏油、漏水和漏气现象,并确认各部操作杆、控制装置及仪表处于正常状态; 5 凿岩台车行走前,操作司机应查看凿岩台车周围,确认前后左右无人及障碍物后,按照引导人员的指示信号操作。行走时要平稳,避免紧急操作发生意外事故;6 凿岩台车钻孔完成后应将停放在安全场所; 7 在围岩地质复杂地段,应对凿岩台车重要部位采取加固措施和设置特殊的防护装置。5.5.2 装药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装药作业前,应对钻孔情况逐一检查,并检查开挖工作面的安全状况;2 装药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应撤至安全地点,作业人员禁止穿戴化纤衣物;3 使用电雷管时,装药前电灯及电线路应撤离开挖工作面,装药时应用投光灯、矿灯照明,开挖工作面不得有杂散电流;4 严禁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如图5.5.2所示。图5.5.2 严禁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5 装药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清点火工产品数量,剩余的炸药和雷管必须由领取炸药、雷管的人员退回库房。5.5.3 爆破作业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洞内爆破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确定指挥人员、警戒人员、起爆人员,并确保统一指挥;2 洞内爆破作业时,指挥人员应指挥所有人员、设备撤离至安全地点;警戒人员负责警戒工作,设置警示标志;3 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携带带有绝缘装置的手电筒;4 洞内爆破后必须经充分通风排烟,15min后安全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主要检查有无盲炮、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岩块、支护有无变形或开裂等;当发现盲炮、残余炸药及雷管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5.5.4 隧道钻爆作业应按表5.5.4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1.5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表5.5.4 隧道钻爆作业安全检查表项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序号检查项目对应条文号检查情况1班前安全讲话2.1.72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情况2.1.83开挖工作面安全状态工作面光照度5.5.14通风、降尘效果5道路状况6有害气体监测情况7湿式钻孔,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8开挖工作面地质素描5.5.19台车钻孔凿岩台车工作前的机况检查10凿岩台车行走安全11凿岩台车停放场所12凿岩台车重要部位防护13装药作业作业场所安全状态5.5.214作业人员不得带火源,不得穿化纤衣物、炮棍材质5.5.215采用电起爆时,杂散电流、漏泄电流的测定情况16严禁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17装药完成后对火工品清处理18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配置5.5.319人员撤离、警戒工作20爆破后通风、降尘情况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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