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 编写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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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写 说 明1998年7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星沙经开区,随着学校办学条件的不断完善和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为规范管理和创建湖南省重点普通中专学校,学校同年12月修订制定了长沙市卫生学校工作人员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时隔六年,学校的办学资质向前迈进了二大步,现已晋升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学校教学及行政管理也更加细化,先后新增设了保卫科、财务科以及生产实习科。随着21世纪教育形势的发展,对学校的管理水平、管理要求变得更高更严,由此我们在总结执行上述职责和制度的经验基础上,组织校内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专门反复商讨,并将这些职责和制度展示在校园网上,以汇集综合大家的意见。本着保持学校管理的连贯、适用、可操作的原则,对有关条目内容进行了再次修订和补充,重新编印了长沙市卫生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供全校执行,但对于一些需要适时调整、补充的文件没有编入本书中。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经验不足,恐有错误之处,请全校教职员工在实行过程中,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以期逐步完善。 校办公室 2004年6月各项规章制度目录一、党政工作制度(一)学校党政领导工作制度 (1)(二)党委工作制度 ()(三)党委日常工作制度 ()(四)党费交纳管理使用制度 ()(五)会议制度 ()1、党委会议制度 ()2、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3、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4、教职工代表大会 ()5、校办公会 ()6、工会会议 ()7、共青团会议 ()8、学生代表大会.( )8、科室会议 ()9、教研室会议 ()二、办公室工作制度(一)档案工作制度 () 1、档案材料入室制度 () 2、归档范围(* 有异动:如财务、生产实习科) () 3、档案管理制度 ()(二)保密工作制度 ()(三)收阅文件制度 ()(四)文印室工作制度 ()(五)印鉴使用制度 ()(六)行政值班制度 ()(七)公务接待制度 ()(八)信访接访制度 ()(九)校内电话管理制度 ()(十)请示报告制度 ()(十一)计划总结工作制度 ()三、人事科工作制度(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二)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 ()(三)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四)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 ()(五)长沙市卫生学校奖惩规定 ()(六)人员调动管理规定 ()(七)聘用人员(临时工)管理制度 ()(八)关于加班的相关规定 ()(九)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十)长沙市卫生学校关于职工有关事宜的探视制度四、教务科工作制度(一) 师资管理办法 ( )(二) 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三) 长沙市卫生学校教师工作量实施细则()(四)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制度()(五) 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含图书)购置管理办法()(六) 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科室管理制度( )(七) 考 场 规 则()(八) 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九) 监考人员职责()(十) 成教教学管理办法()(十一) 成教班主任工作职责()五、生产实习科工作制度(一)实习与见习制度()六、学生科工作制度(一) 长沙市卫生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二) 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三) 班主任管理制度()(四)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五)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六) 学生行为规范() 七、财务科工作制度(一)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 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 )(三) 财务票据、印章管理制度()(四)审计工作制度.()(五)财务管理制度.()(六)关于学生转学、退学的有关财务规定.()八、总务科工作制度(一) 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及交通违章的处罚有关规定(二) 车辆用油管理制度.()(三) 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四) 车辆管理制度.()(五) 车辆使用规定.()(六)供用电制度.()九、保卫科工作制度(一) 传达室制度()学校工作人员职责一、 党、政、工、团领导工作人员职责(一) 校党委职责范围1、 党委书记职责 ()2、 党委办公室职责范围()3、 党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4、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5、 纪委书记岗位职责()6、 校工会主席岗位职责()7、 校团委书记岗位职责()(二) 校长岗位职责()(三) 副校长岗位职责1、 教务副校长岗位职责()2、 行政副校长岗位职责()二、 校办公室职责范围及工作人员职责(一) 校办公室职责范围()(二) 校办主任岗位职责责()(三) 干事岗位职责()(四) 文印室打字员岗位职责()三、 人事科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职责(一) 人事科工作职责()(二) 人事科科长岗位职责()四、 教务科工作人员职责(一) 教务科科长职责()(二) 教务科副科长岗位职责()(三) 教务科干事岗位职责()(四) 教研室主任职责()(五) 高级讲师职责()(六) 讲师职责()(七) 助理讲师职责()(八) 教员职责()(九) 高级实验师职责()(十) 实验师职责()(十一) 助理实验师职责()(十二) 实验员职责()(十三) 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十四) 电教中心工作人员职责()五、 生产实习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一) 科长工作职责()(二) 干事工作职责()六、 学生科职责范围及工作人员职责(一) 学生科职责范围()(二) 学生科科长岗位职责()(三) 学生科副科长职责()(四) 学生科干事岗位职责()(五) 班主任岗位职责()(六) 学生公寓管理员岗位职责()(七) 寝室长岗位职责()七、 财务科工作人员职责(一) 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二)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三) 出纳岗位职责()八、 总务科工作人员职责(一) 总务科科长岗位职责()(二) 总务科副科长岗位职责()(三) 修理工职责.()(四)驾驶员职责.()(五)班长岗位职责()(六)库房保管员岗位职责.()(七)电工岗位职责.()(八)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九)医务室医护制度.()(十)医务室职责范围()(十一)食堂管理员职责.()(十二)食堂出纳兼电脑工作人员职责.()(十三)食堂会计岗位职责.()(十四)炊事班长岗位职责.()(十五)食堂采购员职责.()(十六)采购员岗位职责.()(十七)锅炉房工作人员职责()一、党政工作制度(一)学校党政领导工作制度(二)党委工作制度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教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政策。3、贯彻党的干部政策和统战工作政策,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做好民主党派工作。4、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教育、监督党员和干部切实履行义务,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令。5、负责教研室主任以上干部的培养、考察、奖惩、任免等工作。重大问题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党委支持行政领导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三)党委日常工作制度1、党委、各支部年初要制定全年的工作计划,年终写出总结;每月要有工作安排。各党支部每季检查一次党小组工作情况;校党委每学期检查一次党支部工作。2、党员平时有问题可随时向党小组汇报,原则上每季度向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党小组每季度向支部汇报一次党员思想状况及开展工作情况;各支部每季度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党委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一次工作情况。3、党内文件需妥善保管|、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清理。党内讨论不宜公开的问题,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4、党小组建立党员情况登记本由党小组长掌握,党小组长应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生活、思想汇报、交纳党费、创先争优、联系群众等方面情况进行登记,以便考察党员,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党员教育。5、党委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党员考评工作。党支部应认真做好党员考评工作中的自评、互评、群众评议、组织考评工作,促进党员素质的不断提高。6、党内各种会议记录,要求详细、完整、准确,年底统一上交党办保存。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典型材料、处分决定、检查材料、调查报告、申请书、书面汇报材料、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要妥善保管,每年年底交党委办整理立卷、归档。7、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8、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卫技人才。(四)党费交纳管理使用制度1、每个党员要认真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按工资比例如数交纳党费。如晋级调整工资要以调整之月起按比例交纳,如有补发工资应从补发之月起,补交差额。2、交纳党费:每个党员应于每月20号前交给党小组长;小组长每月22号前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各支部每季度23日之前上交党委办。本人交纳确有困难时,可委托其它同志结交,无故六个月不交党费,被认为自行脱党。3、党费收入、支出要有原始凭证。如党小组收缴党费要进行登记,经手人要签字,党费单独设帐。年底党委办应将使用情况向党员公布,以接受监督。4、党费只能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必要开支,如党员教育、购买学习资料、表彰先进支部,优秀党员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党使用需经党委讨论决定或报经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 (五)会议制度1、党委会议制度(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开。(2)党委会主要研究贯彻落实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实施计划,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讨论有关党的工作、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决定干部的考核、任免、人员调动、大宗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组织各支部的换届选举;研究党的统战工作、学校其他重大问题和校长提请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宜等。(3)参加人员:党委委员(要求有三分之二的人员参加),党办主任作好会议记录。进行专题研究时召开扩大会议,请有关部门党员负责人参加。(4)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如意见分歧较大,一时难以统一思想,应暂缓决定。等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议。一旦形成决议,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不得消极抵制或擅自更改决议的内容。(5)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涉及会议的内容和不宜外传的问题以及暂不公布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外泄。(6)会前党委应将会议内容事先通知党委成员及参会人员,以便做好准备。提请会议讨论的问题必须提前交党委办汇总,由会议主持者确定讨论内容。 (7)提请会议研讨的问题,提请者一般应有本人的见解及初步方案。2、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1)党委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参加人员是全体党委成员、全体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纪委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纪律和有关规定,党的各类重要文件等。(2)每个中心组学习成员,要遵守学习纪律,没有特殊原因,不能随便请假、迟到。学习前要妥善安排好科内工作,安心学习。学习中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真正学有所获。3、党组织生活会制度(1)党组织生活会包括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委民主生活会。其中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委民主生活一年召开一次。党员过组织生活时,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就作为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支部和党小组要认真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考勤结果。党委成员(党员)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即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和定期召开的党委民主生活会。(2)组织生活的内容包括:讨论贯彻上级党委指示决定;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群众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群众思想状况,关心群众生活;讨论发展党员计划、培养措施,检查创先争优规划等。(3)要保证组织生活会质量。党委每学期对组织生活内容做一次大体安排,各支委会根据党委的要求精神提前研究,确定具体内容和方法。要求每次生活会有一个中心议题,提前通知作好准备,抓住主题,充分讨论,讲究实效。活动形式要多样化,会议要详细记录,会后要向党委汇报。 4、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三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开一次,职代会主席根据湖南省学校教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试行稿)的精神,结合本校的实行情况确定会议的任务。5、校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一般一周召开一次,检查上周工作,研究和安排下周工作任务。6、工会会议工会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听取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经费收支情况报告;确定工会工作的计划和任务。工会委员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小结前段工作,研究布置下段工作,研究布置下段的工作任务。工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7、共青团会议校团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审查和批准校团委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团的工作任务;选举团的委员会。团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布置团的工作计划,组织建设和团员惩罚等工作。基层支部团员大会、团小组生活会和团课,一般每月安排一次。8、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审查和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学生会的工作任务,选举成立学生会领导机构。学生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学生会干部会议,检查、小结前段学习、生活、纪律、卫生情况,布置下段任务,研究开展学生工作的措施,了解各班执行情况,向学校有关科室或校领导提出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设。9、科室会议学校各科室一至两周召开工作会议一次,传达校办公会议精神,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研究、布置、检查、总结本科室的工作,每学期期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10、教研室会议各教研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上级指示,研究本室工作。二、办公室工作制度(一)档案工作制度 1、档案材料入室制度为了搞好学校档案工作,使各种材料收集齐全,并能准确及时完成案卷工作,各科室必须在每年元月十号前将先年的材料送交学校档案室归档。各科室必须有专人保管、送交。入室的文件、材料先登记,办好交接手续。 2、归档范围(* 有异动:如财务、生产实习科)以卫校形成和产生的材料为主,凡记叙和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的具有长久和重要查考价值的以及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工作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书资料都应归档。各科室一般每年应交材料如下:党委办每年交党委工作计划、总结、创文明单位规划、政治学习安排材料、党委会记录、预备党员批准通知、党员转正通知、党员介绍信及存根、党员奖励、处分材料、组织、宣传、纪检、老干工作材料。工会:每年工会工作计划、工会名册、统计表、职代会材料、工会介绍信及其存根。团委:团委计划、总结、团员名册、新团员名单、团员奖励、处分材料、团组织活动材料。办公室: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大事记、恳谈会材料、办公室会议记录、各种报表,计划生育材料。人事科:干部每年统计表、职工名册、干部介绍信及存根、职改工作文件材料、调资转正定级材料、工资转移证明。教务科:各科教学、实习计划,安排学生实习名单、实习快报、学年度统计表、教学大纲及其他材料。学生科:新生录取表、毕业生分配表、学生鉴定、学生卡片、学生休学、奖励、处分材料及其他材料。总务科:建房文件材料、图纸等。财务科:学校每年预、决算材料,每月工资表。生产实习就业指导科:生产实习计划、生产实习轮换表、院校联谊会资料、供需见面会材料、各生产实习点一般资料汇总。保卫科:学校综治计划及总结材料,防火、防盗、防重大伤亡事故预案处理,校内各类治安问题的文书档案。 3、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对本校党、政、文书、科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既便于学校对档案资料的利用,也符合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档案室的管理人员必须相对稳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卫、保密制度,保证学校档案的绝对安全,维护党和国家的机密。档案室必须遵照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清理、归档(含平时归卷)、保管、统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工作。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在档案室内进行,用后迅速归还。学校的档案管理工作,受地方档案管理机关的指导,学校领导兼管,办公室主任领导。职工人事档案由学校人事科管理,学生档案由学生科管理,财务档案由财务科管理。(二)保密工作制度 1、保密范围:上级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和涉及保密范围的资料。尚未宣布的人事编制、调动、升级、任免、奖惩、处分等事项。党政文书档案、人事档案、技术档案、财会档案、学生档案、未公开的计划、规划、预算、决算、统计表中的数字,党政会议记录、纪要、涉密的工作笔记本。有关党员、干部违纪、犯罪的案情材料及检举揭发党员、干部违纪的材料和各类案件的调查材料。学校未公开之前的招生、分配计划及名单。学校考试之前的各种试卷。中医方面的重要秘方及技术决窍,有关需要保密的科技成果技术内容。限定范围的工作部署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密级的划分:密级的划分,分别按文件、资料的性质、用途、作用、技术水平的失密、泄密后的危害大小,划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a.上级或有关部门发来的绝密材料。b.本校干部考察、任免呈报材料。c.重大的医学技术科研项目和特殊的科研任务。d.开考前的试卷。机密:a.上级或有关部门发来的机密文件、资料。b.干部审查材料和干部档案。c.有关党员违纪、犯罪的案情材料及检举揭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材料。d.党员干部的统计数字、名册。e.党员会议记录及涉及的工作记录本。f.未公开的规划、计划、预算、决算、经费安排情况等。g.科技方面重大的发明和重要的科研成果,可能成为专利项目的内容。h.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财会、学生档案。、保密工作制度学校机关人员都必须严格党和国家的秘密,自觉同各种失泄密行为作斗争。学校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务院规定的十项保密守则。a.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b.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c.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d.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e.不在非保密记录本上记录机密。f.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g.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h.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i.不在普通电话、数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j.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文件登记、签收、催阅、催办、消灭账外文件,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递、清退、归档、销毁,统一归口办公室处理,其中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必须按保密规定严格签收手续和借阅手续。参加会议带回文件、资料,必须交办公室登记,统一保管,其中职能科室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会议文件,可在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最迟应在年底以前归还。严格按照制文单位的规定,控制阅文范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扩大传达范围的,须经制文单位或有关负责同志批准。本校文书档案只为本校工作人员提供使用,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借阅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查阅,不准超越范围,不得拆页、撕页,不得在档案文件上划线、凃改、污损档案卷宗。校党委会议记录,年终按年立卷装订,统一编号保管,本校工作人员不得索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会议记录,如确因工作需要可在办公室借阅有关部分。本校的文件内部资料的处理,统一由办公室按保密规定办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私自向废品收购站销售文件和内部资料。定期清理文件,每学期一次,如发现下落不明的文件,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出国人员,接待外宾参观人员,在外事活动中需要交流尚未公开发表的中西药和仪器的生产技术、资料、实物,均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学校核心秘密外来的和本身产生的绝密文件、绝密资料。组织、人事、纪检工作的绝密项目。党委会会议记录,领导同志的工作笔记。、重点保密工作环节领导关于重大问题的碰头会议记录。秘密以上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阅读、保管、销毁。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学生档案、财会档案的利用和传递。秘密以上文件、资料的拟稿、核稿审定、复印。组织、纪检工作中涉及机密的部分环节。党委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材料。财务室、学生科有关业务工作中的涉及机密的部分环节。解密、降密的升密,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作出决定,一般情况下变更密级的工作,应每年集中研究一次。(三)收阅文件制度1、文件、信件的接收、登记、分发、承办、立卷、保管和移交,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经办,做到及时、无差错,如发现差错立即追查责任。2、文件由保密员登记后,根据文件内容或发文单位规定,分别送校领导阅,送科室承办,采取到指定地点(办公室)阅读文件,文件一般不准摘抄(绝密文件不能摘抄),如需摘抄时,由保密员按规定办理。3、上级通知和群众来信,保密员亲自送给办公室主任处理,办公室主任根据发通知单位的意见和内容及群众来信内容,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承办,并注明承办日期归档。4、文件阅办后,由保密员归档,再使用时,严格履行借阅文件,一律在保密室阅读,借阅文件,均在借文簿上登记签名,借阅时间不宜太长(限三日内),用完即还,及时注销,放回原处。(四)文印室工作制度1、凡需打印的文件、材料或各科室自行录入的对外文件、材料,均需送办公室统一归口安排,各科室或个人不得直接送文印室。为避免材料的丢失,送、接打印材料的双方应在专用的登记薄上签字。2、各科室需打印的材料,应提前三天送校办公室安排打印,各科室自行输入好且需办公室打印的文稿,也须提前一天交办公室。3、学校一般不受理外单位和私人材料打印,特殊情况需打印者,要经办公室审批并参照市价收费,统一交财务科。4、文印室工作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凡属保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向外泄露,非文印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5、凡不按制度办理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泄密事故者要追究责任。6、各科室打印、复印、油印好的材料,需在文印室专用登记薄上登记,写明取走文印室的材料名称,及打印、复印、油印数量。7、其他科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文印室,自行打印、复印、油印。(五)印鉴使用制度学校及各部门印鉴分别代表部门对内、外联系工作,为保证印鉴使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合法性,特对印鉴使用制定如下制度:1、学校印鉴由办公室负责掌握,党委印鉴由党委办负责掌握,各科室的印鉴使用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2、凡以学校名义对内、外发的文件或资料,一律加盖学校印鉴,校内科室之间联系工作的文件、资料应加盖本科室印鉴;科室印鉴对外使用,只限于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联系。3、校印使用一般性工作联系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文件、资料和重要内、外工作联系由校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关登记;科室印章使用,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六)行政值班制度为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加强行政值班工作,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参加行政值班人员为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和全体行管工作人员(男职工55岁以上,女职工52岁以上可不参与值班,愿意值班者除外)。有特殊困难的职工应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办公室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不予排班,办公室将申请及领导意见存档备查。2、当班时间为当天下班时至翌日上午8:00时,星期五当班时间为下班时间至翌日上午9:00时,星期六、星期日值班为24小时,即9:00时至翌日9:00时,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不得出现交接班脱节的现象。如出现脱节现象,将同时追究交接班人员责任,接班人员迟到的,或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的情况下离岗的,扣除当日工资、本月出勤奖、全年全勤奖,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外出办事,不得请人代班,发现违反者,除按50元/小时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4、值班人员应接好电话,记录重要电话内容,及时传达给有关人员。需及时处理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及时妥善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事件。负责紧急情况下派车,记好值班笔记,。5、保管好值班室的物品,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保持好值班室内的卫生。6、排班顺轮,不准找人代班,特殊情况需换班时(限行政值班人员内部调换)时,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7、办公室每月将值班表发放到值班人员手中,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上的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除当日工资,本月出勤奖,全年全勤奖,罚款1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以上的纪律处分。值班人员在值完班后,将值班本交至下一位值班人员,未按时递送值班本,造成下一位值班人员缺岗的,由未按时递送值班本的值班人员承担相应责任。8、值班期间,一律不准使用电话呼叫转移功能。上班期间,值班人员可提前30分钟吃晚餐。非上班时间,早餐:7:308:00,中餐12:0012:30,晚餐5:306:00,其他时间一律不准离开值班室(寒、暑假值班,两位值班人员轮流吃饭,保证24小时值班室不离人)。9、其他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七)公务接待制度1、公务接待本着艰苦朴素、厉行节约的原则,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2、公务接待实行用餐申报制度。申报程序为:科室主任填写接待申请单办公室核定接待范围、标准及人数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财务领导批准。3、公务接待一支笔审批制度。审批程序为:申请人持发票和接待申请单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学校财务领导签字财务科登记、审核、报销。无接待申请单的,或接待费用超过核定数额,未经学校主管财务领导批准的不予报销。4、对接待省、市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属全局性的按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指示,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就餐;属各科室的由科室负责人申请,按规定的程序申报、审批。5、一般工作会议控制在每桌240元以内,不足10人的控制在每人每餐20元;有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控制在每桌400元左右。一般工作人员接待安排在学校食堂用餐,各科统一到办公室领取客餐券。特殊情况须超过此标准的,应先按程序报批同意,并经学校主管财务领导批准主可报销。6、公务接待开支应严格规范,一律采用现金结算,取消在外签单。对外接待客人原则上只招待一餐,召开工作会议用餐不用酒水,不安排高消费、娱乐、休闲活动。7、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根据来客级别安排陪餐人员。接待上级主要领导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陪,分管领导由副校长陪,上级有关部门(处、室)由对口科室科长陪。8、公务接待应严格控制,半天的会议一般不开餐,与会议无关的人员不安排开餐,不安排与会议无关的活动。接待费用与科室成本挂钩,业务科室的开支列入科室成本,职能科室开支从本科室办公经费中列支。9、学校各部门公务接待制度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学校双文明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由财务科于每季度工作考核时公布。(八)信访接访制度1、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接受学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做好各类来信来访工作。2、由学校办公室受理群众来信,接待来访,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其它单位转来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和来信来访的统计。3、对受理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填写长沙卫校来信来访处理单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再交有关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对不应由本单位办理的,由校办公室及时转予有关单位办理。4、对应当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解决的信访问题,应告知信访人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复议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提出。5、承办人员一般情况下,应在15天内办理完毕,并根据来信来访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答复信访人。对特殊情况下(如外地人员来信)到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向学校领导申请延期。7、信访工作办理完结后,由承办人负责向当事人复信,并处理结果送学校综合档案室登记,留档备查。(九)校内电话管理制度为保证电话通讯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更好地为校内各项工作和学生生活服务,特作出如下规定:1、电话通讯设施的安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挪动或私自拆卸。2、爱护保管好电话机。对于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电话机损坏或丢失的要负责修理或赔偿。3、校内挂长途电话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因公挂长途电话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然后到4015902电话上通话,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4、校内电话是为了方便工作而安装,不准私自安装分机,不准使用办公电话聊天,如果发现校内电话有不按规定使用者,办公室有权关闭该电话机,或要求相关科室、相关人员支付电话费。5、教研室、行政办公电话故障由各教研室、各科室报至办公室,办公室联系电信固定电话维修中心处理故障。6、校内学生公寓201电话的管理和维修申报,由学生科管公寓的老师负责。201电话机系学校公共财产,学生损坏应照价赔偿,学生换寝室或离校实习时,学生科管公寓的老师负责清点201电话机,做好登记,有损坏或遗失的,通知相关人员到学校财务科缴清赔偿金。(十)请示报告制度1、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如有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教职工向科长(教研室主任)、科长向分管校领导报告请示,分管校长认为必要时再向校长或书记报告。2、遇到下列情况,均立即向分管领导和校长、书记请示报告。发生重大案件、疫情、食物中毒事件、安全问题等及时请示报告。科室不能处理或不宜处理的事项。学生退学、开除学籍管理规定,应书面呈报审批。专业、学制的调整,教学计划和大纲的重大更新,应呈报主管部门审批。教学方法的重大革新,先进经验,编写有价值的辅导材料,应向主管部门呈报推荐。凡问题在请示、报告、处理中,有关人员不得对外泄密情况,以免干扰问题的解决(十一)计划总结工作制度1、根据上级的部署,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由学校办公室组织各职能科室起草本校的年度计划,然后送交校办公会审定。2、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办公室和各科制订月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科室于每月3日前报校办公室,学校于每月5日前完成,学校每月的工作计划均在校园网上公布和更新,计划执行情况每季度组织考核一次。3、工作计划的指标要求具体、客观量化、操作性强,并具有考核落实措施。4、每学期期末各科室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学校办公室要根据各科室工作总结,写出全校工作总结,年底再根据上、下学期工作总结写出全年工作总结,并交学校领导审核后上报上级机关。5、总结的内容应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及今后的工作意见。6、学校各职能科室无权以学校名义行文写计划或总结。三、人事科工作制度(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二)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凡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考试、评审或其它办法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都列入此管理范围。1、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评审:按相关专业申报条件和下列规定申报,职改部门核发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后,单位承认其资格。考试:符合该专业的申报条件,经单位同意,报考成绩合格,凭资格证书和档案材料,单位承认其资格。2、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任: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考聘分开,逐步淡化评审,强化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存入本人档案,根据各科室岗位职数设置及工作需要,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任职表现,考核考试情况,对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我校已对新晋升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试聘制,试聘期一年,试聘期内不享受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含档案工资),期满后,如能被聘任,则从正式聘任的下月起,兑现相应的待遇。此方案仍照常执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各科室岗位职数设置及工作需要、任职表现等,原则上对具备资格及时聘任。但以考代评人员如果不具备与评审资格相应的任职年限(中高级亦如此),则必须在年限期满后,方能聘任。申报评审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凡申请晋升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任教师,在任期内(除女职工生育哺乳期一年外)必须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但两届之间经批准可停任一年。兼职教师应该担任二年班主任工作或专任学生管理工作,且经工作考核合格。b.专任教师任期内课时数(个别专业经批准除外)须达到年均360节,兼职教师任期内课时达到年均80节,担任行政职务的兼职教师任期内课时达到年均40节。c.班主任每学期的班级工作计划总结,应及时交学生科存档。任课教师每学年末将本学年的全部教案交教务科核查盖章后由本人保存,待申报晋升职称时作为必备材料上报,不得临时补写。d.申报晋升中、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每学年在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任期内有符合要求的已发表的论文。必须具有继续教育的原始证明并登记办证。e.从2001年起,凡学历为专科及专科以下且在教学工作岗位和现有职称为实验系列的人员晋升职称时限晋升实验系列职称。f.晋升高级职称(个别专业经批准除外)须任教二门课程。同等条件下,有科研成果者或省、市奖励者优先。(三)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凡学校在职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均应该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关要求。继续教育的形式和途径多种多样,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及岗位要求,有计划地选送人员参加进修、学历教育、学术活动等,但学校不可能每人都均等地给予机会,继续教育主要应由职工本人自行安排完成。为更好地做好这一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学历教育:(一)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习对象:1、具有本科学历,且第一次享受我校选送的培训人员(即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校工作或其本科学历的学习费用非我校出资);2、有很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3、年龄:男:40岁以下,女:38岁以下;4、参加校内组织的或学校批准参加的校外研究生入学考试合格者;5、学校专业设置需要。学习费用及待遇:1、在学业规定期限内按期完成学业,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明书,凭其正式发票、学历学位证书、档案材料,经审核后,报销学费和教材费人民币贰万肆仟元,并给予一次性奖励肆仟元;只取得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凭其正式发票、学历学位证书、档案材料,经审核后,报销学费和教材费贰万元,并给予一次性奖励贰仟元。2、超过规定学习期限二年内完成学业的,报销费用同上,无奖励费用。3、超过规定学习期限二年以上未完成学业的,学校不报销任何费用。4、教学人员学习期间如能授课,则按在岗同级别教师享受课时奖金;如确因学习负担重,经学校同意脱产学习的,学校不给予其它奖金(含出勤奖等);行政教辅人员如参加学习而不能正常上班的,则按实际在岗工作日发放奖金。职工福利不受影响。义务:在职职工学习期满后,应积极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为学校工作服务,积极参加科研及教学改革工作。一般情况下,学校不同意由学校出资培养的人员外调,学习期满后,必须从取得学历或学位之日起为学校工作满十年。如果未满十年却申请调出者,需向学校退还取得学历、学位所报销的所有费用及奖励,并退还学习期间享受的工资福利费用。但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提拔任职需调出者除外(不含公务员录用调出)。本规定制订前的原有关读研人员协议已执行的,按已执行的办理,未执行的,按此方案办理。 (二)本科学历及以下:1、学历培训费用:均由个人承担。2、学习时间:全日制学习:按全日制学制年限留职停薪。半脱产或其它:专业对口,所在科室同意,报学校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审批,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凭在读学校通知,给予一定的时间,一般每学期不超过20天。 3、学历文凭的认定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4、原已申请并在读的,按原有规定执行。二、进修:教师进修由教务科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会同人事科根据学校人员整体安排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进修,并报学校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审批,其进修费用由学校支付,进修期间享受所有福利及出勤奖励,奖金按本人在岗工作时的基本课时奖的50%发放。进修人员回校后必须向学校交一份书面工作总结,必要时在教研活动中汇报进修时所掌握的学术新进展。三、参加学术会议:1、条件:论文必须是经学校审查批准投稿后录用,并有正式会议录用通知书的;限论文的第一作者,且一篇文章只能参加一次会议,一年内一人只能参加一次会议;会议内容必须是作者本人从事的、专业对口的工作;必须是全国性及省、市相关学术团体举办的(不含杂志社举办的)学术会议,同一年度内,同一类型的学术会议,原则上学校只派一人参加(本市内举办的除外),同等条件下,教研室主任与学科带头人优先,参加省外学术会议人员原则上应有中级以上职称;在学术团体兼任理事及以上职务者,有正式通知,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本人申请,职能科室审核,报学校领导批准,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方可参加。2、凡参加全国性的或中南五省及省内各学科协作会议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得影响教学工作,每学科派一名教师。省内协作组会议,不得出省开会,否则一切费用自付。3、会务费(含资料费)由学校报销,旅差费按标准报销,参加学术会议期间不得再计发加班费或协助行政工作奖金。4、参加会议人员回校后,必须向学校交回所有学习资料并交一份书面学习心得(教师的交教务科,其他人员的交校办公室),必要时在教研活动中或有关会议时汇报学习所得或报告学术动态,拒绝汇报者,不再派出参加学术会议。四、各种短训班:凡申请参加本市的各种有益的短训班学习,自行安排好工作,经过审核批准同意后,由学校报销学费,学习期间占用工作时间的不计发奖金。五、职工本人申请的其它脱产学习(含出国学习等)一律按留职停薪处理,超过期限未归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六、此规定从2004年8月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解决。(四)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增强教职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关于劳动纪律方面的若干规定。1、出勤规定:学校行政、教辅、工勤人员均实行坐班制,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通过批准可实行轮班制。教师一般按教务科排课安排授课,但每周一、三、五下午和开学第一周及期末最后一周按行政人员的要求实行坐班。特殊情况需坐班由校领导决定,校办通知。教职工(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除外)都有值班义务。凡学校统一安排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时间,全校教职工必须到岗。2、请假规定:教职工所有请假、休假都必须按程序,即:本人申请所在教研室(科室)同意主管领导审批或告知主管领导相关手续报人事科备查。教职工因公外出办事都必须告知所在科室主任(科长),主任(科长)外出必须告知主管领导。事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必须于休假前一天写好请假条,经教研室主任或科室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两天以上(含两天)需经主管领导审批;一周以上需经学校办公会讨论,但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限时间一天以内),可事先电话请假,第二天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必须报人事科备查。病假:请病假一般须执有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并告知所在部门、主管科室及医务室,并及时将疾病证明书交人事科备案;急症,当日内报所在部门、主管科室,第二天补办书面手续。所在部门或主管科室要及时将职工生病情况告知校工会。其他:婚假、晚婚假、公休假、探亲假、丧假:因学校每年有寒、暑两个假期,教职工公休假、晚婚假、探亲假合并在寒、暑假进行,不再重复享受(五一节、十一节等长假也不重复享受)。但在寒、暑假休探亲假的可按规定报销路费。特殊情况须在学期内结婚人员,可休婚假三天;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去世,可休丧假三天。正常婚假、丧假不影响职工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产假、独生子女、晚婚晚育假:按政策规定执行,但事先应向人事科出据享受假期的证明。陪产护理假:妻子晚婚晚育分娩期间,其丈夫可享受陪产假三天,一般不影响职工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哺乳时间:实行坐班制的职工在哺乳期(小孩一周岁内)内,每天给1小时的哺乳时间,可分两次执行(每次30分钟)或一次执行(1小时)。不实行坐班制的职工,哺乳时间在不坐班时间内自行解决,不另行安排。补休假:学校从2001年起各类值班均给予了值班费补助,不再开出补休条,只有在寒暑假加班中个别情况要求给予补休条不给加班费的,经批准可开出补休条,但最多不超过5天。凡补休必须执补休条按程序批准后,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补休,一次补休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天。公假:因公出差、开会、学习、进修等,必须按相关制度审批,时间在两天以上(含两天)者,事先要报人事科登记备查。凡集体活动及重要会议一般不得补休和请假,凡因私事未能出勤者(含婚假、丧假、陪产假等)不得享受活动待遇。(五)长沙市卫生学校奖惩规定第一部分:奖励一、关于科研教学工作:(一) 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1、一等奖:(1)A级标准:在国际性杂志、全国核心期刊、国家级报纸上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奖励办法: 第一作者 奖金:2000.00 第二作者 奖金:500.00 第三作者 奖金:300.00 第四作者 奖金:100.00在国家级报纸上登刊的文章按第三作者给奖。(2)B级标准:在国家级一般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奖励办法 : 第一作者 奖金:1000.00 第二作者 奖金:200.00 第三作者 奖金:100.00 第四作者 奖金:50.002、二等奖:(1)A级标准:在省级刊物、省级报纸上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奖励办法 : 第一作者 奖金:500.00第二作者 奖金:100.00在省级主要报纸上刊登的文章按第一作者给奖,省级行业报纸上刊登的文章按第二作者给奖。(2)B级标准:在全国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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