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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党章党规 深刻查找问题 认真分析原因 迎头进行整改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我们法院党支部通过几次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领学,重点学习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面,我结合此次学习情况,联系工作实际,对照党章党规,按照中央提出的“十八”个是否,就自己几年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做如下汇总:一、“十八”个是否存在的问题(一)以党章为标准,在五个是否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坚定理想信念上还不够扎实。一是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不强。缺乏主动学习意识,一般是上级要求学什么,我们就学什么,有针对性的学习不多;二是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缺乏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往往满足于浅尝辄止,理论学习宣传研究的结合度和系统性不够,学思结合、学用转化不够。三是斗争精神的敏感性还不够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对社会上、朋友圈、网络空间里一些错误思想、言论、文章,没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严重危害性,作为一名工作人员,没有旗帜鲜明地加以制止、开展斗争。(二)以准则为标准,在八个是否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上还不够自觉。一是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还不严谨。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支部的主要负责人,没有很好坚持双重组织生活标准,虽然每年认真组织参与民主生活会相关事宜,但有时归咎于工作繁忙,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也还存在重形式、轻质量的现象,没有发挥好引领带头作用。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利器运用的不够充分。在实际工作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时碍于面子,怕得罪人,怕伤了同志感情,不敢真批评、深批评,不能“见筋见骨”;在自我批评上,有时也遮遮掩掩,怕揭短亮丑,一些问题谈得不够深刻、不够透彻。三是执行民主集中制还不严格。在自己分管的脱贫攻坚等工作召开具有推动意义案件研讨会,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方面做得还不够,总认为自己看问题精准,时常按照自己的思路来布置工作处理案件,弱化了他人的有益建议。(三)以条例为标准,在五个是否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改进作风上还不够有力。一是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组织学习和自身学习严重不足。二是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不够实在。有“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直接面对群众不多,尤其是到矛盾多的地方去得不多,密切联系群众做得不够,案件处理没有体现出社会效果。三是纪律规矩执行有差距。有时认为,只要守好自己的纪律,别人的问题置之不理,没有大局精神和团队执行监督精神。四是攻难克坚精神还要强化。工作上进取意识不强,指导创新的能力有待提高,统筹协调、科学谋划工作能力欠缺,有时还不愿面对棘手的事情,很少有意识地去针对具体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方式,工作上缺乏新意,缺少亮点。(四)对照党章党规,为民服务有差距。一是到扶贫调研少,只是重视关注了个别因病、因灾、年老体弱致贫的群众,对其他贫困群众和两委会标准建设的关注度有所欠缺。浮在机关多、走进基少”的层面上。二是在工作为民服务上做的有差距,把首先完成率放在第一,没有将服务群众方在首位,工作为民的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没有落实到位。(五)对照党章党规,自我要求有差距。走上领导岗位以来,我一直告诫自己:处于特殊位置,不搞特殊待遇;负有特殊责任,没有特殊权力。但有时觉得自己是一名老党员,党性观念强、底线思维牢,是非观、大局观从未偏移,作风方面不会出问题,因此不自然就忽视了党性修养的锤炼,思想上也不自然就会有宽松现象。特别是受社会一些庸俗思想的影响,放松了自我要求,不以为然,直接说不是合格的一个机关党员。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在“心中有党”上存在偏差。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追根溯源还是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关键在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没有做到真学真用、常学常用、会学会用,对党还没有真正做到绝对的、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党员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不能因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就认为那是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就不去做一个忠诚的共产党员。回想当初,我们入党时,都充满理想信念,面对党旗立下了铮铮誓言。但时间长了,疏于理论学习,精神上“补钙”不及时,就慢慢淡忘了,甚至认为共产主义太遥远,没有严格按照党章党史、先辈先烈等认真审视自己在思想政治方面存在的差距,理想信念出现了松动,各种错误思想潜移默化地侵入到精神世界,误导了思考和行动方向。(二)在“心中有责”上存在偏差。在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时,没有把政治上的考量放在第一位,在党为党、在党护党的意识不够强,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在一些复杂矛盾处理上,有时顾虑多、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干事创业的激情有所退化,导致有时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过分强调*局实际,没有完全做到不折不扣,没有完全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三)在“心中为民”上存在偏差。一是部署谋划工作中,没有牢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些工作听取群众意见不够,停留在下几次基层、与群众谈几次心、开几次座谈会层面上,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二是有时也调查了也研究了,但成果出来之后,因为推行困难多或推行成本大,没有及时付诸实践。三是在为民服务上,常常局限于自己的工作职责,没有时刻把群众当亲人,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一些问题。(四)在“心中有戒”上存在偏差。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没有规矩,就不能成其为政党,更不能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是稳压器,是压舱石,是规范一切行为的底线。在重大问题上自己能做到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对党忠诚,但在对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性上思考不深刻,对“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认识还不够。对全局干部要求不够严格,有时工作方法欠妥。有好人主义思想,严格管理不够。对个别工作不认真、纪律松弛的同志不能及时批评教育,助长了松散风气。同时,自己对践行新党章以及准则条例的紧迫感不强,对内涵没有深刻理解,也缺乏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的韧劲,不自觉地放松了纪律约束。三、下步整改措施(一)进一步强化理论基础,作学以致用的表率。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日常习惯,不断丰富自己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境界。在正确把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宗旨意识。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党纪党规,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传统文化知识,加快跨越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切实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持续提高履职能力。(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作真抓实干的表率。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履行支部书记的职责,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本职,切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严守信念不动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和细化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工作措施等,经常性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的自查自纠。二是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勇气,坚决克服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消极心态,用足用活政策和机遇,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全力抓落实、创一流、争上游。坚持把创新作为工作的灵魂,在实际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管理服务手段,推进本职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作工作为民的表率。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艰苦奋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只有把自己工作融进到为群众服务中,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唯有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才能杜绝问题的产生。下一步,我将进一步鼓起干劲,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彻底摒弃“喘口气、歇一歇”的想法和行为,干好工作,干出实效。要坚持多下乡做好诉调对接,在一线发现纠纷和矛盾焦点、在一线推动工作,实实在在地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办一些实事、谋一些好事,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法律上维护群众,让人民群众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作清正廉洁的表率。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和准则条例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职责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带头严于律己,带头艰苦奋斗,管好管住工作圈、生活圈,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做真正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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