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节工作典型材料5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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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节工作典型材料5篇!【篇一】近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频发。XX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有力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20XX年,XX镇共排查矛盾纠纷357起,成功调处354起,调处率99.2%,调解过程中没有因调解过激行为造成当事人自杀或民转刑案件。一、紧盯“全覆盖”这个要求,切实建强人民调解工作大网络。按照“哪里有人群,人民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要求,建强组织领导,夯实人民调解基础。一是加强领导。成立XX镇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在司法分局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督导人民调解工作。先后研究制定关于建立XX镇企业调解小组的实施方案、XX镇成立警务调解室工作方案等制度机制,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格督促检查,落实考核奖惩。二是健全组织。XX镇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40个,调解员总人数达238人。其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企业调解委员会10个(企业调解小组32个),村农贸市场调解委员会13个,其他调委会(XX镇妇联)1个,人民调解网络已初步覆盖全镇。三是充实基层。积极适应社会法治化发展新形势,把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与人民调解组织平台结合起来,专门设置人民调解室,由负责法制工作的村干部兼任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基层人民调解有效充实了法治的力量。二、紧盯“公信力”这个短板,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队伍。当前,人民调解在群众心目中缺乏可信度和权威性,出现纠纷多数希望上访解决或诉讼解决,甚至直接用拳头说话。XX镇紧盯短板、主动作为,吸收新力量、用好新队伍。一是建好用好“和事佬”队伍。精选群众基础好的离退休干部、老党员、乡村教师等和辈分高、有威望的老人担任“和事佬”,充分发挥其“离得近、叫得应、接地气”的优势,有事上门促和、无事串门聊天,广泛收集民情动态,运用法律、亲情、道德的力量,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二是建好用好“五老一律”队伍。精选综合素质过硬的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政法干部、高校退休老教师和资深执业律师组建中立法律服务社,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疑难案(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和法制性、专业性。三是建好用好“企业调解员”队伍。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多发的实际,今年XX镇在部分规上企业成立了32家企业调解小组,新增人民调解员96名,自己矛盾自己人化解,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20XX年,XX镇成功调处婚姻家庭纠纷19起、邻里纠纷5起、合同纠纷32起、生产经营纠纷15起、损害赔偿纠纷23起、劳资争议纠纷211起,三支队伍功不可没。三、紧盯“调处率”这个目标,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高水平。当下社会大众对人民调解的作用认知不深、支持不多,加之调解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少数基层调解员还停留在“劝架员”“和稀泥”的角色,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XX镇因事施策、多管齐下,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层次。一是内强素质抓培训。每年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围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人民调解技巧及案例分析”等主题,集体学习、互动交流,不断提高调解员调解水平。组织全镇调解队伍关注“XX司法”微信公众号,对公众号上的调解案例、法律常识、社会热点等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提升业务素质。聘请驻村公益律师为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副主任,20XX年全镇提供法律服务266次,其中接访咨询145次、上法制课30次、法律宣传15次。二是外树形象抓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简报、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载体,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及人民调解的作用和效果,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扩大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人民调解始终,帮助群众释疑解惑,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有效疏导化解矛盾,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三是标本兼治抓预防。纠治“重打轻防”现象,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处置预案、定期排查、信息反馈等机制,做到超前工作、提前预防,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简单矛盾复杂化,甚至民事纠纷转刑事案件。XX镇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XX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篇二】XX镇座落于县城北部,现有人口三万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利益关系日逐分化,各类矛盾纠纷随之进入凸显期,呈现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各类复杂化的特点,我所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在运行规律和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融“情、理、法”于一身的优势,化解社会矛盾,有力推进社会稳定。一、夯实基础,筑牢人民调解根基1、规范建设,有效运行。全面落实XX镇关于社会稳定的各项制度及措施,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推进农村司法行政服务室建设为契机,狠抓村级调解庭建设。目前,建设了资福、榆树、桃岭、莲花、汤池等五个村级标准化调解室,健全制度,配齐档案柜、调解桌、监控等设备和设施,有力促进人民调解的有效运行和阵地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形象。2、按期培训,强化技能。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结合XX实际工作,以侵权责任法为主体的人身损害,土地管理法、岳西县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等为主的征地法律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土地流转法律政策的培训,让更多的人民调解员熟悉法律,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和公信力。3、强化排查,突出化解。按照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村综治工作相结合,疏导化解和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和疏导并重,疏治结合,全年镇村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324起(含工程建设),司法所解调62起,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4、警民联调,资源共享。以警民联调室为阵地建设,共调解各类纠纷24起,有效化解多起激化的矛盾纠纷。5、诉调对接,息讼止争。积极探索诉解对接机制,根据法院的委托,我所对当事人进行摸底,适时组织调解,通过法、情、理相结合,促使当事人和解、谅解,2015年度成功化解二起纠纷。二、创新方法,化解纷争XX镇矛盾纠纷多,尤其疑难纠纷和突发事件多,我所按照“清、快、明、分、联、德、了”等七字调解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逐步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方法。1、以“清”为前提,要清楚纠纷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家庭构成、当地群众的乡俗民情。2、以“快”介入处置,迅速到达现场,了解真实情况,快速融入处置小组,提出建设性建议。3、明白纠纷处理依据,每次处置突发事件,先咨询专家、律师、法官,结合自己的知识和预判,形成对纠纷的依法处置依据。明白纠纷的性质,确定是赔偿、补偿、人道主义救助、还是政府救济,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4、“分”、“联”结合,履行好处置小组的分工,分头做当事人工作,同时分化当事人不切实际的想法和要求,联合公安、律师、民政、党员等,将情与法、理与法、情与理相结合,采取“背靠背”、“面对面”、“中间借力”等方式方法,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清成散利害,讲清事件后果,找出各自问题,围绕目标,形成共识。5、注重“德”字,坚持以德为先,着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在处理纠纷中,始终让纠纷当理人看到,接触到调解员从其切身利益出发,是依据法律,是公开、公正的处理问题,他们就会解除顾虑,从而提高人民解调工作的公信力。2015年度我所参与处置了十余起突发事件,仅十二月份成功化解了牌坊村储某因稀释材料筒爆炸死亡一案、后山村储某躲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意外死亡、毛尖山乡刘某和后山村储某夫妻在保健站生育婴儿死亡纠纷等,成功化解了解放村王某多年到供电公司信访一案。我所虽在人民调解中做了一点工作,但与领导的要求、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我所将继续努力,学习“枫桥经验”扎实工作,为建设美丽XX、和谐XX而奋斗。【篇三】XX,汉族,中共党员,现年62岁,现任XX省XX市X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他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巧妙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XX镇的经济发展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2、近三年来,XX同志调解案件数量达43件,调解成功42件,成功率达97%,协议履行率达100%,经他调解的民间纠纷没有一件激化和转为刑事案件,没有一个当事人不是心服口服。因此荣获了许多的荣誉:先后60多次被XX市、XX市司法机关评为先进工作者,两次被XX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工作者,荣立二等功 1次,1997年获司法部优秀司法所所长称号,1998年他所在的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部级文明司法所,2013年度被XX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XX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个人一等奖、“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3、20XX年XX同志根据上级司法机关提出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的”排查机制,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四化”: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制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并按制度操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为使一些调解常用法律法规通俗易懂,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并张贴了法律简易示意图,达到了一目了然的法律宣传效果。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调解程序制作了调解程序流程图,使当事人按照调解程序主张权利,调解程序规范化。四是回访制度经常化。为确保调解工作得到较好的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了调解回访制度,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十五日内进行回访,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4、XX同志善于总结案件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纠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以吾心换尔心,以公心换民心”,是XX同志为自己的人生所做的命题。在他的带领下,XX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社会地位不断增强,村里的乡亲邻里关系搞的更好了,民间纠纷减少了,百姓的法律素质提高了。经过多年基层工作的艰苦磨练,XX同志获得的不仅是自身调解业务素质的提高,还有领导的高度认可,同事的尊重敬佩和百姓的真诚爱戴。在他的心中,有的是对党的事业的无私奉献、对人民群众的关心热爱、对工作的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甘做百姓解忧人。【篇四】20XX年10月全市召开棚户区改造专项行动大会后,XX市委、市政府下达了市粮食局XX区27户棚改工作任务,在工作任务如此繁重的情况下,粮食局于20XX年8月23日率先全面完成棚改工作任务,签约率达100%,腾空交房率达92.6%,为全市棚改工作提供了不竭动力,具体做法经验有以下几点:一、强化领导、提升棚改队伍建设XX市粮食局在接受XX区27户棚改工作任务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此次棚改工作,并迅速成立了粮食局XX区27户棚改工作组,由党委委员、副局长XX同志任组长,由工作能力强、素质高XX同志任副组长,因当时粮食局大部分工作人员抽调各乡镇监管国家储备粮收购,只安排了两名棚改工作组成员,在棚改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实际情况下,于20XX年年初又重新调整了棚改工作组成员,有效提升了棚改工作组队伍建设。提出了工作组每一位成员必须始终坚持我是党员我带头,以“敢担当,敢作为、敢负责”态度标准严格要求自已,深入一线开展工作。二、吃透政策、加强舆论宣传导向作为棚改工作人员,直接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各种类型棚改对象,在工作难度较大的情况下,我们更要熟悉掌握和灵活运用好各类棚改工作的政策法规,如果我们自已都不懂政策,一问三不知,怎么去做棚改对象的工作,特别是补偿标准的问题,更要了解清楚,不能半知半会,不懂装懂,特别是在有的政策还没有出台过会的情况下,比如安置地点、交房时间、自建房认定、安置帮扶政策等等,解答不了的问题则不回答,模凌两可的问题就使用拖字诀,避免与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不一致,形成冲突。对不了解不熟悉的政策及时与市棚改办咨询沟通,特别是对刚出台的政策,我们必须第一时间准确无误的了解和掌握,同时及时告之棚改对象,让棚改对象感觉到我们工作人员实实在在的工作态度,不存在欺骗性,是在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在上户做宣传工作的时候,必须让棚改对象清楚的认识到我们市委、市政府对此次棚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让他们体会到此次棚改工作是真心改善他们生活和住房条件,让利于民,也只有正面宣传到位,深入人心,才能促使我们棚改工作顺利完成。三、加强沟通、协调解决棚改难题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在于沟通和相互理解,特别是棚改工作,我们与每一位棚改对象交流就象交朋友一样,深入他们的心理,摸清他们实际的想法,不要让他们错误的认为我们棚改工作人员上户做工作就是为了要拆除他们的房子,骗他们签订合同,而是要让他们认识到我们上户是为他们解决问题的,把我们当成朋友。针对他们确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做到了不规避、不躲闪,直接面对,帮助他们与市棚改办以及房管局协调解决,再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则提交市棚改工作调度会议上现场研究解决,最终在市棚改办及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使我局在棚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都得到了圆满解决。比如棚改对象徐树林,当初在购买此棚改的房屋时享受了29700元的经济适用房补贴政策,在此次棚改中这笔钱要退还给政府,但由于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并且只有这一套住房,交不出这笔钱还给政府就不能进行打款,于是我们找到了房管局的许总工,在许总工的建议下,分两笔打款给他,先打款给他5万元用于交还政府29700元的经济适用房补贴后再将剩余款项打给他,最后圆满解决了这一问题。为改善其生活和住房条件,我们建议其购买一套二手房,还能剩下一些钱用于改善生活条件,并帮助他找到了房源;还有我们拾青里的9户棚改对象中的其中三户是有自建房的,由于这9户棚改对象都很配合和支持棚改工作,于20XX年底至20XX年初就已签订棚改协议并已腾空交房,但由于自建房超过20年以上没有纳入主房测算的政策还没有出台,他们三户棚改对象没有享受到此政策,我们棚改工作组本着一视同仁,不能因为他们已经签订协议并打款后就不管不问,本着从实际出发不推诿的工作态度,积极帮助他们协调居委会、市棚改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进行认定,目前还在认定工作中。四、耐住性子、创新棚改工作方法棚改工作,众所周知,是一项极其难做的工作,是与他们切身利益相挂钩的,面对性格不同、脾气不同、行业不同的人群,我们要发挥“孺子牛”的精神,耐得住性子,做到骂不还口,孜孜不倦的开展棚改工作。自从开展棚改工作以来,我局棚改工作组成员没有白天晚上,经常牺牲中午、晚上和周未的休息时间挨家挨户上门宣传棚改政策,做他们思想工作,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摸清他们的思想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能及时给予回复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对不能及时答复的问题,耐心做他们的工作,能解决的困难就想尽办法解决,用真情去打动棚改对象,用耐心去感动棚改对象。特别是有一位棚改对象在市棚改办进行房屋测算时大发雷霆,把我局的工作人员骂的狗血喷头,说道“我自建房部份当时就缴纳了规费和城管局相关费用,并附有票据,只是没有办理产权证,为什么不能纳入主房测算”,当时我们的工作人没有说一句话,待其骂完火消了后,再耐心的劝导和解释,说目前市政府还没有出台这项政策,你骂我们也没有用呀,我们只是一名棚改工作人员,并没有决定权,如果以后政府出台了这项政策,我们一定帮你积极争取,决不拖诿,在不懈努力和耐心劝导下,最后终于做通其思想工作并成功签订棚改协议和交房打款。针对大部分人员工作时间都比较忙,减少他们的时间,我们率先提出了先把房产证和身证复印件拿到城西棚改测算小组先行进行测算,待数据出来后发到其手机上让其先核对有无漏项,待其核对无误后再过来签订棚改协议,有效地减少了他们的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五、克难攻坚、率先完成棚改任务大家都知道,棚改工作留在后面的人员一般都是比较难做工作的,都把好做工作的先签掉,难做的留到后面来克难攻坚,我们没有因为工作难做就不去做,始终坚持有始有终,没有半途而废,畏难不前。针对部分难做工作的棚改人员,我们摸清他们工作难做的原因是那里,并做好登记,思考解决的办法,做到对症下药,不能一蹴而就,多方协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实在解决不了的做好解答工作,告之他们不能让我们工作人员因为棚改工作而做出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要懂得换位思考,并且要让他们知道我们在尽最大的能力帮助他们。比如我们最后一户棚改对象董武发,当时提出的两点问题:一是自已将近60岁,小孩才10岁,只有这一套房子,如果棚改了就没有地方住了;二是夫妻离异,想以此为要挟妻子复婚。针对第一问题,我们棚改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市房管局协调,最后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其到香屯叶家公租房给一套他们住,我们告知董武发后,他又说那边太远了,工作、生活和小孩上学不方便,没办法下我们只能和他磨嘴皮子;第二个问题也只能告诉他,我们27户的棚改工作任务只剩你这最后一户没有签约,不能因为你们家庭矛盾而拖我们工作的后腿,在长达半个多月不间断思想攻坚下,最终做通他的思想工作,于8月23日成功签约,在签约的当天,董武发感慨地说道“我是被你们的工作态度、工作热情以及工作的责任心而感动,你们持之以恒的做我工作,为我想办法,从不发火,听我牢骚,你们辛苦啦”。【篇五】XX县XX镇地处XX西部边陲,毗邻邵东、XX三县市交界,辖83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33平方公里,8.3万人。我镇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98个,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居)调委会84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0个,医院调委会1个,学校调委会1个,土地流转调委会1个。为促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更加有序、有效、有为地发展,根据县人大的安排,我镇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全面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现报告如下:一、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近年来,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合理、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制定政策,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健全,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健全,不断规范。目前,我镇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98个,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居)调委会84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0个,医院调委会1个,学校调委会1个,土地流转调委会1个,形成了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以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上下贯通、左右联调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为全方位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的方式,每年对全镇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辅导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自身素质。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调解岗位责任制、调解记录登记制、文书档案管理制等12项调解规范制度,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二)人民调解工作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载体。在工作中,XX镇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推动人民调解向纵深发展。以人民调解各项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长效机制建设,建立重大民间纠纷预警调处机制和考评督办制度,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更多更好的活动载体。不断整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公证四大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处置化解重大疑难纠纷。探索建立镇、村二级管理信息预警机制,健全决策预防、苗头预防、个案预防、社会预防的综合预防体系,有效推进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拓展工作领域,调解纠纷的范围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转向土地流转、劳动争议、信访诉求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2015年,全镇共成功调解纠纷200余件,平息上访15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作用。结合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突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及普法任务严竣,组织全镇书画协会会员宣传法治文化,弘扬宪法精神,以送春联和书画展的形式开展活动,做到图文并茂,起到了良好的法治教育作用。今年来,镇党委、政府出台了人民调解案例分析调度研判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两次人民调解案件分析调度研判会,党委书记亲自参加,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新法律法规,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判,对新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度,责任到人,并每月定期出两期通报。今年,我镇开展“全体干部下基层,解难惠民促发展”下基层信访积案大化解活动,把矛盾纠纷排查在源头,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确保全社会大局稳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我为构建和谐平安XX作贡献”人民调解主题活动。今年以来,共计已调解民间纠纷80余件,其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疑难复杂纠纷25件,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三)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出重要作用。去年来,我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平均每年调解民间纠纷300余件,其中形成卷宗的达180多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通过人民调解工作,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群体性突发事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获得了高度评价。我镇长冲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了“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同时今年XX司法所被湖南省申报全国第五届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二、我镇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新形势的发展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以下方面还存在着不足,这些问题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及其职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一) 调解意识有待提高。当前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不足,是影响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的基础性原因。一是有些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充分,认为人民调解“职能软”,可有可无,对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作用持怀疑态度,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力,影响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一些部门没有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联动局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配合不到位。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纠纷过程中,要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和参与时,存在着回避、推诿的现象,影响了调解工作的纵深推进。三是社会大众对调解工作的认识不足。人民调解在社会群众心目中还缺乏可信度和权威性,不少群众认为人民调解没有强制力,以致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诉讼就是上访,对调解还缺乏一种接受意识。(二) 调解员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当前我镇基层调解员队伍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关注。一是人民调解员自身素质偏低。一些村在产生人民调解员时,只注重个人的品德和威望,对年龄、文化素质的要求相对放宽,致使调解员在实际调解中,往往会出现力不从心的工作状况,客观上对调解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二是调解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发生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对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及调解技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我镇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技能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大多数调解员,特别是村(居)调解组织中的调解员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专业知识欠缺,在工作中难以做到依法调解。不少基层调解员还停留在传统的“劝架员”水平,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实际成效。三是角色身份有待转换。现在基层在聘用人民调解员时,组成随意性较大,调解人员队伍不稳定。同时,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调解人员在付出之后得不到必要的补贴和相应的报酬,影响了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三) 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人民调解在实际的调解工作中,其规范化程度还不够。一是表现在工作方式、方法上。限于调解工作人员学历水平,工作生活经历、调解业务素质等客观条件,调解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沿袭传统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开展的,调解手段侧重于“情”与“理”的运用,而忽视了“德”与“法”的结合,调解效果明显不强;面对新生的土地流转、医患纠纷等复杂矛盾,往往出现“束手无策”的局面。二是工作过程不规范。主要表现在调解协议书制作不规范。部分人民调解委员会没有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文书不齐,调解协议书表述不清,要件遗漏,装订不规范等问题大量存在。很多村级调解员不愿意或不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即使制作了调解协议书,也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公信力。此外,个别村的调委会组织涣散,形同虚设,不能发挥村级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三、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建议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地位和作用已日渐显现,且不可替代。为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一)领导重视是前提。各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领导在正确处理稳定和发展的关系,矛盾纠纷调处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的同时,要认识到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中的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督促;要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人民调解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经费预算到位。从而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持续发展。(二)提升意识是基础。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工作有赖于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这不仅有利于树立调解人员的威信,也有利于调处结论的履行。所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提升全社会调解意识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一是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宣传。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模范事迹以及调解案例的宣传。三是宣传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三)筹措经费是保障。要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能力,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可以考虑让村里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并且德高望重的人专职负责人民调解,相对减轻人民调解经费压力,也可在农村村级转移支付中统筹解决,从而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基层调解工作的开展。(四)增强调解素质是根本。一是要建立一支专职的调解员队伍。将那些熟悉法律、文化程度较高、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以及退休政法工作者吸纳进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其专业和知识上的优势,既可以更好的服务农村,解决村里实际问题,又提高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要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要将调解员的培训作为一项制度常抓不懈。确立初任调解员的上岗培训及调解员的年度在岗培训制度。使调解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经验、新办法。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开展以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调解技巧、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法院旁听等活动,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调解技能。从而不断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三是加强队伍规范管理。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设立规范化的调解室,悬挂统一标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五)规范调解程序是关键。一是探索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由政法综合治理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调解中心具体运作、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格局。二是创新调解方法,规范调解程序。虽然以“情”为主,以“法”为辅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特色之一,但调解过程中,涉及到法律问题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做到有法可依。同时,调解要遵循统一的工作流程,使用统一的文书格式。调解结束后必须形成调解协议书,形成文字材料,经三方当事人签章并立案归档,从而实现有据可寻。在改革发展的新时期,加快发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是历史赋予的使命,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必然选择。我们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创新理论支撑,改进工作方法,做到与时俱进,逐步地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焕发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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