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财产继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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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版思想品德第八课,维护财产权,第二课时公民的财产继承权,温州大学罗永伟,说一说:你对继承有哪些认识?,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它包括总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附则等五章共37条。,1、遗产,含义:死者(被继承人)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的必备条件:,什么是遗产?,甲赤贫,嗜赌。一夜,参与麻将赌博,天明时终得一“自摸”,赢赌款100万元。甲高兴之极,大喝一声,倒地而亡。经查,死于兴奋过度而致的脑溢血。现甲妻乙主张继承100万元。问:可否?为什么?,不可以。因为遗产必须是合法财产。赌款100万元是非法所得,不是遗产。,1、遗产,含义:死者(被继承人)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的必备条件:,(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3)必须是合法的财产。,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不对。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继承法十三条规定: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财产时,应当不分或者不分。,可以。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1、遗产,含义:死者(被继承人)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的必备条件:,(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3)必须是合法的财产。,荔枝树作为集体财产是不可以当作私人遗产来继承的,但是所承包的荔枝树预期所产生的收益却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2、继承权,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死者人(死者)继承人: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3、遗产继承的时间:,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4、继承方式,(1)法定继承,(2)遗嘱继承,(3)遗赠,(4)遗赠抚养协议,我国公民主要的遗产继承方式,案例分析,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抚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郭大爷病故,关于其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B、乙在分配财产时,可多分。C、丙无权继承遗产。D、分配遗产时应该对丁予以照顾。,案例分析,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抚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子女有继承权。这里的子女包括()A.婚生子女B.非婚生子女C.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D.继子女,案例分析,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抚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ABC,案例分析,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抚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案例分析,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抚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遗产分配的原则,一般均等原则,也称平均原则;协商原则;照顾原则;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案例分析,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抚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郭大爷病故,关于其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B、乙在分配财产时,可多分。C、丙无权继承遗产。D、分配遗传时应该对丁予以照顾。,ABCD,合作学习:,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抚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郭大爷现有一栋别墅,200万存款和一辆法拉利跑车。郭大爷现在病重,想立下一张遗嘱,在他死后把遗产分给他的孩子们。郭大爷现在请你们帮他写遗嘱,你们会怎么写这张遗嘱?,立遗嘱人:我因,特立此遗嘱,对作如下处理:一、二、三、本遗嘱一式份,由各执一份,存公证处一份。本遗嘱由监督执行。立遗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年月日,遗嘱(或遗嘱),遗嘱继承,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最大优点: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注意点:有效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什么样的遗嘱才是有效的?,法定继承,继承方式,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论人数多少一般平均分配遗产,按法律规定直接获得,由被继承人所立的有效遗嘱获得,受继承顺序的限制,遗嘱人可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他继承人被排除在外,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无论被继承人是否有行为能力,他的遗产都可被继承;,被继承人一定要有订立遗嘱的能力,1、养子女能否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答:不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失。”,例外: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如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尽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2、继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遗产?,答: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失。,知识拓展,3、未出生的胎儿有没有继承权?,答:有。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4、丧偶再婚的儿媳、女婿能否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答: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无论儿媳、女婿是否再婚,只要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都享有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权利。,知识拓展,5、未成年人的财产所有权,未成年人是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的所有权。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特殊保护。,如果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通过协商,调解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应当懂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按照法定程序来维护我们的财产权益。,6、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智力成果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智力成果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依法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1、上述情境中编辑的说法有什么问题?,情境探讨,2、王玲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情境探讨,找出侵害事实,找出法律依据,提出维权要求,情境探讨,侵害事实,出版社没有征得她的同意就结集出版,没有署她的姓名,她也没有收到出版社的稿费。,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维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恳请各位老师和同学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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