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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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 )2005年 九月 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同于CNAS/AC01: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CNAS将于2005年9月20日开始受理实验室按新版准册的认可申请,自2005年11月1日起按新准则进行现场评审。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5481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 17025标准有25个要条(4.1-4.15,5.1-5.10)。本标准有99条、44款、62目、201个小条目、71个注释如: 5、6、2、2、1要素、条、款、目CNAS是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与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的相关方成立的实验室国家认可机构,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Laboratories(缩写:CNAS)概述ISO/IEC17025:2005 2005/9/1发布2005/9/1实施(1)CNAS-CL01: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的实施日期(2)CNAS-CL01: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的总体结构重点提出:了解CNAS-CL01: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的总体结构。 引言:CNAS-CL01:2006与ISO9000标准的关系参考文件:了解与CANS-CL01:2006相关的文件1、引言重点提示:了解CNAS/AC01:2005准则的正式实施日期,正式实施日期为2005年9月1日,届时,CNAS安排的各类评审(即初次评审、监督评审和复评审)均依据该准则进行。2、范围重点提示:CNAS/AC01:2005针对的对象CNAS/AC01:2005与ISO9000族(1994)的关系。 CNAS-CL01:2006准则运用于所有实验室包括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实验室,为检查机构服务的实验室和为认证机构服务的实验室,且不论实验室人员数量的多少,以及活动范围的大小,体现了非岐视性原则。 第一方实验室:是指供方、卖方的实验室。 第二方实验室:是指需方、买方的实验室。第三方实验室:是指独立于第一方和第二 方的实验室。第一方审核:即内部审核,由组织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进行。 第二方审核:由组织的相关方(客户) 或由其他人员以相关方名义进行。 第三方审核:由外部独立的组织进行,由中国实验室认可委派人。相关方,与组织的业绩或成就和利益的有关的个人或团体。准则与ISO9000族标准的关系 实验室寻求的是“认可”而不仅仅是“认证”,认可与认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认可的概念(定义)是权威机构对某一机构或某个人有能力执行特定任务的正式承认。而认证的定义是第三方机构(认证机构)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即合格证书)。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都是认证的一种类型。认可的特点之一是权威机构,它不同于第三方机构,权威机构往往需要国家政府授权。认可的特点之二是对能力的认可,而认证仅仅是符合性检查,如果实验室仅仅申请质量体系认证只能说明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已符合ISO9001,但不能证明其技术能力和出具数据的正确可靠性作出认可。因为实验室认可标准ISO/IEC17025中已充分覆盖了ISO9001要求,而且技术能力也经过专家在现场考核认可。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一下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区别。 4、管理要求(重点提示:实验室的法律责任,对实验室在组织方面的基本要求。)实验室认可机构(CNAS)关注的焦点是:公证性、独立性、诚实行。出于法律上的需要,会要求实验室为客户和相关方提供证明,证明实验室是能满足法律上所要求的。4.1组织(4.14.1.5)4.1.1实验室可分为检测实验室和标准实验室两类。从法律上讲,实验室有二种情况必须注意区分:一种是实验室本身就是一个独立法人单位,他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设立,依法登记注册,获得政府批准,具有明确的法律身份,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一种是实验室是某个母体组织的一部分,而母体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这样才能为实验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母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具正式的书面授权书,承诺当实验室被追究法律责任时,承担起实验室应负的法律责任。4.1.2实验室的职责有4个方面:(1)要符合准则要求开展检测/标准活动;(2)满足客户要求;(3)满足法定管理机构的需求;(4)满足CNAS认可的要求。符合准则要求就是要满足管理方面的15个要素的要求和技术能力方面的10个要素的要求。满足客户需求,在ISO/IEC17025标准中涉及“客户”的条款有24处之多。4.1.3要求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实验室在:(1)固定设施内;(2)离开它的固定设施的场所(如远离实验室本部的效外开调试验基地);(3)相关的临时设施(该设施在时间上是临时的,过一段时间被拆除的);(4)相关移动设施(该设施在空间上是移动的)中所进行的检测校准工作。含义 解决途径公证性: 满足权威机构.管理机构要求.符合顾客利益 检测结果不受任何外来压力的影响独立性: 组织独立承担某一领域管理和技术活动 有承担检测活动领域的人.财.物的保证诚实性: 记录报告或评价所从事活动的结果,以检测数据.结果为依据4.1.4并且能确保实验室及成员能够抵抗任何可能影响实验室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上的和其他方面(例如来自行政方面)的不良压力(或利诱)。第三方实验室应保证不参与任何损害其判断独立性和检测/校准诚实性的活动。4.1.5为了保证公正性,标准规定了实验室人员要做到以下10点:a、实验室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应明确职责。b、实验室应有明文规定的措施确保它的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来自内部或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例如行政方面)的压力和影响。c、实验室应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包括电子媒体、方式来存储和传输检测/校准结果)。d、实验室应有政策和程序,用来控制避免卷入任何可能会降低其技术能力、公正性、判断或运作诚实性的信任程度的活动。 e、 实验室应确定自己的组织和管理结构,描述清楚实验室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确定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性服务之间的关系。f、要求实验室对检测/标准工作有影响的三类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g、实验室要对检测人员或校准人员包括正在培训的人员进行足够的监督。这是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一个重要的概念。h、实验室应援权一名或多名技术负责人,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i、实验室应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j、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4.16 最高管理层负责与各部门、各类人员之间及时沟通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情况,并建立沟通的渠道和方式;4.2质量体系(4.2.14.2.4)(重点提示:实验室质量体系概念、质量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内容。)质量体系:(QS)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体系”是为对有关事物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各方面,通过系统性的优化整合为相互协调的有机整体。管理体系: (MS)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质量管理体系:(QMS)其定义为:在职量方面指挥和控制实验室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就是要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所为质量方针,就是由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实验室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 这里的最高管理者就是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实验室的一个人或一组人。而质量目标就是在职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2、实验室质量体系建立过程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阶段:(1)系统、全面学习理解准则(2)确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3)确定要素和控制程序(4)设定(调整)机构,分配质量职能(5)编制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等)3、质量体系文件有以下特点:(1)法规性:经批准实施的质量体系文件具有法规性,必须执行。(2)适用性:所有文件规定都以实际、有效的要求加以确定,以达到适用的目的。(3)有效性:建立的质量体系应按P(策划)D(实施)C(检查)A(处置)质量环的循还法进行控制,才能是其持续改进、持续有效。(4)唯一性:一个机构只有唯一性的质量体系文件,一项质量活动只能规定唯一性程序。(5 见证性:质量体系文件是质量体系存在的见证。4.2.1实验室建立的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计划、程序文件(包括管理程序和各项具体检测和校准工作的技术程序)、质量记录(表格、报告、各类记录)。这些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4.2.2应理解什么是实验室质量体系的方针和目标。质量方针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的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质量目标是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标,通常依据组织的质量方针制定,对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分别规定质量目标。4.2.3最高管理层应提供其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有效性,承诺的证据。4.2.4最高管理层应就满足客户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在组织内进行沟通。4.2.5质量手册:阐明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并描述其质量体系的文件。应包括或注明含技术程序在内的支持性程序,并包括在手册中,如不能包括在手册中,必须要含有其目录清单便于查找。4.2.6质量手册应清楚规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作用。其中包括确保遵循本准则的责任。4.2.7最高管理层应确保当策划和实施对管理体系的变更时,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得到保持。技术负责人职责:(1)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技术发展规划;(2) 组织解决重大的技术问题和实施技术改造方案;(3)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再教育及考核;(4)负责组织对技术和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质量负责人职责:(1) 负责建立并监督实施质量体系;(2)负责组织质量体系运行及其相关的质量活动;(3) 负责对不符合检测和校准工作的控制;(4) 负责处理来自客户或其他方面的抱怨;(5) 负责内部审核及其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4.3文件控制(4.3.14.3.3)(重点提示:文件的分类、文件的批准、发布与变更)4.3.1实验室的完整质量体系文件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来自实验室内部制订的,如质量手册、检定/标准计划、管理性程序文件、技术性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还有一部分来自外部的诸如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测/标准方法、图纸、软件参考数据手册等。文件可以承载在各种媒体上,无论是硬拷贝或电子媒体上。文件的定义:是信息及其承载媒体。4.3.2文件的批准和发布应注意8个方面:(1)发布前必须经援权人批准;(2)文件发放控制清单;文件控制大致分6个方面:编制批准发放管理更改作废(3)确保作业现场都能得到援权(批准)版本;(4)定期评审文件(必要时修订)确保持续适用;(5)及时从使用现场撤出无效或作废文件;(6)当需要保留作废文件应有适当的标识以防误用;(7)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和控制;(8)实验室制订的质量体系文件应有唯一性标识,如发布日期、修订标识、页码、总页数、发布机构等。4.3.3文件变更应重视以下4个方面:(1)除非另有特别指定,文件变更最好由原审批人(不是特指人员、而是职能)负责。被指定人员应获得审批所需的足够背景资料;(2)可行的话,更新的内容应在文件或附件中标明;(3)允许手写修改,应明确修改程序和权限,修改之处要有明确的标识、签名并注明日期,修订的文件应尽快正式发布;(4)应制订程序来描述如何更改和控制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4.4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4.4.1 4.4.5)重点提示:要求、标书和合同的概念如何评价要求、标书和合同4.4.1“要求”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标书”实际上指投标书,其定义是供方(指实验室)应邀作出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检测或校准服务报盘。“合同”是指供方(实验室)和客户(委托试验者)之间以任何式(书面的或口头的)传递的、双方同意的要求。合同的评审:合同签订前对合同草案的评审,由供方(实验室)对招标书合同草案、书面或口头的订单草案进行系统的评审活动。4.4.2合同的记录应保存。4.4.3合同涉及分包项目时,合同的内容必须包括被分包出去的所有工作。合同评审、确认、更改需双方认可和同意。4.4.4对合同的任何偏离必须通知客户。4.4.5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应重新评审,并将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人员,以防造成损失。4.5检测和标准的分包(4.5.14.5.4)(重点提示:实验室分包条件,对分包工作的控制。)4.5.1分包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事先未预料的原因,如突然工作量增加,需要更多的专业技术或暂时实验室不具备能力;第二种情况是,持续性的原因,(是事先预料之中的),如长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协议。无论那种原因,准则都允许分包,但必须是具备能力的实验室,是一个合格的能遵守本准则的实验室。4.5.2实验室应将分包安排用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应得到客户准许。4.5.3实验室就分包工作对客户承担责任(法律责任、赔偿责任),不能借口分包工作而推卸责任。4.5.4实验室应保存所有合格分包方的名录,以证明分包方符合本准则的证明记录。重点提示:采购控制的范围、采购供应商的选择。4.6 4.6.1采购对象的第一种类型是指采购“服务”,对实验室检测和校准工作质量有影响的支持性服务有以下三点:(1)对实验室检测/校准工作质量有影响的计量标准、检定服务(这些支持性服务工作可以由外部机构来完成,也可能由组织内部来完成);(2)对实验室检测/校准工作质量有影响的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服务工作;(1)对实验室检测/校准工作质量有影响的人员培训教育工作;采购对象的第二类型指的是,对实验室检测/校准工作质量有影响的“供应品”例如:a、检测/校准工作中使用的测量仪器,试验设备或辅助设备b、检测/校准工作中使用消耗品材料和试剂是使用中很容易消耗掉的并且需要不断加以补充更新的,控制其质量有它的特殊性。4.6.2实验室应确保所采购的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性材料在使用前采取符合性检查并保留记录。4.6.3采购文件是表述拟采购的支持服务工作和供应品以及消耗性材料或试剂等有资料或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供应品的形式、类别、等级、明确的识别、规格、图纸、检查指南以及表明检测结果可被接受的技术条件,这些信息描述的采购文件应经援权的技术管理者审查批准。4.6.4实验室应对影响检测/校准工作质量的供应商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并保存这些评价记录和获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录。4.7服务客户(4.7.14.7.2)重点提示:在对客户提供检测服务的全过程中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经常征求客户意见特别是负面意见,应使用并分析这些意见以改进管理体系。 4.7.1 在4.1.2规定了实验室职责应满足准则要求,也就是要满足管理方面的14个要素和技术方面的10个要素。客户的需求,不但要满足客户在合同上明示的要求,而且还要满足客户潜在的正确要求。标准涉及的客户条款,有24处之多,这就给实验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首先讲一下服务客户的重要性,客户是实验室存在的基础,实验室应把客户要求防在第一位。 在ISO/IEC17025:2005标准中不仅将“服务客户”作为一个管理要素(4.7)提出,同时再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的25个要素中,其中14个要素的条款中分别对“服务客户”提出了要求。这些条款分别是:4.1.5(c); 4.2.2; 4.4.1; 4.4.2; 4.4.3; 4.4.4; 4.5.2; 4.5.3; 4.7; 4.8; 4.9.1; 4.13.2.1(注); 4.14; 4.15; 5.4.2; 5.4.4; 5.4.5.3; 5.4.6.2; 5.7.2; 5.8; 5.10.1; 5.10.2; 5.10.3; 5.10.5。 由此可见,一个实验室应当对客户要求倍加重视;对客户利益倍加保护;对客户服务倍加周全;对客户的满意倍加追求才是实验室生存之道。在4.7条款中还要求: a、在确保不损害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应允许客户进入实验室监视与该客户所委托的检测或校准工作有关的操作。b、保持和客户良好的沟通,有利于实验室不断持续改进,应多听客户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减少对实验室的投诉或抱怨。4.7.2,经常征求客户意见特别是负面意见,应使用并分析这些意见以改进管理体系。反馈的实例包括客户满意度调查、与客户一同就检测/效准报告进行评审。4.8抱怨(4.8)重点提示:处理抱怨政策和程序实验室应确定处理抱怨的责任部门,即谁负责登记抱怨、立项、汇报(向谁报告)、决定开始处理、(必要时成立调查小组)开展调查工作,弄清事实真相、判断抱怨是否成立(如果抱怨成立要按不符合项处理,调查根本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书面通知客户,向客户赔礼道歉、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不成立,应向客户耐心细致解释清楚,书面答复客户)。所有抱怨记录必须保存好。4.9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4.9.14.9.2)重点提示:不符合检测/校准工作的控制程序不符合工作的评价与纠正不合格: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4.9.1不符合:是指不符合检测/校准某程序导致检测结果不符合其程序规定或客户同意的要求。对检测/校准的不符合,通常由质量监督员对技术工作的监督,对以下条款如:4.1.5(a),(g)、实验室各类人员职责、权限、(4.8)客户的抱怨、(5.6,5.5)仪器的校准、(4.6)消耗性材料核查、(5.10)报告证书核查、(4.13)内部审核、外部审核、(4.15)管理评审和(5.3,5.4.7,5.9)质量控制等都可以识别出差错来,一旦上述识别出来,就应依据不符合检测/标准工作程序来解决。控制要点:(1)谁有责任和权力对识别出的差错采取措施;(2 谁负责对差错的严重性作出评估;(3)谁对差错立即采取纠正措施;(4)谁决定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5)谁有责任或权力来批准恢复工作等职责权力并写入部门岗位职责与权力说明书中去。 在此必须指出,ISO9000质量体系理论中“纠正”和“纠正措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纠正”是指对不合格工作进行的处置,“纠正”不涉及对产生不合格的根本原因进行消除;而“纠正措施”必须包括调查确定问题的根本原因而采取的最大限度消除问题的根本原因,从而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4.9.2不符合工作控制中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严格说来应是“纠正”的概念,还要经过继续评价,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发生时应立即执行4.11中规定的纠正措施程序。可以看出,4.9不符合检测/校准工作控制程序和4.11纠正措施程序是紧密相连的,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往往将4.9不符合程序和4.11纠正措施程序融合在一起应用。4.10改进重点提示:在管理体系运行中应通过质量方针、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等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4.11纠正措施(4.11.14.11.5)当在利用上述方法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偏离时,应及时确定并有效实施纠正措施,以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纠正:定义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活动或措施(可以是反工、降级等)纠正措施:定义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一个不合格可能有若干个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纠正措施方案可能有多种,必要时还须加以验证,以确保其措施的有效性。4.12预防措施(4.12.14.12.2)重点提示:预防措施程序预防措施有效性预防措施定义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当然一个潜在不合格可能由若干个原因引起的。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尚未发生的情况而采取的纠正措施。实验室应制订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文件,该预防措施程序应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启动阶段或者准备阶段工作,第二个方面才是正式实施预防措施。 启动阶段可以包括策划、调查研究、分析信息资料、培训教育队伍,以及在此基础上制订出预防措施计划,为第二个方面的实施与控制计划奠定基础,从而保证其有效实施。实验室编制的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文件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要求:(1)确定实验室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2)对防止潜在不合格发生的措施需求进行评价;(3)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4)记录采取措施的结果;(5)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4.13记录的控制(4.13.14.13.2) 重点提示:记录包含的内容,记录的保存 记录的定义是:为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的活动的证据的一种文件。它的作用为可追溯性提供文件和提供验证,是预防措施、纠正措施的证据。记录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 方面:1、是满足规定方法和程序的客观证据;2、是实验室检测活动的真实记载;3、 判断产品质量的第一手资料;4、检测工作可复现可追溯的重要依据;5、实验室编制检测报告的基础;6、实验室执行技术标准、计量法规的体现;7、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表征;8、实验室重要的质量体系文件(属技术记录);9、实验室重要的档案资料。 通常记录不需要控制版本。本标准把记录分成两种;第一种称为质量记录,包括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记录、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记录、评价采购活动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活动等记录。第二种称为技术记录,它包括原始观察记录、导出数据、开展跟踪审核的足够信息、标准记录、人员(签字)记录、检测/校准报告的复制件等。 记录应做到(1)清晰、明了;(2)存取方式应便于取存;(3)记录的保存应达标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4)应明确规定记录的保存期限。记录的载体可以是硬拷贝、电子媒体等。记录的格式设计、审定、填用、标识、收集、编目、归档、查阅、贮存、维护和处置等基本要求。名词术语定义质量记录(纠正、预防措施记录、内审、管理评审记录)技术记录(原始记录、标准、规范、检测报告等)除了4.12记录控制作为要素外,其他要素也明确要求有记录如:4.2.2(e); 4.2.2; 4.5.4; 4.6.4; 4.7; 4.8; 4.11.1(e); 4.12.1(d); 4.14.4; 4.15.2; 5.2.5; 4.3.2; 5.5.5; 5.7.2; 5.7.3; 5.8.2; 5.9等17处。4.14内部审核(4.14.14.14.4)重点提示:内部审核概念 内部审核领域与纠正措施4.14.1实验室应制订内部审核控制程序,并根据预定的日程表,周期(通常为一年)对实验室的质量体系运行和检测/校准活动进行全面的内审,以验证实验室的运作持续符合质量体系和本标准的要求。内部审核由经过培训的内审员和具备资格能力的人员来实施。只要实验室人力资源允许,内审员应独立于被审核活动。审核的定义,为获取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所进行的系统、独立并形成文件的过程。内部审核,也称为第一方审核,用于内部的目的,由组织自己成以组织的名义进行,可作为组织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第二方审核,由组织的相关方(如客户)或由其他人员以相关的名义进行;第三方审核,是由外部独立的组织(认可机构,CNAS)进行。4.14.2当内审中发现的问题有可能导致检测/校准结果的正确性或有效性发生怀疑时,实验室应采取纠正措施。如果调查表明所出具的结果可能已受到影响,实验室必须书面通知用户。4.14.3审核活动的领域是指在固定设施、离开固定设施的场所,移动的或临时的设施以及部门、要素等审核活动所涉及的领域或范围:审核发现,是指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审核发现只能表明是否符合审核准则,审核发现和所采取的纠正措施都应加以记录。审核准则是指用什么审核依据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审核证据,是指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审核证据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的。审核结论,审核组考虑了审核目标和所有审核发现后得出的最终审核结果。4.14.4跟踪审核活动必须包括对内审中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验证并记录。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之一。 内部审核流程图(教材P143) 按照质量不合格原因,不符合一般分为三类,即: (1)体系性不符合(也系文件化不合格)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上某要求没有按标准要求描述或根本没有描述。 (2)实施性不符合 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上描述要求覆盖了标准的要求,但实施中没有按文件描述去做。 (3)效果性不符合 文件上描述完全符合标准要求,实施中也实施了,就是效果不行。 审核报告是内质量系系审核结果的正式文件,一般由组长编写,内容包括:1、审核目的和范围;2、受审核部门负责人;3、审核日期、审核组成员;4、审核依据;5、受审核部门主要参与者;6、首末次会议记录(附件);7、不合格的汇总结果(不合格报告作为附件);8、审核综述及审核结论;9、对纠正措施完成的时限要求;10、审核报告的分发范围;11、审核组长(报告人)签名、日期。 纠正措施跟踪验证中审核双方的职责 审核组 受审核方 发现不符合项 确认不符合项 提交不合格报告 提出纠正措施要求 制定纠正措施计划 必要时评审纠正措施计划 实施纠正措施验证提交纠正措施验证报告 纠正措施有效性 4.15管理评审(4.15.14.15.2)重点提示:管理评审概念 管理评审内容管理评审的定义为:由最高管理层就质量方针和因情况变化而制订的新目标对质量体系的现状与适应性所作的正式评价。现在被修改为“管理评审”定义为由最高管理者就质量方针和目标,对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的正式评价。(ISO84021994)。 管理评审的目的: 含 义 解决途径 适应性 满足要求的程度 更改质量方针.目标 有效性 完成策划活动和达到 采取纠正措施.预防 目标、结果的程度 措施 充分性 与客户和相关方 采取持续改进. 保证 求有差距,需努力 完善质量体系管理评审的输入有以下11个方面的内容:(1)方针(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2)管理监督人员报告;(3)近期内审结果;(4)纠正与预防措施;(5)外部评审结果;(6)外部比对/能力验证;(7)工作量/类型变化;(8)客户反馈意见;(9)投诉;(10)其他有关因素/资源/培训(11)持续改进的建议 管理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但遇有下列情况,由最高管理者决定增加管理评审次数:a、 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b、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客户严重投诉的。c、市场需求有重大变化。5、技术要求总则(5.1.15.1.2) 重点提示:决定检测/校准正确性和可靠性的因素,技术要求所涉及的要素有10个;总则(5.1),人员(5.2),设施与环境(5.3),检测/校准方法的确认(5.4),设施(5.5),量值溯源(5.6),抽样(5.7),样品处置(5.8),结果的质量保证(5.9),报告(5.10)。影响检测/校准工作结果正确性和可靠性的因素有:人员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能胜任检测工作的人员。机经过效准及检定,且能满足检测要求的仪器设备。料经过检查、验证的检测用物品,均由合格供应商提供。法检测用标准、方法、规范等,应是授控的最新版本(客户特殊要求除外)如果使用实验室自己研制的方法,应经过具有授权资格的部门/人员的确认。环检测环境应满足检测/效准方法的要求。测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应可以溯源。抽抽样符合标准要求。样样品标识具有唯一性,样品处置符合程序或客户要求。按照上述环节严格控制每个检测过程,是实验室出具合格、可靠报告的保证。5.2人员(5.2.15.2.5)ISO/IEC 17025中对“人员”的要求。(1)首席执行者(4.2.2)a、确定、质量方针和目标;b、发布实验室服务标准、职业道德规范及客户提供检测和校准服务质量的承诺;c、配备实验室有效运行的必要资源;d、营造“全员参与”质量管理氛围,定期评审质量体系和质量活动有效性、适应性、追求持续改进。e、负责与各部门、各类人员及时沟通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情况,并建立沟通的渠道和方式;(2)技术管理层(4.1.5h)对规模较大的实验室,允许有多名技术负责人组成技术管理层,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确保实验室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a、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技术发展规范;b、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实施技术改造方案;c、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再教育及考核;d、负责对技术和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e、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再教育及考核;并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3)质量主管(4.1.5.1) 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质量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a、负责建立并监督实施质量体系; b、负责组织质量体系运行及其相关的质量活动; c、负责对不符合检测和校准工作的控制;d、负责处理来自客户或其他方面的抱怨; e、负责内部审核及其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4)实验室使用长期雇佣人员(5.2.3)(5)实验室应对以下人员资格和能力进行确认并授权;a、从事检测/标准以及评价结果和签署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 5.2.1);b、对检测结果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5.2.5);c、操作专门设备和特殊类型设备人员(5.2.1)、(5.2.5);d、特殊类型的抽样人员(5.2.5);e、检测和校准方法研发人员和方法的选择人员(5.4.3)、(5.4.2);f、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人员(此类人员要经过专门训练);g、技术文件和质量文件批准发布人员(4.3.2.1);5.3 设施和环境条件(5.3.15.3.6)重点提示:设施和环境条件涉及范围5.3.1确保设施和环境条件有助于检测/校准工作实验室有良好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对检测/校准工作的质量结果影响甚大,必须加以控制才是本准则所要求的。5.3.2 实验室应注意环境条件因素(诸如生物灭菌、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温度、供电、湿度、声音和振动等)。对技术活动(检测和校准)的影响。当环境条件及检测/校准结果时,应停止检测/校准作业。5.3.3 相邻区域如有不相容活动(工作)时,应有效隔离,并采取措施防止交叉污染。5.3.4 实验室应对检测/校准有影响的某领域,要加以控制,应根据自身特点及具体情况确定控制范围,对外来人员及实验室内务要有专门的控制和管理程序。实验室的“三废”处理要有明确规定并且留存记录。 CNAS/AC06:2002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5.2.1中实验室人员应接受有关化学安全防护、救护知识的培训;5.3.3实验室应有妥善处理有害废弃物的设施和作业指导书。5.4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5.4.15.4.7重点提示:实验室检测和校准方法的制定与选择 方法确认的步骤非标准方法的使用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数据控制与保护5.4.1实验室应使用合适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所有的检测/校准,包括抽样、样品处理、运输、储存和样品准备、制备、适用时还需包括测量不确定评价(程序)和对检测/校准所得数据进行分析应采取的数理统计技术方法。 如果缺少作业指导书可能会给检测/校准结果带来不利影响,则实验室必须编制这些作业指导书。第一类为有关设备使用操作说明书,第二类是所有样品处理、准备(制备)作业指导书。这些作业指导书和检验用标准、手册、参考资料(含数据)应保持现行有效,并容易为工作人员所取得。5.4.2实验室所采用的检测和标准方法(包括抽样方法)必须满足客户需要,并适合于所进行的检测/校准工作 的特点;实验室应由先使用国际、地区、国家标准中公布的标准方法,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版本,也就是说,应使用现行有效的版本。 当客户未指定所用方法时,实验室应选择以国际、地区、国家标准发布的,或由著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刑公布的或由设备(样品、样件)制造商规定的方法,实验室自己开发制订的方法如能满足预期用途要经过验证,也可以使用,实验室所选择的方法应通知客户;如果在使用中,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确认是通过检查并提供客观证据证实实验室能够正确的执行标准方法,相关术语:验证:对其符合性的一种检查。确认:是通过考查并提供客观的证据,以证实某一特定的预期用途的特殊要求得到满足。检测方法:为进行检测而规定的技术程序。CNAS对能力验证结果使用分为结果满意、结果不满意、结果可疑三种。17025标准涉及能力验证的条款有:5.4.5.2注2、5.6.2.1.2、5.9(b)5.4.3实验室自己开发设计的新方法分以下七个方面理解:(1) 设计和开发的策划;(2) 设计和开发的输入;(3)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 (4) 设计和开发的评审;(5) 设计和开发的验证;(6) 设计和开发的确认;(7) 设计和开发的更改。 5.4.4当实验室必须使用非标方法时,应征得客户同意,并应清楚说明客户要求的检测/校准目的;所开发的方法使用前应适当的确认。 5.4.5确认按以下方法进行:(1)使用参考标准或标准物质进行校准;(2)与其他方法所得结果进行比较;(3)实验室之间比对;(4)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性评审; (5) 根据对方法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 理 解。 对所得结果不确定度进行评估。根据客户的需求还应进行评价并确认的方法所得到的值的范围和准确度。如:(1)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测量之值的分散性)(2)检出限;(测量范围的最低或最高检出范围)(3)方法的选择性;(4)线性;(是在侧量值范围内用于测量方法 的重要特性)(5)重复性限(r)(在相同测量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个被测量,测量仪器提供相近示值能力)(6)复现性限(R)(在改变了测量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个被测量,测量仪器提供相近示值能力)在讲测量不确定度之前,我先看一下测量结果的误差。我们知道,有测量就会有误差; 1测量结果的误差:误差是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差。一个量的真值,只能通过几次的测量才能得到的的真值,因此真值是一个理想的概念。由定义可知,误差是两个量之差,因此误差表示的是一个差值,而不是区间。当测量结果大于真值时,误差为正值,当测量结果小于真值时误差为负值。因此,误差不应当以“”号的形式出现。(1)误差的表示方法(a)绝对误差=测量值真值(b)相对误差=绝对误差真值(常以%表示) (2) 绝对偏差和相对偏差(a)绝对偏差:某一测量值Xi与多次测量值均值Xi之差,以di表示绝对偏差绝对偏差di=XiXi 相对偏差:绝对偏差与均值之比(常以%表示)相对偏差= diXi5.4.6测量不确定度: 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 “合理”指应考虑到个种因素测量的影响所做的修正,即处于随机控制过程中。“赋予被测量之值”指被测量的测量结果,它不是固有的,而是人们赋予的最佳估计值。“分散性”是指该估计值的分散区间或分散程度,而被测量之值分布的大部分可望含于此区间内。“相联系”是指测量不确定度是一个与测量结果“在一起”的参数。误差:测量的单个结果和真值之差。所以,误差是一个单个数值。原则上已知误差的数值可以用来修正结果。不确定度是以一个区间的形式表示,如果是为一个分析过程和所规定样品类型做评估时,可适用于其所描述的所有测量值。一般不能用不确定度数值来修正测量结果。影响测量不确定评定的因素有:人、机、料、法、环、测、抽、样等因素。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我们知道,有测量就有不确定度。测量不确定度是再误差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一个说明被测量值分散性的参数。根据定义,测量不确定度表示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因此不确定度表示一个区间,即测量结果所分布的区间。这是测量不确定度和测量误差的最根本的区别,测量误差是一个差值,而测量不确定度是一个区间。为了表征这种分散性,测量不确定度可以用标准偏差或其倍数,或说明了置信水准区间的半宽度表示。一、测量不确定度的定义:1、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2、标准不确定:以标准偏差表示的测量不确定度。3、不确定度的A类评定:用对观测列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来评定的标准不确定。4、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用不同于对观测列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来评定的标准不确定。5、合成标准不确定:当测量结果是由若干个其他量的值求的时,按期它各量的方差和协方差算得的标准不确定。6、扩展不确定度:确定测量结果区间的量,合理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布的大部分可望含于此区间。7、包含因子:为求得扩展不确定度,对合成标准不确定所乘的数字因子。如K= 2时,P=96%(这里K为包含因子,P为置信概率)。8、自由度:在方差计算中和的相数减去对和的限制数,故自由度为(n-1)。 正态分布情况下置信概率p与包含因子KP之间的关系二、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评定1.概述1.1测量方法:1.2环境条件:1.3测量设备:1.4被测对象:1.5测量过程:1.6评定结果的使用:2.建立数学模型3.输入量的标准不确定度评定3.1A类不确定度分量的确定3.1.1计算算术平均值3.1.2单次试验标准差S3.1.3标准不确定度3.1.4相对不确定度3.2 B类不确定度分量的确定 由检定证书给出的相对扩展不确定度确定,当设备检定证书给出准确度级别时,又知设备的最大允差为A,一般采用均匀分布,得到示值误差引起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已知设备的分辨率为,按均匀分布,则;如果给出的是重复性限r或复现性R时,则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为 可查JJF1059表24合成不确定度5.扩展不确定度u扩u扩=2u最长见的情况是,我们是用包含因子K=2来估计总的确定度,给出的置信概率均为95%。(如果合成标准不确定度是正态分布那么K=2是正确的。通常这是一种合理假定)。6.扩展不确定度报告与表示用xxx设备对xxx样品(材料)作xxx试验时,测量结果:(平均值),包含因子K=2,置信概率P=95%,评定的扩展不确定度为U= %,。5.4.7数据的控制5.4.7.1应对计算机和数据传送进行系统必要的核查。5.4.7.2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测/效准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查时,实验室应确保:5.5设备(5.5.15.5.12)重点提示:实验室设备控制范围 设备的使用、校准、维护记录5.5.1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校准(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需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对实验室需要租借的设备、应符合本准则要求,也就是要满足用于检测/校准的能力,而且必须是经过检定(校准)的,要有记录证明。5.5.2用于实验室检测/校准前的设备都应进行检定(校准),对重要设备要有校准计划。5.5.3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来操作,并能获取最新版本的设备使用维护手册。5.5.4应保存对检测/校准有重要影响的每台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记录包括:a、设备及其软件的标识;b、制造商名称、型号、序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c、对设备是否符合规格的核查,(服役前核查);d、当前放置的场所;e、制造商说明书(注明存放的位置);f、所有校准报告和证书的日期、结果及复制件、 调整、验收准则和下次校准的预定日期;f、设备维护计划和已进行的维护;g、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5.5.7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或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应停用,并应隔离以防误用或加贴标签(红色)。5.5.9无论什么原因,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实验室应确保在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后再使用。5.5.10当需要期间核查的设备,要有核查程序,以保持对设备校准状态的信心(可信度)。5.5.12应保护好设备的硬件和软件,防止发生使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在设备(硬件或软件)已校准后,必须采取良好的保护措施,防止发生致使检测/校准结果失效的“未经授权批准的调整”。实验室认可设备要达到以下要求:1、如果有租借的设备要如实报告评审组2、仪器设备三色标签齐全3、设备完好100%4、要有期间核查计划和报告5.6测量溯源性(5.6.15.6.3)重点提示:测量溯源性对校准实验室的要求 测量溯源性对检测实验室的要求 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核查,运输和储存测量溯源性的定义:实验室通过不间断的校准链或比较链使其检测/校准结果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基准或国际公认的测量标准连接起来的特性称为:“测量溯源性”。5.6.2在检测实验室中,测量无法溯源到(SI)国际单位制基准,或与之无关时,要求测量能追溯到(1)有证标准物质,(2)约定方法和(或)协议标准。 相关术语: (1)国际(测量)标准(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的测量标准、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其他测量标准定值的依据。 (2)基准:(原级标准):具有最高的计量学特性,其值不参考相同量的其他标准,被指定的或普遍承认的测量标准。 (3)参考标准:在给某地区或在给某组织内,通常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测量标准,在该处所做的测量均从它导出。 (4)工作标准:用于日常标准或核查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或参考物质的测量标准。 (5)传递标准:在测量标准相互比较中用作媒介的测量标准。(6)溯源性: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键,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传递溯源(7)参考物质(标准物质):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地确定了的特性,用以标准测量装置、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一种材料或物质。(8)有证参考物质(有证标准物质):附有证书的参考物质,某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到准确复现的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每一种出证特性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 (9)标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值,与对应的由测量标准所复现的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10)检测(测试、试验):(Test)对给定的产品,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 (11)校准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四点: a、确定示值误差; b、得出标准值偏差的报告值; c、给标尺标记赋值或确定其他特点; d、实现溯源性。检定具有法制性,其对象是法定管理范围内的器具。我国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在检定中必须有合法与否的结纶,并出具证书或加盖印记。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差别有以下5点:(1)校准不具法制性,是企业自愿溯源行为;检定具有法制性,属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2)校准主要确定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检定则是测量对具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符合性的全面评定。(3)校标准的依据是标准规定、标准方法,通常作统一规定,也可作自行制定;检定的依据则是检定规程。(4)校准通常不判断测量仪器合格与否,必要时也可确定其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检定则必须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5 校准结果通常是发给标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结果则是合格的发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发不合格通知书 检定和校准的主要区别 区别 检定 校准 法制性 具有法制性,强制执行行为 不具法制性,自愿 目的 针对计量特性及技术 确定仪器的示值误差 要求符合性评价 依据 检定依据是检定规程 依据校准规范、校准方法 结果 必须做出合格与否结论 不判断测量仪器的合格与否 文件形式 检定结果合格证书、 发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不合格证书 5.6.3期间核查 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日程对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按计量器具检定系统框图,校准准确度要求一般按下列顺序递降: 基准工作标准传递标准实验室的参考标准。 1对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1.1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结果证明其检定或标准数据超出其稳定性允差的测量设备; 1.2经常携带到现场检测的测量设备 1.3测量数据漂移严重的测量设备 1.4使用频率较高的测量设备; 1.5新购置的测量设备; 、间核查的方法可选用 2.1采用高精度的计量标准,测量设备进行核查;2.2用同等精度的测量设备进行对比;2.3先用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的样品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进行多次重复测量,并采用统计技术对每次测量结果进行评估;2.4对样品不同特性检验结果的相关性进行验算等;2.5其它适用的方法。、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日程对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5.7抽样(5.7.15.7.3)重点提示:抽样计划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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