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管理制度2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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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煤气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煤气管网、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避免煤气管道、设备(设施)发生火灾、爆炸及人员中毒等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二、基本要求1、煤气生产、使用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国标(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等冶金行业相关安全规程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煤气安全内容,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程。2、凡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煤气工程要坚持“三同时”,严把竣工验收关,应由有关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认真严格的气密性试验或强度试验、打压试验及试车运行等验收程序,未经验收签字,不得擅自盲目竣工投产。3、煤气管网、设备的管辖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检查报告、竣工说明书等资料完整并归档保存;对设备大、中修及重大情况的设备故障、缺陷、事故隐患及工艺变更作好详细记录。4、气务车间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应建立严格的煤气操作、运行、检修、维护等有关规程、规定,对各种主要的煤气设施,各类切断装置、各类加压机放散装置,水封、排水器、膨胀器、支架等附属设施进行编号,号码应写在明显的位置。5、煤气生产、使用单位的操作岗位、煤气操作室和重点煤气区域应设置CO监测报警装置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报警装置应定期校验。6、煤气发生炉、储气柜、加压站、风机房、煤气重力、布袋除尘器、燃气锅炉、电器等可燃气体爆炸危险性场所及设施采取防爆措施。7、煤气管网、支架和设施基础,严禁做起重支撑作用,严禁将其它管线、电缆等搭设在煤气管线上。8、各煤气管网、设施上的水封槽、排水器应始终保持溢流,防止压力击穿泄漏煤气,冬季应做好保温防冻措施。9、煤气的三种“放散”(事故放散、过剩放散、吹扫放散),要特别注意煤气对周围环境作业人员的影响。煤气管道的末端应设有放散管,放散管应引到厂房外。煤气、空气管道必须安装低压报警装置。10、煤气管网所需用的蒸汽或氮汽管线,只在有通蒸汽或氮气时,才能把蒸汽管或氮气管与煤气管道连通,停用时必须断开或堵盲板(确认盲板质量合格)。11、凡进入煤气容器内作业或检修,必须彻底断煤气来源,进行通风置换,经测试合格后方可入内工作,并要设专人监护。12、严格煤气停、送气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停、送气操作检修方案,制定安全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13、严格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14、对在厂区、煤气区域的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程序,落实动火措施。煤气防护单位要指派专人在现场监管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15、煤气使用单位,应设24小时值班人员,严守待命,保证在非常情况下对发生的煤气事故、煤气中毒事故的紧急处置和人员抢救。要保证煤气抢险、抢救器具的安全、有效、可靠。16、气务车间管网班负责动力管辖区域内的煤气管道及附属实施的巡检、维护工作。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科对本制度的实施负有监督解释权。对违反本制度者根据动力厂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处理。四、本制度适用于动力厂各煤气使用单位。2.煤气动火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加强煤气区域设备、设施的动火管理,防止因违章动火引起煤气火灾和中毒、爆炸事故发生,规范动火审批程序,严格落实煤气区域设备设施的动火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动火管理的范围 主要包括五、八万煤气柜、TRT、130吨锅炉、外网煤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各种焊接、切割作业;喷灯、火炉、电炉、液化气炉;熬沥青、烧烤煨管和产生火的作业;煤气区域的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三、现场动火要求:1、所有煤气区域的设备设施动火全部属于A级动火,严格执行动力厂动火管理制度的要求,并按A级动火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结合设备情况,作业点环境,制定专门安全措施或方案,并要取得煤气防护站和安全部门的批准。 2、煤气设备动火前应作检测,CO24PPM, O2含量18%合格,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 ,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后,方准动火。3、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提前办理动火许可证,煤气压力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应可靠接地,在动火点附近装设压力表并设专人观察煤气压力,并做好防火措施,40米以内戒严。4、在停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可靠的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对管道内的残余煤气应用蒸汽或氮气进行吹扫处理干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应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5、进人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应早于动火或进塔(器)前0.5 h ,检修动火工中每两小时应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0.5 h ,也应重新分析,取样应有代表性,防止死角。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部各一气样;煤气比重小于空气时,取中、上部各一气样。6、打开煤气加压机、脱硫、净化和贮存等煤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时,应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7、设备动火前必须确认安全无误,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车、防护站、安全科现场监护,完工后清理现场禁留火种。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厂部安环科对本制度的实施负有监督解释权。五、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动力厂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处理。六、本制度仅适用于动力厂内煤气设备、设施动火作业 。3.煤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RGDL煤气制度032011一、目的 为了加强煤气设备、设施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规范检修期间的指挥和操作,防止检修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二、工作标准 1、要认真做好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修指挥部(组),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其成员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的各项规定。2、发现煤气设备(管网)漏气,检查及处理设备问题时要携带一氧化碳监测仪,采取个人防毒措施,并在专人监护下进行。3、修理人员进入煤气地区和接近煤气设备(管网)工作前,必须与生产单位和岗位运行人员取得联系,并制定相互确认联保、互保措施。4、煤气设备(管网)停气或带压动火检修,设备主管单位必须组织制定停气、卡盲板、吹扫方案或带压动火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煤气设备(管网)大中修前一周,设备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召开有关专业部门参加工程预备会,并拟发会议纪要。5、煤气设备(管网)检修的审批程序:(1)计划性的大中修时,检修单位要提前三天将检修计划报厂长审批,然后按照程序由公司安监处、生产运行处、设备处、主管经理逐级审批。计划审批后把检修方案及安全措施报送公司安监处、煤气防护站备案。(2)临时性的煤气设备(管网)检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由厂领导和安全科同意签认后,报公司安监处、煤气防护。6、停用和检修的设备(管网),必须与正常运行的设备(管网)用符合要求的盲板或V型水封与隔断装置共用的方式切断。不准使用V型水封单独切断。7、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补焊,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焊接部位要可靠接地,附近要装压力表或与值班室联系确认,并设专人监护检查。8、检修期间,生产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时对正常的运行设备,及需要进入的设备、管道进行检查检测,防止泄漏影响检修施工人员安全。9、煤气设备(管网)检修后,试投产过程中,设备使用单位要设专人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0、在检修、施工期间未达到引气条件,盲板严禁抽动。进入煤气设备(管网)内部作业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11、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应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12、进人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检测一氧化碳及氧气含量。经检测合格后,允许进人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携带一氧化碳及氧气监测装置,并采取防护措施,设专职监护人。 13、 电除尘器检修前,应办理检修许可证,采取安全停电的措施。进人电除尘器检查或检修,除应遵守有关安全检修和安全动火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事项: 断开电源后,电晕极应接地放电; 人内工作前,除尘器外壳应与电晕极连接; 电除尘器与整流室应有联系信号。14、在检修向煤气中喷水的管道及设备时,应防止水放空后煤气倒流。15、检修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带煤气作业安全规程、抽堵盲板安全规程、煤气设备动火安全规程、防护器材使用安全规程及各项煤气安全管理制度。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厂部安环科对本制度的实施负有监督解释权。四、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动力厂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处理。五、本制度适用于动力厂 。4、煤气安全操作规程(管网班)RGDL煤气制度042011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现场戴好安全帽。煤气地区不得吸烟、点火及睡觉,未办理动火票不许动火。2、高空作业两米以上没有平台、栏杆的地方,必须系好安全带;带煤气作业,不许配戴安全带,必须搭设走梯、平台、跑道;严禁高空掉物。3、停气检修必须有效隔离煤气,即关好眼镜阀或关阀门,封好水封。置换合格后打开人孔进行自然通风,经煤气防护部门检测合格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4、实习、代培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禁止操作各种设备,禁止在煤气地区停留。5、发生煤气泄漏要通知班长、煤气防护战,两人以上戴好防毒面具进行处理。测试泄漏点要配好CO检测报警器。6、发现煤气中毒时,戴好防毒面具将中毒者立即移出危险区,抬到通风地点,通知本厂调度、班长和煤气防护部门抢救。7、安全防护仪器、材料必须齐全、灵活可靠,严禁挪作它用。8、煤气管道下部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清除现场。9、开关放散阀不得用力过猛,开关蒸汽、氮气阀门不得过快,身体要错开阀杆方向,操作时要戴好手套。10、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11、煤气设备巡检时要带好报警器两人一组,横穿铁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距铁路中心3米以外行走。煤气设备区域要挂好明显的安全标志。12、进入煤气区域作业的人员,应当携带煤气检测报警仪器;在作业前,应当检查作业场所的煤气含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经检查确认煤气含量符合规定后,方可进入作业。13、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找电工处理,严禁私自处理。14、检查清扫排水器和检查排水设施时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跑煤气中毒。15、检修蒸汽管道,管道停气泄压归零后方可检修,严禁带气作业。5、抽、堵盲板安全规程RGDL煤气制度0520111、盲板抽、堵作业前,必须对盲板强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盲板制作材质必须使用无锈蚀、无重皮两面光滑平整无砂眼的Q235-A普碳整块钢板,制作后应无毛刺和突出物,边缘不准打眼并留吊挂手柄,直径在1800mm以下(含1800mm)严禁拼接焊制成型。直径在1800mm以上用钢板焊接时,所用钢板厚度应相同,焊缝平整致密。对所制作的盲板必须做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以使用。2、堵盲板时,生产操作人员与施工人员确认阀门的严密程度,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盲板垫放在停气管道的进气端(阀门口出口侧)。盲板堵完后,法兰盘螺栓均匀拧紧,不准泄漏。3、再次使用盲板时,堵盲板单位设专人对盲板质量、厚度、光滑度、直径、腐蚀程度和垫圈进行全面检查,经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4、煤气管道所用垫圈,必须用石棉绳或盘根平敷在垫圈两面,铺平、铺满,用小线绑扎牢固。严禁用石棉绳或盘根缠绕。5、带煤气压力操作时,下风侧半径40M以内严禁一切火源和非操作工人员通行。6、带煤气抽堵盲板时,在法兰两侧接地线,电阻不大于4欧姆,并准备灭火蒸汽管和灭火器材。7、带焦炉煤气和混合煤气作业时,要用铜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以免跑出煤气引起着火。8、 带煤气抽堵盲板作业 附近如有高温裸体设备必须进行隔热处理,以免跑出煤气引起着火。9、参加作业人员要佩带防毒面具,并在工作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交底,明确任务及分工作业时严密观察协调一致相互配合。10、带煤气抽堵盲板作业,要有防护人员、救护车、消防车在场监控。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距作业点10m 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11、一般在雷雨天、夜间不应进行带煤气抽堵盲板等危险工作。12、抽堵盲板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如:工具、千斤顶、撑铁等,500MM以上的盲板管道组要配合抽堵盲板。6、带煤气作业安全规程RGDL煤气制度0620111、进入煤气区域作业的人员,应当携带煤气检测报警仪器;在作业前,应当检查作业场所的煤气含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经检查确认煤气含量符合规定后,方可进入作业。2、带煤气作业,应有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应取得煤气防护站和安全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3、带煤气作业,要用铜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以免引起着火。4、进人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检测一氧化碳及氧气含量。经检测合格后,允许进人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携带一氧化碳及氧气监测装置,并采取防护措施,设专职监护人。5、带煤气作业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 g/m3(2 4p 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50m g/m3时(40p pm),人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不超过100 mg/m3(80p pm)时,人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半小时;在不超过200 mg/m3(160p pm)时,人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5 -20分钟。工作人员每次进人设施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6、进人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应早于动火或进塔(器)前0.5 h ,检修动火工作中每两小时应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0.5 h ,也应重新分析,取样应有代表性,防止死角。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部各一气样;煤气比重小于空气时,取中、上部各一气样。7、打开煤气加压机、脱硫、净化和贮存等煤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时,应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8、带煤气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擂板等危险工作,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9、带气作业,距工作场所40m 内,不应有火源或高温设备、建筑物等,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40m以外设立警戒线,保卫人员进行现场监护,与工作无关人员不许靠近。10、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11、进人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 V12、带煤气作业前,必须提前检查气瓶压力,戴好空气呼吸器方可进入作业区域。7、停送煤气安全操作规程RGDL煤气制度0720111、停气操作1.1、有计划安排的停气或煤气设备检修,需要提前制定停气方案,列出停气计划,有专人指挥,分工负责,做好停气前的一切必要准备工作。1.2、停气前必须和有关单位联系清楚,并通知停气时间。在关闭用户支管截门前应通知用户提前向管道通蒸汽或N2,截门关闭后通知用户打放散。1.3、厂区管网停送煤气必须先停支管,再停主管,分段处理。主管停气前15分钟向管道通氮气,停气后应先打末端放散,后打其它放散,待卡好气源阀的盲板后,对管道再进行全线置换。通氮气必须在卡好盲板之后进行。1.4、管道停气后如需动火,先关闭蒸汽或氮气,打开动火部位两端人孔及末端人孔进行通风,经煤气防护站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1.5、管道停气操作要严格掌握时间,操作完毕后要立即汇报调度,做好详细记录。2、送气操作2.1 、送气前对停气管道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检查项目和改造项目施工完备不漏项,具备投产条件,汇报调度,征得同意后,封闭所打人孔,排水器灌满水,各放散在开位,吹扫点接通,配合拆除盲板。2.2、盲板拆除后,对管线进行全面置换,15分钟后根据指挥指令,打开气源阀门向主管送气,关闭蒸汽或氮气,依煤气流动方向顺序关闭放散。末端放散待做爆发试验合格后关闭。2.3、主管送气完毕后,对管线进行全面检查,应无泄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煤气调度。2.4、主管送气完毕后,根据调度指令,待用户向管道通蒸汽或氮气15分钟后,打开支管阀门。2.5、对停送气所完成的项目、时间、存在问题以及设备调试等情况作好记录。 8、 煤气柜安全操作规程RGDL煤气制度0820111、气柜区域严禁吸烟、睡岗,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打闹,去现场戴好安全帽;外出巡检必须携带煤气报警器,两人以上做好互保联保,夜间备好照明设备。2、高空作业两米以上没有平台、栏杆的地方,必须系好安全带, 上下楼梯注意滑跌。3、停气检修必须有效隔离煤气,即关好眼镜阀或关阀门,封好水封。置换合格后打开人孔进行自然通风,经检测合格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严禁私自进入煤气设备。4、发生煤气泄漏要立即通知调度、班长、煤气防护部门,两人以上戴好防毒面具进行处理。测试泄漏点要用CO检测报警器,大量泄漏煤气时要立即组织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撤离煤气区域。5、发现煤气中毒时,戴好防毒面具将中毒者立即移出危险区,抬到通风地点,通知本厂调度、班长和煤气防护部门抢救,严禁在不佩戴防护器具的情况下盲目施救。6、安全防护仪器、材料必须齐全、灵活可靠,严禁挪作它用。7、电气设备、转动设备在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检修时必须执行挂牌制进行登记,检修人员不交牌签字不准合闸开机。8、电机在运行中禁止擦吸风口及转动部位,防止发生人身设备事故。9、开关放散阀不得用力过猛,开关蒸汽、氮气阀门不得过快,身体要错开截门杆方向,操作中要戴好手套。10、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找电工处理,严禁私自处理。11、检查清扫排水器和检查排水设施时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跑煤气中毒。用水封闭的设备,必须做到注水到位,溢流正常。12、检修电除尘时,必修提前切断电源,高压隔离开关打至接地位置经电气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进入内部检修,专人监护,执行挂牌制度。13、进入气柜内部检修提前制定安全措施和操作方案,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9、煤气加压机安全操作规程RGDL煤气制度0920111、进入加压机房操作必须两人以上携带煤气报警器,专人监护。现场煤气超标必须查明原因,处理后再进行设备操作,使用氮气置换时注意防止氮气窒息 。2、停机前关闭出入口偏心阀、眼镜阀、开调节阀。打开出口放散,送N2气15分钟后检测,合格后,停N2气,打人孔进行自然通风(并盘车数圈将死角N2气、煤气排净)。通知防护部门检测合格,批准后加压机检修。3、送气前检查设备完好,检查各种仪表保持灵活有效。检查润滑油,不足加满。盘车数圈检查转子有无卡磨现象,清除四周杂物,上好安全罩,检查人孔、排水器处于完好状态。4、盖好人孔,排水器注流水,检查各部完好。(待空气试车完成后进行)。 开加压机入口处N2气,打开出口放散,(调节阀在打开位置)充氮气15分钟后,开入口扇形盲板阀、偏心阀、加压机煤气置换,关N2。(置换中要盘车,不留死角) 煤气置换合格后,开出口扇形盲板门,关入口调节阀。启加压机。5、电机停机一个月以上要测定绝缘电阻不小于 M(兆欧)开启通风机。6、电动机发生故障或着火时应立即停机断电,并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上报调度通知专业电工检查处理,严禁非电气人员维修电机。 10、煤气事故抢救处理规程RGDL煤气制度1020111、煤气事故的处理规则1.1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煤气防护站。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挂火警电话9819,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司医务室。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查明事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2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应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人应按照煤气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由厂长、车间主任或值班负责人。1.3 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人。进人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应佩带呼吸器,不应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1.4 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应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2、煤气中毒者的处理2.1、抢救中毒者时,一定要有专人指挥,注意安全,防止碰伤、撞伤、上下梯子时,将中毒者头部抬高。2.2、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静、通风,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2.3、抢救人员首先戴好防毒面具,将中毒者抬到上风侧空气新鲜的地方,解开领口、腰带、将口腔打开(假牙拿出)把舌头拉出,口内赃物擦净,天冷时注意保暖,通知煤气防护站和煤气调度。2.4、检查中毒者状态,配合呼吸的立即强力吸氧,对停止呼吸意识昏迷不醒者,立即做人工呼吸或用苏生器抢救,直到抢救人员或医生赶到现场为止。2.5、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医院急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应有医务人员护送。2.6、 当发生集体煤气中毒时而抢救人员又少时,应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由防护站组织人员,将中毒者全部抢救出来,分轻重抢救。3、煤气着火事故的处理3.1、管道或设备发生着火事故,要立即通知调度和汇报有关人员,有专人负责、指挥、抢救。3.2、由于设备不严密而轻微漏气引起的着火,可用湿泥、蒸汽、湿麻袋、草袋、沙子等堵塞着火处灭火。3.3、煤气大量漏气引起着火时,可适当采取关闭降压同时通入蒸汽灭火,在降压时严禁关阀气源,压力不能低于980PA。3.4、煤气设备烧红时,禁止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管道和设备急剧收缩,造成变形和短裂。但在用蒸汽时,可适当加水伴随降温冷却。3.5、煤气设备附近着火,使煤气设备温度升高,但还未引起煤气着火和设备烧坏时,可正常供气生产。但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将火源隔开并及时熄灭。当煤气设备温度不高时,可用冷却设备。3.6、煤气设备着火时,可将设备的入孔、放散阀等一切大气相通附属孔关阀,使其隔绝空气自然熄灭,或通入蒸汽灭火。3.7、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人大量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 Pa(10. 2 mmH,O)。不应突然关闭煤气闸阀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直径小于或等于100 mm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3.8、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3.9、处理完着火,按跑气事故处理。4、煤气爆炸事故的处理4.1、发生煤气爆炸事故,立即报告调度或值班领导。 4.2、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剩余煤气处理干净。4.3、 对爆炸地点应加强警戒。煤气扩散区域,不许有火源,不许有人停留,威胁到室内工作人员安全时,工作人员需戴上氧气呼吸器,无关人员应立即离开现场。4.4、在爆炸地点40 m以内不应有火源。4.5、迅速查明爆炸原因,在未查明原因之前,不准送煤气。4.6、 组织人员,尽快恢复生产。煤气爆炸后,产生着火事故,按着火事故处理,产生煤气中毒后,按煤气中毒事故处理。11、煤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RGDL煤气制度1120111、进入煤气地区(岗位)值班、检修、检查不得少于2人,要携带好一氧化碳检测仪,相互联系,相互监护。2、严禁在煤气地区的设备及管网附近取暖、乘凉、休息或睡觉。3、煤气区域内未经检查确认的明、暗沟及隧道,严禁进入,以防中毒或窒息。4、与岗位无关人员禁止动用煤气设备的各种阀门、仪表、仪器。5、在煤气区域或进入设备内工作时,要严格执行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中1022条款)。A: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4PPm时可以连续工作8小时。B: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40PPm时可连续工作1小时。C: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80PPm时可连续工作30分钟。D: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60PPm时可连续工作1520分钟。每次工作时间的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6、除有特别规定外,任何煤气设施均应保持正压操作,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则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7、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应用蒸汽、氮气或烟气为置换介质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不应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线,煤气设施周围40 m内不应有火源。8、煤气设施内部气体置换是否达到预定要求,应按预定目的,根据含氧量和一氧化碳分析或爆发试验确定9、炉子点火时,炉内燃烧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负压,点火程序应为先点燃火种后给煤气,不应先给煤气后点火。凡送煤气前已烘炉的炉子,其炉膛温度超过1 073 K(8000C)时,可不点火直接送煤气,但应严密监视其是否燃烧。10、送煤气时不着火或者着火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清原因,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11、凡强制送风的炉子,点火时应先开鼓风机但不送风,待点火送煤气燃着后,再逐步增大供风量和煤气量。停煤气时,应先关闭所有的烧嘴,然后停鼓风机。12、煤气系统的各种塔器及管道,在停产通蒸汽吹扫煤气合格后,不应关闭放散管;开工时,若用蒸汽置换空气合格后,可送人煤气,待检验煤气合格后,才能关闭放散管。但不应在设备内存在蒸汽时骤然喷水,以免形成真空压损设备。13、送煤气后,应检查所有连接部位和隔断装置是否泄漏煤气14、各类离心式或轴流式煤气风机均应采取有效的防喘震措施。除应选用符合工艺要求、性能优良的风机外,还应定期对其动、静叶片及防喘震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处于正常状态。煤气风机在启动、停止、倒机操作及运行中,不应处于或进人喘震工况。12、煤气防、救护器材使用维护安全规程RGDL煤气制度1220111、煤气防护器材维护和管理1.1、各单位的便携式报警器,每年需进行标定。 1.2、煤气防护器材,必须按说明书中使用要求规范使用。1.3、所有的煤气安全防护器材,必须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每周对器材进行检查。厂部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器材发生故障及时送修1.4、煤气防护器材,使用前必须要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使用。1.5经过上级部门检查、检验过的救护器材不允许擅自拆、修。1.6、煤气安全防护器材必须存放在防潮、防腐、通风、易取的部位,并设专用柜存放。2、自动苏生器操作规程:2.1使用前的准备工作2.1.1、安置伤员,将伤员安置在空气新鲜处,解开上衣扣或脱掉湿衣裳服,以利胸部扩张,适当保暖,肩部垫高100150mm,头部尽量后仰,面部转向一面,以利吸吸道畅通。2.1.2、清理口腔,用开口器从伤员嘴角插入前臼齿间把口启开,用舌钳拉出舌头,用药布包住食指,清除口腔中的分泌物和其它污物,使口深内清洁。2.1.3、清理喉腔,从鼻爱插入引管,半堵引射器喷嘴 ,打开气开关,将吸此管往复移动,污物、粘液、水等则补吸出至吸引瓶。2.1.4、压舌:根据伤员年龄,适当选择压舌器(即口腔导气管),将伤员舌头拉出,插好压舌器,以防止伤员后坠造成呼吸道梗塞,然后把舌头送回,以防伤员痉挛时咬舌头。2.1.5注意事项:预备处置应迅速准确,确保伤员呼吸道畅通,凡属腐蚀性气体如氰化物、二氯化硫、氮气中毒等,不能施行人工呼吸,只能用苏生器补给氧气,以防肺水肿。2.2、利用自动苏生器做人工呼吸操作:2.2.1把自动肺同导气管、面罩连接好。2.2.2打开氧气瓶及气路,听到气流声。2.2.3将面罩紧压在伤员面部,自动肺开始工作,自动代替充气与抽气,标杆有节奏的上下动作。2.2.4用手指轻压伤员喉头中部的环状软骨,借以闭 道,避免氧气进入胃内。2.2.5伤员胸部有明显地起伏动作,证明自动苏生器正常,可将面罩用头带固定。2.2.6自动肺如不自动工作,说明面罩不严密漏气所致, 动作如过快,并发出疾速的“喋喋”声,说明呼吸道不通畅,此时,如已插口咽导气管,可将伤员下腭骨托起(即下移至上牙床前面),以利呼吸道畅通,如仍无效,应马上重理呼吸道,切勿贻误时间。2.2.7、调节自动肺频率:调整减压器和配气阀旋钮,使频率达1618次/分,小孩约30次/分。2.2.8注意事项:苏生器正常后,除伤员出现尸斑,说明亡外,不应放弃人工呼吸,伤员出现自主呼吸时,自动肺动作紊乱,说明伤员已恢复自主呼吸,人工呼吸改为输氧。2.3、输氧操作:2.3.1、将呼吸阀同导气管、储气囊连接好。2.3.2、打开氧气瓶及气路后,接在面罩上。2.3.3、调整气量,一般以气囊不异常膨胀也不空瘪为宜。2.3.4、氧气量调节环调至80%,煤气中毒的伤员100%。2.3.5、注意事项:输气工作不易过早停止,以防伤员昏厥。3、空气呼吸器操作规程3.1、空气呼吸器使用前检查:3.1.1、检查背板、背带、紧固件、面罩、导管等是否良好。3.1.2、检查面罩与需求阀接口,快速插头及紧固件等是否松动。3.1.3、打开气瓶检查各连接部分是否严密,配戴面罩呼吸器前需检查面罩、需求阀等是否有漏气现象。3.1.4、检查空气瓶压力是否在150Bar以上。3.2、空气呼吸器使用中注意事项:3.2.1、使用空气呼吸器中发现漏气应立即退出险区。3.2.2、使用中应随时注意压力表读数,当压力降到6050Bar或听到报警声应立即退出险区更换空气瓶。3.2.3、使用空气呼吸器应避免磕碰。3.2.4、严禁使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空气呼吸器。3.3、用空气呼吸器后的处理:3.3.1、使用完毕应对面罩、需求阀等进行全面消毒、清洁。3.3.2、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紧固件连接处有无松动、漏气现象。3.3.3、检查空气瓶压力是否在150Bar以上,否则更换气瓶。3.3.4、一切正常后,放回固定位置。3.4、维护保管:3.4.1、空气呼吸器必须保持清洁,防止磕碰和灰尘侵入仪器内。3.4.2、保管室内不准过于干燥、潮湿及高温。3.4.3、空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保证瓶内压力高压空气压力,空气瓶保管应防止冲击和过热。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RGDL煤气制度132011一、目的: 动力厂煤气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为了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为达到本质安全与超前预防,避免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本厂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二、名词解释: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我厂的危化品主要有:煤气、部分水处理药品。三、基本要求:1、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c) 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d)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e)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f)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根据本厂危化品使用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3、从业人员的安全要求a) 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煤气人员培训合格后由公司煤防站下发煤气操作证。b) 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易燃易爆岗位要穿防静电工作服装,严禁串钉子鞋进入。c) 对本岗位操作的设备、工艺、管道流向、阀门开启关闭应熟练掌握和了解。d) 操作前没,对设备要认真检查,安全附件、防护装置必须安全有效,损坏的应及时修理后再投入使用。e) 电器设施发生故障,应由专业电气人员修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修理。4、对设备安全使用要求a) 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的设备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b) 生产区域的采光、通风应满足要求,设备管道应按要求涂色,管道表明流向,截门表明开、关方向。c)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放空管、爆破片、压力表、温度表、以及安全连锁装置应安全有效,定期进行检验。d) 易燃易爆岗位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e) 设备、管道应采取消除静电的接地措施。f) 生产设备、管道、截门应保证密闭良好,防止可燃物泄漏。g) 易燃、易爆、易挥发性液体的岗位应安装可燃气体检漏报警器、自动连锁保护装置。h) 焊补、维修设备时,必须进行设备清洗置换,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i) 电气设施应符合化学危险品防爆要求。j) 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导除装置。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a) 本厂主要采用气柜的储存方式b) 气柜区域严禁烟火和明火c) 气柜区域的电气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符合相关安全要求。d) 气柜必须安装避雷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接地措施。e) 进入储存区域的机动车辆保险为防爆的或安装阻火器。f) 煤气发生泄漏时要及时处理,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救援预案。g) 气柜的安全附件要保持安全有效,定期进行检验,储存区域按时进行巡检。5、厂区内禁止烟火,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检修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申请手续,动火票审批完毕方可动火。7、对化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入库原料或成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专人保管。要严格执行登记手续,建立台帐。对危险化学品领取,要坚持随领随用,用后剩余部分,要退交公司大库保管。8、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倒运应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四、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抵触之处的,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安环处对本制度的实施负有监督解释权。六、本制度适用于动力厂,安全科负责分管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者根据动力厂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处理。关于开展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负责办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领证、培训教育等事宜,为依法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安全工程师的要求,今年凡2010年及2010年以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办理注册的、以注册满3年的和因工作需要调动办理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初始、延续、变更、补办注册事宜。凡在2011年底到期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均应在本次延续注册中办理注册事宜,否则将过期无效以至于失去执业资格。现将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册时间、地点时间:2011年3月1日2011年4月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路澳景大厦2门2501室(大沽路同仁堂后)电话: 28379396 联系人: 冯女士二、注册安全安全工程师注册提交资料(一)初始注册1、初始注册申请表(2份);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2页);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聘用证明;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面);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4张;(二)延续注册1、延续注册申请表(2份);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聘用证明;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表现证明材料;5、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4张;(三)变更注册1、变更注册申请表(2份);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3、与原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到期或者解聘表现证明;4、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聘用证明;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4张;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四)同时办理延续与变更注册的1、按照延续注册要求中1、3、4、5项交一套材料;按照变更注册要求中1、3、4项交一套材料;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不包括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4、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已到期,同时也需要做变更注册的,在所交的材料中有关“单位”一栏中,应填入变更后的新单位;(五)重新初始注册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到期未延续注册的,需办理重新初始注册,按照初始注册要求准备一套材料;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3、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未办理注册手续的,需先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六)补办执业证1、补办申请表及书面证明(2份);2、损坏的执业证要在所在地省级主要报纸刊登执业证遗失声明(原件);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不包括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附:(点击表格下载栏目中附件题目下载)1.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4.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补办申请表 天津市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 2011-2-24|发布时间:2011.02.24来源:查看次数:3026附件3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申请人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贴2寸免冠正面彩色近照)执业证编 号注册有效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联系电话E-mail申请注册类 别(选一项)1.煤矿安全 2.非煤矿矿山安全 3.建筑施工安全 4.危险物品安全(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民用爆破器材)5.其他安全(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电力、特种设备、电信、消防、农业、林业、其他)身份证件名 称身份证件号 码聘用单位名 称单位属性代 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部门联系电话传 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聘用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省 级、部 门、央企注册机构意 见经办人:(公章)年 月 日国家注册机构意见经办人:(公章)年 月 日注:1.申请人填写内容除签名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外,其余打印;2.单位属性代码:A中央企业(A1煤矿类,A2非煤矿矿山类,A3建筑施工类,A4危险物品类,A5其他类);B地方企业(B1煤矿类,B2非煤矿矿山类,B3建筑施工类,B4危险物品类,B5其他类);C中介机构;D科研院校;E其他。天津市注册安全工程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个人会员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性别家庭住址本人标准照片(2寸)住宅电话手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任职情况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现任职务技术职称从事工作学业情况目前学历毕业院校(系)名称所学专业毕业时间专业特长学术兴趣掌握的语言种类及水平主要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主要安全生产工作特长:(可另附)本人入会申请:我志愿加入天津市注册安全工程协会,承认并拥护协会章程,遵守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积极支持协会工作,按时参加协会活动,并按时交纳会费。特此申请 签字:年 月 日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意见: (盖章)年 月 日天津市注册安全工程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单位会员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名称部门负责人姓名本单位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情况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安全评价师名OSHMS审核员名高级安全工程师名中级安全工程师名单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性别职务职称电子信箱电话传真手机单位简介:(可另附)单位入会申请:我单位志愿加入天津市注册安全工程协会,承认并拥护协会章程,遵守会员的各项权利与义务,积极支持协会工作,按时参加协会活动,并按时交纳会费。特此申请负责人签字:(单位签章)年 月 日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意见:(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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