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与不动产估价.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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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陈燕娥不动产学院手机:13427728226短号:648226邮箱:Chen_yane,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估价的意义,(一)为房地产市场交易、房地产抵押等服务;(二)为房地产课税提供依据;(三)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提供依据,并深化土地征用补偿制度改革。,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教学目的,目的一:理解和掌握房地产估价的基本原理和各种估价方法(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路线价法等),为今后考取房地产估价师奠定基础;目的二:了解房地产估价工作的流程和评估报告写作的基本要求,为今后能参与房地产估价工作积累相关知识。目的三:尝试引入国外教材,丰富学生的专业英语词汇量,满足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课程主要内容,一是基本原理和方法的诠释:要求学生理解房地产价格及其形成的特性;掌握各种估价方法的原理和应用。二是阅读和分析房地产估价实例:要求学生大量阅读和分析房地产估价案例,帮助学生更好理解房地产估价的原理,同时开拓学生思路。三是撰写房地产估价报告:每一组同学独立完成一份房地产评估报告,经历资料收集、整理、测算、写作和再修正,最后成稿的全过程。具体课程内容和时间安排,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教学方法,房地产估价是一门理论与实际联系十分密切的课程,主要采取课堂讲授、课堂讨论和实习等多种教学方法:课堂讲授:包括相关基本理论、各种估价方法的理论基础及其操作方法、各种方法的运用,其中部分章节由学生分组讲授,时间为12-15分钟。课堂讨论:每组讲授完后,同学们有8分钟提问时间,讨论并解决相关重点难点。实习:运用各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学生分组完成估价报告,教师就各组估价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考核方式,平时成绩占10%: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2分,两次扣6分,旷课3次取消考试资格;课堂主动举手回答问题每次1分,总分最高为10分。分组完成课堂讲授或汇报估价报告部分内容,完成房地产价格评估并提交估价报告占30%。期末考试占60%:期末考试将模拟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进行考核,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教材与参考书目,教材:房地产估价,柴强编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参考书目: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柴强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房地产估价,周寅康编著,东南大学出版社;房地产估价,叶剑平、曲卫东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编,地质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网站: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引言,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中国现代的房地产估价活动,是在1978年以后“改革开放”的背景下,随着推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房屋商品化政策和改革城镇住房制度,房地产可以进入市场流通而出现的,所以说中国现代的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下列三项重大制度和体制的改革: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法制建设,引言房地产估价研究背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在不改变城市国有的条件下,采取拍卖、招标、挂牌、协议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地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需要继续使用的,经批准,期限可以延长,同时按当时市场情况补交地价。,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继续推进现有公房出售,完善住房补贴制度。,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阶段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和配套改革阶段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继续推进现有公房出售,完善住房补贴制度。,筒子楼,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筒子楼的走廊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万科的第五园,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蜗牛的家密密麻麻的高楼大厦找不到我的家在人来人往的拥挤街道浪迹天涯我身上背着重重的壳努力往上爬却永永远远跟不上飞涨的房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法制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估价业其起步虽然较晚,但是发展很快,并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与认可,突出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确立了房地产估价的法律地位;(2)实行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3)设定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和“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等行政许可项目;(4)制定了房地产估价标准和指导意见;(5)成立了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6)建立了统一开放的房地产估价市场;,引言房地产估价的发展现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7)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房地产估价理论和方法体系;(8)开展了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9)拓宽了房地产估价的服务领域: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典当、保险、税收、征收和征用补偿;损害赔偿、纠纷调处、司法鉴定,以及企业有关经济行为;设立公司时以房地产作价出资、房地产估价纠纷调处中的房地产估价复核或鉴定,等等,都需要房地产估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2004年在北京举行的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颁证大会,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中国目前房地产制度、房地产管理体制和房地产市场有许多特色和不完善之处,估价对象较为复杂,从而估价的难度较大,主要面临的挑战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可操作性的执业技术规范滞后;行政管理混乱,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性管理不到位,职业道德标准建设滞后;进入门槛低,房地产评估机构基础较差;,引言房地产估价的发展趋势,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估价竞争激烈,手段落后,不正当竞争普遍存在;房地产市场不够发达,市场运行缺乏规则或者运行规则不能得到严格执行,市场参与者还不够成熟,市场难以真实反映交易对象的实际状况,房地产交易信息不够公开、透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面对挑战,今后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评估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建立健全房地产估价行业监管体系;提高人员素质,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创新;中介服务多元化、集团化和信息化;塑造企业形象,打造服务品牌。,引言房地产估价的发展趋势,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我国目前对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在立法上处于空白,对地下空间用地出让的方式与登记发证也没有规定,这是土地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下空间的开发将越来越多,地下空间开发,地估价也要三维化。,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重点掌握内容:房地产的概念,及其各种存在形态的基本认识;房地产的特征;房地产估价的概念;房地产估价的必要性。房地产估价理论体系,第一章房地产与房地产估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是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定着物,是实物、权益、区位三者的综合体。房地产实物(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房地产权益:是指房地产中无形的、不可触摸部分,包括权利、利益和收益;权利:中国目前主要有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典权、地役权、空间利用权。房地产区位;,房地产基本概念、理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北京的新古典豪宅,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老树也是不动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有些国家把船舶、飞机等价值特别巨大,产权转移需要到政府的有关部门备案的物品也称作不动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产权:,产权的概念产权是财产的权属关系,是满足人们需要的物质财富的权利,即法律赋予人们对财产依法直接管理支配并享受其利益、排斥他人干扰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以及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地役权、地上权、使用权、抵押权等他物权和财产关系人之间的债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产权的类型:(1)房地产所有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房地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地产所有权包括独有、共有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以建筑物的某一特定部分为客体而成立的房地产所有权形式,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利,由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部分持有权和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构成。,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2)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的权利。出让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土地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土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为集体土地上的);临时用地土地使用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3)房地产租赁权:是指以支付租金的方式从房屋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那里获得的占有和使用房地产的权利;(4)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地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房地产而为自己使用、收益的权利。,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6)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为使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典型的通行权);(7)空间利用权: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及其效力所及空间之外,对地表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所享有的排他使用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宗地图,反映土地平面利用和土地立体利用,各项土地权利使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产权的类型,产权分类示意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产权理论对不动产估价的指导作用1、产权是不动产价格的基础2、明确产权是不动产估价的前提3、不同产权设置对不动产估价的影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区位:是指房地产的空间位置,可以分为位置、交通、环境和配套设施四个方面。总体来讲,可以包括地理位置,也包括它的周边环境,也包括它的交通条件(可及性、便捷性),其次还有产业聚集度,产业未来的发展水平。,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在80年代到90年代末的时候,东三环一带是工业区,现在以国贸为核心的CBD就在东三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北京东三环沿路建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在建中的央视大楼,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实物、权益和区位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1、在不同类型的资产中,实物和权益对价值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的有形资产主要是实物的价值,即主要是实物的好坏决定着价值的高低;一般的无形资产主要是权益的价值;房地产的实物和权益在价值决定中都很重要。2、区位对价值的决定作用几乎是房地产所独有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的存在形态及各种形态的基本认识房地产虽然包括土地和建筑物两大部分,但并不意味着只有土地与建筑物合成一体时才被称为房地产,单纯的土地或者单纯的建筑物都属于房地产,是房地产的一种存在形态。归纳起来,房地产有土地、建筑物、房地三种存在形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中对土地的限制和基本认识,对一宗土地的基本认识(1)位置;(2)面积;(3)四至;(4)形状;(5)地形、地势;(6)周围环境;(7)利用状况;(8)产权状况;(9)土地使用管制;(10)地质条件;(11)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和土地平整程度;(12)其他。,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对土地的限制的认识一宗土地所受限制的种类和程度,对其价值有重大影响。进行房地产估价,应充分调查、了解土地所受的各种限制及其内容和程度,只有这样才能评估出正确的价值。对土地利用的限制可归纳为3个方面:(1)土地权利的设立和行使的限制(例如地役权);(2)房地产相邻关系的限制(通风、采光、排水、排污的相邻关系,险情危害的相邻关系);(3)土地使用管制(例如,城市规划对土地用途、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等的规定)。,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几个重要概念建筑高度:又称建筑限高,是指地块内允许的建筑(地面上)最大高度限制;建筑密度:又称建筑覆盖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建筑用地面积的比率;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地块开发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例子某宗土地面积为1000m2,其上建筑物的基地面积为700m2,建筑物层数为8层,如果建筑物的各层建筑面积均相同。则该宗土地的容积率为多少?建筑密度为多少?,如果建筑物的各层建筑面积均相同,则有容积率建筑密度X建筑层数注意:在城市规划上,地下建筑面积通常不计容积率,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中对建筑物的基本认识在房地产估价中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构筇物两大类,房屋和构筑物之间的区别主要有两点:人们是否直接在内进行生产或生活活动;是否有门、窗、顶盖。,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对建筑物的基本认识(1)位置;(2)面积;(3)层数和高度;(4)结构;(5)设备;(6)层高或净高;(7)空间布局;(8)装饰装修;(9)外观;(10)建成日期;(11)利用状况;(12)维修养护情况及完备程度;(9)产权状况;(10)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程度;(11)其他。,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几个重要概念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是指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的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概念的总结对上述关于房地产概念的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可知:房地产有房地产、物业等不同的称呼。房地产产包括土地、建筑物和其他土地定着物三个部分,同时又是实物、权益和区位三者的综合体。房地产有土地、建筑物、房地三种存在形态;土地是一个包含地面、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的三维立体空间;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包括土地、建筑物和其他土地定着物,其中,土地是大自然的产物,是永存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定着物为人工建造,它定着在土地上。因此,房地产的特性主要取决于土地的特性,是以土地的特性为基础的。从房地产估价和把握房地产价值的角度来看,房地产主要有不可移动、独一无二、寿命长久、供给有限、价值量大、流动性差、用途多样、相互影响、易受限制和保值增值十个特性。,房地产的特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不可移动性:不可移动指土地地理位置固定,不能移动,固定或依附于土地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通常也不能移动。因为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所以房地产区位条件对房地产价值影响是特有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房地产市场不存在全国性市场,而是一个地区性市场,其供求状况、价格水平和价格走势等都是地区性的。耐久性:指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或毁灭。但需要说明的是,从具体占用者的角度来看,土地在有些情况下是有寿命的(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耕地的破坏)。,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独一无二:指房地产的异质性,这使得不可能出现相同房地产的大量供给,从而房地产之间不能实现完全替代,房地产市场不能实现完全竞争,房地产价格千差万别并容易受交易者个别行为的影响。值得指出的是,房地产尽管有独一无二特性,但很多房地产之间仍然有一定程度的替代性(市场比较法)。供给有限性:指土地资源总量是固定不变和有限的,土地的自然供给缺乏弹性。但进一步来看,房地产具有供给有限特性,主要是由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特性造成的房地产供给不能集中于一处,这可以说是房地产供给与一般物品供给的最主要区别。,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用途多样性:指土地根据人们需要可用于多种不同用途,用途多样这一特性主要是空地所具有的,在现实中房地产的用途并不是随意决定的。从经济角度来看,土地利用选择的一般先后顺序是:商业、办公、居住、工业、耕地、牧场、放牧地、森林、不毛荒地。涉及广泛性:指房地产涉及社会各方面,容易对外界产生影响,也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外部性:称外部效应、外部影响,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进行生产或消费等活动时,对其他经济行为主体带来的影响。外部性分为有利的外部性(外部经济)和有害的外部性(外部不经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权益受限性:指受法律的制约。政府对房地产的限制一般是通过下列4种特权来实现的:(1)管制权:政府为了增进公众安全、健康、道德和一般福利,可以直接对房地产的使用作出限制(例如建筑密度等)。(2)征税权:政府为了提高财政收入,可以对房地产征税或提高房地产税收。(3)征收权: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强制取得公民和法人的房地产,但要对被征收的公民和法人给予公正补偿。(4)充公权:政府可以在房地产业主死亡或消失而无继承人的情况下,无偿收回房地产。(5)国家政策。,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流动性差:指房地产的交易不可能很频繁。房地产由于价值量大,加上具有不可移动和独一无二的特性,使得同一宗房地产的买卖不会频繁发生。流动性是指在没有太多损失的条件下,将非现金资产转换为现金的速度。当急需资金时,替代变卖房地产遇到的难以变现问题的办法,是将房地产抵押或典当来获得现金。价值量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保值增值:房地产由于寿命长久、供给有限,其价值通常可以得到保持,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价值会自然增加,即自然增值。引起房地产价格上升的原因主要有4个方面:对房地产本身进行投资改良,如装饰装修改造,更新或添加设施设备,改进物业管理;通货膨胀;需求增加导致稀缺性增加,如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带动房地产需求增加;外部经济,如交通条件或周围环境改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思考1:,通货膨胀:是指商品和服务的货币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上涨现象,或者简单地说,是物价的持续普遍上涨。当说某项投资是保值性的,则意味着它能抵御通货膨胀,即所投入资金的增值速度能抵消货币的贬值速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思考2:,注意:房地产的保值增值特性是从房地产价格变化的总体趋势来说的,是波浪式上升的,不排除房地产价格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波动而波动,房地产本身的功能变得落后、周围环境恶化使房地产价值下降,甚至过度投机、房地产泡沫破灭后出现的房地产大幅度贬值。具体一宗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的价格,从长远来看是趋于下降的。但如果预期可以续期且续期的补地价很少或者续期舌,则该房地产的价格又会高起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对于房地产估价来说,有意义的房地产类型的划分主要有4种:按用途来划分(10类);按开发程度来划分(生地、毛地、熟地、再建工程、现房);按是否产生收益来划分(受益性和非受益性);按经营使用方式来划分(销售、出租、营业和自用)。,房地产的分类,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估价的定义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守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特点价值进行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活动。,房地产估价的概念,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估价定义中的关键术语:1、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指经过房地产估价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相应资格并注册生效,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目前,中国房地产估价人员职业资格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和房地产估价员从业资格两种;专业土地估价人员。,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2、估价目的:是指一个房地产估价项目的估价结果的期望用途,或者通俗一点讲,委托人将未来完成后的估价报告拿去做什么用,是为了满足何种涉及房地产的经济活动或者民事行为。不同的估价目的来源于对估价的不同需要。估价目的可以划分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典当、保险、税收、征收和征用补偿、损害赔偿、纠纷调处、司法鉴定,企业有关经济行为、房地产估价纠纷调处中的房地产估价复核或鉴定,等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3、估价原则:是指人们在房地产估价的反复实践和理论探索中,在认识房地产价格形成和运动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总结出的一些简明扼要的进行房地产估价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4、估价程序:是指一个房地产估价项目运作全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按照其相互联系排列出的先后进行次序。,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5、估价方法:房地产估价不能单纯依靠估价人员的经验进行主观判断,还必须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进行测算。一宗房地产的价值通常可以从如下3个途径来求取:近期市场上类似的房地产是以什么价格进行交易的;如果重新开发建设一宗类似的房地产需要多少费用;如果将该宗房地产出租或营业预计可以获得多少收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6、估价对象:是指一个房地产估价项目中需要评估其价值的具体房地产。尽管房地产的存在形态归纳起来只有土地、建筑物和房地三种,但现实中的估价对象是丰富多彩、复杂多样的。从实物角度看;从权益方面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7、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从大的方面来讲,影响房地产价值的因素有环境、人口、经济、社会、行政、心理、国际等方面。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对于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各种因素引起房地产价格变动的方向、程度等是不尽相同的。,8、估价时点:是指评估价值所对应的时间,即在该时间上估价对象才有该价值。由于同一宗房地产在不同的时间价值会有所不同,所以,估价通常是对估价对象在某个特定时间的价值作出估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9、价值的测算和判定:是建立在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房地产所在的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规律的掌握,以及对相关经济、法律、社会、自然因素的变化对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影响的判断上的。价值是估价对象在某种估价目的特定条件下形成的正常值,它能为当事人或社会一般人所信服和接受。注意:估价不同于定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虽然任何资产在交易中都需要衡量和确定价格,但并不一定都需要专业估价。一种资产只有同时具有独一无二和价值量大两个特性,才真正需要专业估价。具体就房地产来讲,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可移动、独一无二和价值量大的特征,房地产市场是“不完全市场”,需要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提供市场信息,进行替代市场的估价。,房地产估价的必要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在经济学上,“完全市场”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8个条件者:同质商品,买者不在乎从谁手里购买;买者和卖者的人数众多;买有和卖者都有进出市场的自由;买者和卖者都掌握当前价格的完全信息,并能预测未来的价格;就成交总额而言,每个买者和卖者的购销额是无关紧要的;买者和卖者无串通共谋行为;消费者要求总效用最大化,销售者要求总利润最大化;商品可转让且可发生空间位置的移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作为商品,其品质各不相同和复杂的特性违反了第条和第条。另外,尽管房地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它本身无法移动,违反了第条。因此,房地产市场通常被视为典型的不完全市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房地产学院,房地产估价的需要:(1)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需要(招标标底、拍卖保留价、挂牌底价);(2)房地产转让、租赁的需要;(3)房地产抵押、典当的需要;(4)房地产保险的需要;(5)房地产税收的需要;(6)房地产征收和征用补偿的需要;(7)房地产损害赔偿的需要;(8)房地产分割的需要;(9)房地产纠纷调处和有关司法鉴定的需要;(10)企业有关经济行为的需要;(11)房地产管理的需要;(12)其他方面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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