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论文参考资料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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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论文参考资料六篇【篇一】摘要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是承载政府公共管理、社区自治服务、市场中介服务和民间互助服务的载体,是社区工作人员服务居民和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凭借工具。在社区建设领域,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如何能够既普惠到所有居民,又节约成本提高配置效率,使有限的资源充分发挥作用,是基层政府和社区工作者时常聚焦的话题。笔者以此为课题,对*社区服务设施的配置现状展开调查,拟通过总结目前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提出完善*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的建议。关键词*;社区;服务与管理。一、*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配置的现状。通过调查笔者了解到,*市、镇两级政府近些年来不断加大社区建设的财政投入,其中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的数量逐年递增。截至2011年底,全市村(社区)建有多功能活动室482个,星光老人之家5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88 个,图书阅览室527 个,劳动服务站587 个,户外文体广场571 个,实现了每300 户以上的农村社区就有一个篮球场、一个小公园、一个公共厕所、一个村办事服务中心和一个垃圾收集站。规划并建设了社区内的公交车站点、候车亭、停车场、首末站、维修场等设施,方便居民出行。此外,各社区服务中心还配备了警务室、人民调解室、档案室、图书室、卫生计生服务室、残疾人康复场所、户外文体小广场等设施,使社区环境切实得到了改善。二、*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尽管*借助其地方财政优势,在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配备上不遗余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建设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来的标准混乱、重复低效、单一僵化等问题都严重影响并阻碍了其未来的发展,经过分析,笔者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设施建设缺乏法律依据,致使设施配置的类别、标准、原则皆不明确。目前,指导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建设的权威文件是2007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编制的“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该规划中明确将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界定为构建社区、街道、区(市)三级社区服务网络的重要载体。该规划一经出台,一部分经济发达城市就率先发布了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如北京市社区服务设施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泰州市城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重庆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等等。这些规范性文件是该地区进行设施配置时予以参照的重要法律依据,其中无一例外地界定了社区服务设施配置的类别、标准和原则,同时也明确了社区服务设施从申请、审批、兴建到监督管理的各个负责部门及其职责。反观*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至今尚无可参考的规范性文件,这直接导致了建设过程中,出现设施配置标准不统一,镇区间发展不均衡,配置类型两极分化的现象,因此,尽快草拟和颁布*市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势在必行。(二)设施建设欠缺整体规划,引发较多重复建设、低效用建设。*现有的社区服务设施在配置上缺少整体划一的指导思想,其建设视角大多从本镇区需要出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促使其各为其政,很难实现区域间的共建共享。一些地方经济较优越的镇区在社区服务设施上投入巨大,服务中心占地辽阔,装修精美,设施类别配置齐全,但因为社区居民入住率低、流动性大、参与意识不足等原因,使很多设施处于荒废状态,利用效率极低。相反,有的镇区受限于其财政支付能力,可配备的社区服务设施类型有限,运营乏力,服务水平也不能满足所在社区居民的需要,导致部分居民索性放弃社区服务,向外寻求帮助。以上这些现象的出现,不仅使*市的设施建设偏离了发展规划中搭建三级社区服务网络的初衷,还人为割裂了全市社区服务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的布局。因此规划部门氶需承担起编制*市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基本配套指导性文件的重任,使之与管理条例相协调,与各专项规划相衔接。(三)设施建设类型保守,功能滞后,凸显社区服务与居民需求之间 的差距。*现有的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主要以社区服务中心(站)、敬老院、伤残人士康复中心及户外文体小广场等为表现形式。从功能上来看,这些设施主要为所在区域内的居民提供社会救助、就业服务、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及开展卫生环境、计划生育、社区治安等行政服务。虽然延伸政府行政管理功能是社区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项,但是这些服务并非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最关心、最需要的内容。与之相较,那些诸如购物、餐饮、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才是最容易被居民认可和最受欢迎的。而目前*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类型中并未涵盖以上内容,这势必会加大服务主体与需求者之间的距离,甚至影响到社区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如何提供更加贴近社区居民生活所需的服务,应当是社区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中考虑的重要问题。除此之外,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传统的社区服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区居民的网络化生活方式,基于虚拟的电子平台会极大降低社区服务与管理的成本,未来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不能仅仅拘泥于建筑实体的投入,而应当适时地将社区网络信息化工程纳入其中,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建设。(四)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单一,筹建任务艰巨,政府财政负担过重,导致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现有的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建设主要依靠市镇两级政府财政投入,一方面因为地区人口基数较大,外来人口多,市镇两级辖区内社区划分较细,按照“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规定的社区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市的设施筹建任务依然艰巨。另一方面,因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缺乏稳定的投入机制,投资主体过于单一,导致政府财政负担过重,部分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支出得不到保障,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也存在着资金缺口,严重影响了全市社区建设的发展进度。因此有必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共同参与社区的服务设施建设。三、完善*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建设的具体建议。(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体划一,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1.界定*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的范围及类型。可参照北京市社区服务设施管理若干规定(修正)的内容,将社区服务设施的范围及类型设定为所辖社区内,由市、区、街道(镇)、居委会及个人、企业兴办的以当地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为主,并向本社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的社区服务中心、敬老院、伤残人士康复中心等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商业金融服务、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市政公用设施。2.厘清*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从申请、审批、兴建到监督管理的各个负责部门及其职责。兴办社区服务设施,应当向所在辖区内的民政部门提交申请,由市、镇、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服务设施的审批管理,并对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计划、财政、税务、工商、规划、房管、城市建设、文化、卫生等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对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扶持。社区服务设施用房的建设,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设施配置的各项标准,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等部门确定。3.明确*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建设的原则。为了使*的社区服务设施配置更加合理,一方面规划部门应当注意资源整合,统筹考虑各类公共资源,科学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社区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当因地制宜,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居民需求,确定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区分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社区及社区服务,实行分类建设指导。4.制定*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的配套标准。按照“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的要求,城市中每个街道应拥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每万名城镇居民拥有约4 个社区服务设施,每百户居民拥有的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 平方米。每个综合性社区服务站设施的最低标准是能满足社区居委会办公所需,并配置多功能社区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200 平方米。以此标准为基础,部分城市根据所辖区域的实际情况,设计了符合本地社区发展的设施配套标准,如重庆市,就将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居住社区、居住区、居住小区进行三级配置。居住社区人口规模为7-12 万人,居住区人口为4-6 万人,居住小区人口为1-2 万人。根据不同的级别,要求其按照不同的配建标准选择设施项目。笔者认为*也应尽快制定与本市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社区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在符合国家规定的设施面积总指标的条件下,根据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合理布局,使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有据可考,有法可依。(二)从*市社区工作角度出发,对社区服务设施进行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平衡地方差异,实现资源共享。应当将*市的社区服务设施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在社区层面,建设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站,在街道层面,建设“一站式”服务为特点的社区服务中心。在区(市)层面,建设以规模化和特色服务为主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市、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综合利用。要突出综合服务功能,将党员活动室、就业保障网络、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图书室、“爱心超市”、社区捐助接收站点、警务站(室)、老年活动室、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等统筹规划建设,尽可能避免单独设立。另外,各镇区也可以结合所辖社区的居民结构特色,增设一些符合当地居民需求的服务设施,如在外来人口聚集的社区开辟新莞人服务机构或劳动就业中心等,还可以在相毗邻的社区中设置不同的服务设施,使其发挥交叉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三)拓宽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兼有企业赞助、社会捐赠、个人承包相结合的投资机制,共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应逐步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和支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探索有效的社区服务资金募集方式,通过贴息补助、配套投入等灵活方式拓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融资渠道,吸收社会资金投入社区建设。通过慈善捐赠等活动,筹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资金。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基础、募集社会资金为辅助的社区服务基金,对社区服务进行项目管理,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广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通过租用、借用社区服务设施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投办社区服务业,开展有偿服务,通过引进物业管理进社区,将部分社区服务交给社会和居民承担。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将社区服务理念融入房地产开发项目之中,完成小区开发的同时,配套建设公共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鼓励企业与社区建立共建机制,兴建社区服务设施,开展社区服务。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双转型期,社区服务与管理工作在转型过程中承受着来自各方的考验,作为开展社区服务的重要载体社会服务与管理设施,在建设中必须充分权衡居民需要与政府统筹之间的关系,有关部门应针对该市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配置中现存的问题,积极寻找解决途径,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在具体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与管理设施的建设。【篇二】摘要 *市是一个典型的流动人口占多数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面临着艰巨的任务。近些年来,*市在推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取得明显成效,被有的媒体称为流动人口服务的“*模式”。通过对*推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相关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总结其改革成效与经验,将对我国城市化进程有所启示。关键词 *;流动人口; 社会融合; 社会管理创新。一、背景。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成为一种常态化、普遍化的社会现象,流动人口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和城市生活的重要群体。但由于我国户籍制度及其衍生的教育、医疗、就业等制度改革滞后,流动人口大多仍游离于城市社会之外,形成了城市人口的“二元结构”现象。推进政策和体制创新,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引导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市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也是新时期社会管理面临的重要任务。广东省*市地处我国改革开放前沿,是全国流动人口最活跃、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进入21 世纪后,*在推进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也正在发生着重大变化,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多元化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正在形成,渴望融入社会的愿望与户籍等隔离的现状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探索和推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实践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特殊的产业结构、特殊的人口结构使得*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问题面临着更加艰巨的任务和特殊的压力。*走的是一条农村工业化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得益于与港澳等地历史人文联系和特殊的区位优势,*成为港、台等地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大量流动人口进入*各镇村、社区所在工厂,全市人口规模快速扩张。2012 年底,*常住人口829.23 万,户籍人口187. 02 万,而流动人口最高峰值曾达到1000万以上,接近广东全省流动人口总量的三分之一。流动人口大大超过户籍人口规模,形成特殊的“倒葫芦型”结构。从产业结构看,*以制衣、纺织、服装、家具、鞋业等传统制造业为主,20 世纪90 年代后兴起的机电、电子等产业也主要以加工贸易为主要形式,都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流入*的务工人员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同时,*流动人口来源构成多元而复杂,涵盖了全国31 个省( 市、区) ,民族构成也包含了我国全部56 个民族。特殊的人口结构也导致*特殊的文化生态。人口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不同的群体有着不同的经济状况、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这些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的流动人群,在较短时间内涌入*,他们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还不强,文化与价值观念冲突难以避免。近些年来,流动人口又出现一些新的变化,“80 后”、“90 后”逐渐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这些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利益诉求更加多元,更向往都市的生活方式,渴望融入城市社会,成为真正的“市民”,他们对就业岗位、生活环境、城市公共服务以及人际交往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和期待。总体看来,*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规模结构倒挂,给政府公共服务与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流动人口文化程度较低,适应城市生活的自融入能力较差; 流动人口多元复杂,文化整合有限,增加了社会融合的难度。而不论是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加强社会管理、提升社会建设水平的角度看,*必须推进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市社会。基于此,*确立了推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战略目标,并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消除体制性障碍,社会融合取得显著成效。二、主要做法。1、提炼城市精神,确立融合理念。一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城市精神的大讨论活动。推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必须克服社会群体之间特别是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之间的排斥意识,这就需要在全社会形成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谐共生的城市文化与城市精神。为此,2006 年初,*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市精神”大讨论活动。由市文明委负责组织,在全市专家层面、媒体层面和市民层面组织开展了历时10 个多月的大讨论。通过座谈会、征文、理论研讨等形式,收集到专家论文150 多篇,社会意见3000 多条。并先后两次通过市几家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精神”表述词,共收到表述词200 多条,最终把“海纳百川、厚德务实”确定为*的城市精神。这一概括与*位于珠江口濒临大海这一区位特点吻合,体现了开放的气魄和包容的胸怀,更彰显出*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政策和文化取向,得到了市民的普遍认同。二是改变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性称谓。在相当长一个时期里,*的流动人口多被称为“外来工”或“打工仔”、“外来妹”等,更有少数人把流动人口称作“捞仔”、“捞妹”的。这些称谓明显带有对流动人口不尊重或歧视的倾向,也是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障碍。为此,2007 年,*市又组织开展了对流动人口新称谓的大讨论。经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最终确定将“新莞人”作为全市外来务工人员的正式称谓。以上活动通过政府主导,学界讨论、媒体宣传、群众广泛参与,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阶层和谐包容、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相互融合的社会和文化氛围。2、创建专门机构,加强融入统筹。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是一项系统工程,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加强政府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为此,*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机构*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 以下简称“新莞人局”),确定为市直正处级单位,负责统筹协调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的教育、医疗、社保、公安、计生等多个部门开展工作;同时在所属32 个镇( 街) 分别成立“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在全市626 个村(社区)相应成立“新莞人服务站”。目前,*市新莞人局编制为28 人,各镇(街) 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定编425 人,村( 社区) 新莞人服务站招聘管理人员5400 多人,形成了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比较完整的政府网络系统。新莞人局及其系统成立以来,通过多种方式为新莞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如新莞人局和全市各镇(街) 共开通了33 条针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热线电话,为遇到困难的新莞人提供多种服务和帮助,有人因此把这个机构称为新莞人的“娘家”。3、创新融入制度,克服体制障碍。为克服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体制障碍,解决与流动人口相关的重要民生问题,*市进行了以下重要制度创新实践。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制定了*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按照“条件准入”和“积分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对流动人口入户实现常态化管理,常年接受流动人口申请报名。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统一入户途径,将*现行的见义勇为好市民入户、体育人才入户、新莞人作家及艺术家入户、“两新”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两新”组织优秀党组织书记入户政策统一纳入了积分制入户申请及管理流程,为各阶层流动人口通过落户形式稳步融入城市社会提供了接口和通道。二是探索积分制公共服务模式。将各级政府及部门面向流动人口提供的相应公共服务资源纳入积分制服务体系。通过设定相应的积分标准和条件,对在*就业、经商的流动人口的各项指标进行积分登记,根据积分结果,向流动人口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从2012 年起,*将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纳入积分制公共服务体系,并实行“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一口受理,各职能部门并联审核,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入学”的工作机制。2012 年共受理11387 份申请,录取并安排9540 名流动人口子女到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三是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近年来,*市出台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改善新莞人居住条件、促进新莞人就业、对遇到特殊困难的新莞人实施帮扶救助、推进新莞人社会自治等多个方面进行规划部署,以解决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明显成效。4、实行服务普惠,强化融入保障。为提升对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水平,*建立起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把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公共服务经费一道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针对流动人口的特殊需要,确定专项支出项目。一是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如*在社会保障方面实现了“三个突破”,即突破职工户籍界限,将外来务工人员全部同等纳入医保体系; 突破农( 居) 民户籍界限,将农(居) 民纳入保险体系,并同等享受待遇; 突破就业人群与非就业人群界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在此基础上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障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统一经费使用。二是开展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对流动人口职业培训费用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分担,政府对培训费和职业技能鉴定费实行定额补贴,不足部分分别由用人单位承担70%和个人承担30%。建立和完善就业登记管理系统,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就业失业登记动态管理。三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在*,各类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疫情调查处理已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全市适龄流动人口子女均能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并在市内工厂、社区等流动人口聚集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四是向流动人口开放公益性文化场馆,组织多项以服务流动人口为主的文化活动。*市属博物馆和社会机构所办29 家博物馆、群众艺术馆、岭南画院、莞城美术馆和各镇(街) 文广中心等均免费向流动人口开放。近年来,还组织了新莞人美术摄影大赛、新莞人服务日、送图书送电影送文艺演出到社区与企业等文化体育活动。2012 年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考察广东时曾深入到*市南城区宏远社区,与在社区图书阅览室学习的外地来莞务工人员亲切交谈,对*提供流动人口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充分肯定。5、重视社会参与,拓宽融入渠道。一是推进流动人口的政治参与。主要措施包括: 面向流动人口公选聘任团市委专职副书记、市总工会和市妇联专职副主席;在流动人口中发展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创建新莞人座谈会制度,畅通政府与流动人口的沟通渠道; 邀请流动人口参加法院庭审听审、评议、座谈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参与司法监督的社会责任感和市民归属感。二是推进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主要措施包括:培育发展异地商会,支持其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组织。目前已有*市湖南娄底商会等5家异地商会建立了在莞人员服务站或互助会。引导企业参与社会服务。通过租赁、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民营资本参与出租屋视频监控建设、流动人口人身意外保险推广、综合服务小区创建、专列返乡、温暖关爱活动等。三是探索新莞人自我服务模式。吸纳流动人口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把流动党员纳入社区基层党组织管理,试点建设流动人口自治小区。四是创建“社工+ 志愿者”服务模式。通过发展壮大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引导各级党团员、公务员、社区居民、流动人口主动参与各类志愿服务。6、创新管理方式,夯实融入基础。一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管理。按照统一采集、统一录入、逐步扩充的原则科学采集和管理流动人口信息,推动公安、社保、计生、人力资源、新莞人服务管理等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克服了信息多头、重复采集的问题。二是推进出租屋档案规范化建设。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对出租屋档案进行重新编号、整理归档,实现档案资料检索、查询和统计电子化。三是推广居住证并拓展其功能。公安部门累计制发居住证560. 5 万张,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全覆盖,并指导、督促出租屋主、用工单位及时登记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安装流动人口自助申报系统2. 4 万多套。为拓展居住证功能,全市共安装居住证功能加载机216 台、城市公交车载终端907 个。四是加快综合服务小区建设。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居住区域建设新莞人综合服务管理小区,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代缴税费、就业中介、法律援助等多项服务。三、成效。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改革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户籍人口对流动人口的接纳度与户籍人口对城市的归属感同步增强。社会融合程度的提高,有效地改善了*的社会环境,提升了社会建设的水平。1、流动人口收入水平逐年增加。为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融入的需要,近年来*市不断调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3 年5 月1 日又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310 元/月,相比2003 年增长了292%。与此同时,流动人口的实际收入也有大幅度提高。目前,*一般“普工”的月收入都在2000 元以上,技术工人平均超过3000 元。另据有关资料,改革开放30 年,流动人口通过邮政汇款等方式从*汇出资金4000 多亿元。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在*这片热土上创业打拼、白手起家、生根发展,造就了像步步高电子、以纯服装等一批知名企业。经济收入的增加有力推动*流动人口的经济融入。2、流动人口政治参与度显著提高。通过推进流动人口政治参与改革,*已有3 名非户籍人士通过公选分别被聘任团市委专职副书记、市总工会和市妇联专职副主席,53 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公开选拔到基层部门担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有1 名外来务工人员当选全国人大代表,1 名外来务工人员当选省人大代表,3 名外来务工人员当选市人大代表,1 名外来务工人员当选省党代表,17 名外来务工人员当选市党代表,5 名外来务工人员当选市政协委员。流动人口参政议政的渠道宽了,方式多了,平台大了,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有也大大提高了。3、流动人口对城市的归属感显著增强。共同的社会和文化生活必然能够增进不同文化背景的群体交流、了解和认同,进而促进城市的社会与文化融合。近些年来,在*市大力推进公共文化建设实践中,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共同享受着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相互的了解与认同不断增加,特别是政府针对流动人口推出的一些特殊服务和关爱政策,温暖着流动人口的心,使得流动人口对城市的归属感逐步增强。4、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规模庞大的流动人口进入,使*社会治安很长时间内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市委市政府连续几年把社会治安列为年度“十件大事”之首来抓,而随着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步伐的加快,社会融合水平的提高,社会各阶层相互认同感不断增强,社会矛盾得到缓和。在政府普惠式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处理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的机制不断健全、不同社会群体间的体制鸿沟渐次消除、流动人口对城市归属感不断增强等多重因素作用下,*社会治安压力得到减缓,治安形势明显好转。调查显示,*市民对治安状况的满意度已从2006 年的43%提升到2011 年的90. 2%。即便在经历国际金融危机一些企业破产过程中,*也未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为*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转型提供了重要条件。*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取得的成效也引来了各方关注和好评。近年来,一些媒体纷纷对*市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验进行了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仅2011 年和2012 年, 人民日报就分别做过两次题为广东流动人口服务的“*模式”、*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本地人外来人都是一家人的专题报道; 新华日报、中国文明网、人民网、南方日报等媒体也多次报道了*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相关做法与经验;在一些机构的评比中,*获得了许多相关荣誉,如2012 年*获得“中国制造业最优投资环境城市”、“中国十佳宜业城市”等荣誉称号,并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四、启示。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是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问题,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需要全国各地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从*推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实践可以得到以下启示:1、推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必须坚持服务优先。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相对户籍人口而言,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社会关系处于弱势,要推进其融入城市社会,流入地政府和社会必须改变重管理、轻服务,重义务、轻权利,重贡献、轻回报的思想,坚持服务优先,在充分了解他们的处境、困难的基础上,尊重他们的合理诉求,切实解决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之所以取得明显成效,得益于近年来*市各级政府针对流动人口出台的多项服务性、关爱性措施,让流动人口真切地感受到了政府对他们真诚服务的态度;同时在政府的引导下,整个社会形成了一个对流动人口关心帮助的大氛围。2、推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必须大胆进行体制制度创新。我国流动人口管理相关制度尤其是户籍制度滞后于我国城市化发展步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就必须通过体改革和创新,以克服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各种体制障碍。*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先发地区,城市化发展的要求、现代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与传统管理体制的矛盾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市坚持先行先试,在机构设置、户籍制度、义务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就业服务制度等多个方面大胆尝试,创建了新的管理制度和模式,不仅有效克服了*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许多现实障碍,而且为全国其他地区的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3、推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和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不同社会群体利益差别越来越大,由于相关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使得我国一些领域和一些方面出现了社会不公,这是我国社会矛盾凸显的重要原因。*作为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典型城市,其规模庞大的流动人口在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需要政府和社会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社会的公平对待,否则,他们要么产生消极对抗情绪,要么选择“用脚投票”。*市政府推进公共服务普惠化的改革措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流动人口对城市的归属感不断增强,这是*社会融入度能够持续提高的重要条件。4、必须重视流动人口的社会参与。社会参与不仅是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标志,也是其融入城市社会的途径。流动人口主动参与城市社会的管理,表明其有融入的主观意愿。另一方面,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不能只是停留在观念层面,也不能仅仅局限于为他们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而应当使其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市通过相关制度改革创新探索,让流动人口代表可以进入城市社会的管理层、成为公共部门的工作人员,这不仅拓展了流动人口利益诉求表达的重要渠道,而且让流动人口切实感受到,他们也已成为城市社会的主人。【篇三】一、一则政府招商引资缺乏诚信的案例现代能源是一家高科技企业,拥有多项移动能源的发明专利,其中,可反复充放电的大功率锂离子动力电池专利技术是制造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的基础。正是看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的良好前景,武汉市政府2006年在香港举行的招商洽谈会上,武汉江夏藏龙岛科技园与现代能源签署了项目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现代能源承诺到江夏藏龙岛科技园区落户发展,藏龙岛科技园出让500亩土地给现代能源。现代能源的目标是在武汉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建设一个锂离子动力电池的产业化基地。现代能源的优势在高新技术方面,拥有数项发明专利,但在资金方面并不雄厚。因为看重现代能源的技术实力,藏龙岛科技园一再要求现代能源到武汉发展)为此,在双方签署的项目协议书中约定,藏龙岛科技园承诺先为现代能源办理好项目土地国有使用权证,现代能源再用土地权证向银行抵押贷款,并将所贷金额的70%支付给藏龙岛科技园,用以冲抵土地出让费用,剩余部分由现代能源分三年付清。2006年9月,武汉江夏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和现代能源签署了土地出让协议书,江夏区国土局将500亩土地出让给现代能源。同时,藏龙岛科技园向现代能源发送文件,再次确认付款方式仍以双方签署的项目协议书为准,即科技园代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现代能源以土地权证抵押贷款支付园区土地出让金。其后,在2007年3月,江夏区城市规划管理局给现代能源签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也批准了该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经过两年多的投资建设,现代能源的锂离子电池生产线终于建成投产。但是,藏龙岛管委会却一再回避现代能源要求履行协议的交涉,不肯将土地使用证交给现代能源,致使企业经营非常困难,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居永明告诉记者,因为没有土地权证,现代能源难以向银行融资,公司的发展一直很艰难,但他们还是克服了种种困难,使公司的生产逐步走入轨道。但是,公司在去年突然接到江夏区政府、科技园的通知说要收回土地江夏区政府2010年4月签发了关于解除与现代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协议的批复,江夏区国土局随即于2010年5月以现代能源未缴纳土地费为由做出了解除土地出让协议的决定。江夏区一主要领导告诉记者,做出收回土地的决定主要是因为现代能源未缴纳土地费。但是他也没有否认现代能源和藏龙岛管委会签署的协议中关于管委会代为缴纳土地费的约定。据管委会某副主任介绍,藏龙岛管委会已经根据项目协议书于2009年4月向武汉市江夏区财政局代为缴纳了现代能源的1270万土地费,为现代能源办理了土地权证根据协议规定,科技园应将土地权证发放给现代能源?同时土地款项作为现代能源向藏龙岛科技园的特殊借款。为什么不将土地证给现代能源,管委会某副主任答复说害怕现代能源贷款逃跑。为了加快产业化、规模化,现代能源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合作方愿意缴纳土地费但是,藏龙岛管委会仍然拒绝履行协议。生产线已经建成,若是江夏区强行收回土地,损失的不仅仅是现代能源,还有区政府的招商引资的诚信和社会损失。居永明告诉记者,“按照协议藏龙岛科技园本应把土地权证给现代能源抵押融资,一切矛盾迎刃而解,该企业很快就能发展起来希望江夏区能够遵守招商引资时的承诺,给我们一个诚信的投资环境。二、从上例中看地方诚信政府缺失的表现(一)政府行为不规范改革开放33年来,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在转轨的过程中要求政府职能也相应转变,但是由于我国国情的独特性,在体制转轨的探索过程中,出现了较严重的政府职能错位、缺位以及政府行为不规范现象,使本来应该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秩序典范的政府,有时或在有的地方却成为诚信缺失的始作俑者,使得作为社会诚信最终保障的政府诚信受到损害。具体表现在:1.政府职能错位。这是政府在推动体制转型中出现的政策与市场发展脱节的特殊现象,这种现象最终会导致造成大量职能错位,最终损害社会诚信。究其原因,这主要是由于政府习惯采用行政权力方式推动体制转轨,主要表现形式是政府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干预。例如政府介入市场,严格控制企业债券的发行,导致企业为取得资金谋取利益,利用各种手段到股市”圈钱“,致使严重失信行为的发生。2.政府职能缺位。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诚信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引导才能实现。但是,政府并没有按照预期,良好地履行政府的职能。例如在转轨过程中忽视对诚信的教育、宣传,没有出台关于诚信的专门法律、法规和政策。3.政府行为不规范破坏政府信用。从外部来看,一方面某些政府官员利用转轨过程中利用制度缺陷谋取私利。具体来说就是,利用有关制度建设的空缺,以权谋私,或者利用政务的不公开,进行暗箱操作,这些都造成了政府诚信的缺失。另一方面,政府人员本身滥用权力、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从政府内部来讲,其职能界定不清:一方面,由于缺乏硬性规定,一些政府”作为“与”不作为“的界限混沌不清;另一方面,由于转型时期的复杂背景,部分政府人员的思想受到”唯利是图“的不良观念影响,只关心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对与自身利益无关的事则漠不关心,甚至相互”推诿“、”扯皮“.(二)政策制定能力低下作为公共政策,理应具有公共性和强制执行性双重属性,这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权威性分配,这种分配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作为政策必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这样人民才会有稳定的预期,才能安定民心,也才会使民众更加信赖政府。然而在现实中,政府政策却经常缺乏稳定性,具体表现在:1.”有些政府部门可以依据不同领导的口味、习惯进行更改,法律法规可以借口地方特殊性不予执行,政府错误决策带来的过失可以借口财政困难不承担责任,不考虑政策的连续性,不讲究行政执法的程序性,等等。“2.在绩效考察体系下,某些政府官员一味追求所谓”政绩“而使执政理念出现了偏差,使得原本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转变成了个别人谋求政治、经济资本的手段,为保住官位、升迁,假造政绩,蒙骗上级。政策因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政府却缺乏担当,不能为自己随意更改政策或政策的失误承担任何责任。3.”政府政策制订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其社会治理能力,然而在政策的制订中,一些行政机关对一些重大决策缺乏详尽调查和周密论证;某些行政职能部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导致政策冲突,致使公众对政策的不解和误解,从而增加了政策贯彻执行中的难度和成本。“(三)行政人员缺乏服务意识行政人员的素质不高,对政府诚信的构建存在着深远的影响:1.部分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在政府管理中没有以群众利益为导向,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能力与意愿不够,不能树立”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的理念,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2.政府机构的法制化程度不高。当前,政府机构普遍存在着一些不按规章办事的行为,执政随意性很大,长官意志压倒一切,且政府组织机构庞大、官僚主义严重、行政效率低下;同时,长期以来党政关系的不规范,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府的威信;而冗繁不堪的行政程序和庞大的机构设置又极大提高了群众获得服务的成本,群众由政府的主人变为政府的依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部分官员那里已经变为惟程序是从,不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人民为政府服务。3.行政不作为现象比较普遍。干的越多错的越多。”有的干部认为事干得越多,出错的机率越大,还不如少干些事、少犯点错、少背些责任,到最后就演变为漠视群众疾苦,没有人性的机器人。行政不作为的直接后果是,造成公共权力在维护社会秩序上的缺失,使本应受到保护的公民权利处于无保护状态。“(四)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贯性当前,有些基层政府在决策时不从实际出发,不深入调查了解情况,不讲究科学,凭经验和习惯办事,致使决策失误,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而且这些损失并不仅仅局限于当前的可以计算的损失,还应包括未来的许多无形的损失,即政府为其缺乏诚信而付出的代价。有些朝令夕改是由于制定政策缺乏规范使得政策易变;而有些朝令夕改则是根源于一些政府官员的官本位意识和家长作风,他们认为政策符合本地区或某一部分人利益就贯彻执行,认为政策不符合利益诉求就立马下令废止,丝毫不考虑废止的机会成本。尤其是未考虑到政策的不确定性易使人们对未来缺乏信心,从而使政府的信用在百姓心目中受到削弱。作为社会管理者,政府制定公共政策要着眼当前利益、长远利益,应有明确的可预见性。而目前我国处于转轨时期,一些地方政府政策缺少连贯性和稳定性,存在短视性、随意性和私利性问题,”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担保、拍屁股走人“现象仍十分严重;政府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变动,往往影响工作连续性,政策常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后任政府或官员不对前任政府或官员的政策负责;一些行政机关以内部文件的”土政策“取代法律法规来执行,对重大决策缺乏详尽的调查和周密的论证,导致政策失误与滥用。这使得作为被管理者的行政相对人常常处于相对被动、无所适从的境地,从而降低了公众预期,影响政策效力,增加了政策执行的成本,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社会普遍的结构性短期行为、非正常秩序(投机、腐败等)和非理性行为。(五)信息不实和造假浮夸现象当前我国政府失信常常是由于各级监督反馈系统受阻或虚设致使沟通失灵,信息不畅通,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导致监督难以落实。这是当代中国诚信政府缺失的另一突出表现。所谓沟通失灵,一方面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致使政府内外部的监督机制虚设或失灵;监督失灵或没有监督,失去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是指政府信息失真,人为捏造事实,篡改数据,隐瞒和虚报数字等。人民政府诚实守信,既是一种负责的施政理念,更是各级政府的为政之道,执政之基。目前仍有地方诚信政府意识淡薄,对诚信信息及有关统计数据不重视,也没意识到向公众提供权威性、指导性信息服务是自身的一项责任,为个人政绩或地方利益,大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不察实情、不讲真话、不负责任,致使一些政府统计信息和舆论宣传失真特别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统计,有些数字存在一些水分,令人难以相信。对自己有利的就层层加码,对自己不利的就瞒报少报,甚至于隐匿不报。现行的统计体制和统计水平无法保证的准确性,所以统计数据,级级放水,难以核实,影响中央宏观决策。如在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中,屡有出现地方政府隐瞒事故伤亡人数而被中央政府查处和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件。这些既千扰了中央宏观决策,又严重影响损害了政府形象。三、构建地方诚信政府的建议与途径(一)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没有规范的行政行为,必将导致政府权力的滥用。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是规范政府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而规范政府行为又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政绩是一个综合性指标,不能仅仅依靠经济建设来衡量,而要将是否有效推动社会全面和谐发展、是否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是否具有较强的公共危机处理能力等综合因素全面考虑,才能真正评价一个政府的职能发挥程度和具体的工作效率。2.要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增强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成本意识。法制建设是有效约束政府管理和服务行为的办法,而诚信政府缺失之后,必然会导致政府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难度加大,政府在具体的管理和服务实践中,在处理因信任危机带来的各种制约因素,这无形中会增加政府服务的成本,降低政府工作的效率。因此,要通过建立健全立法机制,严格约束政府机构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使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时时处处具有危机感,从而自觉地提高自身的服务行为水平和能力,做到廉洁从政,高效从政。3.要规范和完善政府行政工作程序,使各项行政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在这一环节,要严格遵照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工作规范和具体程序,尤其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更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统一、公正和透明的市场经济法规体系,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向深入,并尽可能地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完善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度等。同时,在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的同时,还要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任何环节出现的问题,要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改变诚信政府缺失的现象,从根本上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二)构建诚信政府档案在地方诚信政府体系建构过程中,要不断加强诚信政府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记录、警示、公示制度。长期以来,政府因为行政理念和行政方式的原因,专权、管制的职能过于强烈,而服务的职能太单薄,这就使的各级地方政府在具体的行政管理与服务过程中,其行政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其行为多呈现一意孤行、缺乏民意基础的情形。但在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背景下,原有的行政理念和行政行为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社会和人民对政府职能的期许,更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政府职能的新要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要真正建立诚信政府机制,则需要从诚信政府档案建设方面作出重要努力。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信用记录制度,定期对政府机关的政策制定与执行情况进行制度性的评估与检讨,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建立信用档案。另一方面,要在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中推行信用等级制度,根据其信用状况,制定相应的警示、处罚办法和机制,对信用等级低的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实施相应的教育、警示与惩处,加强对政府机关失信行为的监督管理。同时,还要”建立诚信政府公示制度,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信用信息要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布。要把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信用档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构建诚信实现机制除此之外,加强诚信政府体系建设还需要诚信政府建设的其他外部实现机制,这个机制包括全社会共同的监督机制、全社会道德风尚良好的诚信体系、民间第三方中介监督检测组织参与诚信政府水平评估等各方面的综合机制,只有具备了这些综合的推动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诚信政府建设才能有良好的氛围,整个建设实践过程也才能呈现快速高效的状态。因此,本文在诚信政府建设得以实现的内外部机制建设方面,主要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述:1.塑造和维护良好的社会风尚,推动和完善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为诚信政府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外部环境。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加强各类教育,尤其是思想道德教育,将中华民族几千年积淀的优秀传统道德发扬光大,让每一个人都有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并结合新时期政府机构改革中突出的问题,对政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公务员加强”八荣八耻“和”三个代表“等的思想教育,让其树立亲民爱民的仁爱思想,从而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共同推进诚信政府体系建设。这就要求必须建立健全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诚信体系的自我建构与评价机制,要将考评、自评、互评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作为一项自觉的行为和理念,时刻从自己的行政行为不断规范、诚信指数不断提升等方面作出相应的努力。唯此,才能真正形成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诚信体系与社会风尚。2.要创造性地探索诚信监督考核机制,可以鼓励民间地方中介组织或成立以诚信体系建构专家与其他自愿者代表组成第三方中介组织,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有关法律法规,鼓励和支持这样的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到诚信政府建设和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并及时根据各政府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效果,作出考核与评估,然后将评估结果公布于众,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促进的诚信体系建设机制。(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政府信息除了必要保密的部分,理应向人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即是人民主权这一宪法原则在国家行政领域的具体体现,同时知情权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中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符合世界性潮流。目前世界上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法,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通过法律手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构建诚信政府已成为一种趋势。我国受政府信息公开的国际潮流和国内民主发展的影响,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但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仍有不足之处,在运用过程中,我们首先应准确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的界定上,应采用”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的立法界定方式上,一般都是采取”概括加例外列举“的方式。同时,加快完善配套法律,配套法律制度缺位将导致公开例外信息甄别无法无据。其次,完善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最后,完善监督和保障的手段和措施。增加对虚假政府信息公开的惩罚性规定,对制作、公布虚假政府信息的机关和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监督和保障手段的立法,应进行细致清楚的规定,避免产生歧义。(五)完善政府责任制度政府不仅是制度的制定者,更是制度的执行者。制度执行的如何,政府的应对工作能否取信于民,关键在于政府是否履行了应尽职责。当前,各地政府部门在处置危机时,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这跟政府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有着密切关系。中国现有的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存在着严重的错位问题,常常出现默默无闻、尽心尽职避免危机发生者得不到应有的承认和奖励,而轰轰烈烈地解决危机者却成了精英和英雄,把问责制看成是上级对下级某个已知过失的惩罚,把政府与官员的责任只局限于具体的事件,好像不发生事故,就不发生责任,忽视了只有平时认真负责,才能减少事故发生的深刻道理。在这样的责任机制下,不能促使政府严格履行职责,有效地做好危机的预防预警工作,而是热衷于欺上瞒下做表面文章,危机发生时各级政府最理性的行为就是尽量”捂盖子“,在危机面前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隐瞒事实,保全自己,而不是如何在最快的时间里解决危机,挽回损失。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健全和完善危机管理的责任机制。实行行政问责制为落实纠偏机制与责任追究制度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行政问责制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切行为及其后果都必须和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从理论上说,民主社会要求授予政府多少权力,应该课以相等的责任,即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当,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权与责往往不能自动地联系起来,经常是权力行使引起的责任却得不到追究,或是逃避责任,或是无人问责。实施问责制就是要把政府及其官员所掌控的公共权力的范围、地位或其公职身份与他所承担的责任联系起来,形成权力与责任、行为实施和行为后果、行为后果与行为者的政治合法性及其荣辱褒贬密切相关的机制。实施行政问责制需要制度创新,应该说,行政问责制本身就是一种创新,但为了使行政问责制发挥预期的作用,仍需要不断创新。1.要使问责制制度化、常态化,而不是一种应急之举、一种在危机发生时推卸责任、寻找替罪羊的手段。2.要对政府部门和各级各类官员的权力和责任明确界定,特别要明确主管部门一把手的责任,能否向一把手问责是问责制是否有效的关键。责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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