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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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资料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推进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人事工作制度化进程,更好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让德才兼备、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有更多的被提拔和重用的机会,促进学生会人员在工作上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平。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学生干部为通过正规录用程序纳入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编制并依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的受团委学生会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委助理、学生会副主席、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及干事)。第三条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在每学年的新、老部门成员调整工作中,应自觉贯彻和实行相关原则和规定,使学生会建立起良好的梯形队伍,以促进其工作整体高效性的发展。 第四条 主席团负责团委学生会人事综合管理,组织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 本制度意在规范学生干部日常工作行为,并对学生干部的选拔、任免、奖惩、提拔和人力资源的调配作出相应规定。 第二章 学生干部聘用第一条 学生干部招聘面向学院全体同学,应聘者需热爱学生工作并希望在我院学生会工作中有所施展和发挥。第二条 品行端正,为人诚实守信,具有责任心,工作积极努力,遵守校纪校规及学院有关条例,以真诚为同学服务为工作原则。 工作中有自信,敢于自我表现亦需有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第三条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创新能力,既能够独立完成学生会交予的工作也能协作团队分工合作完成各项任务。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无应聘资格:受过校级、院级处分,受过院团委通告批评,曾公开诋毁团委学生会并造成不良影响,对学生干部招聘工作不予重视者,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不合格3门以上者。第五条 学生干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团委学生会章程和各项管理规定;(二)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自觉服从和执行上级依规定所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命令,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接受同学的监督;(四)遵纪守法,谨言慎行,以自身行动维护团委学生会的荣誉和利益。第六条 学生干部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义务及相关奖励(其中包括向自觉履行各项义务并任期满一年的学生干部给予不同等级的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由院团委学生会根据学生干部各重大活动中表现,对表现突出,工作积极的学生干部授予活动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并由组织部将其归档;(二)对部门上级及工作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三)有因正当理由并通过正式程序申请辞职的权利;(四)对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奖惩举措有提出申诉的权利。第七条 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在每学年期末进行。主席团成员配置为,团委学生副书记1人,学生会主席1人,主席团成员5人。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由团委直接任命,不参加学生干部应聘。主席团成员除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外向全院公开招聘,招聘由院团委直接负责,在公平,公正,公开条件下进行竞聘,由学生会分管老师,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民主投票产生。第八条 团委学生会部长、副部长换届选举在主席团换届选举结束后进行,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3人。第九条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纳新工作,由主席团进行统筹和指导,各部门自主进行面试。干事招聘在每学期的开学初,待新生班级成立后进行。干事招聘面向全院非毕业班学生,各部门干事人数由主席团商议决定。特殊情况不能在时限内报名者经主席团批准后可参加所报部门安排的面试。各部门最终新干事成员名单交由组织部归档。(纳新报名表见附件1)第十条 一经正式录用,即进入我院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我院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及条例,并积极履行自己所在部门或中心的职责与义务,在工作期间,若遇工作不负责及其他严重情况,视情节轻重参照本制度予以处理。若工作表现突出,学院将根据相关制度予以表彰及奖励。第十一条 干部选拔在每学期期末进行,学生干部招聘凡我院在读符合应聘条件的干事均有报名参加的资格,可跨部门报考。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限内向团委学生会提交干部竞聘报名表,招聘分为笔试与面试。各部门进入面试人数与所招职位数比例为3:1,以笔试分数排序为准取前若干名。(干部竞聘报名表见附件2) 第十二条 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招聘拟录用名单向全院公示前应由组织部组织人员对录用者进行民调,进行民调后应向全院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同学的监督,如在民调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主席团需及时了解情况并作出适当处理。公示过程中不接受匿名投诉,与本制度涉及无关的问题不予采纳。学生干部招聘合格入用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考核期。在考核期间若出现工作不积极、工作能力不够及其他严重情况,团委学生会有权将其除名并参照本制度重新选用合适人选。第三章 学生干部任免第一条 学生干部任用遵循原则同第二章。第二条 学生干部任用经由学生干部招聘、主席团、团委认可评价,结合笔试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本人意愿等,分配适当职务。第三条 学生干部任命应以负责的心态、符合工作实际的需要,进行合理适当的调配及任命,避免用人重复、资源浪费现象的出现。第四条 每学期期末将依照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见附件5)对各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由组织部成员在场监督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最后由组织部负责将各个学生干部得分汇总,评分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停职查看或免职处分。第五条 学生干部有以下严重情况,院学生会将予以考虑给予相应处分或罢免其相应职务:1、对待团委学生会会议散漫(会上态度恶劣,无故迟到、旷会达3次以上;2、上级布置的学生工作无特殊理由多次未能完成,工作不积极、拖延,材料完成、上交多次不及时;3、工作期间有严重损毁我院学生会工作形象及正常工作秩序;4、非特殊情况多次越级、越权;5、严重违反学院、学校有关规定。第六条 学生干部自动请辞过程:1、填写干部辞职申请表(干部辞职申请表见附件3,内附辞职理由,退部须有正当理由)递交给所在部门部长;2、部门内部与其进行交流并了解具体情况;3、分别经部长、分管主席、团副或主席、分管老师审核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4、学生干部正式离职后不再享受学生干部的各项权利。第七条 学生干部部门调动过程:1、需要进行调动的学生干部应先填写部门调动申请表(见附件4)。2、部门调动申请表应填写部门调动的正当理由,需由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的部长、分管主席、团副或主席、分管老师均签名同意。确认职责调动后该学生干部将不再从属原部门管理。第八条 学生干部罢免过程:1、由该学生干部所在部门将其工作的不负责表现及导致的后果上报主席团;2、经主席团审核上报内容的真实性,随即开会讨论得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及初定结果上报团委书记;3、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后公布处理决定。第九条 学生干部对团委学生会人事处理措施不服者可依照申诉制度于该人事处理措施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向组织部提交申诉书,组织部将视情节予以复核;对组织部复核结果不服者可于复核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向主席团提出二次申诉。复核与二次申诉期间不停止原人事处理措施。以下为学生干部可提出申诉的情况:(一)涉及本人的团委学生会人事惩罚处分(包括学期末学生干部考核成绩为不合格);(二)申请主动离职未予批准;(三)对团委学生会给予本人或他人的奖励怀有质疑。第十条 学生干部在违反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时,视具体情况给予以下处分:口头警告、严重警告、团委学生会通告批评、降级、撤销职务。第四章 学生干部日常管理第一条 学生干部日常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心完成,不应无理由拖拉、推迟交予完成工作的期限,若有紧急事由应及时反映并予以调节。第二条 学生干部在工作期间应注意团队之间的协作与合作,不能过于个人主义,应以团队结合为主,发挥团队合作力量,合理安排各项活动的工作职责。第三条 在日常的工作中若遇到具有建设性的活动计划及想法,各学生干部应积极向上一级提出并请求策划负责执行。第四条 学生干部的工作计划及任务安排应以全局考虑并主要考虑我院学生的根本利益,所布置组织的工作活动应有其实践性以及群众基础性,最大程度的为广大同学着想。第五条 虚心接受同学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总结归纳,采集合理方法,对自身的工作及计划进行有效的更改及修正。第六条 学生干部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能够自觉地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起到表率的作用。第七条 对于一切的活动经费应做到预算及结算,良好节制各项活动经费。第八条 遵守学生干部日常签到制度、例会制度,有多次违反签到制度,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级别的处理。第九条 遵守档案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动用调取档案及办公用品,若出现违反造成档案遗失、办公用品缺失等情况,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第十条 团委学生会鼓励一切为我院学生会工作作出贡献及富有创意的工作想法,在工作中有良好表现及杰出贡献的学生干部将依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及鼓励。第四章 附则第一条 本制度只在学生会内部人事管理中有效。第二条 本制度需经过团委、主席团、部长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施行。第三条 本制度的任何改动需向主席团提出改进意见,经研讨通过好方可加以改动。第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附件1:纳新报名表:可修改编辑第一志愿: 认识: 第二志愿: 认识: 第三志愿: 认识: 是否服从部门间调剂:服从调剂 不服从调剂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班级: 政治面貌: 宿舍: 电话: QQ: 特长: 个人简历及获奖情况所报部门及对其认识个人资料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纳新报名表团委意见部门意见2.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竞聘报名表姓 名性别出 生年 月照片籍 贯民族政 治面 貌年级专业联系方式是否服 从调剂竞聘部门及职务 笔试分数成绩情况智育排名综合排名 专业人数特长 个人简历(可另附页) 获奖情况推荐单位意见或自荐理由 推荐单位负责人或自荐人签名:年 月 日辅导员意见 年 月 日团委意见 年 月 日备注 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制)3.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辞职申请表姓 名性 别照片所在部门及职务年级专业辞 职 申 请 (400字以上可另附页)辞职申请(400字以上)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所在部门处理情况意见是否同意申请(部长意见)(分管主席意见)(团副或主席意见)签 名所在部门处理情况意见是否同意申请(分管老师意见)签 名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制)4.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调动申请表姓 名性 别照片欲转入部门年级专业所在部门及职务个人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原所在部门处理情况及意见是否同意转出部长意见分管主席意见团副或主席意见 分管老师意见签 名欲转入部门处理情况及意见 是否同意该同学转入部长意见分管主席意见 团副或主席意见 分管老师意见签 名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制)5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长期以来一直为本院学生锻炼自己、提升素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展现平台。在院党委的领导与院团委的指导下,我院各项团学工作都稳步进行,各项管理机制也趋于完善。为了使我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做到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具体规定如下:一、成立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顾 问:戴乐源组 长:刘跃明副组长: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成 员:主席团、各部门部长二、考评指标体系1、思想道德 2、任务执行情况 3、理论素养 4、学业与实践 5、考勤情况三、考核依据考核主要根据学生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综合能力,参照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有关的检查记录、工作记录进行考核。对优秀干部的考核工作,要在一定范围内听取院领导、老师和学生代表的意见。四、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五、考核对象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六、考核步骤1、学生本人做个人小结,进行自评,填写考核表;2、由考核小组评分并写出评议意见,考核时需有两名组织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考核结束后统一收回评分表并当场封存;3、组织部汇总并记录团委学生会干部的考核结果;4、公示考核结果。七、考核办法:考核分自评、分级评定两个部分。(一)自评:由学生本人根据考核标准对自己进行评分,自评分占考核总分的20%。(二)分级评定:由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平时的工作表现情况,结合考核标准进行评分;由考核小组组长写出评议意见,分级评定占考核总分的80%。1、团委书记、两名主席团成员代表、三名部长代表评定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其中老师、主席团成员和部长代表评分所占比例分别为40%、30%、30%。2、分管老师、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和所分管部门的两名部长代表评定团委助理和学生会副主席;其中分管老师、团委学生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部长代表评分所占比例为40%、30%、30%。3、分管老师、团委学生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分管团委助理或副主席、两名副部长代表和三名干事代表评定各部门的部长;其中分管老师、团委学生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分管团助或副主席、副部长代表、干事代表评分比例分别为30%、20%、20%、15%、15%。4、分管团助或副主席、部长和四名干事代表评定本部门副部长;其中分管主席、部长和干事的评分比例分别为30%、45%、25%。5、部长、副部长和两个干事代表评定本部门干事。其中部长、副部长和干事代表的评分比例分别为40%、30%、30%。最终评分汇总组织部。自评分占总评分的20%,分级评定占总评分的80%。总评分实行百分制:85-100分,评定等级为“优秀”;70-84分,评定为等级为“良好”;60-69分评定等级为“称职”;低于60分为“不称职”。若个人自评分与分级评定分相差超过4分,以分级评定分为准。八、具体考核细则1、评优资格认证: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不能挂科;各部副部长挂科不能超过一科,不得有重修科目;各部干事挂科不能超过两科,不得有重修科目。2、每学期评定等级为“优”的部长方有资格参与“优秀部长”、“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评比;每学期评定等级为“优”的副部长方有资格参与“优秀副部长”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 等荣誉称号的评比;每学期评定等级为“优”的干事方有资格参与“优秀干事” 、 “优秀团员” 等荣誉称号的评比。3、团委学生会成员评定等级将直接记录在学生干部档案中,获得相关表彰者由学院酌情加德育分。九、相关附件附件5.1:考核量化体系表附件5.2: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表附件5.3:分级评定分数构成说明表附件5.4:分级评定表注:本考核标准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附件5.1:考核量化体系表序号 指标分值考评内容及细则1思想修养20分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支持国家方针政策(6分)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违反校纪校规(6分)3、思想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团内外活动(4分)4、胸怀宽广,虚心学习,敢于提出创新思想(4分)5、党员、预备党员的另外奖励2分2任务执行情况45分1、对上级分配的任务不推拖,力求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完成不力扣2分/次(15分)2、对分配的任务要有步骤计划,办事有条理(5分)3、正确处理与部门成员、其他部门成员之间的关系,并融洽相处,得到其他成员的好评。(5分)4、做事有责任心,不擅离职守。(10分)5、完成任务后应向负责人口头汇报(重要的应书面汇报),做好每次活动后的总结及反思(10分)3理论素养10分1、 参加团校、党课、青马工程无故旷课每次扣2 分(5分)2、了解中共共产党、共青团和院团委学生会性质以及任务,对自己所在部门的职责有一定的了解(5分)4学业与实践15分1、掌握好专业知识,不挂科(5分)2、认真学习,涉猎群书,不逃课,按时完成作业(5分);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文体活动等(5分)4、智育成绩在本专业前10%,另外奖励2分5考勤情况10分1、会议考勤和值班考勤:会议无故不参加或值班无故缺勤者每次扣2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2、本部门所举办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无故迟到早退扣1分。3、学风建设月期间无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若被党员督导队点到出现上述情况,该项最多只得分5分。注:违反以上各项共超过两次则取消评优资格。附件5.2: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表基本信息姓名学号贴照片处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所在部门职务个人小结(另附)自评分思想道德(20分)任务执行情况(45分)理论素养(10分)学业与实践(15分)考勤情况(10分)自评总分(100分)考核组评分最终分数 考核级别考核组意见 签字:年 月 日学院团委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附件5.3: 分级评定分数构成说明表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分级评定分数构成说明考核人员团委书记主席团成员代表2名部长代表三名考核分数AB=(B1+B2)/2C=(C1+C2+C3)/3分数比例40%30%30%计算公式P=A*40%+B*30%+C*30%团委助理、学生会副主席分级评定分数构成说明考核人员分管老师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分管部门部长两名考核分数A=(A1+A2+AN)/NB=(B1+B2)/2C=(C1+C2)/2分数比例40%30%30%计算公式P=A*40%+B*30%+C*30%部长分级评定分数构成说明考核人员分管老师团委学生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分管团助或副主席副部代表两名干事代表三名考核分数ABCD=(D1+D2)/2E=(E1+E2+E3)/3分数比例30%20%20%15%15%计算公式P=A*30%+B*20%+C*20%+D*15%+E*15%副部长分级评定分数构成说明考核人员分管团助或副主席部长干事代表四名考核分数ABC=(C1+C2+C3+C4)/4分数比例30%45%25%计算公式P=A*30%+B*45%+C*25%干事分级评定分数构成说明考核人员部长副部长干事代表两名考核分数AB=(B1+B2+BN)/NC=(C1+C2)/2分数比例40%30%30%计算公式P=A*40%+B*30%+C*30%附件5.4:分级评定表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分级评定表考核人员团委书记考核对象部门及职务考核内容思想道德(20分)任务执行情况(45分)理论素养(10分)学习实践(15分)考勤情况(10分)总分(100分)分数考核人员主席团成员代表考核对象部门及职务考核内容思想道德(20分)任务执行情况(45分)理论素养(10分)学习实践(15分)考勤情况(10分)总分(100分)分数考核人员主席团成员代表考核对象部门及职务考核内容思想道德(20分)任务执行情况(45分)理论素养(10分)学习实践(15分)考勤情况(10分)总分(100分)分数考核人员部长考核对象部门及职务考核内容思想道德(20分)任务执行情况(45分)理论素养(10分)学习实践(15分)考勤情况(10分)总分(100分)分数考核人员部长考核对象部门及职务考核内容思想道德(20分)任务执行情况(45分)理论素养(10分)学习实践(15分)考勤情况(10分)总分(100分)分数考核人员部长考核对象部门及职务考核内容思想道德(20分)任务执行情况(45分)理论素养(10分)学习实践(15分)考勤情况(10分)总分(100分)分数团委助理、学生会副主席分级评定表考核人员分管老师考核对象部门及职务考核内容思想道德(20分)任务执行情况(45分)理论素养(10分)学习实践(15分)考勤情况(10分)总分(100分)分数考核人员分管老师考核对象部门及职务考核内容思想道德(20分)任务执行情况(45分)理论素养(10分)学习实践(15分)考勤情况(10分)总分(100分)分数考核人员分管老师考核对象部门及职务考核内容思想道德(20分)任务执行情况(45分)理论素养(10分)学习实践(15分)考勤情况(10分)总分(100分)分数考核人员团委学生副书记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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