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语文一轮复习 现代文文学类文本阅读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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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文学类文本阅读99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问题。南方落雨北方落雪黑白南方落雨,北方落雪。雨总是落在秧青色的南方,落在姑苏寒山寺、徽州西递村,落在秦淮河的灯影里、富春江的柔波上。打湿了鱼鳞瓦风火墙草顶屋吊脚楼,打湿了衡山庐山峨眉山雁荡山,打湿了太湖洪湖洞庭湖鄱阳湖,打湿了白娘子的断桥、李煜的雕栏、唐伯虎的桃花、白居易的青衫。梅子黄时雨,黄梅时节家家雨,寒雨连江夜入吴,巴山夜雨涨秋池这是南方的雨啊。在江南三月杏花村一蓑纷飞的细雨中,我们看见严凤英赤脚在青草池塘畔“打猪草”,那清甜婉转的黄梅调让人想起南方故乡的炊烟牧歌与青梅竹马。雪总是落在赭黄色的北方,落在长安马嵬坡、黄河风陵渡,落在乾陵黄土塬下、边关燧火台上。覆盖着平遥老宅草原敖包黄土窑洞四合大院,覆盖着天山阴山昆仑山祁连山,覆盖着渭河黄河塔里木河绥芬河,覆盖着蔡文姬的斗篷、穆桂英的战袍、苏武的额发、成吉思汗的墓草。大雪满弓刀,燕山雪花大如席,雪落黄河静无声,飞雪连天射白鹿这是北方的雪啊。在胡天八月即飞雪的天空下,秦腔总是如狼烟般冲天而起,那是苦难生命的呐喊,如暴风雪般抽打得我的脸与心像刀割一般痛。温暖湿润风调雨顺的气候让南方人民种稻植桑,酿酒水纺丝绸,富足的生活又让南方的才子佳人多如鸳鸯蝴蝶。寒冷干旱让北方多风沙,常常是荒沙千里寸草不生。风不调雨不顺的气候给人类的生存雪上加霜,恶劣的生存条件造就了强硬的民魂。只有狂风才吹得起猎猎大纛,只有苦难才塑得出坚毅筋骨。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一部中华民族史就是北方游牧民族与南方农耕民族纷争与融合的历史。南方落雨北方落雪是地理不同的结果,西高东低的地势造成南北温差。当西伯利亚冷空气横扫中国大陆便使北国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南方落红殆尽黄叶萧萧,这便是冬天。立春以后南方沿海的湿润季风以持久的恒心一点一滴地向北方反攻、进入盛夏。但紧接着北方寒流开始频繁活动,一阵阵清凉秋风是它们打入南方的“先遣部队”,紧跟着的是一股又一股无情冷漠的“百万大兵”,不久又将占领南方。北方的风雪中,大豆高粱小麦棉花早已收获;南方的烟雨里,水稻茶叶甘蔗桑叶正在成熟。北方的雪融进黄河里,黄河岸边走着骆驼与牦牛;南方的雨流进长江里,长江岸边腾飞起孔雀与凤凰。北方的黄河像男人,是龙的子孙;南方的长江像女儿,是凤的传人。黄河长江最终在茫茫的大海上热烈拥抱,那一片无垠的蔚蓝色是北方和南方所共同向往的因为,南方北方都在同一片国土之上。5. 第段写南北气候,寒风暖气来来回回“反攻”“打入”“占领”。联系全文,你认为作者这样写有什么含义和作用?_答案:作者这样写,强调南北关系密切、互补和谐;呼应了上文“一部中华民族史就是北方游牧民族与南方农耕民族纷争与融合的历史”,为第段升华主题作了铺垫。阅读下面的文字,然后回答问题。孔子的洒脱周国平我喜欢读闲书,即使是正经书,也不妨当闲书读。譬如说论语,林语堂把它当作孔子的闲谈读,读出了许多幽默,这种读法就很对我的胃口。近来我也闲翻这部圣人之言,发现孔子乃是一个相当洒脱的人。在我的印象中,儒家文化一重事功,二重人伦,是一种很入世的文化。然而,作为儒家始祖的孔子,其实对于功利的态度颇为淡泊,对于伦理的态度又颇为灵活。这两个方面,可以用两句话来代表,便是“君子不器”和“君子不仁”。孔子是一个读书人。一般读书人寒窗苦读,心中都悬着一个目标,就是有朝一日成器,即成为某方面的专家,好在社会上混一个稳定的职业。说一个人不成器,就等于是说他没出息,这是很忌讳的。孔子却坦然说,一个真正的人本来就是不成器的。也确实有人讥他博学而无所专长,他听了自嘲说,那么我就以赶马车为专长罢。其实,孔子对于读书有他自己的看法。他主张读书要从兴趣出发,不赞成为求知而求知的纯学术态度(“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他还主张读书是为了完善自己,鄙夷那种沽名钓誉的庸俗文人(“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他一再强调,一个人重要的是要有真才实学,而无须在乎外在的名声和遭遇,类似于“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这样的话,论语中至少重复了四次。“君子不器”这句话不仅说出了孔子的治学观,也说出了他的人生观。有一回,孔子和他的四个学生聊天,让他们谈谈自己的志向。其中三人分别表示想做军事家、经济家和外交家。唯有曾点说,他的理想是暮春三月,轻装出发,约了若干大小朋友,到河里游泳,在林下乘凉,一路唱歌回来。孔子听罢,喟然叹曰:“我和曾点想的一样。”圣人的这一叹,活泼泼地叹出了他的未染的性灵,使得两千年后一位最重性灵的文论家大受感动,竟改名“圣叹”,以志纪念。人生在世,何必成个什么器、做个什么家呢,只要活得悠闲自在,岂非胜似一切?学界大抵认为“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至于什么是“仁”,众说不一,但都不出伦理道德的范围。孔子重人伦是一个事实,不过他到底是一个聪明人,而一个人只要足够聪明,就决不会看不透一切伦理规范的相对性质。所以,“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这句话竟出自孔子之口,他不把“仁”看作理想人格的必备条件,也就不足怪了。有人把“仁”归结为忠恕二字,其实孔子决不主张愚忠和滥恕。他总是区别对待“邦有道”和“邦无道”两种情况,“邦无道”之时,能逃就逃(“乘桴浮于海”),逃不了则少说话为好(“言孙”),会装傻更妙(“愚不可及”这个成语出自论语,其本义不是形容愚蠢透顶,而是孔子夸奖某人装傻装得高明极顶的话,相当于郑板桥说的“难得糊涂”)。他也不像基督那样,当你的左脸挨打时,要你把右脸也送上去。有人问他该不该“以德报怨”,他反问:那么用什么来报德呢?然后说,应该是用公正回报怨仇,用恩德回报恩德。孔子实在是一个非常通情达理的人,他有常识,知分寸,丝毫没有偏执狂。“信”是他亲自规定的“仁”的内涵之一,然而他明明说:“言必信,行必果”,乃是僵化小人的行径(“胫胫然小人哉”)。要害是那两个“必”字,毫无变通的余地,把这位老先生惹火了。他还反对遇事过分谨慎。我们常说“三思而后行”,这句话也出自论语,只是孔子并不赞成,他说再思就可以了。也许孔子还有不洒脱的地方,我举的只是一面。有这一面毕竟是令人高兴的。研究孔子,如果顾及他的全人,对他的哲学或许也会有些新的认识吧。1. 文章结尾说:“也许孔子还有不洒脱的地方,我举的只是一面。”联系全文,你认为孔子“不洒脱的地方”指的是什么?然后再结合中国文化经典研读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_答案:积极“入世”,关注社会生活、人伦世理。(或“重事功、重人伦”)孔子还要入世救人,维护周礼;主张贵贱有序,教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主张“敏于事而慎于言”;提倡“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阅读下面的文字,然后回答问题。刘佛谛张中行周末总是很快地来到,昔日晚饭的欢娱已经多年不见了,可是忘却也难。对饮一两杯,佐以闲谈的朋友不过三两个,其中最使人怀念的是刘佛谛。刘佛谛名旌勇,字义方,佛谛是我建议他采纳的别名。我们最初相识是在二十年代后期的通县师范,都是学生,他比我早两年。说起相识,只是在洗脸室里,我们都到得晚,他很胖,动作迟缓,就外表说,像是在羊群里孤立一头牛,所以给我的印象很深。印象深还有另外的原因,他在学校以幽默出名,常说笑语,遇事满不在乎;又口才好,有相声的才能,据说一个人可以开教务会议。模仿校长、训育主任,以及有特点的教师,可以惟妙惟肖。当时给人起外号成为风气,他的外号来自英语,是fat,因为面容苍老,称呼时前面还要加“老”,有少数人宁愿直截了当,呼为老胖子。当时究竟谈过话没有,现在不记得了。以常情推之,他是知名人士,我不是,也许对于我,连印象也没有吧。到三十年代初,我上北京大学,住在沙滩一带,他原在山海关教书,大概因为东北沦陷,那个地方不能再安身,也到北京来,并也住在沙滩一带,于是交往就多起来。我们都穷,但吃好些的欲望一如常人,于是就常常在一起用小煤火炉做饭吃。吃什么要由手头的松紧决定,松时自然很少,所以经常是买十枚铜币的肉,这样也可以饱餐一顿。有时候,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决定破例,就花七八角钱买个猪肘子,用微火炖烂,对坐享受一次。总之,是渐渐共苦乐了,交谊就越来越深厚。当然,交谊的深厚不是,或主要不是来自共同做饭吃,而是来自越来越相知。我发现他的为人,是两种性格的奇妙混合。他处理有关自己的事,是个乐天主义者,随遇而安,甚至及时行乐;谈天说地,扯皮取笑,常常近于玩世不恭;喜欢吃喝,常常顾前不顾后,简直可说是个享乐主义者。但是对人就完全不同,就是嘻嘻哈哈的时候也决不越礼,并且,更可贵的是真挚,对老朋友总是热心关注。这种性格的影响有好坏两个方面。好的一面是与不少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甚至死后还留在人的记忆里。坏的呢,都是与他自己有关的。他聪明,新旧学造诣都不坏,可是因为乐天,不急于事功,应该有成绩而竟没有留下什么。依古训,应该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还是多说他的优点吧。总的说,最值得怀念的是在坎坷途中相互的扶助。这常常是在面对之时,周末的共饭,闲谈,抚今思昔就是一例。也有时候不是对面,例如有一次,他住在家乡永清县一个村庄,是五月节前,穷得连买菜钱都没有了,家居无聊,到镇上散散心,万没想到接到我寄去五元钱的信。回信说,他最不喜欢吃窝瓜,可是穷得要命,只能吃院里自种的窝瓜。五月节来了,想换换样,居然就由天上降下五元钱,可见上天无绝人之路,云云。我接到信,既欢乐又感慨,想到他曾开玩笑,说天老爷最糊涂,譬如他最喜欢吃鱼。可是鱼有刺,最不喜欢吃窝瓜,窝瓜却没有刺,如果让鱼刺生在窝瓜里会多好,于是又写一封信,说幸而天老爷糊涂,如果聪明,让鱼刺生在窝瓜里,他的境遇就更可怜了。此后不久,他回到北京,经人介绍,到宁晋县去做秘书工作。行前同我商量,说当教师惯了,改行,有些不安然,想改个名字。我说,就用昔年的外号,由英变中,写佛谛,不是很雅吗?他同意,就用这个新名前往。以后来了一封诉苦的信,说不只一次,遇见所谓通文墨的人士,见到他的名片就恭维说:“您一定是佛学大家了。”他说不是,对方以为是谦虚,他越矢口否认,对方越不怀疑,总之,闹得他进退两难,如坐针毡。幸而时间不很长,他又回到北京,重理旧业,被尊为佛学大家的尴尬局面结束了。以后我们同住北城,见面的机会多了,周末共饭闲谈的机会也多了。寒来暑往,风平浪静,都以为可以长此“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但是文化大革命的风暴来了,故人见面不便,从此就断了音讯。记得最后一面是1968年的夏天,是早晨,在我上班的路上,他估计时间,在路旁等我。我们不敢多谈。我只说是还平安,将来如何不知道。转到说他,我说推想不会怎么样。他说:“那也难定,说严重就严重,说不严重就不严重。”说完,他催我赶紧走,我们就这样永别了。直到1969年春天,才由他女儿那里知道,是1968年后期,说清查出身,发现故乡还有几十亩地在他的名下。照当时的不成文法,这就要遣送还乡。也许就因为怕走上这条路吧,在1969年年初,他在西郊新迁的一间个人独宿的小屋里喝了敌敌畏,“自愿”离开这个世界了。据说死的几天前写了两封信,其中一封是给我的,但写后不久就烧了。又死前床上的被子叠得很整齐,他女儿说,这是怕脏了,孩子们不能用。人生百年,终于不能免这样一次,走了也就罢了。但他常常使我想到一个问题,就是,所谓乐天主义,它的力量究竟有多大呢?我多年以为能够理解他,也许实际并不理解他吧?每想到这里,总觉得没有看到他的最后一封信,真是太可惜了。(选自现代散文鉴赏辞典)2. 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本文作者的创作意图。_答案:(1)通过“我”与刘佛谛的相交相知等事件的回忆,抒发作者对刘佛谛以及相关生活的怀念,以及对刘佛谛悲惨结局的悲伤与愤慨。(2)乐观的刘佛谛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世界,借此表现文革这场浩劫对人身心的摧残,造成的深重苦难。(3)通过刘佛谛一生的叙述,启迪人生哲理: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甚至艰难重重,要充满希望,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如果消极绝望,只会寸步难行,甚至无法生存。阅读下面的文字,然后回答问题。故乡的杨梅鲁彦过完了长期的蛰伏生活,眼看着新黄嫩绿的春天爬上了枯枝,正欣喜着想跑到大自然的怀中,发泄胸中的郁抑,却忽然病了。唉,忽然病了。我这粗壮的躯壳,不知道经过了多少炎夏和严冬,被轮船和火车抛掷过多少次海角与天涯,尝受过多少辛劳与艰苦,从来不知道颤栗或疲倦的呵,现在却呆木地躺在床上,不能随意的转侧了。尤其是这躯壳内的这一颗心。它历年可是铁一样的。对着眼前的艰苦,它不会畏缩;对着未来的憧憬,它不肯绝望;对着过去的痛苦,它不愿回忆的呵,然而现在,它却尽管凄凉地往复的想了。唉,唉,可悲呵,这病着的躯壳的病着的心。尤其是对着这细雨连绵的春天。这雨,落在西北,可不全像江南的故乡的雨吗?细细的,丝一样,若断若续的。故乡的雨,故乡的天,故乡的山河和田野,还有那蔚蓝中衬着整齐的金黄的菜花的春天,藤黄的稻穗带着可爱的气息的夏天,蟋蟀和纺织娘们在濡湿的草中唱着诗的秋天,小船吱吱地独着沉默的薄冰的冬天还有那熟识的道路,还有那亲密的故居不,不,我不想这些,我现在不能回去,而且是病着,我得让我的心平静:恢复我过去的铁一般的坚硬,告诉自己:这雨是落在西北,不是故乡的雨而且不像春天的雨,却像夏天的雨。不要那样想吧,我的可怜的心呵,我的头正像夏天的烈日下的汽油缸,将要炸裂了,我的嘴唇正干燥得将要迸出火花来了呢。让这夏天的雨来压下我头部的炎热,让让唉,唉,就说是故乡的杨梅吧它正是在类似这样的雨天成熟的呵。故乡的食物,我没有比这更喜欢的了。倘若我爱故乡,不如就说我完全是爱的这叫做杨梅的果子吧。呵,相思的杨梅!它有着多么惊异的形状,多么可爱的颜色,多么甜美的滋味呀。它是圆的,和大的龙眼一样大小,远看并不稀奇,拿到手里,原来它是遍身生着刺的哩。这并非是它的壳,这就是它的肉。不知道的人,一定以为这满身生着刺的果子是不能进口的了,否则也须用什么刀子削去那刺的尖端的吧?然而这是过虑。它原来是希望人家爱它吃它的。只要等它渐渐长熟,它的刺也渐渐软了,平了。那时放到嘴里,软滑之外还带着什么感觉呢?没有人能想得到,它还保存着它的特点,每一根刺平滑地在舌尖上触了过去,细腻柔软而且亲切这好比最甜蜜的吻,使人迷醉呵。颜色更可爱呢。它最先是淡红的,像娇嫩的婴儿的面颊,随后变成了深红,像是处女的害羞,最后黑红了不,我们说它是黑的。然而它并不是黑,也不是黑红,原来是红的。太红了,所以像是黑。轻轻的啄开它,我们就看见了那新鲜红嫩的内部,同时我们已染上了一嘴的红水。说他新鲜红嫩,有的人也许以为一定像贵妃的肉色似的荔枝吧?嗳,那就错了。荔枝的光色是呆板的,像玻璃,像鱼目;杨梅的光色却是生动的,像映着朝霞的露水呢。滋味吗?没有十分成熟是酸带甜,成熟了便单是甜。这甜味可决不使人讨厌,不但爱吃甜味的人尝了一下舍不得丢掉,就连不爱吃甜味的人也会完全给它吸引住,越吃越爱吃。它是甜的,然而又依然是酸的,而这酸味,我们须待吃饱了杨梅以后,再吃别的东西的时候,才能领会得到。那时我们才知道自己的牙齿酸了,软了,连豆腐也咬不下了,于是我们才恍然悟到刚才吃多了酸的杨梅。我们知道这个,然而我们仍然爱它,我们仍须吃一个大饱。它真是世上最迷人的东西。唉,唉,故乡的杨梅呵。细雨如丝的时节,人家把它一船一船地载来,一担一担的挑来,我们一篮一篮的买了进来,挂一篮在檐口下,放一篮在水缸盖上,倒上一脸盆,用冷水一洗,一颗一颗的放进嘴里,一面还没有吃了,一面又早已从脸盆里拿起了一颗,一口气吃了一二十颗,有时来不及把它的核一一吐出来,便一直吞进了肚里。“生了虫呢蛇吃过了呢”母亲看见我们吃得快,吃得多,便这样的说了起来,要我们仔细的看一看,多多的洗一番。但我们并不管这些,它成了我们的生命,我们越吃越快了。“好吃,好吃,”我们心里这样想着,嘴里却没有余暇说话。待肚子胀上加胀,胀上加胀,眼看着一脸盆的杨梅吃得一颗也不留,这才呆笨地挺着肚子,走了开去,叹气似的嘘出一声“咳”来唉,可爱的故乡的杨梅呵。一年,二年我已有十六七年不曾尝到它的滋味了。偶尔回到故乡,不是在严寒的冬天,便是在酷热的夏天,或者杨梅还未成熟,或者杨梅已经落完了。这中间,曾经有两次,在异地见到过杨梅,比故乡的小,比故乡的酸,颜色又不及故乡的红。我想回味过去,把它买了许多来。“长在树上,有虫爬过,有蛇吃过呢”我现在成了大人,有了知识,爱惜自己的生命甚于杨梅了。我用沸滚的开水去细细地洗杨梅,觉得还不够消除那上面的微菌似的。于是它不但更不像故乡的,简直不是杨梅了。我只尝了一二颗,便不再吃下去。最后一次我终于在离故乡不远的地方见到了可爱的故乡的杨梅。然而又因为我成了大人,有了知识,爱惜自己的生命甚于杨梅,偶然发现一条小虫,也就拒绝了回味的欢愉。现在我的味觉也显然改变了,即使回到故乡,遇到细雨如丝的杨梅时节,即使并不害怕从前的那种吃法,我的舌头应该感觉不出从前的那种美味了,我的牙齿应该不能像从前似的能够容忍那酸性了。唉,故乡离开我愈远了。我们中间横着许多鸿沟。那不是千万里的山河的阻隔,那是唉,唉,我到底病了。我为什么要想到这些呢?看呵,这眼前的如丝的细雨,不是若断若续的落在西北的春天里吗?(选自现代散文鉴赏,有删改)3. 探究作者在本文中表现出的审美趣味。_答案:(1)从题材与内容来看,寓深重的乡愁于平常的杨梅之中,表现故乡风物之美,具有鲜明的地域色彩与浓郁的乡土情结。(2)从表现手法(写作技巧)看,小中见大,从细小的杨梅入手,表现乡愁这个宏大的主题。(答“对比”“ 联想”等亦可) (3)从语言风格看,借助拟人、排比等修辞手法,语言优美,一咏三叹,将乡愁表达的淋漓尽致,带给人一种忧伤的美丽。 (4)从情感抒发看,以思念为主,夹杂着流浪的心酸、回忆的温馨、成长的感伤与深婉的叹息。(如果答其他内容,只要符合“审美趣味”即可。回答此类题目,应从多角度、多层面来答。)-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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