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试管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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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观点。反对“设计 婴儿”技术 主要有两种依据 :宗教的和伦理 的。宗教 ,尤其是 基督教 和天主教 ,对辅助 牛殖 技术持强烈 的反 对意见 。在宗 教观 念 中,所有不 自然的都是不道 德 的 ,所有 生命都 来 自上帝 ,生命 是 神圣 的 ,任何 人都无权 以任何 理 由加 以剥夺 。除 宗教 依据外 ,伦理 学则认 为基于人的 内在价值 ,“设计 婴儿”技术是 不道德 的 ,因为它剥夺 、践踏 r 一个 胎 的 内在价 值 ,无 异 于 杀人 。归 纳起 来 ,反对意见主要有以 下几个 理 由 :(1)“设 计 婴儿 ”技 术是 非自然的,是不道德的 ;(2)人类不 能扮 演 上帝 ,亵渎 宗教 法则 ;(3)挑战生命的尊严和权利 ;(4)导致 “生 命商业 化 ”“身体工具化”等道德滑坡现象。人 的生命 具有一种不可剥夺 的 内在价 值 。这种 价值一方面体现在它 的各种潜 能 的未来 实现 ,另 一方 面体 现在 两性结合所具有 的不确 定性 和偶 然性而造 就独立个性 的个体 。出于直觉 ,剥夺 胎儿公平 出生 的权利 是不 应该发 生的 ,“不是 因为它违背 了胎儿 的权利 或者损 害 了它 的利益 ,而是尽 管胎儿 具有 这样的权利 或者利 益 ,但也不 能这 样做 因 为一个人 的生命 具有内在 价值 ,即使当这 个生命 处 于 尚未成 型的 、及早 的 、刚 刚生存的胚胎 阶段 时科学无禁 区 ,但技 术应 有 限制。科学作 为探 索 自然奥 秘 的理性活 动 ,就其对知识追求 的本身 而言是 自由的,但 由于技术具有价值 负载性 ,其应 用直 接关 涉人类 的利益 ,应 受到法 律 、伦理等规制 。我们 可以探讨人 类基因的生命 规律 ,但要 警惕“设 计婴“设 计 婴 儿”技 术 的 伦 理 辩 护及 反 思 刘欣 怡 等医学与哲学 2o1 2年 6月第 33卷第 6A 期总第454 期儿”技 术堕入“理性 主 义陷 阱”。正如 高兆 明所 说 :“人 们 之所 以广泛关 注克隆人技术 ,与其说 是对 克隆 人技 术所 标识 的人类 理性能力空前拓展 的赞 叹 ,毋 宁说 是对人类 自身存在 及其 意义 、对于人性 的深切 关 怀。-LS“设计 婴儿 ”技 术作 为工具 理性 的成就 ,从分子水平 上实 施 了遗传 物质 的修饰 ,这 是任 何其 他研 究都 不具有的深度 和无 限可能性 ,但 与此同时 ,风险 性也将变 得难 以确定和把握 。科学 的发展为“设计 婴儿”技术 的产生和发展 带来 了机遇 ,但随着理性精 神 的 自我 膨胀 和僭越 之 心以及 功利 主义 的推波助澜 ,人类生殖 系基 因 干预活 动可 能会从 治疗 孩子 的基 因缺陷 ,到增强孩子 的遗传 素质 ,最后 发展到按 照 自己的意愿设 计一个完 美的婴儿 。毋庸置疑 ,离开价值理 性 的监控 ,任 凭工具 理性为所 欲为 ,其后果不堪设 想。可 见 ,在 “能 做 ”与“应 做”中做 好价 值 选择 是 至关 重 要 的。约纳斯 曾概括地说 :“现代技术 ,不 同于传 统技术 ,是一 个有计 划的 活 动 ,而 非 一 种 占用 ;是 一 个 过 程 ,而 非 一 个 状 况 ;是 一 个 动 力学 的推动 因 ,而 非一个 工具 和技 巧 的库存 。”9l_设 计婴 儿”技 术作 为一 项前 沿 、不 断发 展 的技术 ,在发 展 中难免 会 出现 很多 未知 、不确定 的风 险,以及与伦理规 范的不 断博 弈 。随着技 术 的不断完善 ,人类能 否在恰 如其分 地 尊重现 有道 德规 范和人 权 的前提下 ,合理地运用“设计 婴 儿”技术 成为 研究 者和使 用者 的伦 理责任 。正如纳菲尔德 生命 伦理 委员会 发 布的遗 传学 与人类 行为 的报告 叶1题 为“遗 传学 、自然和人 类尊 严”一 章 ,把“责任 ”看作足 “人类尊 严概念 中的一个基 本组成 要素 ,认 为人作 为人 ,其行为 、思想和关注值 得受到内在 的尊 重 ,因为他们 已经按着 独特的 个体 观点 获得意义 的方式 破选择 、组织 和指 导。”1 现代 的理性信仰 允许人们 利 用理 性 的 知识 力 量去 改造 世 界 ,但 在这 “祛魅 ”的过程 中并不意 味着 就 能漠 视 人的 价值 。“设 计婴 儿 ”技 术的发展是不 能抛 弃其 所应 该负 载 的价值 理性 ,成 为工具 理性 霸权的傀儡 和牺牲 品。在实践和完善 “设计 婴儿”技术 时所 遵循 的日的行 为不 能仅 仅是对个别利益 的追求 而应该是能 通过普遍 性验 的道 德 选择 ,即证 明存 在 “应该 ”这 样做 的责任 。简 言之 ,“设计 婴儿”技术 只能 用 于满足 人类 的治疗 需要 ,但不应 该被 用来满足 人类 的贪婪 ;技术 应该 被用 来促 进人 的 自由而全 面 的发展 ,而不能让个 别的具体 理性僭越终 极的真理 ,逾越 “人 ”的尊严这 一 界 限“设计 婴儿 ”技术 就像 是浮 士德 与魔鬼 签订 的协 议 ,给人 类带来更 深层次的反思 ,正是人 们深 入探 讨“设计 婴儿 ”技 术 的利弊才彰 显其 存在 的价 值 。随 着 “设 计 婴 儿 ”技术 的不 断 发展 完善 ,人仃j会发现 :自己 处 在通往 明天 的门槛上 ,自己会 比昨天仃理 由支持 和发 展这 项技 术。从这 个程 度上 看 ,我们 也许 可以对“没汁婴儿”技术 进行 伦理 学上 的辩 护 ,但还 有某些 超越 于伦理学之外 的问题也值得大家审视 的。首先 ,且不说“设 计 婴儿”技术 ,宗 教界尤 其是 基 督教 、天 主教等保守 _ 主义派别对人工辅助 生殖技术 持强硬 的反对态 度 。奉 Ti-dc命神圣论 ,反对人类扮 演上帝和 自由主 义的蔓延 。然而 ,卡尔 巴特 的一段 话引人 深思 :“更糟 的是 ,这种 故意谋 杀有 时被看件只是面临尴 尬时 刻 的一种应 急 之计 和治疗 措施 ,只不过 是一次 走运 的于术而 已。” 在此 ,卡尔 巴特 或许想 在这种 托洲下 ,把意外创造 生命 这一 责任 问题 ,轻 轻地 带过 。要 知道 ,两性 间的 结合 ,牛命 的诞 生是 一件 多 么神 圣 的事情 ,如果 有 的结2 0果 ,比如一个胚胎都能轻易地被一 次不走运 的手术 打发掉 ,这将意味着什 么? 是 不是 一个 人 不再 需 要为 他 的行 动承 担 任 何 责任? 是不是 自由就 能得 到责任 的松 懈 呢? 对此 ,罗 马 天主 教也声嘶 力竭地 反驳 到 :“胎儿 不是非 正义 的侵略者 ,他 们只是 躲在母亲 的子 宫 里保 护 自己 ,母 亲 不 能 在 自卫 中把 胎 儿 当敌 人 杀掉 。” 直观 现实 ,现代文 明在 高扬 “自由”这 面大旗 时 ,“责 任”的确有被遮掩在这 面大旗 的阴影之下 的危险 。这 是个 多么令人遗憾的事实 ! 如 果从这 立 场来 透视 保守 主义 的立场 ,也许能体会到对方 的用 心 良苦 ,也就 不难 理解 先验 的道德 律令 为何能具有恒久 的魅力 。其次 ,关于“设计婴 儿”技术 的质 疑或辩 护,完全 是一个 西方文化语境下 的产物 。 自启 蒙 时代 以来 ,西方 思想 家就 大力 张扬人 的地位 ,而西方价 值观 对于权 利 的重视 更是导 致 了对胚 胎生存权利 的强调 。围绕着权 利问题的种种 反思或许 有助于确 立并维护人 的尊严 ,使这场伦理学交战更有 意义 。目前,“设计婴儿”主要应用于防止特定遗传疾病的发生领域。从理论上来讲,未来这一技术还可应用于身高、肤色甚至智商的选择。将新生儿作为治疗疾病的工具,很多人认为是不道德的。有些人认为应当去考虑新生儿本身的感受,如果得知自己出世的目的是因为要救活他人,不知其作何感想。这段特殊的经历是否对其未来的成长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由于存在着广泛的伦理争议,相关学者建议,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实施“设计婴儿”技术,必须满足如下几个条件:唯一性,即除移植之外,没有其他合适的治疗手段;高效性,即实施这项技术时,必须保证具有高成功率;优势性,即同其他供者相比,同胞供者具有明显的优势;时效性,即患儿生命可以持续到新生儿出生之后一方面,在“设计婴儿”的技术操作问题上,检测时一般把第一、第二极体当作标本,这样可以减少一些对胚胎的操作,但其局限性在于,只能单方分析母体的遗传物质。对于父方精子的遗传物质而言,在此一般采用流式细胞术分离分析,但操作过程中需要使用染色液,这种方法极可能致使精子遗传物质发生突变,使后代蒙受严重的医源性伤害,安全性无法保障。另一种更加常用的采取样品方式为胚胎活检,即通常情况下采取卵裂球的 1-2 个细胞。这种方式下,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精子 DNA的污染,但要想完全避免精子 DNA 的污染仍然是个难题。在活检过程中,还可能出现丢失细胞现象,并不能达到百分之百的准确率,此外,嵌合体现象也可能致使所检测的卵裂球代表性发生降低。胚胎活检带来的伦理争议更加广泛,因为其过程是人为的对人类胚胎进行操作。囊胚期滋养外胚层细胞活检是一个可以减少伦理问题的途径,但是由于技术的限制,目前囊胚期滋养外胚层细胞活检的准确性难以保证。另一方面,在“设计婴儿”的分析技术上也存在一定缺陷。目前主要采用的是单细胞 PCR 及荧光原位杂交技术,单细胞 PCR 的准确性极易受到影响,如等位基因的脱失或污染,荧光原位杂交技术也容易受到荧光信号衰退,信号重叠或者信号发散等问题的困扰。其分析技术还有待日后的改进。德国对“设计婴儿”的态度十分明确,禁止该项技术的实施。德国基本法规定,不许侵犯人的尊严,每个人都享有身体完整权及生命权,任何人不得因为残障而受到歧视。德国胚胎保护法规定,严格禁止对胚胎施加任何可能导致其无法正常发展为人的伤害。这条法规表明了德国在胚胎权利方面的立场,赋予了胚胎自配子结合的时刻开始就享有人格尊严及生命权。该法还进一步规定,人为的创造胚胎只能限定于进行辅助生育的目的,并且规定创造胚胎的数量必须在三个之内。这样完全禁止的模式是与德国在纳粹时期施行的优生政策所引发的灾难密不可分的。英国对“设计婴儿”实行法定特许主义。英国是试管婴儿的技术的前沿地带,1978年世界上第一例试管婴儿路易布朗诞生在英国。自此之后,英国政府不断加强对人工授精的管理,至近些年来植入前基因诊断技术的发展,英国政府的管理更是日趋严格。1982 年,英国“社会服务国务秘书处”就宣布建立一个委员会来监管由于辅助生育技术所引发的法律及伦理事务,这个委员会由神学家、哲学家、律师、科学家、社会工作者等 16 人组成。1990 年,英国议会又出台了相关法案对该项技术活动予以规范,即 HFE,人类生育与胚胎法案,同时成立 HFEA,生育与胚胎技术管理局。该管理局负责为合法从事辅助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颁发证照,公民对辅助生育技术提出的申请也需经过该局的许可认证。目前英国的辅助生育中心已经可以利用 PGD 技术检测到许多单基因缺陷及染色体病变问题,在病情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胎儿的性别进行检测。为有严重遗传病史的夫妇选择一个健康的胚胎,帮助拥有严重病症孩子的家庭再生育一个与之基因可以配型的孩子,虽然经过复杂的历程,但是 PGD 技术在英国相关法规的护航有序地发展着。在美国,“人们在选择PGD技术进行生育方面有较大的自由权,法律基本不作限制。不过在理论和实践上,美国已经开始注意区分PGD技术的使用目的了。人们认识到非治疗性使用PGD技术将产生许多消极后果,例如它极可能滑向类似纳粹政治的优生学,它导致有限医疗资源的浪费,会造成穷人们因没钱支付技术费而不能与富人一样获得健康的后代。尽管如此,非治疗性使用PGD技术在美国仍然是被允许的。而对于为治疗目的使用PGD技术而言,尽管它可以有效防止具有基因缺陷的孩子出生,但同样倍受争议。有人主张生命开始于受精而非受孕,因此人工授精得到的胚胎也应像人一样受到保护,而那些为了治疗被毁弃的胚胎,他们的生命却被随意践踏。”20P4 还有人认为,PGD技术的使用会使“病人的生命是劣等的”这一观念得到加强。尽管存在一定的争论,但总体上美国对于“设计婴儿”的态度是积极的。迄今为止,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巴西、丹麦、芬兰、瑞典、比利时、英国、德国及匈牙利等都有国家颁布的辅助生育技术管理法律法规。在实施该技术过程中触犯这些法规将受到相当严厉的惩罚。例如在瑞典会被吊销执业许可证,在瑞士会受到高额罚款和监禁。在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学协会还会对各国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进行行业指导。除了上述模式外,还有的国家采取行业自我规范模式,比如在日本,日本妇产协会担当着行业自我规范的职责,陆续制订了许多有关辅助生育技术应用的指引。完美一直是人类追求的梦想,达成完美的方式似乎已经可以通过科学技术来实现,但是其涉及的伦理问题却是不能逾越的。提高下一代的遗传素质,产生优秀的后代本应是优生学前进的方向,但是一味崇尚后天改造、扼杀先天的主观改造却完全脱离了优生学的初衷。西方早期的优生学者由于偏见以及局限于当时有限的遗传学知识,就曾经使优生学走上歧途。20 世纪初期,德国的一些优生学者提出种族卫生学说,大力宣称北欧人种为最优秀人种,应该严格防止雅利安人的血统被其他劣等民族所污染等主张。这些学说蔓延开来,后期竟然发展到和纳粹的排犹种族主义融合的地步,在历史上为希特勒大范围屠杀犹太人提供了舆论的准备及理论方面的根据。无限地夸大遗传的作用,认为基因可以决定人类的一切,只有通过基因的改造才能达到人类的完美,最终只能走向基因决定论的误区。大多数的国家都禁止此类的人类基因工程,英国政府甚至出台禁制令禁止人类基的改造研究,但是在民间组织的研究依然无法完全禁止。在美国新泽西州的圣巴拿马医学中心出生的改良基因婴儿,已经违反了美国联邦政府对于基因转移实验制定的守则。但该项科研应用完全是私人出资赞助的,所以该项科研人员无需获得政府的批准。美国的法学专家也就该项事件发表评论,虽然美国联邦政府不可能批准或者资助此种类型的实验,但是出于私经费资助的机构研究却完全不存在需要获得政府批准的问题。澳大利亚环保基因组织曾公开表示担忧,人工生育技术将可能造就变种生物的超级市场,在将来人们可以依照自己的需要选择卵子或者精子。基因科技与其它科技大不相同,它加速了人类整个生物进化的速度,过去那种在社会生活中逐渐演化出的伦理观念已经跟不上这种飞速发展的进化速度。基因科技的时代已经来临,传统的伦理观念已不再完全适应这个崭新的时代。第一,身高、外貌和智商的可选择性带来新时代的社会不公。经过基因改造的婴儿与自然出生的婴儿无法公平地生活在这个社会上,他们的不平等将是先天产生的。并且由于基因改造费用的昂贵,基因改造技术仅能在小范围内进行实施,所以这种差别必将产生。第二,一味迷信基因决定论,将导致整个人类的基因单一性,由于目前基因技术发展的有限性,人类只能看到对于人类有利的基因发展,但从整个人类发展的长期性考虑还有很多未知因素。如果整个人类的下一代都趋向于同种目前认知的优良基因,在未来将无法抵御变化多端的环境发展。生物需要多样性,人类的基因同样需要多样性 引发的自然规律和环境破坏非自然的生育方式对于自然规律和环境带来巨大挑战。脱离了传统的生育方式,胎儿的性别可以由父母双方的主观意愿决定,这无疑将对自然规律下男女比例的平衡产生一定影响,尤其在一些长期存在重男轻女思想的地区。多胞胎妊娠这个本来极为罕见的现象在“设计婴儿”技术的影响下也变得更为普遍。胎儿性别的主观选择从传统的生育模式来看,人的意志是不能决定生男生女的,直到胎儿落地才能得知答案。过去人们对于胎儿总是存在着未知的惊喜,也不用担心男女比例会出现严重的不平衡。但是现在来看,可以先在体外选择孩子的性别,然后再植入母体,这样受孕者在受孕前对孩子的性别就可以知晓。如今的 B 超技术可以准确地对胎儿的性别做出检测,一些对性别有要求的父母就可以据此结果决定是否终止妊娠,人为地来干预受孕规律。由于现代医学技术的普及和发展,使得人工流产的数量增加,也残忍地剥夺了很多尚未出世的无辜小生命发育的权利。这样技术的发展严重影响人类的生育健康,一些女性为了得到理想性别的胎儿而多次人工流产,严重地损害自身的身体健康,更有甚者将导致终身不孕不育。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已经为人们逐步意识到,并很早便开始严禁由于非医学的需要对胎儿的性别进行鉴定。很多欧洲国家对性别选择也已严厉禁止,韩国、美国等国家也有将采取相关措施的计划。根据相关调查证明,采取这些措施是非常必要的。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新出生婴儿的男女性别比值为 119:92,即当时平均有 100 名女婴出生的同时,就有近 120 名男婴出生,这远远偏离了 103107 的正常值。对比第四次人口普查结果,这个比率上升了 8.5 个百分点,高出正常值近 14 个百分点。有人提出,2020 年全国实现小康时,将有 3000 万4000 万处在适婚年龄的男青年无妻可娶。男性过多,无法解决婚姻问题,将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冲击。以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在我国 20 岁以下的人中,男性已经超出女性 2000 余万人,每个年龄段的男性平均比女性多出 100 多万,一夫一妻制家庭将受到严重冲击,婚外恋河北大学哲学硕士学位论文12逐渐增多,离婚率会有所上升,威胁到传统家庭的稳定。越来越多的未婚男子,可能会导致犯罪率的增加,相关刑事案件也逐渐增多,曾经消失的婚姻买卖、童婚交换、妇女拐卖等现象有可能死灰复燃,使得一些不道德和丑恶的社会现象频繁发生。过剩的男性劳动力必然导致女性就业压力的日益加大。婴儿出生性别比升高意味着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将会升高,会产生放大的乘数效应,未来十几年男性劳动力会相对过剩。一些女性占比重较大的行业,如服务、纺织、文秘、会计等将会由男子来承担,女性的就业压力将会进一步加大。总之,如果女性人口的比例不能达到正常水平,整个社会平衡将会受到重创。除了我国以外,世界其他国家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多年以来,泰国的一些诊所一直在推行一种生育旅游项目,内容是可以为游客鉴定未出生婴儿的性别。该项服务的对象以澳大利亚人居多,原因是澳大利亚的法律规定对未出生的婴儿进行性别选择是违法的,另外还有一些像印度这样重男轻女的亚洲国家游客也是该项服务的主要对象。这些去泰国进行生育旅游的外国人以鉴定胚胎的性别为主要目的。这种情况更增加人们的担忧,准父母们通过这种方式“设计”自己未来宝宝的性别。虽然目前许多国家都公开表示禁止相关技术的应用,但泰国医疗委员会却只是对于性别筛选提出一些建议,并未明确禁止该项技术的应用,这就给那些不良诊所提供了赚取利润的机会。以前人类无法自己来控制生儿生女,但如今生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更想把自己的主观意愿体现到客观的现实生活中去。由于个人偏好的不同,有人想要女孩,有人想要男孩,但从传统观念出发,更多的中国人还是想要男孩。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综合的、多方面的,就拿想生男孩的家庭来说,首先,是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人所受教育以儒家传统道德为主,儒家道德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男尊女卑,重男轻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并且在农村有很强烈的家族、宗教、宗族观念,男孩子被认为是可以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女孩子出嫁之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其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后。例如,一个家庭只有女孩,那么女孩子出嫁之后,老人无法得到切实的依靠,抚养老人的问题无法解决。最后,我国目前农业生产还比较落后,大部分种植还是以自身劳动力为主,所以家中男性越多,劳动能力也就越大。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人们心目中仍旧侧重于将未来宝宝的性别设定在男孩。多胞胎妊娠现象从以往的自然规律来看,能够受孕双胞胎的仅占出生人口总量的 1%左右,三胞胎的出生概率更少,为千分之一,四胞胎则要出生 70.5 万人口才会有一例,五胞胎、六胞胎更是极其罕见。辅助生育技术日趋发展,其在临床实践上获得了巨大成功,为许多不孕不育家庭带来了福音,但与此同时也提高了多胎妊娠的发生率。虽然新生儿监护技术的发展降低了新生儿的死亡率,但多胎妊娠特别是三胎以上多胎妊娠的不良后果仍明显高于单胎妊娠。按常理,双胎妊娠的死亡率比单胎妊娠高四倍,三胎妊娠则高六倍,多胞胎妊娠发病率及死亡率一般均较高。目前,形成多胞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患者主动自愿的,另一种则是被动非自愿的。前者是以想要儿女双全为目的,又碍于计划生育政策而另行其道,我们不应采取这种方式;后者是在进行不孕不育的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工作不规范不严谨,疏于对患者的监护造成的。大部分资料都表明,相比自然妊娠,采用辅助生育技术后的妊娠,其多胎妊娠率明显提高。在胚胎移植过程中,影响妊娠成功的因素有移植胚胎数量、年龄、胚胎质量等等,因此胚胎植入率增加促使妊娠率也随之增加,同时多胎率亦发生增加,但是三个或更多的胚胎植入后,妊娠率不再提高而呈现出平稳趋势,而多胎妊娠率却在继续增加,此时通常就会出现多胎高峰。其他一些躲避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服用一种促进排卵的药物,通过这种方法怀上多胞胎的机率可达到 20-30%,然而这类药物在临床上主要被用于治疗妇女的不孕不育症状,副作用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只有在医生开处方后才可以购买,并且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以服用。但是医药管理不到位,不规范,本该属于处方的药品,现在无需医院处方就可以买到,这种情况导致的后果非常严重。越来越多的由于非自然规律而发生的多胞胎妊娠所造成的危害是值得大家重视的。第一,以健康生育为本,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多胞胎妊娠,对母婴都有极大风险甚至危害。其母婴并发症发生率较单胎妊娠高出数倍,如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低体重儿、早产、流产及胎先露胎位异常、胎膜早破、胎儿畸形、胎盘早剥、双胎输血综合征、羊水栓塞、羊水过多、宫缩乏力、产后大出血及贫血等诸多并发症都会随胎儿数量的增加而增多,妊娠期亦会缩短。多胞胎在子宫内生长迟缓的发生率高达12%-34%,这样就致使其早产率高达 40%-50%。此种情况会导致早产婴儿呼吸功能、神经系统等发育不完全,小孩智力发育受损,新生儿死亡率明显增加。第二,对于家庭而言,人们往往难以承受这么重的经济负担,有可能导致家庭教育水平下降,甚至许多孩子都不足以完成最初级的学业。第三,对于社会而言,将会出现人口增长过快、公用设施及教育资源紧张等相关问题。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处于一个人口骤增的时代,其所导致的犯罪率升高、大面积失业以及由于资源紧张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都已经给各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些问题本来就是人工受精所带来的副产品,不可能在实施的同时加以处理,必须在之后再进行减胎手术。一些人在利益驱使下利用这一技术故意实施多胎受孕,使得多胞胎数量日益增多,并且由于没有严格规范,对社会和生育相关方面会产生不良影响,很难保障孕妇的身心健康。近些年,有关多胞胎的报道越来越多,不少多胞胎家庭也由此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虽然现在一些人工辅助生育医疗中心已经开始对多胎妊娠发生率进行限制,但多胎妊娠仍常有发生。作为补救措施的一种,可采取多胎妊娠减胎术,所有手术步骤必须由专人操作。应该认识到要想真正避免大量的多胞胎妊娠发生,必须从源头出发,通过医疗行业自治自律,在进行“设计婴儿”技术时注意控制植入胚胎数量,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这种现象的频发。胚胎生命的公平对待在基因治疗或人工辅助生育的过程中需要先培育出与申请人相匹配的胚胎进行发育,一般情况下为了保险起见会多培育出几个胚胎,然后从中选出最健康、最合适的一个。由此其它没有被选中的胚胎如何处理就成为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如果草率地把它们全部销毁处理掉,将遭到胚胎所有人和社会的强烈反对。但要想把每一个剩余的胚胎都保留下来,不仅花费多,而且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胚胎数量将变得非常庞大,这样无疑会影响到社会的各个层面。要严格对待这个问题就必须分析争议的焦点,考虑清楚相关的重要方面。2.3.1 胚胎的地位首先我们应找出“胚胎是否为生命”这个问题的处理方法。受精卵是否与其他有生命存在的形式一样具有价值,受精卵是否属于财产。要解答这些问题,必须先要搞清楚如何看待胚胎,它是否有生命,何时开始有生命。从受孕到出生过程中的胎儿何时开始称为人,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对此研究有限。对于这一过程描述较详细的是西汉刘安编撰的淮南子精神训:“人始孕一月而膏,二月而胅,三月而胎,四月而肌,五月而筋,六月而骨,七月而成,八月而动,九月而躁,十月而生”。4P54 以此为据,要成长至七个月时才能算作成人。在佛经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里,对十月怀胎的过程也进行了逐月的描述,与淮南子内容完全不同,借佛口说道“第四月中,稍作人形”,后面各个月的描述之前反复提到“儿在母腹”一语,其观点似乎为受孕四个月时胚胎才可以被称之为人。但所有这些都只是出于一种假想,完全没有参考价值。现代科学研究已经证明古代这些说法都属于臆测,与事实相去甚远,甚至连“十月怀胎”这个一直沿用的说法也是不准确的,经科学计算,人类妊娠的时间从受孕之日起算仅为 266 天,平均不足 9 个月。一个受精卵是怎样逐步发育成新生儿的,在这个过程里会发生怎样的结构、形态变化,我们对此已经了解得相当透彻了,但仍然难以回答:从什么时候开始,胚胎开始可以算是真正的人了?因为这是一个量变的过程,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界限划分。在中国历史上思想家从来没有把胚胎从何时起成为人作为一个大问题来研究,宗教在中国社会的影响作用也十分有限,因此中国人一般没有什么宗教、传统负担,可以更为轻松、理性地研究人工辅助生育的问题。现在最为大家所公认的一个观点就是:一个人的生命始于婴儿分娩的那一时刻,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亦是以此为依据的,因此有意杀害新生儿将被认为是谋杀行为,但是故意杀害胚胎人工流产却不属于犯罪。以此为界,在法律上确实显而易见、有利于执行,但是却无法回避其伦理方面的尴尬处境。怀孕后期的胎儿实际上已经和婴儿没有大的区别,难道仅由于还在腹中,就不可以被算作人了?无论是对于肚中的胎儿,还是孕妇来讲都是不可以接受的。一般情况下,当孕妇怀孕到第四个月的时候起就可以感觉到胎儿在肚子里面运动了,与胎儿的这种亲密感会使孕妇认为自己的宝宝早在怀孕四个月时就完全是一个小小的生命了。如果在怀孕过程中受到某些伤害,却不能按照一个人的标准来维护他,是不公正的,在情感上是不可以接受的,并且将给胎儿的家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与上述观点完全不同,另一个观点是以人的生命从受精那一刻算起为准。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某些派别都认为在受精的那一瞬间,灵魂就已经产生了,由此认为受精卵也必须作为人来看待。但是那些具有一定医学知识的人们却不能想象要把这么细小的一个细胞作为人来看待。毫无疑问,受精卵在条件适合时可以发育成人,有成为人的潜在性。但可能成为人并不是说就等于人了,依照这种理论有可能成为人的卵子、精子是否也应该都算做人呢?以此类推,人的定义也就失去了其实质性的意义。因此,最适当的还是在从受精卵到新生儿的这一过程间寻找共识。即使在胚胎发育过程中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可以划分胚胎在何时成为了人,我们也许还是可以划出一个下限。以生物学为基础,早期的胚胎几乎不能算是人,只能说是人体的组织。一个受精卵基本还不具有个性,有时它会分离出两个胚胎,发育成双胞胎,有时还会再分离一次,发育成四胞胎。整个分离过程,在大约受精 14 天之前发生。同理可得,在受精 14 天之前,胚胎并不具有独特的个性。早期的胚胎还只是一团未出现分化、没有构造的细胞,只有在受精后 14 天左右,才渐渐地出现了一定的结构。所以,我们可以把受精 14 天,看作胚胎开始成为一个人的下限。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把体外受精的胚胎成功成活视为具有生命,这一论断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弥补了以前的理论探讨没有涉及的空白。但是现在关于这个问题还没有一个确切统一的观点,争议还广泛存在。目前法学界、医学界都较为赞同生长 14 天后的胚胎可被视为生命,而不足 14 天的胚胎不作为有生命的人看待。如果以此为据,我们可以认为在 14 天之前的胚胎可以根据需要处置,甚至可以销毁,但是一旦超过 14 天这个生命起始点胚胎就具有了人的地位和尊严,不能再任意剥夺它们生存的权利。另一个应重视的问题是冷冻胚胎的处理问题。冷冻胚胎造成的问题远比确定它的地位要更加复杂,胚胎技术的日益更新促使储藏在实验室的冷冻胚胎日益增加,无论胚胎第 2 章“设计婴儿”面临的伦理问题17是否被界定为人,如何处置他们成为了更加重要的问题。美国曾对国内人类冷冻胚胎的数量进行清点,发现在国内各地科技生育诊所的冷冻库内居然存在近 42 万个冷冻的人类胚胎,这个数字要高出早先预计的数倍。这个庞大的数字,是美国蓬勃发展的生育产业所带来的一个副产品。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将最好的胚胎使用于人类生育,将较差的胚胎储藏起来。即使大多数的胚胎是以备日后有夫妻需要,但是专家也承认,其中的大部分胚胎将永远停止使用。日益庞大的冷冻胚胎数量,已经再次在神学家、科学家和父母们之间展开了一场关于这些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发现的胚胎的伦理道德地位的争辩。尽管问题出现在哲学方面,但产生的影响却存在于实际生活之中。医院和父母们不得不面对这些富余的冷冻胚胎。医院担忧冷冻胚胎存在会意外融化的可能,父母们担忧日益增长的储存费和保险费。目前很多人正在思考应当如何解决庞大的人类胚胎储存问题。“我们中没有一个人真的想要永久性地保存这些胚胎。辅助生育技术联合会前主席、生育医生戴维霍夫曼说。霍夫曼所属的这家专业组织位于亚拉巴马州伯明翰,该组织和加利福尼亚州圣莫尼卡的兰德公司一道主持过美国冷冻人类胚胎数目的调查。”7P57 在获悉美国冷冻人类胚胎的真实数字后,人们对于生育产业开始谴责,抨击其没有节制地生产过量的胚胎。有些人号召可以把一些胚胎移植到不孕不育妇女的体中,但是没有人能说出让各方面满意而又简单易行的解决方法。1996 年时,英国冷冻胚胎数量达到 5.2 万个,政府随即出台了“被遗弃的胚胎”在储藏 5 年后将被销毁的举措,结果引起许多保守主义者和父母强烈反感。如何处置这些大量的冷冻胚胎已经成为让大家进退两难的问题,虽然它们还不能称之为真正的人,但是它们绝对与一般的东西不可等同,对整个人类而言它们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每个人的出生都会经过胚胎阶段的生长发育,我们必须以更加审慎的态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第一,制造胚胎的目的应该为医学需要;第二,要严格控制胚胎培育的数量;第三,对于那些已经处于冷冻状态的胚胎,可以适当放宽领取政策,使得每一个胚胎都能得到很好的规划,在整个社会达到一种共识。尊重生命原则生物医学研究的直接目标是认识和把握生命的本质及其规律,揭示真理。生物医学研究最高的伦理追求即生物医学研究的终极目标是维护人的生命健康和尊严,保护人类的生命利益,达到至善的目的。这也是“设计婴儿”问题发展过程中应该遵循的首要原则。人的生命是实现其它价值的基础,其它原则在与之发生冲突时,一般应该优先于尊重生命原则。遵循这一原则有利于维护人的尊严及其自决权。这一原则应该成为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体现在整个社会的各项决策之中。有利于人类发展人的生命现象的存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现象,除去自身的生物因素之外,还受到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以及文化和人的心理因素的影响,是生物性因素和社会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生物医学研究是针对人的生命和健康进行的研究,研究的目的、过程和结果都会对受试者、社会人群、以及人类的未来产生暂时的或长远的影响,因此必须确保研究动机的至善性、研究过程的人道性、研究结果的合目的性。科学对生命本质的揭示越来越深入,人类对自身生命的介入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基因技术、克隆技术和生殖技术的进展,使人类有可能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志或者只是个别人的意志实施对生命的干预甚至改造。这样既有可能造成对受试者的健康和生命独特性的伤害,也有可能造成对后代的永久性伤害。人们对人工辅助生育的研究会影响人类的长远利益,要以对受试者和人类长远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选择研究目标和选择研究手段。并且要明确该项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造福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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