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试卷及答案二赵世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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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规范(试行)防灾减灾考试题8.23 一、填空题: 1.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是在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确定致灾临界雨量和风险等级指标基础上,根据降水实时监测、预报,确定(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面向各级决策部门、社会公众开展的气象预警服务。2.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工作应遵循(需求牵引)、开放集约,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3.暴雨洪涝灾害风险资料主要包括包括有:(中小河流)水利水文资料、(山洪沟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地理信息数据、经济社会与灾情资料等信息,制定数据格式规范,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4.气象风险等级按四级划分,即级(有一定风险)、级(风险较高)、级(风险高)、级(风险很高)。5.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分为(四)级。6.县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主要业务是开展本辖区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现场气象服务、灾害风险普查、(灾情调查)、风险预警业务检验。7.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的主要时段为(59月)。在其他时段内,可根据服务需要,适时开展此项业务。8. 县级订正制作本辖区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以实况监测及(1h)、(3h)、6h预报为主。9.当有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县级气象部门应组织开展(应急气象服务),及时开展实地调查和风险预警业务检验,统计灾情和服务效益数据。 10.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包括两种:一类是对内的客观指导产品;另一类是(对外的服务产品)。11.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中对外的服务产品主要以(暴雨)预警信号提示用语的形式予以发布,在原有暴雨预警信号发布用语中增加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种类、(灾害区域)、灾害风险等级等文字说明。12.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调整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由(国土资源部门)、(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有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图形产品也可在决策、公众气象服务中予以发布。13.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格式包括数据产品、(图形产品)、文字产品。14.气象风险预警客观指导产品可为数据文件、图形产品或(表格形式产品),各省根据业务实际自行规范。产品内容主要包括灾害落区或灾害点名称、灾害种类、气象风险等级等。15.对外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包括文字产品、(图形产品)和数据文件三种形式,其中文字产品应包括预计中小河流洪水可能出现站点或山洪地质灾害可能出现地点、气象风险等级、防御建议、发布时间(精确到分)、发布单位等。图形产品为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分布图,根据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绘制或标注预警落区(点)。16.山洪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4个等级:(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17.中小河流为流域面积小于(3000km2)的河流。18.(山洪)是山丘区小流域由降雨引起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19.山丘区小流域的流域面积原则上小于(200km2),对于山洪灾害特别严重的流域,面积可(适当放宽)。20.山洪灾害隐患点选取方法:按照流域水系地图,以乡(镇)所在地为重点,沿主河道选择人口超过(50人)且(可能)发生淹没灾害的村(镇)作为隐患点。21.面雨量:整个区域内(单位面积上)的平均降水量,能较客观地反映整个区域的降水情况。22.(降雨)是造成中小河流洪水的直接因素和主要激发条件。在一个流域内,(降雨量)(或面雨量)达到或超过某一量值和强度时,该流域可能发生洪水灾害,造成淹没农田、房屋、冲毁桥梁等损失以及人员伤亡,常把这一量值及强度称为该流域的致灾临界(面)雨量、雨强。2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所称的气象灾害,是指等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造成的灾害。(致灾临界(面)雨量)是洪涝灾害气象预警发布及采取相应预防措施的关键指标,它的大小与地质、地貌、地形等特征、土壤、植被、人类活动等情况有关。24.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25. 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26.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选择题(单选或多选)1.水位基面是指计算水位和高程的起始面。在水文资料中涉及的基面有: 等。 (ABCD)A.绝对基面 B.假定基面 C.测站基面 D.冻结基面2.确定临界(面)雨量时,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和方法可行性来确定将采用的方法,主要方法包括 和 两种。 (AD)A.统计分析法B.实地测量法C.非线性分析法D.水文模型法3.中小河流洪水水位分为三个等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ACD)A.警戒水位 B.防洪高水位 C.保证水位 D.漫坝时水位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已经2010年1月20日国务院第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起施行。 (D)A.97,2010年5月1日 B.98,2010年5月1日C.97,2010年4月1日 D.98,2010年4月1日5.水库上游一定时效的降雨量使水库水位达 的面雨量称之为三级洪水临界面雨量 (A)A.设计洪水位时B.校核洪水位时C.防洪高水位时D.漫坝水位时6.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 的原则。(ABCD)A.以人为本 B.科学防御 C.部门联动 D.社会参与7.从事电力、通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的资质证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 共同颁发。(BC)A.国务院无线电管理局 B.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 C.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 D.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气象灾害 以及防御措施等内容。 (ABCD)A.发生发展规律和现状 B.防御原则和目标 C.易发区和易发时段 D.防御设施建设和管理9.擅自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B)A.3万元以下 B.5万元以下C.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上10.当发生中型及以上气象灾害后,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立即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B)A.县级 B.地市级 C.省级 D.国务院11.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包括 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ABCD)A.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B.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C.预防与预警机制 D.应急处置措施12.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C)A.3万元以下 B.5万元以下C.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上专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 (ABCDE)A.有法人资格;B.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C.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D.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E.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13. “农作物成灾面积”指因灾减产 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A)14. A.减产3成(含3成)以上 B.减产5成(含5成)以上C.减产1成(含1成)以上 D.减产8成(含8成)以上三级洪水临界面雨量定义为某水文控制点以上流域一定时效的降雨使该水文控制点水位上升达到 的面雨量。(B)A.保证水位 B.警戒水位C.漫过堤坝时水位 D.校核洪水位三、判断题:1.县级气象部门原则上不制作中小河流洪水预警服务产品。有服务需求时,可利用地市级提供的产品开展服务。 ()2.县级气象部门预计本辖区有山洪地质灾害风险时,立即向本级相关决策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服务,产品上传至本省产品共享库。 ()3.根据山洪地质灾害风险情况,经研判后向灾害发生地的社会公众发布,其中,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必须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并将气象风险产品传输至本省产品共享库。()4.临界雨量指标和风险等级指标,应以出现灾害的降水实况和灾害程度为基础,与使用阈值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后,对偏高或偏低情况作合理调整或修正。 ( )5.正确发布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的提前量指平均预报灾害的气象预警信号发出时间。 ()6.山洪沟实地调查的时间最好取雨水相对多的季节,这时河道里的水位最高,可以测出致灾临界值。 () 7.河床是河谷中经常性被水所淹没的部分,即河谷中枯水期所占据的谷底部分。河床按形态可分为顺直河床、弯曲河床、汊河型河床、游荡型河床。 () 8.“水毁中型水库数”指本次灾害造成的总库容10-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损毁数量。 () 9.在选择山洪灾害隐患点的时候,除在主河道上选择相应的应还点之外,支流发生淹没情况的也必须选择隐患点,但仅选择一个靠近主河道的隐患点就可以了。 () 10.山洪灾害隐患点一般选为已受或可能受山洪影响的人口居住地。将调查位置选在村庄附近,上游或下游比较顺直的河段或具有控制性的河流出山口处(也就是主河道)的村庄附近。在每一调查点应有两个以上的重复调查资料,以相互印证,保证调查有一定的精度。 ()11.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12.气象灾情上报内容包括气象灾害基本情况以及气象灾害的社会经济影响等16类共96项。 ()1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以下简称“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提升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水平,增强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最大程度避免和减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是在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确定致灾临界雨量和风险等级指标基础上,根据降水实时监测、预报,确定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面向各级决策部门、社会公众开展的气象预警服务。第三条 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工作应遵循需求牵引、开放集约,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各级气象部门应根据当地防灾减灾的实际需求,统筹利用部门和社会资源,提高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第四条 各级气象部门从事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应遵循本规范。第二章 业务内容第五条 根据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准确、全面地收集、整理、更新灾害风险资料,包括:中小河流水利水文资料、山洪沟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地理信息数据、经济社会与灾情资料等信息,制定数据格式规范,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第六条 加强辖区内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典型案例收集与分析,按照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有关技术方法,研究确定辖区内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致灾临界雨量指标体系。第七条 结合辖区内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影响程度,研究辖区内气象风险预警等级标准,确定辖区内气象风险预警等级指标体系。气象风险等级按四级划分,即级(有一定风险)、级(风险较高)、级(风险高)、级(风险很高)。第八条 开发制作满足气象风险预警所需的精细化定量降水估测、定量降水预报产品。第九条 以SWAN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系统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业务需求,融合本地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基础信息、本地化预警预报技术等进行二次研究开发,建立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本地化平台,并在辖区内推广应用。平台应具有自动生成客观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的功能。第十条 实时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效果的检验与评估,根据检验和评估结果,对致灾临界雨量指标进行滚动订正,不断提高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第十一条 组织收集辖区内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并传输至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实现全国统一管理和共享。第三章 业务布局和分工第十二条 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分为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第十三条 国家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共服务中心、气象中心、气候中心承担,信息中心负责数据传输和通信网络运行保障。(一)公共服务中心主要任务:1. 负责利用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收集省级(含地市、县级)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做好相应产品的分类、命名和编码指导工作,共享图形与文字类产品,适时制作国家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开展气象风险预警决策服务和公众服务。2. 为全国早间天气会商适时提供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预报或遇有涉及两个及以上省(区、市)发生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时,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专题会商;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日常服务业务中,与国土资源部开展业务会商并联合发布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3. 负责全国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的业务检验、对下指导以及开展服务效益、服务需求等调查评估,组织编制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效益评估报告。4. 负责国家级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并参与全国统一的(省、市、县级)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系统建设。5. 负责组织全国性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技术交流。6. 协助气候中心开展全国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7. 参与不同灾害种类、不同风险等级的致灾临界雨量推算技术方法研发。(二)气象中心主要任务:1制作下发全国24h以内逐6小时和24h、48h、72h精细化定量降水预报(QPF)等指导产品。2组织开发全国统一的(省、市、县级)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系统,及时组织开展业务系统推广应用培训。3当预报或遇有降水过程易诱发两个及以上省(区、市)发生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时,及时组织公共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开展天气会商,开展国家级气象风险预警决策服务。(三)气候中心主要任务:1牵头组织各省(区、市)开展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国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并负责该数据库的更新维护。2负责组织研发制定不同灾害种类、不同风险等级的致灾临界雨量推算技术方法,负责全国中小河流、山洪沟、地质灾害隐患点致灾临界雨量指标的收集与更新,并提供给公共服务中心、气象中心使用。3负责组织全国性暴雨洪涝灾害气象风险普查技术交流和培训。(四)信息中心主要任务:1负责并优先保证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数据向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的实时推送传输。2.负责提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技术支持。3.负责保障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会商。第十四条 省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主要由各省(区、市)气象台(或流域气象中心)、气候中心、信息中心、气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承担。(一)根据国家级指导产品,制作下发本辖区定量降水估测(QPE)和定量降水预报(QPF)产品,以及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服务客观指导产品和对外服务产品。(二)当预报或遇有重大降水过程易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时,及时组织相关地市开展天气及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会商,提供预警服务指导意见;负责与省国土部门联合发布本省(区、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三)建立和完善本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流程和防御联动机制,面向省级决策层面和社会公众提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四)负责对下指导并开展辖区内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检验和预警服务效益评估。(五)组织开展辖区内暴雨洪涝灾害气象风险普查、灾害调查和灾情评估,维护更新本省(区、市)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根据有关技术要求,确定辖区内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致灾临界雨量和风险等级指标。(六)负责收集辖区内(含地市、县)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按要求上传至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七)负责辖区内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技术交流和培训。第十五条 地市级气象部门主要任务:(一)在省级业务指导下,订正制作发布并向上一级气象部门反馈本辖区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与地市级国土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建立本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流程和防御联动机制,面向地市级决策层面和社会公众提供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二)负责指导所属县级气象部门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三)组织本辖区各县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会商,视情况申请或参加省级气象部门组织的会商。(四)组织开展本辖区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现场气象服务、灾害风险普查、灾情调查、风险预警业务检验和服务效益评估。第十六条 县级气象部门主要任务:(一)在省、地市级业务指导下,订正制作发布并向上一级气象部门反馈本辖区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与县级国土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建立完善本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流程和防御联动机制,面向县级决策层面和社会公众提供预警服务。(二)视情况申请或参加省级、地市级气象部门组织的会商。(三)开展本辖区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现场气象服务、灾害风险普查、灾情调查、风险预警业务检验。第四章 业务流程第十七条 建立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分工负责、逐级指导、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业务流程。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以省、地市、县三级为主,国家级业务单位负责提供精细化定量降水估测和预报产品、气象风险预警参考产品及预警服务技术指导,在汇总各省(区、市)上报产品的基础上,开展国家级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第十八条 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的主要时段为59月,在该时段内,省、地市、县三级气象部门在制作精细化定量降水估测和预报产品时,均要对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进行分析,并开展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在其他时段内,可根据服务需要,适时开展此项业务。第十九条 国家级业务流程(流程图见附件1):(一)气象中心负责每日06:30、16:00制作下发全国精细化定量降水预报指导产品(08:00和20:00起报的24h以内逐6小时和24h、48h、72h预报)。(二)预计或遇有重大降水天气过程易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时,气象中心在全国早间天气会商时联合公共服务中心,组织相关省(区、市)气象局进行会商讨论,提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意见。紧急情况下,公共服务中心可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专题会商。(三)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每日收集各省(区、市)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并在此基础上适时制作国家级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联合国土资源部制作和发布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四)当预报有级及以上等级的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时,公共服务中心、气象中心面向国家级决策部门开展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五)公共服务中心每月对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开展业务检验。当重大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公共服务中心及时组织相关省(区、市)气象局分析评估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效益。第二十条 省级业务流程(流程图见附件2):(一)调阅国家级相关产品,分析各种客观预报产品。(二)每日07:30、16:30定时制作下发本省短期定量降水指导产品(08:00和20:00起报的24h以内逐6小时和24h、48h、72h预报);逐小时下发全省雷达降水估测产品;不定时下发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客观预警指导产品(预报时效:08:00、20:00起报的6h、12h、24h)、山洪气象风险客观预警指导产品(预报时效:1h、3h、6h)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客观预警指导产品(08:00、20:00起报的预报时效:1h、3h、6h、12h、24h),以上产品均应传输至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三)当预计短期内有强降水过程,并且可能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或已经发生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时,在全省天气会商中,组织相关地市分析确定灾害类别和灾害风险预警等级。(四)一般情况下,由短时临近预报人员24小时跟踪监测值守,分析各类监测和预报产品。当预计24小时内有中小河流洪水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或预计6小时内有山洪气象风险时,立即逐时滚动制作发布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传输到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并向省级相关决策部门服务,向相关地(市)提供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指导产品。同时,应通过本省产品共享库及时收集地市、县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并传输至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五)根据灾害风险情况,经研判后向灾害可能发生地的社会公众发布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其中,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必须与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六)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开展业务检验和编写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效益评估报告并上报。第二十一条 地(市)级业务流程(流程图见附件3):(一)参考上级定量降水估测、预报指导产品,订正制作本辖区短期(24h以内逐6小时和24h、48h、72h)定量降水预报产品。(二)预计本辖区将有强降水发生或已经监测到强降水时,24小时值守,分析监视雷达、自动站等各类实况监测产品,参考上级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产品,订正制作本辖区精细化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产品以6h、12h、24h为主;山洪气象风险预警产品以实时和1h、3h、6h为主;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以实时和1h、3h、6h 、12h、24h为主。(三)预计本辖区有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时,立即向本级相关决策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服务,向相关所属县市提供风险预警指导,产品上传至本省产品共享库。(四)根据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情况,经研判后向灾害可能发生地的社会公众发布,其中,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必须与地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并将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传输至本省产品共享库。(五)当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组织开展应急气象服务,及时联合县级气象部门开展实地调查,统计灾情和服务效益数据。(六)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开展业务检验和编写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效益评估报告并上报。第二十二条 县级业务流程(流程图见附件4):(一)24小时值守,跟踪监视多种观测资料,滚动分析雨情实况,订正制作本辖区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以实况监测及1h、3h、6h预报为主。县级气象部门原则上不制作中小河流洪水预警服务产品。有服务需求时,可利用地市级提供的产品开展服务。(二)预计本辖区有山洪地质灾害风险时,立即向本级相关决策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服务,产品上传至本省产品共享库。(三)根据山洪地质灾害风险情况,经研判后向灾害发生地的社会公众发布,其中,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必须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并将气象风险产品传输至本省产品共享库。(四)当有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组织开展应急气象服务,及时开展实地调查和风险预警业务检验,统计灾情和服务效益数据。第五章 业务产品第二十三条 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包括两种:一类是对内的客观指导产品;另一类是对外的服务产品。对外的服务产品主要以暴雨预警信号提示用语的形式予以发布,在原有暴雨预警信号发布用语中增加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种类、灾害区域、灾害风险等级等文字说明;签发流程、发布渠道、发布时效等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的有关要求一致;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调整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由国土资源部门、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有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图形产品也可在决策、公众气象服务中予以发布。(一) 国家级产品:国家级业务单位利用省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汇总形成全国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包括全国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预报时效:08:00、20:00起报的24h预报)、山洪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预报时效:08:00、20:00起报的24h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预报时效:08:00、20:00起报的24h预报)。(二) 省级产品:包括两种:一类是对内的气象风险预警指导产品,包括6h、12h、24h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客观指导产品,1h、3h、6h山洪气象风险预警客观指导产品以及1h、3h、6h、12h、24h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客观指导产品(各省可根据该业务建设情况,逐步规范为定时产品);另一类是对外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为不定时产品,仅当实时监测到或预报有灾害风险时制作。(三) 地市、县级产品: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为不定时产品,仅当实时监测到或预报有灾害风险时制作。第二十四条 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格式包括数据产品、图形产品、文字产品。(一)气象风险预警客观指导产品可为数据文件、图形产品或表格形式产品,各省根据业务实际自行规范。产品内容主要包括灾害落区或灾害点名称、灾害种类、气象风险等级等。(二)对外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包括文字产品、图形产品和数据文件三种形式,其中文字产品应包括预计中小河流洪水可能出现站点或山洪地质灾害可能出现地点、气象风险等级、防御建议、发布时间(精确到分)、发布单位等。图形产品为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分布图,根据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绘制或标注预警落区(点)。(三)各省(区、市)气象局上传至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的客观指导产品格式应为数据格式;上传的对外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既要有文字图形产品格式,也要有不同灾害种类的气象风险预报数据文件(分为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山洪气象风险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三种数据文件)。数据文件应包含灾害预报落区(点)边界信息(经纬度信息)、气象风险等级、起报时间和预报时效。产品命名应遵守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产品文件命名规范(暂行)。第二十五条 各级气象部门应依据暴雨预警信号审核签发制度,制定相应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审核签发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第二十六条 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水利、国土等部门,基层应急责任人、气象信息员及社会公众。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发布手段将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快速对外发布。第六章 检验与评估第二十七条 业务检验对象为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效益评估对象为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成效。检验与评估类别为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以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第二十八条 检验与评估资料来源主要是各地收集上报的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的灾情、降水实况、临界雨量、风险预警服务产品、气象风险预警服务评估报告。第二十九条 检验内容包括各类灾害临界雨量指标和气象风险预警等级指标的合理性、风险预警的命中率、漏报率。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评估模型指标、风险预警服务产品质量、风险预警服务效益。临界雨量指标和风险等级指标,应以出现灾害的降水实况和灾害程度为基础,与使用阈值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后,对偏高或偏低情况作合理调整或修正。风险预警准确率用命中率和漏报率表示,检验时以县为单位(一个县视作一次),如果预警中提及的县出现了灾害,则视为正确,否则为空报;如果没有预警而实况出现了灾害则视为漏报:命中率:漏报率:式中,NA为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发布正确的次数、NB为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发布空报次数、NC为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发布漏报次数。预警提前量:正确发布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的提前量指首次成功预报灾害的气象预警信号发出时间。第三十条 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发布后,各级气象部门还要对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和服务在防灾减灾中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包括因预警提前安全转移的人数、减少的人员伤亡数量和减少的财产损失等。由灾害发生地省级气象部门汇总整理所辖地市级气象部门上报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评估报告和县级气象部门上报的服务效益调查数据,连同本省气象风险预警服务评估报告一并通过NOTES报送公共服务中心(气象服务评价/气象服务评价室/公共气象服务中心/CMA)。各省(区、市)气象局于11月15日前,负责完成本辖区全年风险预警服务效益评估报告,并报送到中国气象局减灾司和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于12月15日前,负责编制完成全国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效益评估报告。各省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全年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发布的种类、次数;(二)全年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检验情况;(三)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效益评估分析。(四)加强和改进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措施和建议。第七章 技术总结和交流培训第三十一条 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技术总结和交流培训包括风险预警服务技术方法、业务系统的交流培训等,交流形式包括视频会议、现场会议和专项技术培训等。第三十二条 日常总结交流由各省级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重要过程和年度全国性总结交流等由公共服务中心联合气象中心组织。各省级气象部门负责本辖区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人员的技术交流和岗位培训。第三十三条 国家级业务单位负责组织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相关业务的技术交流会,对全国省级业务人员进行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新技术、新方法以及新系统的技术培训。第八章 业务考核第三十四条减灾司负责对省级气象部门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省级气象部门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一)组织管理。成立本省(区、市)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省(区、市)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年度工作方案;组织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技术培训;完成本省(区、市)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年度效益评估报告、技术总结。(二)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建立完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基础数据库;修订致灾临界雨量指标及风险预警等级指标。(三)业务开展情况。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平台本地化建设、运行;建立实时、临近、短时、短期风险预警服务业务;建立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流程和检验评估业务流程;建立省、地市、县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会商机制;建立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审核签发制度;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共享情况。(四)服务效果。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命中率、漏报率以及正确发布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的提前时间等;政府根据气象风险预警服务采取的措施及在防灾减灾中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各省级气象部门参照本规定,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对下级气象部门的业务考核办法。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由减灾司负责解释。附件:1.国家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流程图附件2.:省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流程图附件3.:地市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流程图附件4.:县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流程图附件5.: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技术路线图附件6.: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表附件7.:山洪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表附件8.: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表附件9.: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图形产品内容说明附件10.: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文字产品内容说明附件11.: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服务文字产品示例附件12.: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检验及服务效益评估业务流程图附件13.:山洪地质灾害气象服务基本信息表,但不可越级上报。 ()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地理、经济社会信息气象水文信息灾情灾害风险普查风险预警服务基础数据库致灾临界雨量山洪l 国家级技术方法l 国家级标准规范l 本地化应用地质灾害l 国家级技术方法l 国家级标准规范l 本地化应用风险预警服务平台实时预警l 实时降水监测l 致灾临界雨量短时预警l 高分辨率中尺度数值模式降水预报l 分析订正l 致灾临界雨量短期预报l 数值预报解释应用l 精细化降水预报l 业务会商l 分析订正l 致灾临界雨量临近预警l 定量降水估测外推l 分析订正l 致灾临界雨量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服务产品数值预报解释应用l 精细化降水预报l 业务会商l 分析订正l 致灾临界雨量社会公众下级指导决策部门中小河流洪水l 国家级技术方法l 国家级标准规范l 本地化应用附件1国家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流程图气象中心负责每日06:30、16:00制作08:00、20:00起报的全国精细化定量降水预报参考产品(24h以内逐6小时和24h、48h、72h)省、地、县气象局制作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预计高风险或发生重大灾害时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气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制作决策服务材料报送国家级决策部门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服务效益分析评估公共服务中心制作国家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预计或遇有致灾降水天气过程或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时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专题会商或参加早间天气会商,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意见公服与省级气象局、国土资源部会商公共服务中心每日7:00、16:30制作08:00、20:00起报的未来24h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国家级客观产品酌情向社会公众发布附件2省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流程图调阅国家指导产品定时制作下发本省QPF产品本省产品共享库省级相关决策部门分析客观预报产品酌情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计或发生重大灾害时分析制作本省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定时下发本省QPE、风险客观产品24h值守,跟踪分析雷达、自动站等监测信息预计或发生重大灾害时开展服务效果分析评估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附件3地市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流程图调阅上级指导产品订正制作本辖区精细化预警服务产品本省产品共享库地市级决策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分析客观预报产品开展服务效果分析评估预计或发生重大灾害时预计或发生重大灾害时24h值守,跟踪监视雷达、雨量等实况信息向社会公众发布现场应急气象服务、灾情调查与评估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附件4调阅上级指导产品订正制作中小河流洪水和精细到灾害点的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本省产品共享库预计或发生重大灾害时预计或发生重大灾害时24h值守,分析雨情实况县级决策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开展服务效果分析评估向社会公众发布现场应急气象服务、灾情调查与评估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县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流程图附件5各级业务开展机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技术路线图信息反馈附件6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表产品类型产品名称产品级别时间分辨率产品生成频次备注(产品格式、预报时效等)文件名示例指导产品省级雷达降水估测省级1h1h数据格式MSP3_AH-MO_RPE_ PRCPV _L88_AH_201211052000_00000-00100.*精细化定量降水预报(QPF)国家级6h08:0020:00数据格式(24h以内逐6h)MSP3_NMC_QPF_ PRCPV _L88_CHN_201211052000_00000-00600.*省级6h数据格式(24h以内逐6h)MSP3_AH-MO_QPF_ PRCPV _L88_AH_201211052000_00000-00600.*国家级24h数据格式(24h、48h、72h)以24小时产品为例:MSP3_NMC_QPF_ PRCPV _L88_CHN_201211052000_00000-02400.*省级以24小时产品为例:MSP3_AH-MO_QPF_ PRCPV _L88_AH_201211052000_00000-02400.*洪水气象风险预警省级6h不定时数据格式(24h以内逐6h)MSP3_AH-MO_MDRWFLD_ FLOOD_L88_AH_201211052000_00000-00600.*12h数据格式(48h以内逐12h)MSP3_AH-MO_MDRWFLD_ FLOOD_L88_AH_201211052000_00000-01200.*24h数据格式(24h、48h、72h)以24小时产品为例:MSP3_AH-MO_MDRWFLD_ FLOOD_L88_AH_201211052000_00000-02400.*服务产品短期洪水风险预警国家级24h08:00、20:00数据格式MSP3_PMSC_MDRWFLD_ FLOOD_L88_CHN_201211052000_00000-02400.*省级6h12h24h不定时文字产品、图形、数据格式(24h以内逐6h、12h及24h)以24小时产品为例:MSP3_ AH-MO_MDRWFLD_ FLOOD_L88_AH_201211052000_00000-02400.*地市级6h12h24h不定时文字产品、图形、数据格式(24h以内逐6h、12h及24h)以24小时产品为例:MSP3_AH-HFE-MO_MDRWFLD_ FLOOD_L88_HFE_201211052000_00000-02400.*说明:1、文件名示例中第二个字段为产品制作单位,详情见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产品文件命名规范(暂行),*为产品格式,如jpg、doc等。 红色部分为时间,可以更改为6小时,12小时等。文件名为示例,供参考,产品制作单位、覆盖区域、产品内容起止时间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数据产品格式为:产品名称(含产品预报时效)第一个中小河流流域边界经纬度信息第一个流域洪水气象风险预报点经纬度、高程、风险级别:1 113.05 33.45 861.0 3第n个中小河流流域边界经纬度信息第n个流域洪水气象风险预报点经纬度、高程、风险级别:n 113.05 33.45 861.0 2附件7山洪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表产品类型产品名称产品级别时间分辨率产品生成频次备注(产品格式、预报时效等)文件名示例指导产品短临山洪气象风险预警省级1h不定时数据格式MSP3_AH-MO_MDRWTFLD_ FLAFLOOD _L88_AH_201211052000_00000-00100.*6h数据格式(24h以内逐6h)MSP3_AH-MO_MDRWTFLD_ FLAFLOOD _L88_AH_201211052000_00000-00600.*服务产品短临山洪风险预警国家级6h08:0014:0020:00数据格式MSP3_PMSC_MDRWTFLD_ FLAFLOOD _L88_CHN_201211052000_00000-00600.*省级地市级县级1h3h6h不定时同预警信号文字产品、图形、数据格式以6小时产品为例:MSP3_AH-MO_MDRWTFLD_ FLAFLOOD _L88_AH_201211052000_00000-00600.*说明:1、表中文件名字符yy、MM、dd、hh、mm分别表示年、月、日、时、分时间信息,NN表示时间长度,分别为060、180、360、720、1440分钟。*为产品文件格式,如jpg、doc等。第二个字段为产品制作单位,详情见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产品文件命名规范(暂行),*为产品格式,如jpg、doc等。 红色部分为时间,可以更改为6小时,12小时等。文件名为示例,供参考,产品制作单位、覆盖区域、产品内容起止时间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数据产品格式为:产品名称(含产品预报时效)第一个预报山洪区域边界经纬度信息第一个风险预报点经纬度、高程、风险级别: 113.05 33.45 861.0 3第n个预报山洪区域边界经纬度信息第n个风险预报点经纬度、高程、风险级别: 113.05 33.45 861.0 2附件8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表产品类型产品名称产品级别时间分辨率产品生成频次备注(产品格式、预报时效等)文件名示例指导产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省级1h3h6h12h24h不定时数据格式以安徽1小时产品为例:MSP3_AH-MO_MDRWGEH_ GEOD_L88_AH_201211052000_00000-00100.*服务产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国家级24h20:00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文字产品、数据格式MSP3_PMSC_MDRWGEH_ GEOD_L88_CHN_201211052000_00000-02400.*省级地市级1h3h6h12h24h 不定时文字产品、图形、数据格式以合肥市1小时为例:MSP3_AH-HFE-MO_MDRWGEH_GEOD_L88_HFE_201211052000_00000-00100.*县级1h3h6h24h不定时文字产品、图形、数据格式以合肥市肥东县1小时为例:MSP3_AH-HFE-FDO_MDRWGEH_GEOD_L88_FDO_201211052000_00000-00100.*说明: 1、表中文件名字符yy、MM、dd、hh、mm分别表示年、月、日、时、分时间信息,NN表示时间长度,分别为060、180、360、720、1440分钟。*为产品文件格式,如jpg、doc等。第二个字段为产品制作单位,详情见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产品文件命名规范(暂行),*为产品格式,如jpg、doc等。 红色部分为时间,可以更改为6小时,12小时等。文件名为示例,供参考,产品制作单位、覆盖区域、产品内容起止时间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数据产品格式为:产品名称(含产品预报时效)第一个地质灾害预报点经纬度、高程、风险级别,如:1 113.05 33.45 861.0 3第n个地质灾害预报点经纬度、高程、风险级别,如:n 113.05 33.45 861.0 2附件9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图形产品内容说明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图中包含底图、风险预警时间时效、风险预警等级,底图为行政区域边界,风险预警等级以不同颜色的图标表示。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图图例 风险很高 风 险 高 风险较高有一定风险2012年07月6日20时-07月7日20时产品举例:附件10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文字产品内容说明说明:1、“标题”为暴雨预警信号类型或“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2、“发布单位”为全国、省级、地市、县级气象台。3、“年”,“发布时间”为预警发布时间。4、“信号类型”,“信号图标”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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