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上传人:xiao****017 文档编号:13123692 上传时间:2020-06-0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价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物价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物价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物价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一)依法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围绕市政府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认真履行价格调控监管职能,市场价格总体呈现逐步下行态势,1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累计上涨2.2,价格调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积极推进价格预警重点监测点与监测反馈机制建设,强化对影响价格总水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分析、预测价格走势。积极推进农产品平价商店的建设。今年建立了10家农产品平价商店,每天推出15个蔬菜品种,以低于市场平均价20%以上销售外,农产品平价直销区每天还推出5个以上低于1元的低价蔬菜销售。(二)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通过“中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条,通过本局网站公开各类价格信息56条,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了价格行政权力的清理、重新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基础性工作。(三)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因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对综治、平安、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严格实行制定价格集体审议制度,凡是制定和调整价格、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价格行政处罚,均组织召开由审价委员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参加的集体审议、集体审理会议,共同论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最终按照集体审议、集体审理的意见作出价格决策,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5月11日核定了市浮桥镇老闸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深化价格改革,依法推动经济发展。深入推进电、气价格改革。贯彻落实省物价局苏价工XX182号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和省物价局苏价工XX200号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省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用电基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于XX年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根据市物价局苏价工字XX96号关于实施市区管道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并轨的通知精神,并报市政府批准,于8月20日发布实施市物价局太价管字XX第46号关于实施市管道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并轨的通知。(二)依法履行价格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支持物业管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一周年,进行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围绕清费减负为目标,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同时为贯彻省物价局和市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意见的精神,对我市各镇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宣传发动阶段和自查自纠阶段。(三)积极拓展价格阵地,努力打响服务品牌。努力打造价格服务品牌,指导创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和市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示范街等活动,主动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出谋划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为进一步扩大价格工作的影响,在日报开设了“价格视点”专栏,每两星期定期刊载有关的价格政策和信息,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价格部门的认知度。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继续巩固价格认证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动摇,在确保涉案财产、司法、行政执法领域价格鉴证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涉税、消防、房地产、土地等领域的价格评估业务,为港区、新区、有关各镇及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三、依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一)依法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对城区及各镇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的价格进行了巡查。重点整治交通运输、公园景点、停车收费、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的价格秩序,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大部分经营单位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及价格执行情况良好,粮、油、肉、禽等主要农副产品的价格相对稳定。(二)重点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农资价格、浮桥等三个镇建管所进行了检查;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抽查了沙溪等中、小学及幼儿园、健雄学院的收费检查。中高考期间开展对两考考场周边宾馆、饭店、餐饮、文具用品、停车场、出租车等的价格和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配合市局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三)积极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主题活动。1、开展“诚实标价,明码实价”活动。为贯彻落实好省局价格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及市局关于开展诚实标价明码实价工作的通知,3次召集了各大商场老总进行座谈,征求经营者的意见,商量制定了落实办法,进一步促进零售业在价格规定之内规范有序竞争。2、实施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制度。加强对企业付费情况的监督,在全市百家不同类型企业中建立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定点、定人、定期记录企业付费情况,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实际负担及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存在的问题,确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四)强化价格诚信和价格举报工作。强化价格诚信和价格举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发动、申报,组织了申报单位的培训、指导和预验收,我市9家企业荣获“XX-XX年度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依托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上投诉、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价格咨询投诉93件。经过及时调查处理,共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60000余元,办结率、回复率均达到100%,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一)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学法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角度的法律法规和价格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深化“六五”普法内涵。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全面推行公务员网上学法和考试,采取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有关法律知识辅导授课和依法行政培训,集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深入开展价格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价格公示栏、物价网站、价格信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不断创新形式,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价格的认知度。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宣传月、等活动时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宣传价格政策、接受价格咨询,发放有关资料3000余份,打出宣传横幅32幅,营造了良好的价格舆论氛围。第 5 页 共 5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