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山大强化实践三七作业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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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作业第1章 导论 根据本章学习的内容,结合中国相关数据,说明如何计算中国对外贸易结构和地理方向答:我国贸易概况,据中国海关统计,2011年货物进出口36420.59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2.5%。其中出口18986.00亿美元,增长20,3%;进口17434.59亿美元,增长24.9%。贸易顺差分析中国进口商品主要是以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其中以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所占比重较大。09年进口商品同比增长为负。中国出口商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比重较大,但出口的商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09年出口的商品增长为负。综合对比分析:中国进口商品以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金额较大;出口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金额较小;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在进出口结构中所占份额较重。中国商品应不断优化结构,提高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竞争力。中国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我国对外贸易增长主要依靠传统贸易伙伴国市场,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盟(主要是德、荷、英、法、意等国)、美国和日本,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东盟正在成为中国越来越重要的贸易伙伴。而进口主要是日本、韩国和美国。中国对外贸易结构:第一大贸易伙伴欧盟:2004年,欧盟超越其他两国成为我国最大贸易伙伴国。近几年欧盟和我国的贸易额增速均在20%以上,德、荷、英、法、意是我国在欧盟主要的贸易国。我国与欧盟的贸易一直处于顺差地位。第二大贸易伙伴国美国:中国一直处于贸易顺差地位,2006年,中国对美国贸易顺差1442.6亿美元。中国仍为美国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市场,并超过墨西哥成为美国仅次于加拿大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国日本:日本是我国最大的贸易产品输出国,是我国第三大贸易产品进口国,在中国对外贸易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贸易家族的明日之星东盟: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于2010年1月1日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到世界贸易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因此,中国和东盟的贸易关系发展潜力巨大。第2章国际分工与世界市场以石油为例,尝试分析石油价格是如何受市场供需影响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准备)答:影响石油价格的供给因素主要包括世界石油储量,石油供给结构以及石油生产成本。石油产量必须以石油储量为基础。过去的几十年中,世界石油资源探明的储量一直在持续增加,2005年底世界石油资源探明可采储量约为12007亿桶,20年间增加了4303亿桶,增长了55.8%。虽然产量的增长速度大于已探明储量的增长速度,但2005年底全球石油储量与产量之间的比例为40.6年,可以预见,至少在未来10年不会出现全球范围内的石油供给短缺现象。但是,由于石油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国际能源机构(IEA)预测世界石油产量将在2015年以前达到顶峰全球石油供给逐步进入滑坡阶段。世界石油市场的供给特点也对石油供给具有重大影响。目前世界石油市场的供给方主要包括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和非OPEC国家。OPEC拥有世界上绝大部份探明石油储量,其产量和价格政策对世界石油供给和价格具有重大影响。而非OPEC国家主要是作为价格接受者存在,根据价格调整产量。但2002年以来,受强劲的世界石油需求和高油价刺激,OPEC产量激增,原油剩余产能从2002年的560万桶/日急剧下降到2006年的140万桶/日左右,产能利用率高于90,通过增加产量平抑油价的能力减弱。迫使市场参与者通过构建商业库存作为应对风险的缓冲,而库存需求反过来又刺激油价上行。美欧跨国石油公司在世纪之交通过资本运作发起的新一轮兼并联合使得世界石化产业的集中度越来越高。随着石化巨头对全球石油资源、技术和市场的控制力的进一步增强,世界石化产业的发展和竞争以及石油价格的波动带来了深刻影响。此外,石油生产成本也将对石油供给产生影响。石油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能源,其生产成本会影响生产者跨时期的产量配置决策,进而影响到市场供给量,间接地引起石油价格波动。世界石油价格的下限一般主要由高成本地区的石油生产决定,而低成本地区的石油决定了价格的波动幅度。第3章 对外贸易政策及理论依据结合本章所学,尝试分析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并做简单的评述。答: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货物贸易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中国出口商品结构在20世纪80年代实现了由初级产品为主向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到90年代实现了由轻纺产品为主向机电产品为主的转变,进入新世纪以来,以电子和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不断扩大。中国对外贸易结构的转变基本上符合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体现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战略随着国际形势的转变而转变。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中国在制定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和发展出口产业的政策中,基本遵循了比较优势原理。 国际贸易产生的基础是生产的技术的相对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对成本的不同,一国可以在所有的产品上都不具有绝对优势,但在某些产品上拥有基于技术相对差异的比较优势,因此也有条件参与国际分工与贸易。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是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业。根据当时的实际,中国实施了发挥四个优势的出口商品战略,即发挥资源丰富的优势增加了矿产品和农副土特产品出口,发挥传统技艺精湛的优势发展工艺品和传统的轻纺产品出口,发挥劳动力众多的优势,发展进料加工,发挥现有工业基础的作用,发展各种机电产品和多种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加工品的出口。中国是一个二元经济国家,农业人口多,土地相对贫乏,而城市经济中劳动力充裕、资本相对不足。是一个非技能劳动力较多,技能劳动力以及资本、土地较少的国家。依照这样的要素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中国会在自由贸易环境下出口非技能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人力资本、资本和土地密集型产品。鉴于对外贸易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且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仍要从自身优势出发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对外贸易在今后将更进一步发展。但我们应调整对外贸易的状况和结构,使对外贸易切实拉动并稳定国内经济增长。 1)继续开放市场,尽快融入经济全球化中去2)进一步扩大内需,稳定国内经济增长3)加强技术创新,创立国际品牌,提升产品竞争力4)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服务贸易出口第4章 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去一外贸企业调研,根据调研数据尝试使用关税税则,并计算一笔国际贸易业务的关税税额。答:(一)关税的会计核算 1外贸企业自营进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外贸企业自营进口业务计算缴纳的关税,是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关税(进口关税)”账户和“商品采购”账户反映的。账务处理为: (1)计算应缴纳进口关税 借:商品采购 贷:应交税金应交关税(进口关税) (2)实际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关税(进口关税) 贷:银行存款 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外贸企业自营出口业务计算缴纳的关税,是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关税(出口关税)”账户和“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账户反映的。账务处理为: (1)计算应缴出口关税 借: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税金(出口关税) (2)实际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税金(出口关税) 贷:银行存款 【例1】辽润进出12公司于2004年9月,自营进口货物一批,折合人民币的价格为400000元,审核申报价格,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确定进口关税税率为40%,海关代征17%的增值税。商品已入库。账务处理如下: 计算应交关税及采购成本: 应交关税=40000040%=160000(K) 商品采购成本=400000+160000=560000(元) 海关代征增值税=56000017%=95200(元) 支付货款 借:商品采购进口商品采购40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0计算进口关税、增值税 借:商品采购进口商品采购16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关税(进口关税)160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5200 贷:应付账款95200 支付税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关税(进口关税)160000 应付账款95200 贷:银行存款255200 商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560000 贷:商品采购进口商品采购560000第5章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在商务部、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官方网站上查找并了解中国与其他国家签署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状况。答:一.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含义 1.贸易条约:(Commercial Treaties)是国际条约中的一种契约性条约,又称 “商约”。泛指国家间在经济贸易方面规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各种书 面协议的总称。 2.贸易协定:(Tread Agreements)指缔约国为调整贸易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 议。 3.关系:国家贸易条约与协定按缔约国家的关系,可分为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与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前者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所缔结的贸易条约 和协定;后者是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共同缔结的贸易条约和协定。二.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特性 1.一般特性:(1)国家是主体: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主体只能是国家。 (2)以国际法为准:国际法是其合法性的标志,所以必须符合国 际法。 (3)主体之间的相关性:规定缔约国之间经济贸易交流中的权利 和义务,确定签约主体间的相关性。 (4)以书面形式表达:条约和协定的内容要形成文字,作为一个 书面文件出现。 2.独有特性:根据国际惯例,在没有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之间,不能签订 政治性条约,但可签订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在很多情况下,双 把贸易条约和协定往往为外交关系的建立创造有利的先行条件。 3.与国内政策的约束关系: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是一个国家实行贸易政策的重 要措施之一。它与属于国内法范畴的关税措施和非 关税措施等其他贸易政策措施不同,受国际化规范 的约束。但,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其他贸易政策 措施直接有着密切的联系和相互配合作用。三. 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类别 1.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1)通商航海条约:(Treaty of Commerce and Navigation)是一种内容广 泛、全面规定缔约国双方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条约。 (2)贸易协定:(Tread Agreement)就两国之间经贸关系中的具体规定而缔 结一种书面协议。特点是比较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3)贸易协定书:(Trade Protocal)对已签订的双边条约或协定中某个具 体问题作出补充、解释修订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有时,贸 易协定书作为贸易协定的附件。 (4)其他:支付协定、关税协定、贷款协定、政府间大量商品供应和购买协 定。 2.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两个以上国家或单独关税区签订的贸易条约和贸易协 定成为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第6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比较欧盟、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在推进方式上的差异,并对其利弊进行分析答:亚太经合组织推动了本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以及经济技术合作。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就是消除贸易和投资障碍,使商品、服务、资金在成员之间自由流动;便利化集中在减少商业交易成本、改进贸易信息利用、调整政策和商业策略等方面;经济技术合作,主要是在人力资源、科学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合作。近年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发展速度很快,而且比较顺利,尽管如此,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 第一、在削减关税问题上内部矛盾越来越明显。亚太经合会成员中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的国家。 第二、是接收新成员问题,亚太经合会已有21个正式成员,还有多个国家和地区要求加入亚太经合会。从客观上分析,成员越多,越难形成集体行动计划,越难达成共识,将使自由化过程放慢。在接收新成员问题上,关税低的成员与关税高的成员持不同意见。 第三、是工作重点问题。发展中的国家渴望将经济技术合作作为亚太经合会活动的一个中心,但菲律宾会议虽然通过了亚太经合会加强经济合作和发展框架宣言发达工业化国家却依然把力量集中在贸易投资自由化方面。在这一点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矛盾明显。第7章 世界贸易组织调研1-2个外贸企业,对调研企业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后的变化进行了解。答:中国长期申请“复关”和“入世”未果,一个重要原因是非市场化的经济体制不被其他成员国所接受。经过不懈努力和大胆探索,中国在市场化改革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大为提高。目前,中国劳动力的市场化程度已达40以上,“十五”末预计达到65,由转轨中期过渡到转轨后期,进入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国资金的市场化程度不到40,“十五”末期预计为60,由转轨中期过渡到转轨中后期或进入后期;中国生产的市场化程度已达55,“十五”末期可达75,由转轨后期走向相对成熟市场经济?;中国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已达60,“十五”末可达75,由相对成熟市场经济接近成熟市场经济。考虑到中国庞大的政府机构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总体市场化程度或中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程度大致在4550,“十五”末期可达到6570,即完成转轨。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也得到了WTO各成员国的普遍认同。目前,除墨西哥、瑞士两国外,中国已与各相关国家就入世问题达成了协议,有关入世的程序性工作也在顺利进行中。入世对中国来讲已不存在大的障碍。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国的经济体制仍处于转变过程中,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还没有排除,特别是政企不分的问题未能根本解决,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和转机建制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一旦正式加入WTO,经济体制的对接必然会出现一些难以避免的矛盾。其中,国有企业面临的冲击最大。海尔企业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所面临的环境将是动荡而不清晰的,这也为海尔的决策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当务之急就是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战略发展意识,加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企业的凝聚力。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单个企业间的竞争已逐步演变为各个供应链上企业的竞争。海尔企业在努力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同时,最现实的选择是成为跨国公司供应链上的一个重要环节,一个重要的加工中心;或与国内外公司结成横向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的战略联盟,既竞争又合作,借助外部力量提升自身的实力。利用优秀的产品品质和周到的服务,提升品牌效应,抵制小公司的“仿制品”,以及开发环保性产品,开展绿色营销等,也都是海尔能够采取的对策。我们相信,海尔只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寻求切实有效的对策,就有可能在全球市场中谋得一席之地.第8章 国际贸易术语与价格尝试对各个贸易术语的做法进行案例分析,并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尝试制定买卖合同的价格条款。答:一、 E XW术语 (一)基本特征 EXW(.n amedplaceofdelivery),卖方工厂交货(指定交货地点)。如E XWBeijing Works。 EXW术语,其含意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合同中所指定的其他地点(如工厂、工场、仓库等)将未经出口清关且未装载于任何运输工具上的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时,即完成了交货义务。 双方应尽可能明确交货地的地点(p oint),卖方承担到该地点的费用及风险。买方必须承担从该地点受领货物后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卖方在必要时须根据买方的请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及时向买方提供或协助其取得关于货物出口和/或进口、安检通关的相关文件和信息。(新增) 卖方有义务在买方请求时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向买方提供必要的买方投保的信息。(新增) 买方有义务向卖方提供货物安检信息要求及货物出口相关的信息。(新增) 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placethegoodsatthe disposalofthe buyer),此时风险和费用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何为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业务中一般称其为将“货物特定化”,即在货物的包装上打唛头,即打上适当的标记,向买方发通知等,交货时间已过,风险即可转移。自货物已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时起,买方应当承担与货物相关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因此,EXW术语是卖方承担最小义务,而买方承担最大义务的术语。二、FCA术语FCA?FreeeCarrier(.namedplaceofdelivery),货交承运人(指定交货地点),如FCAShanghaiPort,China。(一) 基本特征 “货交承运人”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已出口清关的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若交货是在卖方的所在地进行,则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装载于买方提供的运输工具;若交货是在任何其他地点进行,则卖方将处于其运输工具上的并已准备好卸载的货物(不负责卸载货物)交由承运人或买方的指定人处置。风险在交货地点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表明指定交货地内的交货点。若买方指定非承运人的其他人接收货物,则自货物交付给该人之时起,视为卖方已经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若适用时,FCA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进口税或办理进口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进口清关手续和费用。 “承运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承担履行或办理履行铁路、公路、航空、海洋、内河运输或多式联运义务的人。若买方指定非承运人的其他人接收货物,则自货物交付给该人之时起,视为卖方已经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三、FAS术语 FASFreeAlongsideShip(.namedportofshipment)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如 FASShanghai,China(装运港)。 (一)基本特征 “船边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置于船边(如码头、驳船)时完成交货义务。因此,买方必须从船边起,承担此后的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由于卖方承担船边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而且这些费用和相关作业费(如THC)可能因各港口惯例不同而变化,因此,买卖双方尽可能清楚地约定指定装运港内的装货点(如码头内的具体地点等)。(新增) 卖方应将货物交至船边或者取得已这样交运的货物。此处“取得”(procure)一词适用于贸易中常的交易链的多层销售(链式销售或连环贸易)。(新增) 若适用时,FAS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进口税或办理进口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进口清关手续和费用。 在集装箱运输时,卖方通常将货物在集装箱码头移交给承运人,而非交至船边。此时,FAS术语不适用,而应使用FCA术语。(新增)四、FOB术语 FOBFre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如FOBShanghai,China(装运港)。 (一)基本特征 “装运港船上交货”是指,在指定的装运港,卖方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时,或取得已交付至船上的货物(链式销售或连环贸易)时,卖方即完成其交货义务。买方自此时之后,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若适用时,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进口税或办理进口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进口清关手续和费用。 FOB可能不适合货物在装上船舶之前已交付给承运人的情况。例如,在集装箱运输时,通常在集装箱码头交货。此类情况下,应使用FCA术语。(新增) 五、FOB译名 有人称FOB为“离岸价”,这是不准确的。若用驳船将货物运至大船边以船上为界,在此之前的费用还是由卖方负担。因此离岸后,卖方还有可能要承担一定费用。即使正常情况下,双方也不是以“岸”为划分界限。第9章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标的物韩国A公司向我国B公司订购大蒜650公吨,双方当事人几经磋商最终达成了交易。但在缮制合同时,由于山东半岛地区是大蒜的主要产区,通常我国公司都以此为大蒜的货源基地,所以A公司就按惯例在合同品名条款打上了“山东大蒜”。可是在临近履行合同时大蒜产地由于自然灾害导致欠收,货源紧张。B公司紧急从其他省份征购,最终按时交货。但A公司来电称,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要求B公司做出选择,要么提供山东大蒜,要么降价,否则将撤销合同并提出贸易赔偿。试问A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评述此案。答:本案是由于商品品名条款所引发的争议。KM公司的要求合理。从法律角度看,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标的物的具体名称,关系到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有关的法律和商业惯例的规定,对交易标的物的具体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并提出损害赔偿。因此,品名和品质条款是合同中的重要条件,一旦签订合同,卖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的约定交货。另外,在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中,有一种是凭产地名称买卖,产地名称代表着商品的品质。不同产地的同种货物品质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此KM公司要求提供山东大蒜的要求是合理的。其实,遇到上述情况,BR公司可以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及时通知买方,要求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第10章 国际货物运输 山东某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花生仁,国外客户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Singapore in May,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我公司因货源不足,先于5月15日在青岛港将200公吨花生仁装“东风”轮,取得一套提单;后又在烟台联系到一批货源,在我公司承担相关费用的前提下,该轮船又驶往烟台港装了300公吨花生仁于同一轮船,5月20日取得有关提单。然后再信用证有效期内将两套单据交银行议付,银行以分批装运、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试问,银行的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答:不合理,因为此举不构成分批装运第11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我国A公司按照CIF价格条件与某国B公司签订了一单2000吨食用糖的生意,投保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加上沿途尽量多装货物,停靠码头的次数和时间太多,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卸货后发现,由于路途时间过长,加之又要穿过赤道,食用糖长时间的受热,使得货物变质,根本无法出售。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为什么? 答:在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基本险别中,保险人明确规定了除外责任。所谓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或费用。对于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缺所造成的损失;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等。在本案中,货物受损是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加上沿途尽量多装货物,停靠码头的次数和和时间太多造成的,属于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第12章 国际贸易货款的收付 江苏省南通市某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小家电产品,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某分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未发现不符点,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做了偿付。南通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下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进而要求中国银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中国银行的拒绝。试问,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答: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对出口商来说,只要按信用证规定条件提交了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得到付款;对进口商来说,只要在申请开证时,保证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行付款并交付押金,即可从银行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因此,银行开立信用证实际是进行单据的买卖。此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约束开证行应在对单据做出合理审查之后,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承担向受益人付款的义务,而不受买卖双方买卖合同或者开证行和买方依开证申请书成立的合同以及其它合同的影响。因此,在本案中,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合理的。第13章 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我国某公司与外商订立一项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中国仲裁。后来,双方对商品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公司,法院发来传票,传我公司应诉。对此,你认为我公司该如何处理?简述理由。 答:我方应向法院出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要求法院停止诉讼,因为一旦签订仲裁协议,一般就排除法院对该争议案件的管辖权。第14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美国某中间商A就某商品向我方询盘,我方于10月10日向A商以电报发盘,并要求有效期10月21日前复到。16日我方突然收到英商B按我方发盘规定开来的信用证。随后又收到A商电报称:“你方10日发盘已转B商。”当时,该商品价格在国际市场上正在上涨。我公司将信用证退回开证行,又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直接向B商发盘。但B商来电称“信用证于有效期内送到我方,是以行为表示有效接受,所以 已经成立,拒绝接受新的报价。”就此,双方产生争议。试分析此案例。答:合同成立因为,A商在有效期内回电报称:你方10日发盘已转B商,且B作为实际买家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按发盘的规定开来信用证,因此构成以行为表示的接受。所以合同已经成立。第15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我国某公司以CIF术语于2002年5月从澳大利亚进口巧克力食品2000箱,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目的港为上海。货物从澳大利亚某港口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议付货款。货到上海港后,经我方公司复验后发现以下情况:(1)该批货物共有8个批号,抽查16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300箱,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标准;(2)收货人实际收1992箱,短少8箱;(3)有21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85公斤。试分析,进口商就以上损失情况应分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答:进口商常常因为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而需向有关方面提出索赔。根据造成损失原因的不同,进口索赔的对象主要有三个:即向卖方索赔、向轮船公司索赔和向保险公司索赔。进口索赔时,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如证据不足、责任不明或与合同索赔条款不符,都有可能遭到理赔方的拒绝。在本案中,如果合同中已明确注明货物必须符合进口国的衡量标准,则货物由于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损失应由出口方赔偿,反之则应由进口方自行承担;对于收货时出现的数量短少问题,鉴于该案例中船公司签发的是已装船清洁提单,因此短少的数量应由船公司负责,但如果已经投保了一般附加险,则可以以“偷窃提货不着险”向保险公司索赔;另外至于箱内货物的短少,由于船公司只负责审查货物外表情况是否良好,货物件数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其没有义务核实货物实质情况,所以货物内在瑕疵问题所导致的损失应向出口方索赔。第16章 国际贸易方式去外贸企业调查目前国内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主要做法,分小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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