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普法考试题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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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单 选 题 。【 第 1题 】 采 购 人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 ) 部 门 制 定 的 招 标 文 件 标 准 文 本 编 制 招 标 文 件 。 (2.0分 ) 答 : A:国 务 院 财 政 部 门 B:省 级 财 政 部 门 C:设 区 的 市 财 政 部 门 D:较 大 的 市 财 政 部 门 【 第 2题 】 下 列 选 项 中 有 权 查 封 、 扣 押 造 成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设 施 、 设 备 的部 门 是 ( ) 。 (2.0分 ) 答 : A: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B:同 级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C:本 级 人 民 政 府 负 有 环 境 保 护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D:本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第 3题 】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法 实 施 条 例 的 规 定 , ( ) 应 当 根 据 采 购 人委 托 制 定 集 中 采 购 项 目 的 实 施 方 案 , 明 确 采 购 规 程 , 组 织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不 得 将 集 中 采 购 项 目 转 委 托 。 (2.0分 ) 答 : A:采 购 代 理 机 构 B:集 中 采 购 机 构 C:从 事 采 购 代 理 业 务 的 社 会 中 介 机 构 D:集 中 采 购 机 构 以 外 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第 4题 】 下 列 关 于 行 政 案 件 的 起 诉 期 限 的 说 法 不 正 确 的 一 项 是 ( ) 。(2.0分 ) 答 : A:公 民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因 前 款 规 定 以 外 的 其 他 特 殊 情 况 耽误 起 诉 期 限 的 , 在 障 碍 消 除 后 十 日 内 , 可 以 申 请 延 长 期 限 , 是 否准 许 由 人 民 法 院 决 定 B:公 民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因 不 可 抗 力 或 者 其 他 不 属 于 其 自 身的 原 因 耽 误 起 诉 期 限 的 , 被 耽 误 的 时 间 计 算 在 起 诉 期 限 内 C:除 不 动 产 案 件 外 , 行 政 案 件 自 行 政 行 为 作 出 之 日 起 超 过 五 年提 起 诉 讼 的 , 人 民 法 院 不 予 受 理 D:公 民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直 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的 , 应 当自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知 道 作 出 行 政 行 为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提 出 【 第 5题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企 业 应 当 为 协 商 代 表 提 供 开 展 工 资 集 体 协 商所 必 需 的 ( ) 。 (2.0分 ) 答 : A:工 作 环 境 B:工 作 支 持 C:工 作 环 境 和 工 作 支 持 D:工 作 条 件 和 工 作 时 间 【 第 6题 】 申 请 或 者 已 获 得 社 会 救 助 的 家 庭 或 者 人 员 , 对 社 会 救 助 管 理部 门 作 出 的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不 服 的 , 可 以 依 法 ( ) 。 (2.0分 ) 答 : A:申 请 行 政 复 议 B:提 起 行 政 诉 讼 C:上 访 D:申 请 行 政 复 议 或 者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 第 7题 】 根 据 行 政 诉 讼 法 的 规 定 , 下 列 不 属 于 人 民 法 院 受 理 行 政诉 讼 案 件 范 围 的 是 ( ) 。 (2.0分 ) 答 : A:认 为 行 政 机 关 的 任 免 决 定 不 符 合 民 意 的 B:申 请 行 政 机 关 履 行 保 护 人 身 权 、 财 产 权 等 合 法 权 益 的 法 定 职责 , 行 政 机 关 拒 绝 履 行 或 者 不 予 答 复 的 C:认 为 行 政 机 关 侵 犯 其 经 营 自 主 权 或 者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 农 村 土 地 经 营 权 的 D:认 为 行 政 机 关 滥 用 行 政 权 力 排 除 或 者 限 制 竞 争 的 【 第 8题 】 新 立 法 法 明 确 规 定 , 行 政 法 规 由 ( ) 具 体 负 责 起 草 。(2.0分 ) 答 : A:国 务 院 办 公 厅 B: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或 者 国 务 院 法 制 机 构 C:国 务 院 全 体 D:国 务 院 起 草 机 构 【 第 9题 】 政 府 向 社 会 公 众 提 供 的 ( ) , 应 当 就 确 定 采 购 需 求 征 求 社 会公 众 的 意 见 。 (2.0分 ) 答 : A:集 中 采 购 机 构 采 购 项 目 B:部 门 集 中 采 购 项 目 C:政 府 采 购 项 目 D:公 共 服 务 项 目 【 第 10题 】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法 实 施 条 例 的 规 定 , ( ) 是 指 投 标 文 件满 足 招 标 文 件 全 部 实 质 性 要 求 且 按 照 评 审 因 素 的 量 化 指 标 评 审 得 分 最 高 的 供 应 商 为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评 标 方 法 。 (2.0分 ) 答 : A:栅 栏 评 标 法 B:投 票 法 C:最 低 评 标 价 法 D:综 合 评 分 法 【 第 11题 】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法 实 施 条 例 的 规 定 , 采 购 人 有 ( ) 情 形的 , 由 财 政 部 门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 给 予 警 告 , 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依 法 给 予 处 分 , 并 予 以 通 报 , 但 不 可 以 并 处 罚 款 。 (2.0分 ) 答 : A:未 按 照 规 定 编 制 政 府 采 购 实 施 计 划 或 者 未 按 照 规 定 将 政 府 采购 实 施 计 划 报 本 级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备 案 B:未 依 照 政 府 采 购 法 和 本 条 例 规 定 的 方 式 实 施 采 购 C:未 依 法 在 指 定 的 媒 体 上 发 布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信 息 D:未 按 照 规 定 执 行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 第 12题 】 公 民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直 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的 ,应 当 自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知 道 作 出 行 政 行 为 之 日 起 ( ) 内 提 出 。 (2.0分 ) 答 : A:30日 B:2个 月 C:3个 月 D:6个 月 【 第 13题 】 进 口 的 保 健 食 品 应 当 是 ( ) 准 许 上 市 销 售 的 产 品 。 (2.0分 ) 答 : A:国 务 院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B:出 口 国 ( 地 区 ) 主 管 部 门 C:进 口 国 ( 地 区 ) 主 管 部 门 D:国 务 院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 第 14题 】 自 然 灾 害 发 生 后 , ( )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人 民 政 府 的 自然 灾 害 救 助 应 急 综 合 协 调 机 构 应 当 根 据 情 况 紧 急 疏 散 、 转 移 、 安 置 受 灾 人 员 , 及 时 为 受 灾 人 员 提 供 必 要 的 食 品 、 饮 用 水 、 衣 被 、 取 暖 、 临 时 住所 、 医 疗 防 疫 等 应 急 救 助 。 (2.0分 ) 答 : A:省 B:较 大 的 市 C:设 区 的 市 D:县 【 第 15题 】 法 律 草 案 修 改 稿 经 常 务 委 员 会 会 议 审 议 , 由 ( ) 根 据 常 务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审 议 意 见 进 行 修 改 , 提 出 法 律 草 案 表 决 稿 。 (2.0分 ) 答 : A:专 门 委 员 会 B:法 律 委 员 会 C:主 席 团 D:各 代 表 团 【 第 16题 】 依 法 加 强 对 进 出 口 岸 的 人 员 、 物 品 、 货 物 和 运 输 工 具 的 检 查的 是 ( ) 。 (2.0分 ) 答 : A:国 家 安 全 机 关 B:海 关 C:公 安 机 关 D:边 境 安 全 机 关 【 第 17题 】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发 生 生 产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的 , ( ) 应 该 被 追 究法 律 责 任 。 (2.0分 ) 答 : A:发 生 生 产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的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相 关 人 员 B: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C: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投 资 人 D: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控 股 人 【 第 18题 】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应 当 建 立 食 品 原 料 、 食 品 添 加 剂 、 食 品 相 关 产品 进 货 查 验 记 录 制 度 ,记 录 和 凭 证 保 存 期 限 不 得 少 于 产 品 保 质 期 满 后 ( ) 。 (2.0分 ) 答 : A:三 个 月 B:六 个 月 C:九 个 月 D:十 二 个 月 【 第 19题 】 在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 , 采 购 人 员 及 相 关 人 员 参 加 采 购 活 动 前 () 年 内 担 任 供 应 商 的 董 事 、 监 事 , 应 当 回 避 。 (2.0分 ) 答 : A:1 B:2 C:3 D:4 【 第 20题 】 对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进 行 包 庇 的 该 如 何 处 罚 ? ( ) (2.0分 ) 答 : A:撤 职 B:开 除 处 分 C:责 令 主 要 负 责 人 应 当 引 咎 辞 职 D: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给 予 记 过 、 记 大过 或 者 降 级 处 分 【 第 21题 】 国 家 对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品 实 行 管 制 , 对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品 的 实 验 研 究 、 生 产 、 经 营 、 使 用 、 储 存 、 运 输 实 行 ( ) 。 (2.0分 ) 答 : A:特 许 制 度 B:许 可 和 查 验 制 度 C:审 批 制 度 D:检 测 制 度 【 第 22题 】 根 据 安 全 生 产 法 的 规 定 , 下 列 选 项 中 不 属 于 生 产 经 营 单位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采 取 的 措 施 是 ( ) 。 (2.0分 ) 答 : A:登 记 建 档 B:定 期 检 测 C:定 期 报 告 D:定 期 监 控 【 第 23题 】 采 购 人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自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未 中 标 供 应 商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 自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 )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中 标 供 应 商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 (2.0分 ) 答 : A:5, 5 B:7, 7 C:5, 7 D:7, 5 【 第 24题 】 根 据 预 算 法 的 规 定 , 下 级 政 府 应 当 定 期 向 ( ) 报 告 预算 执 行 情 况 。 (2.0分 ) 答 : A:中 国 人 民 银 行 B:上 一 级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C:国 务 院 D:上 一 级 政 府 【 第 25题 】 对 于 审 判 的 时 候 被 告 人 不 满 ( ) 周 岁 的 刑 事 案 件 , 不 公 开审 理 。 (2.0分 ) 答 : A:十 四 B:十 六 C:十 七 D:十 八 二 、 多 选 题 。【 第 1题 】 关 于 出 版 物 ,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 。 (3.0分 ) 答 : A:出 版 物 必 须 按 照 国 家 的 有 关 规 定 载 明 作 者 、 出 版 者 、 印 刷 者或 者 复 制 者 、 发 行 者 的 名 称 、 地 址 , 书 号 、 刊 号 或 者 版 号 , 在 版编 目 数 据 , 出 版 日 期 、 刊 期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事 项 B:出 版 物 的 规 格 、 开 本 、 版 式 、 装 帧 、 校 对 等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标准 和 规 范 要 求 , 保 证 出 版 物 的 质 量 C:出 版 物 使 用 语 言 文 字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规 定 和 有 关 标 准 、 规范 D: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伪 造 、 假 冒 出 版 单 位 名 称 或 者 报 纸 、 期刊 名 称 出 版 出 版 物 【 第 2题 】 关 于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立 法 程 序 ,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 。(3.0分 ) 答 : A: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主 席 团 可 以 向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提 出 法 律案 , 由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B:国 务 院 、 中 央 军 事 委 员 会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 最 高 人 民 检 察院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只 能 向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提出 的 法 律 案 C:列 入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的 法 律 案 , 由 有 关 的 专 门 委员 会 进 行 审 议 , 向 主 席 团 提 出 审 议 意 见 , 并 印 发 会 议 D:列 入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的 法 律 案 , 在 交 付 表 决 前 ,提 案 人 要 求 撤 回 的 , 应 当 说 明 理 由 , 经 主 席 团 同 意 , 并 向 大 会 报告 , 对 该 法 律 案 的 审 议 即 行 终 止 【 第 3题 】 国 家 对 生 活 无 着 的 流 浪 、 乞 讨 人 员 提 供 ( ) 等 救 助 。 (3.0分 ) 答 : A:临 时 食 宿 B:急 病 救 治 C:协 助 返 回 D:帮 助 就 业 【 第 4题 】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企 业 工 资 集 体 协 商 条 例 的 规 定 , () 等 企 业 代 表 组 织 , 应 当 指 导 企 业 方 开 展 工 资 集 体 协 商 。 (3.0分 ) 答 : A:工 商 业 联 合 会 B:企 业 联 合 会 C:企 业 家 协 会 D:商 会 【 第 5题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的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及 其 常 务 委 员 会 根 据 本行 政 区 域 的 具 体 情 况 和 实 际 需 要 , 在 不 同 ( ) 相 抵 触 的 前 提 下 , 可 以 制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 (3.0分 ) 答 : A:宪 法 B:法 律 C:行 政 法 规 D:自 治 条 例 和 单 行 条 例 【 第 6题 】 出 版 单 位 中 止 出 版 活 动 的 , 应 当 向 所 在 地 ( ) 人 民 政 府 出 版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并 说 明 理 由 和 期 限 。 (3.0分 ) 答 : A:省 B:自 治 区 C:直 辖 市 D:设 区 的 市 【 第 7题 】 关 于 中 学 小 学 教 科 书 的 出 版 ,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 。 (3.0分 ) 答 : A:中 学 小 学 教 科 书 由 国 务 院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定 B:中 学 小 学 教 科 书 的 出 版 、 发 行 单 位 应 当 具 有 适 应 教 科 书 出版 、 发 行 业 务 需 要 的 资 金 、 组 织 机 构 和 人 员 等 条 件 , 并 取 得 国 务院 出 版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的 教 科 书 出 版 、 发 行 资 质 C:纳 入 政 府 采 购 范 围 的 中 学 小 学 教 科 书 , 其 发 行 单 位 按 照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D:除 了 具 有 符 合 法 定 条 件 的 出 版 、 发 行 单 位 , 其 他 任 何 单 位 或者 个 人 不 得 从 事 中 学 小 学 教 科 书 的 出 版 、 发 行 业 务 【 第 8题 】 根 据 我 国 宪 法 的 规 定 , 我 国 的 民 族 自 治 地 方 包 括 ( ) 。(3.0分 ) 答 : A:自 治 区 B:自 治 州 C:自 治 县 D:民 族 乡 【 第 9题 】 根 据 行 政 诉 讼 法 的 规 定 , 人 民 法 院 对 被 告 经 传 票 传 唤 无正 当 理 由 拒 不 到 庭 , 或 者 未 经 法 庭 许 可 中 途 退 庭 的 , 可 以 将 被 告 拒 不 到 庭 或 者 中 途 退 庭 的 情 况 予 以 公 告 , 并 可 以 向 ( ) 提 出 依 法 给 予 其 主 要负 责 人 或 者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处 分 的 司 法 建 议 。 (3.0分 ) 答 : A:被 告 的 同 级 人 大 B:被 告 的 同 级 人 大 常 委 会 C:监 察 机 关 D:被 告 的 上 一 级 行 政 机 关 【 第 10题 】 行 政 诉 讼 中 , 可 以 被 委 托 为 诉 讼 代 理 人 的 是 ( ) 。 (3.0分 ) 答 : A:律 师 B:基 层 法 律 服 务 工 作 者 C:当 事 人 的 近 亲 属 或 者 工 作 人 员 D:当 事 人 所 在 社 区 、 单 位 以 及 有 关 社 会 团 体 推 荐 的 公 民 三 、 判 断 题 。【 第 1题 】 预 防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 应 当 结 合 未 成 年 人 不 同 年 龄 的 生 理 、 心 理 特 点 , 加 强 青 春 期 教 育 、 心 理 矫 治 和 预 防 犯 罪 对 策 的 研 究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2题 】 分 散 采 购 , 是 指 采 购 人 将 采 购 限 额 标 准 以 上 的 未 列 入 集 中 采购 目 录 的 项 目 自 行 采 购 或 者 委 托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采 购 的 行 为 。 (1.0 分 ) 答 : 错 对 【 第 3题 】 任 何 公 民 , 非 经 人 民 检 察 院 批 准 或 者 决 定 或 者 人 民 法 院 决定 , 并 由 公 安 机 关 执 行 , 不 受 逮 捕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4题 】 人 民 法 院 审 理 行 政 案 件 , 一 律 不 适 用 调 解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5题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预 算 应 当与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 相 衔 接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6题 】 预 防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 在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组 织 领 导 下 , 实 行 综 合治 理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7题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工 资 集 体 协 商 是 决 定 企 业 工 资 分 配 的 基 本 形式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8题 】 行 政 区 域 变 更 或 者 不 动 产 登 记 机 构 职 能 调 整 的 , 应 当 及 时 将不 动 产 登 记 簿 移 交 相 应 的 不 动 产 登 记 机 构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9题 】 公 民 依 法 行 使 出 版 自 由 的 权 利 ,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予 以 保 障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10题 】 根 据 医 疗 、 教 学 、 科 研 的 需 要 , 依 法 可 以 生 产 、 经 营 、 使用 、 储 存 、 运 输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品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11题 】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法 实 施 条 例 的 规 定 , 采 购 人 本 部 门 、 本 系统 基 于 业 务 需 要 有 特 殊 要 求 , 可 以 统 一 采 购 的 项 目 , 列 为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采 购 项 目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12题 】 国 家 确 定 的 麻 醉 药 品 药 用 原 植 物 种 植 企 业 的 提 取 加 工 场 所 ,以 及 国 家 设 立 的 麻 醉 药 品 储 存 仓 库 , 列 为 国 家 重 点 警 戒 目 标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13题 】 工 人 阶 级 领 导 的 、 以 工 农 联 盟 为 基 础 的 人 民 民 主 专 政 , 实 质上 即 无 产 阶 级 专 政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14题 】 涉 及 重 大 选 题 , 未 在 出 版 前 报 备 案 的 出 版 物 , 可 以 出 版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15题 】 医 疗 救 助 标 准 , 由 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按 照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水 平和 医 疗 救 助 资 金 情 况 确 定 、 公 布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16题 】 排 污 总 量 控 制 制 度 是 指 国 家 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实 施 总 量 控 制 的法 律 制 度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17题 】 国 家 实 行 统 一 的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建 设 标 准 , 推 动 利 用信 息 网 络 进 行 电 子 化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18题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是 最 高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19题 】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通 过 财 政 投 入 、 用 地 供 应 等 措 施 为 实 施 住 房 救 助 提 供 保 障 。 (1.0分 ) 答 : 错 对 【 第 20题 】 根 据 新 立 法 法 的 规 定 , 列 入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会 会 议 议 程 的 法 律 案 , 提 案 人 不 能 撤 回 。 (1.0分 ) 答 : 错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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