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证券基础知识1、证券及证券市场概述掌握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资本市场已由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部分构成。其中场内市场的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俗称二板)和场外市场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2、证券公司主导的柜台市场共同组成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见图示)。1、主板市场: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从资本市场架构上也从属于一板市场。中国大陆主板市场的公司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两个市场上市。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2、二板市场:又称为创业板市场(GEM(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专为处于幼稚阶段中后期和产业化阶段初期额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股票市场。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内容,落实到上市规则之中。3、三板市场:NEEQ(National Equities Exchange and Quotations),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由于新三板市场的定位是“以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人士为参与主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交易、并购、发债等功能的股票交易场所”,因此,其市场生态、研究方法、博弈策略、生存逻辑等等,都和以中小散户为参与主体的沪深股票市场有着显著的区别。4、四板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下称“区域股权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一般以省级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管。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具有积极作用。目前全国建成并初具规模的区域股权市场有:青海股权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重庆股份转让系统、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大连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海峡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十几家股权交易市场。资本市场的概念、内涵、外延;资本市场(英文:capital market,亦称“长期金融市场”)、“长期资金市场”。期限在一年以上各种资金借贷和证券交易的场所。资本市场是指以长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资金融通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资本市场是政府、企业、个人筹措长期资金的市场,包括长期借贷市场和长期证券市场。在长期借贷中,一般是银行对个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在长期证券市场中,主要是股票市场和长期债券市场。资本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一年以上的长期证券。因为在长期金融活动中,涉及资金期限长、风险大,具有长期较稳定收入,类似于资本投入,故称之为资本市场。如何正确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人民日报: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肖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一项战略任务。早在2003年,中央就提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当时主要是考虑我国股票市场只有面向大中型企业的主板市场,层次单一,难以满足大量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求。2004年我国推出了中小板,2009年推出了创业板。经过10年探索,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具规模,股票交易所市场日益壮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服务范围已扩展至全国,各地区域股权转让市场和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积极探索前行。同时,债券市场、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蓬勃发展,产品日益丰富,规模不断扩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不仅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现代金融体系、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应看到,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仍处在“新兴加转轨”阶段,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程度不高,直接融资比重偏低,市场层次、结构和基础设施不完善,产品不够丰富,证券期货服务业和机构投资者发展不足等,迫切需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对现代资本市场复杂形态的一种表述,是资本市场有机联系的各要素总和,具有丰富的内涵。从交易场所来看,多层次资本市场可以分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根据发行和资金募集方式,可以分为公募市场和私募市场;根据交易品种,可以分为以股票债券为主的基础产品市场和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同一个市场内部也包含不同的层次。同时,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各个层次并不是简单平行、彼此隔离的,而是既相互区分、又相互交错并不断演进的结构。资本市场的多层次特性还体现在投资者结构、中介机构和监管体系的多层次,交易定价、交割清算方式的多样性,它们与多层次市场共同构成一个有机平衡的金融生态系统。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性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有力引擎,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手段。有利于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将储蓄转化为投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利于创新宏观调控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有利于促进产业整合,缓解产能过剩。有利于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财富管理需求,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金融的国际竞争力。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着力推动股票市场发展。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稳步扩大期货及衍生品市场。促进私募市场规范发展。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坚持市场化取向。尊重市场规律,充分调动市场各方的积极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监管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大力推进监管转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夯实法治基础。切实加强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努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落实严格的保护和制裁制度,既有高效便捷的法律渠道,实现对守法经营主体受害时的权利救济;又有严密有力的监管措施,实现对违法主体的惩罚和制裁。加强投资者保护。保护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全体投资者。应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中小投资者教育,创新服务中小投资者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方式。坚持渐进式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必须立足国情,吸收借鉴境外市场的经验教训,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把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结合起来,把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结合起来,精心制定操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做到全局在胸、统筹协调、远近结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力度和市场承受程度,确保市场稳定运行。注重风险防范。随着市场层次和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以及新技术的大量运用,资本市场风险的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风险传导路径日益复杂,不同产品、不同市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风险可能相互传导、联动并放大。因此,应加强风险识别,强化资本市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切实提高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资本市场的监管思路及展望;监管执法: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来源: 求是 期号: 2013/15 作者: 肖钢要准确把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定位、新部署,勇于攻坚克难,加快监管职能转变,加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一、加强监管执法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前提监管思路:“宽进严管”、加强监管执法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监管转型的“着力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指出政府职能迫切需要转变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资本市场监管需要以此为契机,更加尊重市场客观规律,扭转“重审批、轻监管”倾向。将“主营业务”从审核审批向监管执法转型,将“运营重心”从事前把关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对不该管的事情,要坚决地放,对需要管好的事情,坚决地管住管好。对违法违规行为,毫不手软地追究到底、处罚到位。二、努力构建符合国情的资本市场执法体制机制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需要我们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探索加强监管执法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主动型”立法保障机制,加大制度供给力度。建立健全“高效型”行政执法机制,提高监管作为能力。建立健全“制约型”查审分离机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紧密型”政府部门协同机制,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要扩大与境外监管机构的合作。鼓励自律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参与,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的监测、预警与防范;国务院2014年5月9日正式发布新“国九条”,推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注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善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各类金融市场、机构、产品、工具和交易结算行为的风险监测监控平台。完善风险管理措施,及时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加强涵盖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信托理财等领域的跨行业、跨市场、跨境风险监管。健全市场稳定机制。资本市场稳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区、各部门在出台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资本市场的敏感性,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完善市场交易机制,丰富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建立健全金融市场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健全稳定市场预期机制。从严查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违法违规线索监测,提升执法反应能力。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深化证券期货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合作。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丰富行政调查手段,大幅改进执法效率,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切实提升执法效果。推进证券期货监管转型。加强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建设,依法规范监管权力运行,减少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和透明度。支持市场自律组织履行职能。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资本市场诚信监管制度,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如何将资本市场放到整个宏观经济中去发挥作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创新创业,促进财富管理,民生改善。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拓宽企业和居民投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及“新三板”市场的区别;主板市场上市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5)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8)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9)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创业板上市条件: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企业要求(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10)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新三板上市条件( 1) 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债券市场。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根据债券的运行过程和市场的基本功能可将债券市场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债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是发行单位初次出售新债券的市场。债券发行市场的作用 是将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工商企业等为筹集资金向社会发行的债券,分散发行到投资者手中。债券流通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指已发行债券买卖转让的市场。债券一经认购,即确立了一定期限的债权债务关系,但通过债券流通市场,投资者可以转让债权。把债券变现。债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相辅相成,是互相依存的整体。发行市场是整个债券市场的源头,是债券流通中场的前提和基础。发达的流通市场是发行市场的重要支撑,流通市场的发达是发行市场扩大的必要条件。根据市场组织形式债券流通市场可进一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是专门进行证券买卖的场所,如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债券所形成的市场,就是场内交易市场,这种市场组织形式是债券流通市场的较为规范的形式,交易所作为债券交易的组织者,本身不参加债券的买卖和价格的决定。只是为债券买卖双方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管。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中场。柜台市场为场外交易市场的主体。许多证券经营机构都设有专门的证券柜台,通过柜台进行债券买卖。在柜台交易中场中,证券经营机构既是交易的组织者,又是交易的参与者,此外,场外交易中场还包括银行间交易市场,以及一些机构投资者通过电话,电脑等通讯手段形成的市场等。我国债券流通市场由三部分组成,即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银行间交易市场和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市场。根据债券发行地点的不同债券市场可以划分为国内债券市场和国际债券市场。国内债券市场的发行者和发行地点属于同一个国家,而国际债券市场的发行者和发行地点不属于同一个国家。主要功能纵观世界各个成熟的金融市场,无不有一个发达的债券市场。债券市场在社会经济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是因为它具有以下几项重要功能:融资功能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具有使资金从资金剩余者流向资金需求者,为资金不足者筹集资金的功能。我国政府和企业先后发行多批债券,为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和国家的许多重点建设项目筹集了大量资金。在“八五”期间,我国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共筹资820亿元,重点支持了三峡工程、上海浦东新区建设、京九铁路、沪宁高速公路、吉林化工、北京地铁、北京西客站等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城市公用设施建设。资金流动导向功能效益好的企业发行的债券通常较受投资者欢迎,因而发行时利率低,筹资成本小;相反,效益差的企业发行的债券风险相对较大,受投资者欢迎的程度较低,筹资成本较大。因此,通过债券市场,资金得以向优势企业集中,从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宏观调控功能一国中央银行作为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部门,主要依靠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和利率等政策工具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其中,公开市场业务就是中央银行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国债等有价证券,从而调节货币供应量。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经济过热、需要减少货币供应时,中央银行卖出债券、收回金融机构或公众持有的一部分货币从而抑制经济的过热运行;当经济萧条、需要增加货币供应量时,中央银行便买入债券。增加货币的投放。掌握证券与证券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概述:证券与证券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证券的定义: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有价证券的特征: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期限性证券市场定义: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证券市场的特征: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风险直接交换场所证券市场的功能:筹资-投资功能、资本定价功能、资本配置功能具体而言: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证券市场定义:广义上的证券市场指的是所有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狭义上,指的是资本证券市场、货币证券市场和商品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商品期货、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证券产品发行和交易的场所。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性而产生的市场。证券市场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方式实现了筹资与投资的对接,有效地化解了资本的供求矛盾和资本结构调整的难题。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证券市场特征:证券市场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第一,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是价值的直接代表,其本质上只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虽然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有价证券,但由于它们是价值的直接表现形式,所以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价值的直接交换场所。第二,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作为经济权益凭证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券等有价证券,它们本身仅是一定量财产权利的代表,所以,代表着对一定数额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以及相关的收益权。证券市场实际上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交换场所。第三,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既是一定收益权利的代表,同时也是一定风险的代表。有价证券的交换在转让出一定收益权的同时,也把该有价证券所特有的风险转让出去。所以,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也是风险的直接交换场所。融通资金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是指证券市场为资金需求者筹集资金的功能。融通资金是证券市场的首要功能,这一功能的另一作用是为资金的供给者提供投资对象。一般来说,企业融资有两种渠道:一是间接融资,即通过银行贷款而获得资金;二是直接融资,即发行各种有价证券使社会闲散资金汇集成为长期资本。前者提供的贷款期限较短,适合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而长期贷款数量有限,条件苛刻,对企业不利,后者却弥补了前者的不足,使社会化大生产和企业大规模经营成为了可能。政府也可以发行债券,从而迅速地筹集长期巨额资金,投入国家的生产建设之中或用来弥补当年的财政赤字。资本定价证券市场的第二个基本功能就是为资本决定价格。证券是资本的存在形式,所以,证券的价格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本的价格。证券的价格是证券市场上证券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证券市场的运行形成了证券需求者竞争和证券供给者竞争的关系,这种竞争的结果是:能产生高投资回报的资本,市场的需求就大,其相应的证券价格就高;反之,证券的价格就低。因此,证券市场是资本的合理定价机制。资本配置证券市场的资本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的功能。证券投资者对证券的收益十分敏感,而证券收益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企业的经济效益。从长期来看,经济效益高的企业的证券拥有较多的投资者,这种证券在市场上买卖也很活跃。相反,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的证券投资者越来越少,市场上的交易也不旺盛。所以,社会上部分资金会自动地流向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远离效益差的企业。这样,证券市场就引导资本流向能产生高报酬的企业或行业,从而使资本产生尽可能高的效率,进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这是证券市场的三个最基本的功能,还有三个功能是在这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他们分别为:转换机制,宏观调控,分散风险。转换机制企业如果要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必须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是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对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离,并且有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使企业能够自觉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而且企业成为上市公司之后,会一直处于市场各方面的监督和影响之中,有利于形成“产权清晰,权利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的治理结构,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有利于健全企业的风险控制机制和激励机制。宏观调控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它能够灵敏地反映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动向,为经济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证券市场的动向是指市场行情的变化,通常用证券价格指数来表示。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国家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整体发展态势良好,证券价格指数就会上升;反之,如果政治动荡,经济衰退,或发展前景难以预测,证券价格指数就会下跌。如1999年,美国的道琼斯指数屡创新高,突破万点大关,正是美国经济持续发展,长期保持较低失业率的良好经济态势的反映。政府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化对经济运行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分析预测,并且利用证券市场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政府利用证券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是运用货币政策的三大工具: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特别是公开市场业务,完全依托证券市场来运作,通过证券的买入卖出调节货币的供给, 影响和控制商业银行的经营,进而实现调节和控制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目的。如中央银行大量买进证券,商业性金融机构就可以扩大信用规模,流通中的现金量就会增加,而且证券价格会随之提高,利率水平会相应下降,这些都会起到刺激投资,扩张经济的作用;反之,当中央银行大量卖出证券时,就会对经济产生紧缩效应,可以有效地抑制投资膨胀和经济过热。分散风险证券市场不仅为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融资渠道,而且还具有分散风险的功能。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可以将经营风险部分地转移和分散给投资者,公司的股东越多,单个股东承担的风险就越小。另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购买一定的证券,保持资产的流动性和提高盈利水平,减少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提高企业对宏观经济波动的抗风险能力。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以通过买卖证券和建立证券投资组合来转移和分散资产风险。投资者往往把资产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对象,证券作为流动性、收益性都相对较好的资产形式,可以有效地满足投资者的需要,而且投资者还可以选择不同性质、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证券构建证券组合,分散证券投资的风险。掌握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机构投资者的种类;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发行人:公司(企业)、政府和政府机构证券投资人:机构投资者(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自律性组织: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证券发行人: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包括公司、政府和政府机构。证券投资人:证券投资者是指通过买入证券而进行投资的各类机构法人和自然人。相应地,证券投资人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等。其中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者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或利率水平,进行宏观调控。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主权财富基金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等。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投资实现对其他企业的控股或参股,也可以将暂时闲置的资金通过自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证券投资以获取收益。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等。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个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具备一些基本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个人投资者投资资格的规定和个人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为保护个人投资者利益,对于部分高风险证券产品的投资(如衍生品),监管法规还要求相关个人具有一定的产品知识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证券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在证券市场起中介作用的机构是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其中后者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自律性组织:证券市场的自律性组织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行业协会。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也实行行业自律管理。证券监管机构:在我国,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负责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行为等依法实施全面监管,维持公平而有序的证券市场。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政府机构: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及政府机构出现资金剩余时,可以通过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投资于证券市场。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者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或利率水平,进行宏观调控。国资委或其授权部门持有国有股,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通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主要是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基金、认股权证、国债、公司或企业债券等上市证券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证券。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够买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除规定外,在国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外资银行可以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有价证券。银行金融机构因处置贷款质押资产被动持有的股票只能单向卖出。银行可以向个人客户提供综合理财服务,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保险经营机构: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均属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范围,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活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一国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情况下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过度性制度。主要指经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取得外汇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内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可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权证;可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申购。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有比例不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30%。境外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不受上述限制。主权财富基金:中投公司2007年9月29日成立。其他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和投资基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达到规定也可以申请从事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业务。企业和事业法人:企业可以进行证券投资,可以通过股票投资实现对其他企业的控股或者参股。可参与股票配售,也可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事业法人可进行证券投资;各类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品种社保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余额应全部用于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严禁各种投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范围是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须委托社保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企业年金:企业年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公司债、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债券和重器票据等。 社会公益基金:可用于证券投资,以求保值增值。掌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和区别。所谓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PE)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私募资金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对象范围相对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一定亚于公募基金。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除单纯的股权投资外,出现了变相的股权投资方式(如以可转换债券或附认股权公司债等方式投资),和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的组合型投资方式。这些方式是私募股权在投资工具、投资方式上的一大进步。股权投资虽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式,其主导地位也并不会轻易动摇,但是多种投资方式的兴起,多种投资工具的组合运用,也已形成不可阻挡的潮流。风险大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首先源于其相对较长的投资周期。因此,私募股权基金想要获利,必须付出一定的努力,不仅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要为企业带来利益,这注定是个长期的过程。再者,私募股权投资成本较高,这一点也加大了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大,还与股权投资的流通性较差有关。股权投资不像证券投资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其退出渠道有限,而有限的几种退出渠道在特定地域或特定时间也不一定很畅通。一般而言,PE成功退出一个被投资公司后,其获利可能是35倍,而在我国,这个数字可能是2030倍。高额的回报,诱使巨额资本源源不断地涌入PE市场。参与管理一般而言,私募股权基金中有一支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战略,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改进。但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仅仅以参与企业管理,而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退出渠道机制1、境内外资本市场公开上市;2、股权转让;3、将目标企业分拆出售;4、清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1、特定的募集对象:特定的机构和个人,银行、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大型企业、信托基金2、特定的募集方式:非公开方式3、特定的投资方式:权益性投资的方式4、特定的投资对象:高成长性的未上市企业,放弃资本的流动性为代价追求长期的、更高的资本收益5、有限的经营期限:中长期,一般5-10年,多为封闭式投资即营期内不能退出6、特定的退出方式:在适当的时候卖出其所持有的权益,并同时协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以及筹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主要还是一些私营企业和富裕的个人;而在国外成熟市场条件下,私募股权投资业资金来源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包括养老金、证券基金,以及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另一方面,我国居民投资方式少,投资收益低。居民传统的投资方式仍然是储蓄、国债、基金、股票和房地产。拓宽私募股权投资业资金来源,有利于为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更多选择。私募股权投资业资金来源,逐步建立起一个包含金融机构、境外资本、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企业资金、富裕个人及社会闲余资金在内的多元化资金来源体系,丰富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转型升级发展。运作方式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孳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盈利模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盈利模式和证券基金一样,低买高卖,为卖而买,获取长期资本增值收益。具体来说,产业基金的盈利分为五个阶段:价值发现阶段:即通过项目寻求,发现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并且能够与项目方达成投资合作共识。价值持有阶段:基金管理人在完成对项目的尽职调查后,基金完成对项目公司的投资,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持有项目公司的价值。价值提升阶段。基金管理人依托自身的资本聚合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对项目公司的战略、管理、市场和财务,进行全面的提升,使企业的基本面得到改善优化,企业的内在价值得到有效提升。价值放大阶段。基金所投资项目,经过价值提升,培育2-3年后,通过在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或者溢价出售给产业集团、上市公司,实现价值的放大。价值兑现阶段。基金所投资项目在资本市场上市后,基金管理人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合理价格,在资本市场抛售项目企业的股票,实现价值的最终兑现。创业投资基金(VentureCapitalFund)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操作,并且专门投资在具有发展潜力以及快速成长公司的基金。创业投资主要是以私人股权方式从事资本经营,并以培育和辅导企业创业或再创业,来追求长期资本增值的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基金的主要资助对象是一般投资者或银行不愿提供资金的高科技、产品新、成长快的风险投资企业;二是创业投资基金以获取股利与资本利得为目的,而不是以控制被投资公司所有权为目的,创业投资者甘愿承担创业投资的风险,以追求较大的投资回报;三是创业投资包含创业投资者的股权参与,其中包括直接购买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四是创业投资者并不直接参与产品的研究与开发(R&D)、生产与销售等经营活动,而是间接地扶持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务监督与咨询,使所投资的公司能够健全经营、价值增值;五是创业投资属于长期性的投资,流动性较差,一般需要510年方能有显著的投资回报。简而言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创业投资基金(VC):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操作,并且专门投资在具有发展潜力以及快速成长公司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区别:PE与VC虽然都是对上市前企业的投资,但两者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和投资特点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区别如下: 1投资阶段,一般认为PE的投资对象主要为拟上市公司,而VC的投资阶段相对较早,但是并不排除中后期的投资。 2投资规模,PE由于投资对象的特点,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一般较大。VC则视项目需求和投资机构而定。 3投资理念,VC强调高风险高收益,既可长期进行股权投资并协助管理,也可短期投资寻找机会将股权进行出售。而PE一般是协助投资对象完成上市然后套现退出。 4投资特点,在现在的中国资本市场上,很多传统上的VC机构现在也介入PE业务,而许多传统上被认为专做PE业务的机构也参与VC项目,也就是说,PE与VC只是概念上的一个区分,在实际业务中两者界限越来越模糊。比如著名的PE机构如凯雷(Carlyle)也涉及VC业务,其投资的携程网、聚众传媒等便是VC形式的投资。掌握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概念及关系。根据市场的功能划分:证券市场可分为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1. 证券发行市场的概念:发行人以发行证券的方式筹集资金的场所,又称一级市场、初级市场;2. 证券交易市场的概念:是买卖已发行证券的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次级市场;3. 证券发行和交易市场的关系:两个组成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证券发行市场是交易市场的基础和前提,有了发行市场的证券供应,才有流通市场的证券交易,证券发行的种类、数量和发行方式决定着流通市场的规模和运行。交易市场是发行市场得以持续扩大的必要条件,有了交易市场的为证券的转让提供保证,才使发行市场充满活力。此外,交易市场的交易价格制约和影响证券的发行价格,是证券发行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掌握证券交易市场的分类、定义、特征和职能。证券交易市场分类:证券交易市场可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两种类型。证券交易所定义: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本身不买卖证券,不决定市场价格,为交易提供场所和服务,管理证券交易市场,保证市场稳定、公开和高效。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有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三、证券交易所的特征( 1)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时间( 2)参加交易者都是具备会员资格的机构,交易采取经纪制,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 3)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 4)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 5)集中了证券的交易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 6)实行“三公”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管理四、证券交易所职能:包括主要职能和一线监管权力(1)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2)提供场所和实施(3)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4)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5)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对异常情况提出报告(6)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7)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可决定技术性停牌或者临时停市(8)对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证监会备案(8)接受上市申请,对证券的上市交易行使审核权(9)上市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者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10)公司债券上市后,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者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掌握证券公司的功能和主要业务种类;证券公司的功能:代理买卖证券证券投资咨询,提供证券分析、预测或者建议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保荐公司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资金买卖证券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直投子公司直接投资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种类:经纪业务: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中央登记公司开户,接受客户委托。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包括代销和报销两种。保荐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自营: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募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境内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证券公司不得为从事自营业务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或者担保。不具备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其自有资金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实现收益最大化的行为。融资融券:融资融券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公司证券或者出借上市公司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中间介绍(IB):Introducing Broker,即介绍经纪商,是指机构或者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证券公司IB业务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证券公司从事介绍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期货交易。直接投资业务:证券公司开展直投业务,应当设立子公司,由直投子公司开展业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目标与主要内容。中国证监会2003年l2月l5日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原则:第七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内部控制有效。(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证券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证券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三)制衡性:证券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内部控制的目标:第四条有效的内部控制应为证券公司实现下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证券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三)保障客户及证券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四)保证证券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五)提高证券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1经纪业务内部控制。2自营业务内部控制。3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4资产管理业务内部控制。5研究、咨询业务内部控制。6业务创新的内部控制。7分支机构内部控制。8财务管理内部控制。9会计系统内部控制。10信息系统内部控制。11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第三章 主要控制内容第一节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第二十六条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应重点防范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其他客户资产、非法融入融出资金以及结算风险等。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应加强经纪业务整体规划,加强营业网点布局、规模、选址以及软、硬件技术标准(含升级)等的统一规划和集中管理;应制定统一完善的经纪业务标准化服务规程、操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应制定标准化的开户文本格式,制定统一的开户程序,要求所属证券营业部按照程序认真审核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关注客户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第二十九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对录入证券交易系统的客户资料等内容的复核和保密机制;应妥善保管客户开户、交易及其他资料,杜绝非法修改客户资料;应完善客户查询、咨询和投诉处理等制度,确保客户能够及时获知其账户、资金、交易、清算等方面的完整信息。第三十条证券公司应当要求所属证券营业部与客户签定代理交易协议,协议中除载明双方权利义务和风险提示外,还应列示营业部可从事的合法业务范围及证券公司授权的业务内容,向客户明示证券公司禁止营业部从事的业务内容。第三十一条证券公司应针对账户管理、资金存取及划转、委托与撤单、清算交割、指定交易及转托管、查询及咨询等业务环节存在的风险,制定操作程序和具体控制措施。第三十二条证券公司对开户、资金存取及划转、接受委托、清算交割等重要岗位应适当分离,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严格分开运作、分开管理。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应在证券营业部采用统一的柜面交易系统,并加强对柜面交易系统的风险评估,严防通过修改柜面交易系统的功能及数据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证券公司应采取严密的系统安全措施,严格的授权进入及记录制度,并开启系统的审计留痕功能。第三十四条证券公司应当实行法人集中清算制度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集中管理制度,保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防范结算风险。第三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对托管证券等的登记程序与独立监控机制,严防发生挪用客户托管的证券等进行抵押、回购或卖空交易及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第三十六条证券公司应通过身份认证、证件审核、密码管理、指令记录等措施,加强对交易清算系统的管理,确保交易清算系统的安全。第三十七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经纪业务的实时监控系统。证券公司的监督检查部门或其他独立部门负责对证券营业部资金划转、证券转移、交易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并对异常资金流转、异常证券转移、异常交易及违规行为实时预警。第三十八条证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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