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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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采购中心工作制度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执行岗位责任制。二、 牢固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积极为临床、医技科室做好药品、试剂、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等物质的采购、保管、供应工作,不拖延、不推委,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三、 认真做好供货单位或采购物质的索证工作,并验明“三证”及相关的有效文件,杜绝采购无证物质,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四、 会同相关科室做好大型设备的考察认证工作,做好物质招标工作,严格按照合同采购物质。五、 认真做好院内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六、 做好全库的盘点工作,做好实物与帐务的基础管理。七、 负责对科室专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和考核。科(副)主任工作职责一、 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主持采购中心的全面工作。二、 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做好全院药品、器械耗材采购供应工作。三、 组织制定、实施、督查本科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四、 审定采购供应计划,报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五、 督查麻醉、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和贵重药品的管理、使用。六、 组织开展为临床一线服务活动,完成院药事委员会、采购委员会交给的任务。七、 加强综合目标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八、 组织、督查物质盘点统计工作,审核帐物报表。九、 督查全科安全防范、卫生工作。十、 主持全科其他工作。十一、科副主任协助科主任工作,对所分管的工作承担领导责任。科秘书的工作职责一、 在科主任领导下做好行政事务和业务管理工作。二、 协助科主任制订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督查执行情况。起草工作总结。三、 做好全科工作部署和情况的上传下达。四、 负责科内会议的通知和记录工作。五、 负责全科人员的工作考勤。六、 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人员的工作协调和安排。七、 完成科主任交待的其它事务。八、 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责任。 药品采购员工作职责一、 在科主任领导下,承担药品采购工作。二、 根据保管员提供的药品采购计划,上报科主任、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三、 严格遵守药政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采购管理条例、药库工作制度,把好药品质量关和价格关,坚持从医院审核的主渠道采购,杜绝伪劣药品进入。四、 提高资金周转率,避免药品积压和浪费。五、 与临床密切沟通,掌握药品临床应用情况。了解药品市场动态及厂商资讯。六、 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方针,钻研业务。掌握和提供药价变化信息。掌握药品外观质量鉴别知识,具有一定的药品市场预测和谈判能力。七、 建立缺药登记本,对抢救急需药品,及时组织货源,满足临床需要。八、 协助保管员做好入库验收工作。协同财务部门按时结算来往账务,妥善保管账务票据。九、 岗位调动时,做好采购事务和账务的移交,办好书面交接手续。十、 对岗位工作承担责任。器械、卫材、试剂采购员工作职责一、 在科主任领导下,做好医院的器械、卫材、试剂采购工作。二、 根据仓库保管员提供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交科主任在科务会上讨论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三、 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做好采购物品的资质审核工作,严把产品质量关。四、 采购的器械、卫材、试剂原则上从中标单位或合作单位采购,若有改变必有记录。需新购进的卫材经院部会议通过或审批通过后谈价采购。五、 定期做好供应单位资质审核工作,避免资质过期或失效。六、 政府招标采购的设备等,做好资料收集及合同的签订工作并与工程科一起做好产品的安装及验收工作。七、 遇突发事件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理,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做好物质采购及保障工作。药库保管员工作职责一、 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二、 严格遵守药政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采购管理条例及药库工作制度。三、 负责药品保管工作。向采购员提供药品采购计划。四、 做好药品入库验收工作,把好药品质量关、效期关、价格关。发现问题拒绝入库,提交采购部科主任处理。五、 按规定发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不得直接接受医师处方将药品发放给病人。六、 保证收发和库存药品的质量合格、数量准确。需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按规定办理。中药材重点防虫蚊、鼠咬、霉变等。七、 特殊(麻醉、精神、医用毒性)药品及其它危险品严格按规定管理,严防被盗并出现事故。八、 勤于清仓查库,将库存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避免药品积压,提高单位库房使用率和资金周转率,保持药库环境整洁,货架、货垛整齐有序。九、 做好药库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出现火灾、水浸、失窃、过期失效等事件。十、 对效期药品实行专项管理,过期、失效药品不得出库。十一、按期盘存,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十二、岗位调动时,做好药品和账务的移交,办好书面交接手续。十三、对岗位工作承担责任。器械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一、对常用卫生材料的使用情况,确保临床的供应正常,每周做好常规卫生材料的采购计划,报科主任审核。二、物品购进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时要进行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上架存放。三、科室领用物资,必须是科室主任或者护士长签字开的出库单。仓库保管员不能随便把入库的物品借出库,一旦借出库由保管员负责追回。属固定资产的,还必须要填写固定资产登记本;出库的一次性灭菌用品要做好出库登记,清楚填写领用科室、日期、品名、数量、规格、生产厂家等。四、仓库保管员要对仓库的物资做好避光保存,对有效期的卫生材料,要对有效期进行登记,防止过期失效,对物资有较长时间没有使用的,要与科室直接联系使用,防止过期、变等情况造成浪费。五、每半年盘点一次,做好物资登记及账目的统计工作,盘点结果报科主任和财务科。如实物与账目不符的,要寻找出原因,属于保管不当造成的要给予处理。六、保管员要保证联系畅通,确保突发事件和抢救病人,急需要物资能及时保证临床供应。设备仓库保管员职责一、掌握常用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的使用情况,做到有一定数量的库存,按月列出采购计划,报科主任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采购。二、物品入库必须严格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有序上架存放,并填写物质验收登记,对一次性灭菌物品交院感科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三、入库物质要与发票相符;出库凭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的调拨单出库,属固定资产还必须登记在固定资产帐上。四、物质保管员须经常对仓库进行检查,先入先出,近效期先用,对一次性物品做到避光上架保存,避免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五、定期做好仓库盘点工作,每季度做好物质的出入库统计工作,严禁造成物质积压,一旦发现物质有积压的苗头及时与临床联系,避免损失。会计工作职责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二、严格遵守药政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采购管理条例及药库工作制度。三、负责全科物质账务报表的汇总核算,协助微机室和各部门作帐人员完善账目,做好物质月报及盘存账务。四、按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建立科室固定资产帐卡,定期配合相关科室核查。五、对全科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包装材料的费用实行账务管理。六、严格遵守现有管理法规,做好现有收支和保管工作。七、领发本科室人员工资单及其它津贴,发放奖金。工人职责一、 工岗指从事非技术岗:洗涤、搬运、清洗卫生等从事需要一定专业技术的工种:炮制、煎煮、翻晒整理等。二、 进入技术岗的工人,必须经岗前培训,并经部门组长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三、 遵守药品管理法采购中心工作制度等法规、制度。四、 服从室组长的工岗安排,接受药学人员的专业指导。五、 严格遵守工岗操作规程,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六、 不得超越职责范围承担属于专业人员职责的工作。七、 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工作技能。八、 对岗位工作承担责任。中药煎药岗位职责一、 负责在本院就医的住院、门诊患者的中药方剂代煎;二、 按期到门诊中药房领取代煎方剂;三、 仔细检查代煎药材的品种及质量、患者姓名、床号、服药时间、剂数和煎法,发现问题及时与处方医师和调配人员联系;四、 方剂交、收双方必须登记签字;五、 分类、妥善保管好方剂;六、 严格遵守煎药操作规程,并将煎药全过程详细记录,记录保存1年,药渣保存24小时备查。(包括姓名、科别、床号、煎药时间、代煎药味、煎药次数、加水量、煮沸时间、药汤量、煎药人等)。七、 包装袋外观整洁、标签贴牢。八、 下病区送药及时,交代清楚。九、 认真清理煎药器具和环境,按规定处理药渣。十、 下班前检查水、电、汽源是否关闭。中药加工室人员工作职责一、在科主任、分管组长主持下工作。二、遵守药政法规、加工室工作制度和中药加工炮制操作规程。三、具备中药加工炮制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工作认真负责。四、加工炮制药材要严格领交手续。五、承担对所炮制药材及辅料的数量、品种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暂停炮制加工,并立即报告质检人员和科主任。六、遵照中国药典和安徽省中药加工炮制规范规定的工艺炮制加工,特殊加工炮制方法按医嘱处理。七、炮制毒性或刺激性药材,应与其他中药分开进行,操作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器具专用,用后专人负责清洗,剩余原辅料及浸液,均应妥善处置。八、下班前检查水、电、汽源等要关闭。九、对岗位工作承担责任。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一、 与院行政例会同步,每两周组织一次全科室工作例会,传达院部工作指令;二、 每月分别组织一次全科的政治学习,通报国家政策法规、政治时事,传达院行政例会、医技片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科工作布置等;三、 各部门结合岗位实际不定期开展各种业务学习活动,并积极参加院部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班;四、 政治学习实行签名和考核制度,考核成绩与年度道德考核和学分统计挂钩。反腐倡廉制度一、认真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商业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提高自己综合素质。二、严格执行医院商品采购管理规定,设立询价招标小组,完善采购程序和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三、签定购销合同时须签定廉政责任书,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四、积极参与以省为单位药品网上招标采购。五、对医院设备和一次性医用耗材实行询价招标。六、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赠送的现金或有价证券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七、年终纳入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评优、晋升挂钩。继续教育制度一、 专业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制度;二、 本制度所指的继续教育是广义的,包括新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毕业后教育与本职岗位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巩固和加强,相关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三、 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享有继续教育的义务和权利。四、 科室制定继续教育总体计划,并组织实施,继续教育以自学和组织安排相结合。五、 外出参加继续教育项目和学术会议,按院、科有关规定办理。六、 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年底将学分证明材料交医教科统计学分,存档或上报。七、 科室每年对在继续教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对库房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二、每天早对药库各做一次清洁,保持库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三、货架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四、库房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等设施。五、药库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六、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库,药库应和生活区分开。七、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带胸卡上岗,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八、凡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应依法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九、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安全防范制度一、 全科工作人员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二、 各部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配备不同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应置于方便易取的位置。三、 化学试剂、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品按其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妥善存放,远离火源。对过期、无效、报废的药品试剂,应按规定的方法及时消除。四、 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闲人莫入。五、 下班时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气源。六、 不定期对内设的防盗报警装置进行检查。七、 做好安全值班工作。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 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 关规定,规范药品采购。二、严格执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目录价格。三、采购中心与相关科室共同按照医院在用品种目录依据质优价廉原则遴选药品招标目录品种,交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四、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目录中没有而医院临床必需的药品报市招标办备案采购。五、采购药品时必须与供应商签定购销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廉正协议。六、药品采购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经采购中心主任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采购。七、采购员应按照药品计划单,及时准确采购药品以满足临床用药。八、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采购中心相关人员妥善保存、备查。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一、 严格执行国家药价政策,切实维护国家、患者、医院的合法权益;二、药品执行国家计委公布的牌价;三、药价批零差率按国家计委的规定执行;四、药价调整以黄山市医药价格管理办公室的牌价通知单为依据;五、药库负责药价书面资料的收集和提供,并进行微机输入和处理,药价资料存档备查。 定期盘存清仓制度一、 严把进药质量关,防止假药、劣药进入库房。二、购入的药品进库时,严格执行药品验收管理制度,留取相关材料,按照货单或副发票逐项清点品种、规格、数量等。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专柜或专库存放,以便于清点、统计和管理。四、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进、出库药品及时登记,保证账物相符。五、对库存药,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抽查,周期一般为一季度,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六、库存药品因故变质、过期失效、虫咬、自然损耗时,应填写药品报损单,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长审查同意签字后,在账目上销账,并将报废药品按规定处理。七、清仓盘存。库存的药品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理盘存,认真填写药品盘点报核单,凭此填报药品库存,每月消耗(实耗),金额总账等。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措施)一、 制订医院在用药品目录。二、常用药品库存确保临床12个月的使用量。三、急救药品库存确保临床半年的使用量。四、医院在用药品目录中没有而临床必需的药品临时申请、临时采购。五、药品出现短缺应积极与供货商联系,设法采购临床所需药品,保证临床用药。六、科室相关人员24小时为临床提供优质服务。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预案 为确保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处理,保证药学服务质量及医疗救护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预案。 本预案是指各种意外紧急需要医疗救援的所有状况药品供应的应急行动指南。 所指突发事件为:突然发生的紧急需要药品供应的所有状况。(包括传染病、中毒抢救、地震、水灾、火灾等)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 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采购中心相关人员成立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小组。二、应急小组的主要职责:从多渠道获取药品信息,进行市场信息的追踪,并根据医院制订的治疗指南或专家组意见做基本采购计划,包括治疗指南或专家组指定的药物目录中药品,写明药品的名称、疗程、用量、预计接受治疗的人数,需要考虑药物治疗方案之间的相互替代性,在采购过程中保证紧缺药品的供应。三、在突发事件中组织人员要按照应急小组长统一指挥行动。第二章 应急预案一、当接到有突发事件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开通渠道,紧急采购,打破常规,特事特办,确保临床使用。二、科室人员必需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开展工作,积极主动,灵活机动采取措施,勇于参与抢救工作。三、如遇抢救患者,当班人员应准备急救药品,当药品短缺时,应主动与药库联系或向科主任汇报,尽快补足,同时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寻找代用品解决问题。四、各小组成员要保持通讯联系,随叫随到。第三章 注意事项一、用于治疗住院传染病人的药品,应在清洁区摆药。二、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在保证药品的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外,积压药品信息首先向供应商及时反馈,以避免盲目进货。三、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预案,也适用于其它突发事件发生时的药事应急管理。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类别等不同灵活应对。消毒液的管理制度一、 药库保管员根据本院工作实际制定采购计划,并给科主任审核后报请院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二、消毒液验收入库:购入的消毒液应由验收员验收后方可入库。验收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数量、规格、质量等不同,应根据情况查明更正或退换。验收人对消毒液规格及质量性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检验。三、消毒液保管:消毒液按照其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过期失效、变质。库房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各科室凭领料单经护士长签字后定期领取。购入、发出消毒液及时入帐,保证帐货相符。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化验室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品种很多,化学药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一、 各化验室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合临床使用,制定月计划,交采购中心审核,由分管院长审批后,有计划地统一采购。二、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加盖红印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明,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字。三、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采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账册,帐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四、各化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发现及时处理。五、所有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易燃易爆品要按要求保管并由专人负责。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药库工作制度药库担负着药品、计划、采购、供应、保管、发放等工作。一、 药品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的原则是满足医疗、科研的需要,又防止库存积压。1、药品计划人员应熟悉国内外用药的信息和市场动向,掌握本院的用药情况和特点,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需求,药物质量和不良反应等情况。2、根据国家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以及我院用药情况与库存量,每月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后实施。月计划数量不得少于月购药量的70。3、月计划外的临时应急购药应审批。二、药品采购1、全院药品由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各部门和各科室未经医院批准,不得自制、自购、自销、代购、代销药品。要严格按药品计划采购药品、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不得采购计划外的药品,不得采购假药、伪劣药品和生活用品。2、严守法纪,严格执行省招标采购制度,按招标合同采购。3、采购员要严把药品质量关,按招标合同采购,以主渠道供货单位的产品质量、经营作风及资信现状等注意摸底比较,优中选优。在深入了解比较的基础上,月计划中的大量药品坚持“三定”,即定期、定额、定公司(厂家),如情况变化再进行调整。4、购入、调进或退库药品应及时填写入出库单,原始发票与实物相符应在3日内办完入库手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或其他问题,应及时退货,更换或与有关方面联系解决。5、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得为外单位代购、代销或转让药品。6、每月向科主任汇报一次完成采购计划的情况。如未完成计划需说明理由。7、每月下旬将购药发票整理好,按程序和权限经科主任或分管院长签字,再到财务科按采购计划结算付款。8、采购员应严格执行“六不准”: (1)未经批准生产经营的药品不准采购; (2)无批准文号与注册商标的药品不准采购; (3)妆字号、健字号、防字号、医材字等非药准字及“类”药品不准采购; (4)进口药未经口岸药检所检验合格不准采购; (5)私人和个体商贩经营的药品不得采购; (6)凡当地医药部门能适合供应的药品,原则上不得到外地采购。三、药品保管1、根据采购计划和入库单认真验收品名、规格、数量及质量入库,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员提出,以便联系解决,对与计划不符的品种有权拒绝入库。2、普通药品按照剂型、作用、性质等分类排列,按储存条件定位存放。建立随货卡片、便于盘点和发药。3、对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及危险药品或需冷藏药品,应规定分别保管。4、对有效期药品应有登记并设“效期药品一览表”公布于显目处,以便经常检查防止过期失效。中成药要注意使用期限。中药饮片要经常检查,特别注意防虫蛀、发霉变质等情况,必要时晾晒。5、中、西药品都应实行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按批号出库的原则,保证药品质量,变质和过期药品严禁发货。6、购进新药或中断供应后又购进的药品,应及时填写药品到货通知单,通知有关部门领用。7、药品按季盘清,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定期准确向计划员提供药品库存资料。8、做好劣质药品、短缺药品登记并及时与采购员或科主任联系解决,积压药品应定期向临床科室发出通知,加快药品周转。9、确需报废的药品,每季填写“药品报销单”,报经科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后销毁。10、药库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库存应有防火、防潮、防盗设施。库存严禁吸烟,用电炉或使用明火。11、药品保管员应坚持岗位,严禁会客,外出开会、休假等离岗时需经科主任批准。12、药库重地,除送药、领药人外,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四、药品领发1、向药库领药时,调剂室、制剂室及其他科室应填写领药单,保管员根据领药单发放药品。2、领药单内应详细写清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日期及领药人全名,保管员发放时要填写实发数。新药或药价动时应注明药品的批发价和零售价。3、领药时要当面点清数量,经双方签字后领回药品。领药部门对所领药品进行把关和监督,对质量有问题的药品有权提出退货。4、药品发出后,保管员应及时登记入账。并将领药本及时退回领药部门。5、保管员不得凭处方、借条或便条发放药品。特殊情况需经科主任批准。五、药品会计1、药品会计负责药品管理的各类账目、报表及药品调价通知等,除对账外,均实行微机管理。2、每月盘点后与药品保管员核对账目,按要求及时结算各类账目,编制会计报表,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财务科。所有报表要求做到准确及时。3、经手办理的任何会计科目,都必须符合会计制度。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完整保存所有单据账册。4、根据调价通知单中,及时准确地打印出调价通知,下发药房各组。对新进药品或临时价格变动的药品也要及时通知各组。每年负责集中各组核对药价两次。5、药品会计有权对采购员和保管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6、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向科主任或院领导提供各种准确统计数据。六、管理程序及权限1、药品采购实行计划管理和集体审查制度,每月10日前由计划员作出购药计划,凡月计划金额在50万元以上者由科主任签字,分管院长备案后执行;凡月计划金额在51万元以上必须经科主任、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执行。特殊应急用药每月5万元以下,采购员可先购进后补计划,但必须按规定程序补办手续。违反上述规定,财务科有权拒绝付款,给医院造成损失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新药引进需经临床医师(副高职称以上)填写“新药审批表”(附后)一式两份,交药事委员会办公室,按期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同意后,列入药品采购计划。3、计划员、药库采购员、保管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原则上每两年更换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更换,更换时由科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中药库工作制度一、 认真履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遵守医院的各项工作制度,奉公守法,恪守职责,树立良好医德医风。二、药品供应计划由药库人员根据本院的临床实际和治疗需要,用药规律和库存情况,编制计划,经科主任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执行。三、购进药品,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1、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2、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3、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4、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5、合法票据。)四、购进中药须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中药材标以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以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合格的内外包装。五、购进药品应由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记录的品名、数量、规格质量等进行严格的入库验收、登记。六、药库按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药物需上木架,防止虫蛀、霉变,确保药品的质量,做好每日发放药品工作中的准确无误,质量保证,价格准确。七、对毒、限制药品的保管,应按“毒、剧限药管理制度”执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本记录,确保毒剧药的安全。八、药库工作人员应团结协作,服从领导,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一、煎药室主要为住院病人(含急诊病房和观察室病人)代煎本院医师所开方剂。二、煎药工作应由药剂人员或经训练的工人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三、煎药人员收到煎药时,应详细检查病人姓名、床号、服药时间、剂数和煎法,如有疑问,应及时与调剂人员联系。四、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保证煎药质量,对所煎药物以煎出有效成分为度,煎前先用冷水将药材浸泡20-30分钟。对另煎、包煎、先煎、后入、烊化冲服等药物必须按煎药规程操作。如改进煎药规程必须经科主任同意。五、煎药时不得过沸,以免溢出药液,不得中途加冷水。如药液煎干,不得再加水煎煮,应另行配方重煎。六、煎药时应按服药日期,先后顺序煎煮,煎好后必须核对煎药锅和服药瓶上姓名、住院号等是否相符,无误后再装瓶备发。新入院病人和急诊病人的药物随到随煎及时发出。七、煎药锅和用具必须洗刷干净,盛药瓶要洗干净并灭菌后再用,外用药要设专用煎药锅和用具。八、煎药室应建立收药、煎药、发药登记(时间、病人姓名、煎药剂数、经手人签名)和差错事故登记,各种登记本应妥善保管备查。九、煎药室要注意安全,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煎药时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严防火灾和煤气中毒,下班前要将炉火封好,交接班时要将情况交代清楚并有书面记录双方签字。十、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保持好室内外卫生。中药加工炮制室工作制度一、遵循药品管理法等药政法规,履行岗位职责。二、承担本院中药材的炮制加工。三、严格药材及辅料的领发手续。加工炮制前须检查药材和辅料的真伪、优劣,对质量不合格或可能的,及时与中药库人员联系处理,严重问题必须报告科主任。四、饮片加工炮制依据中国药典和本省中药炮制规范和中药材加工炮制通则。特殊加工炮制按医嘱处理。五、加工炮制毒性或刺激性药材,应与一般中药材分开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器具用后由专人负责清洗。残余物妥善处理,防止出现意外。六、加工炮制应有专用区间,且有通风、降温、除尘、防火设施。加工炮制药材应做详细登记,记录单保存1年备查。七、执行安全防范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物质采购管理制度(2008年)为使我院的物资(含药品、医用生化制剂、办公用品、医疗器械、设备、基建材料、后勤物资)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制止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抵制商业贿赂行为,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我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一、 组织建设:1、 成立医院商品采购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由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职 责:根据医院各科室工作需要和医院财务预算,讨论医院全年物资采供计划,讨论和审批各科室提出的物资采供申请,进行认真论证,每年初召开一次会议或根据需求临时召开会议。2、设立医院询价招标采购组组成人员:采购中心、医学工程科、财务科、党办、纪检办等科室派员参加,必要时院长或分管院长参加。相关使用科室、职责:负责集中招标外的需要进行询价或公开招标的物资采购。负责起草、发放询价或招标采购文书,组织进行询价或公开招标会议。对各主管部门批转的物资添置计划,按采购规定进行具体洽谈。二、各科室相关职责: 1、使用科室的职责:使用科室应根据医学科学进展和科室发展的要求,每年10月份以书面的方式提出第二年所需设备申请和论证报告,报院医学工程科,如科室急需也可随时提出申请。 2、医学工程科职责:对科室提交的设备添置计划,进行认真审核、调研、初步论证后,提交医院商品采购委员会讨论。对讨论通过的设备添置计划,10万元以下设备及时批转给采购中心,10万元以上的设备进行可行性论证后,转到院询价招标采购组。建好所购设备的档案,积极做好院内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采购中心职责:依据物资采购计划单,对已招标的品种及时组织物资采购,索取所购器械设备的各项证照及相关资料、填写审批表。签定物资购销合同,按审批程序执行。对验收合格的物资办理有关入库手续。将已办好的物资入库单据及时报送财务科。并做好固定资产的建卡工作。 4、党办、纪检和财务科职责:参与物资询价招标采购及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及审核合同。对招标的物质事后进行价格审计。积极组织所需的资金,并按合同付款。三、商品采购管理规定和采购程序:(一)关于医用试剂采购: 1、各类医用试剂采购一律由院采购组采取招标、询价议标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采购,确定供货单位并签订供销合同。 2、各科室使用的试剂必须按省临检中心关于“试剂统一”的要求与省临检中心确定的试剂一致。 3、各使用科室(包括检验科、输血科、核医学科、血液实验室、病理科、男性科等)必须每月提出使用试剂计划,由采购中心汇总,报院长审批后采购,并按规定办理验收入库、出库及报销手续。 4、验收试剂除注意批号、数量外,必须把好“三关”,即试剂品种必须与省临检中心统一规定的目录相符,试剂的规格必须与发票相符,试剂的价格必须与合同相符。 (二)医用低值易耗品、电脑耗材和药品: 医用低值易耗品、电脑耗材和药品的购置,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商品询价采购组组织实施。 1、由仓库管理员填写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计划采购。采购方式:由院采购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期招标、议标的办法进行采购。库管人员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相关的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同时要求做到货与发票同行,办好低值易耗品、化学试剂的入库手续。 2、电脑耗材的采购由微机中心人员填写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由院商品询价招标采购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期招标、议标的办法进行采购。 3、水电材料、办公用品、印刷品等物资的采购,由库管人员填写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采购回院后的物资由库管人员验收后方可入库,办好物资的入库手续。 4、药品采购严格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规定执行,新药的引进由使用科室申请报院药事委员会审定。 5、药品的日常采购由库管人员提出采购计划单,经采购中心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采购的药品需经库管人员及专职验收员验收后,方可入库。(三)关于总务基建等物资的采购: 在采购活动中,要选择信誉高、产品质量好的企业为供货方,严防假冒伪劣物品流入医院。有关部门和使用科室对购入的物资要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切实把好质量关,严格进出库制度。 1、1000元以下的物品采购,由所需科室提出申请,总务科(基建办)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同意后负责采购。科室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入库报销手续。 2、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物品的采购,由所需科室提出申请,总务科(基建办)审核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后,由总务科(基建办)采购,科室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 3、5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由所需科室提出申请,总务科(基建办)审核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后,由院招标询价采购负责询价或公开招标,确定中标者后按规定签定合同和廉政协议。由总务科(基建办)采购,科室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入库报销手续。 (四)医疗设备的购置: 1、医疗设备购置首先由临床、医技科室的科务会集体讨论后,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报医学工程科,医学工程科将各科上报的申请论证表整理汇总(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须附上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交院商品采购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零星紧急采购提交院长办公会研定。 2、医疗设备购置必须遵循三级医院设备优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设备优先、日常使用的必备设备优先等原则,结合本地区医疗设备装备情况,以及根据医院财力,按轻、重、缓、急,逐项审定。 3、原则上1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商品询价采购组负责实施。1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4、医学工程科根据医院商品采购管理委员会通过的设备采购计划,提交院采购组或采购中心采购。设备的购置合同,由采购中心会同医学工程科等有关部门签字,交院长审批。2012黄山市人民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一、组织领导: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和招标采购管理小组。采购委员会负责审议物资采购管理年度计划,及时研究医院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招标采购管理小组由采购中心、医学工程科、总务科、微机中心、党办、审计科、申请采购科室的负责人组成,按照规定的采购程序,具体负责物资采购的论证、招标的组织管理、价格谈判等工作。二、流程管理:医院所有的物资采购必须遵循以下九大流程:1、科室申请:年初使用科室根据本科室开展工作实际情况需要,提出使用申请;2、可行性论证:医学工程科、医教科、科主任、分管院长对科室提交的采购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和效益分析;3、集体讨论:针对提交的可行性报告,由院长办公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是否采购;4、招标实施:根据院办会意见,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由医学工程科、采购中心等科室将采购申请上报省招标代理机构或招管局,进入招标程序;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应制定询价招标文件,进行询价招标程序;5、定价谈判:根据招标和询价结果,院招标管理小组与拟中标单位就采购物资的价格、性能、服务等方面进行谈判,必要时分管院长、院长参加;6、集体决定:根据谈判结果,院长办公会进行讨论,集体决定通过招标结果;7、签定合同:根据院长办公会决议,与确定的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和廉政协议;8、验收建档:合同签定后,由医学工程科、采购中心、总务科、微机中心等部门对所采购的各种物资设备负责办理验收、入库、建档等工作;9、合同审计:审计科应对每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有效执行。三、采购计划的编制及预算的论证审批:医院各相关部门应根据科室申请及物质消耗使用情况,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制定次年采购计划(含采购量及金额)。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物资的采购计划及工程项目,报经院采购委员会审议并经院办会研究批准后,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院财务科,以便编制次年政府采购预算,上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1、医学工程科:负责制定医用设备、空调采购计划;2、采购中心:负责制定药品、各类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医用试剂的采购计划;3、总务科:负责制定总务后勤物质、办公设备、家具及用品、病床单元消耗物质、印刷品、纸张等采购计划,负责制定绿化亮化工程项目预算;4、微机中心:负责制定信息管理系统集成项目软硬件、电脑及耗材等采购计划;负责制定网络工程项目预算;5、基建办:负责制定建设工程项目及30万元以上房屋改扩建、装饰等修缮项目装饰的预算;6、院办:负责制定车辆添置,保险计划;7、保卫科:负责制定消防设备、消防耗材采购计划及监控系统项目预算。四、物资采购具体实施流程:1、工程类项目:3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房屋改扩建、装饰、修缮、亮化、绿化等项目,由基建办负责与市采购交易中心按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30万元以下的项目,基建办按院部有关规定进行询价,公开招标,合理择优选择施工单位。2、50万元及以上的高、精、尖医用设备的采购,在省以上的卫生部门集中采购未开展前,由医学工程科负责联络安徽省具有国际招标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并协助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到市招管局备案。3、骨科内固定;心脏起搏器、心脏血管介入耗材;外科吻合器、闭合器;脑外科颅骨锁;眼科人工晶体等植入人体内医疗器材;一般性卫生材料、耗材、试剂等物资的采购,由采购中心根据上年使用情况列出清单,负责编制采购目录上报市卫生局、招管局,由市交易中心代理,统一进场集中公开采购,采取每年集中采购协议供货方式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50万元以下医疗器械,由医学工程科论证后按照使用科室意见、技术参数、供应商资质和产品质量,上报招管局统一公开招标采购。我院招标管理小组在市交易中心统一招标协议供应商和供货价内,再次竞价采购。4、电脑、打印机、信息管理系统集成项目软硬件等现代化办公用品设备、办公家具、车辆保险、消防设备、价值1万元以上的宣传展览、经济鉴证类服务等,由微机中心、总务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列出采购清单,提出采购申请,由市交易中心集中采购。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组织及流程管理的补充规定(2012年)一、采购物资:纳入流程管理的采购物资包括:医疗设备、卫生材料、试剂;电脑设备及软件;基建消防工程材料;批量(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采购的总务后勤物资、办公用品等。二、组织管理:在院采购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医院采购开标、评标、谈判成员库(后附名单),成员库设在院党委办公室。成员库组成科室包括:医学工程科、采购中心、党办、审计科、财务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总务科、微机中心、院感科、药剂科、保卫科、基建办及相关使用科室。每次采购开标评标谈判的成员,从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组成院部招标管理小组。三、流程管理:医院所有物资采购必须遵循以下九大流程:1、科室申请:年底使用科室根据本科室开展工作实际情况需要,提出次年采购申请报请科室分管副院长审核。应急采购项目,由使用科室申请,经使用科室分管副院长初审后报院长审核批准。2、可行性论证:使用科室分管副院长收到采购申请5个工作日内拿出初步意见,若同意采购,批转至相关职能科室;相关职能科室20个工作日内对所要求采购的物资进行可行性论证和效益分析,作出是否应列入年度计划、拿出采购引进方式的初步意见;应急采购项目,按院办会规定的时限,相关职能科室拿出论证意见。3、集体讨论:针对提交的可行性报告,由院长办公会7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是否采购。若同意采购,明确采购引进方式。4、招标实施:根据院办会意见,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由负责采购的职能科室在1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申请上报省招标代理机构或市招管局,进入招标程序;由政府采购部门规定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或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开标评标则按以下原则办理:单项采购金额在5万元及以下的,由负责采购的职能科室牵头,使用科室负责人参加;单项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至20万元及以下的,由院采购委员会主任根据采购物资的类别,指定组长负责,抽取招标管理小组成员参加;单项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及以下的,由分管采购的副院长负责,抽取招标管理小组成员参加;单项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院长负责,分管副院长(使用科室分管副院长、分管采购副院长)和抽取招标管理小组的成员参加。5、定价谈判:根据招标和询价结果,院招标管理小组与拟中标单位就采购物资的价格、性能、服务等方面进行二次谈判。二次谈判参加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审计科、党办负责人和分管采购的院领导,必要时或单项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院长参加。6、集体决定:根据谈判结果,院长办公会进行讨论,集体决定通过招标结果。7、签定合同:根据院长办公会决议,招标管理小组与确定的中标单位签定销售合同和廉政协议。8、验收建档:合同签定后,由医学工程科、采购中心、总务科、微机中心等部门对所采购的各种物资设备负责办理验收、入库、建档等工作。9、合同审计:审计科应对每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有效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一、购进药品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货商,参加药品集中招标的应在中标企业购进药品。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对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书。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并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2年。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3年以上。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药品检验通关单并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签发合格证复印件。药品采购工作制度一、购进药品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货商,参加药品集中招标的应在中标企业购进药品。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对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书。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并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2年。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3年以上。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药品检验通关单并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签发合格证复印件。七、药品的采购,每月由仓库保管员和采购员做出采购计划,详细填写采购的药品名、规格、剂量、数量、生产单位、供应单位,报科主任审核,经分管院长批准采购。八、凡是签定中标合同的药品,必须从中标的单位采购,临时采购的药品从信誉好,便于配送的单位采购。九、新药的采购,必须经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并且要求供应单位提供相关的资料,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通知单,报采购计划经批准后采购。十、麻醉、剧毒、精神药品的采购,按照规定办理麻醉、剧毒、精神药品供应卡,从规定有供应资格的单位中采购,采购时,按规定有专车接送,避免遭受不测。十一、药品入库,由药剂科派药品验收人员,按照发票与实物认真核对品名、产地、数量、规格、有效期等质量进行验收,并且填写验收记录。十二、麻醉、剧毒、精神药品的入库除按照普通药品验收外,还需要专人、专帐,专柜保存,并且做好相应的记录。十三、验收后发现问题,如存在质量、数量、有效期等问题时,及时与供应单位联系处理解决。黄山市人民医院临时采购药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临时采购、合理补充医院药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加强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临时采购药品管理制度。1、临时采购用药的定义:临时采购用药是指紧急抢救、特殊病种、特殊需要、诊断及科研所需的而我院尚未通过药事管理委员会引进的药品。2、因医疗需要必须使用临时用药的临床科室,须填写临时购药申请表。申请表应明确填写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等信息。临床用药一次申请量原则上不得多于单人份、一个疗程用量。3、临床科室申购的临时用药,不能作为全院常用药品使用。如果某一药品连续多次由临床科室提出临时用药采购则应由采购中心上报药事委员会,通过后方可作为医院常规药品采购使用。4、临床购药申请表经临床专科主任审核签字后,送至采购中心办公室。必要时采购中心派药师到临床了解临时采购的申请及使用情况。紧急情况下临床可以电话、处方形式通知采购中心,但事后须补办申请手续。5、采购中心收到临时购药申请表后通过科务会研讨审核采购数量经科主任签字,再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交采购员尽快采购所申请药品,及时下发到相应药房。申请科室接到药房到货通知后应及时记账领用。6、因危重患者死亡等原因导致不能用完的调拨药品,药房应给予退药。但申请科室应负责对退回药品的使用。7、以临时用药名义过量申购药品,又无正当理由造成所申购药品的积压或浪费者,该损失由申购科室或申购医生承担。有效期药品管理制度一、有效期药品是指中国药典和其他药品法典的规定,注明有效期或失效期的药品。二、药库对有效期药品应根据其使用频率、用药规律、效期长短及库存量的情况,计划采购,避免积压,又要确保供应。三、对有效期药品加强入库验收,凡有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不得入库,特殊情况经科主任批准可适当放宽。四、根据药品性质和储存要求,将有效期药品置于干燥阴凉处(25摄氏度以下)或冷藏(210摄氏度)。五、按药品性质和效期的远近,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标记明显,建立效期一览表,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六、有效期药品的发放和使用,遵循按近及远,发陈储新的原则。七、对近效药品药及时预警,积极与临床科室联系使用。有可能积压过期的,及时报科室主任处理。八、有效期内发生变质或异样者,禁止使用,并按照程序上报处理。九、因工作失职,造成药品过期、变质、无效者,应视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十、建立特殊药品效期一览表,随时检查特殊药品效期并做好记录。药品入库和领用验收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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