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作业分包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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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复地崑玉国际工程施工作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年 月 日目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一、 名词定义二、 甲乙方双方职责三、 合同价款与调整四、 结算与支付五、 工期六、 质量要求七、 施工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八、 文明施工与CI维护九、 成品保护与质量保修十、 总包配合十一、 材料与设备十二、 保险与担保十三、 违约责任十四、 争议十五、 合同解除十六、 合同生效与终止十七、 补充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附件1 项目分包方案索赔签证单附件2 长沙分公司分供商结算书附件3 施工作业人员工资支付表第一部分 协议书工程承包人(全称):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简称甲方)施工作业分包方(全称): (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具体情况,因工程施工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分包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与施工作业分包范围工程名称:复地崑玉国际工程工程地点:湘江中路与湘春路交叉路口建筑面积:暂定90000m2(工程量结算按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计算,但不属于乙方施工范围内工程不予计算。)结构类型:框架(或框剪)结构,具体以设计为准。公共作业分包范围:5#、6#、7#、8#栋及相邻地下室主体工程:基础工程(人工挖孔桩除外)、钢筋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砌体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详见专用条款承包范围)。另包括分项工程质量缺陷整改费用、工地现场所需进退场机械、设备材料(仅甲方分包工程材料除外)装卸车、堆码、材料转运及场内二次转运、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现场清理、成品保护、辅助用工(含水电工)、土建与安装等其他单位的配套施工用工机配合工作(如脚手架的利用),施工机械设备基础的人工及周转材料费(含架管、扣件、顶托、外架及防护架油漆、竹架板、对拉螺杆、砼塑料垫块、穿墙PVC或竹架管等,含模板木方、安全网、挑架用槽钢材料费及钢筋材料费。),以及甲方对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修补和维护等全部(详见合同相关专用条款)。二、施工作业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三、施工作业分包合同价款金额(暂定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元(具体施工作业分包价款以最终结算为准)。四、工期 1.开工日期定为:以建设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暂定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具体按甲方下发的施工进度计划 2. 年 月 日前主要机械、材料、人员(含管理人员)进场。五、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湖南省优质工程。同时满足竣工验收要求及本合同标准附录上海市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评价导则的规定。否则,乙方按照本标段总建筑面积向发包人支付2元/m2的违约金。六、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附件:质量管理办法、材料管理办法、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总分包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协议书、成品保护细则、工程进度、标准化、考评等奖罚协议、外来用工单位计划生育合同、附件13。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乙方的投标书; 7.除总包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9.甲方项目部的各项管理流程。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复地崑玉国际工程项目部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一、名词定义: 1.1业主:指长沙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项目部:指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复地崑玉国际工程项目经理部,是甲方委派的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本项目的临时机构。 1.3总包合同:指建设方与甲方签订的复地滨江一期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合同。 1.4过程结算: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审核,按月或节点办理的用于过程付款的凭据,不作为双方合同的结算依据。 1.5最终结算:指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乙方最终工程价款的书面凭证。 1.6分包方索赔签证:指非乙方过错,乙方提出的关于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但要求内容是图纸不包含的且不在乙方承包范围之内的。二、甲乙双方职责 2.1项目经理 2.1.1甲、乙双方委派的项目经理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2.1.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字认可并注明时间后生效。 2.1.3如乙方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2.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2.2甲方职责 2.2.1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2.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时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应由甲方准备的材料与设备。 2.2.3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2.2.4按合同约定及时审核乙方递交的结算书,并支付有关费用。 2.2.5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乙方自带行李、自购餐票,食堂开办及管理具体见甲方项目部具体管理办法),提供床铺与床板。 2.2.6甲方负责替乙方办理有关证件,包括暂住证(35元/人)、项目出入证、外来就业证等,办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只计工本费)。 2.2.7乙方进场人员上岗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2.2.8协调乙方人员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 2.2.9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2.3乙方职责 2.3.1对本合同施工作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按合同约定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必须为其每一个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2.3.2项目实行实名制管理,乙方必须与进场人员签订施工作业合同,并造册上报甲方,所报花名册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及事实相符,甲方根据花名册发放安全帽及床位安排,禁止使用童工。乙方必须保证其人员的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与花名册及施工作业合同进行查对,如发现乙方人员与花名册不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人违约金。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者发生的伤、亡事故,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勿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项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2.3.3乙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上岗条件,持有上岗证。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的变动须经甲方同意,对乙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甲方提出更换,乙方不得拒绝。 2.3.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服从甲方转发有关业主或工程师与施工作业分包范围内的指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关系。 2.3.5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完成与施工作业分包内容相关的竣工资料。 2.3.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设备、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2.3.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2.3.8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周围环境,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不扰民。 2.3.9乙方应按公司及国家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所有费用包含在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 2.3.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合同价款与调整3.1合同价款 约定建筑面积平米单价包干,工程结算量计算规则按照2006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3.2合同价款调整 3.2.1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超过一定范围时。具体范围在专用条款3.2.1条中约定。 (2)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认可的签证与索赔。一切未经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认可的签证与索赔均无效。 (3)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违约责任。 (4)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因素。 3.2.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在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项目的按照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调整;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相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无类似项目的由乙方在有效期内送报综合单价经甲方审定后进行调整。 3.3施工变更 3.3.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及时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3.3.2依据专用条款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因甲方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在有效期内经甲方书面签证认可,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相应减少。 3.3.3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3.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报酬。 3.3.5由于业主原因,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有较大幅度增减时,乙方须继续履行合同,具体工程量的增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4签证与索赔 3.4.1发生签证、索赔事件后3日(日历天)内,乙方应按甲方制度规定的格式填写签证、索赔单(一式两份)报甲方审批,过期视为乙方放弃权力。 3.4.2签证、索赔价款的确定:按照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及机械费用计算,不另取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其中人工单价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日单价计取。另除甲方指挥不当造成的用工和返工、临建设施的用工可向甲方签证外,不再有计时工。 3.4.3对签证、索赔单的审批须按照甲方内部管理制度逐级进行,5万元以内的按程序审核并经甲方委派的项目经理审批认可后生效;5万元以上的签证、索赔,须经甲方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四、结算与支付4.1过程结算:按月办理办理的时间为每月20至25日。过程结算应遵循以下条件:按已完成的模板、钢筋、砼工程、架子工程、砌体工程、抹灰工程等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均已完成,经甲方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过程结算的依据,过程结算单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如当月过程结算存在分歧,先确认双方共同认可的,分歧问题在下一个月解决。4.2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在乙方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且工程质量验收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提交完整的最终结算书,甲方项目部收到完整的结算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内部相关管理制度逐级审核,最后经甲方总经理审定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乙方最终结算书的报送金额不得高于最终审定金额的3%,若超过,乙方按照超过部分向甲方支付50%的违约金。办理最终结算时,乙方应按时报送并积极配合,如乙方延期报送或无理拖延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确认结算价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支付方式:采用转账支付方式。 乙方应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工工资由乙方根据当月应支付总额造表报甲方核实,甲方将工程款拨入乙方小班组账户,发放后的工资签领表由乙方报甲方项目部备案。乙方应对自身的小班组进行监督,若发现未支付到位,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4支付比例: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4.5延期或不足额付款:乙方应有承揽本工程相应的足够的经济实力,应充分考虑到并承担因业主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甲方延期或不足额支付工程款的风险。 4.6代替支付:乙方应依据相关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各类款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且有诉讼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或直接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代为支付(不需经乙方同意),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已引起诉讼案件,乙方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4.7支付风险共担:如因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乙方无法收到工程款,乙方同样应承担拖欠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追索资金和起诉甲方。乙方可提出以甲方名义向业主起诉追讨工程款的请求,甲方予以配合,但由此产生的与乙方承包范围相关的一切费用与风险由乙方承担。五、工期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月、周、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备案,进度必须按期或提前完成。各节点计划工期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5.2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乙方工期延误,乙方应在事发后2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项目经理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若超过2天甲方不予认可): (1)甲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施工场地;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返工; (3)关键线路工作量设计变更增加10%以上;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 (5)总包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 (6)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允许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3甲方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三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4由于业主原因,工期与本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有较大的出入:如业主要求加快工程进度存在赶工时,其费用已包含在各承包单价中,不另计算;如业主拖延了较长时间,其工期顺延与停窝工补偿视业主与甲方的签证情况予以协商确认。六、质量要求 6.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所有分项工程检验批实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承包人要求,或达不到精装分包队伍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的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其它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6.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应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按照表格要求做好书面记录,自检、互检符合要求后方可申请甲方项目工程部组织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检查无书面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验收,甲方有权不参与或下发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且符合要求。 6.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 6.4对于设计要求不抹灰的部位,如室内顶棚;电梯井壁外侧;地下室内剪力墙、柱、梁及顶棚等混凝土结构表面要求达不到抹灰效果,但乙方必须对该混凝土结构表面进行打磨且满刮浆(水泥+聚氯乙烯胶水)确保满足下一步工序的要求和验收标准要求。 6.5甲方项目部对乙方所完分项工程检验批进行实测实量,其实测合格率与结算单价挂钩,具体方式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七、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管理 7.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并按甲方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设置群众监督员,开展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活动,所有安全员纳入项目部管理机构,接受甲方统一管理,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无重伤、死亡事故。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7.2乙方必须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甲方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7.3严禁带病上岗、酒后上岗和体力不支上岗,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负责任。 7.4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及乙方本身责任原因造成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5有关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与要求执行。 7.6有关施工安全的补充约定,由甲乙双方协商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八、文明施工与CI维护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各栋号文明施工区域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文明施工应达到湖南省文明施工样板工程标准。 8.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必须对方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 8.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从乙方结算单中加倍扣除。 8.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8.5按甲方CI方案要求对现场进行CI维护、保持。 8.6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同一形式、规格、品牌的黄色安全帽,但施工负责人为白色安全帽、安全负责人为红色安全帽。安全帽统一由甲方购买,采用国际2811-2007,相应的成本费用按5元/顶交押金到甲方项目部质安部,工程完工退场时交回安全帽则退还押金,如遗失或没有退还的,甲方按购买价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其中:红色、白色安全帽19元顶;黄色、蓝色安全帽17元/顶)。 8.7乙方须按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及(总公司CI标准)进行现场形象布置。九、成品保护与质量保修: 9.1乙方应充分考虑到施工作业和各工种、各专业交叉作业对工程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风险,妥善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遵守甲方项目部成品保护的相关制度。 9.2乙方对其承包范围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限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9.3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内的,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保修通知可采取电话、手机短信或书面形式)之日起 天内(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9.4属乙方责任生产的保修,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拒绝签收维修通知和拒绝查看现场等逃避维修责任的、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包括甲方的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凭第三方签认的维修费用结算单、现场照片、业主签认的维修记录等凭证之一从乙方工程款内扣除维修费用。十、总包配合: 10.1乙方负责甲方与业主所签主合同中明确的属甲方应履行的总包义务。 10.2甲方承接的其它专业分包、安装工程等内容由甲方另行组织施工,乙方负责配合及技术衔接,其配合及技术衔接费用已包含在乙方合同单价中。配合及技术衔接的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外架,临时水电的接口,一次性的堵洞及修补,垃圾清理及外运至甲方指定的市政地点。 10.3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甲方要求的现场CI维护;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卫生清洁;施工现场内材料、设备的保卫工作。 10.4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现场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0.5双方约定的总包配合的其它内容在专用条款中补充。十一、材料与设备 11.1材料与设备的供应 11.1.1甲方应提供的主材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除专用条款中明确的主材外,一切与乙方承包范围相关的材料乙方负责采购或租赁,其费用及二次搬运费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11.1.2甲方应提供的设备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除专用条款中明确的设备外,一切与乙方承包范围相关所必须配备的设备与小型机具由乙方负责采购或租赁,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乙方需提供以上现有机械给甲方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工程使用)。 11.1.3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作业使用的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设备,其相应的机操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2材料与设备计划 11.2.1按本合同11.1条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不迟于每月25日提供下月需用计划并注明大致需用时间,且在需用前七天向甲方项目部提交准确的需用计划,否则,因供应不及时或供应不足而导致的工程延误与窝工,甲方不予负责和赔偿。若因材料计划原因导致材料大量超购,造成甲方资金积压,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11.2.2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的计划进行审核,并不减轻乙方对材料计划所应承担的责任。 11.3材料进场及使用 11.3.1乙方应授权专人(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对甲方项目部组织进场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查、点验数量并签字确认。 11.3.2乙方有权对进场的材料质量提出异议,如有证据表明材料质量不符合工程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但一旦接受进场,此将不能成为日后质量或损耗率达不到要求时的理由。 11.3.3材料进出场时,乙方必须及时组织专人进行装卸,并按甲方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堆码,其堆码必须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否则均视为乙方违约。 11.3.4甲供材使用必须遵循“先进先用,限额领料”的原则:材料进场经甲方项目部材料员及乙方授权人点验确认的量即为乙方领料量,除钢筋外材料限额量为定额分析量。若限额量(领料量退场量)大于0,即为节余,节余量按进场时的市场价值甲乙双方依照4:1的比例分成;若小于0,即为亏损,由乙方按材料进场时的市场价值全额赔偿。对有使用期限的材料更应严格执行先进先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材料变质作废,由乙方照价赔偿。 11.3.5钢筋按废料比率控制使用,废料比率=废料数量/(进场数量退场数量)*100%,废料比率必须控制在1%以内,若废料比率超过1%,节余部分按进场时市场价值按4:1的比例分成。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有不按甲方要求安装钢筋、长材短用,故意浪费等现象,乙方则应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11.3.6坚持工完料尽场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长材短用、大材小用、优材劣用或随意降低等级使用;配置材料严禁擅自改变配合比。否则,均视为乙方违约。 11.4材料退场 11.4.1材料退场时,乙方需及时与甲方项目部办好交接手续,确定材料最终消耗量。 11.4.2若租赁周转材料属甲供,退场必须及时,否则因此发生的租金由乙方承担。 11.4.3若模板、木枋属甲供,乙方必须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清理(清理钉子、铁丝、附着的砼、砂浆、泥土,分类、分规格堆码),否则,甲方另行安排其他班组清理,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按实扣除。 11.5材料保管 11.5.1乙方对与承包范围相关的已进场材料承担保卫责任,需自聘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对材料进行保管,并承担材料丢失与盗损的责任。十二、保险与担保 12.1保险 12.1.1甲方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 12.1.2乙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参与工地施工的人员(含管理人员)及时缴纳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若因乙方未按人头及时交纳社会保险造成的所有责任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承担事故善后处理的全部费用。 12.1.3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12.1.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12.2担保12.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12.2.2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履约保证金在办理完最终结算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12.2.3如乙方违约(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履约保证金即按专用条款约定扣减相应部分;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被勒令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三、违约责任 13.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3.1.1甲方违反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第四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款项; 13.1.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3.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3.2.1因乙方自身原因延期交工; 13.2.2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3.2.3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未提交甲方评审、合同原件未备案或备案不全、不及时、不真实; 13.2.4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分供方款项,引起诉讼案件; 13.2.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 13.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十四、争议 14.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优先采取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派出的代表可各在3人以内(乙方需包括法定代表人在内),一方超出以上范围,另一方有权回避。协商解决不成,双方约定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如乙方采用多人围堵、冲击甲方或业主办公地点;威胁、恐吓甲方或业主个人;损毁甲方或业主的财务;阻扰施工等方式以达到自己目的的,不管起因如何,乙方均应为此承担责任。除对人、财、物进行损害赔偿外,并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4.3乙方与自有人员发生纠纷或乙方内部人员发生纠纷,影响正常施工时乙方除尽快采取措施恢复施工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施工受阻3天后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接受,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甲方在任何时候拥有对乙方劳资绝对监督权,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如甲方觉得必要时,可从乙方任何权利(如债权、工程款、履约保证金等)中直接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甲方并视情况给予处罚。十五、合同解除 1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合同: 15.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另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本合同款10%的违约金。 15.1.2甲方有充足的里有说明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项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或要求解除合同。 15.1.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15.1.4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15.1.5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15.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有过错的乙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生效方式。 16.2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扩大劳动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质量保修责任履行完毕,最终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6.3本合同份数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施,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承包方式与范围: 1.1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固定单价除另有约定之外不因任何因素而变动)。包人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见本专用条款第1.4.2条,除此之外的材料全部由乙方承包供应)、包部分施工机具设备(甲方供应的施工机具设备见本专用条款1.4.3条,除此之外的机具设备全部由乙方承包供应)、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包文明施工(含悬挂标语、CI维护等)、包成品保护、包总包配合、包保修、包材料装卸、包工程管理、包后勤及各种技术措施费、现场保卫工作、劳动保障津贴、利润等一切费用的方式承包。 1.2承包范围:完成复地崑玉国际5#、6#、7#、8#栋工程内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或核定单等图纸文件内容的结构、建筑工程,该区段内建设方和甲方分包的工作进行配合、衔接工作。 1.3承包具体工作内容: 1.3.1施工内容包含:甲方提供设备(含自行提供设备)的设备基础;土石方挖运及回填;基坑及地下室抽排水;桩头清理(含桩钢筋割除及接长);砖胎模砌筑及抹灰;混凝土垫层(表面压光);钢板止水带、后浇带钢板网的制作及安装;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浇筑剪力墙混凝土时,外墙外侧必须用水清洗流浆,楼面混凝土须用平板振动器二次振捣密实、表面扫毛);外架工程(含塔吊护臂辅助架的搭拆、人货电梯操作架的搭拆及改造、防护门的制作、安装并刷油漆);砌体工程(含返边梁施工、过梁预制及现浇、构造柱及圈梁施工、预制门窗边预埋混凝土块、窗台及女儿墙压顶、植筋等);试块制作(检验试验费由甲方承担);测量放线(甲方提供楼层主控线、楼层控制标高);闭水试验;所有的钢筋连接(含电渣压力焊、闪光对接焊、搭接焊、直螺纹,焊条及焊剂费用自理)。装饰分项工程:外墙抹灰(含女儿墙,栏板墙内侧、屋面构架抹灰,室外零星构件等。)所有室内抹灰(含楼梯所有装饰及线条、踢脚等等。抹灰施工时所用胶水等费用由乙方自理,抹灰用工具(塑料分隔条、塑料滴水线、阳角条)等费用由乙方自理,窗周边收口(含钉钢丝网、甩浆处理混凝土表面);所有楼地面工程(含地下室)(防水层除外);顶棚刮浆;屋面工程(除防水层以外的全部工作,含女儿墙内侧);外墙面砖;门窗周边塞缝;屋面瓦铺贴;所有安装预留预埋的管线吊洞;业主、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剔槽封堵后的一次性修补;墙面切槽修补等工作,变形缝处理,小型构件制安、软件制安、止水带安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内容的增加或减少。 箍筋、板筋等盘元加工的钢筋必须在现场加工,如因场地限制,须经甲方同意,统一集中加工。 1.3.2包机械 除本合同规定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以外的机械设备全部由乙方提供,包括修理、维护并承担其操作工工资及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是有专业资质的租赁公司,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机械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质检资料。机械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将原件报甲方设备员、安全员、生产经理审核后在甲方留存复印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无条件提供其所有机械设备给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工程使用,机械设备的安拆必须经甲方书面通知才能进行。 1.3.3包材料 (1)除业主提供和本合同规定由甲方应提供的材料以外的一切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 损耗控制: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要求混凝土按图计算损耗控制在1%以内;钢筋损耗按废料比率控制使用,废料比率=废料数量/(进场数量退场数量)*100%,废料比率必须控制在1%以内,砌体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水泥、砂浆、砂、石根据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配合比控制在2%以内【室内天棚、电梯井剪力墙外侧及地下室内剪力墙、柱、梁、顶棚成型的混凝土表面要求不抹灰但必须打磨满刮浆,楼地面施工时使用打磨机机械打磨成型并扫浆。浇筑混凝土时必须保证混凝土成型面质量控制在垂直度3mm以内,平整度控制在5mm以内,如以上混凝土面须抹灰或做成地面所用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外墙砖损耗率按业主确定的损耗率计取;材料进场后乙方应派专人与甲方共同负责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交接、检验和验收并签字认可,如乙方未按时派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表示认可甲方签认的材料数量和质量。以上各种材料损耗控制在约定比例内的节约部分甲乙双方按4:1的比例分成,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购买材料的实际单价。对于业主供应的材料,如超领材料用量:超供量在应供量(图纸净量*合同损耗率)的5%以内:从开始出现超供起,按超供当批次及之后每一批次超供部分材料设备采购价加上2%的采保费;超供量在应供量(图纸净量*合同损耗率)的5%以外:从开始出现超供量大于应供量的5%起,发包人将对超领部分收取供应价格一倍的违约金。如领用量的额度小于最终结算材料用量:如节省材料用量最终结算中材料数量的5%时,对超过5%的部分按材料供应价在结算时扣除。 (2)模板工程:竖向和水平结构所有模板采用木模板(1.8CM厚双面覆膜模板)。模板使用周期为:首次配模不得少于三层,所有模板的周转次数不得超过6次,乙方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不断的补充和更换新模板,以保证砼面的成型质量。木模板、木枋的购买,乙方必须按投标时提供的样品采购,施工时甲方将按样品对材质、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对于劣质样品的用材,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模板、木枋采购部主任项目片区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使用。 (3)架子工程:外架工程按国家相关标准及项目部施工方案施工。高层外架采用挑架(挑架采用18#槽钢从三层梁板起每7层一挑,挑架不得超过7层、挑架底口采用模板封闭);小高层和多层主要采用钢管脚手架。外架安全网按项目规定的品牌、颜色、规格进行采购,且必须通过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外架架管刷黄色湘江牌调和漆,防护栏杆(包括踢脚板)刷红白湘江牌调和漆。外架硬防护必须每隔3层设置一道(采用木枋上铺层板或竹架板),并符合公司外架标准及安全防护标准图案,无条件执行项目施工方案。架管、扣件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乙方搭设的外架须无条件供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单位使用(在施工进度同步的情况下同意无偿使用,超过10天可收取租赁费用、架工误工费、工期延误费)。乙方拆除外架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拆除。安全防护用品的购买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厂家名称、规格型号、价格,施工时甲方将按照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对于劣于样品的用材,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验收程序为:项目采购部主任项目片区经理项目安全员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该部分款项支付程序。 1.3.4总包配合: 1)业主及甲方指定单位与暂定分包工程的预留(埋)、试块制作(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暗配及构配件(或设备、部件)安装的配合工作及一次性补堵工作(包括电梯预埋件制作、安装)、架子搭拆。 2)甲方承接本工程的其它工程内容由甲方另行组织施工,乙方配合与技术衔接,其配合与技术衔接费用已包括在乙方合同单价中。乙方配合与技术技术衔接的内容:提供现有的外架(乙方施工时段内),提供临时水电的接口至工程交工(甲方提供的水电设施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维护和保修,工程完工时交付甲方,不得损坏)。乙方负责一次性的堵(吊)洞及补修,一次性的管线施工剔槽后的补修,门窗洞口的塞缝及补修;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安装塔吊夜间照明设施。3)乙方配合和技术衔接费用不包括一下内容,如有发生,由甲方按一下单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其余事项均不另计费用):A、二次打洞及补修,按一下单价计算费用: 表3-1项 目100150200200-500补(吊)洞、打洞20元/个25元/个30元/个50-100元/个B、二次剔槽修补,按6元/米的单价计算费用。C、现场500MM及500*500MM以上的预留洞由甲方提供大样图及定位尺寸图纸,由乙方负责施工;施工中临时洞口(测量孔、运输通道、输送泵管、过人通道等)的预留及封堵、补修,均不予另行计费。1.3.5包临时水电箱体及管线和电缆等设备(含现场公共走道照明);甲方在每栋楼中间即1层、10层、20层、30层设置固定临时用电二级箱一个,建筑物旁边设置水接驳口一个,此后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购买、安装敷设(三级配电箱由甲方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的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保管和维修,乙方须配置两名以上维修电工。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退还甲方提供的所有临时水电设备,缺水、损坏部分由乙方照价赔偿。1.3.6工程管理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乙方须按甲方单位工程配备足额熟练且有相对应的上岗证(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专职测量员、木工工长、钢筋工工长、砼工工长、砌体工长、材料员),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甲方项目部主要负责总包管理,协调、监督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相关资质,专业安全人员需压证上岗,所提供的管理人员资料必须与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相符,如有不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1.3.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材料装卸1)乙方负责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报计划由甲方项目部统一购买,其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2)乙方负责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砂浆机、搅拌机、人货电梯及其砖砌围护房防护棚、钢筋棚、木工棚搭拆及双层(或斜挑)防护的搭拆(含二次搭拆)及清理维护或改造所需的人工费和钉子、铁丝、螺钉等辅材费用,人行斜道、卸料平台、接料平台、电梯井(防护门的制作、安装并刷油漆,每隔一层设置一道硬防护)等安全防护的搭拆,安全防护的搭设必须按甲方确定的标准图集进行施工(乙方如租用甲方的标准化安全防护门、卸料平台,租金使用。乙方负责安全警示牌、各种宣传标语的悬挂张贴和配合甲方迎接外部、公司及分公司、局部相关不定期的迎检工作。3)乙方负责搭设钢筋原料及成品存放料台。甲方可提供现场活动房办公室一间,如还有需要,乙方可向项目部申报,由项目部指定位置、形式、乙方自行搭建并承担其费用。4)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每单位工程有6人以上随时能配合项目部的现场文明施工、CT覆盖和维护以及对现有临时设施进行维护工作。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清,施工作业面、施工场地周围、工人宿舍区域随时保持整洁、干净。5)材料装卸:乙方负责所有进出场材料、工具的装卸及堆码工作(除甲方或业主另行分包材料外)。6)消防器材:在现场加工房及配电箱、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各层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施工。1.3.8后勤及现场保卫工作:乙方负责本区段甲乙双方财物保卫工作,甲方派保卫进行监督。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部后勤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食宿乙方自行解决食宿,甲方仅为乙方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甲方不另行提供场地、临时生活设施和其它办公设施;乙方负责房屋租赁费或临时生活设施和办公设施搭拆费、床铺床板床上用品费用、生活水电费、煤气费、炊事人员工资等食宿有关的所有费用。1.3.9利润:以上包干单价已包含利润。1.3.10其它清包工作内容:1)政策性调整、材料、人工、机械涨价等物价上涨,包括不可预见因素,均不予以调整,合同单价中已考虑各种风险,风险范围见本合同有关条款。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以上理由对甲方进行签证、索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停工、聚众闹事等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损害形象的事情,如发生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外,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0%处以乙方的违约金。2)配合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测量放线,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做好班组的技术资料,组织实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执行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环境管理。3)施工过程中区域内降排水。1.4由甲方完成的工作:1.4.1、甲方自行完成或业主另行分包的工作内容:(1)、机械土方;(2)、防水工程(不包括找平层、保温层、保护层);(3)室内油漆、涂料工程;(4)烟道、烟罩(不包括吊洞);(5)保温过程;(6)、水电安装;(7)、铝合金门窗及空调百页(不包括门窗洞口塞缝、收口、门窗接地);(8)、幕墙、钢结构;(9)、外立面装饰工程;(10)、消防工程;(11)智能化工程;(12)、通风空调供货及安装工程(含铁艺栏杆);(13)、户内精装修;(14)、电梯设备安装工程;(15)、栏杆制作及安装;(16)、入户门、防火门制作及安装(包括对讲、闭路电视、停车管理、门禁、巡更系统等);(17)、公共部位精装修;(18)、电子信报箱采购及安装工程;(18)、全装修房工程;(19)、样板房精装修工程;(20)、外墙涂料。1.4.2甲方只供应的材料为:商品混凝土、水泥、钢筋、钢板止水带、变形缝用金属材料、预留预埋用钢材、沙石、加气混凝土砌块、粘土空心砖、粘土实心砖、地下室外侧土方回填时用泡沫板、预埋铁件、鏑灯(含鏑灯电缆线、变压器)、石灰、炉渣、珍珠岩及挤塑板、装饰块料面层材料(块料面层材料指面砖、石材类型材料)、屋面瓦、钢丝网(不包括后浇带钢丝网和钢板网)、金刚砂、楼梯踏步金属防滑条及分隔缝嵌缝用油膏、外墙面砖粘结剂和勾缝剂、二级配电箱的电缆及箱体、临时主水管至建筑物附近接驳口的水管及闸阀、水表、电表、灭火器材、膨胀外加剂HEA。1.4.3、甲方只提供的机械设备为:垂直运输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或人货电梯)、砼输送泵。1.4.4、甲方只承担机械操作工资及相关费用为:垂直运输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或人货电梯)和砼输送泵操作人员工资;塔吊加节升高费用;垂直运输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用;所有机械设备(包括乙方自购的机械设备)的水电费。甲方自聘保安、水电工的工资。1.4.5甲方负责复核该本工程的轴线及标高,基准坐标、标高点移交给乙方,乙方应配合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测量放线。1.4.6、甲方负责将临时用水引入施工现场建筑物附近、临时用电引入施工现场至二级配电箱。二、甲乙双方职责2.1项目经理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称: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称: 。2.2甲方权责2.2.1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具有对本合同修改、补充的权力。2.2.2具有对乙方索赔签证进行审核、确认的权力。2.2.3具有对最终结算审核、确认的权力。2.2.4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人事任免权,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乙方将无条件服从。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项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止施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2.5食宿方面为乙方提供现场临时办公室一间,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作进行技术交底及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2.3乙方权责2.3.1乙方指定 为现场总负责人(联系电话 ),且为乙方指定的文件有效签收人;乙方指定 为现场材料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 为现场后勤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以上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500元。乙方其他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发现一人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天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节假日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人、天。2.3.2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不得转包。2.3.3乙方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人员、机械和施工措施进行设置人员具体规定如下:人员:桩检测合格后,基础施工人员人数达到 人;主体施工开始后,每天工人人数维持在 人;主体装修交叉施工阶段,工人人数维持在 人;并保证施工区每天作业区内木工不少于 人,钢筋工人数不少于 人,混凝土工不少于 人,架工高峰期不少于 人,装饰施工阶段:装饰工人不少于 人。当每节点开始5天后,人数达不到应有人数的70%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满足进度要求的情况下人员退场必须得到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退场。若能按时完成各节点工期(土0.00、主体封顶、竣工验收),则本条款相应的违约金予以退还。2.3.4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2倍处罚。2.3.5乙方须派出甲方所需在政治、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管理人员。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求乙方为其每一个职工投商业保险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2.3.6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窃,如有偷窃(含材料包装袋等一切甲供材料),按损失价格的两倍罚款,乙方不得将本区段材料运至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其它部位使用,如有发现甲方将处以10000元以上/次罚款,并按损失材料价格的5-10倍赔偿甲方,发现二次,甲方将直接勒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7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等临时设施,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2.3.8乙方需按照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等有效施工文件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2.3.9乙方有权拒收甲方不合格的以及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的原材料。2.3.10乙方有权拒收甲方违章指挥。2.3.11乙方必须确保民工每月工资准时发放,必须造表发放民工工资,工人领款签字后于每月的最后一天,报项目综合办存档。2.3.12乙方必须在甲方的指导下组织民工加入甲方成立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和竞赛,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2.3.13乙方应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现一例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并承担一切后果。2.3.14乙方不得拒签甲方发出的任何函件,如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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