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汇编

上传人:xgs****56 文档编号:13007330 上传时间:2020-06-04 格式:DOC 页数:1180 大小:1.8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汇编_第1页
第1页 / 共1180页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汇编_第2页
第2页 / 共1180页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汇编_第3页
第3页 / 共118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汇编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 科研人员高 中级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7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 研究员资格条件 8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 副 研究员资格条件 14 广东省高等学校 讲师 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21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 的通知 26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授资格条件 试行 27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 试行 33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讲师资格条件 试行 39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高 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 43 广东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 44 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 49 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校教师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53 广东省党校教授资格条件 54 广东省党校副教授资格条件 60 广东省党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 66 广东省党校讲师资格条件 72 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77 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 78 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资格条件 83 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 87 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 91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中 等 师 范 学 校 教 师 进 修 学 校 教 师 高 中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条 件 的 通 知 95 广东省中等师范学校 教师进修学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 96 广东省中等师范学校 教师进修学校讲师资格条件 103 广东省中等师范学校 教师进修学校助理讲师资格条件 110 广东省中等师范学校 教师进修学校教员资格条件 114 关于印发广东省中 小学教师高 中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116 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117 广东省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 126 广东省中学二级教师资格条件 133 广东省中学三级教师资格条件 138 广东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141 广东省小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 149 广东省小学二级教师资格条件 154 广东省小学三级教师资格条件 159 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学校教师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162 广东省技工学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 试行 164 广东省技工学校讲师资格条件 试行 170 广东省技工学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 试行 176 广东省技工学校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 试行 182 关于开展小学高级教师 副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 188 广东省小学高级教师 副高级 资格条件 试行 193 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203 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条件 204 广东省自然科学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209 广东省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213 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217 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员资格条件 218 广东省农业科学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223 广东省农业科学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228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232 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员资格条件 233 广东省社会科学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237 广东省社会科学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242 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技术人员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246 广东省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条件 248 广东省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条件 253 广东省临床医学专业主治医师资格条件 259 广东省医技专业主任医 技 师资格条件 265 广东省医技专业副主任医 技 师资格条件 271 广东省医技专业主治 主管 医 技 师资格条件 277 广东省预防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条件 283 广东省预防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条件 289 广东省预防医学专业主管医师资格条件 295 广东省护理专业主任护师资格条件 301 广东省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资格条件 306 广东省护理专业主管护师资格条件 312 广东省药学专业主任药 技 师资格条件 317 广东省药学专业副主任药 技 师资格条件 323 广东省药学专业主管药 技 师资格条件 329 广东省医学研究专业研究员资格条件 335 广东省医学研究专业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340 广东省医学研究专业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345 广东省中医专业主任中医师资格条件 350 广东省中医专业副主任中医师资格条件 356 广东省中医专业主治中医师资格条件 362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专业主任医师资格条件 368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条件 374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专业主治医师资格条件 380 广东省中药专业主任中药 技 师资格条件 386 广东省中药专业副主任中药 技 师资格条件 392 广东省中药专业主管中药 技 师资格条件 398 附 录 404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机 电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工 程 师 资 格 条 件 的 通 知 412 广东省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413 广东省机电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419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电 力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工 程 师 资 格 条 件 的 通 知 427 广东省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428 广东省电力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436 附录 本资格条件有关词 语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442 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443 广东省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444 广东省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452 附录 本资格条件的词 语 概念的特定解释 460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建 筑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工 程 师 资 格 条 件 的 通 知 462 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463 广东省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474 关于印发广东省路桥 港口航道 水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484 广东省路桥 港口航道 水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485 广东省路桥 港口航道 水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498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510 广东省建筑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511 广东省建筑材料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518 关于印发广东省石油化工专业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525 广东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526 广东省石油化工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532 附录 538 关于印发广东省冶金专业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540 广东省冶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541 广东省冶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550 附录 558 关于印发广东省矿山专业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561 广东省矿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562 广东省矿山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570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测 绘 国 土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工 程 师 资 格 条 件 的 通 知 579 广东省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580 广东省测绘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586 广东省国土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592 广东省国土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598 关于印发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603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604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工程取资格条件 612 关于印发广东省船舶工程专业高 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 620 广东省船舶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620 广东省船舶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627 关于印发广东省轻工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635 广东省轻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635 广东省轻工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642 关于印发广东省纺织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648 广东省纺织专业高级工程资格条件 648 广东省纺织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653 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专业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659 广东省医药专业主任药师资格条件 660 广东省医药专业副主任药师资格条件 664 广东省医药专业主管药师资格条件 669 广东省中药专业主任中药师资格条件 674 广东省中药专业副主任中药师资格条件 679 广东省中药专业主管中药师资格条件 684 广东省制药 医疗器械 制药设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689 广东省制药医疗器械 制药设备工程师资格条件 695 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701 广东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701 广东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711 关于印发广东省标准化 计量 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720 广东省标准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721 广东省标准化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729 广东省计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737 广东省计量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745 广东省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753 广东省质量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761 关于印发广东省水产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770 广东省水产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770 广东省水产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776 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783 广东省林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783 广东省林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790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农艺师 农艺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796 广东省高级农艺师资格条件 796 广东省农艺师资格条件 801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畜牧 兽医 师 畜牧 兽医 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807 广东省高级畜牧 兽医 师资格条件 807 广东省畜牧 兽医 师资格条件 813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高 级 经 济 师 资 格 条 件 的 通 知 819 广东省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 819 附录 825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高 级 会 计 师 资 格 条 件 的 通 知 827 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827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高 级 审 计 师 资 格 条 件 的 通 知 834 广东省高级审计师资格条件 834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高 级 统 计 师 资 格 条 件 的 通 知 842 广东省高级统计师资格条件 842 关于印发广东省新闻专业高 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 850 广东省高级记者 高级编辑资格条件 850 广东省主任记者 主任编辑资格条件 855 广东省记者 编辑资格条件 860 关于印发广东省出版专业高 中 初级资格条件的通知 866 广东省出版专业编审资格条件 866 广东省出版专业副编审资格条件 873 广东省出版专业编辑 一级校对资格条件 880 广东省出版专业助理编辑 二级校对资格条件 887 广东省出版专业技术设计员 三级校对资格条件 890 附录 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893 关于印发广东省广播电视播音专业高 中级专业资格条件的通知 895 广东省广播电视播音专业播音指导资格条件 895 广东省广播电视播音专业主任播音员资格条件 901 广东省广播电视播音专业一级播音员资格条件 906 关于印发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高 中级专业资格条件 试行 的通知 912 广东省艺术专业一级编剧资格条件 试行 913 广东省艺术专业二级编剧资格条件 试行 917 广东省艺术专业三级编剧资格条件 试行 921 广东省艺术专业一级作曲资格条件 试行 925 广东省艺术专业二级作曲资格条件 试行 929 广东省艺术专业三级作曲资格条件 试行 933 广东省艺术专业一级导演 编导 资格条件 试行 936 广东省艺术专业二级导演 编导 资格条件 试行 940 广东省艺术专业三级导演 编导 资格条件 试行 944 广东省艺术专业一级指挥资格条件 试行 948 广东省艺术专业二级指挥资格条件 试行 952 广东省艺术专业三级指挥资格条件 试行 955 广东省美术专业一级美术师资格条件 试行 959 广东省美术专业二级美术师资格条件 试行 962 广东省美术专业三级美术师资格条件 试行 966 广东省艺术专业一级舞美设计师资格条件 试行 970 广东省艺术专业二级舞美设计师资格条件 试行 973 广东省艺术专业三级舞美设计师资格条件 试行 977 广东省艺术专业一级演员资格条件 试行 981 广东省艺术专业二级演员资格条件 试行 985 广东省艺术专业三级演员资格条件 试行 989 广东省艺术专业一级演奏员资格条件 试行 993 广东省艺术专业二级演奏员资格条件 试行 997 广东省艺术专业三级演奏员资格条件 试行 1001 广东省艺术专业主任舞台技师资格条件 试行 1005 广东省艺术专业舞台技师资格条件 试行 1009 附 录 本 资 格 条 件 有 关 词 语 或 概 念 的 特 定 解 释 及 外 语 条 件 的 说 明 1013 关于印发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高 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 1017 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 1017 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 1023 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馆员资格条件 1029 附录 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034 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高 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 1036 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 1036 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 1043 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馆员资格条件 1049 附录 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055 关于印发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高 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 1058 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 1058 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 1064 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馆员资格条件 1070 附录 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075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档 案 专 业 高 中 级 资 格 条 件 的 通 知 1079 广东省档案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 1079 广东省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 1084 广东省档案专业馆员资格条件 1090 附录 1095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1099 广东省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 1099 广东省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 1104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律 师 高 中 级 资 格 条 件 的 通 知 1110 广东省一级律师资格条件 试行 1111 广东省二级律师资格条件 试行 1115 广东省三级律师资格条件 试行 1120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公 证 员 高 中 级 资 格 条 件 的 通 知 1126 广东省一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试行 1127 广东省二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试行 1131 广东省三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试行 1136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翻 译 专 业 高 级 资格 条 件 的 通 知 1140 广东省翻译专业译审资格条件 试行 1141 广东省翻译专业副译审资格条件 试行 1144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 科研人员 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粤人职 1999 28 号 广州 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 各县 县级市 区人事局 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高教厅组织拟定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 研究 员资格条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 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讲师 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 请自 2000 年 1 月 1 日起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 请报告我厅职称处 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 研究员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 教授 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广博 坚实的 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及时掌握本 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 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 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 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 究成果 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 技术意义的 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 取得重大成果或公开发表高水平的 学术论文 艺术作品 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 教材 或 对专业建设 学科发展 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 大贡献 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 教学经验丰富 教学 成果显著 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 科研以及专业建设 学 科建设的能力 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实验室和教材 建设 指导和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或年轻教师 具有指导博 士研究生或高级访问学者的能力 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 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从事 教学 科研 科技开发 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遵守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任现职期间考 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在规定年限上延迟 申报 一 凡受党纪 政纪处分者 延迟 2 年申报 二 弄虚作假 剽窃他人成果者 延迟 3 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 学位 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获得博士 硕士学位 取得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 格后 受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 5 年以上 二 未具备上述学位 但取得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 后 受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 5 年以上 或具备上述学 位 且取得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后 受聘副教授或副研 究员职务 3 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 1 次以上 并符合下列 1 或 2 的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中 1 项以上 1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发明奖 星火奖 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2 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或获省 部 级优秀教学 成果奖一等奖 前 3 名 3 获省 部 级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社会科学奖 或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以上 前 3 名 2 具备下列条件中 2 项以上 1 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或获省 部 级自然 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 1 项或三等奖 2 项 前 2 名 2 主持完成省 部 级以上科研项目 课题 2 项以上或 直接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的技术问题 并取得明显的社会 和经济效益 3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 论文 著作 在第八条要求的基础上 理工类增加 3 篇 部 文科类增加 5 篇 部 艺术类增加高水平的艺术作品 2 件 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4 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运动会或专业比赛上获前 3 名 5 获国家级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熟练掌握 1 门外国语 参加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 考试 外语专业人员须考第二外语 成绩合格 二 1977 年全国恢复高考前人学的大学毕业生 现从 事中古字号专业 如古汉语 中医 民乐等 并申报本专业 资格者 可选考古汉语 医古文或外语 成绩合格 三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免考 1 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 1 年以上 2 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 出国前通过国家 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 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 1 年以上 3 1966 年以前大学毕业 从事公共政治理论课 含德育 课 和公共体育课教学并申报本专业资格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 按照 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 定 的要求 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 参加 以新理论 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 并达 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能力 条件 任现职期间 具备以下条件 一 系统讲授 2 门以上课程 其中 1 门为基础课或专 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 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 讨论 社会调查 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 设计 二 担任过 1 届研究生的导师或独立 系统担任过 1 门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讲授工作 或指导过青年教师 进修 教师学习 1 年以上 三 主持过省 部 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 开发工作并通过省 部 级鉴定 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 研究 科技开发工作 取得多项成果或发表多篇 部 有较 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著作或艺术作品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且具备下 列条件之一 一 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教学效果好 有 3 次以上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二 在教学研究上有较深的造诣 获国家级优秀教学 成果奖 或获省 部 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前 3 名 三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发明奖 星火 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或获省 部 级 上述有关奖项三等奖以上 前 3 名 四 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或承担省 部 级科研项目 课 题 1 项 前 3 名 项目已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 本人主持的科研成果通过省 部 级鉴定 已推广 应用 获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六 艺术类专业人员参加或作品入选由省级以上的专 业部门组织的有较高艺术水平的音乐会 展览会等 或主 持过大型项目的设计 或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的专业 专 项 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七 被评为市 厅 级以上劳动模范或省高教系统优秀 教师 第八条 论文 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 具备以下条件之 一 年均授课 240 计划学时以上者 论文 著作 理 工类 5 篇 部 文科类 6 篇 部 二 年均授课 120 239 计划学时者 论文 著作 理 工类 6 篇 部 文科类 7 篇 部 三 年均授课 60 119 计划学时者 论文 著作 理工 类 7 篇 部 文科类 8 篇 部 四 年均授课 59 计划学时以下者 论文 著作 理工 类 9 篇 部 文科类 10 篇 部 五 艺术类的专业人员提交高水平的艺术作品 5 件 公 开发表 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 音乐会 或被工厂 企 业等采用 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且学术论文 著作 3 篇 部 以上 第九条 附则 一 凡符合上述条件 提交第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条规定的材料者 可申报教授或研究员资格 并按 规定的程序送评 否则 各级人事职改 部门不予受理 评 委会不予评审 二 本资格条件的特定解释 1 本资格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和学历 学位 资历 外语 继续教育 工作经历 业绩成果 论文 著作 条 件必须同时具备 2 论文 著作的要求 1 著作 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 第一作者或主编 或本人撰写 理工类 10 万字以上 文科类 15 万字以上 论文 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其中应有二分之一在国内外权威 学术刊物上发表 在学术刊物的 增刊 特刊 专刊 专辑 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 除非被 4 大索引收 录 均不计人规定的数量 只供参考 并且申报者提交的论 文 按条件中的数量要求须有二分之一在非本单位主办的 刊物上发表 2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 在论文 著作的数量要 求上按第八条第 1 款执行 3 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方面 以科研 方面的要求为主 年均授课 59 计划学时以下的 只能申报 研究员资格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 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 副教授 副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 论知识 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及时掌 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 参加科学研究 技术开 发 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 并取 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 公开发表 出版有较 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著作 艺术作品 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 教学经 验丰富 教学效果好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 在教学研 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 年教师的能力 能担任教学 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 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从事 教学 科研 科技开发 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遵守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任现职期间考 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在规定年限上延迟 申报 一 凡受党纪 政纪处分者 延迟 2 年申报 二 弄虚作假 剽窃他人成果者 延迟 3 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 学位 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 从事教学 科研工 作 1 年 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的 可认定副教授或副研 究员资格 二 获得博士学位 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 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 2 年以上 三 获得硕士学位 或研究生班毕业 或获得双学士 学位 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 受聘讲师或助理研 究员职务 5 年以上 四 大学本科毕业 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 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 6 年以上 仅适用于专科院校的 教师和本科院校 1993 年以前毕业的教师 五 未具备上述学历 学位 条件 但取得讲师或助理 研究员资格后 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 6 年以上 或 具备学历 学位 条件 且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 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 3 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 核优秀 4 次以上 并符合下列条件中 1 或 2 的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中 1 项以上 1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发明奖 星火奖 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2 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或获省 部 级优秀教学 成果奖一等奖 前 3 名 3 获省 部 级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社会科学奖 或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 前 3 名 2 具备下列条件中 2 项以上 1 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或获省 部 级自然 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 1 项或三等奖 2 项 前 3 名 2 完成省 部 级以上科研项目 课题 2 项以上或解决 生产建设中重大的技术问题 并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 益 主要完成人 3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 论文 著作 在第八条要求的基础上 理工类增加 2 篇 部 文科类增加 4 篇 部 艺术类增加高水平的艺术作品 2 件 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4 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运动会或其他专业比赛上获 前 3 名 5 获国家级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较熟练地掌握 1 门外国语 参加全国或全省外语 统一考试 外语专业人员须考第二外语 成绩合格 二 1977 年全国恢复高考前入学的大学毕业生 现从 事中古字号专业 如古汉语 中医 民乐等 并申报本专业 资格者 可选考古汉语 医古文或外语 成绩合格 三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免考 1 获得博士学位 2 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 出国前通过国家 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 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 1 年以上 3 1966 年以前大学毕业 从事公共政治理论课 含德 育课 和公共体育课教学并申报本专业资格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 按照 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 定 的要求 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 参加 以新理论 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 并达 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能力 条件 任现职期间 具备以下条件 一 系统讲授 1 门基础课或 2 门以上课程 对专业课教 师 其中 1 门应为专业基础或技术基础或实践性的课程 并按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课堂讨论 社会调查 指导实习 和毕业论文 设计 二 担任班主任或其他社会服务工作 累计半年以上 指导过青年教师 或协助教授 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 修教师 或培养出优秀的体育 艺术人才 三 作为主要参加者 参加过市 厅 级以上科研项目 的全过程研究开发工作 并取得一定成果 或在本学科领 域开展科研工作 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著作 或艺术 作品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且具备下 列条件之一 一 教学效果好 有 2 次以上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被评为优秀 二 在教学研究上有较高的造诣 获省 部 级以上优 秀教学成果奖 或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奖 或教坛新秀奖 三 获市 厅 级科技进步奖 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 奖项二等奖以上 或获市 厅 级上述奖项三等奖 前 2 名 四 艺术类专业人员参加或作品入选由省级以上的专 业部门组织的音乐会 展览会等 或主持过大型项目的设 计或企业的形象设计 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 作为主要参加者 完成市 厅 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l 项 六 被评为市 厅 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 第八条 论文 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 年均授课 320 计划学时以上者 论文 著作 理 科类 4 篇 部 文科类 5 篇 部 二 年均授课 240 319 计划学时者 论文 著作 理 科类 5 篇 部 文科类 6 篇 部 三 年均授课 120 239 计划学时者 论文 著作 理 科类 6 篇 部 文科类 7 篇 部 四 年均授课 60 119 计划学时者 论文 著作 理科 类 7 篇 部 文科类 8 篇 部 五 年均授课 59 计划学时以下者 论文 著作 理科 类 9 篇 部 文科类 10 篇 部 六 艺术类专业人员提交较高水平的艺术作品 5 件 公 开发表 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 音乐会 或被工厂 企 业等采用 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且学术论 文 著作 2 篇 部 以上 第九条 附则 一 凡符合上述条件 提交第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条规定的材料者 可申报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 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 否则 各级人事 职改 部门不予受 理 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 本资格条件的特定解释 1 本资格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和学历 学位 资历 外语 继续教育 工作经历 业绩成果 论文 著作 条 件必须同时具备 2 论文 著作的要求 1 著作 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 第一作者或主编 或本人撰写 理科类 6 万字以上 文科类 l0 万字以上 论文 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其中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 表的论文不少于 2 篇 在学术刊物的 增刊 特刊 专刊 专辑 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入的论文 除非被 4 大索引 收录 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 只供参考 按条件中的论文数 量要求 须有二分之一在非本单位主办的刊物上发表 2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 在论文 著作的数量要 求上按第八条第 1 款执行 3 获得博士学位并申报副教授者 受聘讲师期间 须 有 1 篇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表 含内部刊物 或有 1 次年度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4 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方面 以科研 方面的要求为主 年均授课 59 计划学时以下者 只能申报 副研究员资格 广东省高等学校讲师 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 讲师 助理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扎实的理 论基础 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掌握本专业 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参加编写教 材和教学参考书 善于表达 课堂讲授效果良好 参加科 学研究 技术开发 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艺 术作品 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 科研 科技开发 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遵守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任现职期间考 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在规定年限上延 迟申报 一 凡受党纪 政纪处分者 延迟 2 年申报 二 弄虚作假 剽窃他人成果者 延迟 3 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 学位 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获得博士学位 完成岗前培训 经考核合格 可 认定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 二 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 3 年以上 完成岗前培训 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 可认定讲师或助 理研究员资格 三 获得硕士学位 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 3 年以上 可申报评审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 四 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 取得助教或实 习研究员资格后 受聘助教或实习研究员职务 3 年以上 五 大学本科毕业 取得高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 或学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 4 门以上并经考试合格 取得助教或实习研究员资格后 受聘助教或实习研究员职 务 5 年以上 仅适用于专科院校的教师和本科院校的公共课 教师及 1993 年以前毕业的其他教师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掌握 1 门外国语 参加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考试 C 外语专业人员须考第二外语 成绩合格 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免考 1 获得博士 硕士学位 2 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 出国前通过国家 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 并在国外工作或学习 1 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 按照 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 定 的要求 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 参加 以新理论 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 并达 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能力 条件 任现职期间 具备以下条件了 一 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 独立系统地担任 1 门以上 课程的教学 专业课和实践教师 担任过专业课部分或全 部内容的讲授工作 二 全过程地承担过 1 门课程的专职辅导 答疑 批 改作业 实验 实习 组织课堂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 三 累计有半年以上参加社会实践或生产实习等方面 的经历 并担任过班主任辅导员工作 四 参加过科研工作或发表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著 作或艺术作品 或开过音会或有作品入选音乐会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且具备下 列条件之一 一 教学效果良好 至少有 1 次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评 估被评为优秀 或有 1 篇教 研究方面的论文发表 含内部刊物 二 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或教坛新秀奖 三 参加的科研项目 成果获市 厅 级以上奖励 四 被评为市 厅 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 第八条 论文 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一定水平 的学术 教学研究 论文或出版著作 教材 2 篇 部 以上 二 艺术类专业人员提交有一定水平的艺术作品 3 件 公开发表 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 音乐会 或被工厂 企业采用 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且学术论 文 著作 l 篇 部 以上 第九条 附则 一 凡符合上述条件 提交第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条规定的材料者 可申报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 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 否则 各级人事 职改 部门不予受 理 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 本资格条件的特定解释 1 本资格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和学历 资历 外语 继续教育 工作经历 业绩成果 论文 论著 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 2 著作 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 第一作者或主编 或本人撰写 4 万字以上 论文 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论文 集收入的论文 除非被 4 大索引收录 不计入规定的数量 只供参考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 的通知 粤人职 2000 38 号 广州 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 各县 县级市 区人事局 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高教厅组织拟定的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教授资格条件 试行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 资格条件 试行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讲师资格条 件 试行 印发给你们 请自本文发文之日起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 请报告我厅职称处 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 年四月三日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授资格条件 试行 评定标准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授须具有本专业广博 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 生产 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 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 状和发展趋势 根据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开 拓新的技术研究领域 并取得重大的成果 公开发表高水 平的学术论文 设计或艺术作品 或出版高水平的著作 教材 教学经验丰富 教学成果卓著 在实训 实习 实 操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 并取得显著效果 主持和指导实验室 实训车间 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 研制 和生产 具有处处理 解决重大复杂 关键性技术问题和 指导高级研修人员的能力 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 和进行学术交流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职业技术学院 成人高等学校 中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 科研 科技开发 工作的在职 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遵守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 业道德规范 任现职期间 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在规定年限上延迟 申报 一 凡受党纪 政纪处分者 延迟 2 年申报 二 弄虚作假 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 3 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 学位 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获得博士 硕士学位 或研究生班毕业 或获得 双学士学位 取得副教授资格后 受聘副教授职务 5 年以 上 二 大学本科毕业 并完成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 究生主要课程四门以上的学习 经考试合格 取得副教授 资格后 受聘副教授职务 5 年以上 三 未具备上述学历 学位 但取得副教授资格后 受聘副教授职务 5 年以上 或具备上述学历 学位 取得 副教授资格后 受聘副教授职务 3 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 并符合下列 1 或 2 的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发明奖 星火 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2 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或获得省 部 级优秀 教学成果一等奖 前 3 名 3 获得省 部 级自然学科奖 科技进步奖 社会科学 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 前 3 名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 获得省 部 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或获得省 部 级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二等奖 1 项或三等奖 2 项 前 3 名 2 主持开发新品种 推广新技术 新工艺 新产品 或直接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问题 或直接主持完成国家或 省 部 级重大科研课题 2 项以上 并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 济效益 3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 论文 出版高水平的著作 教材 在第八条的基础上增加 2 篇 部 或增加高水平的艺术作品 2 件 独立完成或第一作 者 4 培养的学生在省 部 级以上专业 专项 比赛上获得 前 3 名 5 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熟练掌握 1 门外国语 参加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 考试 成绩合格 外语专业人员须考第二外语 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免考外语 1 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 1 年以上 2 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 出国前通过国家 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 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 1 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 按照 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 定 的要求 结合本专业教学 科研 技术工作的需要 参加以新理论 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 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能力 条件 任现职期间 具备下列条件 一 系统讲授 2 门以上课程 专业课教师其中 1 门应 为实训或实验等实践性的课程 并按教学计划安排组织 指导实习 社会调查 指导毕业论文 设计 二 专业课教师累计有半年以上在工厂 企业或实习 实训 基地的工作实践 如实习 实操 实训 设计 调查 等 技能操作达到技师水平 主持和指导过实验室 实训 车间 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 研制和生产 具有处理 解决 重大复杂 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公共课 基础课教师 工作实践或社会调查时间不少于专业课教师的二分之一 三 系统指导过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学习 1 年以上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同时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 一 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教学效果好 有 3 次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二 在教学研究上有较深的造诣 获得国家级优秀教 学成果奖 或获得省 部 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前 3 名 三 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发明奖 星火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或获得省 部 级上述有关奖项三等奖以上 前 3 名 四 本人主持推广开发的新技术 新工艺 新产品或 处理重大 关键性技术问题 通过省 部 级鉴定 获得较 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 主持过大型项目的设计或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 的专业 专项 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六 被评为市 厅 级以上劳动模范或省高教系统优秀 教师 第八条 论文 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 出版高水平的著作 教材 6 篇 部 以上 二 艺术类教师提交高水平的艺术作品 4 件 公开发表 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 或被工厂 企业等采用 有较大 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另加公开发表论文 出版高水平的著 作 教材 3 篇 部 以上 三 通过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 写的有重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 2 篇以上 经省级以上部门鉴定或被采纳实施 另 加公发表的论文 出版的著作 教材 3 篇 部 以上 第九条 附则 一 凡符合上述条件 提交第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条规定的材料者 可申报教授资格 并按规定的程 序送评 否则 各级人事 职改 部门不予受理 评委会不 予评审 二 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 公开发表 出版 指已经出版发行 并有 CN ISSN 刊号或 ISBN 书号的 2 论文应是第一作者 著作 教材 必须是第一作者或 主编 或是本人撰写部分应 8 万字以上 论文应有 2 篇以 上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 在学术刊物的 增刊 特 刊 专刊 专辑 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 除 非被 4 大索引收录 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 只供参考 提交 的论文 按条件中的数量要求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在非本单 位主办的刊物上发表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 试行 评定标准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须具有本专业系 统 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有较丰富的职业技术教 育 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 掌握本专业国 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及时吸收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 生产实际 并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公开发表有较 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设计或艺术作品 或出版有较高水平 的著作 教材 教学经验丰富 在实训 实习 实操等实 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 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指 导实验室 实训车间 的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 研制与生产 具有处理 解决复杂 关键性技术问题和指导青年教师的 能力 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职业技术学院 成人高等学校 中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 科研 科技开发 工作的在职 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遵守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 业道德规范 任现职期间 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在规定年限上延迟 申报 一 凡受党纪 政纪处分者 延迟 2 年申报 二 弄虚作假 剽窃他人成果者 延迟 3 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 学位 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 从事教学 科研 实验技术工作 1 年 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 可认定副教 授资格 二 获得博士学位 取得讲师资格后 受聘讲师职务 2 年以上 三 获得硕士学位 或研究生班毕业 或获得双学士 学位 取得讲师资格后 受聘讲师职务 5 年以上 四 大学本科毕业 并完成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 究生主要课程四门以上的学习 经考试合格 取得讲师资 格后 受聘讲师职务 5 年以上 五 未具备上述学历 学位 但取得讲师资格后 受 聘讲师职务 6 年以上 或具备上述学历 学位 取得讲师 资格后 受聘讲师职务 3 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 并符合下 列 1 或 2 的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发明奖 星火 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2 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或省 部 级优秀教 学成果一等奖 前 3 名 3 获得省 部 级自然学科奖 科技进步奖 社会科学 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 前 3 名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 获得省 部 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或获得省 部 级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二等奖 1 项或三等奖 2 项 前 3 名 2 主持开发新产品或推广新技术 新工艺 新产品 或直接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技术问题 或主持完成国家或 省 部 级重大科研课题 2 项以上 并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 济效益 3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 论文 或出版高水平的著作 教材 在第八条的基础上增加 2 篇 部 或增加高水平的艺术作品 2 件 独立完成或第 作者 4 培养的学生在省 部 级专业 专项 比赛上获得前 3 名 5 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师或省级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熟练掌握 1 门外国语 参加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 考试 成绩合格 外语专业人员须考第二外语 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免考外语 1 获得博士学位 2 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 出国前通过国家 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 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 1 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 按照 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 定 的要求 结合本专业教学 科研 技术工作的需要 参加以新理论 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 并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能力 条件 任现职期间 具备下列条件 一 系统讲授 2 门以上课程 专业课教师其中 l 门应 是实训或实验等实践性的课程 并按教学计划安排 组织 指导实习 社会调查 毕业论文 设计 二 专业课教师累计有半年以上在工厂 企业或实习 实训 基地的工作实践 如实习 实操 实训 设计 调查 等 技能操作达到高级工水平 主持和指导过实验室 实 训车间 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 研制和生产 具有处理 解 决复杂 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公共课 基础课教师工 作实践或社会调查时间不少于专业课教师的二分之一 三 指导过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 四 担任班主任 辅导员 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2 年以 上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同时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 一 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教学效果好 有 2 次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二 教学研究有较高的造诣 获得省 部 级以上优秀 教学成果奖 或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奖 或教坛新秀奖 三 获得市 厅 级科技进步奖 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 业奖项二等奖以上 或获得市 厅 级上述奖项三等奖 前 2 名 四 完成 1 项以上新产品 新技术 新工艺 新设备 科技成果的转化 推广 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的影响 参与大 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 提出创见性建 议被采纳 通过市 厅 级鉴定或认可 取得较好的社会和 经济效益 五 主持过中型以上项目的设计或培养的学生在省级 以上的专业 专项 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六 被评为市 厅 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 第八条 论文 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 出版高水平的著作 教材 4 篇 部 以上 二 艺术类教师提交高水平的艺术作品 2 件 公开发表 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 或被工厂 企业等采用 有较好 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另加公开发表的论文 出版的著作 教 材 2 篇 部 以上 三 通过处理重要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 写的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或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 2 篇以上 经市级以上部门鉴定或被采纳实施 另加公 开发表的论文 出版的著作 教材 2 篇 部 以上 第九条 附则 一 凡符合上述条件 提交第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条规定的材料者 可申报副教授资格 并按规定的 程序送评 否则 各级人事 职改 部门不予受理 评委会 不予评审 二 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 公开发表 出版 指已经出版发行 并有 CN ISSN 刊号或 ISBN 书号的 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