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综合模拟试卷三及答案.pdf

上传人:s****u 文档编号:12994792 上传时间:2020-06-04 格式:PDF 页数:25 大小:209.4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利代理人考试综合模拟试卷三及答案.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专利代理人考试综合模拟试卷三及答案.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专利代理人考试综合模拟试卷三及答案.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专 利 代 理 人 考 试 综 合 模 拟 试 卷 (三 )及 答 案 2010-06-01 【 盘 古 网 : 中 国 知 识 产 权 第 一 门 户 】 【 超 大 中 型 标 准 】 点 击 863次 专 利 代 理 人 考 试 综 合 模 拟 试 卷 (三 )及 答 案 (共 100题 , 时 限 90分 钟 ) 第 一 部 分 判 断 题 说 明 : 本 部 分 共 l5道 题 , 认 为 “ 正 确 ” 的 请 在 答 卷 纸 内 画 “ ” , 认 为 “ 错 误 ” 的 请 在 内 画 “ x” 。 答 题 正 确 得 1分 , 未 答 不 得 分 , 答 错 倒 扣 1分 。 1 专 利 法 所 称 的 发 明 是 指 对 产 品 、 方 法 或 者 其 改 进 所 提 出 的 新 的 技 术 方 案 。 2 专 利 局 收 到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之 日 为 申 请 日 , 如 果 申 请 文 件 是 邮 寄 的 , 以 寄 出 的 邮 戳 日 为 申 请 日 。 3 明 确 的 发 明 目 的 、 完 整 的 技 术 解 决 方 案 和 预 期 可 及 的 技 术 效 果 构 成 所 滑 发 明 三 要 素 上 述 三 部 分 内 容 是 说 明 书 的 核 心 部 分 。 4 每 项 权 利 要 求 至 少 应 得 到 说 明 书 一 个 实 施 例 的 支 持 这 就 是 说 , 说 明 书 中 实 施 倒 的 数 量 应 该 多 于 或 等 于 权 利 要 求 书 中 权 利 要 求 的 数 量 。 5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是 一 项 发 明 实 用 新 型 或 者 外 观 设 计 总 体 技 术 方 案 , 从 属 权 利 要 求 是 对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进 一 步 限 定 的 权 利 要 求 。 6 关 于 PCT申 请 ,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PCT处 以 收 到 国 际 申 请 之 日 为 国 际 申 请 日 。 7 在 专 利 申 请 中 补 交 说 明 书 附 图 只 影 响 申 请 日 但 不 用 交 手 续 费 。 8 关 于 PCT, 中 国 、 口 本 和 英 国 都 是 国 际 初 步 审 查 单 位 。 9 凡 是 提 出 国 际 初 步 审 查 请 求 的 , 应 当 缴 纳 申 请 费 , 手 续 费 。 10 以 申 请 日 前 由 他 人 申 请 并 在 申 请 日 后 公 开 的 相 同 或 相 近 似 的 外 观 设 计 为 证 据 不 能 作 为 无 效 宣 告 请 求 的 理 由 。 11 对 于 同 一 专 利 权 人 取 得 了 内 容 相 同 的 两 份 专 利 的 情 况 , 不 能 作 为 无 效 宣 告 的 理 由 。 12 抵 触 申 请 只 影 响 发 明 或 实 用 新 型 的 新 颖 性 但 不 影 响 其 创 造 性 。 13 某 厂 发 明 一 种 生 产 工 艺 并 获 得 了 专 利 权 , 某 研 究 所 未 经 专 利 权 人 同 意 , 在 实 验 室 中 多 次 使 用 该 工 艺 , 试 图 寻 找 比 之 更 佳 的 工 艺 , 该 研 究 所 已 构 成 侵 权 。 14 发 明 专 利 的 保 护 范 围 以 权 利 要 求 书 的 内 容 为 准 。 15 对 冒 充 专 利 的 行 为 , 管 理 专 利 工 作 的 部 门 可 以 责 令 行 为 人 改 正 。 第 二 部 分 选 择 题 说 明 : 本 部 分 共 85道 题 , 每 题 中 有 一 十 或 多 个 选 项 符 合 试 题 要 求 , 请 在 答 卷 纸 上 涂 黑 相 应 答 案 选 项 。 选 对 得 1分 , 选 错 、 少 选 或 多 选 均 不 得 分 。 1 王 小 兰 申 请 一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 准 备 要 求 一 项 本 国 优 先 权 , 请 问 以 下 哪 些 做 法 是 正 确 的 ? A 在 提 出 后 一 申 请 的 请 求 书 上 写 明 在 先 申 请 的 申 请 日 、 申 请 号 和 受 理 该 申 请 的 国 家 。 B 在 提 出 后 一 申 请 日 三 个 月 内 提 出 要 求 本 国 优 先 权 的 声 明 。 C 将 已 经 在 本 国 被 授 予 专 利 权 的 在 先 申 请 作 为 准 备 申 请 专 利 的 基 础 。 D 将 初 审 期 间 因 未 按 期 答 复 视 为 撤 回 的 在 先 申 请 作 为 本 国 优 先 权 的 基 础 。 2 专 利 代 理 人 必 须 满 足 专 利 代 理 条 例 中 的 哪 些 条 件 , 才 能 在 专 利 代 理 委 托 书 中 署 名 ? A 获 得 专 利 代 理 资 格 证 书 。 B 获 得 专 利 代 理 人 资 格 证 书 、 并 持 有 专 利 代 理 人 工 作 证 的 人 。 C 已 获 得 专 利 代 理 人 资 格 证 书 、 尚 未 持 有 专 利 代 理 人 工 作 证 的 人 。 D 所 有 已 在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工 作 两 年 以 上 的 人 。 3 实 用 新 型 初 步 审 查 应 包 括 以 下 哪 些 内 容 ? A 外 国 申 请 人 是 否 具 有 向 中 国 申 请 专 利 的 资 格 。 B 非 职 务 实 用 新 型 申 请 是 否 有 单 位 证 明 。 C 对 申 请 文 件 的 修 改 是 否 超 出 了 原 说 明 书 或 权 利 要 求 记 载 的 范 围 。 D 申 请 专 利 的 实 用 新 型 是 否 与 实 用 新 型 的 定 义 相 符 。 4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的 审 批 必 须 包 括 以 下 哪 些 程 序 ? A 请 求 复 审 。 B 初 步 审 查 。 C 实 质 审 查 。 D 是 否 涉 及 国 家 安 全 或 国 家 重 大 经 济 利 益 的 审 查 。 5 白 志 刚 在 一 个 全 国 性 展 览 会 日 见 到 某 一 种 新 产 品 的 样 品 , 同 家 后 立 即 着 手 制 造 、 销 售 。 该 新 产 品 后 来 由 原 发 明 人 依 法 申 请 并 取 得 了 专 利 , 白 志 刚 在 原 有 范 围 内 继 续 制 造 、 销 售 该 专 利 产 品 , 试 问 下 述 选 项 哪 个 是 正 确 的 ? A 构 成 侵 权 , 因 为 白 志 刚 不 是 专 利 权 人 。 B 构 成 侵 权 , 因 为 白 志 刚 未 得 到 专 利 权 人 的 许 可 。 C 不 构 成 侵 权 , 因 为 白 志 刚 依 法 享 有 先 用 权 。 D 不 构 成 侵 权 因 为 该 专 利 丧 失 新 颖 性 , 随 时 可 被 宣 告 无 效 。 6 国 务 院 专 利 行 政 部 门 对 哪 些 费 用 允 许 减 缓 ? A 申 请 费 、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实 质 审 查 费 、 授 权 后 三 年 年 费 、 维 持 费 、 复 审 费 。 B 申 请 费 、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实 质 审 查 费 、 授 权 后 三 年 年 费 、 维 持 费 、 优 先 权 费 。 C 申 请 费 、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实 质 审 查 费 、 授 权 后 三 年 年 费 、 复 审 费 、 检 索 费 。 D 申 请 费 、 授 权 后 三 年 年 费 、 维 持 费 、 复 审 费 、 优 先 权 费 。 7 要 求 优 先 权 的 在 后 申 请 人 应 当 与 在 先 申 请 的 申 请 人 一 致 。 不 一 致 时 , 以 下 哪 些 做 法 正 确 ? A 等 接 到 国 务 院 专 利 行 政 部 门 发 出 补 正 通 知 后 提 交 权 利 转 让 证 明 。 B 可 在 提 交 申 请 后 的 任 何 时 间 提 交 权 利 转 让 证 明 。 C 应 当 自 申 请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主 动 提 变 权 利 转 _止 证 明 。 D 办 理 著 录 项 目 变 更 手 续 。 8 外 国 人 在 我 国 申 请 取 得 新 植 物 品 种 权 优 先 权 的 有 效 期 是 自 申 请 日 起 多 长 时 间 ? A 十 二 个 月 。 B 六 个 月 。 C 三 个 月 。 D 一 个 月 。 9 知 识 产 权 的 基 本 特 征 有 哪 些 ? A 国 家 授 予 性 。 B 专 有 性 。 C 地 域 性 。 D 时 间 性 。 E 公 开 性 。 10 专 利 许 可 证 的 种 类 不 包 括 下 列 哪 个 选 项 ? A 特 别 许 可 证 。 B 独 占 许 可 证 。 C 排 它 许 可 证 。 D 普 通 许 可 证 。 11 下 列 权 项 哪 些 是 采 取 国 家 行 政 授 权 的 方 式 产 生 的 ? A 专 利 权 。 B 著 作 权 。 C 商 标 权 。 D 署 名 权 。 12 为 完 成 上 级 单 位 , 或 者 政 府 部 门 下 达 的 任 务 而 开 发 的 软 件 , 其 著 作 权 的 归 属 为 下 列 哪 项 ? A 国 家 。 B 软 件 开 发 单 位 。 C 下 达 任 务 的 上 级 单 位 或 者 政 府 部 门 。 D 由 项 目 任 务 书 或 合 同 约 定 。 13 下 述 各 项 中 , 哪 项 为 专 利 法 的 核 心 ? A 专 利 制 度 推 动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 B 发 明 、 实 用 新 型 、 外 观 设 计 等 专 利 。 C 保 护 发 明 创 造 , 禁 止 他 人 未 经 专 利 权 人 许 可 擅 自 实 施 其 发 明 创 造 专 利 。 D. 授 予 专 利 权 人 一 定 期 限 的 垄 断 权 。 14 下 述 属 于 专 利 法 所 称 “ 发 明 ” 的 是 : A 计 算 机 方 法 。 B 财 务 会 计 方 法 。 C 电 子 计 算 机 。 D 相 对 论 。 15 下 列 各 项 中 不 具 有 实 用 性 的 为 : A 对 空 气 造 成 轻 度 污 染 的 柴 油 机 。 B 安 装 在 建 筑 物 上 的 砖 、 瓦 。 C 永 动 机 。 D 生 产 产 品 成 品 率 基 地 的 机 器 设 备 。 16 刘 某 用 邮 件 的 方 式 向 专 利 局 寄 出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 而 信 封 上 寄 出 邮 戳 日 期 不 清 。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 该 文 件 的 递 交 日 期 为 : A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上 填 写 的 日 期 。 B 邮 件 信 封 上 的 送 达 地 邮 戳 日 期 。 C 刘 某 提 交 的 寄 出 地 邮 局 收 据 上 的 邮 戳 日 期 。 D 专 利 局 收 到 该 邮 件 的 日 期 。 17 不 仅 专 利 权 人 不 能 再 许 可 除 被 许 可 方 之 外 的 第 三 人 , 以 同 样 的 方 式 实 施 该 专 利 , 而 且 专 利 权 人 自 己 也 不 得 实 施 的 专 利 许 可 证 是 : A 独 家 许 可 证 。 B 独 占 许 可 证 。 C 普 通 许 可 证 。 D 分 许 可 证 。 18 下 列 属 于 专 利 侵 权 行 为 的 为 : A 经 过 专 利 权 人 默 许 实 施 发 明 创 造 专 利 的 行 为 。 B 实 施 专 利 权 已 经 终 止 的 专 利 技 术 的 行 为 。 C 以 生 产 经 营 为 目 的 实 施 , 发 明 创 造 专 利 的 行 为 。 D 供 自 己 个 人 需 要 而 利 用 他 人 的 专 利 行 为 。 19 外 国 人 在 中 国 申 请 注 册 商 标 或 办 理 其 他 事 宜 的 , 可 委 托 下 述 哪 个 组 织 代 理 ? A 国 务 院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商 标 局 。 B 该 国 驻 中 国 使 馆 的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代 办 处 。 C 商 标 局 指 定 的 外 国 商 标 代 理 组 织 。 D 任 意 一 家 有 条 件 从 事 涉 外 代 理 业 务 的 中 国 商 标 代 理 组 织 。 20 保 护 工 业 产 权 巴 黎 公 约 将 厂 商 名 称 纳 人 下 述 何 种 保 护 范 围 ? A 著 作 权 。 B 工 业 产 权 。 C 专 利 权 。 D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 21 商 业 秘 密 必 须 具 有 信 息 性 。 这 里 的 “ 信 息 性 ” 是 指 与 工 商 业 活 动 有 关 的 什 么 内 容 ? A 经 营 信 息 和 技 术 信 息 。 B 国 家 机 密 。 C 个 人 隐 私 。 D 取 得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的 信 息 。 22 不 正 当 竞 争 是 以 侵 害 谁 的 合 法 权 益 为 直 接 目 的 的 行 为 ? A 生 产 者 。 B 消 费 者 。 C 经 营 者 。 D 有 竞 争 关 系 的 经 营 者 。 23 下 列 选 项 中 , 甲 的 哪 些 行 为 应 当 被 认 定 属 于 专 利 侵 权 ? A 甲 公 司 不 知 其 从 乙 公 司 购 进 的 一 批 货 物 是 未 经 专 利 权 人 许 可 而 制 造 的 专 利 产 品 , 并 将 这 批 货 物 卖 出 。 B 某 项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布 后 , 尚 未 进 行 实 质 审 查 , 而 甲 公 司 实 施 了 该 项 发 明 。 C 甲 公 司 按 照 与 乙 公 司 签 订 的 委 托 开 发 合 同 研 制 新 产 品 , 为 了 实 验 的 需 要 , 未 经 丙 的 许 可 , 甲 使 用 了 丙 的 一 项 专 利 方 法 。 D 甲 公 司 进 口 了 一 批 机 器 。 货 物 到 岸 后 , 甲 才 得 悉 这 种 机 器 是 未 经 专 利 权 人 许 可 而 使 用 其 专 利 方 法 制 造 的 。 为 避 免 损 失 , 甲 将 这 批 机 器 出 租 给 丙 工 厂 , 约 定 租 赁 期 满 时 机 器 按 原 价 的 10 转 让 给 丙 。 24 某 厂 技 术 人 员 A受 指 派 担 任 一 技 术 攻 关 项 目 的 负 责 人 , 攻 关 小 组 成 员 还 有 甲 、 乙 、 丙 三 人 , 其 中 A和 甲 负 责 研 究 工 作 , 乙 负 责 项 目 的 协 调 管 理 工 作 , 丙 负 责 项 目 的 资 料 翻 译 与 整 理 工 作 。 后 攻 关 小 组 完 成 了 技 术 成 果 。 对 于 该 技 术 成 果 的 权 利 归 属 应 按 下 列 哪 一 办 法 处 理 ? A 使 用 权 、 转 让 权 、 技 术 成 果 文 件 署 名 权 属 于 某 厂 , A和 甲 、 乙 、 丙 有 获 得 奖 励 的 权 利 。 B 使 用 权 、 转 让 权 属 于 某 厂 , 技 术 成 果 文 件 署 名 权 属 于 A和 甲 。 C 使 用 权 、 转 让 权 属 于 某 厂 , 技 术 成 果 文 件 署 名 权 属 于 A和 甲 、 乙 、 丙 。 D 使 用 权 、 转 让 权 、 技 术 成 果 文 件 署 名 权 属 于 某 厂 , A和 甲 有 获 得 奖 励 的 权 利 。 25 关 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 下 述 答 案 哪 个 是 正 确 的 ? A 保 护 产 晶 。 B 保 护 方 法 。 C 保 护 产 品 及 方 法 。 D 保 护 的 产 品 应 当 是 经 过 工 业 方 法 制 造 的 。 E 保 护 的 方 法 应 当 是 能 实 现 的 。 26 下 述 哪 项 不 能 作 为 实 用 新 型 产 品 的 形 状 特 征 ? A 气 态 。 B 液 态 。 C 粉 末 状 。 D 颗 粒 状 。 E 材 料 的 断 面 形 状 。 27 下 列 何 种 物 质 可 以 申 请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 A 机 械 构 造 。 B 线 路 构 造 。 C 食 品 。 D 药 品 。 E 调 味 品 。 28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哪 项 ? A 权 利 要 求 书 中 不 应 当 写 入 不 产 生 技 术 效 果 的 特 征 。 B 在 权 利 要 求 书 中 作 出 记 载 但 未 记 载 在 说 明 书 中 的 内 容 应 补 入 说 明 书 中 。 C 权 利 要 求 中 应 当 尽 量 避 免 使 用 功 能 或 者 效 果 特 征 来 限 定 实 用 新 型 。 D 权 利 要 求 中 不 得 使 用 技 术 概 念 模 糊 或 含 义 不 确 定 的 语 句 。 29 关 于 对 说 明 书 摘 要 的 审 查 , 下 述 哪 种 说 法 是 正 确 的 ? A 摘 要 应 当 写 明 实 用 新 型 的 名 称 、 技 术 方 案 的 要 点 以 及 主 要 用 途 。 B 摘 要 应 当 写 明 反 映 该 实 用 新 型 相 对 于 现 有 技 术 在 形 状 和 结 构 上 作 出 改 进 的 技 术 特 征 。 C 摘 要 可 以 写 成 广 告 或 者 单 纯 功 能 性 的 产 品 介 绍 。 D 摘 要 不 应 当 加 标 题 , 可 连 续 书 写 。 E 摘 要 可 以 有 化 学 式 或 数 学 式 。 30 关 于 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的 修 改 , 下 述 哪 项 是 正 确 的 ? A 申 请 人 在 递 交 宴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后 两 个 月 内 可 以 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主 动 提 出 修 改 。 B 申 请 人 在 递 交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后 六 个 月 内 可 以 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主 动 提 出 修 改 。 C 申 请 人 在 递 交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后 十 二 个 月 内 可 以 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主 动 提 出 修 改 。 D 申 请 人 在 答 复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时 , 按 照 通 知 书 的 要 求 对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 E 申 请 人 在 答 复 补 正 通 知 书 时 , 按 照 通 知 书 的 要 求 对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 31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申 请 人 对 其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的 修 改 不 得 超 出 原 说 明 书 和 权 利 要 求 书 记 载 的 范 围 。 B 申 请 人 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的 修 改 可 以 加 人 原 说 明 书 和 权 利 要 求 书 中 没 有 的 内 容 。 C 申 请 人 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的 修 改 可 以 删 掉 某 个 或 者 某 些 特 征 。 D 申 请 人 对 实 用 新 型 进 行 修 改 时 , 可 以 重 新 撰 写 说 明 书 摘 要 。 32 一 个 完 整 的 国 际 专 刺 分 类 号 通 常 由 下 列 哪 些 选 项 的 符 号 组 合 而 成 ? A 部 、 大 类 、 小 类 、 大 组 、 小 组 。 B 部 、 大 类 、 小 类 、 主 组 、 分 组 。 C 部 、 大 组 、 小 组 、 主 组 、 分 组 。 D 部 、 大 类 、 小 类 、 主 类 、 分 类 。 33 一 件 申 请 专 利 的 发 明 涉 及 新 的 生 物 材 料 , 而 且 使 用 的 生 物 材 料 是 公 众 不 能 得 到 的 , 则 申 请 人 需 将 该 生 物 材 料 的 样 品 提 交 到 专 利 局 指 定 的 保 藏 单 位 保 藏 。 保 藏 单 位 未 能 在 四 个 月 内 出 具 存 活 证 明 , 专 利 局 发 出 视 为 未 保 藏 通 知 , 申 请 人 应 当 怎 么 办 ? A 提 交 意 见 陈 述 书 说 明 情 况 , 请 求 延 长 提 交 存 活 证 明 的 期 限 。 B 在 专 利 局 发 出 通 知 二 个 月 内 , 出 具 保 藏 单 位 有 关 证 明 , 提 交 恢 复 权 利 请 求 书 和 缴 纳 恢 复 费 并 完 成 未 完 成 的 行 为 。 C 专 利 局 发 出 通 知 三 个 月 内 , 出 具 保 藏 单 位 的 有 关 证 明 , 提 交 恢 复 权 利 请 求 书 和 缴 纳 恢 复 费 并 完 成 未 完 成 的 行 为 。 D 专 利 局 发 出 通 知 四 个 月 内 , 出 具 保 藏 单 位 的 有 关 证 明 , 提 交 恢 复 权 利 请 求 书 和 缴 纳 恢 复 费 。 34 某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于 1994年 6月 12日 递 交 , 至 今 尚 未 授 权 , 为 保 持 该 专 利 申 请 有 效 , 申 请 人 从 何 时 起 应 当 交 纳 第 一 次 维 持 费 , 而 不 需 要 支 付 滞 纳 金 或 不 会 被 视 为 撤 回 专 利 申 请 ? A 第 一 次 维 持 费 应 当 在 1996年 5月 12日 至 6月 12日 交 纳 。 B 第 一 次 维 持 费 应 当 在 1996年 6月 12日 至 7月 12日 交 纳 。 C 第 一 次 维 持 费 应 当 在 1997年 5月 12日 至 6月 12日 交 纳 。 D 第 一 次 维 持 费 应 当 在 1997年 6月 12日 至 7月 12日 交 纳 。 E 第 一 次 维 持 费 尚 不 需 缴 纳 。 35 王 某 于 1999年 3月 4日 向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专 利 局 提 出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 于 2000年 1月 1日 就 相 同 主 题 再 次 向 该 局 提 出 申 请 , 并 声 明 要 求 优 先 权 , 下 述 选 项 哪 个 正 确 ? A 王 某 享 有 本 国 优 先 权 , 优 先 权 日 为 1999年 3月 4日 。 B 自 2000年 1月 1日 , 在 先 申 请 视 为 撤 回 。 C 如 果 与 1999年 3月 4日 以 后 和 2000年 1月 1日 以 前 的 已 有 技 术 相 比 , 该 项 发 明 缺 乏 突 出 的 实 质 性 特 点 和 显 著 的 进 步 不 能 授 予 专 利 权 。 D 如 果 新 申 请 的 技 术 方 案 与 在 先 申 请 的 技 术 方 案 有 实 质 性 差 别 则 新 申 请 予 以 驳 回 。 E 2000年 1月 1日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第 二 十 八 条 认 定 的 申 请 日 。 36 构 成 外 观 设 计 的 是 下 述 哪 个 选 项 ? A 形 状 。 B 图 案 。 C 色 彩 。 D 形 状 与 图 案 的 结 合 。 E 色 彩 与 形 状 、 图 案 的 结 合 。 37 不 给 予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保 护 的 客 体 , 下 述 正 确 的 是 哪 项 ? A 取 决 于 特 定 地 理 条 件 、 不 能 重 复 再 现 的 固 定 建 筑 物 、 桥 梁 等 。 B 因 其 包 含 有 气 体 、 液 体 投 粉 末 状 等 无 固 定 形 状 的 物 质 而 导 致 其 形 状 、 图 案 、 色 彩 不 固 定 的 产 品 。 C 不 能 分 割 、 不 能 单 独 出 售 或 使 用 的 部 分 , 如 袜 跟 、 帽 檐 、 杯 把 等 。 D 纯 属 美 术 范 畴 的 作 品 。 E 仅 以 在 其 产 品 所 属 领 域 内 司 空 见 惯 的 几 何 形 状 和 图 案 构 成 的 外 观 设 计 。 38 哪 国 际 局 出 版 的 国 际 专 利 申 请 说 明 书 标 识 代 码 包 括 : A 代 码 “ A1” 。 B 代 码 “ A2” 。 C 代 码 “ A3” 。 D 代 码 “ B” 。 39 一 件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 其 优 先 权 日 为 1991年 3月 5日 , 申 请 日 为 1992年 3月 5日 , 申 请 人 应 当 在 何 时 提 出 实 质 审 查 请 求 和 缴 纳 审 查 费 ? A 必 须 在 递 交 申 请 文 件 的 同 时 递 交 。 B 申 请 文 件 公 布 之 后 。 C 1994年 3月 5日 之 前 。 D 1995年 3月 5日 之 前 。 40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第 二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 申 请 外 观 设 计 的 , 应 当 提 交 : A 外 观 设 计 图 或 照 片 及 简 要 说 明 。 B 请 求 书 以 及 该 外 观 设 计 的 图 片 或 者 照 片 等 文 件 , 并 写 明 使 用 该 外 观 设 计 的 产 品 和 其 所 属 的 类 别 。 C 外 观 设 计 图 或 者 照 片 及 使 用 该 外 观 设 计 的 产 品 。 D 外 观 设 计 图 或 者 照 片 、 外 观 设 计 简 要 说 明 及 使 用 该 外 观 设 计 的 新 产 品 类 别 。 41 申 请 人 应 当 自 收 到 授 权 通 知 之 日 起 两 个 月 内 办 理 手 续 , 需 缴 纳 的 费 用 有 哪 些 ? A 授 予 专 利 权 当 年 的 维 持 费 。 B 授 予 专 利 权 当 年 的 年 费 。 C 专 利 登 记 费 。 D 专 利 证 书 印 花 税 。 42 向 专 利 局 缴 纳 各 种 费 用 可 通 过 什 么 样 的 方 式 缴 纳 ? A 可 以 通 过 邮 局 汇 付 。 B 可 以 用 现 金 或 支 票 到 专 利 局 直 接 缴 纳 。 C 可 以 用 特 快 专 递 方 式 汇 款 。 D 可 以 通 过 银 行 信 汇 。 43 要 求 外 国 优 先 权 的 , 申 请 人 可 以 : A 自 申 请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 缴 纳 优 先 权 要 求 费 。 B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个 月 内 , 在 缴 纳 申 请 费 的 同 时 , 缴 纳 优 先 权 要 求 费 。 C 撤 回 优 先 权 要 求 , 并 要 求 退 还 优 先 权 要 求 费 。 D 撤 回 优 先 权 要 求 , 专 利 局 对 优 先 权 要 求 费 不 予 退 回 。 44 PCT所 规 定 的 最 低 限 度 文 献 量 包 括 “ 专 利 文 献 ” 和 “ 非 专 利 文 献 ” 两 部 分 。 其 中 “ 专 利 文 献 ” 部 分 是 指 下 述 哪 项 ? A 七 国 和 四 个 国 际 组 织 自 1920年 以 来 公 布 的 专 利 文 献 和 讲 英 语 、 法 语 、 德 语 及 西 班 牙 语 的 国 家 出 版 的 不 要 求 优 先 权 的 专 利 文 献 。 B 十 国 和 两 个 国 际 组 织 自 1920年 以 来 公 布 的 专 利 文 献 和 讲 英 语 、 法 语 、 德 语 及 西 班 牙 语 的 国 家 出 版 的 不 要 求 优 先 权 的 专 利 文 献 。 C 七 国 和 两 个 国 际 组 织 自 1920年 以 来 公 布 的 专 利 文 献 和 讲 英 语 、 法 语 、 德 语 及 西 班 牙 语 的 国 家 出 版 的 不 要 求 优 先 权 的 专 利 文 献 。 D 五 国 和 四 个 国 际 组 织 自 1920年 以 来 公 布 的 专 利 文 献 和 讲 英 语 、 法 语 、 德 语 及 西 班 牙 语 的 国 家 出 版 的 不 要 求 优 先 权 的 专 利 文 献 。 45 我 国 在 1993年 1月 1只 专 利 法 第 一 次 修 改 之 前 , 出 版 的 专 利 说 明 书 的 种 类 有 : A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开 说 明 书 、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审 定 说 明 书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说 明 书 。 B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开 说 明 书 、 发 明 专 利 说 明 书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说 明 书 。 C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开 说 明 书 、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审 定 说 明 书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说 明 书 。 D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开 说 明 书 、 发 明 专 利 说 明 书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说 明 书 。 46 下 列 三 个 文 献 号 依 次 为 : CN 1087369A、 CN 1020584C: 、 CD2131635Y, 下 述 哪 项 为 正 确 答 案 ? A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开 号 、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公 告 号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公 告 号 。 B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开 号 、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审 定 公 告 号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公 告 号 。 C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开 号 、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公 告 号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授 权 公 告 号 。 D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开 号 、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审 定 公 告 号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授 权 公 告 号 。 E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开 号 、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公 告 号 、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授 权 公 告 号 。 47 下 列 技 术 方 案 中 的 哪 一 项 有 可 能 获 得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权 ? A 仅 改 变 焊 皮 组 合 物 成 分 的 电 焊 条 。 B 红 外 线 热 疗 仪 。 C 适 合 于 儿 童 使 用 的 手 风 琴 , 其 相 对 于 标 准 手 风 琴 的 区 别 仅 仪 是 各 部 分 尺 寸 为 标 准 手 风 琴 的 三 分 之 二 。 D 可 以 将 其 固 定 在 车 间 水 泥 支 撑 台 上 的 工 业 窑 炉 。 48 甲 企 业 于 1996年 10月 1日 就 一 项 组 台 家 具 提 交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试 问 下 列 选 项 中 哪 个 破 坏 该 专 利 申 请 的 新 颖 性 ? A 乙 企 业 于 1996年 6月 7日 在 北 京 国 际 博 览 会 上 展 出 了 相 同 的 产 品 。 B 参 与 研 制 这 项 技 术 的 甲 企 业 的 工 程 师 在 该 专 利 申 请 提 出 之 前 调 到 了 其 他 单 位 。 C 甲 企 业 于 1996年 8月 25日 就 该 产 品 向 国 家 科 委 申 报 科 技 成 果 奖 。 D 甲 企 业 在 申 请 日 之 前 已 委 托 某 厂 加 工 样 品 。 E 甲 企 业 于 1996年 4月 5日 在 上 海 地 区 博 览 会 上 展 出 了 相 同 的 产 品 。 49 当 审 查 员 在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中 指 出 某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的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未 得 到 说 明 书 支 持 时 申 请 人 的 答 复 或 修 改 哪 一 选 项 是 不 正 确 的 ? A 改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 根 据 说 明 书 的 记 载 对 其 保 护 范 围 作 出 新 的 限 定 。 B 在 说 明 书 中 补 充 新 的 实 施 蜘 , 使 其 覆 盖 要 求 保 护 的 范 围 。 C 根 据 说 明 书 中 的 实 施 例 重 新 组 合 出 新 的 保 护 范 围 。 D 删 除 得 不 到 说 明 书 支 持 的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 将 包 括 了 说 明 书 中 具 体 技 术 方 案 的 从 属 权 利 要 求 上 升 为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 50 无 效 请 求 的 理 由 是 与 专 利 技 术 方 案 相 同 的 产 品 在 申 请 日 以 前 已 经 销 售 , 因 而 缺 乏 新 颖 性 。 无 效 请 求 人 提 供 的 证 据 是 一 张 2001年 3月 14 日 开 具 的 销 售 发 票 的 复 印 件 , 上 面 记 载 了 购 货 人 、 产 品 的 名 称 , 数 量 、 单 价 、 总 价 以 及 商 店 名 称 。 对 该 证 据 的 判 断 下 列 哪 个 选 项 是 正 确 的 ? A 怀 疑 由 他 人 所 销 售 产 品 的 发 票 的 真 实 性 , 要 求 提 交 发 票 的 原 件 。 B 指 出 虽 然 该 销 售 发 票 上 的 产 品 的 名 称 与 发 明 创 造 名 称 相 同 , 但 是 从 该 发 票 无 法 认 定 该 销 售 产 品 的 结 构 或 组 成 与 专 利 申 请 权 利 要 求 的 技 术 方 案 相 同 。 C 指 出 虽 然 产 品 的 名 称 与 发 明 创 造 的 名 称 相 同 , 但 是 通 过 将 销 售 产 品 的 结 构 或 组 成 与 专 利 权 利 要 求 进 行 比 较 说 明 两 者 并 不 相 同 。 D 无 效 请 求 人 指 出 此 销 售 的 产 品 是 自 己 研 制 并 生 产 的 , 有 权 销 售 , 不 违 反 专 利 法 。 51 按 照 审 查 指 南 的 规 定 , 组 成 五 人 合 议 组 应 符 合 下 列 哪 项 规 定 ? A 国 内 或 者 国 外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案 件 。 B 涉 及 重 要 疑 难 法 律 问 题 的 案 件 。 C 一 方 当 事 人 提 出 成 立 五 人 合 议 组 请 求 n D 进 行 巡 回 口 头 审 理 的 案 件 。 52 关 于 驳 回 申 请 的 复 审 决 定 , 以 下 哪 项 结 论 正 确 ? A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经 复 审 请 求 人 修 改 , 克 服 了 原 驳 回 申 请 的 决 定 所 指 出 的 缺 陷 , 在 新 的 文 本 基 础 上 撤 销 原 驳 回 决 定 。 B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经 复 审 请 求 人 修 改 , 克 服 了 原 驳 回 申 请 的 决 定 所 指 出 的 缺 陷 , 在 新 的 文 本 基 础 上 直 接 作 出 授 权 决 定 。 C 复 审 请 求 的 理 由 不 成 立 , 维 持 原 驳 回 决 定 , 驳 回 复 审 请 求 。 D 复 审 请 求 的 理 由 成 立 撤 销 原 驳 回 决 定 。 53 关 于 在 无 效 程 序 中 的 证 据 , 以 下 哪 项 结 论 是 正 确 的 ? A 对 于 双 方 当 事 人 均 不 反 对 的 证 据 , 专 利 复 审 委 员 会 一 般 可 以 不 再 查 证 , 即 予 采 纳 。 B 对 于 双 方 当 事 人 均 不 反 对 的 证 据 , 专 利 复 审 委 员 会 般 仍 需 进 行 查 证 , 根 据 查 证 结 果 决 定 是 否 采 纳 。 C 只 要 一 方 当 事 人 对 证 据 真 实 性 持 有 反 对 意 见 , 专 利 复 审 委 员 会 一 般 不 采 纳 此 证 据 。 D 对 于 双 方 当 事 人 意 见 不 一 致 而 且 不 影 响 作 出 决 定 的 证 据 , 专 利 复 审 委 员 会 可 以 不 予 采 纳 。 54 某 种 折 叠 椅 是 w厂 的 专 利 产 品 。 v厂 看 到 w厂 的 产 品 销 路 好 , 立 即 仿 制 了 一 批 并 将 这 些 折 叠 椅 销 售 给 Y百 货 商 店 , Y百 货 商 店 不 知 道 该 折 叠 椅 是 专 利 产 品 , 也 不 知 道 v厂 生 产 该 折 叠 椅 未 经 w厂 允 许 。 孙 勇 是 外 地 采 购 人 员 。 他 听 说 v厂 商 店 的 折 叠 椅 比 其 他 商 店 便 宜 , 遂 批 发 了 200只 准 备 带 回 s市 销 售 。 w厂 发 现 市 场 上 有 侵 权 产 品 销 售 , 并 很 快 了 解 了 v 厂 、 Y百 货 商 店 和 孙 勇 的 情 况 。 如 果 w厂 准 备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 请 求 解 决 这 起 侵 权 纠 纷 , 应 以 谁 为 被 告 ? A v厂 、 Y百 货 商 店 和 孙 勇 。 B v厂 和 Y百 货 商 店 。 C v厂 和 孙 勇 。 D 孙 勇 和 Y百 货 商 店 。 E V厂 。 55 王 力 于 1994年 6月 6日 向 专 利 局 递 交 一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 并 要 求 了 两 项 本 国 优 先 权 。 该 两 项 申 请 的 申 请 日 分 别 为 1993年 7月 2日 和 1993年 11月 15日 。 请 问 王 力 该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的 申 请 日 为 何 日 ? A 1993年 7月 2日 。 B 1993年 11月 15日 。 C 1994年 6月 6日 。 D 1994年 6月 7日 。 E 1993年 7月 3日 。 56 著 录 项 目 变 更 需 要 缴 纳 费 用 时 应 当 在 下 列 哪 一 期 限 内 缴 纳 ? A 提 出 著 录 项 目 变 更 的 同 时 。 B 提 出 著 录 项 目 变 更 之 日 起 一 个 月 内 。 C 提 出 著 录 项 目 变 更 之 日 起 二 个 月 内 。 D 提 出 著 录 项 目 变 更 之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 57 1993年 1月 4日 , 申 请 人 向 专 利 局 邮 寄 了 专 利 申 请 并 按 规 定 交 纳 了 申 请 费 。 但 由 于 疏 忽 , 12幅 附 图 中 的 图 l、 图 7和 摘 要 未 放 在 邮 寄 的 申 请 文 件 中 。 1993年 2月 15日 , 专 利 局 通 知 申 请 人 申 请 文 件 中 缺 少 图 1、 图 7和 摘 要 。 1993年 3月 1日 申 请 人 向 专 利 局 提 交 了 图 1的 正 式 附 图 , 1993年 3月 5日 申 请 人 又 向 专 利 局 提 交 了 图 7的 正 式 附 图 , 1993年 3月 15日 申 请 人 向 专 利 局 提 交 了 摘 要 。 根 据 以 上 事 实 , 该 申 请 的 申 请 日 是 哪 一 天 ? A 1993年 1月 4日 。 B 1993年 2月 15日 。 C 1993年 3月 1日 。 D 1993年 3月 5日 。 E 1993年 3月 15日 。 58 王 平 是 某 医 疗 器 械 厂 技 改 办 科 研 人 员 , 他 们 发 明 了 一 种 在 起 搏 人 血 时 对 血 细 胞 非 常 轻 柔 的 新 式 人 工 心 脏 起 搏 器 。 该 发 明 大 致 完 成 后 , 厂 里 的 专 利 工 作 者 高 敏 开 始 考 虑 拟 定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 李 宁 也 是 该 厂 的 科 研 人 员 , 尽 管 与 王 平 不 是 一 个 课 题 组 , 但 他 了 解 二 E平 发 明 的 内 容 与 进 度 , 并 认 为 自 己 发 明 的 特 制 阀 门 能 减 少 王 平 发 明 中 的 泵 尺 寸 。 当 高 敏 从 李 宁 处 了 解 了 这 一 情 况 并 经 实 践 证 明 将 两 个 发 明 合 并 更 好 后 他 决 定 重 新 撰 写 专 利 申 请 , 将 王 平 的 发 明 改 为 王 平 和 李 宁 的 共 同 发 明 , 因 为 这 两 个 发 明 密 切 相 关 。 新 的 专 利 申 请 既 包 括 王 平 的 发 明 , 也 包 括 李 宁 对 该 发 明 的 改 进 。 高 敏 作 这 一 决 定 还 因 为 根 据 工 厂 与 王 平 和 李 宁 签 订 的 合 同 , 王 平 和 李 宁 作 出 的 发 明 是 职 务 发 明 。 根 据 上 述 情 况 , 你 同 意 下 述 哪 个 结 论 ? 高 敏 在 该 新 申 请 中 将 王 平 与 李 宁 列 为 共 同 发 明 人 是 : A 正 确 的 , 尽 管 他 俩 未 在 一 起 共 同 工 作 过 , 每 人 也 并 非 对 每 个 权 利 要 求 都 作 出 了 贡 献 , 但 这 个 发 明 属 于 统 一 的 发 明 构 思 。 B 正 确 的 , 因 为 他 俩 的 发 明 都 是 职 务 发 明 。 C 不 正 确 的 , 因 为 他 俩 不 在 个 课 题 组 , 也 没 有 在 一 起 工 作 过 。 D 不 正 确 的 , 因 为 他 俩 的 发 明 内 容 不 一 样 , 不 能 放 在 同 一 个 申 请 文 件 中 申 请 。 E 正 确 的 , 因 为 壬 平 和 李 宁 对 要 求 保 护 的 主 题 并 未 作 出 同 等 贡 献 。 59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在 国 际 阶 段 中 规 定 , 申 请 人 为 自 然 人 时 姓 名 的 定 法 应 当 姓 在 先 、 名 在 后 。 B 在 国 际 阶 段 中 规 定 , 申 请 人 为 自 然 人 时 姓 名 的 定 法 应 当 名 在 先 、 姓 在 后 。 C 在 进 人 卢 明 中 填 写 申 请 人 姓 名 的 前 后 顺 序 应 当 按 照 所 属 国 的 习 惯 写 法 。 D 在 进 入 声 明 中 填 写 申 请 人 姓 名 的 前 后 顺 序 应 当 按 照 我 国 的 习 惯 写 法 。 60 判 断 下 列 专 利 文 献 的 文 件 种 类 代 码 : A A表 示 基 本 或 主 要 专 利 文 献 的 第 一 公 布 级 。 B B表 示 基 本 或 主 要 专 利 文 献 的 第 二 公 布 级 。 C C表 示 基 本 或 上 要 专 利 文 献 的 第 三 公 布 级 。 D Y表 示 实 用 新 型 文 献 第 一 公 布 级 。 E D表 示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文 献 第 一 公 布 级 。 61 在 专 利 许 可 证 贸 易 中 , 被 许 可 方 所 支 付 的 使 用 费 最 高 的 是 : A 分 许 可 证 。 B 普 通 许 可 证 。 C 独 家 许 可 证 。 D 独 占 许 可 证 。 62 权 利 要 求 书 中 通 常 不 允 许 包 含 下 述 哪 项 ? A 化 学 式 。 B 数 学 式 。 C 表 格 。 D 流 程 图 。 63 一 发 明 人 发 明 了 一 种 以 山 楂 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考试试卷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