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和监督制度l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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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资料 “单位内部的会计管理及监督制度”为了确保会计行为合法规范,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目 录第一章 单位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3第二章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5第三章 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9第四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17第五章 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责任制度 20第六章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21第七章 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23第八章 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27第九章 计量验收制度 30第十章 财产清查制度 31第十一章 会计交接制度 32第十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33第十三章 发票、收据领、用、存、缴销管理制度 36第十四章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38第十五章 物资采购、保管管理制度 40第十六章 财务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42第十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3第十八章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45第十九章 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 47第二十章 定额管理制度 48第二十一章 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51 第二十二章 质量保证金管理制度 53第二十三章 销售及收款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55第二十四章 销售确认管理规定 61第二十五章 采购内控制度 63第二十六章 存货内控管理制度 66附图 71第一章 单位内部会计管理体系第一条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1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单位内部的会计管理和监督制度,并领导单位的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工作。2 单位负责人应在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和盖章,并对单位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3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应予以奖励。第二条 会计机构本单位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随着企业发展规模增大,还可设置总会计师,并执行总会计师条例。第三条 会计机构的地位与作用以及与单位内部其他职能机构的关系一、 会计机构是从事会计核算的专职机构,负责办理如下事项:1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并集中保存与管理现金、银行存款与有价证券,包括相关的银行结算凭证与印鉴;2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并集中保存与管理发票和收据;5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6 资本、基金的增减。 单位的所有经济事项最终都必须与会计记录相联系,会计机构对单位所有的经济与业务活动实施会计监督。二、 会计机构负责汇总各职能部门提交的相关资料,经综合平衡后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运作计划,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对上述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反馈与监督。第四条 会计核算组织形式 实行以财务处为主体的一级核算组织形式,根据单位发展和需要也可实施以工程处、车间等为内部核算主题的二级核算组织形式。第五条 内部审计 设置内部审计人员,内审人员受单位负责人委托,对会计机构工作以及单位内部会计管理与监督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单位重大项目进行内审,对企业经营业绩和其他经济业务根据需要进行内审,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负责与上级主管审计部门联系和上报有关报表。第二章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任职资格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新进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 为确保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人员必须每年接受不少于24课时的后续教育,并取得相应的证明。2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的技术职务资格。3单位不得任用会计法第四十条提及的禁入人员担任会计工作。第二条 工作岗位的设置1会计机构应设置工作岗位如下: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岗位;总帐及报表核算岗位;固定资产、存货及其他财产物资核算岗位;工资及社会保险核算岗位;收入、支出、成本以及财务成果核算岗位;债权、债务及资金核算岗位;纳税申报岗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实施一员多岗,但必须以不违反内部牵制和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为前提。2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指定专人担任稽核工作,也可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兼任稽核工作。3会计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的负责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第三条 工作岗位的职责 一、会计机构的负责人1 负责主持会计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法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组织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2 设计、拟订单位的会计管理与监督制度,并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实施该制度。3 编制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运作计划,并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实施计划。4 搞好财务会计分析,参与经营决策。5 组织编制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并予签字、盖章。6 组织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参与对会计人员的任用、调配等人事安排。 二、出纳岗位1 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把好报销关,发现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拒绝办理或通过汇报领导进行处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有权要求更正、修改。2 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存和银行结算业务。3 做好现金和银行收付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平时与计算机记帐核对,每月末要核对银行对帐单以求帐实相符。4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不得一人掌管全部银行印鉴。 三、总帐及报表核算岗位1 按照科目汇总表及时登记总分类帐。2 做好总分类帐与明细帐3 在帐表一致的前提下及时正确编制有关会计报表。 四、固定资产、存货及其他财产物资核算岗位1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正确划分固定资产、存货及其他财产物资之间的界限,据以确认入帐。2 根据制度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逐笔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加与减少事项,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投入、转移、报废、毁损、盘盈、盘亏等事项都按必须规定程序办理必要手续,方可进行登记入帐或调整帐面。3 根据会计制度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4 定期将固定资产帐与本单位管理固定资产部门核对数量、金额,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卡、物数量与存放使用地点,以确保帐、卡、物三相符。5 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存货及物资明细帐,并确定有关存货计算方式,在办妥规定手续后,按照验收入库、出库等原始凭证登记有关增加或减少事项。6 督促指导财产物资保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存货及其财产明细帐,包括数量与金额。每月编制收发、存汇总表以与会计帐面数核对,确保帐帐相符,帐实相符。7 对低值易耗品建立收、发、存有关手续,采用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要建立辅助登记,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对两用物品(单位和家庭都能使用)以及价值较大的更要加强实物管理。 五、收入、支出及财务成果(包括结余、基金)的核算岗位1 根据销售部门开具发票以及业务部门通知开具收据等确认收入,确认收入同时并结转相关的成本。2 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发票、收据的购买与管理工作,包括办理申领、收回、核销的登记查验等手续。3 编制材料耗费等各种分配明细表以及有关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转帐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及成本费用明细帐,根据国家规定计算各种应交款。4 编制各类有关收入、支出、成本、效益的报表供上级或有关部门需要,为单位组织经济考核提供必要的会计数据。5 做好年终结算工作,结转结余、计提各项基金,做好记帐凭证。 六、应收、应付及资金核算岗位1 根据有关合同和协议审核有关应收、应付及借款、投资事项的凭证与资料。2 做好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以及投资等转帐记帐凭证和各种明细帐。3 每月检查上述有关债权债务往来以及融资、投资项目的履行情况,定期编制未办理清转的事项清单,督促有关销售、采购等业务部门抓紧清理工作。 七、稽核岗位1 审核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单位或填制人姓名,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办人员的签字、盖章,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基本要素是否真实、完整、合法、合规,发现有错误的情况是否按规定更正或重办,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一定的附加条件。2 审核记帐凭证必须的基本要素:填制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及借贷方向、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是否真实、完整、合法、合规。3 审核帐簿的设置和启用是否完备、合规,是否按照经审核的凭证登记帐簿,审核帐簿的记载、更正及结帐是否合规,总帐、明细帐、日记帐之间是否保持正确的勾稽关系。4 审核报表的编制及签署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帐表之间、表表之间是否保持正确的勾稽关系,财务报告是否完备、合规。5 其他须经稽核的事项。 八、纳税岗位1 纳税人员必须取得税务部门发放的纳税员证件。2 正确及时编报、申报各种流转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营业税和税收附加申报表等。3 及时办理申报免税、退税审报工作。4 对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及时向领导作出汇报。第三章 帐务处理程序制度第一条 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第二条 根据“工业会计制度”和科技企业的有关问题,本单位设置下列会计科目:。 第三条 单位的会计核算程序现金、银行日记帐收入记帐凭证支出记帐凭证会计报表总分类帐科目汇总表原始凭证明细分类帐转帐凭证第四条 单位的会计凭证一、 自制原始凭证 1预借款申请单 格式:一式三联(见附图一)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 凡没有取得对方原始凭证前,要支付的材料费、加工费及其他费用必须填制预借款申请单(包括预借差旅费或其他内容所需的现金),本单位由用款人提出申请,在一千元以下由分管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所长批准,所办核准,财务部门付款。借款人办妥业务事项取得对方原始凭证,应在三天内办完所内所需程序进行冲帐核销。一千以上还需所长批准。 2报帐单格式:单联(见附图二)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凡用现金支付的费用需填制报帐单,审批权限与预借款申请单类同。属于购买物资还需附入库单、发票,属于加工费需附加工费支付单、发票,属于工资、津贴、奖金等需附受款人签字清单。 3外埠出差费报销单 格式:单联(见附图三)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职工因公出差外省市因报销费用和补贴须填制该单,起点时间必须按每一地点上车、下车逐项填列,报销标准按所制定外埠出差标准执行,凡因私或绕道或不符合规定部分不准列支,审批权限与上述报销相同。 4医药费报销单 格式:单联(见附图四)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职工家属劳保在本单位,符合享受家属医疗报销范围的职工以及退休职工填制该报销单,报销单首先经本所后勤专职人员审核费用有否自理部分,查核就诊卡、劳保卡,审核无误签名或盖章,然后经分管领导批准签字,报销单方可有效向财务部门报销。 5收货报告单 格式:一式三联(见附图五)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收货报告单适用于本单位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以及后勤部门办公用品、劳防用品等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凭证。收货报告单必须反映供货单位名称、日期、发票号码、物资名称、数量、价格,经质量、数量验准后签名或盖章,交仓库和财务部门入帐登记。 6低值易耗品收货报告单 格式:一式三联(见附图六),图样类同收货报告单,稍有修改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低值易耗品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多次使用而不改变原有实物形态,其价值是逐步丧失,具有低值与易耗两个特征的物资,本单适用于价值在2000元以下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在生产上使用包括一般工具、通用工具、刃具、量具、模具、夹具、专用工具(不随产品销售的附件),在管理上包括办公桌、椅、电话、电风扇、计算器、取暖器等,填单要求与收货报告单相同。7固定资产收货报告单 格式:一式二联(见附图七)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适用于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财产物资。不需要安装调试的固定资产根据发票内容加上运杂费等直接填制,自制设备和需要安装调试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竣工验收后再填制该单。 8产品零件完工入库单 格式:一式三联(见附图八)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适用于自制半成品,凡作为半成品投产,完工后合格送半成品仓库,产品零件价格应按实际发生工料费用结算,也可采用计划价格,领用时由财务部门分摊半成品价格差异。 9外协作件加工入库单 格式:一式五联(见附图九)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适用外协单位加工半成品所发生的数量与加工费,并且是整个零件加工,不是某一工步的加工,经验收合格,可进入半成品仓库。加工如属于包工包料,其总价加工价格,加工如属发料加工,总价应由材料价格加上加工费价格,目前入库单缺少材料类目需修改。 10产品完工检验入库单 格式:一式五联(见附图十)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适用本所完工产成品入库依据,检验部门检验整机产品质量及整机所附零件数量,完工的产成品必须完成所有加工步骤,可随时销售发运给客户。 11限额领料单 格式:一式三联(见附图十一)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适用领用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配套件、半成品,在领用时按产品投产数量实行限额控制。填制时必须填清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用途,必须填清工作令号、产品名称、加工零件图号等。 12领料单 格式:一式三联(见附图十二)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适用领用帮助形成产品实体所消耗的材料、辅料等,包括制造工夹具,产品三包期内领用领料、报废补料等,填制时必须分清用途,有消耗定额按定额领料,无消耗定额必须由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核控制。 13低值易耗品领料单 格式: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适用领用属于低值易耗品一类的物资,生产上有刀具、刃具、量具、模具、工具、夹具以及不满2000元的设备等,管理上有电话机、电风扇、计算器、办公桌、椅、取暖器等。由于该类物资在使用中可以反复多次使用,因此在填制领用时,必须由有关部门领导批准签字,领用后建立个人使用卡片,加强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14外协作加工材料领料单 格式:一式五联(见附图十三)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适用发给外协加工单位制造本所产品零部件所需材料填制的凭证,在外协单位未交付完工零部件时,该材料所有权应属本所,要建帐控制。本单填制必须有产品及零件名称、加工零件材料定额及加工数量、外协单位名称,计划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发外加工材料结存及多余料的回收工作,待零件完工交付后,才能核销发外加工材料。 15销售材料凭证 格式:一式三联(见附图十四)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适用材料调拨以及产品保修期外向客户提供半成品所向仓库领用填制的凭证。本单使用必须是向客户收款的材料以及半成品,三包期内和不收费的材料和半成品不应该使用该凭证,为了达到内控目的,该凭证上应注明开发票的号码、经办人员及部门批准负责人签章。 16工作令号通知单 格式:一式六联(见附图十五)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适用计划部门布置科研生产的指令,仓库和落了部门依据限额发料和备料,车间、研究室根据指令要求安排生产,质检部门按照通知单验收质量和数量,财务部门按照通知单核算产品成本。正常情况下完工通知单上的完工数量与工作令号通知单一致时,该工作令号完成使命,退出生产领域。如产品试制失败或其他原因要取消该工作令号,计划部门应另出通知。计划部门要经常关心工作令号通知单布置的任务进度,清理未完成的工作令号。17产品加工路线单 格式:一式二联(见附图十六)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适用零件加工过程中的控制、反映在制品加工数量及进程,是登载在制品台帐的依据,也是填制完工半成品入库依据,填制报废单的依据,月末将未完成产品加工路线单汇总后,可反映某产品在制品的概况是成本核算一个重要数据。 18外协作件加工检验单 格式:一式三联(见附图十七)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适用产品制造过程中需要外单位加工某道工步或加工某个零件经检验要付款所填制的凭证。 19工作票 格式:一式二联(见附图十八)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适用车间、研究室统计产品发生的实动工时和完成定额工时以及废品损失。填制要求做到及时、正确。工时是会计成本核算最基本的数据,是修改公式定额的依据,是职工工作效益反映的依据。 20仓库材料金额汇总表 格式:一式二联(见附图十九)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表是由材料仓库核算员填制,月终结帐后,填制交所财务部门。填制要求及时、正确,本月结存必须与仓库材料明细帐加积数一致,是反映材料动态和占用资金主要报表。 21半成品收发情况表(月报) 格式:一式二联(见附图二十)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表是由半成品仓库核算员填制,月终结帐后,填制交所财务部门。填制要求及时、正确,本月结存必须与半成品库明细帐加积数一致,是反映材料动态和占用资金主要报表。 22产成品产出月报表 格式:(见附图二十一)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表由计划处根据当月完工产品填制此表,反映完工产品数量和产值,是编制统计报表和其他报表的一项依据。 23产成品收发存月报表 格式:一式四联(见附图二十二) 使用范围与填制要求本单由销售部门填制,反映产成品的实物动态。填制时必须以由关原始凭证为依据,本月收入是以产品入库单和退货开的红字发票为依据,本月发出是以发给客户作为销售的产品,与直接销售无关的展览会和陈列室应包括在结存中。表中发出商品是指产品交付客户,由于还未调试安装等原因,未开发票的数量。二、记帐凭证1记帐凭证种类 收入记帐凭证(见附图二十三) 付出记帐凭证(见附图二十四) 转帐记帐凭证(见附图二十五)2使用范围凡涉及先进和银行结算的会计事项,使用收入记帐凭证或付出记帐凭证,其余的会计事项则使用转帐记帐凭证。3填制要求收入凭证和付出凭证由分管的出纳人员填制,转帐凭证则由会计人员填制,填制摘要要能反映会计事项主要方面、往来单位、经济业务,会计科目一级科目必须填制,有二级科目的必须填制,无二级会计科目的则可不填。凭证上日期、编号、附件必须填全,制单人、出纳由出纳人员盖章,然后交复核人员复核签章,经复核后交记帐员记帐和签章,最后由财务主管签章。第五条 单位的会计帐簿1帐册种类 总帐:采用三栏式 日记帐:包括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采用三栏式 明细分类帐: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成本、管理费用科目采用多栏式,其余科目明细帐可采用三栏或多栏式。2会计帐簿必须附有“启用表”,并填写内容。3会计帐簿要按照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空页。会计人员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登帐,结出余额,更正错误以及结帐、转帐,不得采用伪造、编造、涂改、擦抹、退色等不合法、不合规的做法。第六条 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1会计报告的类别 月度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上交税金明细表、损益表,次月8日前上报科委条财处、电气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税务所。年度企业会计报告根据当年财政部门决定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纳税申报表:次月8日前报送徐汇税务分局,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调节税等。 其他报表:基本建设投资月报、年报,报送电气集团公司、节能投资公司,科技成果转化月报报送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2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坏机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各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应当相互一致。3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件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向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绝对不允许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披露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并对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予以说明。第四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第一条 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电算化初级证书。1 电算主管: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2 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3 审核记帐: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帐簿,对打印输出的帐簿、报表进行确认。4 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可由会计主管兼任。5 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员:负责存档数据光盘、程序光盘、输出的帐表、凭证和各种会计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光盘、数据及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实行会计电算化可一人多岗,并有稽核与操作相分离的内控制度。第二条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1 明确规定上机操作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操作密码要求严格管理,指定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2 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帐簿。3 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4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操作人、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5 凭证输入计算机前,应先经过检查和预处理,不合法、不正确、不合理、不真实、内容不完整的凭证不能输入。6 凭证输入计算机后要进行复核,复核输入内容和原件是否一致,防止有意无意的错误,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复核人员和输入人员不允许同一个人。输入人员对于现金和银行科目,必须将计算机内容与出纳员编制日报表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核。凭证输入后,输入人员在凭证记帐人员一类目上盖章。7 输入的凭证必须由另一个人复核后才能用于记帐,计算机复核的内容包括合法性、合理性、正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复核可采用屏幕查看、打印输出和重复输入复核三种方法。8 所有帐簿平时均保留在计算机内,日记帐、材料帐、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帐户必须每月打印,其他明细帐和总帐可根据需要按月、按季或按年打印往来户帐,如不按月打印,但必须打印往来户余额表,以便管理上使用。打印后的帐簿应连续编号,应由专人检查后再作为正式帐页进行装订,并由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以防止帐页的散失和被抽换,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装订成册的帐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另加目录,记明每个帐户的名称和页次。9 打印输出后的正式帐、证、表不能加以人工修改,生成的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10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要对有关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以检查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11日常维护包括硬件维护和软件维护,维护一般由电算维护员负责,软件操作员等其他人员不得进行维护,电算主管可进行维护监督工作。 第三条 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1 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用于财务管理的计算机不得进行其他工作,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2 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源程序备份及每月数据备份做到双备份异地存放,在财务管理计算机中设置屏幕保护密码。3 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过会计软件进行升级版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4 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的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5 健全必要的防止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第四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2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3 打印输出的帐表必须由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4 具体保管期限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第五条 电算化会计移交管理制度1. 负责会计电算化的操作人员,在离开自己工作岗位时,应当将自己的工作妥善移交给下一位操作员,包括会计电算化软盘以及从计算机中删除自己名字及密码等。2. 操作人员在离开会计电算化岗位时,不可以修改或删除计算机中任何会计数据,保证会计数据准确,完整的移交到下一位操作员手中。 第六条 电算化会计的审查管理制度1. 为了防止计算机操作人员的舞弊行为,有专门的监督电算化会计人员,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2. 监督电算化会计人员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发现操作人员有舞弊行为可以撤销操作人员的操作资格。 第七条 电算化会计软件更新或升级的管理制度1. 随着计算机信息产业的发展,计算机软件的不断更新,对于电算化软件的更新或升级,将会通过一定的审批手续,待审批手续合格后再进行更新或升级。2. 在会计软件更新或升级过程中,保证实际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有有关人员进行监督。第五章 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责任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对外投资、融资提供担保等,涉及重大资产处置与资金调动等经济事项。第二条 单位应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审批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重大经济事项的内容与范围: 证券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证券投资等。 投资参股或合作经营办企业,包括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实物等投资方式。 收购企业或企业股份,参与资产重组。 重大固定资产调拨和企业改制中的资产处置。 申请贷款等信贷资金。 为附属单位或控股企业提供经济担保。 重大技术引进项目。 其他非正常性生产所需开支大笔资金的项目。 2审批程序 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可行性方案。 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作出书面决议。 采取单位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联合签署程序,严格内部牵制措施。第六章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一条 单位的会计机构对财务收支实行监督,必须坚持如下原则:1 对审批手续不全或确认有误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并要求补充、更正。2 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与纠正或报告单位负责人处理。3 对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财务制度的财务收支的应当拒绝办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4 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还应当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条 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具体由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根据任务需要编制各自分管领域的计划和预算,交会计机构汇总平衡后编制预算或计划方案,报经单位负责人审定批准执行。 第三条 为确保财务收支计划的严格实施以及会计机构对财务收支的有效监督,单位负责人应对各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出具书面委托,规定各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财务收支的内容、范围、审批权限与额度。对于超过计划预算并确需追加计划的还应规定报告单位负责人审批的办法。另外对违反授权规定的行为还应规定相应的处罚办法。 第四条 会计机构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单位各项收入进行确认后方可登记入帐。1 来自财政部门、市科委、有关上级系统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补助款必须取得有关拨款通知、批文、项目文件以及款项收入凭证后,才可确认入帐。2 单位对外提供的科研项目、技术服务及技术产品以及其他性质的产品、劳务、服务等工作成果,应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履行或完成工作成果的证明、发票、收据(如由会计机构开具的,必须由有关业务部门提供书面通知)或款项收入凭证,确认收入予以入帐。第五条 会计机构根据单位负责人对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制订各类支出办理报销及经费预算控制的具体办法,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 对于专项经费、拨入专款等专项经费拨款,必须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专项财务收支需由单位负责人审批或通过特别授权方式办理。 第七条 属于社会集团购买力专项控制的收支,须按照国家规定办妥申报及审批手续,方可办理采购及报销手续。第七章 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第一条 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制造成本法或称为工厂成本。1 制造成本的概念:生产产品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对于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和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以及为产品销售发生费用,分别列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均不计入产品成本。2 制造成本计算方法:首先将生产中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计算对象进行汇集,其次将生产中发生的制造费用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在各个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根据成本计算对象汇集的全部生产费用,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从,而求得产成品成本和期末在产品成果。3 制造成本法特点:采用制造成本法可以使产品成本包括的内容与成本的经济内涵相吻合,把不属于制造成本的费用支出计入期间费用,更有利于对产品成本进行控制,从而达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采用制造成本法可以提供销售毛利的数据,反映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经济效益,同时衡量是否能弥补各种费用支出(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 第二条 构成产品成本的费用 1费用的确认 费用表明企业为经营收入而付出的努力,在会计核算上的费用往往仅指直接或间接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相应耗费。 2产品的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及外协加工费: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以及其他直接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产品发生的协作费。 直接人工:指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燃料与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外购的燃料及动力包括电费等,本单位该费用占产品成本比重较小,可以将其并入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指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车间、工程处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险费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三条 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的方法 1材料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在生产活动中大量消耗的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燃料,根据不同的用途进行归集,用于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和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归集到“直接材料”项目,直接计入到某批产品成本中去,用于维护生产设备和管理生产的各种材料列入“制造费用”项目,通过一定的方法间接分配到受益产品的成本中去。有些材料为几种产品共同耗用,包括辅助材料(机油、砂皮、漆刷、回丝等),要采用合理简便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种产品成本。不应计入产品成本而属于期间费用的材料费用,则应计入“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科目,用于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其他专项工程以及集体福利设施的材料费用不得列入产品成本,也不得列入期间费用。2人工费的归集和分配人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用,分配工资和福利费用,首先划清应计入产品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期间费用工资及福利费界限,其中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工资及福利费用还应按产品成本项目归集,凡属于生产车间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费用,列入产品成本“直接人工费”项目;企业各生产单位(车间、研究室)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管理人员工资和提取福利费列入产品成本的:“制造费用”项目;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提取的福利费作为期间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应计入成本。设立销售点和为销售产品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提取的福利费作为期间费用记入“产品销售费用”科目,不应计入成本。由于企业生产多种产品,人工费用需要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通常采用按产品实动工时比例分配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分配率=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各种产品实动工时之和某种产品应分配的工资费用=该种产品实动工时分配率按实动工时比例分配工资费用能使产品的工资支出与劳动生产率的水平联系起来,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单位产品消耗工时下降,分配的工资费用也少,由此可见生产工人实动工时的统计关系到产品成本中工资分配的正确性与合理性。3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生产单位(车间、工程处)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按其用途(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险费、租货费、保险费、排污费以及其他)和发生地点,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有的费用可根据支出凭证直接记入该明细帐,材料、工资、折旧以及待摊和预提费用等,要在月末时,根据汇总编制的各种费用分配计入,归集在“制造费用”科目借方的各项费用,月末时应全部分配转入“生产成本”科目计入产品成本。“制造费用”科目一般月末没有余额。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总额各种产品实动工时总和某种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该种产品实动工时分配率 关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核算首先确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以及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等。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本单位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折旧率采用个别折旧率。某项固定资产年折旧率=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率=该项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年原值月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净残值比例在原价的3%5%内确定,净残值低于3%、高于5%的企业确定后要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第四条 完工产品成本的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划清各种费用界限,即经过分类、归集和分配,其中应计入本月各种产品成本的各项费用,按照成本项目直接计入或分配计入了各种产品的成本;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又经过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的分配,从而求得月末在产品的成本和完工产品的成本。企业的完工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材料、自制半成品、自制工具、模具等以及为在建工程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提供劳务等。本单位完工产品成本核算可选用下列而种方法: 约当产量法所谓约当产量是指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折合成完工产品的当量,然后再将产品应负担的全部产品费用,按完工产品产量和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方法。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完工程度产成品成本=单位成本产成品产量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费用=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成本 在产品成本按定额成本计算这种方法首先月末要有统计在产品投入数量盘存表,再根据按定额资料对各个加工阶段上的在产品确定一个定额单位成本,根据在产品数量,分别乘以各项定额单位成本,即可计算出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成本。月末在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数量在产品定额单位成本产成品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费用-月末在产品成本产成品单位成本=产成品总成本产成品产量第五条 销售产品成本的核算企业产品销售后获得了销售收入,同时需要结转与收入相配比的成本。产品销售成本是根据产成品明细帐中获得:某产品销售成本=某产品销售数量某产品单位成本第八章 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第一条 财务会计分析工作应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会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第二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定期编写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召集有关管理部门开会研究,以利单位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第三条 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以下四个方面:1 财务收支计划或费用定额执行情况;2 对外投资、融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运作情况;3 财务会计指标体系的评价4 根据单位实际需要专题研究有关会计信息、成本管理、费用管理等问题。 第四条 财务会计分析指标体系主要反映企业赢利能力、发展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产出效率、产销衔接状况等方面。1总资产贡献率或称为总资产报酬率该指标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是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的集中表现。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具体可由以下小指标来补充: 销售净利率=(净利销售收入)100% 销售毛利率= (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 100% 资产净利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净值报酬率=(利润总额平均股东权益)100% =(利润总额平均净资产)100% 2资本保值增值率该指标反映企业净资产的变动状况,是企业发展能力的集中体现,是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率的反映。资本保值增值率=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上年同期期末所有者权益3资产负债率该指标既反映企业经营风险的大小,也反映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金从事经营活动的能力。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具体可由以下小指标来补充: 速动资产够用天数=速动资产每天资金支出(全部营业现金支出+利息支出+所得税支出)360 资金流转对负债比率=营业所得资金负债总额 4流动资金周转率指一定时期内流动资产完成的周转次数,反映投入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流动资金周转率=(销售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具体可由以下小指标来补充: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存货周转天数=360(销货成本平均存货) 应收帐款周转天数=(平均应收帐款360)销售收入 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5成本费用利润率反映投入的生产成本及费用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反映企业降低成本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为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之和。6全员劳动生产率该指标反映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劳动投入的经济效益。7产品销售率该指标反映工业产品已实现销售的程度,是分析工业产销衔接情况,研究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的指标。产品销售率=工业销售产值工业总产值(现价)8 其他第九章 计量验收制度 第一条 凡单位自制或购置的实物形态的资产,必须通过计量验收,方可办理会计入帐手续。1 自制的半成品、产成品须经过计量验收后开具入库单。2 自制专用设备经设备部门计量验收后,书面通知有关部门登记入帐。3 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配套件、包装物等,须经质量、数量验收后开具入库单。4 外协件需经质检部门计量验收后开具外协件加工入库检验单。5 外购固定资产须经设备部门计量验收后开具固定资产入库单,并建立实物卡片。6 外购办公用品、劳防用品、生活用品须经总务部门计量验收后开具入库单。 第二条 凡属于企业资产转移,必须通过计量验收,方可办理会计入帐手续,包括下列情况:1 委托外单位加工所发材料;2 生产经营活动所领用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配套件、包装物、半成品;3 生产及管理部门领用固定资产;4 生产及管理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劳防用品、生活用品;5 销售给客户的产成品;6 有偿调拨的固定资产。 第三条 直接交付使用部门存放与使用,不经过仓库专门保管的物资,均须由保管部门进行计量验收,并在报销时予以书面验收确认(例如技术书籍、各类报表等)。第四条 对有一定技术要求的资产另行制订具体的计量验收标准。第五条 计量验收应包括物资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第十章 财产清查制度 第一条 财产清查范围 1全面清查的范围包括货币资金、短长期投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等。2局部清查范围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需轮批清查的存货以及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的清查资产。 第二条 财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组织财产清查小组,由财产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及会计机构派人员参加。该小组应是负责财产清查的常设工作班子,其任务是:制定财产清查计划,组织年终全面盘点及不定期的局部清查,对财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情况,明确责任,及时作出处理,并采取整改措施,改进财产管理。 第三条 财产清查方法1 全面清查方法一般年终进行,工作步骤应包括组织准备、落实部门及责任人、清查时间,经过实地清点、函询调查、核对帐实,作出盘点清单。2局部清查方法 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采购备用金不定期突击检查。 对流动性较大的存货要进行有计划的轮批抽查。 对应收帐款日常进行清理(包括函询、对帐等方法)。 第四条 对财产清查发现问题的处理1 资产管理部门或保管使用部门要对问题作出专题报告,并提交财产清查小组研究处理。2 凡属个人过失造成的损失应按照单位的规定办法追究赔偿责任,凡属财产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责任造成的损失,应列为对这些部门考核范围,采取整改措施,损失严重的予以处罚。3 需要报废、报损的财产物资或要作坏帐处理的应收帐款等,需按国家有关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分别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处理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国资、税务等机关审批处理。4 财产清查发现有经济问题触犯法律的,须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一章 会计交接制度第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第二条 移交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移交前作出准备如下:1 应对已受理的会计事项填完会计凭证,登毕会计帐簿,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处加盖个人私章,以明确责任。2 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会计资料、印鉴、发票、收据,以及所保管的先进、有价证券等财产,并据以编制移交清册,对未尽事项须另外作书面说明。 第三条 接受工作的会计人员须按移交清册进行点收,对于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资产,还应核对帐实(包括对银行存款未达事项调节表的核查),在确定无误后方可接受。另外对会计帐簿还须在帐簿启用表上办妥交接手续。第四条 移交清册应写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员的姓名、职务、交接清册的页数以及需要另行说明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由各方人员签名盖章后,一份归移交人员,一份归接受人员,一份归档保管。第五条 移交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对所担任的会计工作的规范、合法,所制作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所保管的资产的真实完整承担直接主管或经办的个人责任。第六条 会计人员因病、事假等原因,须有较长时间离开岗位的也应比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办理领事交接手续。第十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计档案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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