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劳务分包合同2016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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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土方开挖(回填)分包合同总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具体情况,因工程施工需要,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双方就甲方 工程 分包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专业及等级(主营业务):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一、劳务分包内容及方式1.分包内容:执行下列 (1)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含各种变更单、联系单、核定单)中土方开挖及外运(含土方外运各项手续办理及开挖外运期间场内、场外的清扫、冲洗及覆盖。满足政府治污减霾检查要求)等所有工作。(2)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含各种变更单)范围内的室内外土方回填,包括但不限于 2、分包方式:包人工、包机械、包进度、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维修、包工完场清等。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与调整【含税 ,含养老保险费3%、安全生产费用3%】2.1土方开挖及外运综合单价: 元/m,工程量约: m;2.2室外素土回填: 元/m, 工程量: m 2.2.1室外灰土回填: 元/m, 工程量: m 2.2.2.室内素土回填: 元/m; 工程量: m。其它: 暂定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含增值税)小写: 元。大写: 元。其中:税率: %,不含税价款为 元,增值税 元。 2.3在施工现场内,甲方支用乙方的人工,凡非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普工: 100 元/天、技工: 150 元/天,计入工程结算总价款以上(含2.3款零星用工费用)单价已充分考虑人工、主材、辅材、机械、利润、管理费、税金、风险、进场材料复试检测费用、医疗费、现场文明施工用工、以及合同期内人工工资涨价风险等一切因素,为一次性包死价,合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供需、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银行利率等变化而调整。否则,要求变动单价的一方将被视为违约,同时违约方须赔偿对方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 20 %的违约赔偿金。若由于乙方要求涨价而停工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三、工程款结算、支付及税票约定 3.1工程款的结算:土方开挖根据现场实际自然方结算,土方回填按照压实方进行结算。由工长填写工程分包任务书结算单,预算员负责工程量的审核,质量员负责工程质量评定,安全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最终考评审核,材料员负责材料盈亏管理审核,以上人员审核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确认后报公司经理审定,送公司相关部门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任何无公司经理签字的经济文件均不具备任何效力。 3.2工程款的支付约定:执行下列( ) (1)按月进度付款,建设单位工程款到位后,次月支付上月已完成验收合格且已结算工程量的 %;全部工作内容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总价款的 %;待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总价款的95 %;剩余5%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无息付清剩余质保金。 (2)建设单位工程款到位后,每 个月付款一次,支付已完成验收合格且已结算工程量的 %;全部工作内容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总价款的 %;待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总价款的 95 %;剩余5%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无息付清剩余质保金。 (3)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且建设单位工程款到位后付至验收合格且已结算总价款的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总价款的 95 %;剩余5%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无息付清剩余质保金。(4)其它: 3.3税票约定:3.3.1乙方属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小规模纳税人(3)其它。3.3.2乙方必须按甲方付款比例及节点提供合法有效的:执行下列( )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3.3.3乙方按3.3.2(1)要求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服务或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3.3.3发票开具及税金缴纳按工程当地税收管理政策执行。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税务报验登记手续,每次付款前先提供发票,甲方见发票付款。如乙方不能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3.3.4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假的或虚开的,被相关政府部门查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处以虚假发票金额20%的扣款(最低不少于5000元),乙方须重新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发票,在此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付款,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包含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3.5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则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3.3.6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报送花名册、考勤表、进场安全教育表及安全交底复印件(四表相符),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支付工程款。3.4 其它结算条款:3.4.1全部工程通过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等验收通过、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农民工工资发放纠纷事件发生,且甲方对乙方各项工作满意,否则不予计算工程量。3.4.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作内容,在现场材料、设施料具按甲方要求整理、退库后,且领用各种材料与甲方手续结清后,甲方给予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直至上述内容完成,再给予办理。由此造成的乙方各种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3.5支付方式:采用现金或转账支付方式。 3.6乙方应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劳务费必须优先满足民工工资的发放,每次付款乙方根据经甲方审批的劳务费,分班组按人头编制民工工资发放表(附件一),经乙方审核签字、盖章,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并交甲方备案。3.7 延期或不足额付款:乙方应有与承揽本工程相应的足够的经济实力,应充分考虑到并承担因建设方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甲方延期或不足额支付工程款的风险。若甲方延期 个月以内或不足额支付款,乙方应垫付必须的民工工资以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3.8 代替支付:乙方应依据相关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各类款项、民工工资,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且有诉讼隐患,而影响到甲方公司声誉及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或直接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代为支付(不需经乙方同意),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已引起诉讼案件,乙方则应承担违约责任。3.9 支付风险共担:如因建设方拖欠工程款导致甲方无法收到工程款,乙方同样应承担拖欠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追索资金和起诉甲方。3.10 支付的其它相关约定: 四、工期4.1工期要求:开工时间: 20 年 月 日,完工时间: 20 年 月 日(合计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4.2当实际进度达不到批准的进度计划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在限期 天赶上计划进度。若经乙方努力仍不能达到计划进度时,甲方有权从乙方收回该工程的一部分,另行选择施工单位,并对所干工程量不予结算,同时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4.3工期顺延条件:4.3.1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影响(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4.3.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仅指土方工程量增加超过 5以上)。4.3.3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甲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3.4因甲方材料、设备供应、大型设备故障造成连续停工超过48小时以上的工期影响,未超过48小时的工期不予顺延。4.3.5连续停水、停电超过48小时以上。4.3.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4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同时向建设方及监理方上报延误报告,建设方及监理方对延误报告答复后,甲方根据建设方及监理方答复意见,在3日内对乙方延长完工日期书面答复,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甲方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4.5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完工的,双方约定:每拖延一天,在结算时承包单价下浮 %;每提前完工一天,甲方奖励乙方 元,以此类推。4.6甲方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 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4.7如若因为建设方原因,要求加快工程进度存在赶工时,其费用已包含在各承包单价中,不再另计算其它赶工措施费用。4.8其他约定的事宜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5.1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按照国家现行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及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执行。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本专业工程要求的质量等级为 合格 。 5.2本工程具体质量要求:执行下列( )【参考】 (1)基坑内部挖土方应遵循分层、分区、分块、盆式的原则开挖,基坑内严禁相邻多区域大面积同时开挖,每区开挖至基底标高后及时浇筑混凝土垫层及基础底板,以减少基坑大面积暴露时间,控制基坑的回弹隆起。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边坡留土及动态土坡的稳定性;严格按照土方开挖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基坑内部临时边坡应结合轻型井点降水和护坡面层进行加固,土坡坡度应不大于1:1.5,且在土方开挖过程中挖土面高差不得大于3米,慎防土体的局部坍塌造成主体工程桩移位破坏、现场人员损伤和机械的损坏等工程事故。主体部分开挖标高允许偏差15cm,边坡放坡允许偏差25cm,但边坡不得挖陡。(2)土方回填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次虚铺厚度不超过250mm。回填平整度不超过15mm。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自检制度与工序交接检查制度,严把工程质量。5.3乙方所承包工程完工后须经建设方(监理)项目部、质监站、甲方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不予结算,并承担整修、返工费用。在整改完毕后甲方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方可予以结算。5.4施工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5约定的其它标准、要求 。 六、安全生产6.1双方另行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6.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安全生产相关条款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冲突的,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准。6.3乙方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制度,乙方违反相关规定时,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处罚。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和其他施工方的关系,双方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6.4甲方按国家和地方要求支付乙方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相关投入,乙方应保证足额投入,具体约定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七、劳动纪律和现场管理7.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坚决服从甲方管理,服从主管工长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决不允许和他们发生任何冲突。在现场凡是工长安排的,都应先执行,不能当面顶撞,乙方若违反此规定,甲方将给予经济处罚200元/次。7.2乙方人员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闹事、嫖宿等行为,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7.3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现场文明公约,使用文明语言,搞好环境卫生、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争当文明公民。文明工地检查时,对环境卫生和宿舍卫生差的当事人,每次罚款50元。7.4乙方施工工人必须统一着装,保证文明工地要求,费用由乙方自理,文明工地及其他验收时,对乙方不按本条办理者按每人每次30元处罚。7.5其他约定事宜 八、文明施工及绿色施工要求8.1乙方在分包工作施工期间,应按文明工地验收规范实施,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工作面整洁,人员精神面貌良好。8.2乙方教育职工做到文明礼貌、相互尊重、不聚众闹事、不打架斗殴,有问题应通过有组织的进行协调解决,并接受甲方的有关处罚管理规定。8.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发生顶撞,一旦发现将立即清理出场并以3000元/次罚款。8.4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发现指出后,乙方应及时整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8.5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其存放场所、库房悬挂明显标识,并设置专人管理。库房必须按规定配置对应数量的消防设施。8.6其他约定事宜 .九、材料管理9.1施工中所需的 材料等由甲方按定额用量根据工程进度供应,因乙方原因超耗的需按市场价双倍赔偿。9.2各种材料包装乙方应及时回收交回甲方仓库,不得随地乱扔或私自拿出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处以不低于实际价值2倍的处罚。9.3甲方提供的工具类材料,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出现丢失或人为损坏的需照价赔偿。9.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材料有明显质量问题时,须及时向甲方反馈意见,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但一旦接收进场,此将不能成为日后质量或损耗率达不到要求时的理由。9.5乙方每工作班应做到工完场清,砂浆、胶粉类材料随拌随用,工完场清未做到位或出现水泥类材料人为浪费的处以不低于2倍的处罚。 9.6甲方、乙方必须确保购置(租赁)的各类安全物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9.7约定的其它条款 十、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及重新检验 10.1根据施工图和相关施工文件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交底工作。10.2负责施工中质量、安全、施工进度、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考核;10.3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守法、安全、消防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10.4安排乙方施工任务,做好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 10.5甲方为乙方提供 间宿舍,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决(其费用自理),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生活、生产区域的卫生清洁。十一、乙方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依合同约定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纳入到工程保险范围内,并为每一个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特种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11.2乙方进场施工7日内向甲方提供:本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现场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名单、劳务分包拟投入施工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培训和技能状况、诚信信息、从业经历及上岗证书复印件(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上岗条件);特种人员的上岗证;现场人员花名册(所报花名册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及事实相符,禁止使用童工、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等疾病者及年龄超过55岁者);与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等资料(加盖乙方单位公章)。按月向甲方提供在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考勤记录、工资结算及支付的相关资料(加盖乙方单位公章),必须做到六统一(即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人月完工程量确认书、岗位技能证、工资支付表)。如经甲方核实乙方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等不真实或管理人员及劳务作业人员名单与现场实际不符,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罚。11.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等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制定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及时提供周计划并参加甲方及监理方或建设方组织的协调会。11.3.1乙方应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11.3.2乙方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同时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1.3.3乙方应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11.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方或监理工程师与劳务分包范围有关的指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建设方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不得直接致函建设方或监理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建设方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如乙方与建设方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每次处罚1000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11.5乙方每月必须按时发放人工工资,由乙方拖欠工资而引起纠纷或劳动力不足,乙方自行解决。11.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停工或消极怠工。11.7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得随意搭设临建。11.8乙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材料堆放整齐。必须确保文明施工现场。11.9认真及时做到工完场清,对清理不干净每次罚款1000元以上。11.10乙方在领到材料要妥善保管和节约用料,不能随意浪费,若发现有浪费材料现象按材料价双倍处罚。11.11乙方应加强对工人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等方面进行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导、教育、监督、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情况和资料。11.12作出分层、分段进度计划、施工月进度计划。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改变施工方案和降低质量标准。当天任务必须当日完成。11.13乙方负责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定期为其队伍中的从事有毒、有害等职业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职业病检查,其他人员按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检测费、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1.14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义务配合现场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11.15外购黄土时,乙方负责工地大门口内外的道路清扫及冲洗工作。如因清扫冲洗不及时、不到位,而导致相关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11.1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市政、交通等各部门的有关规定,工地以外所有需要协调的与本工作相关的事务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11.17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 。十二、甲乙双方违约责任12.1.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不当,所造成的窝、误及返工,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12.2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进行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中不得发生严重减员、质量不合格又不认真整改或工期严重拖后等情况,一旦出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所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并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12.3乙方人员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场,按逾期延误天数占总工期比例扣除人工费;乙方在合同约定进场时间5日后仍未进场,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乙方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并因此对合同工期造成影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所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并有权索赔。1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允许而私自停工,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的,在结算时承包单价下浮 %,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对所干工程量不予结算,并有权索赔。12.5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节约料具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清除乙方出场,并对所干工程量不予结算,同时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2.6乙方文明施工差,工完场不清,材料堆放乱,甲方有权及时派人进行整理,发生的费用按每工日 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2.7由于乙方质量原因遗留的后遗症而影响到甲方后期其他收尾项目无法施工时,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进场配合或返修处理,乙方在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配合或返修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若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进场配合或返修处理,甲方有权另委托他人配合或返修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冲抵支扣。12.8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12.9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 %违约金;12.10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次,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2.11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劳务班组工人款项,引起社会性、群体性事件,以及诉讼案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次。12.12如乙方采用多人围堵、冲击甲方或建设方办公地点;威胁、恐吓甲方或建设方个人;损毁甲方或建设方的财物;阻扰施工等方式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管起因如何,乙方均应为此承担责任。除对人、财、物进行损害赔偿外,并向甲方支付 万元/次的违约金。十三、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13.1施工期间使用的材料要轻拿轻放,避免噪音过大污染环境。13.2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避免对施工人员造成安全危害。13.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工完场清,防止建筑垃圾污染环境。13.4乙方对环境污染的材料和容器应及时回收,按规定处理,不得污染环境。13.5严禁带病上岗、酒后上岗和体力不支上岗,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责任,并全部承担其费用。13.6乙方对造成环境污染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经济处罚必须承担全部的责任。13.7有关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与要求执行。十四、保修金和保修期14.1工程竣工结算后,甲方按乙方工程结算总额的 5 %预留工程保修金,并从应付工程结算余款中扣留。保修期满后,甲方在 日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给乙方。14.2本工程保修期为 两 年,保修期自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4.3保修期内发生保修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到场维修。否则,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拒绝维修或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施工,所需费用(包括甲方的管理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甲方凭第三方签认的维修费用结算单、现场照片、建设方(或监理)签认的维修记录等凭证之一从乙方工程款内扣除。十五、保险和保证金15.1乙方必须为参与工地施工的人员(含管理人员)及时交纳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同时为施工场地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此部分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否则,结算时扣除该项费用。若因乙方未按人头及时交纳社会保险造成的所有责任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承担事故善后处理的全部费用。运至施工现场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及待安装设备,由乙方办理或获得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15.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前 日内向甲方缴纳 元(人民币大写)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项下所有义务,且完成的工作内容通过验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目标后,甲方不计利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后的余额返还乙方;若保证金不足的支付违约金的,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十六、合同授权16.1甲方授权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行使以下职权:签署合同,依据本合同约定处理索赔事宜等。16.2乙方授权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行使以下职权: 全权负责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签收甲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16.3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一概无效,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6.4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变更合同授权,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十七、 送达17.1乙方可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向有权限的甲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如果乙方拒绝签收,视为已签收。17.2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送达:17.2.1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向有权限的乙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其送达,甲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17.2.2甲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乙方地址: 邮 编: 收 件 人: 收件人电话: 17.3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十八、合同变更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方才有效。本合同中除填写空格部分外,手写修改之处必须加盖双方印章方才有效。十九、争议19.1本合同发生争议、纠纷时,当事双方应及时协商。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有关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仍解决不了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十、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20.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20.2以上合同中约定的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建设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20.3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21.1合同订立时间:20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21.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1.3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动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质量保修责任履行完毕,最终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二十二、附则22.1乙方就本工程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与合同有关条款不一致的以合同条款为准。22.2乙方确保在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内做到以严格的标准化进行现场管理和内部沟通。严格执行各方的管理制度,保持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严禁有扰民或其它影响治安的情况发生。22.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乙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未履行合同要求的且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22.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现场另行协商,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生效。22.5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纳税人类别: 纳税人类别: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一: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项目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 工 资(含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 (工资*3%)领款人建筑施工企业(公章) 劳务公司(公章): 劳务公司负责人: 项目部负责人: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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