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合同(按单价分包)-营改增(土石方挖运)七公司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2980006 上传时间:2020-06-04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业分包合同(按单价分包)-营改增(土石方挖运)七公司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专业分包合同(按单价分包)-营改增(土石方挖运)七公司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专业分包合同(按单价分包)-营改增(土石方挖运)七公司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土石方挖运) 合同编号:( ) 承包人(全称): 云南建投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 建设单位: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昭通市昭阳区太平片区敦煌路(二标段)道路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昭通市昭阳区 签约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承包人(全称): 云南建投第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昭通市昭阳区太平片区敦煌路(二标段)道路工程项目施工专业分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专业分包人资质情况 1、资质证书号码: 2、发证机关: 3、资质专业类别及等级: 4、资质授予时间及有效期: 5、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第二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昭通市昭阳区太平片区敦煌路(二标段)道路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 昭通市昭阳区 3、建筑面积: 4、项目概况: 敦煌路起于汉邦路,止于盐津路,道路全长约5010.021m,道路红线宽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拟建昭通市中心城市北部新区敦煌路位于昭通盆地北部,道路沿线最低点为西南末尾点,最高点为东北端,相对高差月85.64m,总体高差较大。5、承包内容:K1+340K1+980路段现有原地面至设计路床底面线设计标高的所有土石方开挖并运输到弃土场 (弃土场乙方自己负责) 6、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 )、料( )、机消耗(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总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本工程业主的承诺和本工程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全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第三条 合同工期1、拟开工日期: 2、拟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30 天(若开工时间后移,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工期:开工、延期开工、工期延误、暂停施工、提前竣工的办理程序若总包合同有相应条款规定则按总包合同条款履行,若总包合同没有相应条款规定,则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另行更换分包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质量标准: 按该专业工程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相关图集且不低于总包合同中业主方标准,同时满足甲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五条 增值税发票的约定 1、甲乙双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公司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税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 2、本合同乙方增值税纳税人类别: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 3、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 4、增值税发票提供方式:自开( )代开( )【注:代开发票必须加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 5、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6、发票提供时间:每月结算单经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后,乙方在 10 日内提供与结算单金额一致的符合上述约定的增值税发票。 7、乙方就本合同约定之业务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国家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的,或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且不免除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8、合同标的、内容应与发票载明一致,甲方未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增值税发票前有权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向甲方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时,送达日期不得超过自开票日期起60天(包含节假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 10、特别约定: 。 第六条 分包项目及单价、金额(注:根据第五条发票类型选择下述表样)(下表适用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序号栋号部位内容单位数量 不含税税率(%)税额价税合计单价(元)合价(元)单价(元)合价(元)单价(元)合价(元)01敦煌路路基挖运土石方M350000271350000合计:/合计金额大写(不含税):合计金额大写(价税合计):一百三十五万元整整备注:上表中数量、合价、合计金额均为暂估。 说明:(1)质量达标: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结算总金额10% 的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与间接的经济损失。(2)进度达标: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完成甲方的施工计划而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结算总金额10% 的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与间接的经济损失。(3)安全生产达标: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结算总金额10% 的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与间接的经济损失。(4)文明施工达标: 若乙方在现场发生野蛮施工、打架斗殴或引发火灾等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结算总金额10% 的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与间接的经济损失。(5)材料损耗达标:若在分包中存在领用甲方材料的,正常范围内的材料消耗按领用量扣除,超正常消耗量的部分由乙方按超耗部分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工程量计量原则: 以场地方格网方式确认 (7)合同单价内已包括但不限于税金、材料、人工、机械及意外伤害险等费用。 (8)当本工程的总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解除或终止时,本合同也同时解除或终止,已完工程量的合同单价不予调整,且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其他费用。 (9)甲方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有权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乙方不得据此调整合同单价。备注:除按以上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及计量模式执行外,还应满足以下相关规定等。A、 乙方须配合甲方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关于土方工程的审计结算工作,乙方与甲方的土方结算工程量不得大于甲方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关于土方工程的审计结算的工程量。B、 乙方未经甲方确定擅自扩大的工程量,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若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包括乙方为主张权力所发生的一切费用)C、 土石方施工中涉及的相关运输道路铺垫材料、维护修理机械;土石方外运处置及渣土运输、处置等相关证件办理;车辆出场卫生清理及运输路线道路保洁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本项目土石方施工、运输引起环境保护及市政道路污染而被城管(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罚款由乙方承担。D、 乙方配合棚改指挥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项目的民房拆迁工作。E、 乙方承担本土石方施工期间机械、人员场内外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第七条 预付与支付工程款 1、工程预付款: 无 元 2、预付款回扣方式:无 3、分包结算:每月 20 日由工长开出的专业分包结算单,经甲方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签字认可,经核算员复核签字、项目经理及直管部主任经济师审核、主任签字确认后,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分包费用的依据。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80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10 %,留 10 %作为保修金,待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退还保修金到位后无息支付。 5、支付方式:款项支付至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收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合同乙方单位名称一致,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身份证号: )办理收款相关手续。第八条 工程履约保证金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7 天内,缴纳合同价款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2、若乙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从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及各种赔偿费用,不足部分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减。第九条 图纸 1、甲方在施工前提供施工图,乙方应负保密义务,并在总包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 14 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若总包合同中有关于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的约定,乙方需按总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若没有相关约定,应按以下约定执行: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的约定时,乙方应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整改,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后,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严格履行总包合同中关于材料设备供应、检验的有关约定。除此之外,双方应按以下约定履行:1、分包合同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 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品牌规格是 、厂家是: ; 材料由甲方提供(领用量约定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的说明(5)”)。2、分包合同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得到甲方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样品封存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3、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4、甲方有权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进场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在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工期不予顺延。第十二条 质量验收1、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乙方应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若乙方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责成乙方进行返工,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违约责任外,还应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承担责任。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结算和保修1、本合同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份和竣工验收报告 份。2、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应组织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以甲方签字验收的日期为竣工日期;若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以整改后甲方签字验收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其工期不予顺延。4、乙方在验收通过后28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竣工结算报告后 90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审核意见,竣工结算以甲乙双方最终签字盖章为准。6、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及物资设备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若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7、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8、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保修金为结算价款的 %。9、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及时保修,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及事故责任划分 1、 合同双方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及安全教育,坚决落实好“安全三级教育”制度。未接受体检合格和安全教育的人员严禁入场作业,查处一例将对乙方处予200元/人罚款。3、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如:设备操作工、架子工、电工、电焊工等),严禁无证上岗操作,同时乙方必须保证上述工种所持证件真实有效,若出现无证上岗或证件造假行为将对乙方处予1000元/人/次的罚款,无证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清退出场。4、乙方应认真开展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下列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未按相关规定配备现场安全员;对甲方及相关单位及各级部门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乙方自行开展的各类相关生产、组织行为所导致的;因自身管理不善所导致的;因乙方自带设备、车辆或工器具自身质量缺陷;因乙方对自带设备或工器具未及时保养,更换已损坏、失灵、到期零配件;因乙方操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5、其它情形事故按责任划分各自承担责任。6、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并做好各项善后和赔偿工作,保证不得因此影响甲方和工地的正常工作秩序。若因乙方处理不力或使事态扩大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责任。第十五条 甲方职责1、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工作指令须书面确认并加盖甲方项目部公章方为有效。甲方代表仅对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有关的权限内行使职权,无对外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或第三方签订合同、变更合同、承诺、结算、借款等权限,甲方代表在无授权下有上述行为的,视为甲方代表的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予追认。对于以上甲方代表职权,乙方充分知晓且明知。 2、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3、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更换通知后的 7天 内替换人员到岗就位。 4、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第十六条 乙方职责1、乙方委派 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本合同义务,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如需更换驻施工现场代表,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施工现场代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于 5 日内更换符合要求的代表进驻施工现场。(乙方授权委托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2、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不法人员、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年满55周岁的人员。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3、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4、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单位资质“四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并附身份证、暂住证、符合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生产管理规范要求的特殊工种(包括但不限于电工、机械操作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5、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专项用于支付本项目的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工费等,上述费用的支付情况,乙方每月须定时上报甲方代表。6、乙方不允许擅自与业主及其他第三方达成书面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协议、承诺等,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7、方案、竣工资料危险性较大的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并经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完善专业分包项目专项施工方案会签备案表,报总包单位审批。各专业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工程资料归档的档案馆(室)要求的内容编制、整理专业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相关档案,工程资料应保证与工程实际进度一致。工程竣工后,在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格的工程资料移交给项目部,乙方未移交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尾款和返还保修金。项目技术负责人及资料员应对其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乙方对提交的方案、竣工资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可追溯性负责,因资料不全或不真实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合同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乙方若发生以下情形的,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2)工期延误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的。 (3)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4)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的行为。 (5)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施工队伍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威胁。 (6)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7)乙方现场代表及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 (8)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该由其履行的其它义务。4、发生上述第3款情形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48小时内将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则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第十八条 附则1、有效法律邮寄地址。双方约定,在施工中或竣工后甲方在无法向乙方当面传达往来函件时,向乙方以下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文件资料,视为乙方收到,甲方应保存好邮寄的相关手续单据作为相应证据。2、乙方邮寄地址: 邮编: 收件人全称: 3、合同双方任一方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以书面形式。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不应拒收、无理扣压或拖延。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协议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5、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确不能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第十九条 补充条款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详见乙方负责人情况登记表劳务组成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或预算)与实际承包价对比表治安综合治理承包承诺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承包承诺书专业/劳务分包方考察评价记录表、专业/劳务分包方合格考核记录表招(议)标管理相关附件 甲 方承包人(章):云南建投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分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联系电话: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