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基专业知识48: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民法

上传人:lil****n07 文档编号:12961298 上传时间:2020-06-04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07.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基专业知识48: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民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内 部 资 料,仅 供 参 考河北医疗卫生考试资料公基专业知识48: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民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一个特征就是: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权利和义务之间有什么联系呢?下面我们具体看下两者的关系。一、从结构上看,两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二、从数量上看,两者的总量是相等的。三、从产生和发展上看,两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四、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的重视程度有所不同,因而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一般而言,在等级特权社会,法律制度往往强调以义务为本位,权利处于次要地位。在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此时,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的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例题1.在任何时代,权利都是第一性,义务是第二性的。【参考答案】。河北解析:在等级特权社会,法律制度往往强调以义务为本位,权利处于次要地位。在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例题2.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有( )。A.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B.权利和义务的总量是相等的C.权利的享有者不一定是义务的履行者D.民主社会更加重视个人权利的保护【参考答案】ABD。河北解析:C项表述错误,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3、义务具有强制履行性质,义务人对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和违反。例题3.义务具有强制履行性质,义务人对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和违反。【参考答案】。河北解析:义务指的是人们的应然行为,不可放弃不可改变。更多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重点,请关注公共基础知识!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加qq群 更多医疗卫生考试资讯,关注河北卫生人才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