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保荐人考试-金融基础知识终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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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金融基础知识第一节货币供求掌握货币需求和货币需求量的概念一、货币需求:社会各经济主体在其财富中能够而且愿意以货币形式持有而形成的对货币的需求。货币需求是一个存量的概念。它考察的是在某个时点和空间内,社会各部门在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中愿意以货币形式持有的数量或份额,而不是在某一段时间内,各部门所持有的货币数额的变化量。因此,货币需求是个存量概念,而非流量概念。二、货币需求量: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因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以及经济周期形成的对执行流通手段与价值贮藏手段职能的货币的需要量。现实中的货币需求不仅包括对现金的需求,而且包括对存款货币的需求。因为货币需求是所有商品、劳务的流通以及有关一切货币支付所提出的需求。这种需求不仅现金可以满足,存款货币也同样可以满足。熟悉货币需求量的决定机制及相关理论(一)宏观角度1、全社会商品和劳务的总量;2、市场商品供求结构变化;3、价格水平;4、收入的分配结构;5、货币流通速度;6、信用制度的发达程度;7、人口数量、人口密集程度、产业结构、城乡关系及经济结构、社会分工、交通运输状况等客观因素。(二)微观角度1、收入水平;2、收入的分配结构。在收入量既定时,收入的分配结构不同,将影响持币者的消费与储蓄行为,由此对交易和贮藏的货币需求发生一定影响;3、价格水平及其变动;4、利率和金融资产收益率;5、心理和习惯等因素。相关货币需求理论:【主要是看从交易的观点、还是存量或者是收入的观点】(一)马克思的货币必要量公式M=PT/V黄金本位的时候马克思首先以完全的金币流通为假设条件来进行分析。依此条件,他作出了如下论证:商品价格取决于商品的价值和黄金的价值,而商品价值取决于生产过程,所以商品是带着价格进入流通的;商品的价格、数量决定了用以实现它的流通所需的金币的数量;商品与货币交换后,商品退出流通,货币却留在流通领域媒介其他商品的交换,从而一定数量的货币流通几次,就可以媒介几倍于它的商品的交换。这一论证可以用公式表示为:执行流通手段的货币必要量=商品价格总额/同名货币的流通次数货币量的增减变动取决于价格、流通中的商品价格、数量和货币流通速度这三个因素的变动。它与价格、流通中的商品数量成正比,而与货币流通速度成反比发生变化。其一,马克思的货币必要量公式强调商品价格由其价值决定,商品价格总额决定货币必要量,而货币数量对商品价格无决定性影响。这个论断适用于金属货币流通,而不适用于纸币流通。其二,直接运用这个公式测算实际生活中的货币需求,还存在许多操作上的困难。也就是说,货币必要量公式只能是理论分析中的一个定性的量,而非实践中可以测量的值。其三,马克思货币必要量公式反映的是货币交易性需求,即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需要量,不包含执行支付手段、贮藏手段职能的货币需求。纸币流通规律用公式表示为:单位纸币所代表的金属货币量=流通中所需的金属货币量/流通中的纸币总量。单位纸币所代表价值量的变化是通过价格的波动外在地表现出来的。单位纸币代表的价值量越小,商品的价格就越高。所以,在纸币作为唯一流通手段的条件下,商品价格就会随纸币数量的增减而涨跌。这一点与金币流通条件下截然不同。 金币流通条件下,流通中需要多少货币量是由商品价格总额决定的。(二)费雪方程式MV=PT和剑桥方程式M=k收入中现金的比例PY价格水平*实际收入该方程式表示货币数量乘以货币使用次数必定等于名义收入。费雪认为,M是一个由模型之外的因素决定的外生变量;V【货币流通速率】由于由社会制度和习惯等因素决定的,所以长期内比较稳定,视为常数;在充分就业条件下,T【商品总额】相对产出水平保持固定的比例,也是大体稳定的,也可以视为常数。因此只有P和M的关系最重要。这样,交易方程式就转化为货币数量论。而且,货币数量论提供了价格水平变动的一种解释:价格水平变动仅源于货币数量的变动,当M变动时,P作同比例的变动。费雪认为人们持有货币的目的在于交易,这样,货币数量论揭示了对于既定的名义总收入下人们所持的货币数量,它反映的是货币需求数量论,又称现金交易数量论。这个方程式的一个结论是:货币量的增加必然引起商品价格的上涨,或者说商品价格的普遍上涨只能是货币引起的。剑桥方程式与费雪方程式两者在形式上基本相同,但二者在研究方法上、内容上却有本质的区别:(1)对货币需求分析的侧重点不同。费雪方程式强调货币的交易手段职能,侧重于商品交易量对货币的需求;剑桥方程式强调货币作为一种资产的职能,侧重于收入Y的需求。(2)费雪方程式侧重于货币流量分析,剑桥方程式侧重于货币存量分析;(3)两个方程式对货币需求的分析角度和所强调的决定货币需求因素有所不同。费雪方程式是对货币需求的宏观分析,剑桥方程式是从微观角度对货币需求进行分析。(三)凯恩斯的流动偏好论M货币供给=L1(Y)+L2(r)【lm货币市场均衡曲线】IS曲线:产品市场均衡,即投资和储蓄的均衡【产品市场均衡曲线】I(r)= S(Y) 即IS曲线是国民收入Y和实际利率组合点的曲线【投资和利率有关、储蓄和国民收入有关】【宏观方面】is解析:Y(国民收入)=C(消费)+I(投资)+G(政府购买,经常被视为恒值) 其中C=C(Y),消费水平随收入正向变化; I=I(i),i为利率凯恩斯对货币需求的研究是从对经济主体的需求动机的研究出发的。凯恩斯认为,人们对货币的需求出于三种动机:交易动机、预防动机、投机动机。在货币需求的三种动机中,由交易动机和谨慎动机而产生的货币需求均与商品和劳务交易有关,故而称为交易性货币需求。而由投机动机而产生的货币需求主要用于金融市场的投机,故称为投机性货币需求。对于交易性需求,凯恩斯认为它与待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有关,若用国民收入表示这个量,则货币的交易性需求是国民收入的函数,而且收入越多,交易性需求越多,因此,该函数是收入的递增函数。对于投机性需求,凯恩斯认为它主要与货币市场的利率有关,而且利率越低,投机性货币需求越多,因此,投机性货币需求是利率的递减函数。但是,当利率降至一定低点之后,货币需求就会变得无限大,即进入了凯恩斯所谓的说“流动性陷井。”所谓“流动性陷阶”是凯恩斯分析的货币需求发生不规则变动的一种状态。凯恩斯认为,一般情况下,由流动偏好决定的货币需求在数量上主要受收入和利率的影响。其中交易性货币需求是收入的递增函数;投机性货币需求是利率的递减函数,【在货币和有价证券之间选择,有价证券利率越高,货币需求越少,有价证券利率越低,需求越大】所以,货币需求是有限的。但是当利率降到一定低点之后,由于利息率太低,人们不再愿意持有没有什么收益的生息资产,而宁愿以持有货币的形式来持有其全部财富。这时,货币需求便不再是有限的,而是无限大了。如果利率稍微下降,不论中央银行增加多少货币供应量,都将被货币需求所吸收。也就是说,利率在一定低点以下对货币需求是不起任何作用的。这就像存在着一个大陷阱,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都落入其中,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试图通过增加货币供应量来降低利率的意图就会落空。【需求无限大时候,供给无效】利率对货币需求的效应:利率上升,减少持有货币,替代效应;利率上升,收入增加,收入效应。(四)弗里德曼的货币需求公式:M/p=f(Y恒久收入,w代表人力资本占非人力资本的比率【正向】;rm,rb,re,【分别代表存款、债券和股票的预期名义收益率】1/p*dp/dt【物价水平预期变动率】;u)【方向向】是剑桥方程式的一个发展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认为货币数量论并不是关于产量、货币收入或物价水平的理论,而是货币需求的理论,即货币需求是由何种因素决定的理论。因此,弗里德曼对货币数量论的重新表述就是从货币需求入手的。【吸收了凯恩斯主义关于收入和利率决定货币需求量的思想。】弗里德曼将货币看作资产的一种形式,用消费者的需求和选择理论来分析人们对货币的需求。消费选择理论认为,消费者在选择消费品时,须考虑三类因素:收入,这构成预算约束;商品价格以及替代品和互补品的价格;消费者的偏好。1、个人所能够持有的货币以其总财富量为限,以恒久收入作为总财富的代表,即长期收入的平均数。弗里德曼注意到在总财富中有人力财富和非人力财富。人力财富是指个人获得收入的能力,非人力财富即物质财富。弗里德曼将非人力财富占总财富的比率作为影响人们货币需求的一个重要变量。2、影响货币需求的第二类因数是货币及其他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包括货币的预期收益率、债券的预期收益率、股票的预期收益率、预期物价变动率。3、影响货币需求的第三类因数是财富持有者的偏好。将货币视同各种资产中的一种,通过对影响货币需求7种因素的分析,提出了货币需求函数公式。货币学派强调货币需求与恒久收入和各种非货币性资产的预期回报率等因素之间存在着函数关系,货币需求函数具有稳定性的特点。弗理德曼认为,货币需求函数具有稳定性【强调货币供给对经济的影响】,理由是:1、影响货币供给和货币需求的因素相互独立;2、在函数式的变量中,有些自身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3、货币流通速度是一个稳定的函数。因此,货币对于总体经济的影响主要来自于货币的供应方面。弗里德曼对货币需求理论的贡献:1、将货币视为一种资产,从而将货币理论纳入了资产组合选择理论的框架,摒弃了古典学派视货币为纯交易工具的狭隘理念;2、在一般均衡的资产组合理论中,特别强调货币量在经济中的枢纽作用,纠正了凯恩斯学派忽视货币量的偏颇;3、在货币需求函数中,首先设置了预期物价变动率这一独立变量,确定了预期因素在货币理论中的地位;4、严格地将名义量和实际量加以区分;5、特别强调实证研究的重要性,改正了以往学者们在经济理论,尤其是在货币理论中只顾抽象演绎的缺陷,使货币理论更向可操作的货币政策靠拢了。弗里德曼的货币需求理论与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的区别:1、在凯恩斯的货币需求函数中,利率仅限于债券利率,收入为即期的实际收入水平。而在弗里德曼的货币需求函数中,利率则包括各种财富的收益率,收入则是具有高度稳定性的恒久收入,是决定货币需求的主要因素。2、凯恩斯的货币需求函数是以利率的流动性偏好为基础的,认为利率是决定货币需求的重要因素。而弗里德曼则认为,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较低,即对利率不敏感。3、凯恩斯认为,货币流通速度与货币需求函数不稳定。而弗里德曼则认为,货币流通速度与货币需求函数高度稳定。4、凯恩斯认为,国民收入是由有效需求决定的,货币供给量对国民收入的影响是一个间接作用的过程,即经由利率、投资及投资乘数作用而作用于社会总需求和国民收入。弗里德曼则认为,由于货币流通速度是稳定的,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动则直接引起名义国民收入和物价水平的变动,所以货币是决定总支出的主要因素。(1)二者强调的侧重点不同。凯恩斯的货币需求函数非常重视利率的主导作用。弗里德曼则强调恒常收入对货币需求量的重要影响,认为利率对货币需求量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2)由于上述分歧,导致凯恩斯主义与货币主义在货币政策传导变量的选择上产生分歧。凯恩斯主义认为应是利率。货币主义坚持是货币供应量。(3)凯恩斯认为货币需求量受未来利率不确定性的影响,因而不稳定,货币政策应“相机行事”。弗里德曼认为,货币需求量是稳定的,可以预测的,因而“单一规则”可行。掌握货币供给和货币供应量的概念,我国的货币层次划分,货币均衡的概念,货币失衡的两种状况,通货膨胀的定义1、货币供给:分为名义供给和实际供给:名义货币供给是指一定时点上不考虑物价因素影响的货币存量;实际货币供给就是指剔除了物价影响之后的一定时点上的货币存量。2、货币供应量:银行系统根据货币需求量,通过其资金运用,注入流通中的货币量3、我国的货币层次划分【按金融资产的流动性】M0:流通中的现金,是指银行体系以外各个单位的库存现金和居民的手持现金之和(不包括银行等存款机构的库存现金)M1:是指M0加上企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在银行的活期存款,加上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存款。M1的货币意义在于其基本反映了社会的直接购买能力,是央行制定货币政策,控制货币供应量的重要参数。M2:M1加上企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在银行的定期存款和城乡居民个人在银行的各项储蓄存款以及证券客户保证金。M2不仅仅反映了现实的购买力,也反映了潜在的购买力。(居民活期存款属于M2,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属于M2)M3=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基础货币:B = C + R = 流通中的通货 + 存款准备金(商行库存现金+在央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四、货币均衡:和通货膨胀有关货币均衡又称货币供求均衡,是指在一定时期经济运行中的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在动态上保持一致的状态。货币供应量对于货币需求量具有一定的弹性或适应性,理论界称之为货币容纳量弹性。货币容纳量弹性是利用了货币资产、金融资产、实物资产间的相互替代效应和货币流通速度的自动调节功能,使货币供应量可以在一定幅度内偏离货币需求量,而不至于引起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的性质。利率与货币供给量之间存在着同方向变动关系。利率同货币需求之间存在反方向变动关系。供应量利率需求量【利率越高,持币的越少,需求越少,反之,需求越多】二、货币均衡的标志由于货币均衡表现为经济均衡(总供求平衡),所以,经济均衡的标志,就是货币均衡的标志。在市场经济制度下,物价变动率是衡量货币是否均衡的主要标志。【3%以内】【商品的供给决定货币的需求、货币的需求决定货币的供给】五、货币失衡的两种状况: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六、通货膨胀:商品和服务的货币价格总水平的持续明显上涨现象。理解这一定义应特别注意两点:通货膨胀不是指一次性或短期的一般价格水平的上涨,而是持续上涨。通货膨胀不是指个别商品价格或某个行业商品价格的上升,而是价格的总水平。熟悉通货膨胀的类型和原因,消费价格指数的概念和构成,通货紧缩的概念,当前全球通货膨胀情况一、通货膨胀的类型按通胀程度爬行式物价总水平上涨年率不超2-3%,在经济生活中未造成通胀预期温和式涨幅比爬行式高,但又不很快奔腾式涨幅在2位数以上,且发展速度很快恶性通货膨胀(超级通胀)物价上升特别猛烈,且呈加速趋势。货币完全丧失了价值储藏功能,部分的丧失交易媒介功能。按市场机制的作用公开型通货膨胀物价明显地、直接地上涨。其前提是市场功能完全发挥。隐蔽型通货膨胀隐蔽型通货膨胀则是表面上货币工资没有下降,物价总水平也未提高,但居民实际消费水准却下降的现象。如黑市、排队、凭票购买、有价无货或价同质降按预期预期性通货膨胀被经济主体预期到了非预期性通货膨胀未被预见,不知不觉中出现的。一般认为非预期性通胀才有真实效应。按成因需求拉上型通货膨胀需求扩张超过供给增长太多的货币追求太少的商品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总供给成本上升引起,生产成本上升必然导致物价上升结构型通货膨胀总需求和供给平衡,但因经济结构、部门结构的因素发生变化引致物价上涨二、通货膨胀的成因:现实分析直接原因货币供给过度,导致货币贬值,物价上涨,即过度的信用供给。(一)财政原因财政赤字赤字财政(一种宏观经济的扩张政策,目的在于刺激有效需求)(二)信贷原因:银行信用提供的货币量超过了商品经济发展对货币量的客观需求。信用膨胀。(三)其他原因,主要有投资规模过大、国民经济结构比例失调、国际收支长期顺差等三、消费价格指数的概念和构成消费者价格指数(CPI):是根据家庭消费的代表性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变动状况而编制的,综合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的趋势和程度的价格指数我国CPI构成,2011年最新调整为:食品31.79%、烟酒及用品3.49%、居住17.22%、交通通讯9.95%、医疗保健个人用品9.64%、衣着8.52%、家庭设备及维修服务5.6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3.75%【衣食住行,家庭医疗和烟酒】四、通货紧缩:一般物价水平持续下跌、币值不断升值的一种货币现象。五、全球通货膨胀情况:全球流动性过剩和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掌握存款乘数、货币乘数、原始存款、派生存款、基础货币的基本含义基础货币:1、概念:指流通中的现金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之和,是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源头和基础,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机制是通过提供基础货币来发挥作用的。基础货币和M0是不同的,构成=流通现金+银行库存现金+存款准备金。2、主要内容: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现金发行(流通中现金金融机构库存现金)、非金融机构存款(邮政储蓄在央行存款)。【能派生的】【央行的总负债-央行的债券】原始存款:商业银行吸收的,能增加其准备金的存款。包括商业银行吸收的现金存款或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所形成的存款。【不能派生】原始存款=现金存款+央行再贷款派生存款:商业银行以原始存款为基础、运用信用流通工具和转账结算的方式发放贷款或进行其他资产业务时,所衍生出来的、超过最初部分存款的存款原始存款与派生存款是货币供给过程中的一对互动变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联系是:原始存款数量变动是派生存款数量变动的唯一动因,派生存款数量变动要由原始存款数量增减来解释;原始存款数量变动在先,派生存款数量变动在后,没有原始存款数量的张缩,便没有派生存款数量的增减。区别是:原始存款系由商业银行被动收受,派生存款则由商业银行主动创造;原始存款能够充当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派生存款则不能;原始存款的形成并不增加货币供应总量,派生存款的形成则要增加货币供应总量。存款乘数:银行存款创造机制所决定的存款最大扩张的倍数,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倒数,如果考虑提现、超额准备和定期存款,则为四者之和的倒数,即:存款乘数=1/(Kc+Ke+Kd+t*Rt),其中Kd是法定活期存款准备率,Rt是法定定期存款准备率,t是活期存款中转化为定期存款的比例(定期存款占比),Kc是提现率(现金漏损率),Ke是超额存款准备率。存款乘数代表的是每1元的准备金变动所引起的银行系统总存款额的变动。存款创造的前提条件:部分准备金制度和非现金结算制度。基础货币:通常指起创造存款货币作用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与流通于银行体系之外的通货这两者的总和。前者包括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在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以及超额存款准备金。通常表达为:B=R+C原始存款:商业银行吸收的,能增加其准备金的存款。包括商业银行吸收的现金存款或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所形成的存款。【能派生】基础货币由现金和存款准备金两部分构成,其增减变化,通常取决于以下四个因素:(1)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的变动。这是影响基础货币的最主要因素。一般来说,中央银行的这一债权增加,意味着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再贴现或再贷款资产增加,同时也说明通过商业银行注入流通的基础货币增加,这必然引起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增加,使货币供给量得以多倍扩张。相反,如果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减少,就会使货币供应量大幅收缩。(2)国外净资产数额。国外净资产由外汇、黄金占款和中央银行在国际金融机构的净资产构成。其中外汇、黄金占款是中央银行用基础货币来收购的。一般情况下,若中央银行不把稳定汇率作为政策目标的话,则对通过该项资产业务投放的基础货币有较大的主动权;否则,中央银行就会因为要维持汇率的稳定而被动进入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以平抑汇率,这样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对中央银行的外汇占款有很大影响,造成通过该渠道投放的基础货币具有相当的被动性。【购买外汇、黄金使得货币投放增加,基础货币增加】(3)对政府债权净额。中央银行对政府债权净额增加通常由两条渠道形成:一是直接认购政府债券;二是贷款给财政以弥补财政赤字。无论哪条渠道都意味着中央银行通过财政部门把基础货币注入了流通领域。【购买债券,将基础货币投放】(4)其他项目(净额)。这主要是指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以及中央银行在资金清算过程中应收应付款的增减变化。它们都会对基础货币量产生影响。货币乘数:货币供给量与基础货币的比值,代表的是每1元基础货币的变动所能够引起的货币供给的变动。与基础货币不同,货币乘数并不是一个外生的概念,决定货币乘数的大部分因素决定于商业银行或社会大众,而不取决于中央银行。可以说货币供给的内生性主要表现在货币乘数的内生性。货币乘数=(1+Kc)/(Kc+Ke+Kd+t*Rt),其中Kc为现金漏损率【提现率】,Ke超额存款准备金率,Kd活期存款准备金率,t定期存款占活期存款的比率,Rt为定期存款准备金率【货币乘数还是要大于存款乘数的】【个人理解:其他不变,定期存款占比增加,意味着t*Rt增大,导致分母增长,货币乘数减小,反之,货币乘数越小】1、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央行可以直接控制的外生变量。2、定期存款比率。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对活期存款的比率。决定于社会公众的资产选择行为,内生性变量。三因素:定期存款利率、其他金融资产的收益率、收入或财富的变动。【注意是定期占活期,不是定期占全部】3、通货比率。社会公众持有的现金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比率。取决于社会公众的资产选择行为。社会公众的流动性偏好程度、其他金融资产的收益率、银行体系或其存款的增减变化、收入或财富的变动以及其他如信用发达程度、心理预期、突发事件、季节性因素等。【同提现率、现金漏损率】4、超额准备金比率。决定于商业银行的经营决策行为。主要四个影响因素:市场利率、借入资金的难易程度及成本高低、社会大众的资产偏好及资产组合的调整、社会对资金的需求程度。熟悉存款货币创造的过程存款创造的条件:部分准备金制度、部分现金提取。【非现金结算】第二节金融机构一、中央银行制度掌握我国金融机构的种类,中央银行的类型和职能。种类: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经营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等银行金融机构及证券机构、保险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央银行类型:单一中央银行制度(1)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中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亦采用一元式组织形式;(2)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美国的中央银行称为联邦储备体系;复合中央银行制度中国在1983年前也实行这种制度;准中央银行制度;跨国中央银行制度中央银行的职能:发行的银行(垄断货币发行)、银行的银行(保管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对商业银行提供信贷、办理银行间清算业务)、国家的银行(代理国库、对政府提供信贷、管理金融活动调节国民经济、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熟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历史沿革、主要职责和组织机构特点。掌握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基础货币的概念和运用,中央银行体制下货币创造的机制。资产:贴现和放款,政府债券和财政借款,外汇和黄金储备,其他资产;【原理:央行放出货币和借款均为其资产,相当于央行的债权】负债:流通中通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国库及公共机构存款,其他负债和资本项目【原理:对于非央行的机构是资产的,在央行均是负债,相反】(一)存款业务1、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意义:(1)有利于中央银行提供清算服务;(2)有利于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充当“最后贷款人”;(3)有利于中央银行调控信贷规模和货币供应量;(4)作为政府银行,经理国库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能。2、准备金存款业务存款准备金的组成:库存现金、法定准备金、超额准备金3、政府存款:政府存款的增减变化都是央行代理国库收支、向财政部增减贷款等行为的结果。4、外国存款:一些外国政府和中央银行将其资金存放于本国的中央银行,目的是为了国家之间贸易结算和往来支付的需要。5、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6、特定机构和私人部门存款(二)货币发行业务1、货币发行的含义:(1)指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商业银行的业务库流到社会;(2)指货币从中央银行流出的数量大于从流通中回笼的数量。2、货币发行渠道:再贴现、贷款、购买证券、购买金银和外汇【增加货币供应量的方法】(三)其他业务中央银行的资产是指中央银行在一定时点上所拥有的各种债权。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包括再贴现业务和贷款业务、证券买卖业务、国际储备业务及其他一些资产业务。【即那些投放货币的业务】1、再贴现业务: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急需资金周转时,将其由贴现而取得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转让,中央银行据此以贴现方式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业务。2、贷款业务: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放款;对政府放款;对非货币金融机构放款;其他放款3、中央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1)买卖的对象:政府公债、国库券以及其他流动性高的有价证券。(2)买卖方式:直接买卖与回购协议(3)买卖的限制:只能在二级市场购买、不能买流动性差的有价证券、一般不能买国外的有价证券(四)黄金外汇储备业务(五)其他: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第二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可以再二级市场购买】【不能参与一级市场】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不能给财政透支、给地方政府贷款、给单位和个人贷款】基础货币的概念和运用从基础货币的来源来看,它是指货币当局的负债,即由货币当局投放并为货币当局所能直接控制的那部分货币,它只是整个货币供给量的一部分;从基础货币的运用来看,它是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包括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以及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二是流通于银行体系之外而为社会大众所持有的现金,即通常所谓的“通货”。在现代经济中,每个国家的基础货币都来源于货币当局的投放。货币当局投放基础货币的渠道主要有如下三条:一是直接发行通货;二是变动黄金、外汇储备;三是实行货币政策(其中以公开市场业务为最主要)。中央银行体制下货币创造的机制中央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渠道主要包括:(1)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再贷款;(2)收购金、银、外汇等储备资产投放的货币;(3)购买政府部门(财政部)的债券。【再贴现也属于,增量主要来自中央银行的投放,增加基础货币的途径还包括:提现(增加货币流通)、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超额存款准备金等?】货币供给量基础货币*货币乘数;货币乘数=B*(1+Kc)/(Kc+Ke+Kd+t*Rt)货币供给量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社会公众三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共同决定。B、Kd、Rt这三个因素基本上代表了中央银行的行为对货币供给的影响,Ke代表了商业银行的行为、t和Kc代表人社会公众的行为。对央行来说,是先有资产业务,然后才有负债业务【好像和商业银行相反哦】,即资产创造负债。央行的资产业务主要有:国外资产(外汇、黄金)、对政府债权、对存款货币银行债权、对非货币金融机构债权、对非金融机构债权。央行的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储备货币(发行货币、对金融机构负债、非金融机构存款);债券?;政府存款;自有资金;其他。二、经营性金融机构掌握我国商业银行的性质、特征、构成类型和组织机构性质:以经营存、放款,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特征: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分业经营,不得从事信托和证券,不动产和股权投资】构成: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不包括农商行?】组织机构:总分行制全国性银行最低10亿人民币;城市商业银行最低1亿人民币;农业商业银行最低5000万元人民币。掌握我国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和信用合作组织等金融机构的概念、特征、分类和业务范围一、政策性银行1、国家开发银行:国家批准立项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中型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发金融债为主】2、进出口银行:信贷规模控制下的计划管理,为资本性货物的进出口提供进出口信贷;【发金融债为主】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及其他农业贷款等【以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为主、同时发行少量的政策性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的特征:政策性银行不能吸纳公众存款,财政拨款、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是其主要资金来源;资本金由财政拨付;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同时考虑盈亏,坚持银行管理的基本原则,力争保本微利;有特定的服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竞争。二、保险公司1、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四大功能:承担国家财政后备范围以外的损失补偿;聚集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增强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为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提供经济保障经营原则:大数法则和概率论所确定的原则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主要股东为3个亿】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为1个亿】3、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1)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2)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三、信托投资公司1、设立信托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2、不得从事的业务:不得办理存款业务,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举借外债。【不存、不债,唯一不能发债的机构】3、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IPO询价信托资本金4亿、重新注册后2年、自营账户)【证券2000万元;基金、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亿元;保险2亿元;信托3亿,信托要求比较高】4、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7)代保管业务;(8)信用鉴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0)其他。可以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信托、证券、商业银行四、金融租赁公司【没有贷款的功能?】1、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要求是实缴货币资本】3、金融租赁公司不得吸收银行股东的存款。【比较特别】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1)融资租赁业务;(2)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3)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4)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5)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6)同业拆借;(7)向金融机构借款;(8)境外外汇借款;(9)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10)经济咨询。五、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强调对内性】1、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外汇业务的财务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中应当包括不低于500万美元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2年,3亿询价】3、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股份。【少量投资可以是外部投资者】4、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不能对范围外单位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不能对外吸收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不能对外贷款);(10)从事同业拆借;5、具备以下条件:(1)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从事成员单位产品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3)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董事会授权;(4)具有比较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5)具有相应的合格的专业人员。可从事下列业务:(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4)有价证券投资;(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财务公司不得办理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要求还是挺高的】【1、3、5亿元要求】六、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全资方式出资组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七、信用合作组织1、城市信用社的主要业务:吸收社员存款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限额以下的非社员的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票据贴现;代收代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2、农村信用社的业务:个人储蓄;农户、个体工商户及农村经济组织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代理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买卖政府债券。总结:可以发行债券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3亿元,特殊5亿以上注册资本)【只有信托不能发债吧】可以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非银行股东1年以上定存、不得吸收银行成员的)、财务公司(成员单位存款)、邮储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可以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信托、财务公司(成员单位存款)、邮储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金融租赁公司不可以】担保:信托只能用自有资金、财务公司只能对内担保可以发卡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待完善掌握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的审批条件、市场准入。熟悉境外中资金融机构的发展与监管一、审批条件第八条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拨给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本来就是境内的银行当然少点】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二、市场准入【单独设立分行比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及合资银行要求高】第十条拟设外商独资银行的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其中唯一或者控股股东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为商业银行;(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3)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4)资本充足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第十一条拟设中外合资银行的股东,其中外方股东及中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为商业银行;(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处;(3)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4)资本充足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新成立的银行】第十二条拟设分行的外国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2)资本充足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3)初次设立分行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第三十四条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提出申请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业3年以上;(2)提出申请前2年连续盈利;(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独资银行和合资银行就可以少于这个数】熟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信托、商业银行、证券可以设立】1、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按照“法人分业”的原则,与其出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报中国银监会备案。2、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与商业银行脱离工资和劳动合同关系,不得相互兼职。3、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得用于购买其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4、商业银行不得担任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的托管人。5、商业银行为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提供融资支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商业银行可以代理销售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但在代销基金时,不得在销售期安排、服务费率标准、参与基金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优于非关联第三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不得歧视其他代销基金,不得有不正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7、商业银行与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不得以优于非关联第三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第三节金融市场与金融业务一、商业银行掌握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和资本的构成,银行账户、票据、银行卡的概念、分类,资金结算的方式,我国商业银行主要贷款分类、期限及利率,按风险程度对贷款进行的分类。一、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资本(一)商业银行的资产一般包括:1、现金资产:商业银行的一线准备,包括库存现金、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同业存款和托收过程中的资金。【和传统的现金是有差别的】流动性最强、非营利性。2、证券投资:主要是为了增加收益和增加资产的流动性,充当二线准备。【商业银行投资债券还是挺多的】3、贷款:盈利和风险是贷款业务中考虑的核心。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8%、10%、25%、75%】(二)商业银行的负债一般包括1、存款:(1)交易账户。私人和企业为了交易目的而开立的支票账户;【相当于活期】(2)非交易账户。存款能够生息,但是不能签发支票的存款。【相当于借企业和个人】2、借款:(1)同业拆借;(2)中央银行的贴现借款;(3)证券回购【到期购回义务】;(4)国际金融市场融资;(5)发行中长期债券。【相当于借金融机构和央行】(三)资本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11年1月实施)1、合并范围:同会计准则2、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指引)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3、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一)核心资本具体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很多规定里面都不属于】未分配利润可计入部分、少数股权、【注意点】、其他。1、资本公积,但应进行以下调整:(属于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部分)扣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类和债券类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净利得;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公允价值变动未实现部分累计额为净利得的,应扣除;为净损失的,应加回;扣除现金流套期有效部分中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净利得;扣除将可转换债券中可转换权分拆确认为权益的部分。【还没转换时确认的部分】2、一般风险准备从事银行业务的金融企业,应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一般准备金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综合考虑其所面临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一般准备金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贷款损失准备只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未将一般准备包括在内。虽然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所有者权益部分”对一般准备作出了规定,但这个“一般准备”与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一般准备”并不相同。两者最主要的差别在于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按照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后者按照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其次,两者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方式不同,前者在所有者权益部分列示,后者属于资产类备抵科目,在资产方以减项列示。】3、未分配利润,但应进行以下调整:【这个还是加上了】扣除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净利得(考虑税收影响);若使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部分累计额为净利得的,考虑税收影响后应扣除;为净损失的,考虑税收影响后应加回。【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从未分配利润里调减】(二)附属资本具体包括:重估储备、超额减值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债务资本工具、长期次级债务、其他。【普通的债券不算】(1)重估储备:商业银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时,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正差额为重估储备。若银监会认为,重估作价是审慎的,这类重估储备可以列入附属资本,但计入附属资本的部分不超过重估储备的70%。(2)可供出售的股权类、债券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净利得的50%。负变动全额扣除。【从核心资本扣除,再在附属资本部分调整回来】(3)现金流套期有效部分中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净利得的50%。负变动全额扣除(4)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净利得(考虑税收影响后)。负变动全额扣除。【从未分配利润扣减的加回来】(5)超额减值准备,包括两部分:针对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暴露计提的减值准备超过最低监管要求的部分,计入附属资本的超额减值准备不得超过对应风险加权资产的1.25%;针对内部评级法所覆盖的信用风险暴露计提的减值准备超过预期损失的部分,计入附属资本的超额减值准备不得超过对应风险加权资产的1.25%。(6)优先股(7)可转换债券:计入附属资本的可转换债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债券持有人对银行的索偿权位于存款人及其他普通债权人之后,并不以银行的资产为抵押或质押;债券不可由持有者主动回售;未经银监会事先同意,发行人不准赎回。【银行发行可转债可以增加附属资本】(8)混合债务资本工具:商业银行发行的符合以下要求的混合资本债券可以计入附属资本:1、债券期限在15年以上(含15年),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得赎回。10年后银行可以具有一次赎回权,但行使赎回权需得到银监会批准;若10年后银行未行使赎回权,可以适当提高债券的利率,但提高利率的次数不能超过一次。2、当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时,银行可以延期支付利息;若同时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之和为负且最近12个月内未支付普通股现金股利,银行必须延期支付利息。【即当累积亏损为负时,延期支付利息】递延的利息将根据本期债券的利率计算利息。在不满足延期支付利息的条件时,银行应立即支付欠息及欠息产生的利息。3、债券到期时,若银行无力支付索偿权在本债券之前的银行债务,或支付本债券将导致无力支付索偿权在本债券之前的银行债务,可以延期支付本债券的本金和利息。4、当银行倒闭或清算时,本债券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一般债务和长期次级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5、商业银行若未行使混合资本债券的赎回权,在债券距到期日前最后5年,其可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每年累计折扣20%。6、商业银行混合资本债券不得由银行或第三方提供担保。【纯信用债券】7、商业银行提前赎回混合资本债券、延期支付利息、或债券到期时延期支付债券本金和应付利息时,需事先得到银监会批准。(9)长期次级债务:是指原始期限最少在5年以上的次级债务。经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的、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长期次级债务工具可列入附属资本,在距到期日前最后五年,其可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每年累计折扣20%。【同长期资本工具】第十三条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第十四条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一)商誉;(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第十五条商业银行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时,应从核心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一)商誉;(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资本投资的50%;(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资本投资的50%。【核心资本稍微宽松一些】(补充)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2011年6月)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杠杆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一级资本(即核心资本)与商业银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第四条商业银行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杆率均不得低于4%。第九条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计算公式为扣除了一级资本扣减项之后的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加上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之和。第十一条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一)表外项目中无条件可撤销承诺按照10%的信用转换系数计算。(二)其他表外项目按照100%的信用转换系数计算。无条件可撤销承诺指商业银行在协议中书面列明无需事先通知、有权随时无条件撤销,而且撤销不会引起纠纷、诉讼或给银行带来成本的承诺。第十三条商业银行董事会承担杠杆率管理的最终责任,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负责杠杆率管理的实施工作。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定期报送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杆率报表。并表杠杆率报表每半年报送一次,未并表杠杆率报表每季度报送一次。第十七条对于杠杆率低于最低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纠正措施:(一)要求商业银行限期补充一级资本;(二)要求商业银行控制表内外资产增长速度;(三)要求商业银行降低表内外资产规模。第十九条银监会确定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当于2013年底前达到最低杠杆率要求,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当于2016年底前达到最低杠杆率要求。在过渡期内,未达到最低杠杆率要求的银行应当制定达标规划,并向银监会报告。二、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银行账户分多种,有结算账户、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专用存款户(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需专用存款户)等,而账户又与支付结算相关。注意:企事业单位开立的定期存款帐户和个人的储蓄帐户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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