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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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法债权人债务人的权利义务许多人因为工作、孩子就学、治病等原因,选择租赁房屋作为自己及家人暂时居住的地方,因此,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与房屋租赁有关的问题,如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有哪些等。下面,跟随赢了网的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房屋租赁合同法债权人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吧。(一)债权人(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1、债权人的权利出租人享有按期收取租金的权利、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的权利、按规定收回房屋的权利。2、债权人的义务(1)给付义务,即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2)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告知义务、协作、照顾和保护义务等。债务人违反附随义务,导致债权人及与之有特定关系的第三人遭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根据租赁合同的特点,出租人对承租人的附随义务主要是:对承租人的同住人的保护义务。关于此点,后文再作具体分析。(3)瑕疵担保义务,瑕疵担保包括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前者担保权利不存在任何不足与缺陷,不会有任何人向债权人提出权利主张;后者担保标的物在价值、效能或质量方面无缺陷。鉴于物的瑕疵担保在审理过程中较为容易认定,我们只对权利瑕疵担保作扼要分析。在合同法中,一切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对其所提供的给付应担保权利完整无缺,不会有任何第三人向债权人提出任何权利方面的主张。如果债务人违反这种担保义务,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就是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对出卖人的瑕疵担保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这两条规定的是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合同法上述关于权利瑕疵担保的规定,原则上适用于一切有偿合同。因为一切有偿合同都存在着对价关系,按照公平的原则,债权人应当获得债务人的无瑕疵的履行才为合理。根据学理上的观点,买卖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的典型,因此,买卖合同的许多规定原则上也适用于其他有偿合同。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买卖合同的原则处理其他有偿合同纠纷。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可见,与买卖合同相比,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责任在法律构成要件上有自己的特殊之处,即应具备以下条件:权利瑕疵在租赁合同成立时就已经存在,至于因何原因所致,则在所不问。如第三人的权利发生在租赁合同成立以后,则承租人的权利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承租人仍得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因此,不存在权利瑕疵的问题。权利瑕疵在合同成立后未能消除。假若事后出租人将瑕疵消除,权利瑕疵经过补正,也不再存在。事后消除权利瑕疵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由出租人自行消除;二是因法律规定,如出租人已取得标的物的权利。第三人在标的物上的权利系合法权利。承租人在合同成立时须不知道标的物上存在瑕疵,且对这种不知主观上无过错。如果承租人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标的物上有权利瑕疵而仍然订立合同,那是他自愿接受并承担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所以不应再让出租人承担任何责任。须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方发生权利瑕疵担保问题。如第三人不向承租人主张权利,虽租赁物上存在第三人权利,也不发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从审判实践来看,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瑕疵主要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况中:(1)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或部分属于第三人;(2)房屋上为第三人设定了其他权利,如房屋上设置的抵押权等,承租人不能充分地行使权利。在上述情况下,如果第三人行使这些权利,则承租人权利的行使就会出现障碍。违反瑕疵担保责任的,出租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债务人(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1、债务人的权利房屋承租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对租赁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和优先购买权、合同解除权、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权利,以及承租人的同住人对租赁房屋的权利。对于后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就已经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也作出相同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我国法律尚未承认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有些地方立法则对此有所规定。例如,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租赁期满,承租人应按期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出租人需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这一规定毕竟没有上升到国家立法层次,其适用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就其立法权限而言,这一规定也存在问题。因为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民事基本立法属于法律保留事项。优先承租权在我国目前尚无立法规定的情况下,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人民法院对于这种约定的优先承租权应当予以保护。但是,这种约定的优先承租权毕竟仅具合同上的效力,即属于债权范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2、债务人的义务(1)交付租金的义务。这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拖欠。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间内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或者拖欠租金达6个月,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承租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请求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由于房屋的瑕疵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房屋使用和收益的;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2)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房屋的义务。承租人应当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保管租赁房屋。同时,因此产生相应的通知义务。包括以下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房屋确有修缮的必要;租赁房屋有现实危险性;第三人就租赁房屋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依约定的方法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无约定方法,应以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如所承租的是卧室,不得用作厨房。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3)返还房屋的义务。承租人于租赁关系消灭时,应向出租少石区还房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法律中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法债权人债务人的权利义务”的内容。在这里,小编也要提醒大家在租房时,一定要注意低价租房广告、仔细了解出租人的详细情况、签订详细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所租房屋的家具家电和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情况,以免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赢了网!债权债务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服务的帮助。来源:(房屋租赁合同法债权人债务人的权利义务http:/s.yingle.com/zw/183621.html)精彩推荐:债权人撤销权http:/s.yingle.com/zw/215010.html民间借款欠条怎么写才有效http:/s.yingle.com/zw/215009.html没有借条能讨债吗http:/s.yingle.com/zw/215006.html欠条必须要写违约责任吗http:/s.yingle.com/zw/215005.html关于法律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摘要http:/s.yingle.com/zw/215002.html被迫写欠条有法律效力吗http:/s.yingle.com/zw/215001.html企业分立后原企业债务如何承担http:/s.yingle.com/zw/214998.html欠条能够保持多久有效http:/s.yingle.com/zw/214997.html借债人突然去世钱还能要回来吗http:/s.yingle.com/zw/214994.html贷款欠条怎么写才有效http:/s.yingle.com/zw/214993.html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吗http:/s.yingle.com/zw/214990.html有欠条如何起诉对方还钱http:/s.yingle.com/zw/214989.html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呢http:/s.yingle.com/zw/214986.html个人债务纠纷律师收费http:/s.yingle.com/zw/214985.html律师提醒书写借条、欠条、收条应注意什么http:/s.yingle.com/zw/214982.html诈骗欠条构成犯罪吗http:/s.yingle.com/zw/214981.html离婚时如何认定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http:/s.yingle.com/zw/214978.html欠条修改是否还有法律效力http:/s.yingle.com/zw/214977.html债权人可以不通过开庭而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吗http:/s.yingle.com/zw/214974.html借条怎么写有效http:/s.yingle.com/zw/214973.html行使代位权要件http:/s.yingle.com/zw/214970.html债权人如何追回欠款http:/s.yingle.com/zw/214969.html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性质http:/s.yingle.com/zw/214966.html个人债务委托书如何写http:/s.yingle.com/zw/214965.html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http:/s.yingle.com/zw/214962.html借条需要按手印吗http:/s.yingle.com/zw/214961.html正规的借条或欠条怎么写http:/s.yingle.com/zw/214958.html如何证明认定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http:/s.yingle.com/zw/214957.html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若干法律争议问题研究http:/s.yingle.com/zw/214954.html欠债不还怎么办http:/s.yingle.com/zw/214953.html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http:/s.yingle.com/zw/214950.html处理个人债务实用的招数有哪些http:/s.yingle.com/zw/214949.html对我国合同法的不安抗辩权制度评述http:/s.yingle.com/zw/214946.html欠款条怎么写,具体格式是怎样的http:/s.yingle.com/zw/214945.html合伙借款个人写借条被判还钱http:/s.yingle.com/zw/214942.html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承担http:/s.yingle.com/zw/214941.html解析保险代位求偿诉讼的若干问题http:/s.yingle.com/zw/214938.html正规欠条怎么写http:/s.yingle.com/zw/214937.html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内容http:/s.yingle.com/zw/214934.html2017公司向个人借条范本http:/s.yingle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