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屋租赁合同标准范本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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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房屋租赁合同格式合同编号: 出租人: 承租人: 二零一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1、 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相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和执行:进场日:本合同4.1条约定的时间为甲乙双方确定的进场日。免租装修期:自进场日起至开业日前一日的期间。但如该房屋在前述期间内开业经营的(即乙方在该房屋内开始经营,实际接待顾客,而无论乙方是否试营业、试运行或顾客的数量及销售状况如何,或者常发广场内其它商家是否开业,但不包括按甲方要求进行试营业的情况),免租装修期截止至该房屋对外营业之日的前一日。开业日:商业广场整体开业日。计租日:免租装修期届满次日。保证金:作为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和责任的担保,乙方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的约定金额的款项,包括履约保证金和物业服务费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款项由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保管,按合同约定使用,不计利息。为免疑问,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对该款项不承担任何信托或其他投资增值的责任。转租:乙方作为出租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出租给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的行为。紧急状态:具有如下性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关系到商业广场公共安全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构成或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事件影响范围超过三家相邻商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刑事案件、社会治安案件或火警、漏电险情等。第一章 租赁的房屋1.1 房屋坐落及房屋面积:甲方同意乙方承租坐落于 市 区 路 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实际出租面积以测量部门实测面积为准。(承租位置详见附件一: 租赁房屋平面图 );如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约定面积误差在8%(含)以内的,则双方均认可以本合同约定面积作为计租面积,不对本合同作任何调整;如误差超过8%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 装修及设施情况: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即为房屋交付状态(交付状态详见附件二交付标准);除双方另有约定,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如该房屋与附件二要求不符的,由双方协商解决。1.3 乙方承诺将该房屋作为经营 (品牌) 之用途(相关经营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租赁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要求乙方在开业前出示与上述品牌、商号及经营商品商标有关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授权经营证明等文件;如乙方经营餐饮,则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提供。乙方若未能在开业前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其他品牌或经营其他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当是在该房屋所在地( 城市 地区)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否则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30日内在该房屋所在地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该主体设立完成即自动代替乙方成为本合同的承租人,乙方对该主体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4 乙方使用该房屋所从事的全部经营活动(包括相关所有用途),须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订立的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违法活动。若乙方的经营活动(包括相关所有用途)违反以上内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及其他相关损失)。1.5 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须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双方约定,作为该房屋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计租日起向物业服务公司缴纳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按该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计租日起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币。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期,乙方应当在每个支付期的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向物业服务公司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支付期的物业服务费(遇法定节假日延期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物业服务公司在开业日起的第一个租约年内实际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以第1.5条第1项约定标准执行。其后,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根据该房屋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重新测算、调整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乙方明白并同意其后每个日历年的物业服务费,以物业服务公司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收费标准为准(如无通知,则按上一个日历年标准执行),乙方须根据物业服务公司调整后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1.6 房屋租赁合同存续期间,甲方有权重新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更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但甲方应协助乙方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该合同与原合同相比除物业管理公司发生变更外,其余内容不变。 第二章 租赁期限及续租2.1 租赁期2.1.1 除甲乙双方按合同的第六章约定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2 续租2.2.1 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选择新的租户,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2.3 关于租赁期满后房屋状况的约2.3.1 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届满时,乙方应根据使用房屋签约时的实际状态交还房屋。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将房屋交还给甲方。乙方有权搬走该房屋内属于乙方的任何财产,但应注意保护甲方财产、设备等,若造成甲方财产、设备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终止之日搬走该等财产,视为乙方放弃对剩余财产的权利,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2.3.2.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归还房屋,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水电费、管理费、滞纳金等,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未缴费用。第三章 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3.1 租金3.1.1 租金收取计算方式:固定单价租金【每日每建筑平米 元整(¥ 元/日/)】租赁面积固定租金 【总计 元整每年(¥ 元/年)】营业额提成 【按营业额收入的 %缴纳租金】固定租金+营业额提成 【每日每建筑平米 元整(¥ 元/日/)租赁面积+日营业额收入的 %缴纳租金】租金具体支付办法详见附件四租金明细表(房屋租金不包括按国家规定乙方应缴纳的任何税费)。3.1.2 每6 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期,每期租金应于租金所对应租期开始前30日支付; 如乙方逾期支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滞纳金,计算方法参照本合同第7.2条执行。3.1.3 支付方式:乙方以 方式支付租金,甲方确认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收款凭证及相应发票。3.2 履约保证金3.2.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2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合同到期后,经甲方(或甲方指定代表)对所租赁房屋验收并完成相关收房手续,并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应扣除的费用后,甲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3.2.2 履约保证金用途: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产生的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费用,包括租金、滞纳金、违约金以及乙方应缴纳的水、电等费用,甲方均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乙方应在7日内补足保证金。3.3 其他费用3.3.1 甲方应负责在租赁房屋内安装水、电计量表,用于测量乙方在房屋租赁期间内所使用的水、电量。乙方须根据实际使用量缴纳水、电费用及相关损耗费用。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水费、电费的,乙方应自收到缴费通知书后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的同时出具相应的发票)。3.3.2 本合同第3.3.1条所涉及的费用不在租金之中,须与租金同时支付。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乙方向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费用,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都应在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同时,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收款凭证。3.3.3 如乙方未按时缴纳水费、电费的,则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的措施,并有权继续追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本合同项下之水费、电费。如因乙方欠付水费、电费导致相关公用事业部门中断或停止对常发广场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业主、承租人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3.4 免租期3.4.1 装修期结束之日起为免租期;本商铺的免租期为 月;免租经营期间乙方不需支付所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但仍需缴纳自交付日起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广告使用费等。3.4.2 免租期按照双方商定的期限,如免租期小于或等于3个月的,则放在第一年相应的最后时间为相应的免租期;如免租期大于三个月、小于或等于六个月的,则第一年免租三个月,其余的免租期放在第二年最后相应的时间内;免租期限六个月以上的,依照以上方式,依次类推;租户的免租期计入房屋租赁期限。 第四章 进场及房屋交付标准、装饰装修 41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进场日为 年 月 日。届时该房屋应达到的交付条件为现状交付(详见交付标准)。乙方应当于该日之前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费用,自行前往常发广场与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签署交接确认文件。乙方按照物业服务公司规定办妥全部施工手续后,方可开始装饰装修工程。4 2 至进场日到来之日,若该房屋仍不符合约定交付标准,则第4.1款所述进场日顺延。 无论如何,甲方不因进场日的顺延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作出赔偿或补偿。 乙方同意,虽然甲方负责完成的上述交付标准存在一定瑕疵,但并不影响乙方进场开始装饰装修工程的,则视为该房屋符合相关交付标准,而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场后继续对上述瑕疵予以修补和完善。4 3 如该房屋符合约定的交付标准,而乙方未在第4.1款所述进场日进入该房屋并签署 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则本合同项下进场日即为第4.1款所述日期。如发生第4.2款所述进场日顺延的情况,则乙方应当在甲方、物业服务公司通知的期限内按交付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在确认符合交付标准后签署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签署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进场日。若乙方未能在甲方、物业服务公司通知的期限内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拒绝签署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的,则上述甲方、物业服务公司通知的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进场日。44 双方特别确认,乙方进场开始或准备开始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或乙方已实际接收该房屋的,视为该房屋符合交接条件。尽管如此,对未经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批准的施工行为,物业服务公司仍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将该房屋恢复至施工前状态,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45 乙方至少在第4.1款所述进场日 15日前,乙方应当向物业服务公司提供其对该房屋的装修设计文件(包括装修图纸等资料,供物业服务公司审查,并且在获得物业服务公司的批准后,(如需要审批,须在报消防等政府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始对该房屋装饰装修。上述装修设计文件经物业服务公司批准后,未经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4 6 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关于装修设 计文件审查的规章制度,不得破坏该房屋主体结构和甲方已完成的公共区域装修。 乙方承诺对装修设计文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装修过程中服从甲方、物业服务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常发广场总承包商的管理和指挥,并按照物业服务公司的规定缴纳因装修而发生的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如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赔偿。乙方进场装修期间内,须获得消防审核批复文件(或受理书),供物业服务公司审查。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保证拥有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附在本合同之后。如租赁的房屋发生所有权变更或抵押时,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5.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办理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5.3 在本合同承租期内,甲方的授权代表有权进入该房屋查看内部装置,但须提前告知乙方;若该房屋使用不当,甲方和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5.4 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内或其他甲方交付的房屋内配套设施在保修期内非因乙方使用原因而发生损坏或故障时,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乙方的装饰装修部分甲方不负有维修责任。甲方需对房屋及房屋内属于甲方配备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甲方应在实施维修保养的3个工作日前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适当的时间内安排进行,以保证乙方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进行维修,但事后须做出书面解释说明。5.5 甲方应促使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遵守及履行合同项下应由甲方遵守或履行的相应条款。因上述人士在履行其职务范围内的任何违法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付赔偿责任,但其个人行为除外。5.6 为保持该房屋的整体物业的良好形象,甲方及其物业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统一管理。5.7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存续期间转让标的物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在甲方转让租赁标的物时,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属于租赁标的物的部分享有优先购买权(但租赁标的物不宜分割转让的除外),但乙方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权利。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自行管理、依法纳税、并严格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不予承担。6.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以及自身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市场推广费、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等)。6.3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日常损耗除外),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或其他相邻方的财产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12小时之内负责维修。乙方未及时维修的,甲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出通知后的12小时后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4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供其相关证件(自然人为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股东出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供甲方备案。6.5 为保证该房屋对外的整体良好形象,乙方须服从甲方及其物业服务公司的统一管理,不得在公共部位随意搭建、悬挂、张贴各种物体,不得制造超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的噪音、污水、振动、气味、辐射等,不得作出其他对第三者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6.6 乙方有义务负责该房屋的内部清洁、内部保安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7 乙方设计和配备的卫生、环保、安全、消防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消防等部门的要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达到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而造成自身损失的,其无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6.8 租赁房屋集中开业后,因乙方装修须对该房屋关闭达5天以上,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若房屋系按政府需要关闭的,乙方不能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6.9 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或提前终止本合同书时保持房屋内甲方提供之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合理损耗除外),并向甲方和物业公司办理房屋交还验收手续。验收时由三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对于存在损坏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或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6.10 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储存易燃、易爆、有毒及易腐烂的物品和材料;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用做商品的仓库,乙方经营所必须的储藏室除外。6.11 乙方的一切商品、服务及其在该房屋内的广告、促销、推广活动如有侵权和违法行为,乙方应自负法律责任;乙方如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对乙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6.12 有关招牌和广告的设置事宜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物业服务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交纳相关费用。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未经物业服务公司的同意而设置招牌和广告,或者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则物业服务公司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了整体宣传常发广场的需要,乙方同意甲方、物业服务公司无偿使用其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如乙方需使用甲方、物业服务公司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应事先取得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的书面同意。6.13 若租赁房屋为已经整体开业的,乙方开业的时间不迟于 年 月 日。 6.14 若租金按“营业额提成”方式或“固定租金+营业额提成”方式收取,则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收银管理。 第七章 合同的解除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A 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且在甲方发出催款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B 乙方实际开业日期迟于合同约定开业日期,开业后又停业超过30日的,视为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但乙方因装修等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或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除按照本条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须按本合同条款第7.4条赔偿甲方经济损失;C 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他人、擅自改变该出租房屋经营用途的;D 乙方在该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E 乙方因故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经营活动的许可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F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条款,在甲方发出违章通知后的10天内对该违章仍未予以纠正的;G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随意添附、搭建其他设施的;H其他根据本合同和法律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7.2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A. 甲方未能按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办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租赁证或其他因出租房屋所需的许可和手续,致使乙方无法在租赁房屋内开展经营活动的。乙方选择提前终止合同的前提若非上述情形,须在本合同其它条款限定之列。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从事经营的,甲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于事发后30天内向乙方提供事故的详细说明及具体证明。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解除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须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向乙方免息发还保证金,同时乙方必须在此之前缴清截止本合同终止之日的一切租金及其他一切费用。74 本合同项下之进场日到来后,如乙方未进入该房屋开始装饰装修,经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通知仍未纠正的,则自进场日起,每延迟进场施工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第一个租约年日租金标准(不考虑租金优惠)的违约金;延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进场施工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解除合同,则除逾期进场施工违约金外,乙方应自免租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无论届时是否开业。 乙方未能在开业日开业,除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等费用外,每天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届时日租金50%的逾期开业违约金,直至该房屋正式开业经营之日为止。乙方逾期开业 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八章 违约责任8.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日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致使对方经济上或其他方面蒙受损失,另一方拥有索赔的权利。8.2 按合同规定乙方应交付的各种款项,须按规定交付日缴付。在应交付日期后 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应按逾期应支付的费用每天须向甲方支付0.5 的滞纳金。如经催缴后,逾期15 日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该保证金。8.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实际开业日期迟于合同约定开业日期、开业后又停业超过30日的,视为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但乙方因装修等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或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没收保证金。8.4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日期如期开业的,逾期15日以上,逾期期间须双倍缴纳租金。8.5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如期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搬出或拒不搬出租赁房屋,乙方同意按逾期天数和本合同约定的双倍租金及其他发生费用支付给甲方,且乙方将被视为放弃对租赁房屋内所有物品享有的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他人将乙方物品搬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保证金。8.6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10天内不就违反合同书的行为做出全部纠正(本合同其他条款对此另有特殊规定的,应按条款中规定的特殊条款规定执行),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没收乙方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8.7 合同其他条款另行约定的违约责任与本章不一致的,以其他条款的另行约定为准。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而本章未约定的违约责任,按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执行。8.8 甲方有权在租赁房屋周围进行必要的维修、改建、扩建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需要封闭或更改通道或发出不可避免的噪音等,乙方不得以此要求赔偿。89 免责条款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该房屋因城市发展建设需要被拆除或征用的。2、因国家政策调整而致使本合同变更、终止的。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810 本合同项下之进场日到来后,如乙方未进入该房屋开始装饰装修,经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通知仍未纠正的,则自进场日起,每延迟进场施工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第一个租约年日租金标准(不考虑租金优惠)的违约金;延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进场施工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解除合同,则除逾期进场施工违约金外,乙方应自免租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无论届时是否开业。 乙方未能在开业日开业,除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等费用外,每天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届时日租金50%的逾期开业违约金,直至该房屋正式开业经营之日为止。乙方逾期开业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九章 争议解决方式9.1 本合同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国家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并受其约束。9.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若在该通知发出后30日内此项争议未能解决,则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10.1 双方同意不向传播媒介或公众透露本合同条款特别是租金等商业条款内容。10.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3在本合同书执行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4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附件相违背的条款,以签订日期最近的条款为准。10.5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特快专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特快专递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三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则于达到另一方时作为已送达。10.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人签字后生效。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4 份,乙方执 1 份,甲方执 2 份, 1 份备案,具同等法律效力。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常州市武进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或授权人(签字): 或授权人(签字):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范本附件一:租赁房屋平面图附件二:交付标准附件三:交付及装修日期表交付及装修日期表阶段具体日期双方权利及义务备注交付日甲方向乙方交房,乙方可至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装修期甲方对乙方装修提供指导,乙方须按照商业街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免租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电话费、物管费等按实结算正式入住期按合同要求履行一切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按实结算注: 1、若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装修完毕,提前开业,则正式入住期则以乙方实际开业日期为准。2、如因乙方收房日期及装修日期的延期导致乙方在上表约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装修工作的,正式入住期不予延期。附件四:租金明细表租金明细表表一:租赁期支付日期金额2011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大写:小写:第二期大写:小写:第三期大写:小写:大写:小写:第N期大写:小写:注:以上支付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可往后相应顺延至法定假日结束第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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