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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项目) 招标编号: JDZB2016-GK-105 工程名称: 招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2016年6月目 录一、招标公告二、投标须知前附表三、投标须知(一)总则l、工程说明2、招标范围3、资金来源4、合格的投标人5、投标费用6、踏勘现场(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8、招标文件的澄清 9、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报价14、投标货币15、投标有效期16、投标担保17、投标预备会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投标截止日期22、迟交的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五)开标25、开标26、投标文件的开标阶段审查(六)评标27、评标会议28、评标过程的保密29、资格后审30、投标文件的澄清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32、错误的修正33、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七)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35、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6、中标通知书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8、履约担保四、招标人针对本工程的特殊要求附: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五、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六、投标文件格式一、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杭州大江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大江东产业集聚区(2)建设规模:单项5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在各委托任务单中明确) (3)计划工期:按招标人要求(具体在各委托任务单中明确)(4)招标范围:杭州大江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零星工程(包括建筑、市政,具体范围和内容在各委托任务单中明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 或者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新) 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 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新) 三级及以上3.2建造师(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外省企业必须办理过进浙备案。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至2016 年 6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 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四楼D08号窗口(江东大道3899号,江东大道与仓创线交叉口)5.2报名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或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注: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3招标文件获取:在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http:/122.224.205.74:33898/index.aspx)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7 月 7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4楼418室(第五开标厅)(江东大道3899号,江东大道与仓创线交叉口)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拒收。7、发布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http:/122.224.205.74:33898/index.aspx) 上发布。8、招标工作联系方式招 标 人:杭州大江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来工 联 系 人: 王察 电 话: 0571-82985633 电 话: 13588293514 传 真: 传 真: 0571-8268230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95229427qq.com 2016 年 6 月二、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杭州大江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零星工程年度服务单位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江东产业集聚区311建设规模单项5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在各委托任务单中明确)41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51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621招标范围杭州大江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零星工程(包括建筑、市政,具体范围和内容在各委托任务单中明确)722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要求(具体在各委托任务单中明确)8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41投标人资质等级企业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 或者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新) 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 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新) 三级及以上建造师(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外省企业必须办理过进浙备案104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11131投标报价填报折扣率,折扣率实行一次性包干12151投标有效期为: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一般不少于60天,但可适当延长)13161投标担保金额金 额:人民币贰万元(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形 式:网银、转账支票或电汇。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6 日 9 时 30 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获取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逾期递交银行将拒绝开具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开 户 名: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账 号:2010 0014 6323 294开户银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盛支行开户银行行号:4023 3100 2297投标人到上述指定的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缴纳投标项目保证金并获得银行开具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此递交函作为投标依据,必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认定其投标无效)开具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地点: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萧山农商银行;联系人:张璐萍 82161748,须递交资料: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投标报名登记表(第二联 投标人留存联)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及编号,如未按要求列明保证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或名称、编号出现错误,导致银行无法判断缴纳项目的,银行可拒绝出具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在招标结束后与未中标单位一起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61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组织安排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517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的疑问,可以于2016年 6 月 27 日16时前以不署名的形式书面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发Email至695229427qq.com。招标人将在开标前2016年 6 月30 日17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2.224.205.74:33898/index.aspx)上发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联系人:王察 传真:135882935141618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方案,不允许有备选方案1720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肆 份副本182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收件单位:杭州大江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点: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4楼 418 室(第 五 开标厅)(江东大道3899号,江东大道与仓创线交叉口)时间:2016年 7 月 7 日 9 时30 分1925.1开标会地址: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4楼 418 室(第 五 开标厅)(江东大道3899号,江东大道与仓创线交叉口)时间:2016年 7 月 7 日 9 时30 分2033.3评标标准及方法按投标须知第33.4款选择B款: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2113.4投标限价最高单项折扣率及权重折扣率均为 92 %风险控制折扣率 78.2 %(市政工程)风险控制折扣率 78.2 %(建筑工程)2238.3履约担保金额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50000元,履约担保缴纳形式为转帐支票或电汇形式。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设置各单项(市政工程、建筑工程)风险控制折扣率。凡低于各单项风险控制折扣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以银行转账支票或汇票形式额外提交各单项中标折扣率与各单项风险控制折扣率之差额(相差每一个百分点,需额外交履约保证金10000元,内插法计算)。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年度服务期满后、且所施工项目均验收合格无息退回(扣除违约款后)。23备 注1. 本次招标确定3家中标单位。2.中标企业在公示结束五个工作日内,须进行中标备案,无故拖延将根据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及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之规定,做出对中标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各扣3分的处罚。3.投标期间若查实相关投标人所投建造师存在在投在建项目的,将取消本工程中标资格,没收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处罚。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请在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同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凡涉及涂黑部分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三、投标须知 (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3、资金来源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4.4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4.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 6.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6.5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所有情况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将现场情况的处理以及现场因素引起的其他情况的处理计入投标报价。如投标人踏勘不详或考虑不周所引起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补充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公告二、前附表三、投标须知四、招标人针对本工程的特殊要求五、投标文件格式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问截止日前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日前将备过案的答疑文件上传至相关网站上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须关注答疑文件情况(若因投标人未下载或未收到答疑文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的要求提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告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前附表第15项要求)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9.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按前附表第15项要求)前公布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二)(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件三)(4)投标承诺书(附件四)(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五)(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附件六)(7)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七)(8)服务承诺书(附件八)(9)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原件或复印件(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1)满足评标办法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满足评标办法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应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本企业为建造师(项目经理)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应由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且需满足最近连续三个月(连续三个月指:2016年3月、4月、5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外省企业进浙备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招标内容为:杭州大江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零星工程(包括建筑、市政,具体范围和内容在各委托任务单中明确)。单项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时,招标人将另行进入市场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采用填报折扣率形式进行招标,投标单位按折扣率进行填报且该折扣率实行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作任何调整。(折扣率由投标单位自行填报,小数点保留两位)本工程投标人需分别填报市政工程的折扣率和建筑工程的折扣率,最终以权重折扣率进入报价评审,权重折扣率=市政工程的折扣率0.3+建筑工程的折扣率0.7。权重折扣率仅作为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13.2最终结算价=经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财政局(或审计单位)核准结算价相应工程的中标折扣率,具体工程类别在各委托任务单中明确。13.3本工程今后结算价编制按以下顺序:、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及杭州市现行有关造价管理文件,材料价格按施工期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萧山建材价(以开工当月信息价为准),无价材料按市场价计入。工程量按实计量,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按现行造价文件、省相关定额和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工程的组织措施费结算时均按10定额明确费率中值计入,如实施过程中可能还需要增加其他措施等情况,需增加的费用,均已考虑在中标折扣率内。、零星点工(含待命人工)按120元/工日计取,计税不计费,并按中标优惠条件同比例优惠。13.4 本项目设定最高单项折扣率和最高权重折扣率均为 92 %,投标单项折扣率或投标权重折扣率大于等于最高折扣率的作废标处理。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按折扣率报价,最终结算价按人民币结算。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5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16.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经招标办备案后,该项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即可退付。16.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16.5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3)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5)投标人拟投建造师存在在投在建项目的;(6)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行贿行为;(7)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标的; 17、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 17.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 17.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17.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17.4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9.3、9.4款规定执行; 17.5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条不适用于本项目) 18.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8.2款的规定; 18.2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满足评审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招标人只考虑根据基本技术要求提交了符合评标标准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替代方案(如已提交)。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9.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的所有副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内外两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20.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b工程名称; c 2016_年_ _月_ _日_ _时_ 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3除了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22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 20.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1、投标截止日期 21.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21.2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1.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销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根据本须知第21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开 标25、开标 25.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25.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企业的代表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P77),以证明其身份。 25.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 25.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1)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5.2款规定; (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5.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5.6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25.7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人少于九个的,不得开标,发包人应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26、投标文件的开标阶段审查26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三)开标委托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六)评 标 27、评标会议 27.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7.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资格后审 29.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资格后审评标办法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32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1.1开标后,投标文件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1.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以评标办法中列举的无效投标条件为准; 3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2、错误的修正 3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当单项折扣率与权重系数的乘积与权重折扣率不一致时,以单项折扣率为准,并修改权重折扣率,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项折扣率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权重折扣率为准,并修改单项折扣率。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相应的原填报折扣率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否决投标处理。 32.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回。33、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33.3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33.4评标方法和标准 (招标人按照工程项目不同情况,应在前附表第20项内选择下列两种方法和标准之一。) A综合评估法:即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 标准的投标。衡量这一标准需要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业绩与信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或折算货币的方法,评出中标候选人。B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是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通过经评审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为中标候选人。 33.5中标人的确定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施工招标,确定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第12号令、建设部89号令和市政府杭政(200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33.6重新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3.7招标失败:33.7.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九个的,招标人可以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以转变发包方式不再进行招标。33.7.2转变发包方式项目发包人按以下原则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一)转变发包方式的项目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原则上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中标人。(二)重新招标无单位参与投标的,发包人可按资质要求自行确定承包单位; (三)重新招标有单位投标的,原则上发包人应发包给报价低的投标人,承包价按投标人投标报价确定;发包人欲发包给其他承包人的,应获得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四)转变发包方式项目的承包价,原则上不得突破项目公开招标时的投标最高限价。(七)合同的授予 34、合同授予标准 34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5.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51尽管有本须知第33条规定,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36、中标通知书 36.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6.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7.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7.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7.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合同。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市推行统一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发包单位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8、履约担保38.1履约和支付担保应采用保证担保方式,提倡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的保函和担保合同示范文本;38.2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8.3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及前附表22项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9. 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作出廉政承诺。40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四、招标人针对本工程的特殊要求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工程造价按中标折扣率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按招标文件及现行有关造价管理文件计算,中标折扣率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2、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必须按招标人针对各类维修工程的特点,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工程类别、工程内容、时间结点等要求,招标人将以委托任务单等形式明确)。3、任务委托一般情况下按杭州大江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年度服务单位随机抽取规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4、中标单位在接到委托任务单的3天之内,必须根据委托任务单上的内容进行预算编制,并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预算书。5、本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其水源和电源的接头均由施工单位完成并承担费用(包括接水、电手续等费用),由施工单位装表计量,委托施工单位办理,施工现场建设单位不提供任何施工场地,实际施工过程中如需租赁等均以后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费用。施工现场需要使用发电机的,其需增加的费用均已考虑在中标折扣率内。同时对原完成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及保洁清洁,由中标单位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对由于施工引起的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除招标文件明确外的可能发生或增加的措施项目,该内容作为投标风险,今后不得另行增加任何费用。本项目的组织措施费结算时均按10定额明确费率中值计入,如实施过程中可能还需要增加其他措施等情况,需增加的费用,均已考虑在中标折扣率内。7、本工程可能存在临时赶工项目,故施工工期及施工要求较高,故实施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赶工措施等相关内容,施工单位必须充分考虑该因素,必须在各任务委托明确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将按招标文件约定扣罚。投标企业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实施地点分散、临时接水接电较为困难、一次性班组投入较大等特殊情况,该内容作为投标风险,务必综合考虑。8、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的清理及废料由中标单位外运,运距自行考虑,上述事宜产生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并考虑在投标风险内,今后不予增加任何费用。9、中标单位必须做好与相应配套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10、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操作规程,必须做好自身的保险工作。如因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造成新闻媒体曝光或招标单位考核扣分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本工程凡涉及治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计划生育、所在地村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11、如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按业主要求及时完成维修任务,出现质量、安全等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罚,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如中标单位中途未能严格执行合同(出现不响应业主要求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12、中标单位必须做好施工期间同有关交通组织方案相关的工作,确保市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与工作,其需增加的费用,均已考虑在中标折扣率内。13、中标单位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告示,设置必要的施工警戒标志,线杆保护措施,制定保障附近工厂正常经营活动和居民出行安全畅通的保证措施,做好电源电线安全保护措施,并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负责,接受招标单位现场代表对安全措施的监督。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若发生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事故和居民治安纠纷事件,涉及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概不负责。14、本招标工程如发生建筑垃圾外运,中标人必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合法弃土点,从地块清运出去,运输距离按5公里计算,如涉及运输距离远近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等开支,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15、场地土方回填须为沙土、种植土、严禁建筑垃圾、化学污染土壤倾倒回填。回填高度以招标人的书面任务通知要求为准,如回填土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整改,整改的相应费用中招标人不另增加,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费用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16、中标单位在签订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委托任务单内容,另行签订相应子合同。附: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法评标程序和要求第一条 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二)评标前准备;(三)资格审查;(四)确定评审区间;(五)详细评审;(六)完成评标报告。第二条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两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第三条 评标前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评标前的其他准备工作。第四条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本条第二、第三款的资料,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予以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包括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2、企业停止市场活动,3、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4、建造师停止市场活动,5、建造师无安全考核证书(B证),6、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过期,7、建造师有在投、在建项目,或有在建工程已经业主同意调离并在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但在投标文件中未附相应备案资料,8、建造师资格不符合要求,9、注册建造师资格过期。)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四)投标单项折扣率或投标权重折扣率大于等于最高折扣率的;(五)外省企业未附进浙备案资料的;(六)未按要求提供建造师(项目经理)社保证明资料的;(七)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确定评审区间(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的,所有投标单位按投标权重折扣率从低到高的顺序全部进行评审。(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多于5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先计算评标基准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权重折扣率从低到高的顺序先去除N家单位(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数值四舍五入)的报价,再按投标权重折扣率从高到低的顺序去除N家单位,然后对剩余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的投标权重折扣率进行一次算术平均;最后对第一次平均值以下(不含平均值,不含先前去除的N家单位报价)的投标权重折扣率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该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并依据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家数,从下面二种方法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评审:1、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多于5家的,取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权重折扣率前5名按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2、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不足5家的,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5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第六条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5家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9.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投标承诺书);(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6)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详细评审予以废除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二)点原则依次替补满5名(少于5名时全部选取),直至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达到5个,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足5个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第七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第八条 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权重折扣率从底到高进行排序;出现投标人投标投标权重折扣率相同时抽签确定排序(由投标人按应到会身份的核验顺序先抽顺序号、再抽排序号)。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不足3名的除外。第九条 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标记录;(二)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三)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四)询标澄清纪要;(五)其他建议。第十条 其他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前附表24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第十一条 因开标后投诉等提供举证资料导致项目复评,原评标委员会主观上无评审错误的,原则上评标基准价及入围单位均不作调整。五、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其中专业条款使用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2014年3月20日印发的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业条款(示范文本)。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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