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考点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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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基础知识考点总结1.欧洲货币市场的概念欧洲货币市场是指非居民之间以银行为中介在某种货币发行国国境之外从事该种货币借贷的市场,又可以称为离岸金融市场。2.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的适用范围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适用于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开展纳入多边净额结算的质押式回购业务所涉质押品,包括符合资格条件的信用债券(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和债券型基金产品。3.放大金融市场风险的根源在2008年,全球金融机构中,放大金融市场风险的根源是由于相关衍生产品包装过度以及金融机构财务杠杆过高,即资产证券化和杠杆。4.创业板市场功能创业板市场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风险投资机制中的作用,即承担风险资本的退出窗口作用;二是作为资本市场所固有的功能,包括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等作用,而对企业来讲,上市除了融通资金外,还有提高企业知名度、分担投资风险、规范企业运作等作用。相对创业板市场而言,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有“宏观经济晴雨表”之称。5.QDII基金的投资范围QDII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6.金融债券的发行目的金融债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筹资主体为筹措资金而面向个人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表明债务、债权关系的一种凭证。金融债券的发行目的有:增强负债的稳定。获得长期资金来源。扩大资产业务。7.投资者的目的各投资者的目的各不相同,有些意在长期投资,以获取高于银行利息的收益,或意在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些则企图投机,通过买卖证券时机的选择,以赚取市场价差。8.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基本制度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保密制度等。9.参与人制度为了满足各类私募产品报价转让交易的复杂性,报价系统进行了多项流程创新,比如舍弃传统的会员制,改用参与人制度。所谓参与人制度,主要是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管理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合规金融机构与企业,可以作为报价系统参与人进行投资、创设产品发行、产品展示与代理交易等。10.A股账户的实际运用在实际运用中,A股账户是我国目前用途最广、数量最多的一种通用型证券账户,既可用于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也可用于买卖债券、上市基金、权证等各类证券。11.报价驱动市场报价驱动市场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或称“做市商市场”。在这一市场中,证券交易的买价和卖价都由做市商给出,做市商将根据市场的买卖力量和自身情况进行证券双向报价。12.证券账户投资者在从事证券交易之前,必须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通过证券账户持有证券,证券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证券余额及其变动情况。深圳证券账户当日开立,当日即可用于交易。13.港股通总额度可用余额的计算公式港股通总额度可用余额的计算公式为:总额度余额=总额度-买入成交总金额+卖出成交对应的买入总金额。14.创业板指数创业板指数以可流通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逐日连锁计算。15.沪深300指数之所以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个股票指数期货标的,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原因:沪深300指数市场覆盖率高,主要成分股权重比较分散,有利于防范指数操纵行为。沪深300指数成分股涵盖能源、原材料、工业、可选消费等10个行业,各行业公司流通市值覆盖率相对均衡,使得该指数能够较好地对抗行业的周期性波动。沪深300指数的编制吸收了国际市场成熟的指数编制理念,采用自由流通股本加权、分级靠档、样本调整缓冲区等先进技术,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的可投资性,有利于市场功能发挥和后续产品创新。16.混合资本债券的基本特征按照现行规定,我国的混合资本债券具有四个基本特征:第一,期限在15年以上,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得赎回。第二,混合资本债券到期前,如果发行人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利息。第三,当发行人清算时,混合资本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一般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先于股权资本。第四,混合资本债券到期时,如果发行人无力支付清偿顺序在该债券之前的债务或支付该债券将导致无力支付清偿顺序在混合资本债券之前的债务,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该债券的本金和利息。17.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设置赎回条款的目的设置赎回条款最主要的功能是强制债券持有者积极行使转股权,因此又被称为加速条款,同时也能使发行公司避免市场利率下降后,继续向债券持有人按照较高的债券票面利率支付利息所蒙受的损失。第项是设置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的目的。第项是回售条款的作用。18.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原因长期以来,美国金融机构盲目地向次级信用购房者发放抵押贷款。随着利率上涨和房价下降,次贷违约率不断上升,最终导致2007年夏季长期以来的爆发。19.利率互换操作的原则预期利率上升,浮动利息收入者应将固定利率调为浮动利率。预期利率下降,浮动利息支出者应将固定利率调为浮动利率。20.影响公司经营风险的因素影响公司经营风险的因素主要有:产品需求。产品售价。产品成本。调节价格的能力。固定成本的比重。2015年10月金融基础知识考点总结1.沪港通的交收方式沪港通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的简称,两地投资者可通过本地市场的交易所参与对方交易所上市的指定股票进行交易。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其中,沪股通是指香港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联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沪股通”的股票范围包括上证180指数成分股、上证380指数成分股、“A+H股”中的沪股。“港股通”的股票范围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分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分股、“A+H股”中的H股。而ST、ST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B股和具有上交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股票,不纳入沪股通股票。在投资额度管理上,对人民币跨境投资额度实行总量管理,并设置每日额度,实行实时监控。沪股通总额度30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130亿元,相当于沪市日均交易量的15%;港股通总额度2500亿元,每日额度105亿元,相当于香港股市日均交易量的1/5。在准入方面,目前根据香港证监会的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以及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这意味着,若是股票账户没有50万元资产,暂时是没法通过港股通来直接投资港股的。此外,港股通交易以港币报价,投资者以人民币交收。港股通交易日和交易时间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指定网站公布。每个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包括开市前时段和持续交易时段,具体按联交所的规定执行。2.国际结算银行国际结算银行亦称国际清算银行。宗旨是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运作提供额外负担外的便昨,并作为国际清算的受账人或代理人。扩大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始弹簧是促进国际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3.中央政府债券美国一般将联邦政府发行的短期国库券视为无风险证券,把短期国库券利率视为无风险利率。这是因为美国短期国库券由联邦政府发行,联邦政府有征税权和货币发行权,债券的还本付息有可靠保障。4.中国股市的发展历程(1)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1992)。中国经济体制全面改革启动后,伴随股份制经济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开始萌生。(2)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1999)。以中国证监会的成立为标志,资本市场纳入统一监管,由区域性试点推向全国,全国性资本市场开始形成并逐步发展。(3)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2000-至今)。以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中国资本市场的法律地位道德确立,并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进一步规范化。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1944年7月在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于1945年12月27日在华盛顿成立的,总部位于华盛顿。与世界银行同时成立、并列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其职责是监察货币汇率和各国贸易情况,提供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其总部设在华盛顿。我们常听到的“特别提款权”就是该组织于1969年创设的。6.贝塔系数贝塔系数是统计学上的概念,它所反映的是一种证券或一个投资证券组合相对于大盘的表现情况。贝塔系数衡量股票收益相对于业绩评价基准收益的总体波动性,是一个相对指标。越高,意味着股票相对于业绩评价基准的波动性越大。大于1,则股票的波动性大于业绩评价基准的波动性。反之亦然。如果是负值,则显示其变化的方向与大盘的变化方向相反;大盘涨的时候它跌,大盘跌的时候它涨。7.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0年10月开始筹建,2012年6月6日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2012年7月获得成立登记批复,是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员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级机构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相关服务机构。协会秉承服务、自律、创新理念,自觉接受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监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8.基期加权股价指数加权股价指数的一种,又称拉斯贝尔加权指数,采用基期发行量或成交量作为权数。计算期加权股价指数又称派许加权指数。9.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史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演变过程:(1)行政审批制度:1998年之前采用行政推荐的办法,对发行规模与发行企业数量双重控制。(2)股票发行核准制度: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由主承销商推荐、发审委审核、证监会核准,向市场化迈出了意义深远的一步。(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2003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2004年2月1日实施。所谓上市保荐制,是指由保荐机构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承担上市后持续督导的责任,还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荐制对发行上市的责任体系进行了明确界定,建立了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4)2008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于创业板推出,2009年4月14日修改,6月14日实施。新增内容:2009年6月,完善新股发行指导意见第一阶段思想改革:完善询价申购、优化网上发行、网上单个设限、加强新股认购。10.企业债券我国的企业债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但是,金融债券和外币债券除外。我国企业债券的发展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1)萌芽期。19841986年是我国企业债券发行的萌芽期。(2)发展期。19871992年是我国企业债券发行的第一个高潮期。(3)整顿期。19931995年是我国企业债券发行的整顿期。(4)再度发展期。从l996年起,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进人了再度发展期。11.证券交易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属于行为税类,根据一笔股票交易成交金额单独对卖方收取的,A股基本税率为0.1%且单向征收,基金和债券不征收印花税。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额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税法规定,对证券市场上买卖、继承、赠与所确立的股权转让依据,按确立时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征收印花税。目前,我国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企业)买卖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12.证券从业人员的管理根据2002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3年不在证券经营机构从业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此办法自2003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13. QDII基金 QDII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1)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2)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3)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4)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5)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6)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14.证券市场的特征 证券市场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1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2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3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15. 信用违约互换 信用违约互换(CDS)交易的危险来自三个方面:(1)较高的杠杆性。(2)信用保护的买方并不需要真正持有作为参考的信用工具,因此,特定信用工具可能同时在多起交易中被当作CDS的参考,有可能极大地放大风险敞口总额,在发生危机时,市场往往恐慌性地高估涉险金额。(3)场外市场缺乏充分的信息披露和监管,交易者并不清楚自己的交易对手卷入了多少此类交易,因此,在危机期间,每起信用事件的发生都会引起市场参与者的相互猜疑,担心自己的交易对手因此倒下从而使自己的风险敞口头寸失去着落。16.金融期权 实值期权是指具有内在价值的期权。当看涨期权的敲定价格低于相关期货合约的当时市场价格时,该看涨期权具有内涵价值;当看跌期权的敲定价格高于相关期货合约的当时市场价格时,该看跌期权具有内涵价值。也就是说,当看涨期权的执行价格远远低于当时的标的物价格时,该期权称为极度实值期权;当看跌期权的执行价格远远高于当时的标的物价格时,该期权称为极度实值期权。17.传统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与控制的核心之一是风险的计量、风险限额的确定与分配、风险监控。传统的风险限额管理主要是头寸规模控制,这种管理的主要缺陷是:(1)不能在各业务部门之间进行比较。(2)没有包含杠杆效应。(3)没有考虑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分散化效应。18.风险警示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可以对其实施风险警示:(1)债券最近一次资信评级为AA-级以下(含)。(2)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业绩预告或更正业绩预告显示为亏损。(3)发行人发生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被证券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4)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5)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19.看涨期权 从理论上说,期权购买者在交易中的潜在亏损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支付的期权费,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却是无限的;相反,期权出售者在交易中所取得的盈利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收取的期权费,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却是无限的。20.地方政府自行发债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21.外汇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的外汇必须具备三性:可支付性、可获得性和可兑换性。22.信托 信托财产既包括有形财产,如股票、债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银行存款等,又包括无形财产,如保险单,专利权商标、信誉等,甚至包括一些或然权益(如人死前立下的遗嘱为受益人创造了一种自然权益)。23.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清算结算机制 从目前来看,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清算结算机制,主要分全额双边清算和净额集中清算两种类型,前者主要采用“券款对付”的结算方式,此外还有纯券过户、见券付款(PAD)和见款付券等三种方式;而后者采用“中央对手方”的结算方式。在我国,中央国债公司托管的债券全部采用全额清算的结算方式,而上海清算所托管的债券可以采用两种清算结算方式。24.独立衍生工具 独立衍生工具具有下列特征:(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25.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亦称大额可转让存款证,是银行印发的一种定期存款凭证,凭证上印有一定的票面金额、存入和到期日以及利率,到期后可按票面金额和规定利率提取全部本利,逾期存款不计息。利率既有固定的,也有浮动的,一般比同期限的定期存款的利率高;不能提前支取,但是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利率高低取决于发行银行的信用评级和存单的期限。26.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 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布的期货合约,将上市的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为T,实行到期实物交割,标的为面值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3%的名义长期国债,挂牌合约为最近的三个季月,最低交易保证金为2%,每日最大波动幅度则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上下2%。27.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对所投资证券进行的深入研究与分析,有利于促进信息的有效利用和传播,有利于市场合理定价,有利于市场有效性的提高和资源的合理配置。2015年11月金融基础知识考点总结1.金融市场包含的三层含义(1)金融市场是进行金融工具交易的场所。这个场所有时是有形的,如证券交易所;有时则是无形的,很多交易就是通过电信网络构成的看不见的市场进行的。(2)金融市场反映了金融资产的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供求关系,揭示了资金的归集与传递过程。(3)金融市场包含金融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运行机制,其中最主要的是价格机制。它说明了如何通过这些资产的定价过程在市场的各个参与者之间合理地分配风险和收益。2.欧洲货币市场欧洲货币市场是一个有很大吸引力的市场,这个市场与西方国家的国内金融市场以及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有很大的不同,这是一个完全自由的国际金融市场,主要有如下特点:(1)经营自由。由于欧洲货币市场是一个不受任何国家政府管制和税收限制的市场,所以经营非常自由。(2)资金规模极其庞大。(3)资金调度灵活手续简便。(4)独特的利率体系。其存款利率相对较高,放款利率相对较低,存放款利率的差额很小,一般只在0.5%左右波动。(5)经营以银行间交易为主,是一个批发市场。3.信托业务分类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信托业务分为:(1)金钱信托(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4)有价证券信托。(5)金钱债权信托。4.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格。(2)设立推荐业务专门部门,配备合格专业人员。(3)建立尽职调查制度、工作底稿制度、内核工作制度、持续督导制度及其他推荐业务管理制度。(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公司的子公司具备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申请从事推荐业务,但不得与子公司同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5.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系统参与人可开通多类业务权限为规范报价系统参与人管理及发行与转让业务,中证资本市场市场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参与人管理规则(简称“管理规则”)、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发行与转让规则(简称“转让规则”)。管理规则明确,参与人在报价系统的业务权限分为投资类、创设类、推荐类、代理交易类和展示类。参与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通一类或多类业务权限。管理规则所称报价系统参与人(简称“参与人”),是指签署报价系统参与人声明并在报价系统完成注册流程的法人或其他机构。根据管理规则,参与人在报价系统的业务权限分为投资类、创设类、推荐类、代理交易类和展示类。参与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通一类或多类业务权限。(1)开通投资类业务权限的机构,可以在报价系统认购、申购、赎回、受让、转让已在报价系统注册的私募产品,并且可以通过报价系统办理签约、结算、支付等业务。(2)开通创设类业务权限的机构,可以在报价系统发行、创设私募产品或将自己在其他市场发行、创设的私募产品在报价系统注册转让,可以认购、申购、赎回、受让、转让已在报价系统注册的私募产品,并且可以通过报价系统办理签约、结算、支付等业务。(3)开通推荐类业务权限的机构,可以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推荐自己承销的私募产品在报价系统发行或推荐自己持有的私募产品在报价系统注册转让,可以认购、申购、赎回、受让、转让已在报价系统注册的私募产品,并且可以通过报价系统办理签约、结算、支付等业务。(4)开通代理交易类业务权限的机构,可以代理合格投资者在报价系统认购、申购、赎回、受让、转让已在报价系统注册的私募产品,并且可以通过报价系统办理签约、结算、支付等业务。转让规则明确,私募产品在报价系统发行、转让的,应当在注册前在报价系统领取产品代码。报价系统为私募产品的发行提供意向发布、在线路演、在线协商等服务。在报价系统发行注册私募产品之前,参与人可以在报价系统向特定参与人定向推介和询价。参与人在报价系统定向推介和询价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报价系统相关规则,不得发布虚假信息。6.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一个国家在一个时期若以间接融资为主,则中长期信贷市场居于核心地位;若以直接融资为主,则证券市场居于一国金融市场体系的核心地位。7.融资融券业务相关规定融资融券交易中,客户应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低于该比例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8.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证券资信评级行业自律管理工作,提高证券评级业务规范运作水平,促进证券资信评级行业健康发展,2015年1月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业务实施细则(试行)。9.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财政部、证监会对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中申请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申请条件的修订如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以下简称证券业务),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下简称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5年以上,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由有限责任制转制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营期限连续计算。(2)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做到实质性的统一。(3)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人,其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120人,且每一注册会计师的年龄均不超过65周岁。(4)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5)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8000万元。(6)上一年度业务收入不少于8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本项所称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均指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取得的相关收入。(7)至少有25名以上的合伙人,且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8)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自撤销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申请证券资格过程中,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自被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前款第(1)项、第(2)项和第(3)项规定条件,并通过吸收合并具备前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条件的,自吸收合并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应当满一年。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持续具备申请条件。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自取得证券资格第三年起,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公司户数)不得少于5家,或者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不得少于500万元。10.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的非营利法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基本职能是从事证券登记、托管、过户和资金结算与交收,它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是保障证券交易连续进行必不可少的环节。11.配股的发行方式上市公司申请配股一般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价格在一定的价格区间内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12.首个交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相关规定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1)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包括封闭式基金)。(2)增发上市的股票。(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4)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13.G股G股是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股票。上市公司凡遇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复牌,将对该股的汉字简称冠以G标记。14.沪股通的特点(1)交易币种方面,沪股通股票以人民币报价和交易。(2)交易方式上,沪股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暂不支持大宗交易。(3)订单类型方面,投资者买卖沪股通股票只能采用限价委托,暂不支持市价委托。香港投资者买卖沪股通股票,不参与融资融券交易。15.利率波动对不同债券的影响(1)利率风险是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的主要风险。(2)利率波动对高息票利率债券的影响要大于低息票利率债券。(3)利率波动对长期债券的影响要大于短期债券。(4)零息债券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16.我国上海清算所的债券结算方式债券结算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全额结算方式和净额结算方式。全额结算方式包括以下5种:(1)现券交易(纯券过户、见券付款、见款付券、券款对付)。(2)质押式回购(首期见券付款、券款对付;到期见款付券、券款对付)。(3)买断式回购(见款付券、见券付款、券款对付)。(4)债券远期。(5)债券借贷。净额结算方式采用现券交易,使用券款对付的结算方式。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和资金结算可采用券款对付、见券付款、见款付券和纯券过户等结算方式。1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信用评级市场自律管理,规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促进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健康发展,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章程,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信用评级是指信用评级机构对影响受评对象信用风险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就其偿债能力及意愿做出的综合评价。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信用评级业务是以信用评级流程为主线形成的信用评级机构及相关主体活动的总和。信用评级业务包括委托评级业务和主动评级业务,其中委托评级业务分为发行人委托评级业务和投资人委托评级业务等。第四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信用评级的公正性、一致性、完整性。信用评级机构从业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第五条 受评企业、信用评级委托方、信用评级结果使用方及其他相关主体应共同维护信用评级的独立、客观和公正。第六条 为充分发挥信用评级风险揭示的作用,交易商协会鼓励推行双评级制度,提倡由在市场化评价中排名靠前的或不同收费模式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同一受评对象同时进行评级。第二章 信用评级机构及人员第七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建立清晰合理的治理结构,完善评级技术和基础数据体系,建立健全并切实执行管理制度,为信用评级质量提供保障。第八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建立并不断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加强评级技术的研究开发,通过定期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执业能力。第九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加强数据库等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信用评级信息管理制度,包括评级信息的使用和管理、数据库管理、档案管理等。第十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建立合规监督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对信用评级及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的合规性进行监测、检查和报告,定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和执行情况。第十一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评级质量控制机制和相关制度,包括评级新业务评估制度、评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和评级质量检验制度等。第十二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建立健全利益冲突管理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有效识别、防范和消除信用评级业务中产生的利益冲突,如无法有效消除的,则应对产生的利益冲突进行充分披露和有效管理。第十三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披露以下信息,接受公众关于信用评级的质询:(一)在本机构网站公开披露并及时更新公司基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信用评级体系基础信息。(二)于每年4月30日前在本机构网站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网站公开披露上一年度信用评级业务开展和合规情况。(三)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等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第十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信用评级机构及参与信用评级的人员(包括评级小组成员和信用评审委员会委员)不得参与相关信用评级业务:(一)信用评级机构与受评企业或其关联机构存在足以影响信用评级独立性的股权关联关系及开展评级业务前6个月内持有与受评对象相关的证券或衍生品头寸。(二)参与信用评级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与受评企业或其关联机构存在足以影响信用评级独立性的持股、受聘为高管或其他关键岗位以及持有与受评对象相关的证券或衍生品账面价值超过50万元人民币。(三)在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期间,信用评级机构及参与信用评级的人员买卖与受评对象相关的证券或衍生品。(四)交易商协会认定的足以影响信用评级机构或人员独立、客观、公正立场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不正当交易、商业贿赂以及向受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影响信用评级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六条 对于在开展信用评级业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用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相关信息为任何机构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十七条 信用评级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声誉,保证信用评级机构规范运作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级业务。第十八条 参与信用评级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第十九条 评级小组组长及对信用等级有重大影响的人员离职并受聘于其曾参与评级的受评企业、信用评级委托方或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应从获知起检查其离职前两年内参与的与其受聘机构有关的评级工作。如存在利益冲突的,信用评级机构应及时披露检查结果。第三章 信用评级业务基本要求第二十条 项目立项前,信用评级机构应对评级项目进行自我评估,保证本机构具备相应的评级能力。第二十一条 确定立项的,信用评级机构应组建至少由2名专业分析人员组成的评级小组,小组成员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评级小组成员不得连续5年为同一受评企业或其相关第三方连续提供信用评级服务,自期满未逾两年的不得再参与该受评企业或其关联企业的评级活动。第二十二条 评级小组应在多渠道、多方式收集受评企业信用质量相关资料并开展研究分析工作的基础上撰写评级报告初稿,提出信用等级及相关建议,并至少经过小组初审、部门复审、公司三审的三级审核,形成评级报告。第二十三条 信用评级结果应由信用评审委员会通过召开评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评审会议应至少由5名评审委员参加,参会评审委员独立发表评审意见。评级小组成员不得参与其负责项目最终级别的确定。信用评级机构应按多数决策原则设立科学合理的投票表决机制并提交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实行参会评审委员轮换制。第二十四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对评级项目作业流程合规性和相关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检查,保证信用评级报告客观公正、观点明确、内容清晰,并应按有关规定或协议约定发布评级结果和报告。评级结果和报告公开发布的,信用评级机构应在交易商协会网站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第二十五条 初始信用评级报告至少包括概述、声明、信用评级报告正文、跟踪评级安排和附录等部分,并列明信用评级的局限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等内容。第二十六条 在信用评级结果和报告有效期内,除主动评级外,信用评级机构应持续跟踪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情况,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一)对于主体评级,信用评级机构应在受评企业年报公布后3个月内出具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二)对于一年期内的短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机构应在正式发行后6个月内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三)对于一年期以上债务融资工具,在评级有效期内每年应至少完成一次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发布时间应在受评企业年报披露后3个月内。第二十七条 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受评对象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信用评级机构应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第二十八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信用评级机构可终止已公布信用评级结果和报告,并公告原因:(一)信用评级委托方不按约定支付评级费用的。(二)信用评级协议约定的合同期满或主动评级有效期届满的。(三)受评企业不配合提供信用评级所需材料或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四)受评对象不再存续的。(五)信用评级机构被主管部门等机构吊销评级业务资质或中止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在终止跟踪评级时,应公布最近一次的评级结果及其有效期,说明此项信用评级此后不再更新。第二十九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完整保存评级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资料、文档、记录和报告等业务信息。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应不低于10年,且不低于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满或受评主体违约后5年。第四章 发行人委托评级第三十条 发行人委托评级是指信用评级机构经发行人委托,通过公开渠道和实地调研收集受评对象相关资料,并以此为依据对相关发债主体或债项开展的信用评级。第三十一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遵循市场拓展与信用评级分离原则,不得采取低于行业公允价格、级别保证和诋毁同业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第三十二条 受评企业、主承销商及其他相关方不得以级别招标等不正当手段影响信用评级独立性。第三十三条 信用评级机构与受评企业应签订信用评级协议,明确初始评级安排、信息保密、跟踪评级安排及评级费用等有关事项。受评企业支付委托评级费用后,信用评级机构方可启动评级程序。第三十四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对受评企业开展实地调查,收集有关资料,深入了解受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受评企业应配合信用评级活动,履行信用评级协议,安排实地调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第三十五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在信用等级评定后或跟踪评级等级发生调整时,将评级报告发送受评企业。受评企业对评级报告所使用的信息有异议的,可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评一次,并可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补充材料。信用评级机构应于接到补充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应在受理复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信用评审委员会会议重新评审,明确复评结果,告知受评企业。第三十六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第五条要求公布初始信用评级结果和报告,并及时更新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及其他意见。第三十七条 发行人对同一债项委托多家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的,应通知信用评级机构按照相关要求报送交易商协会并披露信用评级结果和报告。第五章 投资人委托评级第三十八条 投资人委托评级是指信用评级机构经投资人委托,通过公开渠道以及实地调研收集受评对象相关资料,并以此为依据对相关发债主体或债项开展的信用评级。第三十九条 投资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信用评级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第四十条 信用评级机构与投资人签订信用评级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评价、服务费用等有关事项。第四十一条 受评企业应配合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相关评级业务,安排实地调研、提供有关材料,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第四十二条 受评企业对评级报告所使用的信息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评一次,复评程序参照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 除法律法规要求、公开信息渠道获取、受评企业或第三方公开外,信用评级机构对于受评企业书面提出保密要求的相关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对外披露。第四十四条 信用评级机构应根据信用评级服务协议约定的方式和范围发布评级结果和报告。第六章 主动评级第四十五条 主动评级是指信用评级机构未经委托,主要通过公开渠道收集受评对象相关资料,并以此为依据对相关发债主体或债项开展的信用评级。第四十六条 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主动评级业务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公开渠道收集受评企业相关资料,审慎判断受评企业的信用风险。第四十七条 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主动评级报告前,可书面告知受评企业,双方可就评级过程中所使用的资料及报告内容进行沟通。第四十八条 交易商协会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向市场公开发布主动评级结果和报告。信用评级机构应将主动评级结果特别标注,以区别于委托评级结果,并披露主动评级信息来源、评级方法和程序。第四十九条 受评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利益输送。对于同一受评企业,信用评级机构由主动评级转为委托评级时信用等级发生变化的,要向市场公告说明原因。第七章 自律管理第五十条 信用评级机构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应向交易商协会提交并及时更新基本信息,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交易商协会提交上一年度信用评级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和合规性报告。第五十一条 交易商协会可对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业务开展情况和自律规范执行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调查。信用评级机构应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第五十二条 交易商协会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及本指引的有关规定,可建立健全信用评级机构市场化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市场参与者对信用评级机构的业务表现进行评价。第五十三条 交易商协会可制定信用评级机构和人员的从业准则。第五十四条 有关机构及相关人员违反本指引相关规定的,根据违规情节,交易商协会可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自律处分。涉嫌违法违规的,交易商协会可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 本指引由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8.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特点(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19.证券投资基金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1)为中小投资者拓宽投资渠道。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面向中小投资者设计的间接投资工具,把众多投资者的小额资金汇集起来进行组合投资,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管理和运作,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了有效参与证券市场的投资渠道,已经成为广大民众普遍接受的一种理财方式。(2)优化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将中小投资者的闲散资金汇集起来投资于证券市场,扩大了直接融资的比例,为企业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实际上起到了将储蓄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的作用。近年来投资基金市场的迅速发展已充分说明,以基金和股票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工具能够有效分流储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行业系统性风险,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以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3)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对所投资证券进行的深入研究与分析,有利于促进信息的有效利用和传播,有利于市场合理定价,有利于市场有效性的提高和资源的合理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发挥专业理财优势,推动市场价值判断体系的形成,倡导理性的投资文化,有助于防止市场的过度投机。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有助于改善我国目前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不合理的投资者结构,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和制约作用,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不同类型、不同投资对象、不同风险与收益特性的证券投资基金在给投资者提供广泛选择的同时,也成为资本市场不断变革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源泉之一。(4)完善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为保险资金提供专业化的投资服务和投资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保险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展壮大,增强证券市场与保险市场、货币市场之间的协同,改善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传导机制,完善金融体系。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化服务,还可以为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养老金等各类社会保障型资金提供长期投资,实现保值增值的平台,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20.反映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的指标用于反映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的指标主要有:(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2)融资比例(3)浮动利率债券投资情况。21.衍生产品的普及改变了整个市场结构的表现(1)它们连接起传统的商品市场与金融市场,并深刻地改变了金融市场与商品市场的截然划分(2)衍生产品的期限可以从几天扩展至数十年,已经很难将其简单地归入货币市场或是资本市场(3)其杠杆交易特征撬动了巨大的交易量,它们无穷的派生能力使所有的现货交易都相形见绌(4)其强大的构造特性,不但可以用衍生工具合成新的衍生产品,还可以复制出几乎所有的基础产品22.信用违约互换交易参考的信用工具信用违约互换就是一方将购入的具有违约风险的债务或债券中的违约风险转嫁给第三方(保险公司)。信用违约互换交易参考的信用工具包括按揭贷款、按揭支持证券、各国国债及公司债券或者债券组合、债券指数。23.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和平值期权按照执行期权所获得的收益情况的不同,可将期权分为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和平值期权。如果看涨期权的协议价格低于相应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或是看跌期权的协议价高于相应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买方行使期权将有利可图,即具有内在价值,这样一种价差状态,称之为实值期权或价内。如果看涨期权的协议价高于相应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或是看跌期权的协议价低于相应金融工具市场价格,则期权不具有内在价值,买方不会行使权利,这种价差状态称之为虚值期权或价外。如果协议价与市价相等,则称为平价期权或价平。24.10年国债期货合约实行持仓限制制度的相关规定(1)合约上市首日起,持仓限额为1000手。(2)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600手。(3)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300手。(4)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6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25.金融风险的损失在实践中,通常将金融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分为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和灾难性损失。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可以分为损失前目标和损失后目标。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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