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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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第一节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以下简称“新规程”一、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发展与回顾二、新规程修订目的三、新旧规程的区别四、新规程的“基本规定”,一、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发展与回顾,1996年,北京市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京建质【1996】418号)2000年,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京建质【2000】569号),并批准为北京市强制性标准,编号DBJ01-51-2000,自2001年5月起实施。2002年,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京建科【2002】371号),编号DBJ01-51-2003,自2003年2月1日执行。2009年,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京质监标发)【2008】73号),编号DB11/T695-2009,自2010年4月1日执行。以下简称“新规程”。DBJ地方工程建设标准DB/T推荐性地方标准,二、新规程修订目的,1、主线明确,确定了“谁施工、谁形成、谁收集、谁签字、谁管理”的基本原则。体现在签字栏的变化。(1)如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签字栏,旧表中“建设(监理)单位”并没有指出具体负责人是谁,责任不明确;而新表是“监理(建设)单位”并明确了监理单位的签字人“专业工程师”;(2)如总包、分包签字责任不清的问题,详见四、“基本规定”。2、取消了预检重复报验资料。(如旧规程提出)3、减少了归档保存的资料,提出了“过程控制保存资料”。(过程控制保存资料可根据需要归档保存)。,三、新旧规程的区别,(一)、内容结构(章节)调整与变化(二)、“工程资料分类、表格名称及类别编号”的变化(三)、“资料编号”的变化(四)、“工程资料管理流程”变化(五)、“竣工图编制”新规定(六)、“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要求的变化(七)、“归档整理”工作要求的变化(八)、“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表”的变化,(一)、内容结构(章节)调整与变化,1.原规程分为12章,7个附录,7张附表;新规程分10章和8个附录,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分类与编号、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编制、编制组卷、移交与归档、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其中: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2.原规程的第3章“管理职责”,修订后成为新规程的第3章“基本规定”,把各方行为的管理转向对工程资料本身的管理,使之更加符合资料管理规程的特性。3.删除原规程第4章“工程资料管理”一章,对其内容进行修订后并入其他相关章节中。4.原规程第11章“验收与移交”中,“验收”的概念不明确,新规程将修定位“移交归档”。5.删除原规程第12章“计算机管理”一章,其内容修订后并入新规程第3章“基本规定”中。6.对原规程中与当前管理不相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并补充新的管理要求。,(二)、“工程资料分类、表格名称及类别编号”的变化,新规程取消了预检和重复报验资料,资料分类沿用原版,分为4个部分,分别为:基建文件(A类)、监理资料(B类)、施工资料(C类)、竣工图(D类),其中各项内容均作了补充和调整。详细内容见书。,(三)、“资料编号”的变化,原规程分两种编号形式,一个是施工单位的七位编码,分包单位的九位编码;新规程统一为一种编号形式,九位编码。具体要求如下:(1)基建文件可按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和类别,由建设单位确定编号原则。(2)监理资料可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资料编号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查询和追溯,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因内容较少,且许多基建文件带有编号,因此是否编号、如何编号由建设及监理单位自行决定。,(3)施工资料应按以下形式编号:,(4)分部工程中每个子分部工程,应根据资料属性不同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使用表格相同但检查项目不同时应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分部工程中每个子分部工程,应根据资料属性不同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使用表格相同但检查项目不同时应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对于质量证明文件一类的资料应根据资料的属性不同分别顺序编号,如合格证类、复试报告类、形式检验报告类等等;对一些通用表格,如隐检记录,则应按专业及检查项目不同分别顺序编号。(5)对按单位工程管理,不属于某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其编号中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00”代替。对工程资料中如工程变更洽商、施工组织设计等,不属于某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本条规定其编号中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00”代替。,(6)同一批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同一批钢筋的资料只有一份,该批钢筋既可能用在地基基础中,也可能用于主体结构上,本条规定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7)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资料编号”栏中;无专用表格的资料,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8)由施工单位形成的资料,其编号应与资料的形成同步编写;由施工单位收集的资料,其编号应在收集的同时进行编写。许多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无序,堆积如山,到了工程竣工时才组织有关人员突击整理。本条强调的是重在过程管理,资料应在其形成及收集的同时进行编号而不是在资料组卷时才进行编号。,(四)、“工程资料管理流程”变化,1.“基建文件”新管理流程2.“监理资料”新管理流程3.“施工资料”新管理流程,(五)、“竣工图编制”新规定(略)(六)、“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要求的变化(见书)(七)、“归档整理”工作要求的变化,(1)减少了部分归档资料。“”为归档保存资料;“”为过程控制保存资料,可根据需要归档保存。(2)国家大型重点重大工程,城建档案馆可根据需要增加归档保存内容。,(八)、“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表”的变化,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增加了4个子分部,分别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1)、气体灭火系统(12)、泡沫灭火系统(13)、固定水炮灭火系统(14)。,四、新规程的“基本规定”,30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说明:工程资料形成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真实情况,由于工程建设规模大跨越时间长,事后形成的资料有可能记录不全面,有的甚至故意不把施工过程的真实情况反映在工程资料上,因此本条强调工程资料要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30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本条是对工程资料卷面质量的要求,没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或字迹不清的工程资料没有任何留存的价值和意义。303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很多,有预拌混凝土、钢筋加工、预制构件等半成品加工企业,有预应力、钢结构、幕墙等专业施工单位,有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测机构等等。每个单位都有各自的工程资料,应各负其责,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不得伪造或故意抽撤替换工程资料。304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工程资料使用原件是本规程的基本要求,应优先选择。考虑到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多,资料来源的途径不同,本规程也允许使用复印件的工程资料,并对复印件的工程资料提出了要求,加盖资料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有经手人签字等。,305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确认、签字。306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费用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随着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细化以及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工程资料越来越多,费用也越来越高,少数工程因为费用问题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很长时间内不向建设方移交工程资料。为避免因经济纠纷而影响工程的使用与管理,本规程要求参建各单位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费用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凡按建设程序办理了开工手续的工程,无论大小都应留有施工资料,为防正有关方在合同中约定不留施工资料这一极端现象的发生,本规程特强调“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307工程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可委托施工、监理或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是最重要的工程档案,是工程维修、加固、改造及灾后鉴定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是竣工图的管理和使用者,因此组织编制竣工图也是建设单位的责任,长期以来许多建设单位误认为施工单位是编制工程竣工图的责任主体,这是不正确的,本规程将此事单列一条是为了明确建设单位的责任。,308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法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本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北京市政府129号令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出的。309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建筑工程上使用的各种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应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由于建设单位处于主导地位,为防止劣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用于工程上,本条强调了对甲供材料的质量要求。3010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负责管理,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由多方共同形成的工程资料,各自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本条明确了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强调了单位是工程资料管理主体。由多方共同形成的工程资料,如验槽记录、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竣工验收记录等等,不能简单地认为组织验收的是建设(监理)单位,形成资料的管理责任也是建设(监理)单位,而应该是各自对验收的内容和形成的资料负责。,3011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直接交建设单位;由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本条明确了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及专业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工程资料的责任关系。工程资料应本着“谁施工,谁形成,谁签字,谁管理”的基本原则,如果,资料形成单位的责任人不签字,签字的不是资料形成单位的人,这样的工程资料就失去了真实的意义。有人认为总包单位如不在施工资料上签字就不能体现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这是片面的认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关系应由经济合同加以约束,而不是体现在施工资料上。3012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3.0.13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并经过评审。本条是为适应工程资料计算机管理的发展而提出的。工程资料应采用计算机管理有两层含义,一是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要采用计算机管理,比如建立工程资料管理目录,对收集的外来资料进行登记管理,二是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要通过计算机形成文字记录。,第二节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表格的填写与要求,内容导读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于2010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为方便读者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新规程的变化和要求,及时掌握新内容的填写,我们以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为基础,按照北京市有关规程,融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经验,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对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资料表格填写范例进行改版。,对章节进行了重新划分。全书共分为7章,分别是:第1章,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填写范例;第2章,建筑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第3章,北京市混凝土结构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第4章,北京市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第5章,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第6章,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第7章,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填写范例;附录A,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附录B,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表;附录,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表。,目录,监理通知(表B1),【相关规定及要求】监理通知是监理工作重要用表,是项目监理部针对承包单位出现的问题而签发的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的指令性文件。监理单位使用时,应避免出现两个极端,即过滥或不发,并且要维护监理通知的权威性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可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后,应将整改结果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监理通知在发出前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重要监理通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内容】1)建设单位组织协调确定的事项、需要设计、施工、材料等各方实施,且需由监理单位发出通知的事宜。2)监理在旁站、巡视过程中发现需要及时纠正的事宜。3)季节性天气预报的通知。4)工程计量的通知。,【填写要点】(1)“事由”栏:通知事项的主题,可包含简单的原因。(2)“内容”栏:通知事项的详细说明和对承包单位的工作要求、指令等。,监理抽检记录(表B2),【相关规定及要求】1.该表主要用于监理合同约定对所有的平行检验,包括所有的试验或现场监理抽检。2.监理抽检主要是依据监理合同中约定或是对工程的某些重要部位,或是对施工质量和材料有怀疑时,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抽查,并做记录。3.凡有承包单位参加的检查,应要求其附原始记录并在该记录上签字。若是发生费用的检查,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并执行有关合同约定。,【填写要点】1.如检查结果合格,监理工程师在“处置意见”栏中签字。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填写“处置意见”,同时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通知承包单位。2.监理抽检的百分比由各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和监理单位控制能力自行确定。3.如是监理单位自行抽查和试验,“被委托单位”栏可以不填。,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B3),监理工程师在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中,针对不合格的工程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填写要点】1.本表由下达方填写,整改方填报整改结果。本表也适用于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工作。2.“使你单位在发生”栏填写不合格项发生的具体部位。3.“发生严重/一般不合格项”栏根据不合格项的情况来判定其性质,当发生严重不合格项时,在“严重”选择框处划“”;当发生一般不合格项时,在“一般”选择框处划“”。4.“具体情况”栏由监理单位签发人填写不合格项的具体内容,并在“自行整改”或“整改后报我方验收”选择框处划“”5.“签发单位名称”栏应填写监理单位名称。6.“签发人”栏应填写签发该表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7.“不合格项改正措施”栏由整改方填写具体的整改措施内容。8.“整改期限”栏指整改方要求不合格项整改完成的时间。9.“整改责任人”栏一般为不合格项所在工序的施工负责人。10.“单位负责人”栏为整改责任人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11.“不合格项整改结果”栏填写整改完成的结果,并向签发单位提出验收申请。12.“整改结论”栏根据不合格项整改验收情况由监理工程师在“同意验收”或“继续整改”选择框处划“”。13.“验收单位名称”为签发单位,即监理单位。14.“验收人”栏为签发人,即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暂停令(表B4),【相关规定及要求】(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由于非承包单位且非以下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2)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3)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4)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2)在委托监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3)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4)工程暂停期间,应要求承包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填写要点】(1)“对本工程的部位(工序)”栏中填写工程暂停的部位或工序名称。(2)“并按下述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栏指工程暂停后要求承包单位所做的有关工作,如对停工工程的保护措施,针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预防措施等。,工程延期审批表(表B5),【相关规定及要求】(1)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项目监理部才予以受理。1)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了书面的工程延期意向报告。2)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3)工程延期事件终止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延期申请表(2)在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项目监理部应做好以下工作。1)向建设单位转发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意向报告。2)对工程延期事件随时收集资料,并做好详细记录3)对工程延期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对减少损失提出建议。4)在处理工程延期的过程中,还要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3)项目监理部评估工程延期的原则。1)工程延期事件属实。2)工程延期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准确。3)工程延期事件必须发生在被批准的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上。,(4)项目监理机构在接到承包单位递交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1)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2)工期拖延和影响工程事件的事实和程度。(5)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在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6)评审某些较复杂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延期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初步评审,给予承包单位一个暂定的延期时间,经过详细分析、评审后,再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7)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处理工程延期的各种时限要求。【填写要点】(1)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做出审批。(2)“说明”栏应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就工程延期做出审批的具体意见及审批的依据。,费用索赔审批表(表B6),【相关规定及要求】(1)监理单位应参与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核索赔报告,批准合理的索赔或驳回承包单位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或索赔要求中不合理的部分,使索赔得到圆满解决。(2)承包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项目监理部才予以受理。1)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了书面的费用索赔意向报告。2)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3)费用索赔事件终止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了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表。4)当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或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项目监理部也应当受理。(3)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1)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收到了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报告。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3)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4)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费用索赔条件时予以受理。5)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6)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处理程序的4)6)款进行处理。,(4)项目监理机构处理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2)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3)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4)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5)当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做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做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6)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做出答复。【填写要点】(1)本表填写之前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批准的赔付金额。(2)“索赔金额的计算”应填写详细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数据,必要时可附页。(3)监理工程师填写并签字。(4)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工程款支付证书(表B7),【相关规定及要求】(1)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合同中工程款支付约定,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2)申请支付工程款金额包括合同内工程款、工程变更增减费用、批准的索赔费用,扣除应扣预付款、保留金及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3)“我方已完成了工作”:填写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定期支付进度款的,填写本支付期内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工程的工作量。(4)工程量清单:指本次付款申请中的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统计报表。(5)计算方法:指以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约定采用的有关定额(或其他计价方法的单价)的工程价款计算。(6)根据施工合同约定,需建设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的,也采用此表向监理机构申请支付。(7)工程款申请中如有其他和付款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时,应附有相关证明资料。,旁站监理记录(表B8),【相关规定及要求】(1)旁站监理记录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所见证的有关情况的记录。(2)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包括以下内容。1)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室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2)主体结构工程方面: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3)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4)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5)凡上述第(2)条规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未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6)旁站监理记录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单位归档备查。(7)施工情况:指所旁站部位(工序)的施工作业内容、主要施工机械、材料、人员和完成的工程数量等。(8)监理情况:指旁站人员对施工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1)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9)对旁站时发现的问题可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10)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量检验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11)旁站监理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应现场跟班检查。对于施工中的连续作业,应安排人员换班,不得中断现场监理。(12)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13)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填写要点】(1)“处理意见”栏填写针对监理人员所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等。(2)本表由旁站监理人员及承包单位现场专职质检员会签。,竣工移交证书(表B9),【相关规定及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加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填写要点】(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名称均应与施工合同所填写的名称一致。(2)日期应写清楚,表明即日起该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并进入保修期,工作联系单(表B10),【相关规定及要求】(1)工作联系单用于工程有关各方之间传递意见、决定、通知、要求等信息。(2)在延续性的工程延期事中,暂定延期时间的通知也可使用本表。(3)评审某些复杂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延期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初步评审,先用工作联系单给予施工单位一个暂定的延期时间,经过详细分析评审后,再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4)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或关键部位施工前24h,施工单位应填写工作联系单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应派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5)施工单位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将混凝土浇灌申请书转交监理单位一份备案,当监理单位对此有异议时,应签发工作联系单提出意见。(6)重要工作联系单应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要点】(1)“事由”栏:需要联系事项的主题。(2)“内容”栏:需要联系的详细内容或注意事项,要表述清楚。(3)“发出单位名称”栏:提出工作联系事项的单位,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4)“单位负责人(签字)”栏:“单位责任人”应为其派驻现场代表该单位履行合同的被授权机构的负责人,建设单位为驻项目代表;监理单位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为项目经理;设计单位为主持人;质监单位为主任监督师。,工程变更单(表B11),【相关规定及要求】(1)实施工程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批准。(2)工程变更完成并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填写要点】(1)承包单位填写。承包单位在填写该表时,应明确工程变更单所列项目名称,变更前后的工程量、单价、合价的差别,以及工程款的增减额度。(2)监理单位填写。1)由负责造价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所报审的工程变更费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为工程量是否符合所报工程实际;是否符合工程变更单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定额项目选用是否正确,单价、合价计算是否正确。2)在“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栏,签署具体意见并签字。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不应签署“是否同意支付”,因为工程款的支付应在相应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3)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签字,明确其领导责任。,1.2施工资料填写范例,1.2.1施工管理资料表C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C1-2施工日志表C1-3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C1-4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表C1-5工程动工报审表表C1-6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表C1-7()月工、料、机动态表表C1-8工程复工报审表表C1-9()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表C1-10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表C1-11费用索赔申请表表C1-12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C1-13工程延期申请表表C1-14监理通知回复单表C1-15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表C1-16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表C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相关规定及要求】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在进场后、开工前填写。通常每个单位工程只填写一次。但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中,应注意两点:(1)了解有关人员对各项制度的熟悉程度。(2)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填写要点】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各项资料进行验收核查,验收核查合格后,签署认可意见。“检查结论”要明确,是符合要求还是不符合要求。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核查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改正,否则不准许开工。【填写与主要签认责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交时限】正式施工前完成并提交审核。,表C1-2施工日志,【相关规定及要求】(1)施工日志是施工活动的原始记录,是编制施工文件、积累资料、总结施工经验的重要依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2)施工日志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按专业指定专人负责逐日记载,并保证内容真实、连续和完整。(3)施工日志可采用计算机录入、打印,也可按规定式样(印制的施工日志)用手工填写方式记录,并装订成册,但必须保证字迹清楚、内容齐全。(4)当对工程资料进行核查时,或工程出现某些问题时,往往需要检查施工日志中的记录,以了解当时的施工情况。借助对某些施工资料中作业时间、作业条件、材料进场、试块养护等方面的横向检查对比,能够有效地核查资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提交时限】逐日记录按周或月提交一次。,表C1-3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相关规定及要求】(1)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申报的工程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含季节性施工方案)、深化设计、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等。(2)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技术文件,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查通过,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定结论。(3)工程技术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2)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3)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4)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5)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6)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8)季节性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9)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4)工程技术文件报审应有时限规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均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约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各自的报送和审批工作。(5)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工程技术文件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表C1-4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相关规定及要求】(1)施工进度计划报验申请是承包单位根据已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按施工合同约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确认和批准。(2)监理机构对施工进度的审查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责任和义务。(3)对施工进度计划,主要进行如下审核。1)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2)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3)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4)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施工机具及设备、施工水、电等生产要素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5)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采供的物资设备等),承包单位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所提出的供应时间和数量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6)工期是否进行了优化,进度安排是否合理。7)总、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4)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如同意承包单位所报计划,则应签署“本月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合,满足合同工期及总控制计划的要求,予以通过。同意按此计划组织施工”。如不同意承包单位所报计划,则签署“不同意按此进度计划施工”,并就不同意的原因及理由简要列明。(5)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程序。1)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要求的时间编制好施工进度计划,并填报施工进度计划报验申请表报监理机构。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所报的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3)总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要求的时间,对承包单位所报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表C1-5工程动工报审表,【相关规定及要求】(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具备完善的开工条件。(2)承包单位认为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时,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动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3)工程动工报审表由负责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填写,并在开工前报送监理机构。(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下列内容。1)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已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他有关行政许可的手续均已办理。2)征地拆迁工作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3)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已齐备。4)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已查明。5)施工组织设计已经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6)测量控制桩已经项目监理机构复验合格。7)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已按计划到位,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料具已按需要进场,主要建筑材料供应已落实,并满足开工的需要。8)承包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已建立。(5)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具备开工条件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动工报审表,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6)如果委托监理合同约定,需经建设单位审批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审核批准。,表C1-6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相关规定及要求】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要求(1)分包单位资格报审程序。1)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或拟分包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附上经其自审认可的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2)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或提出进一步补充有关资料的审批工作。3)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时,可会同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以验证分包单位有关资料的真实性。4)分包单位的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程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予以确认。5)分包合同签订后,承包单位将分包合同报项目监理机构备案。(2)分包单位资格报审内容。1)承包单位对部分分项、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除外)实行分包必须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2)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种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3)分包单位的业绩。4)分包工程内容和范围。5)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3)分包合同签订后,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合同报验申请表,并附分包单位合同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4)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承包单位存在转包、肢解分包、层层分包等情况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即时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审核时限】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的审批,不应超过3d.【填写要点】(1)承包单位填写。1)根据工程分包的具体情况,可在“附”栏中的“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分包单位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相应的选择框处划“”,并将所附资料随本表一同报验。2)在“分包工程名称(部位)”栏中填写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工程名称(部位)及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其他说明。(2)监理单位填写。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资格(岗位)证书以及所获得的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查合格后,在“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栏中填写审查意见,并予以签认。2)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栏中填写具体的审批意见,并予以签认。,表C1-7()月工、料、机动态表,【相关规定及要求】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也应填写()月工、料、机动态表报项目监理部。料、工、机情况按不同施工阶段填报主要项目。【提交时限】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报。【填写要点】(1)“人工”栏按施工现场实际工种情况填写并进行合计。(2)“主要材料”栏应填写工程使用主要材料,如水泥、钢筋,并填写相应材料的上月库存量、本月进场量、本月消耗量,以得出本月最终库存量。(3)“主要机械”栏按施工现场实际使用的主要机械填写,核准其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4)塔吊、外用电梯等的安检资料及计量设备检定资料应于开始使用的一个月内作为本表的附件,由施工单位报审,监理单位留存备案。,表C1-8工程复工报审表,【相关规定及要求】(1)承包单位按工程暂停令的要求,自检符合了复工条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复工报审表及其附件。(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工程暂停是由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时,签认工程复工报审表时,只需要看引起暂停施工的原因是否还存在;工程暂停是由承包单位的原因引起的,复工审查时不仅要审查其停工因素是否消除,还要审查其是否查清了导致停工因素产生的原因和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预防措施,还要复核其各项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审查情况,应当在收到工程复工报审表后48h内完成对复工申请的审批。项目监理机构未在收到承包人复工申请后48h(或施工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承包单位可自行复。【填写要点】承包单位填写。1)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时,应附下列书面材料一起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承包单位对工程暂停原因的分析;工程暂停原因已消除的证据;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预防措施。2)“附件”栏应详细说明具备复工的条件,证明文件必须齐全真实,对任何形式的不符合复工报审条件的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提请报审。,表C1-9()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相关规定及要求】1.施工单位根据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计算月工程进度款,填写()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2.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上报月完成工程量。计量原则是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填写要点】1.承包单位填写月完成工作量统计报表(工作量统计报表含工程量统计报表)应作为附件与本报审表一并报送监理单位,工程量认定应有相应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监理单位应留存备查)。(1)承包单位应按照时间在“兹申报CD#2年CD#2月份”栏内填写申报的具体年度、月份。(2)“完成的工作量CD#2请予以核定”栏应填写“见工程量清单”。2.监理单位填写由负责造价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审核,填写具体审核内容并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字,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应负的领导责任。,表C1-10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相关规定及要求】(1)实施工程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批准。(2)工程变更完成并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3)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应通过承包单位办理。【填写要点】(1)承包单位填写。承包单位在填写该表时,应明确工程变更单所列项目名称,变更前后的工程量、单价、合价的差别,以及工程款的增减额度。(2)监理单位填写。1)由负责造价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所报审的工程变更费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为工程量是否符合所报工程实际;是否符合工程变更单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定额项目选用是否正确,单价、合价计算是否正确。2)在“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栏,签署具体意见并签字。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不应签署“是否同意支付”,因为工程款的支付应在相应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3)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签字,明确其领导责任。,表C1-11费用索赔申请表,【相关规定及要求】(1)费用索赔申请是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确认和批复。(2)费用索赔的报审程序。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资料,如各项记录、报表、文件、会议纪要等。3)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4)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费用索赔审批表,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在符合以下条件时,予以受理。但是依法成立的施工合同另有规定时,按施工合同办理。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提交时限】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提交。【审核资料】合同文件;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施工现场记录;工地会议纪要;工程照片;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检查和试验记录;汇率变化表;各类财务凭证;其他有关资料。,表C1-12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相关规定及要求】承包单位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等支付申请时,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填写要点】(1)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合同中工程款支付约定,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2)申请支付工程款金额包括合同内工程款、工程变更增减费用、批准的索赔费用,扣除应扣预付款、保留金及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3)“我方已完成了XX工作”:填写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定期支付进度款的,填写本支付期内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工程的工作量。(4)工程量清单:指本次付款申请中的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统计报表。(5)计算方法:指以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约定采用的有关定额(或其他计价方法的单价)的工程价款计算。(6)根据施工合同约定,需建设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的,也采用此表向监理机构申请支付。(7)工程款申请中如有其他和付款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时,应附有相关证明资料。,表C1-13工程延期申请表,【相关规定及要求】(1)由于合同中约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承包单位可以提出工程延期申请。1)非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2)工程量的实质性变化和设计变更。3)非承包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时间超过合同的约定。4)国家或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不可抗力事件。5)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6)建设单位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2)工程延期事件终止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延期申请表,如果工程延期事件是延续性的,承包单位应以一定的时间间隔提交暂时的细节材料;待延期事件结束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再将所有提供的细节材料和详细记录汇总、整理齐全,随工程延期申请表一起报送项目监理部。(3)对于较复杂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延期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可用工作联系单给予承包单位一个暂定的延期时间。,表C1-14监理通知回复单,【相关规定及要求】(1)监理通知回复单是与监理通知配套使用的表格。(2)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可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的,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填写要点】(1)承包单位填写。1)“已按要求完成了CD#4工作”栏填写监理通知中相对应的内容。2)“详细内容”栏应写明对监理通知中所提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整改经过和结果及预防措施等。(2)监理单位填写。“复查意见”一般应由监理通知的签发人进行复查验收并签字确认。当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或与总监理工程师意见不一致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生效。,表C1-15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填写要点】(1)填写该表时应写明工程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所在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2)“调(勘)查笔录”栏应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具体部位,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以及现场观察的现象,并初步估计造成的经济损失。(3)当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采用影像的形式真实记录现场的情况,以作为事故原因分析的依据,当留有现场证物照片或事故证据资料时,应在“有”、“无”选择框处划“”并标注数量。【填写与主要签认责任】本表由调查人填写,项目经理或项目主要负责人签认。【提交时限】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提交。,表C1-16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责任部门】项目质量部。【填写要点】(1)质量事故发生后,填写质量事故报告时,应写明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2)“经济损失”是指因质量事故导致的返工、加固等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管理费。(3)事故情况,包括倒塌情况(整体倒塌或局部倒塌的部位)、损失情况(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倒塌面积等);事故原因,包括设计原因(计算错误、构造不合理等)、施工原因(施工粗制滥造、材料、构配件或设备质量低劣等)、设计与施工的共同问题、不可抗力等。(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栏应写明对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具体措施、对事故的控制情况及预防措施。(5)“处理意见”包括现场处理情况、设计和施工的技术措施、主要责任者及处理结果。【填写与主要签认责任】本表由报告人填写,项目经理或项目主要负责人签认。【提交时限】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提交。,见证资料,【相关规定及要求】见证取样和送检摘自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1)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7)防水材料;8)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9)沥青、沥青混合料;10)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11)建筑外窗;12)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13)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14)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2)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好材料取样记录、试块和试件的制作、养护记录等。(3)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不需要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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